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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厦门六中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各小题

    1924年10月,朱自清举家来到白马湖畔的春晖中学。令朱自清高兴的是,那里有许多为人正直、富有雅趣的朋友。夏丏尊率真简朴,生性耿直。校里就是湖多,三面潺潺地流着,草地也大,看过去芊芊的一片,夏丏尊喜爱这里的自然环境,他约了校里教师刘勋宇,依山傍水,修建了几间瓦屋,他把房子称作“平屋”,隐含平房、平民、平凡、平淡之意。丰子恺也是经夏丏尊介绍到春晖中学的。他为人多才多艺,善于将诗词意境、学生生活、儿童情趣即兴画出。他也结庐湖畔,在门前种一株柳树,因此名小屋“小样溜屋”,与“平屋”相映成趣。朱自清全家搬来后就住在刘勋宇以前盖的小房屋里,和夏丏尊毗邻,两家的前院只隔一垛矮墙。

    朱自清常到隔壁夏丏尊家院子里观花,在他屋里品画。夏家有一株紫薇很好,夏丏尊常邀他在花房喝酒。他也倡导丰子恺的小杨柳屋做客。有一天,丰子恺刚给朱自清刚满四岁的女儿阿莱画了一幅画,夏丏尊提起笔来,在上面题道:“丫头四岁时,子恺写,丏尊题。”画美,字也好,朱自清爱不释手,后来将其制版,作为散文集《背影》的插页。在朋友中还有一个湖南人匡互生,他曾参加过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时,他率先打进曹宅,非常英勇;他生活艰苦朴素,诚挚热忱,作风民主,朱自清对他最为敬佩。他去世后,朱自清曾写《哀互生》热烈地赞颂。

    在教师中还有一位教英文的朱光潜,他最敬重朱自清,曾回忆:“佩弦和丏尊、子恺诸人都爱好文艺,常以所作相传视。我于无形中受了他们的影响,开始学习写作。他们认为我可以作说理文,就劝我走上这一条路。”

    春晖中学浸润着“五四”革新精神,积极推行新学制,采用新教材,崇尚民主,关系和谐,朱自清更其喜欢那种同事与师生之间真诚团结的融洽气氛。具体情形究竟怎样呢?朱自清写道:在一般学校里,师生之间往往隔开﹣﹣于教师,“敬鬼神而远之”;教师对于学生,尔为尔,我为我,休戚不关,理乱不闻!这里的师生却没有这样的情形。无论何时,都可自由说话;一切事务,常常通力合作。春晖对朱自清十分器重,当他三月间来兼课时,《春晖》半月刊即登出他到校就职的消息。朱自清在春晖任课多,教学作风民主,常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共同讨论。春晖国文教材多选自《新青年》《新潮》《向导》《创造季刊》等杂志,朱自清教这些文章时,通常自己念一遍,有时也叫学生念,然后进行讲解。他也不排斥古文,有一次他对学生们说:“文言文及旧诗词经过几千年洗礼,有些很好的东西。”学生表示愿意读些古文,他就选定《虞初新志》和《白香谱笺》两本,在从中选读一部分。

    在他刚来兼课时,曾邀请俞平伯到白马湖来玩。俞平伯就来到白马湖,在春晖待了三天多。朱自清每天都有课,他还顺便听了朱自清的一堂课,感觉到他教学认真,课堂气氛亦相当活跃,在《日记》中写道:“学生颇有自动之意味,胜第一师范及上海大学也。”

    其实,朱自清在教育上能有这样的成绩,绝非偶然,他对中学教育问题有自己的主张和见解。他十分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人格培养,他认为学生学习能否认真用功,关键在于教师,“固然要看你们的教法如何,但更重要看你的人格影响如何。”因此,他决意从自身做起,以严正的态度,对学生进行教育。他批改作业一丝不苟,和以前一样,每个学生都有一张成绩升降表,让他们看到自己学业的进步和退步。他对学生要求严格,提倡做“窄而深的研究”,反对夸夸其谈,触及一点不及其余的浮夸作风。他反对学生写些内容浅薄的作品,主张要有“味”,要有生活,譬如,有浓浓的颜色,有清清的音响,便是有味了。味是什么?粗一点说,便是生活,纯化的生活!便是个性,便是“自我”!这些真知灼见对学生启发极大。朱自清还十分重视对学生思想素质的培养,主张要以“高等的趣味替代低等的趣味,养成优良的习惯,使不良的动机不容易有效。”他教导学生不要“时时回顾从前的黄金时代”,也不要“时时等待着将来的奇迹”,更不能“及时行乐”。他要学生面向实际,把握住现在,理由是现在“是最可努力的地方,是我们最能管的地方。”因此,“我把‘现在’捉住,发展它,改造它,补充它,使它建全,谐和,成为完美的一段落、一历程。”

相关链接:①朱自清之名是他1917年报考北京大学时改用的,典出《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朱自清选“自清”作为自己的名字,其意是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不丧志,不同流合污,保持清白。他同时还取字“佩弦”。“佩弦”出自《韩非子•观行》“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意为弓弦常紧张,性缓者佩弦以自警。

(百度百科•朱自清)

②我们来讲一件真实的事情:天津一位中学国文老师说,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他看见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着说:“老师,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他感叹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这个《背影》的作者而暗自哀伤!”短短一篇《背影》,能够在读者中产生如此巨大的感染力,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节选自“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朱自清散文精选•导读》)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应夏丏尊先生的邀请,朱自清先生举家来到春晖中学,这说明夏先生待人热情,其他如丰子恺先生、朱光潜先生也是受他之邀来的。 B、朱自清先生非常喜欢丰子恺先生为他四岁女儿阿莱画的、夏丏尊先生题字的一幅画,后来这幅画被制版,作为他散文集《背影》中的插页。 C、朱自清先生在春晖中学有许多为人正直、富有雅趣的朋友,其中参加过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的匡互生非常英勇,因此朱先生对他最为敬重。 D、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写得真切感人,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以至先生不幸逝世后,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 E、朱自清在春晖中学期间,俞平伯先生曾受邀去听朱先生讲课,称赞他教学认真,认为学生在自动学习方面比第一师范和上海师大的学生还要好。
(2)、文中说“朱自清更其喜欢那种同事与师生之间真诚团结的融洽气氛。”这种“融洽气氛”具体表现在哪里?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3)、本文传主是朱自清,可文章开头却花了很多笔墨写夏丏尊、丰子恺等人,这是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千里靴
    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记牢其中的教育意义,但却只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我渴慕的,是一双千里靴。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自闭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千里靴,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对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揠苗助长 , 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面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工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我曾坐在高空,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千里靴──跨越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大地上真正的脸和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的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致理名言 , 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千里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亡。对于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童话时产生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千里靴原来的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千里靴为宝物,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就具备了,又何需一个外在之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奇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取材于周晓枫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弗朗西斯•高尔顿与优生学

    弗朗西斯•高尔顿以创立并且热情地传播优生学而被大家牢牢记住。优生学是一种建议人类可以像动物一样促进“好的”特性,抑制不必要的遗传的理论和计划。

    1822年高尔顿生于英国伯明翰,父亲是一位银行家,母亲是伊拉兹马斯•达尔文的女儿。父母最初计划让他学习医学,因此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在伯明翰综合医院学习,之后进入伦敦的国王学院。1844年1月他在剑桥的三一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不久他父亲去世了。

    高尔顿继承了巨额遗产变得十分富有,因此可以做一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从1845年开始,他和朋友一道赴尼罗河流域进行考察,穿越萨哈拉大沙漠,游览贝鲁特和耶路撒冷。

    1850年,经过与皇家地理学会协商,高尔顿决定考察从非洲西部和南部到恩加米湖的道路。这次探险充满了困难和危险。在两年的时间里,他与各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历尽艰辛,获得了大量西南部非洲资源和风土人情的第一手资料。

    到了夏季,他喜欢到设得兰群岛去捕鱼和收集海鸟标本,有时也驶帆出海,或者乘热气球升空。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了一种顺时针旋转的大规模空气漩涡,并把它命名为“反气旋”﹣﹣如今更为人所知的名称是高压系统。

    1859年高尔顿的表兄达尔文出版的《物种起源》引起了他对人类遗传的兴趣。他的科学研究很快转移到与生命有关的领域。他把达尔文关于围绕着群的平均值的偶发变异原理应用于人类研究,与1869年发表了专著《遗传的天赋》。他确信身体特征、智力和性情等是遗传的,“在人类的发展中,遗传是比自然有力得多的动因”。高尔顿写道:“我以一种最没有资格的方式反对自然平等的主张。”他相信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控制人类繁殖的血统。“在培育者意愿的控制下,后代的身体结构看起来似乎像粘土一样具有可塑性。”

    在完成了智力天赋的家族谱系研究后,高尔顿又致力于建立更精确的测量方法来考察人类才能的差异。1883年他出版了专著《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研究》,书中概述了自由联想和关于心理意象的问卷调查这两项在实验心理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在这本书中,高尔顿还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以人类的自觉选择来替代自然选择的社会计划,为此他还创作了“优生学”这个词。如他后来定义的,“优生学是一门研究能够改进一个种族的先天品质的所有影响以及将这些影响发展到极致的科学”。

    然而,优生学也成了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的法规背后的智力动因。 丹尼尔•凯维勒斯写道,“从高尔顿开始,‘优生学’成为了一个具有丑陋含意的词﹣﹣这是理所应当的。”需要注意的是,高尔顿是在做一项有缺陷的工作,它被称作“遗传的祖先定律”。他相信父母的每一方对后代的特征做出的四分之一的贡献,每一方的祖先对剩下的部分负责。

    高尔顿熟悉“高斯曲线”或者“钟形曲线”,他还成为生物测定学的创始人之一。1884年他在南肯辛顿举办的国际健康展览会上开设了人体测量实验室,在那里测量参观者的体重、身高、肺活量、力量、视力和听力,还有其他变量。为了优化社会,他提出了一种度量智力能力的方法,对阿尔弗雷德•比奈的普通智力测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888年,他开始对指纹研究产生兴趣,并于1892年在其专著《指纹学》中提出了指纹分类法。他的指纹编码法被伦敦警察局采用,作为伯特隆测量系统的补充手段来建立犯人档案。

    高尔顿于1911年1月17日去世,他创立的优生学协会在1989年由伦敦创办的高尔顿研究所继续下去。

    高尔顿一生发表了300多部作品,范围很广,表现出不羁的好奇心。在广泛的旅行中他成为一位卓越的超然物外的人类学家。

 (摘编自约翰•西蒙斯《科学家100人》)

【相关链接】①弗朗西斯•高尔顿,从小就聪颖过人,出生12个月后,便能认识所有的大写字母,18个月后则能辨别大写和小写的字母。 3岁时他学会签名,4岁时能写诗,5岁时能背诵并理解苏格兰叙事诗。《马米翁》,6岁已精通《荷马史诗》。7岁对博物学产生兴趣,并按自己的方法对昆虫、矿物标本进行分类。他曾到西南非洲探险,因树立功绩而知名并被选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会员,三年后又入选英国皇家学会,晚年受封为爵士。他的学术研究兴趣广泛,包括人类学、地理、气象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方面。(百度百科)②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重视遗传素质的研究,但夸大了遗传素质在个体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忽视了后天生活环境的作用,这是欠妥的。(佚名《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眼中的潘家铮先生

    潘家铮的大名我早就熟悉了,但有幸结识先生却是2007年3月5日的事。那一天,在接连婉拒了两次之后,先生说,他终于被我的“锲而不舍所打动”,于是接受了我的一次专访。

    采访正式成行的前一周,潘先生的秘书李永立打电话告诉我:潘老说为了采访时节省时间,也为了他能更准确、更深入、更全面地回答我的问题,请我先将自己的采访提纲以电子邮件发给他。

    3月5日的采访非常成功。在整个交谈中,先生思维缜密,表达严谨,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他说话舒缓、从容,有一种绅士风度。即便在说到自己的忧虑和愤懑时,也仅仅是紧锁眉头,而从无疾言厉色。先生用60分钟回答完我的所有问题,又用20分钟时间跟我轻松地聊起了他的业余爱好。我一直生活在北方,感觉江浙一带的话很难懂,也似乎并不好听。但接触先生之后,我发觉他的一口吴侬软语宛如昆曲,实在动听。

    时隔五年,那天采访的许多内容都已经淡忘了,但有一段谈话却至今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时,我国风电正在大热之时,在回答我关于对当时发展风电的看法时,先生除了对风电的优点给予充分肯定之外,更多的是表达了对当时风电大跃进式推进的批评和担忧。先生说:“我们应该把风电的优点说清楚,但也要把它的问题摆出来,说透,而且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包括国家应采取的政策,这才是对风电真正的爱护。”

    那天采访结束后,先生起身从办公桌后的书柜上取下一本《潘家铮院士文选》送我,并当即在扉页上题签:韩磊同志指正。字不大,都是一笔一划的,很秀气。

    在中国科技界,潘先生以敢说真话而闻名。他的一个“段子”曾在科技界广泛流传:“对三峡工程贡献最大的是那些反对者。”这位在三峡工程的论证和建设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说,“正是反对者们的反复追问、疑问甚至是质问,逼着你把每个问题都弄得更清楚,才使方案一次比一次更理想、更完整。”先生的话博得了大家的广泛赞誉,称其“对反对意见不仅仅是容忍,更有海纳百川的包容”。

    在我的眼里,先生性情的底子是文人。他身上有浓重的文人气息。许多读者知道,潘家铮不仅是科学家,也是一位热心于科幻创作的作家。先生的科幻小说构思巧妙、大胆,科学性严密、人情味浓,文笔生动凝练,语言幽默调侃,选材和描写不落俗套。2007年采访先生的那段时间,我上小学六年级的儿子捧着先生的《偷脑的贼》,经常读得哈哈大笑。作诗填词也是先生的业余爱好之一,然而,科幻小说和诗词其实都还不是先生的最爱。先生告诉我:“我不抽烟,也不喝酒,也不讲究饮食,衣服也是穿得邋邋遢遢,很少看电影,电视也看得不多,体育也不爱好,写诗什么的实际上也不是我的真正爱好。我真正的爱好只有一个,就是读书,我总觉得一卷在手,就可万虑皆消。”

    “一卷在手,万虑皆消。”这不是真正的文人、书生么?!当然,这些还都是先生文人情怀的浅表性东西。如果你读了先生的杂文、政论之后,你一定会发现,他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爱得有多么深沉1 2001年下半年,先生有感于时事,写了一篇《我们需要再反一次党八股》的小文。此文连投多家报、刊,无人敢登。一气之下,时任政协委员的先生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应邀发言时,全文宣读了自己的这篇小文章,引起轰动。

    潘先生不愧为君子。潘先生非常崇拜李锐,李锐老部长是潘先生的老领导、老同事。自80年代中期以后,潘先生和李锐之间出现了一些分歧,后来裂痕越来越大,终致不相往来。即便是在两人不相往来的日子里,彼此对对方也都有非常客观、公正的评价。潘先生称赞李锐“确实是个豪杰”。李锐在谈到潘先生时,说:“潘家铮确实是个好样的专家。”2007年9月21日,潘先生亲自登门拜访李锐老部长,两位中国水电界的重量级元勋人物,又把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君子和而不同”,大概说的就是潘先生这样的人物吧!

(摘编自韩磊《我眼中的潘家铮先生》,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我已年逾耄耋,病废住院,唯一挂心的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我衷心期望,也坚决相信,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支持下,电力工业将在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取得全面突破,在国际电力舞台上处处有“中国创造”、“中国引领”。

(潘家铮语)

②在能俯看到隔流堤的厂房坝段栏杆处,他足足趴了近1刻钟。记者连忙上前询问:“潘院士您一直没有讲话,是在考虑什么问题吗?”“哪里考虑什么问题,我这是‘老年痴呆’。”看到记者满脸的疑问,工作人员笑着说:“潘老是跟你调侃呢!”

(摘自高明昧、徐爱民《潘家铮院士在三峡》)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我眼中的杨绛先生

铁凝

    2007年1月29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

    那一晚,杨绛先生的朴素客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未经装修的水泥地面,四白落地的墙壁,靠窗一张宽大的旧书桌,桌上堆满了文稿、信函。沿墙两只罩着米色卡其布套的旧沙发,通常客人会被让在这沙发上,杨绛则坐上旁边一只更旧的软椅。我仰头看看天花板,在靠近日光灯的地方有几枚手印很是醒目。杨绛先生告诉我,那是她的手印。七十多岁时她还经常将两只凳子摞在一起,然后演杂技似的蹬到上面换灯管。那些手印就是换灯管时手扶天花板留下的。杨绛说,她是家里的修理工,并不像从前有些人认为的,是“涂脂抹粉的人”。

    我喜欢听杨绛先生说话,思路清晰,语气沉稳。虽然形容自己“坐在人生的边上”但情感和视野从未离开现实。她读《美国国家地理》,也看电视剧《还珠格格》,知道前两年走俏日本的玩偶“蒙奇奇”还会告诉我保姆小吴从河南老家带给她的五谷杂粮。这些新鲜粮食,保证着杨绛饮食的健康。

    跟随钱家近二十年的小吴,悉心照料杨绛先生如家人,常有各种社会情状通过小吴传递到杨绛这里。我跟杨绛先生开玩笑说:“您才是接“地气”呢,这地气就来自小吴。”杨绛先生指着小吴说:“在她面前我很乖。”小吴则说:“奶奶(小吴对杨绛先生的称呼)有时候也不乖,读书经常超时,我说也不听。”除了有时读书超时,杨绛先生起居十分规律,无论寒暑,清晨起床后必先做一套钱钟书先生所教的“八段锦”。直至春天生病前,弯腰双手可轻松触地。小吴还告诉我,杨绛先生虽由她照顾,但至今更衣、沐浴均是独自完成,又让我感慨:杨绛先生的生命是这样清爽而有尊严。

    有时候我怕杨绛先生戴助听器时间长了不舒服,也会和先生“笔谈”。我从茶几上拿过巴掌大的小本子,把要说的话写在上面。这样的小本子是杨绛用订书机订成,用的是写过字的纸,为节约,反面再用。我在这 简陋的小本子上写字,想着,当钱锺书、杨绛把一生积攒的版税千万余元捐给清华大学的学子们,是那样地毫不吝啬。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五日,杨绛参加了邓小平为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王后举行的国宴,邓小平将《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贵宾,并把译者杨绛介绍给国王和王后。杨绛先生说,那天她无意中还听到 两位西班牙女宾对她的小声议论,她们说“她穿得像个女工”。“她们可能觉得我听不见吧,我呢,听见了。其实那天我是穿了一套整齐的蓝毛料衣服的。”杨绛说。

    经历了太多风雨的杨绛,坦然领受这样的评价,如同她常说的“我们做群众最省事”,如同她反复说 的,她是一个零。她成功地穿着“隐身衣”做大学问,看世相人生,哪怕将自己隐成一位普通女工。在做学问的同时,她也像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女性一样,操持家务,织毛衣烧饭,她常穿的一件海蓝色元宝针织成的 毛衣就是在四十多年前织成的。我曾夸赞那毛衣针法的均匀平展,杨绛脸上立刻浮现出天真的得意之色。

(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花开花落,草木枯荣,日日不同。我坐下细细寻思,我每天的生活,也没有一天完全相同,总有出人意外的事 发生。即使没有大的意外,我也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得到新体会。翻阅报刊看电视,得到新见闻;体会练字抄诗的些 微进步;旧书重读的心得,特别是对思想的修炼。因此,我的每一天都是特殊的,都有新鲜感受和感觉。(摘自《文汇报•坐在人生的边上——杨绛先生百岁答问》)②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 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摘自黄薇《百岁开一 话杨绛》)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除夕

刘以鬯

    云很低,像肮脏的棉花团,淡淡的灰色,摆出待变的形态。然后,淡灰于不知不觉间转成昏暗。大雪将降。这样的天气是很冷的。他身上那件棉袍已穿了七八年,不可能给他太多的温暖。要不是在城里喝过几杯酒,就不能用倔强去遏止震颤。郊外缺乏除夕应有的热闹,疏落的爆竹声,使沉寂显得更加沉寂。这一带的小路多碎石。他无意将踢石当作游戏,却欲借此宣泄蟠结在心头的悒郁。几个月前,死神攫去他的儿子。他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现在喝得更多,举腿踢空时,身子跌倒在地。他不想立即站起。他的理智尚未完全浸在酒里,思想像一潭死水,偶有枯叶掉落,也会漾开波纹。他眼前的景物出现蓦然的转变,荒郊变成梦境:依旧是亭台楼阁,依旧是雕梁画栋,依旧是树木山石,依旧是游廊幽篁。他甚至见到那对石狮子了……他发现自己已身处于一个大庭院中。他一向喜欢这地方:辉煌的灯烛照得所有的陈设更具豪华感,连门神对联都已换上新的了。这是三十晚上。小厮们早已将上屋打扫干净,悬挂上祖宗的遗像。这里,路灯高照。这里,香烟缭绕。有人掷骰子。有人放爆竹。到处弥漫着除夕独有的气氛。这种气氛,具有振奋作用,像酒。人们显然已喝过酒了,每个人的脸颊都是红通通的。

    ……

    一阵狂风,将屋里的烛光全部吹熄。来自黑暗的,复归黑暗。眼前的一切消失于瞬息间。连说一声“再见”的时间也没有,四周黑沉沉。

    依旧是除夕,两种不同的心情。

    落雨了,当他跌跌撞撞朝前行走时,蓦地刮起一阵狂风,雨雪泼洒在他的脸上。袜子湿了,冷冰冰的感觉使他浑身鸡皮疙瘩尽起。他自言自语:“不会迷失路途吧。”

    前面忽然出现灯光。

    这灯光从木窗的罅隙间射出来。在黑暗中,一盏昏黄不明的油灯也能控制一切,他想。醉意未消,仍能记得他的妻子此刻正坐在油灯旁边等他回去吃饭。

    “我回来啦!”他嚷。木门启开。他的妻子疾步走出来,屋里的灯光,在风中跳跃不已。自从孩子死去后,这个女人就不再发笑。她脸上的表情一直好像在哭,只是泪水总不掉下来。“这是除夕,我为你煮了一锅饭。”语调是如此之低,显示她的健康正在迅速衰退。

    火盆里烧的是潮湿的树枝,青色的烟霭弥漫在这狭小的茅屋里,熏得他猛烈咳呛,脖颈上有血管凸起。炉灰被门缝中挤进来的北风吹起。那半明不灭的油盏,阴沉沉的,使泥墙涂了一层阴惨的淡黄。就在这些薄薄的泥墙上,居然挂着几幅屏条与对联。都是他自己的手迹,并非用作装饰,而是随时准备拿进城去换钱的——当他想喝酒的时候。明天是新年,明天没有人买画,他想。“吃吧。”声音来自右方,转过脸去观看,他的妻子没精打采地坐在那只粗糙的小方桌边,低着头,像倦极欲睡的猫。

    雪落在屋顶上,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此刻,他却听到了沙沙的雪声。这地方的宁静,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可怕。那种结局太悲惨,他想。每一次想到那结局时,心烦意乱。那种结局太悲惨。他想。他的手,下意识地捉揉着那条长长的辫子。那辫子,像绳索般缠绕着他的脖颈。他想到死亡。当他想到死亡时,连青山不改的说法也失去可靠性。骤然间,生命似已离他而去。这种感觉不易找到解释;不过,每次产生这种感觉时,心中的愁闷就会减去不少。“不能有这样的结局!”声音有如刀子划破沉寂。木架上有一叠文稿。他抽出底下的一部分,投入火盆,熊熊的火舌乱舐空间。他烤手取暖。他将思想烧掉。他将感情烧掉。他将眼泪烧掉。他将哀愁烧掉。他笑。这笑容并不代表喜悦。他的妻子将文稿从他手中夺过去,他将文稿从妻子手中夺过来。“为什么?”她问。他将她推倒在地。这个题材只有在他笔下才能获得生命。现在,他将这个生命杀戮了。“不能有这样的结局!”他笑。但笑声不能阻止北风的来侵。门与窗咯咯咯、咯咯咯地响起来。这是除夕,久久听不到一声爆竹。

    他手里仍有一叠文稿,一页继一页投入火盆,看火舌怎样舞蹈。那不幸的结局被火焚去时,他产生释然的感觉。他将剩下的文稿全都投入盆内。起先,火盆仿佛被这过重的负担压熄了,没有火焰,只有青烟往上升。稍过些时,刺鼻的青烟转变为滚滚的浓烟,虽浓,却常常被熊熊的火焰划破。火焰企图突破浓烟的重围。火与烟进入交战状态。火焰占了上风,像螺旋般地往上卷,往上卷,往上卷……他笑了。浓烟消散。火焰像一朵盛开的花。他纵声大笑。火焰逐渐转小,像不敢穷追的胜利者带着骄傲撤退。黑色的灰烬到处飞舞。

他作画的兴趣已激起。他倔强地将白纸铺在桌面,拿起画笔,将抑郁宣泄在白纸上。然后他的视线模糊了,一些好像见过的东西,忽然乱作一团。摇摇头。那些乱七八糟的思念蓦地消失,一若山风吹散浓雾。他笑了。用笔蘸了墨,将他的灵感写在白纸上。然后他的视线又模糊了。这一次,有如向空间寻找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固执地要实现一个愿望,必须保持理智清醒。当他画成那幅画时,仿佛有人在他背上推了一下。手臂往桌面一压,半边面孔枕在手臂上。他是一个胖子,血压太高。在追寻存在的价值时,跌入永恒。他已离开人世,像倦鸟悄然飞入树林。他的妻子从后边走出来,以为他睡着了。望望画纸,原来画的是一块石头,没有题诗,未盖图章,左侧下端署着三个字:曹雪芹。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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