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智取生辰纲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此时正是五月半天气,虽是晴明得好,只是酷热难行。杨志这一行人,要取六月十五日生辰,只得在路上趱行。自离了这北京五七日,端的只是起五更,趁早凉便行,日中热时便歇。五七日后,人家渐少,行客又稀,一站站都是山路。杨志却要辰牌起身,申时便歇。那十一个厢禁军,担子又重,无有一个稍轻;天气热了,行不得,见着林子便要去歇息。杨志赶着催促要行,如若停住,轻则痛骂,重则藤条便打。逼赶要行。两个虞候虽只背些包裹行李,也气喘了行不上。杨志也嗔道:“你两个好不晓事!这干系须是俺的!你们不替洒家打这夫子,却在背后也慢慢地挨。这路上不是耍处!”那虞候道:“不是我两个要慢走,其实热了行不动,因此落后。前日只是趁早凉走,如今怎地正热里要行?正是好歹不均匀!”杨志道:“你这般说话,却似放屁!前日行的须是好地面,如今正是尴尬去处。若不日里赶过去,谁敢五更半夜走?”两个虞候口里不道,肚中寻思:“这厮不直得便骂人!”

(1)、分析“此时正是五月半天气,虽是晴明得好,只是酷热难行。”一句在文中的作用。
(2)、关于“早行午歇与早歇午行”之事军健与杨志发生了争执,从中可看出杨志怎样的性格特征?
(3)、军健们见着林子要歇,杨志则催促行走,轻则痛骂,重则藤条抽打。请思考,这一描写又刻画了杨志怎样的性格特点?
(4)、概括本段段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那些卑微的母亲
        ①晚上,和朋友一起去吃烧烤,我们刚坐下,就见一个老妇人提着一个竹篮挤过来。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她弓着身,表情谦卑地问:“五香花生要吗?”彼时,朋友正讲一个段子,几个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没有人理会她的问询。她于是将身体弓得更低,脸上的谦卑又多了几分:“五香花生要吗?……”
       ②她一连问了几遍,却都被朋友的说笑声遮住。她只好尴尬地站在一旁,失望和忧愁爬满了脸庞。我问:“是新花生吗?怎么卖呀?”她急慌慌地拿出一包,又急慌慌地说:“新花生,三块钱一包,五块钱两包……”我掏了五块钱,她迅速把两包花生放在桌子上,慢慢退回去,奔向下一桌。
       ③每一次去逛超市,都会看到那个做保洁的女人。有五十多岁了吧,头发灰白,晒得黑红的脸膛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有几缕头发湿湿地贴在脸上。她总是手脚不停地忙碌,在卫生间,在电梯口,在过道。她弯着腰用力檫着地,超市里人来人往,她刚檫过的地,马上就被纷至沓来的脚步弄得一塌糊涂。她马上回过头来,重新檫一遍。
       ④有一次,我上卫生间,正好碰到她。她的头垂得很低,看不到脸上的表情,只看见她的两只骨骼粗大的手,捏着衣角局促不安地绞来绞去。那双手是红色的,被水泡得起了皱,有些地方裂开了口子,透着血丝。她的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看样子是超市的主管,那人语气凛凛地训斥:“你就不能小心点?把脏水洒在人家衣服上,那大衣好几千块呢,你赔得起吗?这个月的工资先扣下……”她就急了,伸手拉住那人的衣袖,脸憋得通红,泪水瞬间涌得满脸都是。她语无伦次地说:“我儿子读高三,就等着我的工资呢,我下次一定小心……我慢慢还,行吗?可不能全扣了呀……”她几乎是在低声哀求了。
       ⑤逛街回来,遇上红灯。我们被交通协管员挡在警戒线外,等待车辆通过。这时,马路中间正在行驶的车上忽然有人扔出一只绿茶瓶子。瓶子里还有半瓶茶,在马路上骨碌碌转了几个圈,眼看就要被后面的车辗上。忽然,就在我身旁一个女人猛地冲过去,几步跳到马路中间,探手捡起那个瓶子,迅速塞进身后的蛇皮袋里。她的身后,响起一大片汽车尖厉的刹车声,司机气急败坏地冲她嚷:“抢什么抢,不要命了!”
      ⑥她一边陪笑着往后退,一边扬起手中的瓶子冲着我们这边微笑。我回头,这才看到,我身后还有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儿,也竖着两根手指在冲她笑。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我明白了,她是一个贫穷的母亲。那个瓶子,不过一两毛钱,可对她而言,可能是一包供孩子下饭的咸菜。
      ⑦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女人。天不亮就满城跑的送报工,满面尘土的垃圾工,摇着拨浪鼓收破烂的师傅,被城管撵得到处跑的水果小贩……她们身份卑微,为了一份微薄的收入兢兢业业。她们又无比高尚,为了孩子,胸腔里藏着震惊世界的力量。
     ⑧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母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张亚凌

       直到今天,我依旧最喜欢一个姓,高;最喜欢一个字,翔;超喜欢一个词儿,高翔。

       抬头,天蓝云白,鸟儿高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意境了。

       回眸,凝视,三十年前清晰如昨。

       记得是个午自习,我们刚升入初三的第二周。正在做作业,突然听见几声响亮的击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老班。

       抬头,果真。连续响亮击掌是老班训话前的招牌动作,现在想起来都会咧开嘴巴笑出声来,相当于古时官吏升堂前众衙役用棍棒敲击地面喊“威武——”。却见老班旁边站着一男生:高而瘦,洁净、整齐到让人觉得失真。从这男生的目光里,我只看到一个词,沉静。而我们班那些傻小子呀,裤袋耷拉下来当潇洒,拖着鞋走路以为成熟。老班指着他介绍了一句:“高翔,从北京转回来的。”而后给安排了个座位就离开了。

       每每下课,我们像终于盼到了放风时间的囚犯,推着搡着冲向教室外面,尽情尽兴似乎又很无聊地蹦着喊着。而高翔,总是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玻璃刚好落在他的脸上,细碎的阳光也化不开他一脸的沉郁。

       马上就有好事者打听出来了:高翔的爸妈都是搞什么研究的,爸爸因为辐射太大,病故了;妈妈要改嫁,只有一个孙子的奶奶便硬将高翔从北京带了回来。

       高翔的作文总被语文老师当范文。也记得语文老师的评价一成不变,什么“语言、思想深度远远超过你们”,什么“那种好是你可以读出,可以捕捉到,就是说不出的”。倒是我自己,每每老师读高翔的作文时,就闭了眼,游走在高翔的文字里。我喜欢用那种方式去感受,我甚至跟着那些文字熟悉了高翔难以割舍的过去。

       他的奶奶又来学校看他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像很像老巫婆——将一个高贵的王子抹去了一切光环后残忍地丢弃在悲苦人间的老巫婆!我开始讨厌起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他原本可以跟着妈妈在北京继续好好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在这里,他连文字中的悲苦都走不出。

       高翔的各门功课都是无可挑剔地好,好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他每一次的总成绩都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第二名固定地是一个女生,她的勤奋可以说“废寝忘食”加“悬梁刺股”了。

       我开始写日记,日记里似乎也笼上了一层忧伤,处处都是高翔作文的影子。每晚,在舍友都睡着了时,我点着蜡烛,趴在床上涂写着自己的心情:看一眼他的背影与侧影,都觉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听他回答问题,比老师都标准的普通话很有磁性;他皱一下眉,也是忧伤的美……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页,都是高翔的点点滴滴。

       是早恋吧?可谁有资格去爱他呢?或许,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跟他的名字一起被表扬。这个念头都有些贪婪了,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么美那么好的作文罢了。

       我们班的很多大大咧咧的女汉子都是在高翔出现后迅速收敛回归女孩,并开始用功的。

       那时,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在女生宿舍里,每天晚上永恒的话题就是高翔,只是从不说出他的名字。这与老班每晚在外面查宿舍有关。

       “男生穿着花格子衬衫也挺好看的。”准备睡觉了,一个慨叹道,“我还以为花色布只有女孩子能穿。”“他穿啥都好看。”一个接了句。“算题咋能那么快,想都不想答案就出来了,神了!”有人又蹦出了一句。“只有他才能那么拽那么神!”

       ……

       记得那时中考,竞争也很是惨烈,一个班七十多学生能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八个班里似乎不怎么被看好的我们班,成绩倒出奇地好。用老班的话说,“真是奇了怪了,边沿上的好几个女生,本来都没啥希望的,却幸运地考上了”。

       呵呵,是幸运吗?没看见她们为了向某个人看齐,铆足了劲地你追我赶?

       多年后,最铁的姐们儿芳告诉我,她一直暗恋着高翔。说那话时,她已经是大律师了。

       1998年,闺密婷将去英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学术交流,她羞涩地告诉我,她曾很喜欢高翔,只是害怕自己没资格喜欢他,才拼命地学习。她一直觉得,只有更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才配喜欢他。

       而我,从初三开始发表第一篇习作就再也没有停下来。直到今天,成为各大刊的签约作家或专栏作家。

       回首,天高云淡,而我们,都已高翔

(选自《中学生阅读》,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谢谢你舍我一些花籽

张丽钧

     ①初秋真好。走在公园里,花还在热闹地开着呢,却有花籽成熟了。我喜欢哪种花,就径直去采摘那植株上的花籽,不用担心采错。

     ②牵牛花我喜欢蓝色的。多年前在超市里买过一包牵牛花种子,包装袋的图片上显示的分明是蓝色的花,可开出花来,却是玫红的。怨着那花不遂我愿,也怨着自己太善挑剔,就这样纠结了好几个月;现在好了,我在开着蓝色花朵的牵牛花蔓上采了上百颗种子,我听见它们争着抢着跟我说:“这下你放心吧,我们保证都给你开出蓝色的花!”

     ③那年春天,我在菜市场买了两包秋葵的种子,回家种了满满一阳台,我跟我家先生说:“你信不信,等这些秋葵开花的时候,咱家的阳台将成为全楼最美的风景!”“秋葵”发芽了,长高了,绿屏风般,茂盛极了,只是迟迟不见有开花的迹象。公园里的秋葵早就开成花山了,俺家的秋葵却似乎忘了开花的使命。入秋了,一米来高的植株居然在顶部打了小花苞。我搬个小凳子,踩上去,端详那花苞,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人家公园里秋葵的花苞是圆形的,我家“秋葵”的花苞却是一柄长长的绿色小穗。几天后,绿穗上开出花来,微白,小如米粒,细密排列。我知道自己买了“山寨秋葵”,却不清楚这被我精心伺候了好几个月的究竟是何等植物,心里这个闷啊!终于采下两片叶子,拿到学校给生物老师看,结果,生物老师也不认识,只是反复说“这叶子跟秋葵的叶子可真像啊”。拈着那两片叶子,要扔到垃圾箱,打扫垃圾的师傅看见了,问我道:“从哪里采的粟子叶啊?”我一听,大喜过望,遂俯身请教。老师傅说:“这东西结的籽儿叫粟子,可以喂鸟;这叶子跟秋葵是有点像,可它有股清香味儿,人们吃烧烤时,拿它卷肉,可去油腻。”——老天!我居然养了一阳台粟子!

     ④有了“种错花”的经历,如今能够眼睁睁瞅着花朵、准确无误地采花籽,心里那个美、那个得意、那个解气啊!

     ⑤我采了蓝色牵牛的花籽,又采了粉色秋葵的花籽,还采了一些黄色草茉莉的花籽。当我去采红茑萝花籽的时候,碰上一个老园丁,他问我采这东西干嘛用,我回答:“种啊。”他笑了:“这小贱花有啥种头?”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在心里问自己:“你说你咋就这么近乎神经质地稀罕着这些‘小贱花’呢?是因为她们亲切,还是因为她们皮实?或者就是因为你自己原本就是一朵跟大富大贵无缘的花呢?”

     ⑥我是带着感恩的心采摘花籽的。边采摘边在心里说:“谢谢你舍我一些花籽!”——谢谁呢?谢天?谢地?谢植株?我说不太清,反正就是觉得该谢。

     ⑦“保真”的花籽带给人踏实的欣悦。在一粒花籽上想象花开,既是现实主义,又是浪漫主义。

     ⑧我家先生收拾出了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空调外机间,本想堆破烂用,我央他把这个空间送给我做花房,他慨允,却讥诮我道:“整个一个农妇转世!又要种一花房粟子?”现在,我骄矜地揣着一裤袋大地馈赠的花籽,突然有了想法——我要让花房的北篱笆上爬满蓝牵牛,西篱笆上爬满红茑萝,再把所有空花盆都种满粉秋葵和黄茉莉。等大雪纷飞的时候,我家花房花开正盛。到时候,我或许会拉上老闺蜜,得意洋洋地跟她说:“走,上我家的‘袖珍花房’喝杯咖啡去!我要让你亲眼看看,我怎样成功偷得三平方米的夏天……”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闯祸精

李娟

    ①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眼下这面耕地共有上万亩,它把上万亩面积内的鞋子全收集到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隔三岔五的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丑丑卧在一边边晒太阳边摇尾巴,俨然这一切不关它事。

    ②它不但喜欢把别人家鞋子往自己家搜罗,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③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那是一个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的哈萨克男孩。

    ④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是你的吗?”

    ⑤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汉语不太灵光。

    ⑥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

    ⑦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扭捏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

    ⑧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他说路过我家,一眼看到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丢掉的一只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⑨他夺回鞋子,又再去寻找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⑩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⑪那是我妈第一次发现丑丑的鞋类收藏中心,真可谓琳琅满目:有男式的有女式的,有单只的有成双的,有新有旧。我妈仿佛看到邻里们统统光着脚的情景……

    ⑫我妈一时头大。委托那男孩把消息传出去。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径直往我家跑。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我妈则把鞋高高挂起来。

    ⑬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丑丑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跳都不会跳了

    ⑭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即黄羊)。戈壁滩深处的鹅喉羚有段时间天天来啃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人欣慰。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践踏毁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⑮每到那时,我妈束手无策,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⑯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的。

    ⑰今年大旱,眼看着地里的葵花一片一片干掉,我妈急得满嘴上火。好容易水来了,这时候丑丑不见了。妈妈一边浇地,一边东张西望,大声呼喊。直到下午仍不见狗影。我妈不由胡思乱想、心慌意乱。但地没浇透之前,人没法离开。总之她好几次简直想把水先停掉,等找到丑丑后再安心干活——似乎到了那会儿,天大的事情也比不上那只可恶的狗重要。

    ⑱丑丑终于回来了,我们为这狗可真是操碎了心。

    ⑲我妈说:“哎,我的丑丑最好了。”

    ⑳我说:“就会惹祸,有什么好的。”

    ㉑我妈说:“它会赶鹅喉羚。”

    ㉒我嗤之:“天啦,好大的本领。”

    ㉓她想了想,又说:“它陪伴了我。”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阅读《爱,从头开始》一文,完成下面小题。

亲爱的妈妈:

       ①二十年来,我俩一直聚少离多,相聚的日子屈指可数,母女感情也一直不温不火,在外人眼里我们更像是远房亲戚。每当你想向我倾诉这些年的沧桑与曲折、无奈与绝望,我总会设法转移话题,不是不想听,而是怕听了之后会轻易原谅你当年无情地抛夫弃女、离家出走的事实。

       ②依稀记得五岁那年某个炎热的中午,我吵着要吃冰棍,你换好衣服说去街上给我买,结果一去不复返。那一年,父亲为了找你,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只要听说哪里有你的消息,他就会立即带上我前往那个城市。

       ③本以为你已经彻底地离开了我们,但后来我们每年都会收到你从外地寄回来的一笔钱。那时我们家还没有装电话,整个村只有李婶家有。你说每个月月初会打电话回来,于是每到那段时间,我一放学就会直奔李婶家询问有没有你的电话,放假更是几乎全天候在李婶家。电话里你对我说得最多的就是“好好学习,等你考上大学妈妈就回来了”。村里长辈都说你不会回来了,我每次都哭着和他们(争辩 辩论)。年年拿的奖状我都(小心翼翼 谨小慎微)地收好,盼望着在与你相聚的那天拿给你看,(遐想 幻想)着你将我搂入怀中为我骄傲的场景。

       ④十二岁那年,因父亲生病开刀,我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你,希望你能够回来,或者寄一些钱给他看病,而你只丢下一句话:“我只管你,我跟你父亲结婚这么多年只花过他十元钱,叫他自己想办法。”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期待你的电话了。

       ⑤考上大学那年,你遵守了诺言,千里迢迢赶回来了。你一点儿也没变,还是那么美,那么优雅,只是身材更加丰腴了点,穿着华丽的裙子,化着精致的妆容。你告诉我你的住址,让我放寒暑假去玩。

       ⑥大一临近寒假的某个深夜,父亲出车祸去世了。你在他的灵柩前撕心裂肺地哭着,无论你是出于对父亲的感情,还是仅仅想做给村里的长辈看,我都感谢你能够以一个妻子的身份为父亲守灵,那晚我突然觉得你又是一位好妻子、好母亲了。

       ⑦大学四年寒暑假,我都会去看你。每个学期的学费、生活费你都准时打到我卡里。如果没有你这十几年的资助,或许我早就辍学了,所以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懂得感恩,即使内心对你仍有怨恨。

       ⑧如今,已毕业两年的我,在N城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一个月前,你打电话给我说想来看看我。接机的那天,我们没有拥抱,更没有热泪盈眶,只是简单地嘘寒问暖,心中的隔阂依然存在。你带来了许多我小时候的照片和穿过的衣服,说:“二十年了都没舍得丢!”那一刻,我很想彻底地原谅你,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努力控制,只是淡淡说了句:“留着有意义吗?

       ⑨在同住的半个月里,你每天为我们做很多拿手好菜,家里也被你打扫得干净整洁,我突然觉得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家。有天下雨,我提前下班回来,远远看见你打着伞站在小区门口,左顾右盼。你看见我,赶忙解释说:“你小时候最怕打雷了,我来门口接你。”那一刻,我的泪水任由雨水肆意冲刷。

       ⑩你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我抱着枕头来到你的房间,轻声说:“妈,今晚想和你睡。”那一夜,你带我重温了许多我小时候的趣事,以及二十年来你在外漂泊的辛酸。这一次我不仅没有排斥这个话题,还听得很投入,甚至破天荒地撒起娇来,让你多讲一些。就是在那个夜晚,我们像真正的母女了,我们之间隐形的墙消失了。在你即将上火车的那一刻,我紧紧抱住你,哽咽着说:“妈,谢谢你来看我,我永远爱你。”

       爱一个人比恨一个人轻松、幸福。这二十年里,我一直带着对你的怨恨辛苦地生活着。但从今往后,我想我会很幸福。妈妈,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你的女儿

                                                                                                                                                             (选自《看天下》2016年12期,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文豪们的茶缘

    ①茶,是一种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饮品,而文人与茶的情缘,也多见诸文学作品。

    ②鲁迅先生爱喝茶,有一次买了二两好茶叶,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不料郑重其事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他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鲁迅在《喝茶》中写道:“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但鲁迅最后还是回归他的本色,说:“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是谁活得下去。”

    ③林语堂先生是茶中高手,熟知茶性,深知茶道。他常说:“只要有一只茶壶,中国人到哪儿都是快乐的。”他在《谈茶与友谊》中写到,茶有一种本性,能带我们到人生的沉思境界里去。在婴孩啼哭的时候喝茶,或与高谈阔论的男女喝茶,是和在雨天或阴天摘采茶叶一样的糟糕。林先生还说,茶叶在晴天的清晨采摘,那时的山上晨气清稀,露香犹在,所以茶的享受还是与露的芬芳发生联系的。

    ④老舍先生一生的嗜好就是喝茶。他生前有个习惯,就是边饮茶边写作,一日三换茶,泡得浓浓的。据老舍夫人胡絜青回忆,老舍无论是在重庆北碚或北京,他写作时饮茶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创作与饮茶成为老舍先生密不可分的一种生活方式。老舍以清茶为伴,文思泉涌,难怪能创作出《茶馆》那样不朽的名篇。

    ⑤杨绛先生曾居英国多年,虽然她不推崇牛奶加红茶,但在《我们仨》中她又承认,一早起来一壶牛奶红茶,已经成为习惯了。她在《喝茶》中说,曾听人讲,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洋人的喝法,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洌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杨先生说,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末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⑥在这些大文豪笔下,一杯清茶品尽了人生浮沉;他们的嬉笑怒骂,也在一杯清茶之中化作永恒。这种气味相投的缘分,为品茶增添了不少的文人雅趣。

(选自《时代发现》,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