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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肇东市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天文学并不是新开拓的科学,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远古时期,我们从现代天文学的基本概念中很容易发现它的痕迹。也许在文字产生以前,人们就知道利用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行踪来判断季节,这种物候授时是早期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甚至到上一世纪50年代,中国一些少数民族还通行这种习俗。物候虽然与太阳运动有关,但由于气候变化多端,不同年份相同的物候特征常常错位几天甚至更多,物候授时比起后来的观象授时就要粗糙多了。观象授时,即以星象定季节。比如《尚书•尧典》记载,上古的人们以日出正东和初昏时鸟星位于南方子午线标志仲春,以日落正西和初昏时虚星位于南方子午线标志仲秋,等等。

当人们对天文规律有更多的了解,尤其是掌握了回归年长度以后,就能够预先推断季节和节气,古代历法便应运而生了。据史料记载,夏商时期肯定已有历法,只是因为文字记载含意不明,其内容还处于研究之中。春秋战国时期,流行过黄帝、颛顼、夏、商、周、鲁等六种历法。它们的回归年长度都是365.25日,但历元不同,岁首有异。

    从西汉到五代是古代天文学的发展、完善时期,出现了许多新的观测手段和计算方法。南北朝的姜岌以月食位置来准确推算太阳的位置,隋朝刘焯用等间距二次差内插法来处理日月运动的不均匀性。唐代一行的大衍历,显示了古代历法已完全成熟,它记载在《新唐书•历志》中,按内容分为七篇,其结构被后世历法所效仿。西汉天文学家落下闳以后,浑仪的功能随着环的增加而增加;到唐代李淳风时,已能用一架浑仪同时测出天体的赤道坐标、黄道坐标和白道坐标。除了不断提高天体测量精度外,天文官员们还特别留心记录奇异天象的发生,其实后者才是朝廷帝王更为关心的内容,所谓“天垂象,见吉凶”,把它看成上天给出的瑞象和凶象,并加以趋避。

    宋代和元代为古代天文学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颁行的历法最多,达25部,其中郭守敬等编制的授时历最为优秀,连续使用了360年,达到中国历法的巅峰;观测数据最精,许多历法的回归年长度和朔望月值已与现代理论值相差无几,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大型仪器最多,其中苏颂的水运仪象台集观测、演示、报时于一身,是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天文仪器;恒星观测最勤,平均不到20年一次。

    进入明代后,中国天文学开始停滞不前。这里有政治、经济等社会原因,也有天文学本身的原因。从天文学本身来看,首先,当时中国的天文仪器只能满足肉眼测量的极限,除非加上凹凸镜片,精度不会提高,而采用凹凸镜片的望远镜技术是在欧洲诞生的。其次,中国古代擅长代数计算,在解决天体位置与推算值弥合问题上只注意表象,不注意从几何结构进行理论探讨,与此相反,古希腊天文学则是侧重几何学的。对中国明清时代的天文学进行反思是痛苦的,但却有助于我们今天的发展。

(摘编自陈久金、杨怡《中国古代的天文与历法》)

(1)、下列对于天文学早期情况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文学不是一门新的科学,它在人类的远古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我们很容易从现代天文学的基本概念中发现它的一些知识和观念。 B、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人们很早就已经能够利用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行踪来判断季节,这种情况甚至到上一世纪中叶在某些民族中还存在。 C、上古时期的人们根据太阳的运行,以及初昏时南方子午线不同星辰的出现,来确定仲春和仲秋等等,这种观象授时比物候授时更加精确。 D、对于天文规律的更多了解,尤其是回归年长度的掌握,推动了古代历法的产生,标志着此时的古代天文学已经能够预先推断季节和节气了。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先后流行过黄帝、颛顼、夏、商、周、鲁等六种历法,它们的回归年长度相同,但是不同历法的历元和岁首会有不同。 B、古代天文学在西汉到五代时期发展得更为完善,南北朝姜岌、隋朝刘焯等人采用了新的计算方法,西汉落下闳、唐代李淳风等人采用了新的观测手段。 C、唐代大衍历的产生说明中国古代历法已经发展成熟,《新唐书•历志》的记载表明,大衍历的内容共分为七篇,结构也为后世的历法所效仿。 D、宋元时代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鼎盛时期,颁行的历法最多、数据最精、大型仪器最多、恒星观测最勤,且多有处于当时世界领先地位者。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史料记载表明,我国夏商时期已有历法;但是今人尚未完全弄懂这些史料的含意,所以夏商时期历法的具体内容还正在研究之中。 B、比起天体测量精度来,古代帝王更关注奇异天象,因为他们认为上天是有意志的,从天象观测能够得知上天预示的祸福,这样就可以趋吉避凶。 C、在明代,中国的天文仪器只能满足肉眼测量的极限,采用凹凸镜片的望远镜技术产生于欧洲,这是中国天文学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 D、中国古代天文学擅长代数计算,未能从几何结构进行研究,因此在解决天体位置与推算值两者弥合问题上,只注意表象,不能深入探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

郑传敏

    妞儿第一次见若兰时只是闭着眼咧着嘴哭,哭得脸儿皱成了核桃。若兰用一根手指伸向那挥舞着的小鸡爪,妞儿紧紧抓住,竟止住了哭声。那时若兰47岁,妞儿出生一小时。

    妞儿满月时,小脸儿慢慢地鼓起来,撑开了核桃皮,成了粉嫩粉嫩的小人儿一个。若兰扒在摇篮边,看不够那小模样。看不够的还有远在百里之外的三娘娘。三娘娘四个儿子,做梦都在想闺女。于是,三娘娘硬是死缠硬磨要把妞儿抱回家。妞儿的父亲有些心动: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就够他操心的了,这第九个整日哇哇哭的小肉团儿让他心烦。但若兰不松口,若兰不松口谁也抱不走妞儿。

    照说妞儿应该感谢若兰,可妞儿连若兰的模样都不记得了。会跳绳的妞儿怎么也想不起若兰年轻时的样子,就一边跳绳一边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仔细瞅瞅埋头梆梆梆剁猪菜的若兰:瘦长脸,齐耳短发,灰褂子。妞儿觉得若兰好像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好像又不是。玩一会儿,不由得又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7岁,若兰54岁。

    可是,妞儿知道大姐年轻时的样子。30岁的大姐领走了10岁的妞儿,让妞儿和自己的三个孩子一起上学。百里外的小镇,有许多有趣事儿,妞儿和三个一挨肩的外甥外甥女沉浸其中。晚上,四个孩子一张床,妞儿比外甥大10个月,不会客气。“妈——,小姨踢我!”外甥哭叫。“姐——,他掐我!”妞儿告状。房间里每晚都要闹腾好久。

    这样有趣而喧腾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年一晃而过。妞儿回到家,感觉若兰有些怪:那痴痴的目光让妞儿分外的不自在。哥哥姐姐告诉妞儿,若兰想妞儿想得走不动路,见到与妞儿同龄的小孩就掉眼泪,还大病了一场。妞儿很是奇怪:若兰怎么了?妞儿不是好好的吗?

    妞儿上初中了。渐渐觉出了自己的吃亏,心里不平衡起来,找若兰理论:“不行!你多照顾了大姐姐20年。你不能偏心,你照顾大姐姐多少年,也要照顾我多少年。你不准死咧!”这样的账时常算,若兰时常应:“好好好!”

    若兰信守承诺,一直照顾着妞儿,但却渐渐地老了,妞儿便不喜欢和若兰一起逛街了。她们一起的时候妞儿三步两步就窜出去老远,回头耐着性子等若兰,等急了就扯着嗓子喊:“若兰,快点啊——”若兰急急地赶到,笑喘着分辩:“你看,我赶得上妞儿呢!”妞儿数落:“你和大姐她们一起时多有劲!临到我,连路都走不动了,偏心!”

    若兰确实偏心,偏心妞儿。姐姐们相继出嫁了,五个哥哥无视妞儿的高中生身份,照样拿妞儿当小玩意儿,没事就逗着玩儿,比赛谁最先能把妞儿气哭。比赛的时间常常在吃饭时间,全家齐集一堂,正是比试本领的好时机。五哥开头,四哥接下句,三哥拓展,二哥挖掘。常常是大哥还没来得及总结,妞儿就转身进了屋,眼泪一掉,饭就不会吃了。谁让妞儿是个认真的人呢!若兰总把哥哥们骂得狗血喷头,又拿出好吃的哄妞儿。

    谁让妞儿是个较真的人呢!

    初二时一群女孩儿送别一位好友,难舍情谊,定下五年之约的鸿鹄盟。五年后,读大二的妞儿千里迢迢地赶回家。得知原委,全家齐声制止,说根本不会有人记得什么“鸿鹄盟”,只有像妞儿这么幼稚的人才会当真。妞儿不信,依约赶赴那片青山碧水旁的秀竹林。她在竹林边那个古朴的石滚上坐等了整整一天,不见一个人影。妞儿想了一天的心事,流了许多泪,发了许多恨:“这次我回家,要有谁敢笑话我一句,我就一辈子一辈子不再回家。”硬着头皮回到家,哥哥们竟然出奇地体贴,全然没有往日的尖酸刻薄。妞儿松下一口气。

    这口气直到妞儿结婚后,才知道是若兰帮她松下的。

    若兰一直是偏心的,偏心妞儿。在妞儿生下自己的女儿朵朵时,豁然明确了这点。小时候一些不甚清晰的琐碎的细节,便温暖地浮上心头。若兰放牛时带回来的一枝山红豆,割稻回家掏出的一把野山楂……鲜红地在眼前闪耀。这年妞儿23岁,若兰70岁。

    妞儿还清晰地记得带着5岁的朵朵去看若兰,若兰摸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朵朵嚷着要,若兰拿出一个小的递给朵朵:“小人儿吃小的,大人吃大的。”把大红苹果塞给妞儿,生怕朵朵来抢似的。若兰、妞儿、朵朵去逛街,妞儿搀着若兰慢慢地走,朵朵蹦跳着在前面催:“姥姥——,走快点——”这年妞儿28岁,若兰75岁。

    一日,妞儿从梦中哭醒,丈夫抚慰了很久,妞儿才忍住悲痛,说出一句话:“我梦见若兰不在了。”小时候一直和若兰斤斤计较:不准老,不准死。可若兰还是越来越老了,妞儿从不敢去想没有了若兰她该怎么办。写这篇文章时,妞儿37岁,若兰84岁。

    妞儿就是我,若兰是我的母亲。

    母亲!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啊!今生不离不弃。

(节选自《雪莲》2011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水袖之痛

肖复兴

    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作为梅派硕果仅存的男旦演员,胡文阁的声名无疑沾了梅派的光。当然,他自己很努力,唱得确实不错。六年前,我第一次看他的演出,是在长安剧院,梅葆玖和他前后各演一折《御碑亭》。坦率地讲,说韵味,他还欠火候,和师傅有距离;单说声音,他要比师傅更亮也更好听,毕竟他正当年。

    其实,我对胡文阔的兴趣,不仅在于他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还因为听他讲了自己的一件往事。

    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便私下向名师李德富先生学艺。青衣的唱腔当然重要,水袖却也是必须苦练的动夫。四大名旦中,水袖舞得好的,当数梅、程二位。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它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那时候,不到20岁的胡文阁痴迷水袖,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为了学舞水袖,花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值得的。但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已经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在母亲的病床前,他把自己的想法对母亲说了。已经不能讲话的母亲嘶哑着嗓子,“呃呃”地不知在回答他什么。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母亲去世了,他才明白,世上有的东西是补不上的,就如同落到地上的叶子,再也无法如鸟一样重新飞上枝头。

    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即使在母亲病重的时刻,胡文阁还觉得自己的水袖更重要呢。

    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年轻时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那么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吃凉不管酸,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一样觉得自己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父母总是被放在了后面。记得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之后,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下楼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前面新建起来的元大都公园,总是兴致很高地对我说:“听说那里种了好多月季花!”正是伏里天,我对她说:“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那时候,总以为父母可以长生不老地永远陪伴着我们。我们就像蚂蟥一样,趴在父母的身上,理所当然地吸吮着他们身上的血。

    我不知道,如今的胡文阁站在舞台上舞动水袖的时候,会不会在一瞬间想起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听到他讲述自己这件30多年前的往事之后,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再看到他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原载《今晚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姨妈

刘琼

    汉语里,有些词天生带感。比如“姨妈”。

    与“姑奶奶”的强势相比,“姨妈”这个词的指向要柔和得多。我总以为,没有姨妈的女孩,作为女人的这一辈子,仿佛缺了点什么

    姨妈解放那年离了婚,这位姨夫着实不像话,年纪不大,吃喝嫖赌样样在行。离婚后的姨妈顶着一头短发,欢脱地从人群走过。姨妈后来又有了两次婚姻。第二位姨夫林业大学毕业后分到国营林场工作,他死后,第三位姨夫来了。这是位老中专生,一生都在市机关当会计,娶姨妈的时候,年轻又帅。他竟然会娶一位离异和丧夫的女人,我想,与其说这位女人有魅力,不如说社会风气开明,将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贯彻彻底。

    姨妈漂亮吗?说实话,母亲家没有长得特别漂亮的人。姨妈是瘦高的,一直瘦,精瘦的姨妈年轻时候特别活泼,又出生在所谓的大户人家,举止大约有了一些妙不可言的味道了。某年,看《北京晚报》刊发张学良的访谈文章,旁边配发了一张赵四小姐和张学良的晚年生活照,就觉得眼熟——姨妈长得可真像那位从来也不曾特别漂亮过的赵四小姐。也许,对男人来说,女人的容貌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

    姨妈早熟,喜欢也善于跟女性长辈打交道。从前,大家庭里用度大,大人孩子很少穿商店里的成品衣,从头到脚基本上都是自家妈妈或者街上裁缝的手艺。姨妈天性灵巧,又经外婆严格训练,一应家务活都拿手,女红尤其出色,颇受大家器重。

    我认识姨妈的时候,农民出身的姨夫在市机关工作,城里分了房,姨妈这位前大小姐还是愿意回乡务农。干完农田和菜园的活,姨妈在自家的客厅开辟了一个小小的杂货店。姨妈大方,村民来店里打酱油、买火柴,喜欢赊账。村民收入来源大多很少,有的人赊到最后,还不起账,就开始赖账。饶是这样,姨妈还要抓两颗水果糖,硬是塞到那位抱在怀里的小妹妹的手里。

    姨妈总是吃各种亏。姨夫跟姨妈结婚,姨夫的父母对这位结了两次婚的儿媳是千般万般地不满意,万般千般地反对,他们不仅嫌弃姨妈,还嫌弃姨妈跟姨夫生的三个孩子,这使姨妈痛苦。一腔热血或者是被爱情迷惑的姨夫,走入婚姻后,忘了一个基本事实:家庭是独立的政治单位,婚姻是经济关系,也是政治关系,夫妻是命运共同体。与公婆不和时,姨夫常常指责姨妈。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姨妈那张曾经欢脱昂扬的脸渐渐地就垂了下来。

    公婆去世后,姨妈的第一个举动,是把乡下的住宅跟隔壁小叔子家彻底地切割开来,往后退了五米,圈了个独门独户的院子,盖了栋小洋楼。被姨妈伺候了一辈子的姨夫,开始殷勤地伺候他的那些花儿草儿、盆儿景儿。一辈子,姨妈都没有这么清静过。花木葱茏的小院似乎有了点世外桃源的味道。

    姨妈的腰从来都是直直地挺着,70岁的时候,从远处看,背影还像个少女。姨夫去世后,姨妈的腰开始佝偻。

    也是一年春节,大家聚在一起包饺子,不知为什么,姨妈就摸着我的手对母亲说:“这丫头贵人命。手指又长又圆,手掌还那么绵软,有肉。”当时正在学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兰芝的故事那么悲惨没记牢,记牢的反倒是“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几句。中学生一边背书,一边相互比较,看看到底谁是“指如削葱根”。我先自颓了。不想,这被嫌弃的绵软有肉的手,在姨妈眼中竟是“贵人”的标志。许多年过去,姨妈当时惊喜的模样又还原到眼前。姨妈自己“指如削葱根”,是标准美人手,但她好像并不满意。

    《孔雀东南飞》里还有几句我也喜欢,它是“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选自《雨花》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列小题。

莲蓬

韩开春

①汉乐府诗里有首著名的民歌叫作《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可见莲是江南一道独特的风景,采莲是江南夏日一种常见的劳动或者游戏。但采的莲花还是莲蓬,似乎颇费思量,我更倾向于后者,理由是莲花虽然好看,可惹人占有之思,但这种超尘脱俗的花毕竟更适合远观而却不适合近亵,不像莲篷,直接就与人的口腹之欲联系起来——采了可以吃,当然应该是首选。

②实际上,说到底莲花与莲蓬只是一种事物的两个不同时期,和大多数的植物先开花后结果不同,莲蓬是和莲花一起出现的,《群芳谱·荷花》中说得明白:“凡物先华而后实,独此华实齐生。”莲的“实”即莲子,藏于莲蓬之中。起初,莲蓬只是莲花的花心,娇小嫩黄,隐藏于美丽的花瓣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花心逐渐长大,花瓣逐渐脱落,莲蓬也就开始显山露水,正式跳脱出来,从莲花的配角升为主角。农历七八月间,满湖满荡的莲蓬成熟了,姑娘们划着小船,穿行于万顷碧水之上的田田荷叶间边唱歌,一边来莲,场面壮观且热烈。上面说到的那首汉乐府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劳动场面,有人便据此认为《江南》就是当时采莲姑娘劳动时唱的歌,我信。这也从倒面证明,汉乐府和《诗》三百一样,大多来自于民间,劳动是诗歌亦或是文学不竭的创作源泉。

③莲花的颜色分红、白、粉等色,这是有道理的。莲能食用的部分无非是水上的果实莲蓬和水下的地下茎莲藕两种,从花的颜色上就能知道这株莲是莲蓬好还是莲藕好。开白花的莲藕丰硕肥满,入口甘甜,开红花的则莲蓬硕大,籽粒饱满。从这个意义上说,莲花的颜色好像就是个标志,所谓“红花莲子 也,汪曾祺先生在《鉴赏家》一文中写了一对伯牙子期式的知已,有一天,果贩叶三给画家送去一大把莲蓬画家一高兴,就画了一幅墨荷,好多莲蓬,画好后,画家征求叶三的意见,叶三说:““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画家因此感慨题诗 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这一细节说明先生十个懂生活爱生活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文章写得这样活色生香。我之所以特别喜欢先生的文章,除了他文字本身的原因外,还有他的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一点让人觉得他在可敬之外,更多了一层亲切。

④莲蓬的模样活像老家屋檐下倒挂着的马蜂窝,连里面包舍的内容都像,每个小格子里都藏着一个小东西。只不过莲篷里藏着的是一枚枚包裹着青绿外皮的莲子,老熟了也不会自己走出巢穴,不像马蜂窝,一间一间设计精巧的小屋子里藏着的是白白的蜂蛹,时间一到,这些肥白的蜂蛹便会变成一只只黄黑相间的“细腰美人”,施施然从小房子里探出身子,抖抖翅膀飞将起来。

⑤在乡下孩子的眼里,莲蓬是和马蜂窝有着同样诱惑力的,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是蜂窝中白白的蜂蛹用油炸了是极其可口的小吃,有着浓郁的肉香,香且脆;而莲蓬里包藏着的莲子也非常好吃,剥去外皮,一枚白白的莲子入口,也是满嘴的清香。只是要想吃到香脆的蜂蛹,必得冒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要被蜂群蜇个青头紫脸,火烧火燎地疼痛,所以,在采取行动之前,你必得考虑一下是否可以吃得了那样的苦头而采莲蓬却不须那样的冒险,只会游水就行,游到莲蓬跟前用镰刀轻轻一割就能把它带上岸来。不会游泳也没关系,还可划一小船或者大些的洗澡盆或者杀猪桶,同样可以接近莲蓬。顶不济还可在镰刀的长柄上再绑上更长的竹杆,站在岸边也能达到目的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的结果,当然是莲蓬占了上风,更受欢迎,除了极个别极富冒险精神的调皮猴子外,大多数的乡下孩子还是更乐于去享受没有风险的莲子的清香。辛弃疾在一首词里写“最喜小儿无赖,村头卧剥莲蓬”,确实是夏天水乡孩于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⑥莲子除了生吃,更多的还是熟食,而且,除了小孩子,也确实很少看到大人经爱剥新鲜的莲子吃。是缺少闲情逸致,还是觉得那样不够雅观?个中缘由我不太清楚。不过,生吃新鲜的莲子实在是别有一番风味,满口的清香,能让人感觉到清水的味道老熟的莲子,可以就在稀饭里和大来一同煮。可去烦躁、清心火、安神养心,若是酷热的夏日中午能有一碗冰镇的冰糖莲子羹吃,怕是连神仙都不想做了。

⑦不过,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多数人都是要把莲子中间的 “心”去掉的,因为莲很苦,心很苦,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有利尿调肾之功效 。

(选白《散文》2011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农历八月,是庄稼人一年中美好的时光。不冷不热,也不饥:走到山野里,手脚时不时就碰到了果实上。秋收已经拉开了序幕:打红枣、割小麻、摘豇豆、下南瓜……庄稼人孙少安的心情和这季节一样好。真是他自己也难以相信,几年前他梦想过的一种生活,現在开始变成了現实。一群人穷混在一起的日子终于结束了,庄稼人的光景从此有了新的奔头。

谁说这责任制不好?看看吧,他们分开才一两个月,人们就把麦田种成了什么样子啊!秋庄稼一眼就増添了多少成色!庄稼人不是在地里种庄稼,而是象抚育自己的娃娃。最使大伙畅快的是,农活忙完,人就自由了,想干啥就能干啥;而不必象生产队那样,一年四季把手脚捆在土地上,一天一天磨洋工,混几个不值钱的工分。庄稼人也愿意活得自由啊!谁愿意一年到头牛马般劳动而一无所获呢?人们在土地上付出血汗和艰辛,那是应该收获欢乐和幸福,而不是收获忧虑和苦痛的……

    少安感到,他父亲的脸上也显出了他过去很少看见的活色。一年多前,当他像现在一样把队分开的时候,父亲曾多么担心他栽跟头呀!好,现在老人放心了,因为上面有人支持让这样搞哩!

    在他们这个责任组时,父亲实际上成了领导人。二爸一开始不愿“走资本主义道路”,牛着不出山,他没办法,父亲就到田家圪崂吼着骂了一通,二爸也就无可奈何的被吆起身了。对于二爸来说,大队的常年基建队已经解散,他要是不在责任组劳动,就没处去干活了——归根结底,他是农民,还拉扯着三个娃,不劳动一家人吃啥呀?

少安家里眼下还没有什么大变化。老祖母八十二岁,仍然半瘫在炕上;母亲头发已经半白,但也没什么大病,照常象过去一样门里门外操劳;弟弟少平还在村里教书,今年二十ー岁,完全成了大人:小妹兰香去年考入了原西县高中——让全家骄傲的是,她考高中考了全县第三名。

他们家里最大的煎熬,仍然是他大姐一家。罐子村实行责任组后,他姐夫王满银就跑了出去。说是做生意,可这二流子两手空空,谁知到什么地方瞎逛荡去了。政策一宽,社会一松动,有些农民已经开始脱离土地,向外地和城镇流去。这些人大部分出去就是靠カ气和手艺挣钱:也有些人鬼知道靠什么手段谋生呢。他们村金俊文的大儿子金富,半年前就出走了,至今都杳无音讯,连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少安知道,他姐夫屁股一拍走了以后,那个家就又得靠姐姐一个人来操磨了。猫蛋今年八岁,已经在罐子村小学上二年级;狗蛋也已经六岁,明年就该上学了。可是他们不务正业的父亲丢下他们和母亲不管,一个人到外面逛世界去了——真是作孽!

    孙少安自己的家庭仍然是幸福的。他和秀莲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保持着热烈的恋爱。据说有了孩子,两口子感情就要减少一些,而分散给了孩子。但是虎子降生以后,他两个的感情似乎倒更深了。是啊,仔细地品味,人生是多么美妙,又是多么神秘——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竟是两个人共同创造的!他和她,通过这个娃娃,更意识到他们是完全融合在一起了。当他们共同疼爱孩子的时候,相互看一眼对方,心间就会淌过那永不枯竭的、温暖的感情的热流。

    有孩子以后,秀莲就更不讲究自己的穿戴,经常是一身带补钉的衣服。少安记得他很小的时候,那时还年轻的母亲就是穿着这样一身缀补钉的衣裳。像土地一样朴素和深沉的母亲啊!想起来就让人温暖,让人鼻根发酸。少安很喜欢妻子这身打扮,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记住这样一个母亲的形象……

责任组实行以后,所有组的麦田比往年生产队种得又好又快;而且秋田也比往年多锄了一遍。金家湾和田家圪崂毗邻的地块,庄稼看起来明显地有了高低之差。东拉河西岸的劳动热情空前地高涨。孙少安尽管还是名义上的生产队长,但实际上田家圪崂现在有了十几个队长,甚至每一个农民都成了队长。早晨,再也不用孙少安派活和催促了,许多人现在出山都走到了他的前头!

农历八月,麦子种毕,又停了锄务,而大规模的秋收还没开始,田家地的庄稼人多少年来破天荒第一次消闲了。好,人们开始有时间赶集上会,做点小生意;手巧的庄稼人,鼓弄起了家庭副业。眼下,少安还没有这份心。责任组的活是没什么可做了,他就又一头扑在了自留地里。做起圪塄帮畔,想多整出一块平地来,明年扩大蔬菜种植。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土地

余华

①我觉得土地是一个充实的令人感激的形象,比如是一个祖父,是我们的老爷子。这个历尽沧桑的老人懂得真正的沉默,任何惊喜和忧伤都不会打动他。他知道一切,可是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看着日出和日落,看着四季的转换,看着我们的出生和死去。我们之间的相爱和勾心斗角,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

②大约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我离开了杭州,跟随父母来到一个名叫海盐的小县城。我们在一条弄堂的底端一住就是十多年,县城弄堂的末尾实际上就是农村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在那块有着很多池塘、春天开放着油菜花、夏天里满是蛙声的土地上,干了很多神秘的已经让我想不起来的坏事,偶尔也做过一些好事。

③回忆使我看到了过去的炊烟,从农舍的屋顶出发,缓慢地汇入到傍晚宁静的霞光里。田野在细雨中的影像最为感人,那时候它不再空旷,弥漫开来的雾气不知为何让人十分温暖。我特别喜欢听黄昏收工时农民的吆喝,几头被迫离开池塘的水牛,走上了狭窄的田埂。还有来自蔬菜地的淡淡的粪味,这南方农村潮湿的气息,对我来说就是土地的清香。

④这就是土地给予我一个孩子的最初的礼物。它向我敞开胸膛,让我在上面游荡时感到踏实,感到它时刻都在支撑着我。

⑤我童年伙伴里有许多农村孩子,他们最突出的形象是挎着割草篮子在田野里奔跑,而我那时候是房屋的囚徒。父母去上班以后,就把我和哥哥反锁在屋里,我们只能羡慕地趴在楼上的窗口,眺望那些在土地上施展自由的孩子。他们时常跑到楼下来和我们对话,他们最关心的是在楼上究竟能望多远,我哥哥那时已经懂得如何炫耀自己了,他告诉他们能望到大海。那些楼下的孩子个个目瞪口呆,谎言使我哥哥体会到了自己的优越。然而当他们离去时,他们黝黑的身体在夏天的阳光里摇摇晃晃,嫉妒就笼罩了哥哥和我。那些农村孩子赤裸的脚和土地是那么和谐。

⑥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开始有机会和他们一起玩耍了。那时候的农民都没有锁门的习惯,他们的孩子成为我的朋友以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他们的屋子里走进走出,屋中有没有人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可以随便揭开他们的锅盖,看看里面有没有年糕之类的食物,或者在某个角落拿一个西红柿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挎着一个割草篮子,追随着他们。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龄稍大的,好像比我哥哥大一岁,他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很会吹牛。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说他父母结婚时,他吃了满满一篮子糖果。当时我们几个年龄小的,都被他骗得瞠目结舌。后来是几个年龄大的孩子揭穿了他,向他指出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呢,他只是“嘿嘿”一笑,一点都不惭愧。

⑦那个爱吹牛的孩子很早就死去了,是被他父亲一拳打死的。当时他正靠墙站着,他父亲一拳打在他的脖子上,打断了颈动脉,当场就死了。他家弟兄姐妹有六个,他排行第四。所以他死后,他的家人也不是十分悲伤,他们更多的是感叹他父亲的倒霉,他父亲为此蹲了两年的监狱。他被潦草地埋在一个池塘旁,坟堆不高,从我家楼上的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很长时间里,他都作为吓唬人的工具被我们这些孩子利用。我哥哥常常在睡觉时悄声告诉我,说他的眼睛正挂在我家黑暗的窗户上,吓得我用被子蒙住头不敢出气。有时候在晚上,我会鼓起勇气偷偷看一眼他的坟堆,我觉得他的坟还不是最可怕的,吓人的是坟旁一棵榆树,树梢在月光里锋利地抖动,这才是真正的可怕。几年以后,他的坟消失了,他被土地完全吸收以后,我们也就完全忘记了他。

⑧当时住在弄堂里的城镇孩子,常和这些农村的孩子发生争吵。我们当时小小的年龄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知道自己为什么优越,为什么自卑。弄堂里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集体斗殴是经常发生的。有一次我站到了农村孩子一边,我哥哥就叫我叛徒。我和那些农村孩子经常躲在稻浪里密谋,袭击自己哥哥的方案是最让我苦恼的。我之所以投奔他们,背叛自己弄堂里的同类,是因为他们重视我,我小小的自尊心会得到很大的满足。如果我站到弄堂里的孩子一边,年龄的劣势只能让我做一个小走卒。

⑨我的行为给我带来了一个凄凉的夜晚。当时弄堂里为首的一个大孩子叫刘继生,他能吹出迷人的笛声,他经常坐在窗口吹出卖梨膏糖的声音,我们这些馋嘴的孩子上当后拼命奔跑过去,看到的是他坐在窗前哈哈大笑。他十八岁那年得黄疸肝炎死去了。他家院子里种着葡萄,那一年夏天的晚上,弄堂里的很多孩子都坐在葡萄架下,他母亲给他们每人一串葡萄,我哥哥也坐在那里。我因为背叛了他们,便被拒绝在门外。我一个人坐在外面的泥地上,听着他们在里面说话和吃葡萄,我的那些农村盟友不知都跑到哪儿去了,我孤单一人,在月光下独自凄凉。

⑩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冒险的远足。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农村孩子,动身去看他刚刚死去的外祖父。他可能是觉得路上一个人太孤单,所以就叫上在夏天中午里闲逛的我。他骗我只有很近的路,马上就能回来,我就跟着他去了。我们在烈日下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这个家伙一路上反复说:就在前面拐弯那地方。可是每次拐了弯以后他仍然这么说,把我累得筋疲力尽,最后到那地方时恰恰不用拐弯了。他一到那地方就不管我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说是明天。这使我非常紧张,我迅速联想到父母对我的惩罚。我缠着他,硬要他立刻带我回去,他干脆就不理我。于是在一个我完全陌生的老人下葬时,我嚎啕大哭,哭得比谁都要伤心。

⑪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什么是葬礼。那个死去的老人的脸上被一种劣质的颜料涂抹后,显得十分古怪。他没有躺在棺材里,而是被一根绳子固定在两根竹竿上,面向耀眼的天空,去的地方则是土地。人们把他放在一个事先挖好的坑中,然后盖上了泥土。就像我有一次偷了父亲的放大镜,挖个坑放进去盖上泥土一样。

⑫土地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的东西,在那个夏日里,这个老人生前无论是作恶多端,还是广行善事,土地都是同样沉默地迎接了他。

1992年3月12日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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