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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锁定)2016-2017学年山东省枣庄第九中学高三寒假作业自测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罗亨信,字用实,东莞人。永乐二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进吏科右给事中,坐累谪交阯为吏。仁宗嗣位,始召入为御史。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佥都御史,练兵平凉、西宁。正统二年,蒋贵讨阿台、朵儿只伯,亨信参其军务。至鱼儿海,贵等以刍饷不继,留十日引还。亨信让之曰:“公等受国厚恩,敢临敌退缩耶?死法孰与死敌?”贵不从。亨信上章言贵逗遛状。帝以其章示监督尚书王骥等。明年进兵,大破之。亨信以参赞功,进秩一等。

    父丧归葬。还朝,改命巡抚宣府、大同。参将石亨请简大同民三之一为军,亨信奏止之。十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时遣官度二镇军田,一军八十亩外,悉征税五升。亨信言:“文皇帝时,诏边军尽力垦田,毋征税,陛下复申命之。今奈何忽为此举?塞上诸军,防边劳苦,无他生业,惟事田作。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况边地硗瘠,霜早收薄,若更征税,则民不复畊,必致窜逸。计臣但务积粟,不知人心不固,虽有粟,将谁与守?”帝纳其言而止。

    初,亨信尝奏言:“也先专候衅端,以图入寇。宜预于直北要害,增置城卫为备。不然,恐贻大患。”兵部议,寝不行。及土木之变,人情汹惧。有议弃宣府城者,官吏军民纷然争出。亨信仗剑坐城下,令曰:“出城者斩!”又誓诸将为朝廷死守,人心始定。也先挟上皇至城南,传命启门。亨信登城语曰:“奉命守城,不敢擅启。”也先逡巡引去。赤城、雕鹗、怀来、永宁、保安诸守将弃城遁,并按其罪。当是时,车驾既北,寇骑日薄城下,关门左右皆战场。亨信与总兵杨洪以孤城当其冲,外御强寇,内屏京师。着兜鍪处,颠发尽秃。景帝即位,进左副都御史。明年,年七十有四矣,乞致仕 , 许之。归八年,卒于家。

(节选自《明史·罗亨信传》有删改)

(1)、文中划线的句子断句,正确的一项(    )
A、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 B、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 C、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 D、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
(2)、下列对文中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 B、正统为明朝第六个皇帝明英宗朱祁镇登基后的年号。汉武帝起开始有年号,从此以后,新皇帝即位,都要确定自己的年号,一个皇帝一般有多个年号。 C、车驾本是帝王所乘的车,这里亦用为帝王的代称。 D、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还常用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称,盖指官员辞职归家。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亨信以国事为重,为人正直。蒋贵讨伐阿台、朵儿只伯,以粮食军饷没跟上为由,带领军队撤回,罗亨信劝阻无效后上书皇上,皇上让监督尚书将蒋贵革职。 B、亨信能为军民着想,很有主见。在军田征税问题上,罗亨信援引先例,反对采取这一举措,他说出不能征税的理由,最后皇上采纳了。 C、亨信临危不乱,处事有法。他关键时刻能够稳定人心,当大家都要逃出城时,亨信仗剑坐在城下,并且说:“出城者斩!”又让诸将发誓为朝廷死守城池,人心才安定下来。 D、亨信治军严谨,尽职尽责。赤城等地诸守将弃城逃跑,他一并追究他们的罪责,他与总兵杨洪以孤城对外抵御强敌,对内守卫京城。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公等受国厚恩,敢临敌退缩耶?死法孰与死敌?

②计臣但务积粟,不知人心不固,虽有粟,将谁与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范祖禹,字淳甫。幼孤,叔祖镇抚育如己子。祖禹自以既孤,每岁时亲宾庆集,惨怛若无所容,闭门读书,未尝预人事。既至京师,所与交游,皆一时闻人。镇器之曰:“此儿,天下士也。”进士甲科。从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在洛十五年,不事进取。书成,光荐为秘书省正字。时王安石当国,尤爱重之。王安国与祖禹友善,尝谕安石意,竟不往谒。富弼致仕居洛,素严毅,杜门罕与人接,待祖禹独厚;疾笃,召授以密疏,大抵论安石误国及新法之害,言极愤切。弼 , 人皆以为不可奏,祖禹卒上之。吴中大水,诏出米百万、缗钱二十万振救。谏官谓诉灾者为妄,乞加验考。祖禹封还其章,云:“国家根本仰给东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诉开口仰哺以脱朝夕之急奏灾虽小过实正当略而不问若稍施惩谴恐后无复敢言者矣。”宣仁太后崩,中外议论汹汹,人怀顾望,在位者畏惧,莫敢发言。祖禹虑小人乘间害政,乃奏。初,苏轼约俱上章论列,谏草已具,见祖禹疏,遂附名同奏,曰:“公之文,经世之文也。”竟不复出其稿。有相章惇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不见从,遂请外。上且欲大用,而内外梗之者甚众,乃以龙图阁学士知陕州。言者论祖禹修《实录》诋诬,贬安置贺州,卒,年五十八。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过。至遇事,则别白是非,不少借隐。在迩英守经据正,献纳尤多。尝讲《尚书》至“内作色荒,外作禽荒”六语,拱手再诵,却立云:“愿陛下留听。”帝首肯再三,乃退。每当讲前夕,必正衣冠,俨如在上侧,命子弟侍。开列古义,参之时事,无一长语。苏轼称为讲官第一。

(《宋书列传第四十二》有删节)

阅读下面课内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太子丹恐惧,乃请荆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 , 岂可得哉?”荆卿曰:“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太子曰:“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之首,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樊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臣。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岂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刎。

    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无可奈何,乃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武阳为副。

    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

    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 , 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节选自《荆轲刺秦王》)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管宁字幼安,北海朱虚人也。年十六丧父,中表愍其孤贫,咸共赠赗,悉辞不受,称财以送终。长八尺,美须眉。与平原华歆、同县邴原相友,俱游学于异国,并敬善陈仲弓。天下大乱,闻公孙度令行于海外,遂与原及平原王烈等至于辽东。度虚馆以候之。既往见度,乃庐于山谷。时避难者多居郡南,而宁居北,示无迁志,后渐来从之。太祖为司空,辟宁,度子康绝命不宣。 中国少安,客人皆还,唯宁晏然若将终焉。

    黄初四年,诏公卿举独行君子,司徒华歆荐宁。文帝即位,征宁,遂将家属浮海还郡,公孙恭送之南郊,加赠服物。自宁之东也,度、康、恭前后所资遗,皆受而藏诸。既已西渡,尽封还之。诏以宁为太中大夫,固辞不受。

    自黄初至于青龙,征命相仍,常以八月赐牛酒。诏书问青州刺史程喜:“宁为守节高乎,审老疾尪顿①邪?”喜上言:“宁有族人管贡为州吏,与宁邻比,臣常使经营消息。贡说:‘宁常著皂帽、布襦袴、布裙,随时单复,出入闺庭,能自任杖,不须扶持。四时祠祭,辄自力强,改加衣服,著絮巾、故在辽东所有白布单衣,亲拜馔馈,跪拜成礼。宁少而丧母,不识形象,常特加觞,泫然流涕。又居宅离水七八十步,夏时诣水中澡洒手足,窥于园圃。’臣揆宁前后辞让意独自以生长潜逸耆艾智衰是以栖迟每执谦退此宁志行所欲必全不为守高。”

    宁卒,时年八十四。拜子邈郎中,后为博士。初,宁妻先卒,知故劝更娶,宁曰:“每省曾子、王骏之言,意常嘉之,岂自遭之而违本心哉?

(节选自《三国志·魏书第十一》,有删改)

【注释】 ①尪顿:衰病困顿,衰病困顿之身。

阅读下面一段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进士。授永康知县。吏民素多奸黠,连告罢七令。淳至,日夜阅案牍。讼者数千人,剖决如流,吏民大骇服,讼浸减。凡赴控者,淳即示审期,两造如期至,片晷分析无留滞。乡民襄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

    巨盗卢十八剽库金,十余年不获,御史以属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盗,而请御史月下数十檄。及檄累下,淳笑曰:“盗遁久矣,安从捕。”寝不行。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而己出营赀以偿。十八闻,亟往视妇,因醉而擒之。及报御史,仅两月耳。

    民有睚眦嫌,辄以人命讼。淳验无实即坐之,自是无诬讼者。永人贫,生女多不举。淳劝诫备至,贫无力者,捐俸量给,全活无数。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车,顾其下曰:“某盗已来,去此数里,可为我缚来。”如言迹之,盗正灌足于河,系至,盗服辜。永人骇其事,谓有神告。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擢礼部主事,历郎中,谢病去。起建宁知府,进浙江副使。时浙江有召募兵,抚议散之,兵皆汹汹。淳曰:“是骄悍者留则有用汰则叵测不若汰其老弱而留其壮勇则留者不思乱汰者不能乱矣”从之,事遂定。官终陕西布政。

(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注释】①两造:诉讼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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