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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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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第一中学2017届中考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寻找薄荷的小孩

简媜(中国台湾)

    ①我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至少,我确定在茫茫人海之中,我和当初的那一群小孩,都像被撒入海中的一把粗糠,随着潮汐而漂浮。如今,我停泊在狭小的港湾,而她,是否仍在海上的风暴里沉浮,抑或早被鱼群吞食?我真的不知道,也无从知道了。

    ②她是我的启蒙师,其实只比我大一岁,留着西瓜皮头发,同样又干又瘦又小。但她对于树木花草的常识却比我丰富,在平原的农村里,第一个教我辨识海边林投果与凤梨的差别的就是她,至于防风的木麻黄与高山松针也是她告诉我的。可笑的是,我用她教我的常识在野外辨认植物的比赛得了奖状,而她却遥遥挂尾,因为许多生字不会写,在“木麻黄”那题格里,她说她只会写一个“木”字。

    ③她与我坐在一起——小学老师为了提高整体学习成绩,刻意把功课好与功课差的编在一块儿。我们一起写字,一起打扫户外,一起种菜,一起上厕所。但她的成绩并没有进步,每天早上我盯:“生字写了没?”她溜着大眼睛盯着百褶裙,随即又高兴地问我:“你今天便当带的什么菜?”就这样养成每天早上交换看便当菜的习惯,而且非常神秘,掀一道小缝快速瞄一下,马上盖紧交回对方,这些动作都在桌底下进行,好像两个匪谍交换情报。其实都是萝卜干主题,但我因为父亲卖鱼,天天塞鱼,她家卖菜,天天塞菜。我们偷看之后,总是下一致的结论:“又是鱼!”“哼!又是菜!”她老是不能控制口腹之欲,顺道把便当吃完。我们原本说好中午吃便当时交换菜,一直没换成。

    ④中午吃便当的时间,她就溜到操场荡秋千,百褶裙张得像伞,快碰到大榕树的头顶了。我坐在教室里可以看到她荡来荡去,偌大的操场就她一个人。我吃饭一向慢,别的同学开始往操场跑,她就改坐在秋千板上闲晃,一手抓着另一台秋千绳,不给别人玩,待我解决掉便当,跑去找她,没荡两下,又得进教室午睡了。

    ⑤她还教我怎么逃过男生们的欺负,通常玩躲避球时,敌国的男生都十分默契,一定先打死其他人,把场子空出来,最后才全力攻击我。她虽为敌军,却很护我,大叫往左、往右、趴下,但我仍然被球砸到,衣服上一团大球印。她看我这么不成材,打定主意叫我下回跑出场外“自动求死”。有时,被欺负得心头很酸,不免吸鼻子掉眼泪,她就说:“我替你报仇!”她的报仇方式很简单,回头狠狠地瞪男生一眼。

    ⑥不过,我也替她得了一面奖状。我教她这次月考交白卷,下次月考再答题,终于得了“进步奖”,赏铅笔一支。严格说,不能算我的功劳,因为交白卷那回,她的手心被打得发红。

    ⑦我与她只合坐一学期,编班之后少有来往。但我永远记得,编班前有天中午,她不知道从哪里摘来几片茸茸的叶子,告诉我那是薄荷。那天的中午,我完全睡不着,嘴里含的薄荷叶凉得让我拼命吞口水。现在的我对薄荷茶特别喜欢,应该是拜她所赐。

    ⑧“我替你报仇!”曾经有位寻找薄荷的小女孩这样对我说,也是唯一对我说这话的人。但我不知道她漂浮在哪一处海面,如果她像我当初一般哭泣,我希望换我对她说:“我替你报仇!”

(1)、文章依次回顾了小女孩哪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每件不超过8个字)。
(2)、联系全文分析小女孩的形象。
(3)、请从修辞手法角度赏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中午吃便当的时间,她就溜到操场荡秋千,百褶裙张得像伞,快碰到大榕树的头顶了。

(4)、简媜曾在《野蔓之誓》提到“我一直认为叶子是树的语言”,请细读全文,联系文章内容说说作者通过薄荷这片叶子想表达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题目。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了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有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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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亭古韵
          游览名山大川和名胜古迹时,时常与亭不期而遇,在游赏之余,我们还可以走进亭中,坐下来切身体味一番亭给我们带来的古典韵律之美。
          亭最初并不是指建筑,而是指一种行政建制。秦汉制度规定,十里一亭,十亭为一乡。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专指建筑的亭子是后起之义,比如北宋欧阳修《醉翁亭记》中“有亭翼然于泉上者”中的亭。至少在东晋时,已经有这样的亭子出现,《世说新语·言语》记载:“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这里的“新亭”即是“亭子”的意思了。更为著名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那篇《兰亭集序》中提到的“兰亭”,亦此类也。《园冶·屋宇》说:“《释名》云:‘亭者,停也。’所以停憩游行也。”意思是,亭的主要功用是供人停留、休息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主要功能又有很大的延伸,包括游赏、休憩、宴集和送行等。
         我国有许多名亭,绝大多数都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名字。这些不同凡响的名字。反过来又为本已很有名的亭子增添了光彩。这些名亭的名字大体上可分为四种“风格”。一是对亭周围景物的高度概括或写实。比如苏州拙政园的四面荷风亭、塔影亭、苏州虎丘的三泉亭、避暑山庄的北枕双峰亭、曲水荷香亭等。二是亭名表达了亭的建造者或主人的情趣、志向等。比如沧浪亭,取《楚辞》中“沧浪之水清兮,可以灌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之意。湖南岳麓山的爱晚亭,则取自晚唐大诗人杜牧的名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三是亭名的风格是写意式的,它们用抽象的字眼表现某种意境。比如北京颐和园的知春亭,山西晋祠的真趣亭,北京北海的意远亭等等。四是亭名中隐含着一段历史掌故。比如,浙江诸暨浦阳江边堤岸上有一座浣溪亭,亭中有一对联云:“浣纱存古迹,救国出真人。”一望而知是纪念春秋时越国大美人西施的。
         与其他传统建筑相比,亭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虚”。亭不依赖墙,只靠亭柱的支撑(也有少数依墙而建的半亭),此种自由独立的审美特点,中空不倚的视觉效果,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空”与“无”的作用,与老子“当其无,有室之用”的思想相符。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哲学追求清静无为.即要尽量涤除尘世的搅扰烦恼,向大自然无限地贴近,而亭的建造地点和所用材料的随意灵活、用料简省、形式多变,同样体现了道家的精神特质。不论是皇家园林中富丽堂皇的亭,还是私家园林中和山问、水上、路边的亭,其基本的建筑风格都是简与虚,而后者更代表了一种民间的、率性的、清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总之,亭是我国一种司空见惯的建筑,它在传统中国人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今天,虽然亭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功用已经基本丧失,但它们的美丽身影依然没有淡出我们的视野,在山水的胜处,在古典园林的深处,静静地散发着独有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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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润泽我们的生命
尤今
①书对我而言,犹如空气。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我,时时刻刻都需要它。
②自童年开始,我便明白,肚子饿了,找食物吃;眼睛饿了,找书看。我的双眸,时时都处在饥饿的状态中,只要一书在手,我便如蚁附膻,既有“蚕吞桑叶”的快乐,亦有“蜂儿采蜜”的满足。
③略识之无,我便发现,屋子里的每一寸空隙,都漂浮着一缕一缕的书香。视线所及之处,有书;视线不及之处,亦有书。高高低低地叠着、密密麻麻地堆着;疏疏地散放着、齐齐地排列着。书和屋子,你依我依地化成了一个圆满的整体。在那如饥似渴地从书籍汲取营养的童稚时代,我们的物质生活是捉襟见肘的。书却为我营造了一个金光灿烂的世界。
④父亲总是买书,不是一册册地买、而是一摞摞地买,当他把书提进门时,忙家务的母亲总是很快地把湿漉漉的手抹干了,把那一摞书当成瑰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过来,欢天喜地地拆看。
⑤万籁俱寂时,母亲在荧荧灯火下执卷而读的样子,真是美丽。微鬈的睫毛静静地在眸子下方印着扇形的影子,脸上浮着一抹蜻蜓点水式的、若有若无的笑意。
⑥她低头看书。我仰头看她。她快乐地沉浸在文字那个神秘莫测的世界里,而我,向往那个世界。于是,跌跌撞撞地闯了进去。最初,一知半解,等一进入情况,便痴痴地迷上了,书,自此成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⑦成家之后,整间屋子氤氤氲氲都是书香。我站着读、坐着读,躺着也读。我读书的时候,孩子也人手一册地读。一家大小静静地、齐齐地读书的那种感觉,美好到了极致,幸福到了极点。
⑧站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突然想起青少年时代的一件往事。那时,零用钱有限,想买书,只能将钱一点一滴地储存起来,存够了,才得以一偿夙愿,那一回,看中了赛珍珠的译著《大地》,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可是,没有钱买。一连两三周,上书局时,总先去看看那部小说还在不在,如果还在,便抽出来,用手轻轻摩挲一番,才恋恋不舍地放回去。后来,学校考试,忙着温习功课,没上书店。考完试后,钱也储够了,便风风火火地赶往书店。可是,那部朝思暮想的书没了。我觉得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疼痛,在书架旁晃来晃去,像个无主孤魂。
⑨阅读,是一种多功能的活动,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浸润活动。许多散文和小说,都不着痕迹地蕴藏着隽永可贵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它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慢慢地流入读者的内心深处,那种影响力,是巨大而深远的。台湾漫画家蔡志忠说过:“要成为出色的漫画家,非得喜欢读书不可。画只是技巧,出色的漫画,出自无穷的想象。不读书,就表示没有好奇心,怎么可能画出精彩的漫画?”
⑩实际上,阅读所能带来的脑力冲击,大得超乎想象。它足以将水面上的一个小涟漪化为滔天巨浪,从而创造出一个个奇迹。
⑪阅读带来的大快乐,是任何其他的活动都难以相比的。当它让你哭时,那种感动,能够进入心坎很深的地方;当它让你笑时,那种快乐,像是融化在心上的一块糖。它时而像铁锹,在你心叶上挖出一个个痛楚的窟窿;时而像辣椒,辣得你汗如雨下却又拍案叫绝。有时,它像雷像电,狠狠地劈下来,将迷糊混沌的你震醒;有时,它又像云像雾,让你腾云驾雾、浑然忘却世间的一切烦恼。
⑫我觉得自己最大的“成就”是:以书为种子,在孩子的心田里种下了一株快乐的树。这树,永不枯萎。
(本文原题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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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也有“喜怒哀乐”

    ①最初,人类以为只有自己才配有喜怒哀乐这样高级的情感。后来,科学家的研究发现,不少动物也具有这样的情感。近年来,科学家还发现植物其实也有喜怒哀乐。

    ②所有植物都是喜好颜色的。各种植物不但自身有美丽的外衣,而且有着良好的视觉,它能辨别各种波段的可见光,尽可能地吸收自己喜爱的光线。近年来,农业学家发现,用红光照射农作物,可以增加糖的含量;用蓝光照射植物,则蛋白质的含量增加;紫色光可以促进茄子的生长。所以,根据植物对颜色的喜好和具体的生产需要,农作物植者可以给植物加盖不同颜色的塑料薄膜。同样,在培育观赏植物的过程中,也可以利用植物喜好颜色的习性。一些生物科学家开始研究植物喜好颜色的习性,并由此形成了一门叫“光生物学”的科学。

    ③植物不仅 喜好颜色还喜好声音。科学家研究发现,植物可以对各种各样的音乐做出不同的反应。如果植物伴随着音乐成长,根系和叶绿素都会增多。玉米和大豆“听”了《蓝色狂想曲》,心情舒畅,发芽特别快。不同的植物对音乐的欣赏也是很挑剔的,胡萝卜、甘蓝和马铃薯偏爱音乐家威尔第、瓦格纳的音乐,而白菜、豌豆和生菜则喜欢莫扎特的音乐。有些植物宁愿不听音乐,也不愿意听不喜欢的音乐,为了表示厌恶,它们会付出死亡的代价。 比如玫瑰这种高雅的植物在听到摇滚乐后就会加速花朵的凋谢,而牵牛花更加“刚烈”,听到摇滚乐的4个星期后就完全死亡。

    ④植物还有强烈的同情心。美国某一研究中心曾经用植物做了一些有名的情感实验。实验之一,科学家把活的小虾从一个容器中缓缓倒入滚烫的开水锅中,再把在一旁“目睹”这一悲剧的植物的叶片和测试仪连接起来。当小虾快掉入开水锅时,植物的“情感曲线”开始波动,好像人类焦急时的表现。当小虾掉入开水锅的时候,植物的“情感曲线”突然上升,好像被吓了一跳似的,也好像人类悲痛时的表现。实验之二,在有两株植物的房间进入了6个人,其中一个人掐断了一株植物,然后6个人离开,研究者把测试仪和没有“被害”的植物叶片连接起来。过了一会儿,6个人分别在不同时间进入房间,其他5个没有掐断植物的人进入房间的时候,没有“被害”的植物表现平静。当掐断植物的“罪犯”进入房间的时候,没有“被害”的植物的“情感曲线”出现大的波动,就像人们发怒一样。

    ⑤关于植物的情感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科学意义。首先,这些发现提示了所有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另外,这些发现还告诫人类要尊重所有生命,因为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生存权利和情感。如果过分掠夺植物资源,植物可能最终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报复人类,所以人类要尽力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选自《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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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登基拉韦亚山

[英国]布拉西夫人

最后我们终于来到巨大的火山口边缘。火山中心有一百多米深,四周是垂直甚至悬空的峭壁。火山口的直径有六七千米,满是大堆大堆冷却了的沥青,看起来就像一口大锅。中间灼热的暗红岩浆不断向我们涌来,地面四处都是红彤彤的岩块、火焰和烟雾。

我一直期待能在火山上见到奇观,所以对这里的第一印象相当失望。不过我确实见到了新形成的火山口,里边是一片火海,熔岩的四周耸立着峭壁。

我们一行八人在沃尔卡诺旅馆住了,一晚,第二天下午3点在两位向导的陪同下再次出发。我们还雇了三名工人搬运行李和生活物资,他们在回程时还可以帮忙搬运采集的样本。

我们首先攀下了百米深的悬崖,它原本是老火山的环壁,但现在覆盖着厚厚的绿植。道路十分险峻,许多地方都嵌有之字形木阶,否则根本无处落脚。

到达底部以后,我们踏上了冷却后的岩浆形成的地面,昨晚我们曾对这里做过一些观察。岩石的裂缝之间已经出现了一些土壤,细小的蕨类植物顽强地存活下来,把绿色的叶子高高地伸向了阳光。

在这里行走能令人产生不可思议的感觉。熔岩形成的平地上有许多奇形怪状的凸起,那与它们最初的温度和冷却的速度有密切的联系。地表有些像玻璃的半成品,在我们的脚下不断碎裂。

有些地方看起来如同一锅沸腾的水突然被石化,有些是黑色及彩虹色的熔岩形成的波涛,或者是一大股纠缠不清的绳索,还有的像是成堆的风琴管,或是小山丘或是圆锥

我们不断前行,熔岩的温度也越来越高。破碎的缝隙中开始升腾起热气,令我们的鼻子和喉咙感到疼痛不已。后来,我们走到岩浆的下风区域时,每一步都变得异常艰难,蒸汽差点把我们熏死。

这里的岩浆显得更光滑透明,似乎是因为它们的温度更高。其中富含硫黄、明矾和其他矿物质,映射出五彩缤纷的光芒。在透明度特别高的地方,可以看到下边黏稠的条状岩浆,如同棕色的玻璃丝,因此被称为“裴蕾的头发”。

最后,我们终于来到新火山口,开始攀登它外层的环壁。又薄又脆的外壳多次在向导的脚下碎裂,并从其中涌出炽热、炫目的气体,令人窒息,向导不得不尽力快速躲开。但我们还是成功登顶,眼前的一切令大家目瞪口呆! 我一瞬间愣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呆呆站在那里望着那幅既壮观又恐怖的景象。

我们就站在悬空的崖壁边沿,脚下三十多米深处是盛满岩浆的湖泊,直径差不多有1500米。岩浆不断撞击着对面的岩壁,发出的声音仿佛是海洋在暴风雨中的怒吼,血红的岩浆翻起巨浪,不断扑向坚硬的陆岬,然后冲上峭壁,把猩红的火星撒向空中

躁动不安的岩浆湖沸腾着,冒着气泡向上升腾,任何一种状态都无法保持两分钟。一般情况下,它呈现出一种单调的暗红色,表面覆盖着薄薄一层灰色泡沫。这些泡沫始终在不断膨胀和碎裂。湖中时而喷涌出黄红二色的火焰组成的喷泉、瀑布和旋涡,有时从中裂出一条金黄色的大江,有时是四五条小河。

日落时分,黑暗渐渐笼罩在火山上,景象就更为可怕了。为了呼吸到新鲜空气,我们稍稍退后了一些,也想吃点带来的食物。但爆炸和刺眼的火光一个接一个,我们目不暇接,根本就顾不上吃东西。

狂暴的岩浆不顾一切要挣脱火红湖面的束缚,时而发出恐怖的怒吼,使人不由得联想到那是一群被禁锢的恶魔,正徒劳地撕扯着身上的锁链。他们尖叫呻吟,发出极度痛苦的呼喊,其中饱含着绝望。有时,至少有7个地方的岩浆同时怒不可遏地冲向岩石,制造出7处火焰喷泉。

我感到又热又不舒服,往四周看看立即就明白了原因何在。我们正站在一片灰色的岩石上,底下不到5厘米处就是一片火红。树枝戳进去会着火,纸片碰到会立刻化为灰烬,男士们无法凑到裂隙中借火点烟,因为热浪实在太猛烈了。

我们看了最后一眼,终于恋恋不舍地转身,离开了这幅迷住我们长达数小时的画面。我们之前穿过的那片冷却的熔岩,现在却出现了通红的斑块,随时都有火焰喷射出来,岩浆横流,蒸汽和烟雾四处弥漫。

回程的路走起来非常吃力。我们排成一列,紧跟在领头的向导身后,只能踏着他的脚印往前走。不过总体说来,夜晚比白天更容易看清路线,因为现在我们能真真实实地看到危险之所在,而白天只能凭感觉。我们跨过或跳过了许多灼热的裂缝。如果不小心没踩对地方,我的脚就会陷进薄薄的外壳,火花四溅;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拄的那根木棍又着了火。

(选自《美国学生经典文学读本》,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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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城外的猜测

美国·查赫斯

    一个陌生的女人敲开了我的家门,对方很年轻,很漂亮,也很干练,但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我肯定,她一定有一段非同寻常的故事要与我分享,但在此之前,鉴于对方提及我祖父的名字,让我不得不陷入一段回忆,讲一个与祖父有关的传说。

    祖父是唯一一个去过瑟博拉七宝城的人,而且,听镇上的人说,祖父拿回了许多奇珍异宝,只不过,他从未在人前承认。而且,多年后,当哈利斯科州已经从传说中的西部练马场变成一片繁华的都市群,祖父依旧过得特别朴素,完全失去了当年西部牛仔的豪爽风范。

    我本来是不相信瑟博拉七宝城的存在,但小镇里盛传,的确,当年祖父曾把一件无价之宝送给一位游客,众口钚金,这便由不得我不去相信了,因为,我还是这个故事里挺重要的一个角色。怎么说呢,现在当然谁都看不出我曾得过一场大病,因为我有185公分,90磅重,曾经在哈利斯科州拳王赛中大出风头。但镇上的老人说得有理有据,我刚出生不久时,得了一种怪病,全身萎缩,找遍了医生也毫无办法,直到一位游客出现,他说他有把握治好我的病,但他必须回去,横贯美国,跨越大西洋,去英国老家拿一种药,然后再回来。

    祖父为了治好我的病,就像抓住一根救命草一样。那时候,大多数美国人对大不列颠都有着无比的崇敬,认为全世界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度便是英国。所以,祖父义无反顾,为了我,他豪爽地给了那位游客足够的盘控,但这些还不算什么,有人亲眼看见,祖父拿出一个木盒交给对方,说,这是我从瑟博拉七宝城带出来的,从现在起,它便属于你,我只有一个要求,回来,把药带回来。

    可是,一个月、两个月,一年、十年过去了,那位游客再未出现,他就像一阵风,刮过西部无边的草原,除了空旷,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但祖父从未抱怨过什么,所以,镇里的人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幸运的是,那一年,在不断的折磨中,我竟然活了过来,而且,还活得很好。

    五十年后,祖父早已不在,我也逐渐走向沧桑,但谁又曾料到,大西洋的彼岸,有这样一位客人到访,她从包里小心地掏出一个锦盒,摆在我面前,告诉我,这是她曾祖父的遗愿。

    她的曾祖父,也就是当年与我祖父相约的那位游客,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从女孩口中得知,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劫难,战争很激烈,但海盗终究是占了上风,他们疯狂地杀戳,带走了船上所有的财富,她的曾祖父因为懂医术,才活了下来,最后辗转到了西班牙,等到他回到英国,已经是十年之后。因为内疚,他一直不敢面对,哪怕朝西方看一眼,后来,竟然郁郁而终。

    但他在临终前把一切都写了下来,所以,他的曾孙女找到了哈利斯科州,花了很多年的时间,但她说值得这么做。

    我当着她的面,慢慢打开那个锦盒,从尘封的痕迹可以看出,从未有人打开过,瑟博拉七宝城带出来的东西,那该是一件多么珍贵的宝贝,我明显觉得自己双手在剧烈颤抖。但是,当盒子打开,里面却空无一物,只有一张粗糙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字:信。

我深感惭愧,祖父欺骗了一位值得信任的朋友。我只能对女孩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祖父真有留给我哪怕一件瑟博拉的宝贝,我都愿意送给她,可惜,我什么也没有。但女孩看着我木讷的表情,却只是微微一笑,对我说,谢谢你让我看到传说中瑟博拉的宝贝,它的确比什么都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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