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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2022-2023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6月期末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送春

宗璞

①说起燕园的野花,声势最为浩大的,要数二月兰了。它们本是很单薄的,脆弱的茎,几片叶子,项上开着小朵小朵简单的花。可是开成一大片,就形成春光中重要的色调。阴历二月,它们已探头探脑地出现在地上,然后忽然一下子就成了一大片。一大片深紫浅紫的颜色,不知为什么总有点朦胧。房前屋后,路边沟沿,都让它们占据了,熏染了。看起来,好像比它们实际占的地盘还要大。微风过处,花面起伏,丰富的各种层次的紫色一闪一闪地滚动着,仿佛还要到别处去涂抹。

②没有人种过这花,但它每年都大开而特开。童年在清华,屋旁小溪边,便是它们的世界。人们不在意有这些花,它们也不在意人们是否在意,只管尽情地开放。那多变化的紫色,贯穿了我所经历的几十个春天。只在昆明那几年让白色的木香花代替了。木香花以后的岁月,便定格在燕园,而燕园的明媚春光,是少不了二月兰的。

③斯诺墓所在的小山后面,人迹罕到,便成了二月兰的天下。从路边到山坡,在树与树之间,挤满花朵。有一小块颜色很深,像需要些水化一化;有一小块颜色很浅,近乎白色。在深色中有浅色的花朵,形成一些小亮点儿;在浅色中又有深色的笔触,免得它太轻灵。深深浅浅联成一片。这条路我也是不常走的,但每到春天,总要多来几回,看看这些小友。

④其实我家近处,便有大片二月兰。各芳邻门前都有特色,有人从荷兰带回郁金看,有人从近处花圃移来各色花草。这家因主人年老,儿孙远居海外,没有人侍弄园子,倒给了二月兰充分发展的机会。春来开得满园,像一大块花毯,衬着边上的绿松墙。花朵们往松墙的缝隙间直挤过去,稳重的松树也在含笑望着它们。

这花开得好放肆!我心里说。我家屋后,一条弯弯的石径两侧直到后窗下,每到春来,都是二月兰的领地。面积虽小,也在尽情抛洒春光。不想一次有人来收拾院子。给枯草烧了一把火,说也要给野花立规矩。次年春天便不见了二月兰,它受不了规矩。野草却依旧猛长。我简直想给二月兰写信,邀请它们重返家园。信是无处投递,乃特地从附近移了几棵,也尚未见功效。

⑥许多人不知道二月兰为何花,甚至语文教科书的插图也把它画成兰花的模样。兰花素有花中君子之称,品高香幽。二月兰虽也有个兰字,可完全与兰花没有关系,也不想攀高枝,只悄悄从泥土中钻出来,如火如荼点缀了春光,又悄悄落尽。我曾建议一年轻画徒,画一画这野花,最好用水彩,用印象派手法。年轻人交来一幅画稿,在灰暗的背景中只有一枚伶仃的花,又依照”现代”眼光,,在花旁画了一个破竹篮。

⑦”这不是二月兰的典型姿态。”我心里评判着。二月兰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千军万马。身躯瘦弱,地位卑下,却高扬着活力,看了让人透不过气来。而它们又不只开得隆重茂盛,尽情尽性,还有持久的精神。这是今春才悟到的。

⑧因为病,因为懒,常几日不出房门。整个春天花开花谢,来去匆匆,有的便不得见。却总见二月兰不动声色地开在那里,似乎随时在等候,问一句:”你好些吗?”

⑨又是一次小病后,在园中行走。忽觉绿色满眼,已为遮蔽炎热作准备。走到二月兰的领地时,不见花朵,只剩下绿色直连到松墙。好像原有的一大张绚烂的彩画,现在掀过去了,卷起来了,放在什么地方,以待来年。

⑩我知道,春归去了。

⑪在领地边徘徊了一会儿,忽然意识到二月兰的忠心和执著。从春如十三女儿学绣时,它便开花,直到雨僝风僽,春深春老。它迎春来,伴春在,送春去。古诗云”开到荼霏花事了”,我始终不知荼霏是个什么样儿,却亲见二月兰蓦然消失,是春归的一个征兆。

⑫迎春人人欢喜,有谁喜欢送春?忠心的执著的二月兰没有推托这个任务。

(选自《语数外学习》2020年第1期,有删改)

(1)、为了更好地掌握朗读技巧,小州为第一段设计了一个朗读脚本,下列选项中对此段朗读处理欠妥的一项是( )

说起燕园的野花,声势最为浩大的,要数v二月兰了。它们本是很单薄的,脆弱的茎,几片叶子,顶上开着小朵小朵简单的花。可是开成一大片,就形成春光中重要的色调。阴历二月,它们已探头探脑地出现在地上,然后忽然一下子就成了一大片。一大片深紫浅紫的颜色,不知为什么总有点朦胧。房前屋后,A路边沟沿,都让它们占据了A熏染了。看起来,好像比它们实际占的地盘还要大。微风过处,花面起伏,丰富的各种层次的紫色一闪一闪地滚动着,仿佛还要到别处去涂抹。

注:上面的朗读符号所示:v表示停顿,●表示重读,A表示连接。

A、整个语段应采用低沉的语气来朗读,节奏较快,表达出对二月兰的喜爱。 B、”浩大”重音要处理的悠扬而又轻快,体现出”我”的欣喜。 C、”二月兰”前停顿,突出燕园的野花中,二月兰开花的情景是与众不同的。 D、最后画波浪线的句子要一口气连贯地读下来,表现出二月兰随处而开的特点。
(2)、结合语境,从加点词感情色彩的角度,赏析其表达效果。

这花开得好放肆

(3)、联系全文内容,谈谈你对第⑩段”我知道,春归去了”的理解。
(4)、本文与《紫藤萝瀑布》一样,作者借景物来暗示自己的情思,赋予景物一定的寓意。联系作者在文中所述经历,简述作者借二月兰暗示了自己怎样的情思?赋予了二月兰哪些象征意文?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准的一枪

和菜头

    ①2000年的冬天,我马上要结束在香格里拉的执勤任务返回昆明。任务即将结束,人也就变得非常散漫,终日精力旺盛到无处发泄,并无一刻宁时。

    ②那是在前往香格里拉机场的路上,当时主路在维修,我们走烈士陵园到白塔的那条路。路修在高坡上,下面是草甸和水塘。车子悄然停在路边,大家很小心地摇下车窗。在一个洗澡盆大小的池塘里有三只大乌。我能分辨出其中一只灰色的是大雁,边上是两只不知其名绿色脖颈的鸭子。那天很晴,太阳直射,晒得皮肤生疼,无风。车上放了三只小口径步枪。从停车处到水塘的直线距离只有50米不到,他们低声说:“一枪怎么都能打倒一个!”

    ③于是,最精准的一杆枪放在了我的手里,它还配有瞄准镜。我是优秀的射手,近视丝毫不会妨碍我的射术,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呼吸,也没有人教我应该如何击发,当我抱着步枪瞄准,人和枪一起上下起伏,如同躺在水面上。我根本看不清楚100米外的靶心,但是我天然知道应该在身体落下的某一瞬间叩动扳机。

④我极为缓慢地伸出手指,轻柔地牵缠在扳机上。一切都很清晰,我看到日光洒落在池塘上,反射出一片破碎的白色。三只鸟在水边寒暄嬉戏,不时张开翅膀撩起水花,喉咙里发出低沉而欢快的鸣叫声。我可以击杀那只大雁,南下过冬的大雁肥关,可以和虫草炖满一大砂锅。我也可以击杀两只绿颈鸭子,等吃过之后,我就会记得这种动物。我甚至在想,是否存在某个角度,某个瞬间,可以同时击杀它们中的两只。

    ⑤我长久地凝视着它们,任由十字瞄准线一次次经过它们的头部,它们的脖颈,以及硕大无朋的翅膀。太容易了,这实在是太容易了,它们挤在那么小的池塘里,闭着眼睛打一枪出去,也一定能撂倒其中的一个。这不是狩猎,而是谋杀。我要做个精准的谋杀犯,我要一枪打中两个,我要一枪打中三个,我心情不高不低,我对一切都全无所谓。

    ⑥日光继续撒下来,水花不断溅起,地面附近甚至因此有了雾蒙蒙的一团水气。我极为真切地看见了绿色颈部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直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绿光。光芒顺着优美的颈部曲线上下移动,就像是日脚在羽毛上舞蹈。它们在用喙彼此整理羽毛,就像是乘坐了很久火车的春运的农民工,在小站停靠时冲下月台,在水龙头上清洗自己,用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拭面孔。我所期待的一刻终于出现了,两只绿颈鸭子把长颈交叠在一起,彼此摩擦。一粒子弹,穿过那唯一的一点,奇迹就此诞生。

    ⑦可是我并没有叩动扳机,太阳晒在它们身上,也晒在我的身上,让人感觉到同样的温暖。我听到风声,我的耳朵感到风从雪山吹来,呼呼作响。在我和它们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子弹轨迹,把我们以及这一刻,包括那些溅起的水珠,耀眼的绿光,全部都联系在了一起。我喜欢这一刻,我愿意在这一刻里无限长久地呆下去,可以让太阳就那么一直晒着,让风一直那么吹着,让吉普车一直那么停着,让我兄弟们一直那么等着。一切有所谓,一切很有所谓。

    ⑧他们在一边小声催促我,告诉我说只要经过的大车一次鸣笛,所有的鸟都会飞走。他们说已经看到大车开过来了,他们说路很窄,他们说一定会鸣笛的,他们说你究竟在干什么呢?……我一枪命中水塘的中央,溅起一团漂亮的水花。似乎过了一个千年那么久,枪声才终于降落到地上,三只鸟振翅飞去,我的身边一团咒骂叹息。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换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地方,用这样的枪械,闭着眼睛也能撂倒一只。然而,命运竟然如此弄人,子弹竟然会打在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穿过了所有挥舞着的翅膀,交叉的脖颈,打在了水面上。他们嘲笑我,重新发动吉普车,为我点上一根香烟,不断拍我的后脑勺和后背,不停地嘲笑我。

    ⑨我也笑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准的一枪。

(选自《意林》2015年第8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片树林

(日)东山魁夷

    我所喜欢描绘的不是人迹罕至的景致,而是富有生活情趣的自然风物。然而,在我所描绘的风景里,几乎没有人物出现。这是因为,我所描绘的风景是人类心灵的象征,我是通过自然景色本身,抒写人们的内心世界的。

    我常常揣摩画面的内容创作散文,这是我接触了清新的自然和朴素的形象之后的感动所致。在战后时代的急流勇进中,我有很多时候,是走着同时代相游离的道路的。现在看来这条路算是对了,而且,我决心继续走下去。

    人应当谦虚地看待自然和风景。为此固然有必要出门旅行,同大自然直接接触,或深入异乡,领略一下当地人们的生活情趣。然而,就是我们住地周围,哪怕是庭院的一本一叶,只要用心观察,有时也能深刻地领略到生命的涵义。

    我注视着院子里的树木,更准确地说,是在凝望枝头上的一片树叶,而今,它泛着美丽的绿色,在夏日阳光里闪耀着光辉。我想起当它还是幼芽的时候,我所看到的情景。那是去年初冬,就在这片新叶尚未吐露的地方,吊着一片干枯的黄叶,不久就脱离了枝条飘落到地上。就在原来的枝丫上,你这幼小的坚强的嫩芽,生机勃勃地诞生了。

    任凭寒风猛吹,任凭大雪纷纷,你默默等待着春天,慢慢地在体内积攒着力量。一日清晨,微雨乍晴,我看到树枝上缀满粒粒珍珠,这是一枚枚新生的幼芽凝聚着雨水闪闪发光。于是我感到百草在催芽,春天已经临近了。

    春天终于来了,万木高高兴兴地吐翠了。然而,散落在地面上的陈叶,早已腐烂化作泥土了。

    你迅速长成了一片嫩叶,在初夏的太阳下浮绿泛金。对于柔弱的绿叶来说,初夏,既是生机旺盛的季节,也是最易遭受害虫侵蚀的季节。幸好,你平安地迎来了暑天,而今正同伙伴们织成浓密的青荫,遮蔽着枝头。

    我预测着你的未来,到了仲夏,鸣蝉将在你的浓荫下长啸,等一场台风袭过,那吱吱蝉鸣变成了凄切的哀吟,天气也随之凉爽起来。蝉声一断,代之而来的是树根深处秋虫的合唱,这唧唧虫声,确也能为静寂的秋夜增添不少雅趣。

    你的绿意,不知不觉àn然失色了,终于变成了一片黄叶,在冷雨里垂挂着。夜来秋风敲窗,第二天早晨起来,树枝上已经消失了你的踪影。只看到你所在的那个枝丫上又冒出了一个嫩芽。等到这个幼芽绽放绿意的时候,你早已零落地下,埋在泥土之中了。

    这就是自然,不光是一片树叶,生活在世界上的万物,都有一个相同的归宿。一叶坠地,绝不是毫无意义的。正是这片片黄叶,换来了整个大树的àng然生机。这一片树叶的诞生和消亡,正标志着生命在四季里的不停转化。

    同样,一个人的死关系着整个人类的生。死,固然是人人所不欢迎的。但是,只要你珍爱自己生命,同时也珍爱他人的生命,那么.当你生命渐尽,行将回归大地的时候,你应当感到庆幸。这就是我观察庭院里的一片树叶所得的启示。不,这是那片树叶向我娓娓讲述的生死轮回的真谛。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等鱼断气

胡展奋

大概是1969年前后,母亲因肝病导致脸部浮肿。肝病一向有“女怕脸肿,男怕脚肿”的说法,除此之外,她还伴有黄疸、全身乏力、脾肿大等症状。当时医生授一消肿利水的奇方——鲫鱼汤。医生认为,患者急需补充优质蛋白。既是优质蛋白,又能消肿利水的,首推鲜活鲫鱼,且要三两以上,药效才好。

这可难住了父亲,要知道在那个时候,物质极度匮乏,菜市场里绝对没有活鱼供应。他便去“黑市”,也就是地下自由市场购买,说是市场,其实就是鱼贩的流动摊位,如同间歇泉一般地时隐时现。更要命的是,因为“历史问题”,父亲还是“戴罪之身”,常去黑市是犯忌的。

但为了母亲,他义无反顾地去黑市买鲫鱼。买回来后,他马上开始操作,先是为母亲“退黄”,按每碗鱼汤一百克鱼计算,剖二百克鲜鱼熬约三十分钟,待骨肉分离时捞出骨渣,这时鱼汁呈白色,略注黄酒与蜂蜜,再熬十分钟,倒入两碗,早晚服用。十天后,母亲脸部的黄疸消退,再服十天,两眼黄疸大退,月余黄疸全消。他们即去医生处报捷,医生看了一眼说:“浮肿未退,继续。”父亲一听,傻了,医生这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当时父亲的月收入才三十六块。虽说食堂里的红烧大排才一毛七一块,荷包蛋也才八分,但时值冬令,鲫鱼原本就少而贵,鲜活的、三两以上的更贵,每天一条,总得八毛钱左右,甚至一元,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要把家里掏空了。而且医生还不知道,为了抢条活鱼,父亲多少次伸出拳头,和人在鱼摊前撕作一团。

父亲默不作声。医生继续说:“鲫鱼三四两,去肠留鳞,以商陆、赤小豆等分,填满扎定,水半锅,煮糜去鱼,食豆饮汁。忌盐、酱二十天。”“一定要活鱼吗?”父亲只问了一句。“当然!”医生顿了顿,又说,“刚咽气的也行。李时珍说过,杀取动物用其肉,骨子里是欠仁爱的,肉还不冷,灵性还在,所以现杀不能现吃,应候其肉冷再烹。忌与大蒜、砂糖、芥菜、猪肝、鸡肉同食。”

父亲一回家就去了黑市,而且很久没回来,母亲不放心了:“怎么回事呢?阿二去看看吧!”

天已摸黑。路灯下,我远远地看见父亲正蹲在地上,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搪瓷盆子——那时卖鱼的都把鱼放在搪瓷盆里,以便稍有风吹草动就提盆走人。而鱼贩则尴尬地注视着父亲,二人之间似乎是一种对峙。此时的西北风像野兽一样咆哮着,父亲蜷缩着冻得簌簌发抖的身子,但仍然坚定地蹲着。见我在他身边蹲下,父亲转脸尴尬地对我笑笑,然后附着我耳朵悄悄地说:“我在等鱼断气。”

我不解地看着他,没说话。为什么活鱼不买,非要等到它咽气呢?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黑市的规矩,鱼一死,就腰斩而沽,一条一元的鲫鱼就可能暴跌到四五毛。

天越来越冷,也越来越暗。搪瓷盆里的鲫鱼,盖着水草,那腮帮子还在一口气、一口气地翕动着,越来越缓,越来越缓,忽然它不动了。

父亲胜利似的叫起来:“看!它不动了!”鱼贩恹恹地叹了口气:“好吧,拿去吧,算我输给你!蹲了两个钟头!”

然而父亲还没完,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飞快地抽出一把剪刀,钱还没付,就一刀刺入鱼腹,剐出鱼肠,那鱼心还在一翕一张呢。

“马上放血,和活鱼有什么两样呢?”他得意地对我眨眨眼,那鱼贩见状,眼珠瞪得老大,傻了。

这以后,父亲就成了“老蹲”,只要有耐心,就不怕等不到刚断气的鱼。刚死的鱼或处于弥留之际的鱼,尽管半价,价格还是高于久死之鱼。或许被父亲的举动所感动,或许觉得父亲“老举识货”,可以省却与人的反复解释,鱼贩到后来都会主动招呼他:“过来吧,老胡,这条鱼,快不行啦!”

西北风还是没有饶过他,大概第一天蹲守时他就着了凉,以后他天天拖着清鼻涕去蹲守,撑了十天左右终于倒下了,发高烧到四十度。

眼见母亲的浮肿在慢慢消退,不能功亏一篑,父亲决定派我去蹲守。医生也听说了父亲的故事,急颁手谕:“不必死抠鲫鱼,其他利水消肿的河鱼也可以,比如鲤鱼、泥鳅(炖豆腐,专治湿热黄疸)、黑鱼、青鱼等,只要如前法炮制,均可。”

“等断气”的范围扩大了。问题是青鱼太贵,且鱼身过大;鲤鱼固然消肿,但系著名的“发物”,忌;泥鳅口感太差;黑鱼,利水效果好,口感也好,无奈一口气总是断不了,你就是等它通宵,兴许它还在一翕一张呢。

我那时还小,天天蹲在寒风里发抖,鱼贩看了于心不忍,常常主动喊我去拿将死未死之鱼,有的甚至将刚死之鱼直接剖了,扔过来也不收钱。长大后读书,每每读到“仗义每多屠狗辈”,我便会想到他们。

大概一个月后,母亲的浮肿全然退去。

那是1969年上海的冬天。高天固然滚滚寒流急,大地却仍有微微暖气吹。

(选文有修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穷鬼

莫泊桑

    ㅤㅤ①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②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③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④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⑤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⑥不过他还是出发了。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⑦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⑧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⑨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⑩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小队长一声叱喝:“站起来!”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⑪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⑫“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⑬傍黑的时候,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⑭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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