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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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状元宰相”、“地底下”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继父》,完成各题。

      听母亲说,他进门时我只有五个月大。对“父亲”的记忆,别说我,就连比我大两岁的三哥、大五岁的二哥,都说记忆里只有他。

      他在离我家不远的钢厂上班。外乡人,矮小,黑瘦,长得倒很筋骨。

      记忆里,他一下班,随便吃点,就到街口摆摊﹣﹣﹣修自行车捎带配钥匙。我呢,一直在旁边玩。没活干时,他就笑眯眯地瞅着我,那目光就柔柔软软地撒了我一身。有时,他会喊,妮儿,甜一下去。我就欢快地跑向他,从那油腻腻的大手掌里捏起五分钱,买几颗水果糖。一剥开糖纸,我会举到他的嘴边,让他先舔一口,也甜甜。他会用干净点的手背噌一下我的小脸蛋,说,爸不吃,妮儿吃。妮儿嘴里甜了,爸就心里甜了。天黑了,准备回家了。不用他说,我就爬上小推车,不歇气地连声喊着“回家喽﹣﹣﹣”“回家喽﹣﹣﹣”。

      直到去世前,他还在街口摆摊修自行车。

      他还能修理各种电器,巷子里的人经常跑到家里麻烦他。我有时就纳闷,问他,我真想不出,你还有啥不会的?他就笑了,说,爸是从小卖蒸馍,啥事都经过。

      他对自己啥都不讲究,啥都是凑合。母亲常常说起他每月工资一个子不留地交给自己的事,说时总是撩起衣襟抹眼泪。母亲说,人家男人都吸烟喝酒,他咋能不眼馋?还不是咱娘五个拖累大,得攒钱。母亲也常在我们面前唠叨,说你们呀,要是对他不好,就是造孽。妈一个妇道人家,咋能养活得了四个娃娃?早都饿成皮包骨头贴到南墙上了!

      在家里,母亲很敬重他。他蹲在哪儿,饭桌就放到哪儿。我会以最快的速度给他的屁股下面塞个小凳子,哥哥们立马就围了过去。母亲边给他夹菜边说,你是当家的,得吃好。他又笑着夹给我们,“叫娃们吃,娃们长身体,要吃好”。

      他几乎一年四季都是那蓝色厂服。母亲要给他做身新衣服时,他总说,都老皮老脸了,还讲究啥?给娃们做。

      “百能百巧,破裤子烂袄。”街坊嘲笑他,只知道挣钱舍不得花钱。“再能顶个屁,还不就是人家的长工么?”熟识的人讥讽他,没有自己的孩子还那么卖命地干。

      流言风语咋能传不进他的耳朵?好几次,母亲没话找话想宽慰他,他只是笑笑,说没事,手底下的活都做不完,哪有闲功夫生气?他不是脾气好,是压根就没脾气。

      邻里街坊说话不饶他倒也罢了。可爷爷奶奶大伯叔叔们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他上门的,在本家的大小事上都不给他好脸色看,这就没道理了。可他,见谁都是乐呵呵的,才不理会别人紧绷着的脸。母亲为此很生气,说这一摊孤儿寡母不是你,日子能过去?凭啥还要看他们的脸色?断了,断了,不来往了!

      他倒劝起母亲来。说忍一忍就过去了,都是一家人,计较啥?

      他是在我出嫁后的第二年走的,前一周还给我说自己身子骨硬朗着哩,家孙抱完了,就等着抱外孙哩。那天,他正补着车胎,一头栽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

      我难过得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的记忆里竟然没有他衰老的过程,只有他不断劳作的身影!

      爸,皱纹何时如蛛1般吞没了您?

      爸,牙床何时开始松动以至于嚼不动他特喜欢吃的茴香味儿的干馍片?

      爸,胃疼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时,想到过叫醒我们唠唠嗑来打发疼痛吗?……

      倘若您病在床上,我们服侍了些日子,心里或许会好受些。可是,可是爱一直是单向流淌啊,我们究竟关心过您多少啊?!

      我没有生父的丝毫记忆,我记忆里的父亲就是他,也只有他。听母亲说,连大我七岁的大哥,在他进门后不久,也再也没说起过生父。在我们兄妹记忆里的父亲,就是他,也只有他。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风雨中的菊花

       午后的天灰蒙蒙的,没有一丝风。乌云压得很低,似乎要下雨,就像一个人想打喷嚏,可是又打不出来,憋得很难受。

       多尔先生情绪很低落,他最烦在这样的天气出差。由于生计的关系,他要转车到休斯敦。离开车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随便在站前广场上漫步,借以打发时间。

       “太太,行行好。”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循着声音望去,他看见前面不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伸出鹰爪般的小黑手,尾随着一位贵妇人。那个妇女牵着一条毛色纯正、闪闪发亮的小狗急匆匆地赶路,生怕小黑手弄脏了她的衣服。

       “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考虑到甩不掉这个小乞丐,妇女转回身,怒喝一声:“滚!这么点小孩就会做生意!”小乞丐站住脚,满脸的失望。

       真是缺一行不成世界,多尔先生想。听说专门有一种人靠乞讨为生,甚至还有发大财的呢。还有一些大人专门指使一帮孩子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说不定这些大人就站在附近观察呢,说不定这些人就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完不成定额,回去就要挨处罚。不管怎么说,孩子也怪可怜的。这个年龄本来应该上学,在课堂里学习。这个孩子跟自己的儿子年龄相仿,可是……这个孩子的父母太狠心了,无论如何应该送他上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多尔先生正思忖着,小乞丐走到他跟前,摊着小脏手:“先生,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不管这个乞丐是生活所迫,还是欺骗,多尔先生心中一阵难过,他掏出一美元的硬币,递到他手里。

       “谢谢您,祝您好运!”小男孩金黄色的头发都连成了一个板块,全身上下只有牙齿和眼球是白的,估计他自己都忘记上次洗澡的时间了。

       树上的鸣蝉在聒噪,空气又闷又热,像庞大的蒸笼。多尔先生不愿意过早去候车室,就信步走进一家鲜花店。他有几次在这里买过礼物送给朋友。卖花姑娘认出了他,忙打招呼。

       “你要看点什么?”小姐训练有素,礼貌而又有分寸。她不说“买什么”,以免强加于人。

       这时,从外面又走进一人,多尔先生瞥见那人正是刚才的小乞丐。小乞丐很认真地逐个端详柜台里的鲜花。“你要看点什么?”小姐这么问,因为她从来没有想小乞丐会买花。

       “一束万寿菊。”小乞丐竟然开口了。

       “要我们送给什么人吗?”

       “不用,你可以写上‘献给我最亲爱的人’,下面再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

       “一共是二十美元,”小姐一边写,一边说。

       小乞丐从破衣服口袋里哗啦啦地掏出一大把硬币,倒在柜台上,每一枚硬币都磨得亮晶晶的,那里面可能就有多尔先生刚才给他的。他数出二十美元,然后虔诚地接过下面有纸牌的花,转身离去。

       这个小男孩还蛮有情趣的,这是多尔先生没有想到的。

       火车终于驶出站台,多尔先生望着窗外,外面下雨了,路上没有了行人,只剩下各式车辆。突然,他在风雨中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只见他手捧鲜花,一步一步地缓缓地前行,他忘记了身外的一切,瘦小的身体更显单薄。多尔看到他的前方是一块公墓,他手中的菊花迎着风雨怒放着。

       火车撞击铁轨越来越快,多尔先生的胸膛中感到一次又一次的强烈冲击。他的眼前模糊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一株赶考的麦子

洛水

    ①怪我,直到那年高考,我才明白,他对我有着别样的期待,在他人生的麦田里,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

    ②高考前两天,学校让我们自己调整。我调转方向,打道回家。半年的闭关苦读,我和时节完全脱钩。回到家才发现,满地金黄,漫天麦香,已到收麦季节。时间过得真快,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在我面前巍峨多年的父亲,已经没有我高了!

    ③对于我的火线回归,父亲很欣慰。“上阵父子兵”,麦收是父亲最重要的战役,多年来,我们一直并肩作战,把时光打得颗粒归仓。父亲拿起一把镰刀,试试锋刃,递给我:今年麦倒伏,要用手割了。我心生忐忑——过去割麦,是跟在收割机后,零打碎敲,对抗性为零;现在回到冷兵器时代,和麦子打“阵地战”,我还真有些力不从心的感觉。

    ④我接过镰刀,掂了掂,我明白,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游刃有余。

    ⑤六月,阳光如炽,我是条落网的鱼。

    ⑥我不时直起腰,沿着脊梁沟,汗水一泻而下,酸痛逆流而上。我低估了弱不禁风的小麦,那把镰刀也临阵倒戈,把我的掌心磨满水泡。我暴露在麦芒般刺眼的阳光里,孤立无援。父亲却像个无坚不摧的坦克,所向披靡。在这里,父亲总是火力十足。我不得不承认,这片麦田是父亲的主场,我则是他一个人的拉拉队。

    ⑦这是场父亲的“战争”,我无法提供“火力”支持,但可供奉茶水。父亲看看我的手:“使不惯?别攥太紧,和拿笔一样。”我点点头。镰刀是父亲的笔,麦子是墨,他可以在田野上挥毫泼墨,只是他没能教会我,而我也从没用心学过。

    ⑧喝罢水,父亲问我,快高考了吧?我说,后天。父亲怔住,满身的汗珠也如麦粒般静止。父亲拿毛巾擦拭着我的额头,似乎要把我湿漉漉的疲惫赶走。很快,他督促道:“快回家歇着吧!别累着,高考才是你该干的事。养足精神去收你的麦子吧,那个老子帮不上。”

    ⑨父亲又开始埋首割麦,把对我的歉意,肆虐在麦子身上。我如遇大赦,赶紧以备战高考的名义溜号。

    ⑩阳光烘烤着麦田,父亲伫立着,像一个硕大的麦穗,满身滚圆的汗珠,如麦子般饱满,灼灼其华,刺痛着我的眼。麦子是父亲的汗珠,我是其中最大的一颗吧。

    ⑪正如麦田是父亲一个人的战场,高考是我一个人的麦田。看着同学被父母簇拥着走向考场,我没有丝毫嫉妒和埋怨。我并不孤独,从故乡到小城,我和父亲在并在作战。我学着父亲,以笔为镰,以墨为麦,在我的麦田里恣意挥毫。

    ⑫那年,我考取一所重点高校。以后,求学,工作,一路颠沛流离。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是一株赶考的麦子,我要考取的不是功名,而是把父亲的期望,颗粒归仓。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小题。

胡记面馆

马苏胡

    ①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②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③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一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

    ④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⑤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刀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削去面头,左右一甩,身子一仰,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⑥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⑦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⑧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⑨“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

    ⑩“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⑪“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⑫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⑬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⑭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⑮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哟,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⑯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⑰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⑱胡良回了老街。

    ⑲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⑳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㉑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㉒“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㉓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选自《齐鲁晚报》,有删改)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读书(有删节)

胡适

    从前有一位大哲学家做了一篇《读书乐》,说到读书的好处,他说:“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意思就是说,读了书可以做大官,获厚禄,可以不至于住茅草房子,可以娶得年轻的漂亮太太。诸位听了笑起来,足见诸位对于这位哲学家所说的话不十分满意,现在我就讲所以要读书的别的原因。

    第一,因为书是代表人类老祖宗传给我们的知识的遗产,我们接受了这遗产,以此为基础,可以继续发扬光大,更在这基础之上,建立更高深更伟大的知识。

    人类之所以与别的动物不同,就是因为人有语言文字,可以把知识传给别人,又传至后人,再加以印刷术的发明,许多书报便印了出来。所以人最大的贡献就是能累积过去的知识和经验,使后人可以节省很多脑力。非洲野蛮人在山野中遇见鹿,他们就画了一个人和一只鹿以代信,给后面的人叫他们勿追。(A)

    但是把知识和经验遗给儿孙有什么用处呢?这是有用处的,因为这是前人很好的教训。现在学校里各种教科书,如物理、化学、历史等等,都是根据几千年来进步的知识编纂成书的,一年、两年,或者三年教完一科。自小学,中学,而至大学毕业,这十六年所受的教育,都是代表我们老祖宗几千年来得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所谓进化,就是叫人节省劳力。

    蜜蜂虽能筑巢,能发明,但传下来就只有这一点知识,没有继续去改革改良,以应付环境,没有做格外进一步的工作。人呢,达不到目的,就再去求进步,而以前人的知识学问和经验作参考。如果每样东西,要个人从头学起,而不去利用过去的知识,那不是太麻烦了吗?所以人有了这知识的遗产,就可以自己去成家立业,就可以缩短工作,使有余力做别的事。

    第二点稍复杂,就是为读书而读书,为求过去的知识而读书。

    不错,知识可以从书本中得来,但读书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不读书不能读书,要能读书才能多读书。好比戴了眼镜,小的可以放大,模糊的可以看得清楚,远的可以变近,所以读书要“戴眼镜”。不读书,学问不能进去,读书没有门径,学问也不能进去。(B)

    我十二岁时,各种小说都看得懂,到了三十年以后,再回头看,很多不懂。讲到诗经,从前以为讲的是男女爱情、文王后妃一类的事,从前是戴了一副黑眼镜去看,现在换了一副眼镜 , 觉得完全不同。

    现在才知道诗经和民间歌谣很有关系。对于民间歌谣的研究,近来很有进步,北平有歌谣周刊,歌谣丛书,关于各地歌谣收罗很广。我们如果能把歌谣的文章,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一下,就可以知道幼稚时代的环境和生活很有趣味,例如诗经里有一段说:“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在从前眼光看来,觉得完全讲不通,现在才知道当时野蛮人社会有一种风俗,就是男子向女子求婚,要打野兽送到女家,若不收,便是不答应。

    还有诗经里“窈窕淑女”一节,从比较民族学眼光看来,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社会的人,吃饭时可以打鼓弹琴,丝毫没有受礼教的束辉。再从文法方面来观察,像诗经里“之子于归”、“黄鸟于飞”、“凤凰于飞”的“于”字,此外,诗经里又有几百个“维”字,这些都是有作用无意义的虚字,但以前的人却从未注意及此。

    总之,书是越看越有意义,多读书是为了要读更多的书,最大的毛病就在怕读书,怕书难读。越难读的书我们越要征服它们,这才是我们的“读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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