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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黄骅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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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眼

刘志学

    好字画的陈四仙,是骑河镇上唯一的看病先生,因为诊病、进药、买字画一类的事儿,常到七十里外、黄河对岸的省城开封去。因而,很多外边的消息,都是陈四仙带到镇上来的。比如说京城里的宣统爷退位、从陈州府起家的洪宪大皇帝被气死、冯玉祥打下开封等等,但这次,陈四仙却从城里带来了一个旗人。

    旗人是陈四仙多年的老朋友,汉名叫金辨芝,三十多岁,随手端着一个银制的大水烟袋,说起话来,一口的“里城音儿”,一听就知道是从北京城里出来的。金辨芝的高祖是穿四爪正蟒袍的贝勒爷,到他这一辈儿,才搬来开封府。金辨芝见多识广,过手的名人字画不计其数,自小练成了一双法眼。开封城里的官宦商贾,手里有了货又拿不准时,都要请金辨芝去搂一眼。前段日子,陈四仙用古方治愈了自己的肺痨,一高兴,去大相国寺后头的寺后街捡漏,花二百现洋买了一幅徐渭的《古道青藤图》,正有心想请金辨芝给看看,碰巧冯玉祥在开封遣散旗营,于是,俩人就到了骑河镇。

    好茶好酒为伴儿,与金辨芝神聊了几日后,陈四仙终于挂出了那副《古道青藤图》:“辨芝兄,您给搭个眼儿。”

    金辨芝端着自己那个大水烟袋,咕噜咕噜地抽了几口烟之后,在那幅画前踱来踱去,眯着眼睛,看款识、看笔韵、看墨色;再踱一阵,再看……

    陈四仙屏着气,看金辨芝走来走去,只看不语,顿时呼吸粗了起来。

    终于,金辨芝扭过身来,呼噜呼噜又抽了几口烟,问:“四哥,您多少钱到手的?”

    “二……二百块钢洋!”陈四仙伸出俩手指,冲金辨芝晃了晃,另一只手抚着胸口,嗓子里嘶嘶地开始发喘。

    “缘分!能在这小镇上见到徐渭神品,缘分啊!”金辨芝这些话出口后,陈四仙嗓子里的嘶嘶声渐渐落了。

    在骑河镇小住了几个月后,金辨芝要走了。临走,他要了陈四仙灸病用的几根银针,说:“四哥,行里规矩,替人掌眼,不能落空。这针,算是我的酬劳吧。”

    金辨芝这一走,陈四仙就再也没见过他。听开封城行里人说,他去了天津卫。

    十六年过去了,日本人打开封,从黄河北岸调兵,在骑河镇以南的贯台口架浮桥。骑河镇被日本人占了后,镇上的人都逃了,但陈四仙被日本人扣了,要他给受伤的日本兵治刀枪伤。日本人在搜查他的诊所时,发现了那幅《古道青藤图》。陈四仙见了,胸口忽地一闷,嗓子嘶嘶地响,肺痨犯了。

    一个日军大佐看到那画时,立即惊呼:“徐渭,支那明朝大画家!金辨芝的,有请!”

    一听“金辨芝”三个字,陈四仙心里咯噔一下,刺疼!

    不一会儿,一个日军下士跑来,伏在大佐耳朵上说了一通陈四仙听不懂的日本话之后,大佐的脸色突然变了。

    等陈四仙再见到金辨芝时,他已经瞎了,但他手里,依然端着那个银制的大水烟袋。

    夜里,陈四仙和金辨芝被关在一起,这才知道,还在天津卫的时候,金辨芝就被日军抓住来为他们劫得的古玩珍宝掌眼,一路到了骑河镇,他听说日军掠了《古道青藤图》,就趁人不备,用当年从陈四仙这儿拿走的银针刺瞎了双眼。

    “辨芝兄弟,你这是……”陈四仙不解。

    “我如果说实话,他们就会杀了你!”十余年没见,金辨芝还是一口的“里城音儿”。

    “啊?!”陈四仙猛咳了几声,吐出一口血来。

    “那幅画,是新活儿!”金辨芝忽然说。

    “你说啥?!那你当年……”陈四仙忽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呼吸也畅快了不少。

    “我那时要说实话,你肺痨刚好,又花了二百块现洋,会经受不起,有性命之虞。”金辨芝一只手捂着还在作疼的眼睛,另一只手托着水烟袋,慢吞吞地说。

    “那这次,你何苦刺目?还那样说,不就得了?”陈四仙已经不喘了,他抚摸着老友的盲眼。

    金辨芝苦笑了一声,说:“这次?日军中也有不少行家。我说实话,你一个人活不成;我说假话,咱俩都得送命!唉……掌眼,掌眼,给畜生掌眼,不如瞎掉!”

    陈四仙长叹一声,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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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之巅

何君华

    乌热松接到父亲阿什库来信,让他请假回去跟他上山学习打猎。

    父亲怎会突发奇想要他回去学打猎呢?乌热松虽是鄂伦春人,但他从小到大从未上过山打过猎,更何况他现在公职在身。乌热松还是回去了。回家第二天清晨,就被父亲拽上了山。

    他们上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祭拜山神白那恰。

    “我们的一切都是山神白那恰赐予的。来,磕头。”阿什库将儿子的头按了下去,“请山神赐予我们猎物。”阿什库嘴里念念有词。

    “今晚我们住在山里。”阿什库说。

    兴许是父亲充满仪式感地祭拜山神感染了他,乌热松不仅对住在山上没有反感,还主动帮父亲砍白桦树搭起撮罗子来。虽然这是乌热松平生第一次搭撮罗子,却搭得有模有样。父亲看乌热松一丝不苟的样子甚是欣慰,他终究是鄂伦春之子啊。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匹猎马一杆枪,獐狍野鹿满山岭,打也打不尽……”阿什库不由自主地哼起了鄂伦春小曲。

    “乌热松,上马。我们出发!”阿什库别起那支跟随了他一辈子的俄式“别勒弹克”猎枪,朝兴安岭的深处走去。

    “一个出色的猎手要会看山形、辨风向,掌握各种动物的气味,通过观察雪地上动物的足迹进行跟踪、围猎。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能够忍受零下三十度的低温,还要忍受一连数天找不到猎物的失落和烦闷。”

    “我们鄂伦春人以狩猎为生。老弱病残者无力获取猎物,只能靠年轻猎人供养,而年轻猎人也有需要靠别人供养的一天。一代传一代,鄂伦春人就这样走到今天。”阿什库边走边说。

    “雪地上有狍子的足迹!”阿什库突然大喊一声翻身下马,查看起雪地上的足印来。

    “没错,是狍子。乌热松,快下马,我们得步行了,从下风口追过去!”阿什库在寒风中大声吆喝道。

    两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发现了那只足有30公斤重的大狍子。乌热松对打猎原本兴致不高,可当活生生的猎物就在眼前时,他还是忍不住喊出了声:“爸,快打!”

    狍子是兴安岭森林里反应最不灵敏的动物,所以大家都叫它们“傻狍子”。尽管乌热松大喊了一声,那只傻狍子却好似没听见一般,仍然呆立原地一动不动。

    这时阿什库方才缓缓举起猎枪,然而他仅仅是瞄准,并没有开枪。

    “爸,你咋不打呀?”乌热松急不可耐地小声问道。

    阿什库不但没有开枪,反而把枪扔到了地上。那只傻狍子终于发觉了他们,撒腿跑了。

    阿什库一屁股坐在雪地里,慢悠悠地燃起一锅旱烟,长叹一口气,用一种乌热松从未听过的语气说道:“我们鄂伦春人从不射杀怀孕和哺乳期的动物,下河捕鱼总是将网眼扩大一指,以此放过那些小鱼。每次出猎我们都祭拜山神白那恰,从不胡乱砍伐森林。千百年来,兴安岭森林里人和动物共存共荣,我们一直遵守着自然的法则。孩子,国家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森林法。从今天起,我们不能打猎了。孩子,鄂伦春人该下山了。”

    父亲的一席话令乌热松着实震惊不已。他也一下瘫坐在雪地上,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知该如何安慰父亲。

    “孩子,我这次找你回来,并不是要让你真的学会打猎,而是要告诉你,你是一个鄂伦春人,你是猎民之子,你必须知道,你的祖先们是怎样生活的。”

    “鄂伦春人没有文字,我们的文化只能口口相传。我真担心,一旦离开山林,我们的狩猎文化就要消失。”说着阿什库流下了哀伤的眼泪。

    乌热松这时才突然明白,他们进山前的河口平地上,那一排排崭新的房屋就是鄂伦春人新的归宿……

    现在,乌热松只想将鄂伦春人世代相传的狩猎文化和自然法则与更多的人分享。他想让年轻的人们知道,他们的祖先是靠什么站在了兴安岭的群山之巅。

(选自《啄木鸟》。2016年11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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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的春天

许仙

    老火炼蛇在热带丛林生活了五百年,早就厌倦了热带丛林的生活;因为是热带,它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休息过,也不知道冬眠是怎么回事,每天活得很匆忙、很累,它就想好好地休息一下。老火炼蛇听说北方有个很好的休息之地,叫北极,它就狠狠心,走了。

    老火炼蛇走出那片生活了五百年的丛林,停在丛林北边的一棵老树下;它回头望望自己一直生活着的地方,这一走可能就永远不回来了。老树是它几百年的老朋友,总得跟它道个别。老树非常吃惊,说你怎么会有如此稀奇古怪的想法呢?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谁知道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呢?老树劝它不要走,老火炼蛇摇头道:“唉,什么样的活法我都活过N遍了,没意思。”它绕树一匝,拥抱了一下老朋友,匆匆离去。

    老火炼蛇一路向北,来到青山绿水的江南。在山中它遇到一头大野猪。野猪得知老火炼蛇要去北极,惊诧得铜铃大的眼珠子都出来了,它说:“你是生活在热带的火炼蛇,去那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做什么?找死呀。”老火炼蛇生气道:“你才找死呢。我们蛇是冻不死的,那叫冬眠,等春天来的时候,我们就又苏醒了。”

    老火炼蛇告别野猪,执意往北挺进。它一路跋山涉水,来到大草原,遇到了一群秃鹫。秃鹫中的带头大哥好奇问它去哪儿?老火炼蛇说去北极。秃鹫们发出古怪的笑声。“那儿成 年雪花飞舞,冰冻千尺,你一条火炼蛇,虽说有五百年的道行,那也不是你该呆的地方呀。”老火炼蛇说:“知道那儿冷,我才去的。”“呵,为什么?”“我活了五百年,太累了,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它们告诉我北极是最佳的去处。”“你上当了!赶紧回你的热带吧。”老火炼蛇坚定地摇摇头,它说:“即使是最冷的地方,它也应该有春天呀。”秃鹫大哥说:“你会死得很惨的。”老火炼蛇去无所谓地笑道:“那就死得很惨吧。死,其实是最大的休息。”“简直无可救药!”秃鹫们不再理睬它。老火炼蛇就一往无前地向北,再向北。

    秃鹫们认准这老家伙会死在去北极的路上,它们尾随着老火炼蛇,准备等它寿终正寝后收拾残局;老火炼蛇越往北,天气就越是寒冷,行动就越缓慢。秃鹫们跟了一天又一天,但老火炼蛇夜以继日地游,尽管它游得越来越慢。虽说蛇是冷血动物,但在这,外界的寒冷早就超过了它的冷血。这儿的低温连秃鹫们都感到绝望,可是这条来自热带的老火炼蛇咋就这么耐寒呢?它咋就还不翘呢?是的,老火炼蛇缓缓地扭动着巨大的身躯,一小弯又一小弯地扭动着身躯,慢慢地向它心中的北极推进。

    跟随老火炼蛇已经很久的秃鹫早就不耐烦了,纷纷向带头大哥提议,老火炼蛇行动缓慢,失去反击的能力,现在大家合力攻击,定能将它收拾了。但是,带头大哥却做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决定:帮助老火炼蛇完成终生的心愿。秃鹫们傻眼了。带头大哥说:“靠老火炼蛇的力量,是无法抵达北极的;但它的这种精神令我肃然起敬,我想借大家的力量送它一程,你们看怎么样?”秃鹫们也深有同感,齐声道好。

    于是,秃鹫们抓住老火炼蛇身体的不同部位,用它们强有力的翅膀,带着老火炼蛇飞上天空,迅速向北极飞去。住在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突然发现天空上飞过一道彩虹,惊讶得哇哇大叫。秃鹫们将老火炼蛇安放在北极一座空旷的冰岛上。老火炼蛇匍匐在晶莹剔透的冰上,感到从未有过的困意迅速将它包围,它知道那就是它想要的休息,便进入传说中的冬眠。雪落在老火炼蛇身上,雪落在雪上,老火炼蛇冬眠在厚实的雪堆中。

    又是五百年过去了,春去春又回,老火炼蛇至今依旧冬眠在北极的雪层中。

(节选自2015年第7期《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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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先生

唐凤雄

    先前,桑槐坪唐氏祠堂里有一私塾。私塾先生为村里一老学究,长须飘飘,一步三摇,才学渊博。祠堂高大深邃,每日里书声琅琅,给田园平添几分雅趣。

    老学究年逾六旬,面容慈祥,执一铁尺教鞭,四书五经堆砌台前,自有几分威仪。而学生中桀骜不驯者有之,顽钝不化者有之,学究大伤脑筋,每言“人之初,性本善……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一脸惋叹状。冷不丁,恍见私塾门口有人驻足,搁书去看,空无一人。天井中几条小小鱼儿于清澈见底浅水里钻来钻去。老学究便踱回去,继续授课,未几,又有了那种感觉,复去察看,直到祠外,见空旷田园有一牧童在牧牛。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老学究动了愁思,叹息着入祠。

    一日,天色阴晦。有人咣当一声将门撞开,身未见声先至:“夫子,土匪来了,土匪来了!”急呼阵阵。老学究定睛一看,竟是那未及弱冠的牧童。老学究慌了,倒是牧童不怕:“莫慌莫慌,土匪还在河对面哩,我再去缠一缠……”一溜烟就跑出祠堂。

    土匪拥进桑槐坪,村人早就躲进山里了。土匪洗劫村子,没见值钱东西,骂骂咧咧,走了。

    一日,私塾放学后,老学究一个人踱着步走出祠堂,见不远处草坡上那牧童咬着草根心不在焉地牧牛,他径直走上前去:“娃,你随我来,给你一样东西。”老学究柔声说。牧童忐忑地随老学究进了祠堂。老学究掩上门,掏出书。

    “孺子可教也。往后,你就不用偷偷摸摸听课了。”

    “先生!”牧童跪下了。

    牧童唐力做了老学究的关门弟子。

    一晃几年过去,学童又换了一轮,老学究须发皆白,一堆雪似的在祠堂蠕动。在族人会上,他道出告老的念头,族人请问谁可接任,老学究手指一旁肃立的唐力:“他可担当矣。”众人讶然。一试之下,果然不负众望。

    唐力做梦也不曾想到,年纪轻轻就做了私塾先生,自感责任重大,不敢误人子弟,授业之余,勤学苦练。置身清风涤荡一净的祠堂,思及牧牛求学经历,恍然若梦。

    就在这一年,年轻的私塾先生又遭遇了咄咄怪事。秋凉一日,唐力正教习《三字经》这篇启蒙圣文,耳闻祠外沓沓之声,不经意地透过木窗朝外一觑,顿时大惊失色:一队扛枪的队伍正沿着石板路朝这边来了。稍顷,他冷静下来,他想自己可以从后门逃过,可这些十岁以下的学童怎么办?乱糟槽一跑,还不叫乱枪打死?想到此,他极力压抑声音,对学童们说:“现在土匪来了,你们听先生的话,不要交头接耳,只管看书,不许走动。”学童们一听土匪来了,吓得呜呜直哭,但见唐力镇静,也陆续安静下来。

    几个扛枪的已进了祠堂。唐力迎上去,见他们东张西望,就索性说:“长官行行好吧,这里只有学生,没值钱东西。”

    “嗬,还是个私塾嘛。”扛枪的就想往里走。唐力瞪圆眼睛,大步上前拦阻:“贼有贼路,匪有匪道,你们不能欺负孩子!”

    正在此时,祠外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吵什么!”落音处,又一伙扛枪的拥着一挎驳壳枪头领模样的大汉进来了。

    唐力心一横,想先求求情,万一不行就豁出命去,他于是请求头领手下留情,那头领不待他说完,笑了:“先生你误会了,我们是工农红军。”

    “你们就是红军?”唐力听说过红军“打土豪分田地”的事,暗暗松了一口气。

    “我们想借贵地开个会,行吗?”

    “行的,当然行的。”唐力喜出望外。

    这队红军对地方果无骚扰,就在祠里开会休息。大约开了半天会,就生火做饭。那红军长官好歹要唐力和他们吃一顿饭,说:“你是先生,知书达理,我张猛子是粗人,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呀。”

    这话唐力很受用。

    临走时,红军走下祠堂台阶,又踅回来,重重地说:“我张猛子看你是个好先生,以后有机会,我张猛子保你上省城,做个官怎样?当然喽,我张猛子这条命那时还在才行哇……”说完,他大笑远去。

    目送远去的红军队伍,唐力疑是梦幻,泪湿长衫。

    十数年后,县里转来省城信函,正是那张猛子,邀唐力去省城发展。其时桑槐坪也是沧海桑田,祠堂里的私塾已被政府兴办的公立小学取代,唐力便是小学唯一的教师。唐力拿着张猛子的信很是为难:去吧,当时公立小学师资奇缺,他实在不忍心弃下那些学生不管;不去吧,不但拂了张猛子的美意,而且也错失了良机。

    后来唐力依旧那件长衫,在祠堂里进出,把那些前尘旧事的惆怅,付于抑扬顿挫的吟诵之中了。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7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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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白菜

莫言

    我12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社斗,去找个篓子来吧……”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但她没有哭,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汉子了,动不动就抹眼泪,像什么样子?”

    “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我把脸伏在母亲的胸前,委屈地抽噎着。我感到母亲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透过朦胧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摘了下来。母亲又把那棵第二大的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就像熟悉自己的一根手指。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一行的拐角的位置上,它一直长得不旺,我们在浇水施肥时就对它格外照顾。我曾经背着母亲将一大把化肥撒在它的周围。后来,它尽管还是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的脸上洋溢着珍贵的欣喜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

    集市在邻村,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不时有赶集的人从我们身边超过去。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以至于当篓子跌落在地时我竟然不知道。母亲就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我在后边帮扶着,让她站直了身体。

    终于挨到了集上。在我们旁边卖青萝卜的是一个高个子老头,母亲让我叫他七姥爷。听母亲说,是我姥姥村里人,同族同姓。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白菜的价钱。母亲回答了她。她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是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她又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用弯曲的、枯柴一样的手指。她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去看看吧,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吧。”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老太太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问母亲:“这是谁?是你的儿子吗?”“是老小,”母亲回答了老太太的问话,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老太太将她胳膊上挎着的柳条箢篼放在地上,腾出手,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

    “大婶子,别撕了,放到这时候的白菜,老帮子脱了五六层,成了核了。”母亲劝说着她。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的、洁白的菜帮。母亲用秤钩子挂住白菜根,将白菜提起来。老太太把她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上面的秤星。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

    母亲因为偏头痛,算了一会儿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

    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地揭开,露出一沓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我看到七姥爷的尖锐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戳了一下,然后就移开了。

    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

    “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选自《中国最好的散文》,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记懒人

老舍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

他的话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像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像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向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那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像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像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蜜蜂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我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的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接连说我怎么还这么懒,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的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

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

“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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