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三中2024年高三学年第四次模拟考试政治试卷
①A公司的专利权自2021年4月9日获得法律保护,保护期限20年
②B公司侵害A公司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产品等责任
③法院查封并进行证据保全的一台被诉侵权产品是物证
④未经授权,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与该滤清器检测设备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
①“智通车”图形具有独创性,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智通车”图案注册为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
③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图案作品著作人的发表权
④杨某侵犯了“智通车”商标注册人的专利权
①刘某可以凭借遗嘱继承合法获得马某名下房产
②刘某不属于马某的法定继承人,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马某亲属应提供证据证明马某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刘某若尽到了扶养义务,理应继承马某房产
①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都有举证责任
②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③在刑事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④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肖某经营某月饼生产企业,通过微信协商,就向邱某销售月饼1500件(货款50000元)达成共识。肖某按照邱某在微信聊天中要求的日期发货,收到货后邱某仅支付货款 30000元。肖某多次催收剩余货款后,邱某拒绝微信联系,甚至将肖某拉黑。肖某无奈将邱某起诉至法院,但开庭时邱某并未到庭,肖某提交了相关聊天记录、邱某收货后的货物清单,但清单上仅记载货物数量、货款金额,并无邱某签名。法官在审理阶段表示,仅凭肖某手机微信聊天,无法核实双方买卖关系真实性。后肖某通过申请微信转账电子凭证确认微信转账付款方为邱某本人,法官据此确认肖某与邱某之间买卖合同成立,判决邱某支付剩余货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上述案例对企业诉讼维权的启示。
某小区业主分别于2016年前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付款方式、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以及违约金计算方法。业主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后,房地产公司如期交付了房屋,但逾期2年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造成部分业主的子女不能就近入学,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业主和房地产公司就此产生纠纷,诉讼到当地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业主提出诉讼的理由,以及在诉讼中应做的必要准备。
①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赖证据裁判原则及证据规则
②审判人员作为中立方裁断纠纷,保证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活动
③在诉讼活动中,要力争通过实体公正来实现程序公正
④为确保司法公正,一切诉讼案件的审理均要遵循公开审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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