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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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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自主高效练】主题一民俗风情

素养提升 学习了《安塞腰鼓》后,班里开展“中国鼓文化”综合性学习活动,请你参与。
(1)、写出三个关于“鼓”的成语。
(2)、据说,近年来许多外国人专门来到安塞学习腰鼓,想从中挖掘出奥秘来,但得其真传者寥寥无几。请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的资料,推测“得其真传者寥寥无几”的原因。

资料:安塞地处黄土高原腹地。安塞腰鼓起源于春秋以前,具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人们打腰鼓原有迎神驱邪之意,逐渐成为习俗,后来发展为一种独特的民间大型舞蹈艺术形式。打腰鼓主要靠情绪,靠耐力。鼓手打到兴头上,往往忘乎所以,便随心所欲地发挥鼓点的节奏,脚步随情绪腾空而起。安塞腰鼓展示出西北黄土高原农民朴实而豪放的性格,张扬出悍勇威猛的艺术个性。

(3)、神州大地,鼓文化源远流长。我国最早的鼓,是用陶土烧制的“土鼓”,是精神的象征。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鼓,除安塞腰鼓外,你还知道哪些? 试举三例。
举一反三
阅读《成大事者必有静气》,回答1-4题.

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陈常青

①“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晚清两代帝师翁同龢教导弟子时所言。他认为:圣贤之人越是遇到惊天动地的大事、险事,越能沉得住气。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②淝水之战,谢安率领东晋不足十万的兵力抵御百万虎狼之师,形势不可谓不凶险。可谢安在后方军帐里依然不慌不忙地下棋,可谓“险不惊于心”。前线军报传来,他只随意地看了一眼,又继续下棋。旁边的人实在忍不住了,上前询问前方战况。谢安轻描淡写地说道:“小儿辈已破敌。”可谓“成不喜于色”。谢安用他的表现很好地诠释了静气的内涵!

③那么,一个人的静气从哪里来呢?

④首先,养静气需要不断地去历练和积累。航天英雄杨利伟,在飞船里戴着航空手套,手持操作棒按电脑键盘,做到了200多次操作没有一次失误。(一)载誉归来时,面对记者,他吐露真情:只有经过十几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不断积累经验,才能镇定从容地完成这样的操作。

⑤其次,养静气需要多读书。有些人之所以一遇大事就惊慌失措,很大程度是因为心里没底,也就是没有驾驭大事的能力和本领。如何拥有这种能力和本领呢?其中的一个途径就是多读书。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汲取前人的智慧,增长才干,克服恐慌。林语堂先生说的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二)读书可以安顿好我们那颗动荡不安的心。所以,越是博学的人,视野越开阔,头脑越冷静,处事越镇静。

⑥养静气还要善养正气。只有正气在身,才能淡泊名利,才能不为进退滋扰,做到宠辱不惊。其实静气和正气是相互滋养的,正如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⑦草静生于缝隙,树静立于风雨,人静行于世间。人不能没有静气,就像傲视苍穹的红杉不能没有坚固的根基,就像芳香四溢的鲜花不能没有普照的阳光。有静气的人,就如同巍峨的大山,任脚下花开花落,任世间风云变幻,岿然不动,坚定泰然。(三)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母亲的秘密
        母亲在28岁上便做了寡妇。当母亲赶去青岛办了丧事回来后,外祖母也从天津赶来,她见了母亲第一句话便说:“收拾收拾,带了孩子回天津家里去住吧。”母亲虽然痛哭着扑向外祖母的怀里,却摇着头说:“不,我们就这么过着,只当他还没有回来。”
        既然决定带我和弟弟留在北平,母亲仿佛是从一阵狂风中回来,风住了,拍拍身上的尘土。我们的生活,很快在她的节哀之下,恢复了正常。
       晚上的灯下,我们并没有因为失去父亲而感到寂寞或空虚。母亲没有变,碰到弟弟顽皮时,母亲还是那么斜起头,鼓着嘴,装出生气的样子对弟弟说:“要是你爸爸在,一定会打手心的。”跟她以前常说“要是你爸爸回来,一定会打手心”时一模一样。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
        三年后的一个春天,我们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普普通通,像其他的客人一样。母亲客气地、亲切地招待着他,这是母亲一向的性格,这种性格也是受往日父亲好客所影响的。更何况这位被我们称为“韩叔”的客人,本是父亲大学时代的同学,又是母亲中学时代的学长。有了这两重关系,韩叔跟我们也确实比别的客人更熟悉些。他是从远方回来的,得悉父亲故去的消息,特地赶来探望我们。不久,他调职到北平,我们有了更多的交往。
        一个夏夜,燥热,我被钻进蚊帐的蚊虫所袭扰,醒来了。这时我听见了什么声音,揉开睡眼,隔着纱帐向外看去,我被那暗黄灯下的两个人影吓愣住了,我屏息着。我看见母亲在抽泣,弯过手臂来搂着母亲的,是韩叔。母亲在抑制不住的哭声中,断断续续地说着:“不,我有孩子,我不愿再……”“是怕我待孩子不好吗?”是韩叔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母亲停止了哭泣,她从韩叔的臂弯里躲出来:“不,我想过许久了,你还是另外……”这次,母亲的话中没有哭音。
我说不出当时的心情——是恐惧?是厌恶?是忧伤?都有的。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绪,它使我久久不眠,我在孩提时代,第一次尝到失眠的痛苦。我轻轻地转身向着墙,在恐惧、厌恶、忧伤的情绪交织下,静听母亲把韩叔送走,回来后脱衣、熄灯、上床、饮泣。最后我也在枕上留下一片潮湿,才不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看见对面床上的母亲竟意外地迟迟未起,她脸向里对我说:“小荷,妈妈头疼,你从抽屉里拿钱带弟弟去买烧饼吃吧。”
       我没有回答,在昨夜的那些复杂的心情上,仿佛又加了一层莫名的愤怒。
        我记得那一整天上课我都没有注意听讲,我仔细研究母亲那夜的话,先是觉得很安心,过后又被一阵恐惧包围,我怕的是母亲有被韩叔夺去的危险。我虽知道韩叔是好人,可是仍有一种除了父亲以外,不应当有人闯进我们生活的感觉。
        放学回家,我第一眼注意的是母亲的神情,她如往日一样照管我们,这使我的愤怒稍减。我虽未怒形于色,但心情却在不断地转变,忽喜、忽怒,忽忧、忽慰,如一锅滚开的水,冒着无数的水泡。
         当日的心情是如此可怜可笑。
       母亲和韩叔的事情,好像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这件心事常使我夜半在噩梦中惊醒。在黑暗中,我害怕地颤声喊着:“妈——”听她在深睡中梦呓般地答应,才放心了。
        其实,一切都是多虑的。我从母亲的行动、言语、神色中去搜寻可怕的证据,却从没有发现。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母亲是如此宁静。
一直到两个月以后,韩叔离开北平,他被调回上海去了。再过半年,传来一个喜讯——韩叔要结婚了。母亲把那张粉红色的喜帖拿给我看,并且问我:“小荷,咱们送什么礼物给韩叔呢?”
        这时,一颗久被箍紧的心一下子松弛了,愉快和许久以来不原谅母亲的歉疚,两种突发的感觉糅在一起。我跑回房里,先抹去流下的泪水,然后拉开抽屉,拿出母亲给我们储蓄的银行存折,怀着复杂的感情,送到母亲的面前。
       母亲对于我的举动莫名其妙,她接过存折,用怀疑的眼光看我。我快乐地说:“妈,把存折上的钱全部取出来给韩叔买礼物吧。”“傻孩子。”母亲也大笑,她用柔软的手捏捏我的嘴巴。她不会了解她的女儿啊。这是15年前的往事了,从那以后,我们宁静地度过了许多年。间或我们也听到一些关于韩叔的消息,我留神母亲的情态,她安详极了。
         母亲的老朋友们都羡慕她有一对好儿女,唯有我自己知道,我们能够在完整无缺的母爱中成长,是靠了母亲曾经牺牲过一些什么才得到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比刹那更短,比时光更长

包利民

    ①一个不眠的寒夜,窗外依然是飘飞的雪和小兴安岭腊月的寒流。辗转反侧中,一些散乱的情节却温暖了一枕的冷清。所有曾经的感动,仿佛静静地滋润了一生的时光,从来不需要想起,却一直在心底盈然。

    ②有时候,刹那间的一点光一滴暖,都可成为生命中永不消散的感动。

    ③沿着时光的脚步追溯,我想起了最初的那个刹那。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农村搬进城里,内心总有些许黯淡。或许是自卑心理的影响,便开始用偏激的行动来引起别人的注意。有一次和别人打架后,被老师叫去办公室了。当时心里正愤愤,便与老师顶撞了。当我离开,老师关上门的瞬间,我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丝笑意,一句他和其他老师的说笑从门缝挤了出来:“这孩子和我小时候特别像……”

    ④那一刻,心上的茧壳片片剥落如花。老师曾经那么多的严厉话语,都不及这无意间的一丝笑意半句闲话。此刻,那点滴的同情与理解的触动,洗亮着所有的黯淡。老师根本不知道,是他当年的微笑和话语,使一个叛逆的少年从此有所改变。

    ⑤短短的一瞬,影响着长长的一生。或许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着类似的情节,看似遗忘,却一直在散发着温暖与力量,像落在心间不经意的一粒种子,刹那间的感动会不知不觉生长成郁郁葱葱的希望和美好。

    ⑥就像一个朋友所说,自闭恐惧与防备,一直是她从小到大的常态,只因为她是孤儿。就这样一直到高中,她几乎一个朋友都没有。就算别人善意的结交,她也是冷漠以对。班上有个女生是城里人,对她也总想关心,可是不管是否真心真诚,她都不予理会,她只觉得是怜悯。有一天,好些天没来上学的女生遇见她,低沉地说:“现在咱们一样了,我也成了孤儿了!”

    ⑦原来,那个女生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双双身亡。

    ⑧朋友说,只那一句,就让她打开了心扉。并不是因为女生真的变得和她一样,而是女生眼中的真诚与失落。对于朋友来说,刹那间那真诚深切的目光,像温暖的手,轻轻地叩开了心里那扇冷漠的门。

    ⑨想起曾经写过的一件事。邻家大伯很健谈,可是每年中总有固定的一天,终日无言。后来我们知道了原因,却是久久震撼。他的父母是聋哑人,有一年冬天,父母带着六岁的他去爷爷家过年。半路上,汽车忽然出了故障,慢慢地滑向山路下的深谷。车门无法打开,人们砸开车窗时,车身已经向下倾斜。大家纷纷涌向车窗向外跳,父母护着他拼命挤到车窗前,用两双手将他推了出去。他回头看,父母眼中全是不舍和牵挂,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⑩从此,每一年的那一日,他都会禁言一天,用来体会父母当年的沉默无声,脑海中全是汽车坠崖那一刻父母的眼神与笑容。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那一天,邻家大伯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怀念着那份爱与悲情。

    ⑪足够了,漫长的岁月中,哪怕有过一个能融入我们生命的刹那,所有的日子便都有了意义。不管风雨起落,长路夜路,那份感动,那份爱,成为念念间最美的心灵家园!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删改)

【注释】①盈然:漫溢的样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雁是出色的空中旅行家。每当秋冬季节,它们就从老家西伯利亚一带,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飞到我国的南方过冬。第二年春天,它们经过长途旅行,回到西伯利亚产蛋繁殖。大雁的飞行速度很快,每小时能飞68—90公里,几千公里的漫长旅途得飞上一两个月。

    大雁队伍纪律严明,他们飞行时始终排成“人”字或“一”字形,古人称之为“雁阵”。因为它们整天飞,单靠一只雁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互相帮助,才能飞得快、飞得远。雁阵中飞在最前面的大雁,是很有力量、很有经验的,称为“头雁”。头雁飞行的过程中在其身后会形成一个低气压区,紧跟其后的大雁飞行时就可以利用这个低气压区减少空气的阻力,有利于整个群体的持续飞行。

    相同的原理在田径场上也有,中长跑的比赛中一些有经验的运动员不会一开始就去跑在第一位,而是紧跟前几个人后面跑,因为这样空气对他的阻力会比第一位的小,跑起来也更省力。

    另外,大雁排成整齐的“人”字形或“一”字形,也是一种集群本能的表现。因为这样有利于防御敌害。雁群总是由有经验的老雁当“队长”,飞在队伍的前面,幼鸟和体弱的鸟,大都插在队伍的中间。雁群停歇在水边找食水草时,也总由一只有经验的老雁担任哨兵。如果有大雁掉队落单,失去团队的保护,孤雁的存活率就很低了。

(摘自百度百科,有删改)

材料二:

【注】漫画标题为“雁殉侣”,画中文字为:王一槐司铎铜陵时,言有民舍除夜燎烟,驱除不祥。一雄雁触烟而下。家人以为不祥也,烹之。明晨,又一雁飞鸣绕檐数日,亦堕而死。(《圣师录》)

(选自《护生画集》,丰子恺画,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

材料三:

    大雁,貌不惊人,类不珍稀,却以其独有的特质,牵动了无数文人墨客的情思。

    ①托雁足传书,寄相思之苦。“雁足传书”的故事,使大雁成了信使的代名词。于是诗人词家借雁寄相思之情,便一发不可收。杜甫在《天末怀李白》中写道:“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诗人急盼友人音讯,借问“鸿雁几时到”,实则表达了对友人强烈而深挚的思念之情。而“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李清照《一剪梅》)则巧妙化用典故,抒写了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婉曲而绵长。

    ②借北雁南飞,写思归之情。《礼记·月会》中说:“仲秋之月,鸿雁南飞。”雁为候鸟,春来北归,秋至南翔,每年准时往返,于是,借雁南归而衬人不归的愁苦情思,便成为古诗词中常用的表现手法。温庭筠《苏武庙》中写道:“云边雁断胡天月,陇上羊归塞草烟。”这是一幅典型的望雁思归图。又如“夜闻归雁生乡思,病人新年感物华”(欧阳修《戏答元珍》),诗人远离山乡,心情苦闷,夜不能寐,卧听归雁,勾起了无尽的思乡之情。

    ③绘雁排长空,抒豪迈气概。天高云淡,雁排长空,确是一种极致的美。“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李白《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多么壮阔的境界,多么豪迈的气概。李白素怀远大的理想抱负,又长期受到黑暗污浊环境的压抑,时刻向往着广阔自由的空间。目接“长风万里送秋雁”之境,不觉精神一振,顿感心境契合的舒畅。当然,这种写雁阵的乐景乐情在古典诗词中并不多见。

(选自《中学语文》,雷冬梅,2003年第1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羊吃草

西西

    在吐鲁番,我看见羊吃草。以前,我并没有仔细地看过羊吃草,也不晓得它们吃的是怎么样的草。我见过马吃草、牛吃草、驴子吃草。它们总是低下头来,伸长了脖子,把嘴嗅到地面的草上,一面咬住草茎,一面撒撒地撕裂草梗,或者拔菜也似的把草连根拔起。牛、马和驴大概要一口气拔很多草,才闭上嘴巴,磨碾一阵牙齿,慢慢咀嚼,然后吞下肚子,让胃去消化和反刍。我看见牛和马吃的草,都是普通草地上的青草——那种短矮的、匍伏在地面上攀爬的青草。有时候,我也看见驴子停在一辆木头车边吃车上堆着的草,那是人们割下来的像葱条一般细长的草。

    我们在吐鲁番参观了坎儿井地下水和防风林。在防风林的附近,有一座特别的沙丘,是一座馒头也似的黑色山阜,在阳光底下闪着沉默的光,仿佛一座乌金矿。沙丘上有许多人把半截身子埋在沙底下,露出剩下的身躯和头颅,以及他们民族色彩的鲜艳衣饰,这些人,都到沙丘来医治关节炎。

    我并没有跑上沙丘,因为我看见一个男孩赶着一群羊来了。男孩穿着藏青的汗背心、炭黑的长布裤、灰尘仆仆的白运动鞋,头上戴了一顶纯白的维吾尔族小圆帽。他赶着数约二三十只羊,其中有黑山羊,也有白绵羊,羊们在沙地上散开,各自低头吃草。沙丘上面没有草,沙丘底下的四周,仍是一片灰泥色的细沙,仿佛戈壁滩到了这里,碎得如粉了。但在这片沙地上,却长满了丛生的矮草,展散了延蔓的枝条。羊看见了草,纷纷风卷残云似地舐啮起来。我想引一头小羊走来这边,于是蹲下来,伸手去拔取草叶。

    我哪里是在拔草呢,我那时的感觉是,我采拔的大概是荆棘,因为我一把抓到手里的竟是满掌的芒刺,好像握着一堆铁蒺藜。我迅速缩回手,手指都火辣辣地像中了蜜蜂的针,无数的针。我看看面前这纤细瘦削的蔓草,难道它们是箭猪和刺猬?

    我一直以为,羊和牛、马或驴子一样,吃的都是贴近地面生长的那种软嫩的短草,这时才知道,吃的竟是像玫瑰花茎那般多刺的植物。我看见它们愉快地吃着,像部锋利的剪草机,沙沙沙,草都吃进嘴巴去了,多么丰富的一顿下午茶。我还看见羊只在草丛中走来走去,仿佛它们四周的植物不是尖锐的芒刺,而是如絮的棉花。它们真使我惊异呢。它们有一张怎么样的嘴,是钢铁的唇舌、上下颚和口腔?为什么可以吞啮针似的草茎而不受伤?肥胖的绵羊,满身是浓厚的卷曲羊毛,走在草丛中也许能够无视草叶的利刺,可是山羊只有短而薄的披毛,但它们在丛草间穿插,同样仿佛经过的是一片秧田。羊们真令我惊异呢。

    南山牧场是真正的“乌鲁木齐”,因为乌鲁木齐的意思就是美丽的牧场。我们站在公路上,面对漫山遍野苍绿的松树,深深地呼吸。这草原一片芬芳,充满泥土和花朵的甜味,我还以为自己忽然到了阿尔卑斯山。但远方积雪的峰峦是天山,融化了的冰块,汇成河道在我们面前的山坡下流过,许多人都奔跑到水边去了。过了很久,他们才一一回来,但都雪雪呼痛,说是有一种草,把他们刺得跳起来。他们之中不乏穿着坚厚的牛仔裤的人,但在草丛中跑过,仿佛有千千万万的芒针插在腿脚上。

    草原上除了地毡也似的青草外,到处都是小花,有的白,有的紫,有的怯怯地嫣红,夹杂在各种高高低低的植物之中,我们看见一种尺来高的植物,没有花,叶子细小狭短,茎枝上布满星形放射走向的小针叶,于是有人喊起来:是这种草了,是这种草了。连那么厚的牛仔裤也能透过,叫我们惊跳起来。我仔细看看那草,并不认识这种草的名字,以前也没有见过,但我记得,这草就是沙丘底下羊们觅食的点心。一位陪我们到处逛的田老师说:这些草,羊最喜欢了。

    在乌鲁木齐,我也看见了羊吃草。那时候,我们坐在天池上的游艇里,两岸是层层叠叠的山和松树,在向阳的山坡上,遍山隐隐地点缀着一点一点的白花,并且弯弯曲曲的,在山坡上呈现一个“之”字形。偶然,白花缓缓地移动起来,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山坡上的白点子不是花朵,而是放牧的羊群。带头的羊走在前面,横越过山腰,随后的羊都跟着那道白色的虚线朝更高的山顶攀登。羊们居然能够爬上那么高的山,仿佛它们不是羊,是鹰。

    对于天山的风景,我们感到失望,天池是一座水库,但环境遭受污染的程度,令我们沮丧:到处是故意摔破的玻璃瓶,花衬衫的游民提着声浪袭人的收音机。或者,关于天山,我们其实又认识多少呢?我们不过到达天池旁边的一个小角落,看见的也只是供游客驻足一阵的名胜,我们可曾攀过雪线,自己去寻找天山冰洁的雪莲?

    为了寻求更丰盛的草原,羊们攀到了山的极高处,当我们抬头仰望,山坡上的动物,竟是我们心目中柔弱的羊吗?天池的水寒澈入骨,天池的风凉冷如冰,带备衣衫来的人纷纷披上了风衣或毛线衣。山坡上的羊没有加衣,在这充满荆棘的世界上,它们不必穿戴甲胄,不必练就一身铜皮铁骨,但见它们摇摇摆摆、晃晃荡荡,以一个个软绵绵的身躯,在芒剌间悠然步行,安然度过。

一九八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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