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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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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福堂 

崔修建

①半福堂,是一个小得不起眼的饭馆,藏在哈尔滨的一条窄巷里。

②饭馆老板姓余,不到50岁,谢顶多年了,胖乎乎的,慈眉善目,喜欢站在门口,像个心事简单的门童,满面春风地迎来送往,让人宾至如归。

③半福堂,是个有味道的名字,颇具百年老店的神韵。我喜欢有味道的东西,譬如一件雕花镂凤的老家具,或一把锈迹斑斑的镰刀,隔着长长的光阴,仍能清晰地到某些沧桑的味道。

④能够给一个十分寻常的小饭馆,起一个味道浓郁、叫人浮想联翩的名字的人,该有着怎样的一颗玲珑心啊?

⑤所以,我愿意舍近求远、穿街走巷去老余的小饭馆 , 有时只为点一盘尖椒炒干豆腐,或一盘鱼香肉丝、一屉驴肉蒸饺,有时干脆什么也不点,只为见一见悠然自乐的老余。处处皆有味道的饭馆,自然会散发出不可抗拒的诱惑。

⑥半福堂的年龄,比老余还要大,是曾祖父留给祖父的遗产,再传到他的手上时,已超过整整一个甲子了。老余大学毕业后,原本在市工商局上班,工作一直顺心顺意。那年,突生重病的父亲,不想让半福堂的生意夭折在自己手上,硬是逼着他辞去了工作,回来照料饭馆。

⑦近几年,饭馆周边盖起了一栋又一栋高楼,也出现了好多家高档酒店。那片区域几次被列入动迁规划,侧墙上还留着一个大大的“拆”字。老余的邻居们换了一茬又一茬,饭馆仍在经营着,生意算不上兴隆,但也没萧条到门可罗雀,始终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⑧一日, 跟老余闲聊,我慨叹:“这年头开一家饭店容易,持久地开下去却很难,几乎每天都有饭店开张,也有饭店倒闭,半福堂能开这么久,实在难得。”

⑨老余淡然道:“这几十年来,半福堂的经营也是磕磕绊绊,兴盛过也衰落过,甚至有过关门闭店的危机,但最终还是挺了下来,只因为几代人都守着一个相同的理念,就是开饭馆要赚钱,更要赚幸福。”

⑩“赚幸福?”我有些困惑。

⑪“是啊,不管是常来的老顾客,还是偶尔光临的新顾客,进门来,就像回到一个熟悉的老地方,点上几道喜欢的家常菜,亲切自然,如老友见面,一边品味一边打捞时光里某些难以磨灭的记忆,饭菜里便多了一些非同寻常的味道,也自然就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幸福。看到顾客开心地来、开心地去,我也跟着开心啊。”

⑫原来如此。

⑬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半福堂,菜品更新的却很少,更算不上“高大上”,但每样都接地气,都挺亲民,就像店里那些老胳膊老腿的旧桌凳,一点儿也不时尚,却有着古风依然的味道。

⑭老余曾告诉过我:“半福堂”是祖父的一位朋友帮忙起的名字,意指钱财不贪多,幸福不独享,一半幸福赠与顾客,一半幸福留给自己。

⑮有福同享、共品,不仅是值得赞赏的经营理念,还是极好的为人处世之道。我敬佩那位命名者的聪慧。

⑯有时,我也会跟慕名而来的年轻顾客聊上两句,问他们怎么会来这样老旧的小店里吃饭?他们便笑着说,来感受一下长辈们时常念叨的老味道,顺便抚一抚浮躁不安的心……

⑰老味道——看来不只是我这样有了一把年纪的人喜欢,年轻人也喜欢啊,尽管我们的喜欢并不相同,那又何妨?有时候,我们寻寻觅觅的,不就是那一种直抵心灵深处的味道么?

(选自《品读》,有删改)

(1)、请你根据文章内容,说说第⑤段中“我愿意舍近求远、穿街走巷去老余的小饭馆”的原因。
(2)、体会下面语句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隔着长长的光阴,仍能清晰地到某些沧桑的味道。

②生意算不上兴隆,但也没萧条到门可罗雀,始终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3)、第⑥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4)、 哈尔滨电视台拟进行“推荐身边的老字号——传承经典,共创新局”宣传活动,向社会征集相关素材。假如你就是文章中的“我”,你准备向节目组推荐半福堂,请根据文章内容和链接材料,说说你推荐半福堂的原因。

【链接材料】2022年2月消息,为传承壮大哈尔滨老字号队伍,推动老字号品牌振兴和创新发展,哈尔滨市商务局修订了《“哈尔滨老字号”评定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申报“哈尔滨老字号”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品牌创立必须满25年(含)以上,具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良好信誉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触摸阳光
       ①我曾经读到过这样的一个句子:阳光走着猫步来。我当时在心里反复咀嚼这句话之后,仍延续着说不出来的感动。我以前一直以为阳光只是单纯平淡的理性意义上的一种东西,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无数角落,它和空气、雨水、泥土一样廉价,它甚至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太阳正常运行的附属物。
       ②后来,又读到代薇的诗句:阳光照射进来/像一杯刚刚挤出来的泛着泡沫的牛奶/还带着牛棚和干草的气味/睡衣的颜色。我第一次觉得阳光也如此的美丽和充满感性。
       ③我选择在一个闲暇的午后,坐在临窗的书桌边。阳光从窗棂斜射进来,它照在墙角水仙舒展的花瓣上,然后又落在我身后凌乱堆放的书籍上。我书房中许多寂寞的什物,正承受着它温柔的抚摩,这四周的阳光也一样地安静。
       ④我可以在时间的推移中,感受到阳光的优美步伐,它如同一个小女孩,揪起裙角,蹑着小脚,从我房间走过,尔后又静静地离开。她的到来,只相当于秋天里落叶的一次自然降落,而不会惊扰我凝神时的短暂安睡。
       ⑤一直生活在北方习惯了,到了南方总有些不适应。南方气候湿而多雨,阳光有时也不是很绚烂的那种,所以很多时候会特别怀念那些在北方的日子。尤其是在冬天,南昌的冬天并不太冷,只是风较大,因而阳光显得微弱,它完全比不上北方的那种明朗的照耀。
       ⑥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冬天里雾气会很重,所以我清晨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掀开寝室窗帘,去等待第一缕阳光穿透雾霭,照射进来。然后紧接着是到走廊晾晒被褥,在接近正午时分,阳光才会无限地笼罩整个阳台,让我们沐浴个彻底。在阳光下弹着木吉他的忧郁男孩,他比我更懂得,阳光的每一次照耀,都会是一次非比寻常的精心弹奏。
       ⑦我记得高中时代的我,喜欢在晴朗的周末黄昏,去后山坡上看日落。那时候总是独自坐在一块巨石上,看着太阳在河对岸缓缓地沉下去,云层变成灰蓝色,这是一天中阳光最温情的时刻。山坡上到处是陌生的坟墓,但我从不惧怕,我坦然自如地走在寂静的松树林中,因为内心的宽阔。阳光就是这样,它总能涤净你曾经骚动的心。
       ⑧在遭遇了好些天的雨水连绵之后的一个下午,阳光终于让我再次看到阳台上被子漫天铺开的景象,也让我再次听见廊檐下伴着吉他声的动听哼唱,一些爽朗的笑声也随着阳光的来临而重新复活。那个下午,我在漫长的等待之中,突然想出去看看太阳,这个想法让我的室友惊讶不已,但没人愿意接受。我打电话给一位要好的朋友,很诚挚地提出邀请。我原以为这是一个超乎寻常的奇妙想法,它甚至要比看月亮更具浪漫气息,但最终她没有同意。她还劝我放弃这个很荒诞的想法,在寝室里安静地看书。其实是她们无法体会一个人对于阳光的眷恋和挚爱。
       ⑨我还是去了。整个下午,我就一个人躺在草坪上,闭上眼睛,那和月光一样温和的光芒,拂过我的脸,我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很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触摸阳光了,我们被尘世所累而日渐发霉的心,其实需要更多的晾晒!

阅读《母亲》,回答相关问题。
                                                                                                               母 亲
                                                                                                               洪 烛
        ①荠菜成了春天的一个符号,最讲求新鲜的,现采现摘,现炒现吃。我小时候,母亲领我去紫金山踏青,总要随手拎一把小铲刀,挎一只竹篮子,不时蹲下身子,挖路边的荠菜。这样的活儿,我也爱抢着干。母亲站在一旁,边夸我眼尖、手巧,边承诺回家后给我好好地打牙祭。和母亲一起挖荠菜似乎比真把荠菜吃进嘴里更令人陶醉。事隔多年之后,我在异乡想念母亲,头脑中浮现的,仍是她教我挖荠菜时那年轻的面容与身姿。荠菜,因为我亲手挖过,而且是母亲教我挖的,所以从感情上,它离我最亲近,同时也标志着一段不可复得的儿时时光。
        ②海带被我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我之所以热爱海带,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骨,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我感觉,幸福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菜最好吃。”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方面年少时人的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刻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味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菜最有家常味了,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别人根本模仿不出来。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且有时效性,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
         ③我出门在外整整二十年,每次离开家都乘坐夜间的火车,母亲早早就上床睡了,希望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再离开。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睡着,至少假装睡着了,熄灯后的卧室没有任何动静。我探头看了一眼,隐约看见她盖着棉被仰面躺着的轮廓,于是在内心里喊一声妈妈,就蹑手蹑脚地走了。如果她真睡着了,是否梦见准备离开的我?如果她假装睡着,在黑暗中会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后她面对的将是少了一个我的家。母亲说她越来越畏惧和我的离别,既担心我一去不复返,又害怕我下次回来已找不到她。希望我在她睡着后再离开,可以把分别当作一个梦来对待,或者根本就不曾察觉儿子已离开。后来才知道:每次我离开的晚上,母亲都要靠吃点催眠药才睡着。这哪里是催眠药,分明是母亲的止痛药,控制她隐隐作痛的心,因为那一刻,我的心也在痛。
         ④我最怕听见从故乡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就是在那个晚上,我被故乡的长途电话惊醒,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失去母亲就等于失去了半个故乡,就等于失去了半个自己。远离母亲的二十多年流浪岁月都像梦境,一个电话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与母亲有关的生活是我全部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是假的。原来母亲这个词汇,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易碎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啊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了,才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曾把唯一的母亲抛弃到了时空的另一端。虽然她从没责怪过我,但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如此自私地对待母亲。我所追求的那些所谓名啊利啊,全与母亲无关。母亲需要的仅仅是爱,而我付出的爱很明显是有限的,与那无限的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⑤母亲走了,我头顶的天空一次次黑了,又一次次亮了。可母亲头顶的那一小块天空再也亮不起来。她睡得那么熟,那么安静,失去了做梦的力气。母亲,你是否也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正如你干干净净地忘掉自己?如果说我比你多一份痛苦,那是因为还无法忘掉你。你确实已睡去了,可在我脑海中,为什么总有一个醒着的你?

阅读散文《唯有少年心》,回答问题。

      ①整理书柜时,“刺啦”一阵响。

      ②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摸着它的苍老,几道灰白的折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③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材,五岁就进了小学。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④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⑤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这一连串的动作在我看来是如此慎重与长久,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我不敢用力.只想轻轻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的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⑥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这种少年苦事、少年心思,今天想来多么可爱。

      ⑦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人认为是 “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差”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有多少次“眉色飞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

      ⑧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自由是自由了.但反而觉得少了些什么。

      ⑨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上课无聊时,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⑩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⑪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

                                                                                                                                                                      (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各题。

团雾﹣﹣高速公路上的杀手

       ①2013年6月4日6时许,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833﹣841千米路段,东西两侧车道突发16起交通事故,共造成56车相撞,致14人死亡。

       ②有关人员在分析上述事故的发生原因时发现,造成这些严重交通事故的杀手就是团雾。

       ③从气象学意义上讲,团雾的本质也是雾。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那些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就是团雾,秋冬季昼夜温差较大、无风的夜间或是清晨6﹣8时,较容易出现团雾。团雾的形成,与局部小气候环境关系密切,其易出现的地域一般为地势低洼、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另外,雨后山区的高速公路地段也较易出现团雾。

       ④与普通的雾相比,团雾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与大雾弥漫有所不同,团雾的势力范围比较小,就像一朵落在地上的云彩,团雾似的,四顾朦胧,团雾以外,视线良好;第二,团雾内能见度很低,一般只有10﹣20米;第三,团雾覆盖范固呈分段形态,有的地方雾很少,有的地方雾很浓;第四,团雾的覆盖面积大小不一,大的团雾覆盖区域长约5000米,小的团雾覆盖区域长度仅有1000米。

       ⑤团雾因其飘浮不定和能见度低的特点,而被称为“高速公路杀手”。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相伴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⑥团雾的危害之所以这样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⑦首先,团雾的特性造成了其在高速公路上多发。团雾不仅能在大雾天气中现身,就是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在局部区域内出现。

       ⑧其次,驾驶员视觉的明暗适应特性不佳,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明适应指的是,人们从暗处走到明处,视觉感受性逐步提高的过程。正常情况下,人眼需要1分钟能完成明暗适应性的转换。暗适应就是由明到暗,人的视觉感受性逐步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要比明适应慢得多。一般情况下,人眼需要15分钟才能恢复一半的视觉感受性,大概40分钟才能完全恢复。因此驾驶人由明朗路段一下子进入团雾路段时,周围环境的能见度大幅降低,人眼不能迅速适应,视力无法得到及时恢复,由此造成反应滞后,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⑨再次,人类的知觉会因参照物的不同而产生错觉,使得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由明朗路段驶入团雾路段时,虽然驾驶员会本能地采取制动措施以降低车速,但往往会因为知觉错觉,低估进入团雾路段的车速。这就非常容易使前后车发生追尾。

       ⑩最后,人类的反应特性也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接收到各种各样的交通刺激信号,并对其中影响交通安全的信号做出反应。选择反应时间的长短,与刺激信号的辨别难度有关,辨别难度越大,反应时间越长。当车辆驶入团雾区后,四周白茫茫一片,降低了车辆给驾驶人的刺激强度,增大了驾驶员的辨别难度,使得他们很难从周围的环境中把车辆辨别出来,也就是使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变长,从而延长了车辆的制动非安全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增。

       ⑪此外,还要考虑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与团雾区能见度低的负面效果相互叠加,这也是造成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⑫那么,面对团雾,我们该怎么办?

       ⑬公安部交管局的专家提醒大家,驾车出行前要充分考虑天气情况,注意沿途天气预报。一般来讲,当低层水汽条件比较好的时候,团雾更容易出现,尤其是雨后一两天,如果天气晴好,就比较容易在清晨出现团雾。

       ⑭同时,驾驶员行经团雾多发路段需加倍注意,如遇突发团雾,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减速行驶。

(选自《百科知识》2015年第1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吉尔

【蒙古国】彻·娜仁琪琪格

    ①白色哈巴狗吉尔忧伤地蜷曲在三居室楼房最小那一间的角落里。15年前,吉尔来到这个家,如今它老了,眼前的路似乎都看不清了。

    ②两个半月前,它产下一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小母崽。谚语说,临死的母狗才会产下独崽。吉尔生产过3次,第一次是正当壮年的时候,当时,主人下班回来,看见吉尔嗅着刚刚生下的手指头般大的4只没生命的小崽,不知如何是好。从那时开始,他们就不再训斥吉尔,遇上了好人家的吉尔幼年时曾因在室内大小便被抽过几次,除此之外,它几乎没有尝过挨饿挨打的滋味。大家都喜欢它,常常把它抱在怀里,那时可真幸福。吉尔把家里的每个成员都视为自己的主人,它最愿意跟着上中学的男孩颠颠地跑,因为男孩有更多的时间陪它玩。男孩中学毕业去国外留学了,这一次离别,使吉尔受尽了等待的煎熬。经过漫长的盼望,男孩终于回来了,可是身边多了老婆孩子,男孩不再像从前那样把它抱在怀里百般宠爱,而是常常把靠近身边的吉尔推向一旁。吉尔对这种关系的变化感到惊讶和委屈。不久,吉尔心情大好,它拥有了新工作——逗家里的小孙子玩耍。

    ③第二次生产是在5年前,吉尔产下4只浑身长着白绒毛的可爱小崽。没过几天,小崽们睁开了眼睛,在屋子里乱窜。吉尔的心也紧随着还没学会去室外排泄的小崽们的跑动而紧张不安,生怕它们的“不检点”会引起主人的不悦。它蹲在角落里,时时刻刻盯着小崽们的一举一动,只要发现它们随地拉尿,就趁主人未察觉之前,迅速跑过去舔干净。可是,小崽们满月后一个个地消失,最后,它身边只剩下一只小母崽。它担心唯一的女儿也会被带走,就大声吠叫,不让人们靠近。暴躁的吠叫招来了主人们的频繁训斥。10天,20天,一个月过去了,吉尔逐渐放松警惕,它以为主人们会把女儿留在自己身边,不再像前些日子那样乱吠乱闹。可是,它跟主人出去放风的工夫,女儿还是被抱走了。吉尔整整3天没进食,也没有吠叫一声。主人把食物放在它面前,百般抚摸,万般疼爱,吉尔也不为所动。吉尔常常梦见孩子们吸吮着自己的奶头,自己正幸福地舔着嗅着它们那茸茸的软毛。它渐渐懂得,除了忍受与屈从,自己毫无能力抵抗生活的苦难,它接受了一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的现实。对于命中注定的一切,吉尔又能怎样?

    ④这一次,晚年得子的吉尔对这个小崽倍加疼爱,表现出反常的态度,不许任何人靠近它,连自己的影子都不例外。或许是先前与子女们离别的场面历历在目,它担心不知哪天人们就会把女儿从身边抱走。因此,无论是白天黑夜,它都寝食难安。

    ⑤今天,它忧伤地躺在角落里——昨晚主人企图把它们母女俩拆散,吉尔冒着挨训挨揍的危险,在圈着女儿的房间门口哭泣哀号。黎明时分,无计可施的主人把它的女儿放回它身边.这一举动让吉尔激动得差点昏厥过去。

    ⑥吉尔凭本能预感到自己的日子已屈指可数,它别无所求,只希望能与女儿厮守在一起。它的肢体语言,它的脾气秉性无时无刻不诠释着这一希望。它在心里无数次地祈祷——我幼年时,陪你家的儿子玩耍,晚年的时候,又变成了你家孙子的玩具和玩伴。请你们开开恩,不要拆散我和我的孩子了。

    ⑦这一天,家里来人了,客人抚摸着小小的狗崽,然后把它抱在怀里准备带走,另一个房间里的吉尔将耳朵紧贴房门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它没有吠叫,耐心地等待着房门被打开的一瞬。它听见房门打开后又被关上的声音后,便急速跑到门口,嗅了一下,确定女儿已经被抱走,便以飞快的速度跑进厨房,跃上窗台,使出浑身力气撞开了玻璃窗,从三楼窗口一跃而下。

    ⑧惊慌失措的主人下楼跑到吉尔身边时,只见它的前胸深深刺着一片狭长的玻璃,已经咽了气。

现代文阅读;阅读《愧疚》一文,完成小题。

①角角落落,瓶瓶罐罐,都种着花花草草。红红的月季越过墙头,白白的蔷薇爬上屋顶,栀子花开呀开,甜香甜香的-----我家院子,因为母亲,变得很美很美。嫩黄嫩黄的玉米皮,经过母亲的手,不久就成了圆圆的“蒲团”。我,母亲,胖乎乎的猫咪,舒坦坦地各占一席,又相互偎依。母亲拿着芭蕉扇,驱赶不怀好心的蚊子,不紧不慢地,有时会忽然拍到我的头上。

②“牛郎织女快团圆了。”母亲望着星星,絮絮叨叨这个烂熟的故事。讲完照例要说:“该背书了,我不说你是不背的。”我打着哈欠,嗫嗫嚅嚅。至今,我还觉得奇怪,我背那些文章,母亲听不懂,却总爱听。等我打起精神,背得带点感情的时候,她那摇动的芭蕉扇,也仿佛打着拍子,连那猫咪也伴和着,温柔地咕噜咕噜。这样的夜晚,总是撩人心弦。

③“春草碧色,春水绿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有一晚,我背江淹的《别赋》,母亲忽然打断我说:“‘春草’、‘春水’和‘绿波’,我听得懂了。”接着问文章里说的是什么,我对她讲了,不想,这一讲,她伤心起来,深深地叹了口气:“这文章也做到别人心里了。亲近的人出远门,谁不难受!就说我和你爹,早先,他到高丽国去,家中只留下我一个人----你哥那时还不知在哪儿刮旋风呢!----你爹每次来家,只过个年,一开春就上路,他前脚走,我后脚端起洗衣盆追,一直追到春草刚发芽的东河边,看着他过大桥;那桥下面哗哗流着的水,不就是‘春水’和‘绿波’吗?唉,男子汉到底心硬,就像那大桥下的水,连头也不回,我可忍不住,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直往河里滚。哪一年不是如此呢!”

④我爹是一个能干的石匠,年轻时就漂泊海外,打工异乡,一去就是四十多年,有时几年不回家,只为省下路费,给家多捎几个钱。母亲叙说着和爹别离的情景,也使我难过,以致每每再读《别赋》,都不禁暗自落泪。

⑤一个秋夜,窗外月如钩,屋内灯如豆,我和母亲坐在暖炕上。“为什么好久不背书了?”母亲问我。“现在读的是新书,不用背。”她似乎很诧异,要我念一段给她听。我便逐字逐句地朗读《背影》,还没念完一段,母亲便欣喜地说:“这书好懂!”当我念到买桔子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又爬上月台,儿子瞧着他的背影流泪的时候,我母亲竟也哭了。过了好一会儿,她说:“这书写得太真切了,就像你爹去国外,每次我看着他跨过东河大桥,他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我这一辈子看了他多少背影!可现在,一连三年没见他的背影了!”

⑥母亲的眼泪,使我也想起爹的背影,并且以后多年,不断忆起:中等个儿,头戴灰色毡帽,身穿粗布夹袍,上罩线呢马褂,肩挎旧钱褡子,褡子一头鼓鼓囊囊,里面装着甜饼、熟鸡蛋、母亲亲手做的纳底鞋-----步履匆匆,渐行渐远,渐远渐小,以致于无。

⑦小时候,爹每次离家,我都一路小跑,追着喊:“爹!你回来呀!”爹头也不回,大声回答:“回!你赶快回家吧!”

⑧直到他年近花甲,我仍然追他过桥,不过那时,那背影已不再挺直,脚步也蹒跚起来了。唉!

⑨我当时想,能够把我爹的背影写出来多好啊!后来,他就去世了。再后来,爹的背影似乎变得模糊了。取而代之的是挥汗如雨的背影、伏案疾书的背影、奔走战场的背影------这些背影会不会变得模糊?一个民族的背影呢?一个时代的背影呢?

⑩一个人的背影,曾经打湿两代人的眼睛;一篇文章,可能打湿无数代人的记忆。

⑪我轻轻拿起笔,又迟迟放下。心中充满愧疚!

(取材于丁宁同名散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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