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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驿路梨花(节选)

    我们正在劳动,突然梨树丛中闪出了一群哈尼小姑娘。走在前边的约莫十四五岁,红润的脸上有两道弯弯的修长的眉毛和一对晶莹的大眼睛。我想:“她一定是梨花。”

    瑶族老人立即走到她们面前,深深弯下腰去,行了个大礼,吓得小姑娘们像小雀似的蹦开了,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老爷爷,你给我们行这样大的礼,不怕折损我们吗”?

    老人严肃地说:“我感谢你们盖了这间小草房。”

    为头的那个小姑娘赶紧摇手:“不要谢我们!不要谢我们!房子是解放军叔叔盖的。”

    接着,小姑娘向我们讲述了房子的来历。十多年前,有一队解放军路过这里,在树林里过夜,半夜淋了大雨。他们想,这里要有一间给过路人避风雨的小屋就好了,第二天早上就砍树割草盖起了房子。她姐姐恰好过这边山上来拾菌子,好奇地问解放军叔叔;“你们要在还里长住?”解放军说:“不,我们是为了方便过路人。是雷锋同志教我们这样做的。“她姐姐很受感动。从那以后,常常趁砍树、拾菌子、找草药的机会来照料这小茅屋。

    原来她还不是梨花。我问:“梨花呢?”

    “前几年出嫁到山那边了。”

    不用说,姐姐出嫁后,是小姑娘接过任务,常来照管这小茅屋。

    我望着这群充满朝气的哈尼小姑娘和那洁白的梨花,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诗:“驿路梨花处开”。

(1)、选段插叙了一件什么事?(从原因、经过、结果三个方面简要概括)插叙的作用是什么?
(2)、赏析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语。

①“瑶族老人立即走到她们面前,深深弯下腰去,行了个大礼……

②“不,我们是为了方便过路人,是雷锋同志教我们这样做的,”她姐姐很受感动,从那以后,常常趁砍树、拾菌子、找草药的机会来照科这小茅屋。

(3)、文末引用“驿路梨花处处开”的诗句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梁启超的《最苦与最乐》中的几段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做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纵然不见他的面,睡梦里都像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于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是带着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病、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开。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更重了。
        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得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真是不可以用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是真乐。人生须知道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的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一翻过来,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
        有人说:“既然这苦是从负责任而生的,我若是将责任卸却,岂不是就永远没有苦了吗?”这却不然。责任是要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人生若能永远像三岁小孩子,本来没有责任,那就本来没有苦。到了长成,那责任自然压在你头上,如何能躲?不过有大小的分别罢了。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选自《饮冰室全集》

阅读下面记叙文,完成题目。
一把小刀的教益
①那位老师叫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记忆中印象深刻的,是年逾花甲的他总有着和蔼的、极具亲和力的笑容,发根处时常残留着染发剂褪色后留下的红黄相间的颜色。
②他以前是教物理的,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教了我们一学期的手工课。手工课不是主课,每周只有一节,所以班里很多同学并不重视。难得的是,他上课却很认真,(甲)经常鼓励我们发挥想像力搞一些小发明,或布置一些手工作业要我们完成。而在每堂课上,他都会对这些“小作品”进行点评和打分。
③ 记得有一次,他要求我们“变废为宝”自制一把小刀,其实就是利用废弃的锯条,将一端磨出锋利的刃,另一端包上胶布以防扎手。他说每个人都必须完成,因为得分会记入期末的总评成绩。
④ 那时我特别希望自己的手工作品能够得90分以上,因为每次上课,他都会把得90分以上的作品收集起来,放在讲台上的一个“专区”里,让大家排着队上去参观。这是一种巨大的荣誉!但是,要得90分何尝容易,除非作品特别精致或者非常有创意,否则别想得到这个荣誉。
⑤为了这个梦寐以求的90分,我一回家就四处找材料,从我家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找到一根光亮干净没有锈痕的废锯条。但是接下来的工作可让我犯了难:我家没有磨刀石,这可怎么办?突然,我的脑海里灵光一闪——我家门口的楼梯不太光滑,表面上布满芝麻大小的凹坑,在上面磨锯条一定行!
⑥于是,那几天一放学,我就端一碗水坐在楼梯口,把地和锯条都洒湿,然后就撅着屁股呼哧呼哧地磨起来,一直磨到母亲叫我吃饭时,才收工回去。下班的叔叔阿姨个个奇怪地盯着我,闹不懂这个小妮子满头大汗的在搞什么名堂。就这样卖力地干了两天,我的小刀终于“完工”了!我把它捧在手里,找来一块布包好,小心地搁置起来。
⑦上手工课那天,一看到别人做好的小刀,我心里立刻凉了半截。别人的刀刃磨得又光又亮,刀锋也长;而我的刀刃在楼梯上磨得黑不溜秋的,刀锋也是短短的,只能算是“小匕首”。无奈,我只好硬着头皮把“作业”交到讲台上。
⑧老师开始一件件地“鉴赏”我们的作品了,他很认真地给每一把小刀打分,每逢有做得精致的,他都要夸奖几句,并把这件作品放到讲桌最前面的“精品区”里。突然,周围一阵大笑,只见他从一堆精致的小刀里抽出我的“小匕首”,脸上一副诧异的神情。“这是哪位同学做的?”┅┅(乙)他微笑着轻轻地把我的小刀放到“精品区”里,和那些制作精致的小刀搁在一起。
⑨其实,手工课只是中学里无关紧要的一门课,他也只是我中学时代里众多老师中的一位,但我记住了他,记住了那把小刀,更记住了在那堂课上,记住了当他将我那丑陋的作品轻轻放进“精品区”时,脸上挂着的微笑。
⑩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尽了最大的努力,别人就不会轻视我!直到现在,但凡我做一件事情,纵然身边高手如云,我也绝对不会为自己的弱势而自卑。因为我知道,只要自己努力了,就对得起天地良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瞥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玻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船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sT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致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裹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育,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打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稚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焚书取暖

白落梅

    人生有太多过往不能被复制,比如青春、比如情感、比如幸福、比如健康,以及许多过去的美好连同往日的悲剧都不可重复。这样也好,既是拥有过,又何惧此刻的失去。有人说,人在世上的时间越长,失去的则会越多。因为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我们而去,又无力挽回,而那些新生的绿意却总是与自己格格不入。或许这就是年轮的代价,每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时光不容许你讨价还价,该散去的,终究会不再属于你。

    也许很多人都很想知道,死去的人在阴冥之境是否可以再度相逢?走过忘川,又真的会有奈何桥么?如果有,那些殉情的人尚且是值得的。倘若没有,黄泉路上烟雾渺茫,寻找不到那个人,该如何是好?这一切都是猜测,谁也不知道人在死后是否还可以魂魄相会,又是否可以一起投胎转世再续前缘。

    之所以说这些,并非是突发奇想。徐志摩当初意外死去,林徽因固然伤心欲绝,但是不至于到殉情的地步。再说林徽因与徐志摩的那段感情早已成过往,就算他们彼此有情,以林徽因的理性,她断然不会为任何人轻生。而当时与徐志摩热烈相爱的陆小曼,闻得徐志摩死讯,哭得肝肠寸断,也不曾想过上天入地将他追随。她们所想的,也许是在自己离世之后,于另一个世界与爱过的人重逢,如此已是最大的情分了。

    一九四五年,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多年的动乱总算得以平息。一场漫长的战争让整个中国都被灼伤,而那些被烟熏火燎过的人都需要好好地疗伤。多少人用生命换取了如今的盛世太平,可只有那些活着的人才可以享受这等风流时序。人之出生的年代,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也因为有了如许多的磨砺,我们才会重新审视生命。

    也正是在这一年,梁思成陪林徽因到重庆检查身体,大夫告诉梁思成,林徽因将不久于人世。梁思成听后不胜悲戚,又不忍将实情告之林徽因。他深知徽因是个好强的女子,不肯向命运低头,若她得知自己来日无多,则会更加提前预支时光,消耗生命。整整四年的卧病生涯,让曾经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已不复旧时容颜,但病弱的林徽因却一直怀有一颗坚韧不拔的心,哪怕病到形销骨瘦,也依然不肯丢下她挚爱的事业与文字。

    或许是上苍眷顾,在医生诊断之后,还让这位才女在世间存活了十年。十年,这段虽说短暂却也漫长的光阴,让林徽因的人生得以更加充实。事业上,她做出了许多成就;文学上,她多出了很多优秀作品。想来定是事业与文字消减了她的病痛,延续了她的生命。多少次,她让自己坚定地活下去,不是因为贪恋尘世繁华,而是割舍不了心中的梦想。

    人活在世上,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所不能割舍的。哪怕一个万念俱灰的人,在临死前还可能会有一丝想存活的意念。比如看到一缕和暖的阳光,看到一只闲庭信步的蚂蚁,看到一株风中摇曳的绿草。只在刹那,他或许就明白,原来活着竟是这般的好。人生往往就是如此,许多苦思冥想都参悟不透的道理,就在某个寻常的瞬间,一切都有了答案。

    林徽因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就如同她喜欢人间四月,喜欢碧绿无瑕,喜欢月圆花开。所以以她的性情,不会轻易辜负任何一个春天,亦不会轻易错过任何一个路人。在她的眼中,每一种生物都赋予了情感,每一处山水都深藏了内蕴,每一个过客都该有一段美丽交集。所以她喜欢烟火人间,甘愿为这红尘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许多人爱上林徽因,爱的不仅是她的才情,不只是她的成就,爱的是她优雅的气韵,是她骨子里的坚定,是那种在任何境况下都可以让生命苍翠葱茏的美好。她不容许自己有丝毫的错过,更不允许自己提前凋零。所以林徽因只要病情稍有好转,她便开始奔走,匆匆赶赴那一场春光。

    一九四六年,四十二岁的林徽因在费慰梅陪同下,乘机去昆明拜会西南联大校长梅贻琦,建议清华大学增设建筑系。她住在唐继尧后山祖居一座花园别墅,与张奚若、钱端升、金岳霖等旧友重聚。七月,同西南联大教工由重庆乘机返回北平,为清华大学设计胜因院教师住宅。若非大夫对梁思成说过林徽因的病情,没有人相信,这样一个富有生机的女子舍得与这红尘诀别。在她身上,仿佛有无限充沛的力量,所有的人愿意为她折腰。

    而一九四七年,这个夏天更是让林徽因难以忘怀。饱经欧战浸染的萧乾由上海来清华园探望她。因为年岁的增长,彼此阅历深厚,所以他们费了很久的时间做了一次深刻的言谈。各自诉说七年来的人生经历,春秋转换,彼此容颜微改,所邂逅的人不同,发生的故事也不同。七年,莫说是两位著名的作家,就算是一个平凡的人,也必定经历不少风云世事。

    细数流年,过往的千灾万难到如今都成了回忆,成为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人生聚散无常,起落不定,但是走过去了,一切便已从容。无论是悲伤还是喜乐,翻阅过的光阴都不可能重来。曾经执著的事如今或许早已不值一提,曾经深爱的人或许已经成了陌路。这些看似浅显的道理,非要亲历过才能深悟。

    人生到底是什么,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意味。人生像棋,人生如酒,人生若梦,人生似戏,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在命定的故事中演绎自己。既充当主角,又装扮配角,时而浓烈,时而清淡。其实世事大多如此,只是不同性情、不同遭遇的人,才将人生舞得这样异彩纷呈。

    被病痛纠缠多年的林徽因,在她的心里,人生是一支曲子,而她却是那个歌唱者。这是个永远歌唱的女子,哪怕有一天她真的离开人世,她的灵魂亦会生生不息。

    所以无论在多困难多纷乱的时候,林徽因始终没有停止过她的笔,这种无需诺言的相伴成为一种令人钦佩的默契。也许我们的心时常会寂寞、会荒芜,而文字可以给人无穷无尽的灵思。然而与文字的邂逅也需要缘分,如果有缘,当自珍惜,倘若无缘,不得识字,还可以划火,焚书取暖。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思念一块月饼

    ①“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唐代诗仙李白这首诗是我非常喜欢的,他深刻地揭示了游子的心理感受,仿佛撕下了我心口的一块伤疤,在隐隐作痛。

    ②古人说:“明月千里寄相思。”月光如子弹般洒落,伤的却都是心灵。每到这个季节,思绪总是湿漉漉的。自打十八岁打起背包出来当兵闯世界,平均两年回家一趟的频率,怎能解我焦渴的思念之苦?父爱母爱只能写在信笺里,流淌在无线电波里,滚烫在父母盼望的目光里。

    ③在我老家扬州,中秋节这一天有祭拜月亮、祈求团圆的古老习俗。临近中秋,母亲就要张罗着买藕段、莲子、月饼、江米条、馓子、花生还有鸡蛋、斗香等,最好吃的就是镇上老师傅自制的月饼,月饼巴掌大小,厚厚的,甜甜的馅被一层层的皮包裹着,放在毛毡纸上,沁着一片片油渍,那香甜的滋味像痒痒挠,将我的馋虫勾起来,恨不得一把抢在手中,放入口中。

    ④吃月饼的甜蜜回忆仿佛过日子一般,美好的一切总是会经历一番过程,一番铺垫,方才品味到幸福的滋味和内涵。每次母亲都将祭过月亮的月饼分给每人一块,并嘱咐我们兄弟俩,要细细吃,吃完就没了。所以,我每次将月饼切成四等份,每天吃一小块,其余的用纸包好藏在床头被窝里,有时睡醒了还拿出来看看。

    ⑤记忆最深的是三十五年前,那时我九岁,我的月饼吃完了,放学回来,趁着母亲做饭的功夫,到处翻找母亲藏好的月饼,终于在一只木箱子里看到了。我迅速地盖上这个天大的秘密,悄悄盘算如何既不被发现又能满足那牵肠挂肚的欲望。晚上放学回家,父母上工还没回来,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诱人的月饼还躺在那儿,并深情地望着我 , 我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肚肠子也配合地发出两声咕咕叫声。我冲动地把月饼拥入怀中,后觉不妥,小心翼翼取出来,掰开五分之一左右,然后包裹好放回原处。那时我想,要是母亲责问起来,就说是猫或者老鼠偷吃了。想到这儿,我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

    ⑥大约过了两天,母亲让我到她房间里去,说要给我变个戏法。她缓慢地从箱子里拿出那块月饼,在我眼前一晃,欣喜地问:这是什么?我脸火辣辣的,低着头,没敢抬头望。母亲打开纸包,盯着我看了看说:吃吧,本来就是留给你的!我的头埋得更低了。母亲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只是捡起散落在纸上的月饼屑子一粒粒放进嘴里。我掰开一半,说:妈,你也吃。母亲说:我不爱吃沙甜的,还是皮好吃,又脆又酥。

    ⑦这块月饼我咀嚼了三十五年,慢慢体味到母亲那无私的宽容的爱,现在当我的女儿面对一堆奇形怪状、五花八门的月饼,挑三拣四,甚至吃了一小半扔在一边时,我会拿过来,一粒一粒瓣开来,放到嘴里,让它一点一点地融化在岁月的记忆里??

    ⑧又是一年秋风送爽时,又是一个花好月圆夜。对着如玉如银的朗朗明月,又想起那块圆圆的月饼,月光如水,流逝我不尽的思念;月光如织,维系我永久的牵挂。

【读散文以怡情】

栀子花

魏芳芳

①几天前,我在家门口的绿化地摘了一颗山栀(zhī)实,鲜亮的金红色浆果,一掰开,浓稠的鲜红果汁就流了一手。用水冲洗后,皮肤还是染上了纯净的黄色——“御用黄”果不其然。

②这个“知识点”是好几年前,在西安一个小饭铺获得的。七月,热浪滚滚。等菜的时候,伙计来倒茶,那茶汤金红色,一股淡淡的清香,既不是茶叶的口感,也闻不出什么花的香味。好奇问掌柜,答是秦岭山栀子。栀子花会结果吗?掌柜拿出一包栀子,指头大小的绛红色果实上面有几条突出的楞线,一端尖尖的,像大肚子小花瓶,闻起来还真有点栀子花香的厚味。掌柜的说:栀子是一味好中药,能降压清脂泻火;还是一种天然染剂,打从秦汉始,皇家御用的黄色布料都是栀子染的。

③初见栀子花,是三十年前了。端午前后,在重庆的一个马路小菜场,忽然微风吹来一种浓稠的香气,既野性又温润,循香觅见茅草叶扎着的几把绿白花,花型像荷,翠绿的叶子油亮亮的,摆在一个古朴的小竹簸箕里。“栀子花咧!”卖白菜的小妹声音又娇又脆:“自家屋头的,五毛钱一把。”都说重庆美人多,美人也都爱栀子花,有的就握在手上,有的随手插进发辨。有的时候,人也没看到,就只有一段香气,告诉你她们刚刚经过。

④搬到上海后,我家小区西南角,有几棵大花栀子树,每年初夏,都会开很多花,浓雾般香气从园中升起并且浮动着,像一个迷宫,探进去,就会迷醉其中。栀子花期短,花开满后一两天就萎黄了,最好看的还是将开未开之时。端午节早晨,去门口菜场买了艾草菖蒲,回来的时候,我会折两三朵栀子花。回家后来不及先挂艾蒲,赶紧拿出栀子花,插进小瓷罐中,初夏的热顿时就凉下来。栀子是扭旋花,最外层带着浅绿色螺旋纹,绽开后花瓣洁白无瑕,质地丰腴肥腻,摸起来像厚厚的缎子。它的香也丰腴,令我想起重庆美人。

⑤七年前六月初的黄梅天,突然得知母亲病重,得来上海住院。雨一直下,像是老天知晓一切,先哭给我看。我每天早出晚归,去医院陪她。在母亲身边,我们是彼此的良药。一天,我折了两枝栀子花带过去。母亲爱花,以前我们一起种过牵牛、粉豆、蜀葵和菊花,却从未种过栀子花。栀子花是母亲的稀客,她长久好奇地看着、闻着,眼里有莹激的喜悦。栀子花香冲淡了来苏水的味道,病房有了鲜活的气息。

⑥没有治疗的时候,娘俩说着话,我给母亲梳头,像从前一样。我是母亲最小的闺女,天生就爱缠着她。只要母亲闲下来,或者坐着干活——剥玉米棒或者哪怕烧锅,我也能爬在她背上给她梳头。红色的塑料梳子,我高一下低一下乱扒,静电把头发扯飞,比不梳更乱。炎夏里母亲在门前树下网床上午休,我钻到网床下反复摆弄她的头发,母亲不胜其烦,却从未打过我,只是笑我“磨人精”。

⑦人到中年,磨人精会梳头了,力道匀净,母亲闭着眼睛,很享受。母亲的头皮有点发红,灰白的头发多像苍茫的岁月——满头青丝怎么就不见踪迹了呢?我问她,是否愿意戴朵栀子花,她羞涩一笑,说这辈子没戴过鲜花呢。四外公曾经跟我们讲过,母亲小时候可爱打扮了,绣花鞋,长辫子,扎个红色蝴蝶结,穿白衬衣黑背带裙,是个洋气的女学生。可是从我记事起,母亲一直是天天忙得脚不沾地、累得腿弯脚软的农妇,最省事的短发,旧得发白的老式衣服,脸晒得黝黑,哪还有洋气的影子?

⑧那就试试!母亲眼睛盈满笑意,上扬的嘴角是鼓励,我懂。挑了一朵刚开的,摘了叶子,别在她的左耳畔。母亲仔细照了一会儿镜子,顾盼之间,转头凄然一笑:“老了,配不上这鲜铮铮的花。”

⑨“不!”我声音大得吓了自己一跳。栀子花太鲜亮太逼人了,生生放大了母亲的枯萎。我哆嗦着,从后背轻轻抱住了她,把脸贴在她散发着栀子花香的脸颊上:“妈妈,你真美!”

⑩这是她七十九年岁月里第一次戴上栀子花,也是最后一次。

(选自2023年12月22日《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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