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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024年语文一模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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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贵州菜在全国鲜有对手了

 西武

贵州菜正在悄悄占领成都。川菜重镇,如今流行的吃食却是贵州菜,这不是什么天方夜谭。

似乎是一夜之间,贵州菜馆子就开遍了成都,成为了美食界的新顶流。大街小巷里,来自安顺的夺夺粉、贵阳的肠旺面,毕节的汤圆、遵义的羊肉粉等,成为了人们相约体验的美食, 贵州菜能在成都爆火,除了两地在地缘上的接近,成都人与贵州人对嗜辣一事的相同爱好,也促成了这一盛况。稍有不同的是,川菜偏爱麻辣口味,贵州菜则专注于酸辣。

首先来谈:酸。

贵州有一句俗语:“三天不吃酸,走路打蹿蹿。”说的就是贵州人对于吃酸一事的痴迷,依赖。如果饮食中没有酸食,贵州人就会像菌子季里吃不到野生菌的云南人一样,生活都没有了盼头。

(A)作为一个多民族共居的省份,无论是东部及南部的侗族、布依族、水族,还是北部及西部的苗族等,在吃酸这件事上,他们的意见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贵州人日常生活中万物皆可入酸:以米酸为代表的禾酸、以酸菜为代表的菜酸、以虾酸为代表的荤酸、以柠檬酸为代表的果酸......可以说但凡能吃的东西,贵州人都把它们塞进缸里发酵了。

至于做酸食的手法也是五花八门,主流的就有酵酸、泡酸、腌酸、糟酸、沤酸等。

最令外地人大开眼界的可能是沤酸。《酸食志》介绍:“沤,是将食材,无论菜蔬还是肉禽河鲜,长时间在坛子里沤,且随吃随沤。沤出来的食材腐败酸化,不要说细嫩、嚼劲,拿都拿不起来,全成汁水。

都匀四酸中的臭酸便来自于沤酸这一做法——从坛子里取出时就是一勺暗绿色浓汁,味道熏人。 这种令本地人胃口大开的酸食,外地游客往往敬而远之, 有的人连走近都不敢。

 当然游客到了贵州,吃酸的首选自然是酸汤,最著名的当属毛辣酸和米汤酸。用汤色区分,一个呈乳白色,一个呈鲜红色,因此它们也分别被称作红酸汤和白酸汤。

其中,红酸汤是用毛辣果——一种贵州野生西红柿制作、发酵而成,这种酸汤也因此烙印下了当地特色。

这一锅红色,正是贵州菜的绝对C位——酸汤鱼的灵魂所在,而生活在贵州凯里的苗族人,又拥有制作这一道菜的绝对权威。过去,当地甚至还有“做不了酸汤嫁不了人”的说法。

除酸汤之外,有着糟辣酸风味的糟辣脆皮鱼、醋酸风味的丝娃娃、以及黔西特色的酸笋鱼,都是贵州酸食的经典人气菜,代表着一方水土的特色。

(B)贵州高原多山,交通受限,外贸多有不便。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任何盐资源的省份。清代嘉庆九年,张澍来到此地,在《续黔书》中云:“黔介滇、蜀之中,独不产盐,惟仰给于蜀,来远而价昂。”

多重限制下,贵州人民缺盐成了常态。可偏偏这里气候潮湿,烟瘴弥漫,本地人容易患上腹泻、痢疾、食欲不振等毛病,在缺盐的条件下,只能另辟蹊径,用酸食来提高食欲,帮助消化和止泻,促进新陈代谢。

久而久之,对于贵州人来说,吃酸成为了吃盐的代餐。没想到,这种“曲线救国”的做法,却在日后形成了无可替代的酸食文化,也成为了中国饮食中的一朵奇葩。

 (C)再讲辣, 鲜为人知的是,贵州是中国最早广泛食用辣椒的地区。这种原产于美洲的作物,自明代隆庆、万历年间传入中国后,一开始并未被人们发掘其食用、调味用途。在沿海地区,辣椒原本只是观赏作物。这一现象在明神宗万历十九年的《遵生八葵》可以找到记载:“番椒,化生花白,子俨突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

当辣椒从沿海地区来到内陆后,贵州人提炼出了它的调味价值。辣椒产量高,贮存方便,因此成为了重要的调味料。

贵州人食用辣椒,除了能祛湿外,更重要的原因跟此地偏好酸食一样,也是缺盐的“副作用”。早在康熙年间,《思州府志》就有记载:“海椒,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盐。”。《黔书》也持相同观点:“当其(盐)匮也。代之以狗椒。椒之性辛,辛以代咸,只逛舌耳,非正味也。”

可以说,贵州是中国食辣地图的中心和源头,而这一格局早在嘉庆年间就已形成。

与辣椒相互成就的,还有贵州菜里的蘸水。

蘸菜吃的蘸料,也叫做“辣椒水”,因为几乎每碗蘸水都会加入辣椒,没有辣椒的蘸水也就没有了灵魂。仅以辣椒区分,就可以有干辣椒面、糊辣椒、油辣椒、剁辣椒、糟辣椒蘸水等。每种辣椒做的蘸水,搭配的菜还都不一样,例如干辣椒面一般拿来蘸烙锅洋芋、烤豆腐,油辣椒拿来蘸豆花,剁辣椒和糟辣椒一般当作火锅的蘸水。

吃个蘸水都能吃出满汉全席的架势,足见贵州人对待它有多认真、着迷。

不过,蘸水原料里,也有一些食客唯恐避之不及的。其中,折耳根当最受争议。它也叫鱼腥草,人们对折耳根的感情可谓冰火两重天。贵州人离不开它,但外地食客却并未能全盘接受。(D)一方水土,一方饮食,贵州菜里,藏着这一高原山区丰富、多元的历史与人文况味,而酸与辣,正是当地饮食文化的灵魂所在。

选自《新周刊》(有删改)

(1)、下列选项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
A、贵州人制“酸”的品类多样,但究其原理便是食物在封闭空间发酵而成。 B、酸发酵的最高境界是“沤”,即菜蔬、肉禽河鲜高度腐败酸化成汁液状。 C、贵州人对蘸水“满汉全席”般的高要求,体现了对“辣”的认真和着迷。 D、早在清朝康熙时期就已经形成了贵州为中国食辣地图中心和源头的格局。
(2)、文中有“贵州人食用辣椒,除了能祛湿外,更重要的原因跟此地偏好酸食一样,也是缺盐的“副作用”。选出“副作用”相关内涵理解有误的一项( ) 
A、贵州人食用“酸辣”的原因是高原多山,交通受限,外贸不便,无更多口味可选。 B、贵州高原缺盐是常态,当地气候潮湿,多烟瘴,本地人易腹泻、痢疾、食欲不振。 C、“酸、辣”口味作为吃盐的代餐,是贵州人在多重限制下、另辟蹊径的一种选择。 D、选用“酸、辣”口味除了祛湿,还能提高食欲,帮助消化和止泻,促进新陈代谢。
(3)、“贵州人嗜酸,如今已成为一种割舍不去的生活方式;但在过去,这却是当地人不得已的选择。”这句是从文中截取出来的,你觉得应该放回ABCD哪处,为什么? 
(4)、贵州菜中酸与辣 , 是本地饮食文化的灵魂所在。结合你的生活经历,也可从文中划线的语段寻得思路,试举一例,介绍你熟悉的有“酸与辣”灵魂的一道小吃。

所谓一方水土,一方饮食,我最喜爱的美食(小吃)是: 。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玉米饼里加了糖
        ①那一年我上高一,住校。由于家里生活拮据,我不得不每月回家取干粮。月末这天,我心事重重地回到家。后天班里要组织郊游,要求每人自带食品,同学们都很期盼这次活动,大家商量着要在郊外吃一顿大餐,所谓的大餐,就是大家每人带一点儿好吃的,然后集中起来享用。可我带什么呢?我每月的生活费只有三十元,没有一分钱是多余的,买一个面包都要二、三元,如果买些吃的,半个月的生活费就没有了。去还是不去,这让我顿时陷入了两难。
        ②母亲觉察到了我的情绪,问我有啥事,我便将郊游的事告诉了她。母亲沉思了一会儿,告诉我说她有办法,然后就转身出门了。半个小时后,母亲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包糖,对我说:“儿子,妈给你烙几个糖玉米饼带着,很好吃的。”母亲本来很兴奋,可看我没有反应,再没说什么,埋头烙饼……
        ③第二天,我去和王老师请假,说身体不舒服了,不去郊游了。可王老师本来同意,谁知隔一天却变了,要我必须去。我只好硬着头皮,拿着母亲给我做的糖玉米饼和同学们出发了。这一路上,我的心始终_____着,母亲给我烙的几个糖玉米饼越想越拿不出手。
        ④转眼间到了吃饭的时间,同学们纷纷拿出自己的东西,我_____地走到了一棵树下,默默地吃起母亲给我做的糖玉米饼。就在这时,王老师带着几个同学悄悄地来到我的身后,冷不丁地伸手抢走了我的所有玉米饼, 并大声地说:“同学们,程刚偷偷在这里吃好的,该不该罚……”同学们大声地回应着。
        ⑤王老师把饼分给了大家,不一会儿就被大伙吃光了。突然,好几个同学向我走来,问我这个饼子是在哪儿买的。此刻,那种自卑又一次冲击着我的心房,我的脸就像在发烧,真的坚持不住了,直接对大家说:“大家不要安慰我了,这只是我妈给我做的粗粮饼。我家里穷,买不起好东西和大家一起分享。”说完,我的泪便掉了出来,同学们都愣在了那里。
        ⑥王老师走了过来,对我说:“程刚,老师真心地告诉你,第一,这个饼真的很好吃,大家好多是城里的,真的没吃过这么香的玉米饼。第二,你不应该哭,而是应该骄傲地笑。昨晚你母亲来过了,拿着两个面包和两根火腿肠,你去义务劳动了,她把东西交给了我,说你明天拿着粗粮和大伙出去不好。你母亲为了买这点儿东西,舍不得钱坐车,走了3个小时……不管你认为这几个加糖的玉米饼能不能拿得出手,我都认为这是今天这里最好吃的东西。饼里加了糖,这是你最甜的人生,因为在你成长的路上,有一位智慧的母亲,更有一位为了生活在努力改变的母亲,这是其他同学都体会不到的,也享受不到的。你所享受的这份爱,是独有的。”
        ⑦我有些惊讶地看着王老师,泪水突然止都止不住。在这些真诚的话语里,我看到了卑微的力量,也看到了珍贵的贫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惟有垂杨管别离

       ①病房里的岳老师和那个小病号互不相识,他们一个是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但那所小学已经关闭多年,岳老师事实上好多年每当老师了;一个是只有七岁的小男孩,三岁就生了骨病,自此便在父母带领下到处求医,学校,他一天都没踏足过。

       ②在病房里,他们首先是病人,其次,他们竟然变做老师和学生。四十多岁的岳老师,早已被疾病和疾病所带来的争吵、伤心。背弃折磨得满头白发。可是,【A】当她将病房当做课堂以后,某种奇异的喜悦降临了,她将那终年苍白的面容上竟然现出一丝红晕。【B】每一天,只要两个人一输完液,就马上开始给小病号上课。虽说从前她只是语文老师,但这里她却什么都教,古诗词、加减乘除、英语单词……

       ③每当病人和陪护者挤满病房之时,便是岳老师一天之中神采奕奕的时刻﹣﹣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提出许多问题来考小病号。如果小病号能在众人的赞叹中结束考试,那简直就像是有一道神赐之光破空而来,照得她通体发亮。但小病号生性顽劣,只要病情稍好,就在病房里奔来跑去,岳老师的问题他便经常答不上来。比如那两句诗,上句是“长安陌上无穷树”,下一句,小病号一连三天都没背下来。

       ④这可伤了岳老师的心。到最后,小病号也愤怒了:“我反正活不了几年了,还背这些干什么?”小病号问完,岳老师借口去打开水,到了走廊,就开始大哭。说是大哭,其实并没有发出声音﹣﹣她用嘴巴紧紧地咬住袖子,一边走,一边哭。走到开水房前,她没有进去,而是靠在潮湿的墙壁上,继续哭。

       ⑤自此之后,岳老师没有罢手,反倒是教他更多,甚至,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也更多。她跛着脚,跟在小病号后面,给他喂饭,让他喝水,还陪他去院子里,采一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回来。小病号的病更重了,要转院去北京。听到这个消息,她夜夜难眠。

       ⑥深夜,借着走廊里的微光,她坐在长条椅上写写画画。她要在小病号离开之前,给他编一本教材。这本教材上什么内容都有,有古诗词,有加减乘除,也有英语单词。

       ⑦微光映照下的她,让人感慨:无论如何,这一场人世,终究值得一过。死亡是人人都无法逃脱的命运,但是你至少要留下抗争的痕迹。

       ⑧一大早,小病号就要去北京了。他跟病房里的人一一道别,自然也跟岳老师道别。可是,那本教材,虽说只差一点点就要编完,终究还是没编完。岳老师将它放在小病号的行李中,然后捏了捏他的脸,跟他挥手。如此,告别便潦草地结束了。

       ⑨几分钟后,有人在楼下呼喊着岳老师。开始,她全然没有注意,只是呆呆地坐在病床上不发一语。突然,她跳下病床,跛着脚,狂奔到窗户前,打开窗子。于是,全病房的人都听到喊声,是小病号。他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喊出来的竟然是一句诗:“唯有垂杨管别离!”可能怕岳老师没听清楚,他继续喊,“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管别离!”喊了一遍,再喊一遍,“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管别离!”

       ⑩离别的时候,小病号终于完整地背出了那两句诗。岳老师却并没有应答,她正在哭泣﹣﹣一如既往,她没有哭出声来,而是用嘴巴紧紧地咬住袖子。除了隐忍的哭声,病房里只剩下巨大的沉默。似乎人人都知道,此时此地,哭泣,就是她唯一的垂杨。

(作者:李修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幸福的玫瑰

(美)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型小说》,有删改)

叙事类

穿西装的修车老爹

耶律忆

①老宅拆迁,使得我们这个工薪家庭得到了一大笔钱。加上父母多年攒下的积蓄,我们买下了一套带车库的复式洋房。入住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的邻居不是“金领”就是“海归”。这让我多少有些自卑。

②可父亲却做起了更丢面子的事——在家里车库前摆起了自行车摊。这是父亲的老本行。在老宅的院子里,他已经摆了十几年。街坊邻里都知道陈老头修车既便宜又牢靠,隔着几条弄堂都会来找他修车。

③我劝了父亲好几次,别修车了。可他的态度非常强硬:“不管有没有人来修,摊我一定得摆。你们要是嫌脏,我就天天打扫;要是嫌我穿这工作服丢脸,我就穿得体面点儿。”父亲说到做到,第二天就把我淘汰的西服、衬衫和领带翻出来,洗熨妥当穿上了。车库前的地面打扫得一尘不染,工具也擦得锃光瓦亮。

④小区里的人路过都会好奇地看看,不少人还会说上几句风凉话:“都住这么好的小区了,竟然摆摊修车?这老头脑子肯定有毛病了……”可这丝毫没让父亲动摇,他每天依旧准时出来摆摊。眼看着一个多月过去没有一个人光顾父亲的车摊,我也着急起来,可父亲总是笑,不说话。

⑤“大爷,孩子的自行车坏了,能帮忙看看吗?”这天,一个中年人领着小孩站在车摊前,他们的到来让父亲顿时来了精神。他脱下西服,把领带折起来,系上干净的围裙,戴上袖套,忙活起来……修完之后,他用抹布擦干净轴,一点机油的痕迹都没留下。看着孩子骑车远去的背影,他笑着说:“谁说我没生意?”

⑥自那以后,来找父亲修车的人多了,而且多是孩子们的。空闲时,他用狗尾巴草编织小玩偶挂在孩子们的车上。到了夏天,父亲会在车摊周围摆上花,放上几把躺椅,再沏上一壶清茶。修车的人可以坐下来,歇歇脚;老人们则可以来聊聊天,下下棋。

⑦陈老头修车摊渐渐在小区里出了名,有时甚至需要“排队挂号”。我家车库前的空地,也成了小区老人打发时光的好地方。几年下来,父亲的修车生意越来越好,我也替父亲高兴。

⑧一天,父亲把我叫到跟前,将一个存折小心翼翼地递给我。打开一看,我傻了眼,存折上竟然有20万。父亲说:“我知道你们买这房子,没剩下什么钱。孩子还小,用钱的地方也多,我能帮你们搭把手,日子可以过得宽裕点儿,不要为了钱活得太辛苦”父亲说着,我连忙转过身,不想让他看到湿润的眼睛——我的老父亲,一辈子为儿女默默奉献着,从无怨言。

⑨不由想起小时候和父亲一起挤火车回老家。站台上挤满了人,他会嘱咐母亲看好我,然后冲进拥挤的人群。等安顿好座位,他又忙着给我们打开水泡面,一路忙前忙后。

⑩现在,我长大了,应该多多照顾父亲才是。可每次看着在职场拼搏的我,父亲总是说:“你们照顾好自己就行,我和你妈养老不用你们操心。”如今,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是熬到晚上9点多才收摊,总是顶着火辣的太阳骑3个小时车去城西最便宜的店进货,总是一年半载也不为自己添件新衣裳……

⑪当我想买这套洋房时,父亲二话没说,把多年的积蓄都给了我;当我嫌弃他摆车摊时,他又西装革履,把车摊装饰成为“花园”,把修车的活计演绎成生活的艺术。

⑫这么多年过去,父亲就是这样为我们活着。

(选自《意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各题。

舌尖上的乡愁

①无论怎样的匆忙,不管聚散与悲欢, 纯粹的美食伴随着每天三次舌尖上的提醒,总会让我们停下脚步,围坐一起,味不分咸淡,菜不分南北,在酣畅火热或孑然一身中,孜孜不倦的追寻每一口美食。这一场场别具风味的盛宴不停流转在每个不同的角落,即使用化学式分析分解食物的构成,想看出其中的端倪,却无法参透真正的美味。我们只能用舌尖体会,感受着生命中的最新鲜味道。

②美食对于中国人,似乎总是凝结了精神和肉体上的二重享受——古朴的食材承载着血亲之间的取舍关联。它承载的不仅是味蕾上的感官刺激,更是灵魂深处的涤荡和牵引。虽然地域的辽阔造就了各地饮食的差异。但即便差异再大,饮食中也有一种味道是相似的。乡音跟味觉,就代表故乡的味道,总是熟悉而顽固。 

③我是抵挡不住这种味道的诱惑的,抑或是好吃不懒做,能吃不体宽的缘故,这种熟悉而顽固的味道, 让我对家中美食的喜好更是欲罢不能。

④工作在外,不能常伴父母身边,最本真的感受即是思亲、念家,就会常想起家里的一碗饭一桌菜,泛起的乡愁,在舌尖酝酿。这些感受与经验 , 在作家那里写成了文字,在诗人那里吟成了诗,在妈妈那里变成了唠叨,煮成了饭,炒成了菜。父母朝五晚九,餐风饮露,为的不过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能好吃好喝一顿,能安逸舒适睡上一觉。 

⑤跳跃于我舌尖上的记忆,莫过于妈妈一手焖炖的清汤排骨。去菜场买来最好的肋排,配以笋片、墨鱼、花生,清泉洗之,烈油烹之,文火炖之,巧搭成一锅营养均衡、鲜嫩爽口的佳肴。尝一口,齿颊留香,是青丝换了华发都不会忘却的记忆。吞没口中的涎,脑海里开始一帧帧闪现,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让我清楚地看见妈妈系上围裙,忙碌的身影,还有那一碗鲫鱼汤。几尾野生的鲫鱼,撒上几滴鲜奶,几片豆腐,文火慢炖,就可以熬成一锅靓汤。抛些提神的香菜,翠泽的葱花,肉质细嫩,汁液浓郁。 

⑥而所有的美食,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火候和手感。越是弥足珍贵的美味,外表看上去往往越是平淡无奇。妈妈懂得美味需要耐心的等待,也感谢大自然给予的恩赐。只有妈妈最明白自家胃口,她所挑拣的新鲜香菇肉质肥厚,伞盖匀称,剪去蒂,洗净放置竹篮里,借助阳光和风,肥美的香菇慢慢散失水分,鲜美的味道一点点凝聚。这便是最好的增味品,跟其他海鲜和菜肴搭配,提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持食材的本味。 

⑦眼见妈妈辛苦劳作奉献精彩的烹饪过程,我会迫不及待地第一个品尝着来自妈妈创造的美味。不懂得人生厚味的人,只会喜欢舌尖上的厚味。我那时虽然不懂什么叫人生厚味,却知晓了家中美味。等一切的辛劳换来一顿喷香的饭菜,家人围坐一起的时候,沉甸甸的爱融聚在一锅美味之中。朴素,而有力量的幸福,是回荡在舌尖的福报。 

⑧滚烫而粗糙的甜蜜,储存在心底的思念和期盼,简简单单的美食,纯纯粹粹的世间真情。美味之所以值得回味,只是因了那一饭一粥皆由满满的温情和爱意慢慢熬煮煨炖,用一生的时光盛好等待。 

⑨最珍贵的等待,也许就是餐桌上另一副碗筷的归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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