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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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傅雷家书两则

阅读下文,完成练习。

一九五四年四月七日

    记得我从十三岁到十五岁,念过三年法文;老师教的方法既有问题,我也念得很不用功,成绩很糟(十分之九已忘了)。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在大同改念英文,也没念好,只是比法文成绩好一些。二十岁出国时,对法文的知识只会比你现在的俄文程度差。到了法国,半年之间,请私人教师与房东太太双管齐下补习法文,教师管读本与文法,房东太太管会话与发音,整天的改正,不用上课方式,而是随时在谈话中纠正。半年以后,我在法国的知识分子冢庭中过生活,已经一切无问题。这一点你在莫斯科遇到李德伦时也听他谈过。我特意跟你提,为的是要你别把俄文学习弄成“突击式”。一个半月之间念完文法,这是强记,决不能消化,而且过了一晌大半会忘了的。我认为目前主要是抓住俄文的要点,学得慢一些,但所学的必须牢记,这样才能基础扎实。贪多务得是没用的,反而影响钢琴业务,甚至使你身心困顿,一空下来即昏昏欲睡。——这问题希望你自己细细想一想,想通了,就得下决心更改方法,与俄文老师细细商量。一切学问没有速成的,尤其是语言。倘若你目前停止上新课,把已学的从头温一遍,我敢断言你会发觉有许多已经完全忘了。

    你出国去所遭遇的最大困难,大概和我二十六年前的情形差不多,就是对所在国的语言程度太浅。过去我再三再四强调你在京赶学理论,便是为了这个缘故。倘若你对理论有了一个基本概念,那末日后在国外念的时候,不至于语言的困难加上乐理的困难,使你对乐理格外觉得难学。换句话说:理论上先略有门径之后,在国外念起来可以比较方便些。可是你自始至终没有和我提过在京学习理论的情形,连是否已开始亦未提过。我只知道你初到时因罗君患病而搁置,以后如何,虽经我屡次在信中问你,你也没复过一个字。——现在我再和你说一遍:我的意思最好把俄文学习的时间分出一部分,移作学习乐理之用。

    提早出国,我很赞成。你以前觉得俄文程度太差,应多多准备后再走。其实像你这样学俄文,即使用最大的努力,再学一年也未必能说准备充分,——除非你在北京不与中国人来往,而整天生活在俄国人堆里。

    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待朋友不能如此马虎。生性并非“薄情”的人,在行动上做得跟“薄情”一样,是最冤枉的,犯不着的。正如一个并不调皮的人要调皮而结果反吃亏,一个道理。

    一切做人的道理,你心里无不明白,吃亏的是没有事实表现;希望你从今以后,一辈子记住这一点。大小事都要对人家有交代!

    其次,你对时间的安排、学业的安排、轻重的看法、缓急的分别,还不能有清楚明确的认识与实践。这是我最为你操心的。因为你的生活将来要和我一样的忙,也许更忙。不能充分掌握时间与区别事情的缓急先后,你的一切都会打折扣。所以有关这些方面的问题,不但希望你多听听我的意见,更要自己多想想,想过以后立刻想办法实行,应改的应调整的都应当立刻改,立刻调整,不以任何理由耽搁。

——摘自《傅雷家书》

(1)、傅雷法文没有念好的原因是:

(2)、阅读全文,儿子没有学好俄文的原因是:

(3)、傅雷给儿子的学习提出的建议是:

(4)、傅雷在为人处事上给儿子的建议是:

(5)、在傅雷给儿子的建议中,你最有启发的一点是什么?请谈谈你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对一朵花微笑
                                                                                                              刘亮程
         ①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
         ②我正躺在山坡上想事情。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
         ③这是我第一次在荒野中,一个人笑出声来。

         ④还有一次,我在麦地南边的一片绿草中睡了一觉。我太喜欢这片绿草了,墨绿墨绿,和周围的枯黄野地形成鲜明对比。
         ⑤我想大概是一个月前,浇灌麦地的人没看好水,或许他把水放进麦田后睡觉去了。水漫过田埂,顺这条干沟漫漶而下。枯萎多年的荒草终于等来一次生机。那种绿,是积攒了多少年的,一如我目光中的饥渴。我虽不能像一头牛一样扑过去,猛吃一顿,但我可以在绿草中睡一觉。和我喜爱的东西一起睡,做一个梦,也是满足。
        ⑥一个在枯黄田野上劳忙半世的人,终于等来草木青青的一年。而这一小片的草木会不会等到我出人头地的一天?
        ⑦这些简单地长几片叶、伸几条枝、开几瓣小花的草木,从没长高长大、没有茂盛过的草木,每年每年,从我少有笑容的脸和无精打采的行走中,看到的是否全是不景气?
        ⑧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⑨走进一株草、一滴水、一粒小虫的路可能更远。弄懂一棵草,并不仅限于把草喂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挖一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浇点水,直愣愣站上半天,感觉到可能只是腿酸脚麻和腰疼,并不能断定草木长在土里也是这般情景。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我不懂它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被放逐的皇后

金建云

       ①我爸去世后,我妈越活越不招人待见。

       ②她用iPad打发孙子,烧饭忽咸忽淡,记账乱七八糟,将自己锁在门外,时不时将孙子忘在幼儿园……谁敢相信,妈妈退休前曾是高中的特级教师呢?我教她玩微信,陪她旅游,帮她买健身器材,带她找老玩伴,催她跳广场舞……却还是无法让她找回青春时代的光彩与热情,她永远是热闹场合的陌生人。

       ③对老妈这种状态,我实在无法理解,直到有一日,我发现她在读一本书:阿尔诺·盖格尔的《流放的老国王》。这么伤感的书,怪不得她越看情绪越低落!为了批判这一株“精神毒草”,我偷偷读起来。

       ④作者描写了自己父亲老去的过程,将患帕金森症的父亲比喻为一位被流放的国王,原本熟悉的家庭环境对父亲来说,已变得越来越陌生,他仿佛身处异乡。这位父亲一心要回到自己记忆中的家,于是“不知所措地四处乱窜”。作者看到父亲慢慢“变傻”,仿佛感到生命从他身上渗出,整个人的个性一滴滴漏掉……

       ⑤读到感人之处,我黯然神伤!这么久以来,我没有真正理解父亲去世对老妈的打击。我只是一味地怪她不乐观、不振作,却从未从她的角度看待过她内心的挣扎与无奈。大致浏览完这本书,我走出我妈的卧室,她正在客厅看电视。

       ⑥像往常一样,她看电视的眼神中散发着淡漠的霉味。屏幕上演的什么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只需要足够响的声音来冲淡自己的寂寞。

       ⑦我坐下来,同她聊起电视上的这位笑星。她支支吾吾应对着我,敷衍着笑几声。看得出,她对我今天“反常”的表现感到一丝惶恐。自从父亲走后,她变得越来越像个爱犯错的刁蛮女孩,对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紧张感。或许是怕我唠叨她吧,她借口说自己要烧饭,就把我独自撂在沙发上。

       ⑧厨房里她的动作好慢,时常停下来若有所思,又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她拿起盐瓶,思考自己究竟有没有放盐,停顿几秒钟后,她放了一点点,再加上一点点……

       ⑨这时候,我想起过世的父亲。父亲生前总会在她烧饭的时候,凑过去聊天。那时候,我妈嘴上对答如流,手上有条不紊。她永远井井有条、遇事不慌,谈笑之间便将美味端上餐桌。

       ⑩如今,一个走了,一个活在女儿的嗔怪与脸色之中。

       ⑪看着我妈的背影,我感到岁月流逝的巨大冲击力——不知不觉中,母亲已经走入孤单的晚年,她仿佛一位被流放的皇后,手足无措地面对这个对她来说越来越陌生的世界。爱她的父母、丈夫、老朋友们,逐一离去,唯一的女儿整天抱怨她不乐观、不阳光、不振作……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浮现在我脑海中——“面对生命那无可挽回的溃败,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理解它。”

       ⑫如果说,衰老与孤独是我妈必须面对的生命之溃败,那么,我不该再要求她强颜欢笑,不该带她去那些她完全无法融入的热闹环境中,更不应该责怪她带孩子、做家务不走心——如果她的心都不知道何处安放,又怎么谈得上走心不走心呢?

       ⑬我走进厨房,默默地打开她忘记打开的抽油烟机。我给她嘴里塞进一块糖,微笑着看她笨手笨脚地做事。厨房里很安静,抽油烟机的声音竟带给我们默契的温暖感。我妈朝我笑笑,我也朝她笑笑。那种很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

      ⑭是的,当我放弃对她所有的要求之后,那种叫作“理解”的东西,如圣灵一般翩然而至。

      ⑮“妈妈,愿我的理解能安放你的孤独。”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各题。

自私的代价

    在经过一轮复一轮的重重筛选后,我们五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应聘者终于从数百名竞争对手中,像大浪淘沙一般脱颖而出,成为进入最后一轮面试的佼佼者。

    我们这五个人,可以说都是各条道路上的“英雄好汉”,彼此各有所长,势均力敌,谁都可以胜任所要应聘的职务。换句话说,就是谁都有可能被聘用,同时谁都有可能被淘汰。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最后一轮的角逐更加具有悬念,更加显得激烈和残酷。

    我虽然身居从高手当中,但心里相对还是比较踏实的。因为凭我在初试、复试、又复试、再复试中过关斩将那股所向披靡的势头,我想我成功获胜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了。于是,胜利的自信和成功的愉悦提前写在了我的脸上。

    按照公司的规定,我们要在那天早上9点钟准时到达面试现场。面对如此重要的机遇,没得说,我们当中不仅没有人迟到,还都不约而同提前半个多小时就赶到了。

    距面试开始时间还早,为了打破沉寂的僵局,精明的我们还是勉强地聚在一块儿闲聊了起来。面对眼前这些随时会威胁自己命运的对手,在交谈中彼此都显得比较矜持和保守,甚至夹着丝丝的冷漠和虚伪……

    忽然,一个青年男子急急忙忙地赶来了。他的到来成了我们转移这毫无内容的话题的借口,我们纳闷着,惊奇地看着他,因为在前几轮面试中都不曾见过他。

    他似乎感到有些尴尬,然后就主动迎上前开口自我介绍说,他也是前来参加面试的,由于太粗心,忘记带钢笔了,问我们几个是否带,想借来填写一份表格。

    我们面面相觑。我想,本来竞争就够激烈的了,半路还要杀出一个“程咬金”,岂不是会使竞争更加激烈么?要是咱们不借笔给他,那不就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从而加大了成功的可能?我们几个有心灵感应似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终于没有人出声,尽管我们身上都带着钢笔。

    稍后,他看到我的口袋里夹了一支钢笔,眼前立刻掠过一丝惊喜:“先生,可以借给我用用吗?”我立刻手足无措。慌里慌张地说:“哦……我的笔……坏了呢!”

    这时,我们五人当中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眼镜”走了过来,递过一支钢笔给他,并礼貌地说:“对不起,刚才我的笔没墨水了,我掺了点自来水,还勉强可以写,不过字迹可能会淡一些。”

    他接过笔,十分感激地握着“眼镜”的手,弄得“眼镜”感到莫名其妙。我们四个则轮番用白眼瞟了瞟“眼镜”,不同的眼神传递着相同的意思——埋怨、责怪。因为他又给我们增加了竞争对手。奇怪的是,那个后来者在纸上写了些什么就转身出去了。

    一转眼,规定的面试时间已经过去20分钟了,面试室却仍旧丝毫不见动静。我们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了,就去找有关负责人询问情况。谁料里面走出来的却是那个似曾相识的面孔:“结果已经见分晓,这位先生被聘用了。”他塔着“眼镜”的肩膀微笑着向我们做了一个鬼脸。

    接着,他又不无遗憾地补上几句:“本来,我们能过五关斩六将来到这儿,已经是很难能可贵的了。作为一家追求上进的公司,我们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个人才。但是很遗憾,是你们自己不给自己机会啊!”

    我们这才如梦初醒,可是已经太迟了。自私的我们只因为这么一点小事,丢掉了已经到嘴的肥肉;“眼镜”却得益于他的无私,成了这次应聘中惟一的幸运儿。这次面试必将成为我们人生永恒的一课,影响着今后的生活。

认真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泡桐花开

    泡桐花开在农历四月。

    每天傍晚归来,只要一转进那条长着泡桐树的小巷,我的脚步就会放慢放轻,仿佛去赴一个一年一度的约定。

    我常常伫立树下凝望泡桐,它出奇地高大,仿佛与蓝云接壤,颇有伟岸的男子气。它枝繁叶茂、树冠如盖,在半空中流淌着旺盛的生命力。它的花朵紫中带白,密密地簇生着犹如一个个花塔,外层的花朵有点像塔上的铃铛,风吹过簌簌作响。也有不少花朵随风而落,在大地上铺陈出一小块紫色地毯,既诗意又清丽。仔细端详泡桐花会发现它们状如喇叭,安详地躺在地上构筑着“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

    泡桐花还散发着独特的芬芳。那气味不像玫瑰、百合的香气那样优雅,而是带点粗犷,会出其不意地窜入人的嗅觉,让人蓦地意识到它的存在。那气味并不浓烈,而是恬淡、辽远的,让人的心弥漫起一种温柔怅惘,陷入“什么都想、什么都不想”的空灵状态。那气味不属于精致的城市,而是带着乡间味儿,令人联想起森林、平原、山野,散发着幽深、潮湿的泥土气息。

    也许正是泡桐花的形、色、味在不经意间交织成了它的风骨,我总觉得泡桐花是一种淡泊、隐逸同时又有些寂寥的花。由于树干高大,它不仅超然于群花之上而且还超出了人的视线,显出一份“不与百花争春”的高古。很少听人提起“泡桐花开了”,它自生自长、花开花落,不用人操心也难以引人关注,有着“繁华飘零两不知”的清冷寂寞。

    记忆中泡桐花演绎得如火如荼的一次,是多年前的华山之行。当火车欢快地奔驰在关中平原上时,窗外一片片泡桐花轻盈掠过,柔美得仿佛一个个紫色的梦。华山脚下也遍植着泡桐,紫色的花朵无声无息地飘在农田、山野间,很有与世无争的远古韵味。

    我住的旅馆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庭院,院中长着一棵高大的、开花的泡桐,站在树底下仰望蓝天,我感觉红尘仿佛片片落英于顷刻间坠落,我的心灵在一阕古老的田园牧歌中穿梭,有着尘埃落定之后的清爽与澄明。

    后来泡桐就见得少了,要么是孤独的一棵,最多也是齐齐的一排。而且它们继续在都市中隐身而去,远望仿佛一个身材优美的紫色背影。城市在扩大着、发展着,常可见泡桐与拆迁的老屋一起倒地的场面,而新城的建设中绝难再见泡桐的踪影了。

    泡桐的气质似乎不太适合以速度、效率为代表的现代繁华,它们渐渐走远了,同时永远地带走了一段超脱、悠闲、宁静的古老岁月,也带走了我那个紫色的梦幻。

(选自2002年6月15日《无锡日报》,作者庄红蕾)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朗读的童年记忆

莫言

       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其实他的腿并不短,但不知为啥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满头白发,脸膛通红,说起话来有嗡嗡的回音。他自小身体健壮,力气超出同龄孩子许多。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挨过他的揍。我也挨过他的揍,原因好像是他向我借五分钱而我没钱借给他。当我哭着去向班主任告状时,那位很“奇葩”的老师说:“活该!他怎么不来打我呢?”

       方快叫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就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

       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好多与他有关的事:他自己给自己拔牙的事,他与人打赌吃了四十个红辣椒而赢了一包香烟的事,他在草甸子里追赶野兔子的事,他扛着一台重达三百多斤的柴油机在操场上转了两圈的事,还有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方快是十分调皮捣蛋的学生,但他家是我们村里最穷的贫农,他父亲是贫农主任。平心而论,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靠妻豆腐为生,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不服气。我获奖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他叫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背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写字,他也不是我的对手;摔跤?我捆着胳膊也是他倒地……”

       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课文。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他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当时的小学老师里算是高学历,那时他不过二十出头。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

       我当兵回乡探亲时,母亲听到我的口音里有些外来的腔调,便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撇腔拿调让邻亲百家笑话。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我们对用普通话讲课的语文老师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只要他一用普通话朗读课文,读到那些与我们家乡话发音明显不同的字眼时,我便感到脊梁沟里阵阵冒凉气,身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来。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老师周普通话朗读一遍之后,便让我们跟着他读——我们当然不用普通话一一一先是一句一句地读,然后是一段一段地读,最后是通篇朗读。我们通篇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着我们发出的声音里,是否有对课文的故意歪曲,如有,他就会用教鞭抽打——其实也不是真打,只打到略有痛感而已。方快是挨教鞭抽打最多的。

       有一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提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课文:

       “每到黄昏,池塘边上会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呜,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这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踢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了色的脸,我们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窝的男人,他的脸上一出现酒窝,我们便知道他笑了。

       方快停止了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着。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他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一时声名赫赫。在他面前,似乎铺开了一条撒满花瓣的道路。如果不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时候,他的父亲被查出有“历史问题”,那么他很可能会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做得很好,供不应求。

       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们班的同学一大半达到了这水平。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小学五年级,我与方快都辍了学。方快力气大,加入成年人的行列去干活,挣整劳力工分;我无奈,只好去放牛,挣半劳力的工分。与大人们在一起干活,那是相当热闹的,干活的时间不如休息的时间长,休息时讲故事、摔跤、打打闹闹。方快有摔跤天赋,好多成年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有一年在胶莱河水利工地上,方快打擂台,连摔十八位高手,一时“矮脚虎”名声大振。但那时我已经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去了,没能亲见盛况。放牛确实不要耗费太多体力,但寂寞难熬。当牛在草地上吃草时,我便大声地背诵学过的课文,包括那篇《青蛙》。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问题。

牵一只蜗牛散步

张丽钧

①据说,上帝要教训一个浮躁的人,于是就让那人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蜗牛行走得太慢了,那人急得连喊带叫,但是,蜗牛依然故我,背着它的小房子一点一点往前。那人眼望苍天,问上帝为什么用这样的法子来惩罚自己。上帝没有回答。那人于是放弃了蜗牛,听任它自己爬走。可是等等,看那蜗牛前去的地方,似乎是很不寻常的所在呢!那个人跟在蜗牛后面,顺着那敏感触角所指的方向看去,哇,竟是一片绮丽的花海!直到这时,那人才恍然明白,原来,煞费苦心的上帝是让蜗牛带他去散步啊!

②鸟在天上散步,鱼在水里散步,风在梢头散步。人呢,在天地之间散步。我必须承认,自己先前并不会散步。一上路,就要大步流星地往前赶。“你头顶的云彩有阵雨?”最要好的女友曾这样问我。我不清楚她是在用这样的话嘲笑我走得太快,却傻傻地反问地:你怎么知道?

③后来,也许是被一只无形的蜗牛教化过了罢,我学会了散步。头顶一方青天,脚踏一片大地,我在天地之间从容行走。

这才明白,有许多景致是要慢下来方可嵌入心怀的。距离近了,端详得久了,大自然就有了丰富的表情。蕊在花中是羞涩的,叶在枝头是狂野的,草丛中的虫鸣因隐秘而放纵,大树上的蝉声随着你足音的强弱及时调整着声调的高低。

⑤在天地之间散步,其实是在天地之间散心。把心里的爱一路倾洒,让枝枝蔓蔓花花草草都沾一点爱液;也听清大自然的耳语,让她对孩子的纵宠不要白费不要落空。

⑥生活永远做不成蜗牛,不会慢悠悠地带着我们行走。生活更像一条辫子,奋力抽打着我们这些陀螺。我们用旋转释放生命,也用旋转打发生命。在这样的辛苦旋转中,别忘了创造一只蜗牛,让它偶尔带着你去散一回步。请你模仿着它的步态与它的心态,在天地之间从容行走,走进一片不该错过的绮丽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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