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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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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部编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综合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父爱的尊严是一种痛

    ①同学从家乡的县城来看我,我差点儿认不出他。几年不见,头发已经白了一半。对他来说,这是沧桑生活的见证。他从贫苦的农村家庭走出来,中专毕业,娶了个多病的妻子,妻子病刚好,又要为随之而来的孩子操心。等家庭的一切都有了好转的迹象,自己却下岗了,一切又得从头开始。

    ②终于,同学想办法摆了一个地摊,卖儿童玩具、零食之类的小杂货,诚实和热情,为他赢得了很好的生意。他很高兴,我们也替他高兴。可是现在我猜不出他的生活究竟又发生了什么变化。

    ③同学苦笑了一下,才说出了原因。原来,不知不觉他儿子已到了入学的年龄,小学就在他摆摊的500米外。一开始倒没有什么,后来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了儿子的父亲是个摆地摊的人,就开始嘲笑他。头儿次,儿子忍住了,后几次,他就忍不住偷偷地哭。经多次追问,儿子道出了实情。

    ④为此,他每天走很多路,绕开小学的门口,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生意已大不如前。他极力躲闪着放学的孩子,躲闪着儿子和儿子的同学。

    ⑤这又是何苦呢?我试探着说,你可以和儿子说清楚,他会理解的。同学说,他希望儿子不理解,儿子若是理解了,就过早地承受了一份本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生活压力。为什么要用生活的沉重来代替他童年的无忧无虑呢?我无话可说,只是想着他推着车子串街走巷的样子,有点儿崇高,也有点儿悲怆。生活的困顿,不该剥夺做父亲的尊严,这是他精神的最后一块领地,凛然不可侵犯。

    ⑥我想,可能这世上任何矮小的男人都是高大的父亲。父亲的尊严是男人精神的高度,是荣誉、权威、自尊、傲岸的代名词,它赐予任何一个普通男人被尊重、被崇拜的陶醉和满足。然而,为了捍卫这种神圣的高度,却需要一个男人付出辛酸的代价。

    ⑦我想起我在读大学时遇到的一名校园清洁工。他负责打扫学生公寓的楼道和厕所。50岁的模样,头发花白,脸像松树皮一样黝黑且皴裂开来。他每天的活儿又脏又累,而且被世俗的眼光所轻视。但奇怪的是,每次下班后他都精心地打扮自己。抹些自来水,用梳子将花白的头发梳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换上洁白、干净的衬衫,而且还会扣上封领扣,并滑稽地戴上一副眼镜。这时的表情慈爱而庄严,与平时判若两人。后来他觉察出我们的好奇,就解释说,他有个女儿在初中读书,他每天下班后都去接她回家,女儿只知道他在大学工作,而不知道他具体干什么……

    ⑧所以,在见到女儿的一刹那,他要把自己打扮得接近于教授:山一般伟岸的身躯,海一般渊博的学识,沉默如幽谷博大深沉,言辞如江河滔滔不绝,嘴角表露着自信、仁慈、悲悯的微笑,眼神流露出太阳神阿波罗般智慧的光芒。这是天下儿女心目中理想的父亲形象。

    ⑨我的一位朋友跟我很痛心地谈到这样一件事。他一直崇拜他的父亲,他父亲对此也了然于心。在父亲生命的晚期,病痛折磨得他不堪其苦。可是,他每次回家,父亲总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对他报以顽强的笑容。这时他便肃然起敬地欣赏父亲。有一次父亲伸手去拿一只茶杯,茶杯却中途落到了地上。父亲离去了,那只半空中颤抖的手却一直凝固在他的记忆中。他觉得这便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处 , 正是他崇拜的眼神怂恿了父亲对病痛的忍耐,让生命最后时刻的父亲,也不能自然地、人性地通过呻吟来宣泄痛苦……

    ⑩看来,对父亲形象的光辉歌颂,只能怂恿男人在生活中做鱼死网破的挣扎。让父亲做一个很平常、很自然的男人吧!他既有可能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雄浑;也有可能是轻舟淡月小桥流水的纤细。真正爱父亲就要学会接纳父亲的卑微和渺小。

(1)、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什么是“父亲的尊严”。
(2)、文中一共写了哪三位父亲?他们为了“父亲的尊严”分别做了什么事情?
(3)、文章第⑥段,作者为什么说“这世上任何矮小的男人都是高大的父亲”?
(4)、文中第⑨段画线句“他对父亲最大的错处”指的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说说“浅阅读”
                                                                                                     吕宏
        ①一个朋友每月都要买七八本厚薄不一的各类书籍,更新床头的书架。我好奇地问,买书,看吗?他答,当然看,有些时候是一天看一本,只求花最少的时间看最多的书。这就是当前很时尚、很流行的“浅阅读”。
       ②所谓“浅阅读”,是指一种浅层次的、以简单轻松甚至娱乐性为最高追求的阅读形式。一位领导同志曾谈到,在线浏览正在取代传统青灯黄卷式的经典阅读,以快餐式、跳跃-it-、碎片化为特征的“浅阅读”正成为阅读新趋势。
       ③不可否认,“浅阅读”在当今时代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以快速获得信息,扩大知识面,但如果仅仅把读书当成简单的消闲方式,或作为获取某种利益的途径,而不是作为提升学识修养和理论思维的手段,其过于功利性的读书目的会使人在失去学习自觉性的同时带来思维的钝化。尤其是对青少年而言,功利性阅读将不利于人格的完善、精神的发育、知识构成的合理化,甚至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④读书之用途,小而言之可以了解社会、增长学问、开阔眼界、陶冶性情、丰富生活、充实自我;大而言之可以掌握科学、明辨真理、培养能力、提高水平、奉献社会、报效国家。但在时下,不少人平时不读书、不看报、不太思考工作,很少研究问题,遇到新情况时,就拿出一本相关的书顺手翻几页“临时抱佛脚”,这种不求甚解的“浅阅读”有可能演化成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浅思维”,如果再以这种“浅思维”为指导做出“浅决策”,弊端更多。
        ⑤有人说,阅读决定着一个民族思维的深度和高度,对文化传承、国家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浅薄、浮躁的民族是无法强大和发展的。已有专家指出,如果仅仅满足于“浅阅读”,或者过分热衷于“浅阅读”,对于国家和民族将是灾难性的。这就是为什么在高科技浪潮中,很多网络发达的国家反而更强调传统式阅读:美国政府陆续提出了“美国阅读挑战”“阅读优先”等计划,英国政府设定“阅读年”,要打造一个“读书人”的国度。近年来,世界很多国家都把提倡阅读风气、提升阅读能力列为教育改革的重点,通过实施这些措施重新唤起“深阅读”。
        ⑥在阅读已呈大众化、通俗化甚至娱乐化的今天,我们更需要深度阅读,不能满足于“我在读,这就够了”。因为,读书不仅要“过眼”,更要“过心”。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冬日漫步

    我们一觉醒来,正是冬天的早晨。万籁无声,雪厚厚地堆着,窗槛上像是铺了厚厚的棉花;窗格子显得加宽了,玻璃上结了冰纹,光线暗淡而寂静,更加强了屋内舒适愉快的感觉。早晨的安静,似乎静在骨子里,我们走到窗口,挑了一处没有冰霜封住的地方,眺望田野的景色;可是我们单是走这几步路,脚下的地板已经在吱吱地响。窗外一幢幢的房子都是白雪盖顶,屋檐下、篱笆上都累累地挂满了雪条;院子里像石笋似的站了很多雪柱。大树小树四面八方地伸出白色的手臂,指向天空;本来是墙壁篱笆的地方,形状更是奇怪,在昏暗的大地上,它们向左右延伸,如跳如跃,似乎大自然一夜之间,把田野风景重新设计过了,好让人间的画师来临摹。

    我们悄悄地拔去了门闩,雪花飘飘,立刻落到屋子里来;走出屋外,寒风迎面扑来,利如刀割。星光已经不那么闪烁光亮,地平线上笼罩着一层昏昏的铅状的薄雾。院子里的雪地上,狐狸和水獭所留下的脚迹犹新。这使我们想起:即使在冬夜最静寂的时候,自然界的生物没有一个钟头不在活动,它们还在雪上留下痕迹。把院门打开,脚步轻快,我们跨上寂寞的乡村公路。农舍窗上虽然积雪很多,但是屋里的农夫已经早把蜡烛点起,烛光孤寂地照射出来,像一颗暗淡的星。树际和雪堆之间,炊烟也是一处一处地从烟囱里往上飞升。

    太阳最后总算从远处的林间上升,阳光照处,空中的冰霜都融化,隐隐之中似乎有铙钹伴奏,铙钹每响一次,阳光的威力逐渐增加;时间很快从黎明变成早晨,早晨也愈来愈老,很快地把西面远处的山头,镀上一层金色。我们匆匆地踏着粉状的干雪前进,因为思想感情更为激动,内心发出一种热力,天气也好像变得像十月小阳春似的温暖。假如我们能改造我们的生活,和大自然更能配合一致,我们也许就无需畏惧寒暑之侵,我们将同草木走兽一样,认大自然是我们的保姆和良友,她是永远照顾着我们的。

    大自然在这个季节,特别显得纯洁,这是使我们觉得最为高兴的。残干枯木,苔痕斑斑的石头和栏杆,秋天的落叶,现在被大雪掩盖,像上面盖了一块干净的手巾。寒风一吹,无孔不入,一切乌烟瘴气都一扫而空,凡是不能坚贞自守的,都无法抵御;因此凡是在寒冷荒僻的地方(例如在高山之顶),我们所能看得见的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因为它们有一种坚强的淳朴的性格——一种清教徒式的坚韧。别的东西都寻求隐蔽保护去了,凡是能卓然独立于寒风之中者,一定是天地灵气之所钟,是自然界骨气的表现,它们具有天神一般的勇敢。空气经过洗涤,呼吸进去特别有劲。空气的清明纯洁,甚至用眼睛都能看得出来;我们宁可整天处在户外,不到天黑不回家。我们希望朔风吹过光秃秃的大树一般吹彻我们的身体,使得我们更能适应寒冬的气候。我们希望借此能从大自然借来一点纯洁坚定的力量,这种力量对于我们是一年四季都是有用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伟大的悲剧

茨威格

       ①1912年1月16日这一天,斯科特一行清晨启程,出发得比平时更早,为的是能早一天看到无比美丽的秘密。焦急的心情把他们早早地从自己的睡袋中了出来。到中午,这五个坚持不懈的人已走了14公里。他们热情高涨地行走在荒无人际的白色雪原上,因为现在再也不可能达不到目的地了,为人类所做的决定性的业绩几乎已经完成。可是突然之间,伙伴之一的鲍尔斯变得不安起来。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无垠雪地上的一个小小的黑点。他不敢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可能已经有人在这里树立了一个路标。但现在其他的人也都可怕地想到了这一点。他们的心在战栗,只不过还想尽量安慰自己罢了——就像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陌生人的脚印时,竭力想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脚印一样。其实,他们心中早已明白: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先到过这里了。

       ②没过多久,他们发现雪地上插着一根滑雪杆,上面绑着一面黑旗,周围是他人扎过营地的残迹——滑雪板的痕迹和许多狗的足迹。在这严酷的事实面前也就不必再怀疑:阿蒙森在这里扎过营地了。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以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方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竞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一一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③他们怏怏不乐地在阿蒙森的胜利旗帜旁边插上英国国旗——一面姗姗来迟的“联合王国的国旗”,然后离开了这块“辜负了他们雄心壮志”的地方。在他们身后刮来凛冽的寒风。斯科特怀着不祥的预感在日记中写道:“回去的路使我感到非常可怕。”

       ④住在基地木板屋里的伙伴们等待了好几个星期,起初充满信心,接着有点忧虑,最后终于愈来愈不安。他们曾两次派出营救队去接应,但是恶劣的天气又把他们挡了回来。一直到南极的春天到来之际,10月29日,一支探险队才出发,至少要去找到那几位英雄的尸体。11月12日,他们到达那个帐篷,发现英雄们的尸体已冻僵在睡袋里,死去的斯科特还像亲兄弟似的搂着威尔逊。他们找到了那些书信和文件,并且为那几个悲惨死去的英雄们垒了一个石墓。在堆满白雪的墓顶上竖着一个简陋的黑色十字架。

       ⑤在英国国家主教堂里,国王跪下来悼念这几位英雄。

       ⑥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餐露,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请你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

____

赵永新

①突然想起了父亲。

②父亲已过世十多年,但父亲对我的一些影响,总在心中涌起,而且久久不能抹去。

③父亲中等身材,很结实。他没文化,为人侠义,一生克勤克俭,没有什么奢求。唯有的癖好是爱在庄稼地里转悠,总爱掰弄些谷穗、麦穗、瓜果类,以致有些入迷。

④小时候,常随父亲去买些瓜果。那时瓜果便宜得几角钱一斤,可我却总喜欢和人家讨价还价。每当我们“砍”得不可开交时,父亲总是拍着我的小屁股:“走,几分钱,讲个啥?”此时,我总是嘀咕:“你不在乎,我在乎,你什么时候多给过我五分钱。”我就是这样在不理解和顺从中,逐步认知父亲的。

⑤记得有一次,父亲送我上学时,发现一个学生娃蹲在路头哭泣着。父亲走过去,问他为什么,他断断续续地告诉父亲,要交的学费丢了。父亲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捞了半天,好不容易捞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五元钱,说:“给,报名去。”要知道,那个时候一年的学费才三元五。父亲的举动着实让我惊讶。好大方啊!父亲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就是这么一个阔绰的“小侠义”。

⑥可是,有一天,我发现父亲却是一个“大吝啬”。

⑦我渐渐长大了,已是结婚成家的时候了。我好像良心大发现了,决定“五一”期间回家看望老父亲。见到儿媳、儿孙,还有儿子的我,他高兴得好像得了健忘症一般,什么都不记得了,一个劲儿地招呼着:“好!好!好!明早帮我割麦子去。”

⑧我不敢执拗,不情愿地答应着:“好吧,我一个人去。”

⑨第二天早上,一轮金黄金黄的太阳,把它诱人的光洒在茫茫麦海中,一阵一阵,一层一层的金浪起伏在地平线上,一种羡煞人的美,令人惊艳。父亲匍匐在这麦海中,手中的镰刀一茬一茬地平割着麦子,身后留下一片平整的麦桩,就像用剪刀修整过的,又像是画着的一般。回头看看我身后的麦桩高高低低的,我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参差”。

⑩难题好像是专门留给懒人似的。【B】我眼前的那片麦子被狂风卷得东倒西歪,有的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有的晃动着身躯,极不齐整,有的交叉缠绕,乱七八糟。我心慌意懒地一阵快刀乱斩,连自己都看不顺眼。这时,父亲走了过来,把麦子一支一支地捋了起来,扎成一个个小把子,和气地对我说:“这也是粮食啊!”然后替我把狼藉的麦子收拾好。

⑪吃午饭的时候,我女儿习惯地把饭弄得半桌都是,我不以为意。【A】可我父亲不声不响地把散在桌上的饭一粒一粒捡起来,丢在嘴里,慢慢咀嚼着……本来就窝着一肚子火的我,对着父亲数落起来:“这不是灾荒年,这也不是解放前,丢在桌上的饭您就不怕脏!”

⑫听着我的不满,父亲沉下脸来,许久许久。然后一字一句地对我说:“这是老天的恩赐,这也是国家的命根子啊!”

⑬“老天的恩赐,国家的命根子!”这句话警醒了我。十多年来,我常常反复着这句话。

⑭父亲,你的叮嘱,我懂了。

⑮放心吧!父亲!

(选自《作家地带》,有删改)

阅读《昆虫记》节选部分,完成问题。

ㅤㅤ①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到后来,我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堵坚固的墙。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

ㅤㅤ②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ㅤㅤ③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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