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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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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孩儿面

梁晓声

    那天晚上,我在友人家做客。友人乃中年书法家,墨迹很是值钱,其父生前也是一位极有分量的书法家。

    正聊着,忽闻敲门声,声称要找“汪铭老先生”,归还一样东西。友人妻开了门,让进一位20多岁的青年。看其衣着气质,山里人无疑。

    友人问青年从何处来?

    答曰从大兴安岭林区来。

    问归还什么?

    青年犹豫不语。

    于是友人将青年引入另一房间,指墙上其父遗像说:“我是你要找的人的儿子。而且他只我这么一个儿子。”

    青年沉吟半晌,默默从肩上取下布袋,放于桌上。又默默从袋中取出布包,一层、两层、三层,展开三层包裹,现出一块砚来,光润莹洁,精湛浑朴。好一块古色古香的文房之宝!

    友人不禁“呀”了一声,急问:“此砚是怎么落在你手中的?”

    青年说:“为了归还,十几年间我专程到北京四五次,寻找它的主人寻找得好苦!今总算寻找到了,我也从此了却一桩心事……不过我现在好渴……”友人立即吩咐其妻:“快沏茶来!”赶紧让于沙发,待为嘉宾。

    青年饮了几口,讲出下面一段事:22年前,大兴安岭某农场的一个伐木队里,来了一个人,一个神色沉郁、50多岁的劳改分子。

    当天,伐木队长向自己手下的30多名伐木工人打招呼:“我看此人,衣物很少,书却挺多,不卑不亢,满脸正气,这年月,蒙受不白之冤的好人不少。咱们谁也不许为难他。”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证明伐木队长的判断不错。一头熊,闯入伐木人家属住的房子。炕上正睡着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那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归还古砚的青年。熊,就卧在孩子身旁,将嘴巴伏在两只前掌上打盹……

    几个小伙子,攥着利斧,要闯入屋里;有人从窗口偷偷伸进去猎枪……他们被那接受改造的人一一拦住了。

    他说:“熊在这种时候,一般不伤人。最稳妥的办法,是有人进屋里去,将孩子抱出来……”

    他以他所主张的方式救出了那个孩子……他在伐木工们的心目中成了传奇人物。伐木队长公然和他交上了朋友,毫无避讳地和他称兄道弟,还经常请他到家里去喝酒……

    一天,他伐木时,碰上了“吊死鬼”─一棵已经伐断的树,被另一棵树半空“扯”住。他碰上了两棵断树被同一棵树半空“扯”住的险情。

    他打准了第三棵的倒势,开动了电锯。

    森林里突然刮起一股风。那风起得好疾,好猛。他刚听一声大喊:“闪开!”——抬头看时,两棵断树被刮得脱了依持,凌空向他压顶砸下来。他还没来得及做出迅速的反应,就被人推出一丈多远,跌倒在雪窝里……参天大树轰然倒下,压着的是伐木队长……

    半月后,他离开了大森林。谁也不晓得他将被弄到哪里去,等待他的是凶是吉。

    他没有忘记向伐木队长的妻子告别。

    他对她说:“你们母子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很艰难。我处于这般田地,无法报答对你丈夫的救命之恩。也无力周济你们母子。只有这块古砚,是传家之宝,姑且收下吧。有机会变卖掉。可维持三年五载的衣食。”

    他双手捧砚,挚诚相赠。她感激涕零,却坚拒不受。

    最后,他叹息一声,说:“就算我将它寄托于你们吧。若是哪一天,我的处境略有转变,就让孩子带这块砚去找我。我会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友人及其妻听至这里,不禁四目涕视,我看得出,他们内心里都活动着些微妙的想法。

    友人嗫嚅地说:“可是,可是我父亲……我刚才告诉过你的,他已经去世了……”青年说:“我母亲也去世了。母亲去世前,再三叮嘱我——将来一定要寻找到这块砚的主人。当年讲好是寄托于我们的,我们就一定要守信用,一定要物归原主。我千里迢迢又来到北京,只是为了归还这块砚。除此没有别的目的。”

    友人夫妇,顿时肃然。

    青年又说:“允许我再看一眼老先生么?”

    友人愧曰:“当然当然。”

    于是青年第二次至遗像前,三鞠躬后,拱手作别。

    友人问:“你可知此砚现在值多少钱?”

    青年回答:“3年前曾有人出两万元高价求买。虽家境贫寒,但毕竟是信托之物,不欲换钱。”

    友人感慨地说:“这是一块安徽歙县出品的古砚。曾是宫廷之物,归于我家祖上,已传七八代之久。抚之如柔肤,叩之似金声。素享“孩儿面”之美誉。苏东坡曾赞“孩儿面”——‘涩不留笔,滑不拒墨’。可不是区区两万元就能买卖之物啊!”

    遂向其妻暗使眼色,其妻领悟,转身取一信相赠,言内有五千元,聊谢归还诚意……青年坚拒不受。

    友人说:“请稍候。我为你写一条幅,可愿收下?”

    青年微笑,说这是很高兴收下的。

    于是友人铺展纸幅,便用那“孩儿面”细细研墨。研罢,悬笔在手,似一时不知该写什么,侧目求援视我……我沉吟有顷,想出四句话:世人皆图币,君子古心来,孩儿面依旧,朴拙放异彩!

    友人随声落笔,果然龙飞蛇舞,墨迹不凡!

    我望着那青年,心中暗思——好一段古砚情!好一块“孩儿面”!好一位品性古朴未染的青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青年来京归还古砚,将古砚包裹得里三层外三层,藏布袋里,足见青年的小心谨慎和对古砚的无比珍视,因为他清楚这是一块非常值钱的古砚。 B、小说中“我”不仅是故事的讲述者,也是故事的参与者。“我”在讲述故事的同时,又适时地对“青年”流露出钦佩之情。 C、汪铭老先生当年冒险从熊口下抱出孩子,固然见出它见识不凡,但也说明他大胆冒失,所以才有了后来伐树的危险,差点丧失了性命。 D、小说注重对人物的语言和心理描写,当听到父亲要将青年当成亲生儿子一样时,友人与妻对视,嗫嚅而言,害怕青年此来会成为自己的负担。 E、小说结尾友人展纸挥毫,题字相赠,不仅产生突转的戏剧性效果,余韵悠长,而且更好地突现出人情美,深化了作品的主题。
(2)、小说以“孩儿面”为题,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林区青年这一形象时,主要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小说主要写青年来京归还古砚,但几乎一半篇幅是在写青年讲述一段往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郁达夫:一个人的旅程

卞流光

    ①郁达夫少年即负文名。他对自己的期待很高。从他的诗中,可以感觉到他认为自己早晚会成名。扬名海内的《沉沦》发表时,郁达夫不到26岁。可是他等这一天仿佛等了好久。

    ②郁达夫属于早慧的人,因为三岁丧父,他的童年生活是孤寂的。记忆中,母亲经常奔波在外,祖母每天念经礼佛。这在一个小孩的心中播下了孤寂的种子。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从私塾到新式小学到中学,郁达夫的成绩一直优异,性格却越来越孤僻,这两者好像相辅相成,形成了他既自负又自卑的矛盾性格。1913年17岁的郁达夫东渡日本,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留学生涯,除了积极广泛的学习本领外,孤寂和落寞再次强烈地包裹了他。他曾给一个叫隆儿的女孩做过这样的诗句:几年沦落滞西京,千古文章未立名。感情上的不顺,志向的难酬,这是他一生焦虑的开始。

    ③1922年回国后,接触到中国现实后,郁达夫跟许多海外回来的知识分子一样,有一种幻灭感。《还乡记》这样写道:我一边走一边想起了留学时代在异国的首都里每晚每晚的夜行,把当时的情状和现在在中国的死灭的都会里的流离的状态一对照,觉得我的青春,我的希望,我的生活,都成了过去的云烟。《沉沦》的风行海内并没有给郁达夫带来实质性的改变。经济上照样无法立足,还引来无数的误解和谩骂。回国后一直到1927年僻居上海,郁达夫挣扎在大学教职和作家、杂志编辑两种身份之间。回国伊始,郁达夫一边在安庆教书,一边写作、编杂志,然后又因为生计无着,再去教书。这样来来回回有三四次,"为饥寒的驱使,乞食四方,车无停辙。"

    ④这个时候郁达夫写过一系列文章,如《还乡记》、《还乡后记》、《南行杂记》和《感伤的行旅》,给读者一个飘零的旅行者的背影。1926年春,时在广州的郁达夫接到远在北京的儿子龙儿病危的电报,仓惶北归,却还是没来得及见儿子一面。多年来的奔波漂泊的苦楚,一下子汩汩而出。他在散文《一个人在途上》的结尾这样写道:现在去北京远了,去龙儿远了。自家一个人,只是孤零丁的一个人,在这里继续此生大约是完不了的漂泊。如此凄凉的自况,孰料却成为他一生的谶言。

    ⑤感情上的连连受挫,加重了他的流离感。1927年与王映霞相遇之前,郁达夫放浪形迹.流连酒楼歌馆。"检点青衫旧泪痕,歌场到处有名存。"然而其背后的孤苦和辛酸,恐怕十倍于他的放纵吧。与王映霞的结合,让他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朝来风色暗高楼,偕隐名山誓白头。好事只愁天妒我,为君先买五湖舟。"郁达夫拒绝了鲁迅的劝阻,从上海移家杭州。过起来了半名士半隐士的家居生活。然而好景不长,与国事一样,家庭同样遭遇风雨?飘摇。备受打击的郁达夫此时应该是很绝望的,从他的选择可以看出:只身去国,自我放逐。"投荒大似屈原游,不是逍遥范蠡舟。忍泪报君君莫笑,新营生圹(坟墓)在星洲。"见过郁达夫临难前的最后一张照片。那沧桑的面容,蜷曲凌乱的发须,几乎让人难以辨识。

    ⑥他的一生,仿佛是一次一个人的旅程。不管是选择还是命定,郁达夫没有回头。郁达夫的性格中有一种自我毁灭的气质。他的沉沦、颓废、软弱、自卑、自我暴露,掩盖不了其率真赤诚对这个社会强大的冲击力。郁达夫有许多缺点,这些缺点让人恨,也让人爱,因为这就是他。终其一生,他没有屈服改变过,哪怕这漫漫旅程,他必须一个人走。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后面的题。

仰  望

保罗·詹尼斯(美)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

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

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

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

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

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

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

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

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

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不识

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小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好运卤汁下起面来,好运个香呀——”

    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 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披红斗篷的定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老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极的春天

许仙

    老火炼蛇在热带丛林生活了五百年,早就厌倦了热带丛林的生活;因为是热带,它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休息过,也不知道冬眠是怎么回事,每天活得很匆忙、很累,它就想好好地休息一下。老火炼蛇听说北方有个很好的休息之地,叫北极,它就狠狠心,走了。

    老火炼蛇走出那片生活了五百年的丛林,停在丛林北边的一棵老树下;它回头望望自己一直生活着的地方,这一走可能就永远不回来了。老树是它几百年的老朋友,总得跟它道个别。老树非常吃惊,说你怎么会有如此稀奇古怪的想法呢?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谁知道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呢?老树劝它不要走,老火炼蛇摇头道:“唉,什么样的活法我都活过N遍了,没意思。”它绕树一匝,拥抱了一下老朋友,匆匆离去。

    老火炼蛇一路向北,来到青山绿水的江南。在山中它遇到一头大野猪。野猪得知老火炼蛇要去北极,惊诧得铜铃大的眼珠子都出来了,它说:“你是生活在热带的火炼蛇,去那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做什么?找死呀。”老火炼蛇生气道:“你才找死呢。我们蛇是冻不死的,那叫冬眠,等春天来的时候,我们就又苏醒了。”

    老火炼蛇告别野猪,执意往北挺进。它一路跋山涉水,来到大草原,遇到了一群秃鹫。秃鹫中的带头大哥好奇问它去哪儿?老火炼蛇说去北极。秃鹫们发出古怪的笑声。“那儿成 年雪花飞舞,冰冻千尺,你一条火炼蛇,虽说有五百年的道行,那也不是你该呆的地方呀。”老火炼蛇说:“知道那儿冷,我才去的。”“呵,为什么?”“我活了五百年,太累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它们告诉我北极是最佳的去处。”“你上当了!赶紧回你的热带吧。”老火炼蛇坚定地摇摇头,它说:“即使是最冷的地方,它也应该有春天呀。”秃鹫大哥说:“你会死得很惨的。”老火炼蛇去无所谓地笑道:“那就死得很惨吧。死,其实是最大的休息。”“简直无可救药!”秃鹫们不再理睬它。老火炼蛇就一往无前地向北,再向北。

    秃鹫们认准这老家伙会死在去北极的路上,它们尾随着老火炼蛇,准备等它寿终正寝后收拾残局;老火炼蛇越往北,天气就越是寒冷,行动就越缓慢。秃鹫们跟了一天又一天,但老火炼蛇夜以继日地游,尽管它游得越来越慢。虽说蛇是冷血动物,但在这,外界的寒冷早就超过了它的冷血。这儿的低温连秃鹫们都感到绝望,可是这条来自热带的老火炼蛇咋就这么耐寒呢?它咋就还不翘呢?是的,老火炼蛇缓缓地扭动着巨大的身躯,一小弯又一小弯地扭动着身躯,慢慢地向它心中的北极推进。

    跟随老火炼蛇已经很久的秃鹫早就不耐烦了,纷纷向带头大哥提议,老火炼蛇行动缓慢,失去反击的能力,现在大家合力攻击,定能将它收拾了。但是,带头大哥却做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决定:帮助老火炼蛇完成终生的心愿。秃鹫们傻眼了。带头大哥说:“靠老火炼蛇的力量,是无法抵达北极的;但它的这种精神令我肃然起敬,我想借大家的力量送它一程,你们看怎么样?”秃鹫们也深有同感,齐声道好。

    于是,秃鹫们抓住老火炼蛇身体的不同部位,用它们强有力的翅膀,带着老火炼蛇飞上天空,迅速向北极飞去。住在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突然发现天空上飞过一道彩虹,惊讶得哇哇大叫。秃鹫们将老火炼蛇安放在北极一座空旷的冰岛上。老火炼蛇匍匐在晶莹剔透的冰上,感到从未有过的困意迅速将它包围,它知道那就是它想要的休息,便进入传说中的冬眠。雪落在老火炼蛇身上,雪落在雪上,老火炼蛇冬眠在厚实的雪堆中。

    又是五百年过去了,春去春又回,老火炼蛇至今依旧冬眠在北极的雪层中。

(节选自2015年第7期《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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