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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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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孤独之旅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您看斯普罗培新创作的小说怎么样?”部长问道。

    评论家回答说:“部长,我认为他创作的小说是好的。”

    部长摇了摇头。

    “我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好的。”评论家赶忙更正。

    部长摇头。

    “我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针对咖啡馆里那些为数很少的庸俗的知识分子。”

    部长摇头。

    “确切地说,就是针对那些没有鉴赏力的人。刚才我没有表达清楚。”

    部长摇头。

    “总的说来,部长先生,这是一部坏小说。”

    部长又摇头。

    “当然,也不能全部否定。”

    部长摇摇头说:“这衣领真别扭。”

(1)、小说中的文艺评论家有什么性格特点?
(2)、评论家的六次变化是随着而变化的。与我们学过的哪篇文章相似?
(3)、本文在写法上有什么特色?
(4)、小说中“部长摇头”写了六次,起了什么作用?
(5)、小说的结尾有什么艺术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中国茶
       ①中国茶种类繁多,花色品种齐全,品质风格独特。其中,名优荼品种就有600多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与之相提并论。
       ②中国荼有红、绿、青、黄、白、黑六大类2000多种,外形千姿百态,香气各具特点,滋味风格迥异。不管差别多大,选择茶叶的方法是相同的,都离不开观外形、评内质。条索紧、嫩度好、锋苗多、色泽润、香气高、滋味醇、汤色清是好茶;反之,     、嫩度差、锋苗少、     、香气淡、滋味杂、      , 是劣茶。
       ③有了好荼,还要有好的水质、好的器具和合适的冲泡方法,才能沏出色香味俱全并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茶。泡茶用水一般宜用软水,烧水宜用硬质木炭或电,忌用有烟气及异杂味的燃料。冲茶水温要适当,高档茶水温控制在85℃左右,中、低档茶可用93℃—100℃水冲泡。冲泡时间与水温有关,85℃水温以4分钟为佳,沸水冲泡只需2分钟。据试验,93'C、3分钟可作为冲泡的最佳温度和时间来掌握。为便于观赏,细嫩茶特别是毫尖茶宜用玻璃杯沏茶;其它茶应首选紫砂茶具,次选白瓷茶具,最次是保温杯.塑料杯、热水瓶等。冲泡时先冲入茶具容量的三分之一,然后迅速滤去,以清除杂质污物,接着便可将茶具冲满,并用杯盖或壶盖将面上的泡沫刮去,冲沏即告完成。   
      ④中国茶艺博大精深,内涵极为丰富,茶艺的最高境界是人与景、物的形神结合。饮茶是要在“品”字上下功夫,要以文化素养和灵感培养为基础。对于善饮茶者,只要呷上一口便会顿觉满口清香、香冲脑门,并会产生肺腑空灵的感觉;再呷一口便觉疲惫全消、神清气爽;再慢啜细品,胸中似有一股太和之气冉冉升起,继而如风生两腋而飘然欲仙,心中的块垒愁楚便会一并消失。
      ⑤中国是茶的故国。优越的生态条件,使之富含近5 0 0种营养保健成分,应该成为人类最佳的纯天然营养保健饮品:让我们在继承优秀茶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为饮茶的进一步普及和茶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共同作出努力吧!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

令人惊叹的细胞

       ①生命开始于一个细胞。第一个细胞一分为二,二又分为四,以此类推,

仅仅到第47次加倍以后,你就有了1亿亿(_______________)个细胞,并作好了最终形成一个人的准备。从卵子受精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你离开人世,为了维护你,这些细胞中的每一个都可谓是恪尽职守。

       ②对于你的细胞来说,你无任何秘密可言,它们对于你的了解,远远超过你对自己的了解。因为每一个细胞都带有一整套基因密码——你身体的指令手册,所以它不仅知道怎样做自己的工作,而且对于你体内的其他任何一项工作,它都了如指掌。在你的一生中,你永远没有必要提醒任何一个细胞,要它随时注意其腺嘌呤核苷三磷酸盐的情况,或是找到存放不期然间出现的多余叶酸的地方。它将会为你做这样的一些事,以及几百万件别的事。

       ③每个细胞都是自然界的一个奇迹。即便是最简单的细胞,其构造的精巧程度也是人类的智慧永远也无法企及的。举个例子,即便是制造一个基本的酵母细胞,你所需要的零部件就和一架波音777喷气式飞机的一样多,而且还必须在直径仅有5微米的球体内将它们组装起来,然后你还得以某种方式驱使那个球体进行繁殖。

       ④……

       ⑤你的细胞是一个有着1亿亿个公民的国度,每一个公民都以某种特有的方式全心全意地为你的整体利益服务。它们为了你什么都干,它们让你感觉快乐,产生思想。它们使得你能够站立、伸懒腰和蹦蹦跳跳。当你吃东西的时候,它们摄取养分,供给能量,排除废物——干所有你在中学生物课中所了解到的事情,它们还在第一时间使你有一种饥饿感,并使你在就餐后产生舒适的感觉,以后就不会再忘记吃东西。它们使你的头发生长,耳朵产生耳垢,大脑保持清醒。它们管理你身上的每个角落;当你受到威胁时,它们会挺身而出保护你。它们会毫不犹豫地为你献身——每天有多达数10亿个细胞在这么做:可是终其一生你从未向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表达过谢意。因此,现在就让我们肃立片刻,向它们表示我们的敬佩与赞赏之意。

       ⑥大多数细胞的存活时间很少超过1个月左右,但也有一些明显的例外,肝脏细胞可以存活几年,虽然它们的内部成分每隔几天就更新一次。大脑细胞和你的寿命一样长。从你出生起,你拥有大约1000亿个细胞,这也就是你所能拥有的细胞数的最高值。据估计,你每小时大约丢失500个细胞。因此,要是你认真想一想的话,你真的是一刻光阴也不该浪费。令人欣慰的是,你脑细胞的组成部分总是在不断更新,因此,与肝脏细胞相类似,你的大脑细胞实际上只存活1个月左右。事实上,据认为,我们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除了迷途分子以外——都与9年前不同。这听起来似乎有些玄乎,但从细胞的层面上讲,我们都是年轻人。

                                                                                                                                    (节选自《万物简史》[美]比尔·布莱森/著  接力出版社出版)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下列各题。

雪一化就有路了

       每年下第一场雪时,我总会想起多年前一个雪天的经历。

       那时我初涉文坛,很容易被一些闲言碎语所困扰。当我听说有人搬弄是非,对我说三道四时,我异常激愤,心里顿时对此人充满了恼恨。

       我决心要去当面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很快便有了一个机会。我出差去外地,恰好要路过那人所在的城市。我向朋友要来了她的地址,决定在那个城市作短暂的停留,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义正辞严地声讨她,然后拂袖而去。

       那天,从清晨开始,天空就阴沉沉的。风变得湿暖,闷得人透不过气来。火车晚点,到达那个城市已是傍晚时分。当我走出车站时,空中已飘起了雪花。

       我有些发蒙,心生胆怯和疑惑。但我只能继续往前走,去寻找那个记录着怨恨的纸条上的地址。

       雪下得越来越大,风也越发凛冽,雪片像是无数只海鸥扇着白色的翅膀,围绕着我扑腾旋转。四下皆白,分不清天上地下,我跌跌撞撞地朝前走着。在漫漫风雪中既寻不见街牌,也看不见门牌号码。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街边有﹣间简陋的平房,窗口露出一线微弱的灯光。我抱着疲倦的身躯敲响了那家的房门。

       门开了,灯光的暗影中,站着一位老大娘。她接过我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眯着眼将纸条举在灯下看了看,又低头仔细地打量着我,说:“那地方太难找,跟你说不明白,还是我领你去吧!”不容我谢绝,她已经迈出门槛,踩在了雪地里。

       “这大雪天儿出门,一定有要紧事吧?”她回过头大声说道。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是去看望病人吧?看把你累的急的!是亲戚?朋友?”她放慢了脚步,怕打着肩上的雪花,等着我。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亲戚?朋友?……我沉默着,无言以对。我如何对她实言相告,自己其实是去找一个“仇人”兴师问罪的!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对自己此行的目的和意义恍恍惚惚地发生了一丝怀疑和动摇。那个人似乎隐没在漫天飘飞的雪花中,她之所以要伤害我,也许是随波逐流,也许是由于无知,也许是出于一时的利益之需﹣﹣她也许真的是一个需要救治而不是斥责的“病人”呢!

       脚底突然在一个雪窝里滑了一下,老大娘一把将我扶住。

       “这该死的雪,真讨厌……”我忍不住嘟哝着。

       “不碍事,不碍事,就快到了。”她说,“前面那个电线杆子右拐,再往前数三个门就是。”

       “大娘,请回吧,这回我认得路了……”我说着,声音忽然喑哑了。

       她又重复指点了一遍,便转身往回走。刚走几步,又回过头,大声说:“不碍事,明天太阳出来,雪一化,就有路了!”

       那个苍老的声音,被纷纷扬扬的雪花托起,在空荡荡的小街上蹒跚。

       我在雪地上久久伫立,任雪花落满我的肩头,任寒风吹打我的脸庞。湿重的背包、鞋和围巾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分量……

       雪一化,就有路了﹣﹣那么,就把冷雪交给阳光去处理吧,雪不能永远覆盖道路,有阳光就会融化。虽然世上常有误解和诽谤,但是充满阳光的心灵却能够宽恕和融化它。

       那个风雪之夜,当我终于站在那费尽周折才到达的门牌下面时,我已经全然没有了跳下火车时那种愤激的心情。我在那个破旧的大杂院门口平静地站了一会儿,轻轻地将那张已被揉皱的纸条撕碎,心也随之释然了,然后慢慢地朝火车站方向走去。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玻璃之王

    ①“玻璃之王”是这样诞生的:195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杜威兹教授等人用制造玻璃的方法,将高温金﹣硅合金熔体喷射到高速旋转的铜轴上,以每秒100万摄氏度的冷却速度快速冷却熔体,第一次制造出了不透亮的玻璃。当时的一位物理学家看到这种刚诞生的合金材料时,曾嘲讽的说这是一种“愚蠢的合金”。这种不透亮、看起来“愚蠢的”的东西,就是在材料科学领域开辟出一条新道路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

    ②金属玻璃形成的原理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金属及合金在从液体凝固成固体时,原子总是从液体的混乱排列转变成整齐的排列,即成为晶体。但是,如果金属或合金的液体凝固速度非常快,原子来不及排列整齐便被冻结住了,最终的原子排列方式仍类似于液体,是混乱的,这就是非晶态合金。因为非晶态合金原子的混乱排列情况类似于玻璃,所以又被称为金属玻璃。

    ③那么在实际生产中金属玻璃又该如何获得?研究人员发现,单一的金属液体凝固形成非晶态所需的冷却速度要远远高于其它物质液体。 例如,普通的玻璃液体只要慢慢冷却下来,得到的玻璃就是非晶态的;而单一的金属液体则需要每秒高达1亿摄氏度以上的冷却速度才能形成非晶态,这个速度是普通玻璃的无数倍。由于目前工艺水平的限制,实际生产中难以达到如此高的冷却速度,也就是说,单一的金属难以在生产上被制成非晶态的金属玻璃。但是,合金弥补了单一金属的缺憾。合金具有这样两个重要性质:第一,它的熔点远低于纯金属,例如,纯铁的熔点为1538℃,而铁硅硼合金的熔点一般在1200℃以下;第二,液体状态的合金原子更加难以移动,在冷却时更加难以整齐排列,也就是说,更容易被“冻结”成非晶体。这样,人们在实际生产中就将金属与其它物质混合形成合金后再来获得非晶态的金属玻璃。

    ④目前,金属玻璃已经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因为它具有较强的韧性、刚性、优良的磁性、良好的化学稳定性等,人们赞扬它是“敲不碎、砸不烂”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已被用于制造高档录音机、录像机的高耐磨音频视频磁头。因为具有良好的磁学性质,金属玻璃还被用于制造高压容器、火箭等重要部位的零部件。科学家们还预言,凭借其耐腐蚀、抗撞击、耐冷热的特性及优异的力学性能,金属玻璃在将来可能会成为航天、军事及民用领域的理想候选材料。

(原文有改动)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日出

魏巍

       ………

       这时,正是黎明与黑暗交替的时刻。尽管黎明无可阻挡地要降临人间,但夜色却无意退出自己的阵地。不知何时,东方天空的低垂处已经现出一条淡青色的亮带。这条亮带就像是经过奋力冲刺,硬从黑夜的肌体上裂开似的。亮带之上是近于黝黑的深蓝色,一向神采奕奕的启明星,为浓云所遮,只露出微弱的光芒。亮带之下是沉郁的暗紫色,海平线还是一片朦胧。大海依然黝黑而深不可测,只亮着几点渔船的灯火。西天上的那轮残月,伴着几片云,孤独而无望地等待着天幕上的演变。

       但是,强有力的晨光,终究是无可抗拒的。渐渐地,东方那条淡青色的亮带愈拓愈宽了。顶空那近于黝黑的深蓝也浸润了亮色,而变得愈来愈淡。大海已经变得明亮柔和起来,渔船上的灯火一个接一个地熄灭了。高高的海岸下,那座被称作鸽子窝的傲然兀立的巉岩,也越来越清晰了。晨风动了,几只水鸟欢快地叫着飞过头顶,残月失去了最后的光辉,黎明终于完成了最后的占领。

       而这时,模糊不清的海平线上,仍然是一片沉郁郁的深紫色。东方仍盘踞着很大一块乌黑的鳄鱼状的浓云……

       …………

       这时,从海平线上那紫郁郁的云带里,霍然间出现了一条红线,似乎是一条细油油的耀眼的赤蛇。天空渐渐地变化了。首先是东方那块鳄鱼状的乌云,为巨大的红光所照耀,先是变成了妩媚的紫色,随后变成灿烂的红霞。海面上也出现了一缕摇曳的红光。此时尽管红日并没有出现,东方的那块被染红的云霞已经是够美的了。在我不经意间,忽听耳边喊了一声:“看,出来了!”声音很大很齐,周围千百人不约而同喊出来的。我再定睛凝望时,一个半月形的比火还要红比春花还要鲜的红日已经出现在紫云之中。不一时它又变成了大半个红桃,也很像刚摘下来的一枚还带着露水的西红柿。耳边是一片照相机的卡卡声。瞬息间,那个给人间以光和热的火球已经喷薄而出,发出耀眼的光焰。那种光焰,其色泽之美,之壮丽,除了刚出炉的钢水,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与之比拟的。这时,我,不仅我,而是周围的众人,都披着一身红光,沉醉在它那深沉、庄严、博大和充满无限生命力的美里。

       ……

1990年8月9日于北戴河

选自《人民文学》  1990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我的暖,一寸长

葛闪

    ①这是个身着工作服,满身油漆和泥土,满面灰尘,约莫40岁的中年男子。

    ②他隔着车窗朝我弯着腰,腼腆地笑着,给我递了根香烟。

    ③看我接了烟,他大喜过望,慌忙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帮我点上,且咧开大嘴一笑,说:“大哥,您是几天来第一个接俺烟的呢。”

    ④我一听有点蒙。

    ⑤他好像瞧出了我的心思,又是憨憨一笑,说:“俺这烟差,你们城里人瞧不上眼。您是第一个接俺烟的人,俺激动哩。您绝对是一个瞧得起俺们乡下人的好人。您说是不,大哥?”

    ⑥“有事吗?”我笑笑,为这个中年男子的“油嘴滑舌”。

    ⑦“是这样的,大哥,”男子搓搓手,不住地点头,“俺就是想,能坐坐您的车不?”

    ⑧“你要到哪里?”我轻轻皱了皱眉,不是我小气不让他搭车,而是他那一身的油漆和泥土,实在是让我心生芥蒂。

    ⑨“不不不,”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俺哪儿也不去,就在上面坐一会儿就行。今儿不坐,就明天坐一回就行,还是今儿这个时间。”

    ⑩说完,他那布满血丝的大眼睛,充满着乞求的眼神。

    ⑪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说:“行!”我话音刚落,还没来得及问他我心中的疑惑,他就一连向我说了几句谢谢便离开了。临走前,还特意向我车前的车牌望了一眼。

    ⑫翌日,他骑着自行车准时到了学校门口。看我在,他一脸兴奋,轻轻坐上了副驾驶座位,和我聊了起来。

    ⑬还没聊五分钟,放学的孩子们便冲出了校门。他透过玻璃,紧张地看着人流。过了一阵,他飞快地推开车门,站在车旁大喊着。不一会儿,一个小男孩跑到了他的面前,他让小男孩叫了我一声“叔叔好”,然后还介绍说我是他在城里刚认识的朋友。他递了根香烟给我,便将孩子放在自行车上匆匆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望向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⑭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只坐这么一小会儿。直到三天后在学校门口,他才告诉了我答案。

    ⑮原来,孩子刚进城读书,因为农村和城里的生活习惯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很多同学很瞧不起他的孩子。孩子的心里因此出现了阴影。

    ⑯“其实俺明白,城里人也待俺们如亲兄弟般的好,只是孩子小,暂时还不能理解。”他笑笑说,“俺上次坐您的车看着他向我跑来,然后我就告诉他,您和我是顺路的,常免费载着我一起来学校!”

    ⑰他搓着手,又憨憨地补充道:“别的家长给自己孩子的温暖那么长!”他张开双臂,比画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然后又接着说,“俺不中用,俺只能给他这么点的暖!”说完,他用手指比画了一个大约一寸的长度。

(选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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