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得以繁荣昌盛的基石。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商鞅变法的基本精神是摧毁秦国贵族领主这一利益集团的世袭制,建立便于地主阶级发展的新制度,确立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以郡县制替代分封制,由朝廷直接委派县令、县尉、县丞等,规定以军功的大小分赐土地,并依据军功为分封新贵族的主要标准,废除田地的封疆阡陌,使土地得以自由买卖。变法改制不仅为当时秦国作出贡献,对于整个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制度的深远影响亦不可低估。
——摘编自叶行昆《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
材料二 从法理上说,中央政府以命令授权形式将部分权力交予行省行使,一切治权皆属中央政府,行省只是中央的代理而已。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元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辅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材料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开拓、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是领导者、开创者和建构者,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需要,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摘编自陈少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