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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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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丹东市第七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后面的练习

细菌与安全

    ①我们都知道细菌无处不在,即使是我们认为洗得很“干净”的手上也充满了细菌。虽然多数细菌是无害的,但再多无害甚至有益的细菌,也改变不了有害细菌让我们寝食难安的事实。人们吃出问题的例子,只有一小部分跟细菌无关——比如河豚中毒或者对各种食物过敏,其他绝大多数都是细菌惹的祸。

    ②到目前为止,加热仍然是杀死细菌的最有效手段。一般来说,在121摄氏度下加热15分钟以上。即使没有把细菌全部杀死,剩下的也成不了气候。但是许多食物要是加热到这种程度,就没法吃了。通常的食品加工,只是把细菌的量减少到一定浓度,不会对人产生危害就行了。

    ③比如说牛奶,所谓巴氏灭菌的“鲜奶”是把牛奶加热到72度左右15秒。经过这样处理,细菌量会减少到初始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还有不少,但是在冰箱里放两三周,细菌量也不会长到对人有害的地步。如果是超高温灭菌,则把牛奶加热到135度以上,1秒钟就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细菌,即使是放在常温下也能保证几个月没有问题。当然,这都是指密封保存的情况。如果对着瓶嘴喝一口,这些处理几乎就算白做了,其中的细菌生长速度会大大增加。其他食物也是如此。

    ④无数食品科学家和工程师花了不计其数的工夫,想要找到比加热更好的杀死细菌的方式。然而到目前为止,最经济实惠、广泛使用的还是加热。中餐原料有很多不注意卫生的地方,但是中餐的安全问题却不严重,关键就在于中餐一般都是经过高温烹饪、现做现吃。西方的蔬菜多数是生吃的,所以从种植、运输、保存到分销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监控。否则,沙拉吃下去,就开始拉肚子了。

    ⑤对于个人来说,注意食品安全,良好的卫生习惯非常重要。厨房、冰箱都是藏污纳垢的地方,经常清洁(比如用酒精、醋等都有不错的效果),并且保持厨房通风干燥,有助于减少细菌。家里的食物,尽量减少存货,做饭做菜,尽量吃多少做多少。因为减价而囤积大量原料,或者做一次饭吃上一两周,都会为细菌繁殖提供广阔的天空。尤其是很多特价的蔬菜、肉、蛋、奶、水果,特价的原因就是积压了很长时间,再买回家保存,简直就是考验自己对细菌的抵抗力。

(1)、细菌与安全有什么关系?
(2)、第②段中“到目前为止”的作用如何?
(3)、第③段运用列数字的说明方法,作用如何?
(4)、第④段将中餐和西餐的做法进行比较,目的是什么?
(5)、本文认为应该保持怎样的良好卫生习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风吹哪页读哪页

丁立梅

    ①人、书、风,就这样安静在阳光下,安静在岁月里,妥帖,脉脉温情。

    ②年少的时候,我曾热切地做过一个梦,一个有关书的梦:开一家小书店,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

    ③那时家贫,无钱买书。对书的渴望,很像饥寒的人对一碗热汤的渴盼。偶尔得了几枚硬币,舍不得用,慢慢积攒着,等有一天,走上几十里的土路,到老街上去。

    ④老街上,最诱惑我的,不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不是香喷喷的各色糕点,不是喜欢的红绸带,而是小人书。小人书是一个中年男人的,他把书摊摆在一棵大树下,或是巷道的拐角处。书大多破旧得很了,有的甚至连封面都没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我眼里,是散着馨香的。我穿过川流的人群奔过去,我穿过满街的热闹奔过去,远远望见那个男人,望见他脚跟前的书,心里腾跳出欢喜来,哦,在呢,在呢。我扑过去,蹲在那里,租了书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尽身上最后一枚硬币。

    ⑤那时,我的班主任家里,订有一些报刊杂志。班主任跟我父亲是旧交,凭着这一层关系,我常去他家借书看。

    ⑥一个夜晚,我去借书,一个人走上六七里的路。乡村的夜,寂静,村庄安睡在轻纱般的月色里。偶有两声狗吠,叫过一阵,复又归于宁静。我看着自己小小的影子,在月下行走,像一片飘着的叶。我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嚓嚓嚓,嚓嚓嚓。单调,孤独,内心却充实。新借得的书,安静地在我的怀里,温良,敦厚,让我有满怀的欢喜。

    ⑦多年后,我想起那些夜晚,还觉得幸福。母亲惊奇,那时候,你还那么小,一个人走夜路,怎么不晓得害怕?我笑,我那时有书做伴呢,哪里想到怕了?那样的月色,漫着,水一样的。一个村庄,在安睡。我走在村庄的梦里面,怀里的书,散发出温暖亲切的气息。

    ⑧上高中时,语文老师清瘦矍铄,爱书如命。他藏有一壁橱的书。我憋足了劲学好语文,只为讨得他欢喜,好开口问他借书。他也终于答应我,我想读书时,可以去他家借。

    ⑨他家住在老街上,很旧的平房,木板门上的铜环都生锈了。屋顶上黛青色的瓦缝里,长着一蓬一蓬的狗尾巴草。这样的房子,在我眼里,却如童话中的小城堡,只要打开,里面就会蹦跳出无数的美好来。

    ⑩是四五月吧,他屋门前的一棵泡桐树,开了一树紫色的桐花,小花伞似的,撑着。我去借书,看到他在树下坐着,一人,一椅,一本书。读到高兴处,他抚掌大叹,妙啊!他孩子气的大叹,让我看到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单纯,洁净,桐花一般地美好着,与书有关。

    ⑪后来,我离开老街,忘了很多的人和事,却常不经意地会想起他:一树的桐花,开得摇摇欲坠,他在树下端坐。如果我的记忆也是一册书,那么,他已成一枚书签,插在这册书里面。

    ⑫而今,我早已拥有了自己的书房,也算实现了当初的梦想——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若是外出,不管去哪里,我最喜欢逛的,定是当地的书店和书摊。

    ⑬午后时光,太阳暖暖的,风吹得漫漫的,人在阳台上小憩,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摊在膝上,风吹哪页读哪页。如果书也是一朵花,我这样想象着,如果是的话,那么,风吹来,随便吹开的一页,那一页,便是盛开的一瓣花。

(选自《情感读本·意志篇》 2010年第2期)

阅读《春酒》一文,完成问题。

      农村的新年,是非常长的。过了元宵灯节,年景尚未完全落幕。还有个家家邀饮春酒的节目,再度引起高潮。在我的感觉里,其气氛之热闹,有时还超过初一至初五那五天新年呢。原因是:新年时,注重迎神拜佛,小孩子们玩儿不许在大厅上、厨房里,生怕撞来撞去,碰碎碗盏。尤其我是女孩子,蒸糕时,脚都不许搁在灶孔边,吃东西不许随便抓,因为许多都是要先供佛与祖先的。说话尤其要小心,要多讨吉利,因此觉得很受拘束。过了元宵,大人们觉得我们都乖乖的,没闯什么祸,佛堂与神位前的供品换下来的堆得满满一大缸,都分给我们撒开地吃了。尤其是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是母亲的代表,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一大包回家。

      可是说实在的,我家吃的东西多,连北平寄来的金丝蜜枣、巧克力糖都吃过,对于花生、桂圆、松糖等等,已经不稀罕了。那么我最喜欢的是什么呢?乃是母亲在冬至那天就泡的八宝酒,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她又转向我说:“但是你呀,就只能舔一指甲缝,小孩子喝多了会流鼻血,太补了。”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手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

      八宝酒,顾名思义,是八样东西泡的酒,那就是黑枣(不知是南枣还是北枣)、荔枝、桂圆、杏仁、陈皮、枸杞子、薏仁米,再加两粒橄榄。要泡一个月,打开来,酒香加药香,恨不得一口气喝它三大杯。母亲给我在小酒杯底里只倒一点点,我端着、闻着,走来走去,有一次一不小心,跨门槛时跌了一跤,杯子捏在手里,酒却全洒在衣襟上了。抱着小花猫时,它直舔,舔完了就呼呼地睡觉。原来我的小花猫也是个酒仙呢!

      我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闻我的嘴巴,问我喝了几杯酒。我总是说:“只喝一杯,因为里面没有八宝,不甜呀。”母亲听了很高兴。她自己请邻居来吃春酒,一定给他们每人斟一杯八宝酒。我呢,就在每个人怀里靠一下,用筷子点一下酒,舔一舔,才过瘾。春酒以外,我家还有一项特别节目,就是喝会酒。凡是村子里有人急需钱用,要起个会,凑齐十二个人,正月里,会首总要请那十一位喝春酒表示酬谢。地点一定借我家的大花厅。酒席是从城里叫来的,和乡下所谓的八盘五、八盘八(就是八个冷盘,五道或八道大碗的热菜)不同,城里酒席称之为“十二碟”(大概是四冷盘、四热炒、四大碗煨炖大菜),是最最讲究的酒席了。所以乡下人如果对人表示感谢,口头话就是“我请你吃十二碟”。因此,我每年正月里,喝完左邻右舍的春酒,就眼巴巴地盼着大花厅里那桌十二碟的大酒席了。

      母亲是从不上会的,但总是很乐意把花厅给大家请客,可以添点新春喜气。花匠阿标叔也巴结地把煤气灯玻璃罩擦得亮晶晶的,呼呼呼地点燃了,挂在花厅正中,让大家吃酒时划拳吆喝,格外的兴高采烈。我呢,一定有份坐在会首旁边,得吃得喝。这时,母亲就会捧一瓶她自己泡的八宝酒给大家尝尝助兴。

      席散时,会首给每个人分一条印花手帕。母亲和我也各有一条,我就等于得了两条,开心得要命。大家喝了甜美的八宝酒,都问母亲里面泡的是什么宝贝。母亲得意地说了一遍又一遍,高兴得两颊红红的,跟喝过酒似的,其实母亲是滴酒不沾唇的。

      不仅是酒,母亲终年勤勤快快的,做这做那,做出新鲜别致的东西,总是分给别人吃,自己却很少吃。人家问她每种材料要放多少,她总是笑眯眯地说:“大约摸差不多就是了,我也没有一定分量的。”但她还是一样一样仔细地告诉别人。可见她做什么事,都有个尺度在心中的。她常常说:“鞋差分、衣差寸,分分寸寸要留神。”

      今年,我也如法炮制,泡了八宝酒,用以供祖后,倒一杯给儿子,告诉他是“分岁酒”,喝下去又长大一岁了。他挑剔地说:“你用的是美国货葡萄酒,不是你小时候家乡自己酿的酒呀。”

      一句话提醒了我,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关于“方言和普通话”

       材料一、民间的声音

       关于“方言还能存活多久”的讨论帖:1楼:昨天跟5岁的侄子一起吃饭,居然发现这个土生土长的孩子不会讲本地话。再看看16岁的儿子,也是土生土长的,比堂弟好点,还会说几句本地话,但那种最古老的俚语是一点不懂了。儿子还说,他的同学和他也差不多。记得我们小时候,连学校老师上课都是方言,如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那简直就是一门绝活。现在的孩子倒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还能说流利的英语,但会说地道方言的却成了稀罕品种,方言还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存活多久呢?

       2楼:我女儿在学校讲普通话,在家里也讲普通话,现在很多方言她连听都听不懂了

       3楼:方言还能活多久?那要看我们还能活多久!

       4楼:不知道,也许有一天,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但也没什么可惜的,语言失去交流沟通功能,离消亡也就不远了,这是事物的发展规律。

       5楼:城市越来越开放,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方言太土,他们听不懂,还是说普通话好。

       6楼:“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用方言交流,听着多亲切啊。

       7楼:方言里有文化,我们老师说方言里保留着好多古音呢,我想有文化的东西是不会消亡的。

       8楼:文物也有文化价值,但是现在不是只能欣赏吗?甲骨文更有文化价值,难道现在还用甲骨文写字吗?

       材料二、学者的言论

       ①“方言里有比普通话丰富得多的生活、情感用语,在动作的细微区分、事物的性状描绘等方面都更具体。这是方言比普通话往往要生动幽默、有趣传神、在文艺表达里更受欢迎的原因。”——钱乃荣(著名语言专家)

       ②“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以普通话沟通不成问题,但你若选择这个城市,却不会讲这里的方言,犹如你爱上一个人,却读不懂他(她)的内心世界,要融入其中,谈何容易!”——程乃珊(著名作家)

       ③“没有方言的城市是可耻的。”——封新城(《新周刊》执行总编)

       ④“新时代的曙光照进了方言。方言不是时代的对手。其实,谁又不在时代面前被揍得鼻青脸肿呢?”“方言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语言和语言之间较量的结果。全球化的年代,必须要有一种公共语言交流。” ——敬文东(文学博士)

       ⑤“我们的态度是大力推广普通话,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保护方言。”——陈章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三角梅

刘成章

       ①那年春天,我们陆续给小院栽了一些花木,其中包括一棵三角梅。我们知道三角梅可以开出很繁盛很灿烂的花,所以对它怀着极为美好的憧憬,特意把它栽在房屋山墙边极为显眼的地方,希望无论是谁来到我家门前,一眼就能看见。

       ②不料遇到了令人非常沮丧的事情。栽的时候,都一样认真,一样施足了底肥浇足了水,栽好之后,管理也没有偏三向四,可是别的花木都长得欢欢喜喜,到抽条时抽条,到开花时开花,一年下来,都长得很像个样子了,唯独那棵三角梅老是婴儿似的趴在那儿,停滞在那儿,好像完全忘了自己应该长长了。

       ③第二年,那棵三角梅仍然毫无变化。

       ④第三年,满院子的花木都长得青春勃发,高大喜人,那棵三角梅的叶片却比当初栽下时还少了好多,病恹恹的,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我和老伴感伤地想,它总有一天会死去的。但自己亲手种下的,还曾怀有那样美好的憧憬,心中仍存那么一丝丝的期盼。

       ⑤去年是栽下它的第四个年头了。春天,当别的花木都在泛绿、发芽时,那三角梅依然毫无生机,一点要拥抱春天的意思都没有。我和老伴多次站在它面前皱眉,叹息,甚至责备。我们说,干脆把它拔了吧,省得它还占着一块地方,还要天天浪费几勺水。我的女儿和女婿,也是这样的观点。至此,全家的意见都一致了,欲除之而后快。

       ⑥然而,事情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在我们说这话后的不长时间,我们惊喜地看见,三角梅可怜兮兮的枝叶间,居然抽出了一枝表皮有着细致纹路的新条,而且长得很快,不久就长到二尺长了,接着又在那新条上旁逸斜出,生出了好几条侧枝。我们高兴极了。可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也许是我们要挖掉它的议论被它听懂了吧!如果是,对它来说,那可是个性命攸关的大事啊,于是它就拼命一搏,终于把生命的力量给搏出来了。好像每天太阳一出来,它就死盯着周围的花木,与它们比赛着成长。它身上透露出来的生机,非常生动地展现在蓝天之下,是那么醒目耐看。这时候与其他花木相比,它毫无逊色之处。它像沉默了好几年的毛毛虫,蓄满力量,开始向着花蝴蝶的方向蜕变了。

       ⑦又过了一个多月,我出门要干什么去,忽见山墙边露出一段红色的花枝,仔细一看,才发现竟然是三角梅开了一朵火红的花。它静静地趴靠在墙边,正好长了一人高。我急忙叫来老伴,让她也高兴高兴。老伴的眼中闪耀出多年来少见的美丽光彩。

       ⑧又是一个春天来临了,此时的三角梅已长成一棵枝茂花繁的大树,比房檐都高,它的红色花瓣就像红金子捶成的薄片,只要轻轻撞击就能发出动人的声音。太阳照射的时候,它的每朵花都泛溢着红色的光晕;风儿一吹,每朵花都像一只火红的蝴蝶张开了翅膀,扇动着,奋争着,仿佛急欲挣脱枝头,翩翩飞去。

       ⑨生命,在坚韧中真是蕴藏了无法言说的奥秘和潜能的!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月亮,在半梦半醒之间

迟子建

    ①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圆圆着脸,没心没肺地笑。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着,该亏的时候则亏。它的圆满,总是由大亏小亏换来的。所以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往往是为着灿烂时刻而养精蓄锐。

    ②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带给我踏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这调皮的月光,让我只能睡睡醒醒。

    ③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带着股嫩嫩的绿意;夏日的月光,饱满丰腴;秋天的月光,洗尽铅华,安详恬淡;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落到雪地的月光新鲜明媚。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④今天是满月的日子,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我被渴醒了。床边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喝过这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无比畅快。

    ⑤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的,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的,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A】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B】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掩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好像树木一夜之间回春了

    ⑥看过了这样的月亮,我再回到床上时,又怎能不被美给惊着呢!虽然接着睡了,可是眯上一段时间,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啊,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C】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⑦第二天彻底醒过来时,天已大亮。哪还有满月时的圣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此后的半个月,它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就不燃烧了。因为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灰烬;而灰烬,是生命必不可少的养料。

    ⑧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假使我彻头彻尾醒着,这样的风景即使入了眼,也不会摄人心魄。正因为我所看到的一切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在半梦半醒之间,那团月亮,才美得夺目。

(选自《知识窗》2011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龙湖游记

陈忠实

    ①踏上游艇,在清湛湛的湖面上划行,一缕缕清凉湿润的风迎面拂过,把满身三伏酷暑的溽热顿时荡涤光净,从头到脚从外到里都是一种期待里的舒服。我似乎还不尽兴,忍不住撩起水来,搓了胳膊又搓洗了脸,便融入这水天一色的湖了。

    ②水是湛蓝湛蓝的水,天是湛蓝湛蓝的天。眼前的水看不到边际,远处的水被灰白的水汽遮住了蓝色,与目力所能及至的同样呈现着灰雾的蓝天相接相融。一叶小艇泛在这水天相接的水面上,很容易让人产生海的迷幻,尤其是对我这样意识和习惯里储存着黄土原和杂生着荆棘野草榆树枸树的坡岭的人,漂浮在这样无边无际的水面上,往往会产生风平浪静的海的错觉。然而,这确凿是湖。

    ③后来我不再发生湖与海的混淆性错觉了,湖里生长着大片大片的蒲草,小艇在蒲苇丛中的狭窄水道上缓缓划行,不时有鸟儿从蒲苇丛中飞出,又有鸟儿沉落其中,偶尔能听到幼雏混乱一团的叫声,可以猜想是争夺食物的颇为激烈的本能的叫声。无法想象,这密不透风的蒲苇丛林里,有多少双鸟儿在自由地繁衍后代,这种鸟在我并不陌生,我的家乡灞河边的苇子林丛是它们的福地,叫声不大优美,是比较单调的“呱呱呱”的粗声,当地人就因其叫声称作“苇呱呱鸟”。一个苇字,标明了它生存繁衍的独特领地——苇丛。这湖里的苇丛更是难得一方自由领地了,首先不担心安全,没有如曾经的我一样捣乱的孩童掏取鸟蛋。

    ④在蒲苇丛里相间着的大块水面上,有通体白亮的鹭鸶悠然浮游,它们总是成双成对,一会儿游远了,一会儿又聚拢并行了。我无意间捕捉到一个瞬间即逝的画面,一只鹭鸶张开翅膀从水面跃起,不偏不倚落在另一只鹭鸶的背上,又滑落到水里去了,被踏了一下的鹭鸶抖一抖身子,似乎没有在意,又并头游动着。还有几只野鸭,显然缺乏鹭鸶的优雅风度,却洋溢着活泼的天性,不时把头伸入水中又冒出来,争前恐后,左右穿梭,自然都是在水里捕捉小鱼小虾等食物。几种叫不上名字的小鸟,从空中掠过,有一种背上是一抹鲜艳的红色,瞬间就消失了。

    ⑤小艇从芦苇丛中出来,又进入野生的荷花丛中。许是得了这好水和好水下的好泥的滋养,硕大的荷叶遮罩着水面,红色白色粉红粉白的荷花竞相开放,开放的荷花和含苞待放的花蕾都是出奇的硕大,浓郁的香气弥漫在水面上,真有仙境里的沉醉了。我便想到,无论密不透风的苇丛,无论花香扑鼻的荷花,当是适宜所有职业所有年龄的男女驾舟散漫的好去处。进入苇丛和荷花丛中,得意的事和烦恼的事都会被荡涤出心胸,获得一分娴静和爽快。

    ⑥直到我如此沉迷的时候,仍然不敢相信这一方好水是在河南淮阳大地上。不单是我孤陋寡闻,更在我多年来偏颇的心性,以为和我住得相邻的省份大同小异,就把兴趣偏向于那些自然景观奇特的边远地域,大漠荒原,海洋冰山,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寨,野狼游走的草原,寸草不生蠓虫难觅的生命禁区的盐湖……此刻,我甚至有某种懊悔,竟不知和我相邻的中原河南淮阳,有这样一方好水——龙湖。

    ⑦湖以龙命名,也是这一方好水所系的悠远到神话时代的神秘历史。传说伏羲从我的家乡渭河来到这里寻求更广阔的发展天地,神农氏也在这里教民稼穑,陈胜在这儿建立了第一个农民政权,更有诸多文人墨客如李白苏轼等都留下不朽诗篇。在我尤为惊喜的收获,是陈姓氏族的源头就在这里。这龙湖在夏代称为陈,到西周时,在龙湖上建城立国为陈国。随之以国名为姓氏,便有了陈姓,十多年前我在广州的陈氏家谱园里获悉,陈氏源自舜的后裔所在的陈国,却不知具体方位,今天竟然一脚踏进陈姓始祖所在的陈国的门槛了,无意间完成了一次最久远的寻根,顿然觉得和淮阳亲近到有亲情相系了。

⑧龙湖有好水,《诗经·陈风》有赞美龙湖的诗章:彼泽之陂,有蒲与荷……彼泽之陂,有蒲与兰……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把龙湖上这些水生花草能写进《诗经》,可以猜想肯定是这龙湖的风景激发了作者的诗兴,留下这生动的诗章。我在龙湖蒲苇丛中的忘情和沉醉,和几千年前《诗经·陈风》的作者相通,只是我笨拙,吟咏不出一首诗来,仅留笔记一篇,聊以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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