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信丰名校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三次月考历史试题
材料:隋朝建立伊始,户籍极为混乱。开皇二年(582年)以北齐、北周旧制为基础,制定户籍新法,把人口按年龄区分为黄(3岁以下。)、小(3-10岁)、中(10-17岁)、丁(18-60岁) 老(60岁以上)。次年,把成丁由18岁改为21岁,有家室的丁男每年服役二十日,納租粟三石、绸绢二丈、绵三两。清查户口不实作为一个尖锐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开皇三年下令,州县官吏检查隐漏户口,称为“大索貌阅”,即为了编定户籍,地方官每年要亲自查验户口、年龄、疾状,称为貌阅(或貌定、团貌),对户主的手实(申报)加以核对。大索貌阅为的是把隐漏户口检括出来,还要把“诈老诈小”者清查出来,把大功以下(堂兄弟以下)从户籍中分离出来,使大户分析为小户,增加服役的承担对象。但大索貌阅成效有限,对于大批依附于强宗大族的荫庇户口仍无能为力。隋文帝便采纳尚书左仆射高颖的建议,实行输籍法——由中央政府制定“输籍定样”,即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州县,每年正月初五,县令派人下乡,依样确定户藉,强制荫庇户口向政府登记,旨在拆散大户,析出若干小户,经过历年检括,开皇九年(589年)隋朝旧境之内的民户由隋初的四五百万户增加到六七百万户,大业二年(606年)又增加到八百九十万户。
——据樊树志《国史概要》
关于隋文帝对府兵制度的改革,《隋书▪高祖纪下》有云:开皇十年五月己未诏:‘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车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恒为流窵之人,竞无乡里之号。’‛按《隋书▪食货志》云隋文帝代周,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前篇语及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定令‚率以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其制已开兵民或兵,合一之端。唐代府兵的基本条件,即兵民合一,实已完成于隋文帝之世。
隋文帝对府兵的另一个改变是:当他尚未代周但已掌握政权的时候,下令恢复府兵的汉姓。复姓,表明汉化的主流,终究战胜了鲜卑化的逆流。复姓,表明府兵不再是一支胡人的军队,而是一支名实相符的汉人或夏人的军队。军与民的胡汉之分,至此消除。
——摘编自万绳楠《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秦朝
以郡辖县,地方行政为两级制
西汉
汉武帝把全同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
东汉
形成“州——郡——县”三级制
隋朝
废郡,地方行政回到两级制
唐末
形成了道、州、县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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