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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合肥市第八中学2017年高三语文最后一卷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17号旅馆

远山

    他一上码头,径直往左前方的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小路走去。似乎,他对这个名叫布袋的小岛地形非常的熟悉。

    17号旅馆。他抬头看了看院子墙门上面的门牌号,这个小岛最有特色的就是一家家错落有致的庭院式旅馆。

    老板娘,我还住三楼最靠边的明轩斋。倚在总台边,他笑容满面。明轩斋已经有人住了,老板娘看着面熟的他抱歉地说。我可以等。他庆幸自己比她早到了七天,他一定要比她早到的,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第六天,他终于住到了明轩斋。一进门就直奔卫生间,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锋利的瑞士小刀,轻轻一弹就打开了洗手台下面的木夹层。果然,他去年藏着的东西还在,用黑油布包裹着。

    他拿过来,坐到了靠窗的藤椅上,细细抚摸着那黑油布。窗外是海,一望无际,他似乎看到了去年的那个傍晚,那个自己,那个她。

    那是他第一次来这个小岛,他是随便在网上点击时点到这个地名的,一个小岛屿,一个还保留着古老的传说带点神秘的小岛。他从长白山下来,只带了一把贴身的瑞士小刀。海风习习,涛声轻柔。他第一次看到海,他很好奇,他更好奇,夕阳下的那个背影,修长,衣袂飘飘,他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那个海的女儿。

    他走过去,慢慢地靠近她,他很想跟她说说话,他很担心她,天快黑了,海边没有一个游客,一个女孩子独自站在海边很不安全。他看时间她已经整整站了一个小时了。她一直看着前面的那片海。他不好打扰,他怕她怪罪,尤其对于一个陌生的女人。于是,他也装作欣赏大海的样子站在她的旁边。

    突然,她转过头来,她说,我叫清秋。他很纳闷,她叫什么关他什么事呢。她接着又说,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知道你住在哪?你叫应涛,是住在17号旅馆明轩斋的房客。你住在明轩斋七天了,你是个画家。你不停地画不停地撕,你很烦躁,你很焦虑,你画画时落笔很重,你撕画时很急,你情绪不稳,带着很大的不满,你像是要把生活和自己都撕碎了。

    她好看的嘴巴一张一合,一句句清晰的话从她的嘴里慢吞吞地流出。他惊讶地看着她,看着她看不清的眼睛,天都黑了,这个还戴着墨镜的女人究竟要干什么呢?我就住在你对面的房间,红藤阁里的女人,从我的阳台可以看到你的房间,你很粗心,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乎,你不拉上窗帘,这几天几乎不吃饭不睡觉,你很糟糕。她继续轻轻柔柔地说着。

    那么你呢,你一个人站在这里也是……?他手里紧攥着那把瑞士小刀,迎着她问。如果不是因为担心她——很莫名其妙的,他居然还会去担心一个陌生的女人。此刻,他恐怕用那把瑞士小刀割了自己的手腕走向海里了,他从长白山下来时就是这么想的。他给了自己七天时间,如果在这个无人干扰的小岛上,他用七天的时间还没有构思出自己一副满意的作品,那么他就用这把瑞士小刀结束自己,他是个艺术家,没有了灵感和创造,就等于死去。

    你终于问了。她弯下腰,轻轻地撩起裙子的一角。你看到我的左腿有什么不一样吗?你不知道那天的舞台有多漂亮啊,镁光灯、音乐、天鹅湖,一切都布置好了,一只只白天鹅就要起飞了,可是,世事就是这么难以预料,当领舞的那只白天鹅刚从幕布后飞出来时,舞台旁边的一根管子倒了下来,那只天鹅飞不起来了,后来医生宣判了,从此不能再在舞台上跳舞了。她抚摸着明显纤细的左腿,声音低了下来。

    但是,路有千万条,对不对?少顷,她直起腰抬起头,嫣然一笑,摘下了墨镜,一双大眼睛亮闪闪装满了天鹅湖的水。

    扶我一把,她把手伸向了他。有很多摄影师替我拍过照片,但还没有一个画家为我画过像,明天,你能为我画一幅吗?

    他把那只紧攥着那把瑞士小刀的手缓缓地抽了出来,握住了她。

    一轮旭日冉冉升起,海面上一片霞光,她就这样面朝大海,静静地……他突然感觉眼前是多么辽阔,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暖流激励着他,他支起了画架,运笔入神,从没过的轻松和流畅,仿佛有一把钥匙开启了他的思想、灵魂。他把画郑重地交到她的手里。

    我不要。她轻轻摇头,你把它藏在17号旅馆里吧,我们约定明年的今天一起来取。

    明年的今天一起来取。他坐在靠窗的藤椅上,窗外是海,一望无际。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她已经整整站了一个小时了。她一直看着前面的那片海。”他观察得这样细致、长久,是因为他担心这个陌生女孩,又不好打扰,所以在旁边默默地站着。 B、应涛开始并不在意清秋是谁,可是当听她细数他在17号旅馆的所作所为时,十分惊讶,不清楚女孩的意图。 C、他从长白山下来,只带了一把贴身的瑞士小刀,是因为他执拗于自己的画画创作,以致于思想混乱,完全失去理智。 D、女孩提出让应涛为自己画一幅画,是因为她看他是一位很有潜力的出色的画家,她希望能为他找到创作的灵感。 E、小说在叙事的过程中,从应涛的眼睛、心灵出发去感受清秋的外表与内心的美,这美浸润了一颗失意的心,让他学会热爱生命。
(2)、文章在叙事上采用了首尾呼应的手法,请简要概括这样写的好处。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应涛,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清秋,你怎么看?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教父

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来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来。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来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鱼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来。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鱼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来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来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来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来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来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鱼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来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爸妈在很远的外地工作。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炒鸡蛋,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好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可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碴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

    奶奶吃得不香。她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奶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呼喽呼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在呼喽呼喽。他想,奶奶可能呼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起来了,呼喽呼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有“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还是给奶奶留下。奶奶把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第二年春天,奶奶就不行了,她浑身浮肿。用手指按一按,老大一个坑,半天不起来。她求人写信叫儿子回来。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了。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柜子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埋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验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淌湿了枕头。

    爸爸拜望了村里的长辈,把家里的东西收拾收拾,把一些能用的锅碗瓢盆都装在一个大网篮里。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也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跟爸爸不熟。他想家,想奶奶,想那棵歪脖柳树……汽车到了一个叫沽源的县城,一辆牛车来接他们。他仰面躺在牛车上,上面是一个很大的蓝天。牛车真慢,他有时下来掐两朵野花,走一截,又爬上车。

    牛车走着走着。爸爸说:到了!他坐起来一看,一大片马铃薯,都开着花,粉的、浅紫蓝的、白的,一眼望不到边,像是下了一场大雪。花雪随风摇摆着,不远有一排房子,土墙、玻璃窗。这就是爸爸工作的“马铃薯研究站”。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

    萧胜的爸爸是学农业的,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妈是学画画的,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他现在知道,奶奶是饿死的。人不是一下子饿死的,是慢慢地饿死的。

    食堂的红高粱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糠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会。会开了三天,参加会议的人在食堂的包间里吃了三天大餐。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包间里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的奇妙香味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粱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嘛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粱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面饼。烙熟了的黄油烙饼发出的香味,和食堂里的一模一样。妈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吃吧,儿子。”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大哭起来,边哭边高叫了一声:“奶奶!”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 “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作家与小偷

陈卫东

    夜深人静,我打开窗户跳进了一户人家。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因为这家没有人,这是我侦察的结果。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发现茶几上有一张信纸,被一只豁口的玻璃杯压着。好奇心让我拿起了它。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欢迎光临寒舍,您是最近唯一的一位客人,您的到来让我真的很高兴,已经很久没有人来看我了,这种孤寂的心情您一定能理解。作为一个作家,写不出东西的沮丧,就像您劳累了一天,一无所获,不,比那还要严重。素材就是作家的救命稻草,为了寻找这种稻草,我只能出去一段时间了,对于您的到来,也没有隆重的欢迎仪式。

    您一定很失望吧!这里的房间竟然没有您要找的东西,不过您不要生气,冰箱里还是有一点食物的,您要不嫌弃的话,请尽情享用。如果您没有地方住的话,就请您留在这里,让这个屋子里有一点人气,冰箱里的食物能让您对付几天的,不过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一定要把卫生打扫好,走的时候把垃圾带走,这个小事情我相信尊敬的先生您一定能做到的。走的时候不要再翻窗户了,玻璃松动了,我怕不小心伤到您,有一把备用钥匙在门后面鞋柜的第二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

    祝您在这里生活得愉快!

您的朋友:东子

    我打开冰箱,还真的有食物,看来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不过他的名字我好像真的没听说过,也许就是个不入流的小作家,为了写作真的去找素材了。

    我在门后面的鞋盒里还真找到了一把钥匙,钥匙下面还压着一张纸。

    尊敬的先生:

    您好!恭喜您拿到钥匙,拿到钥匙我们就达成了一份协议,那就是住在这里,住在这里时要把您每天的经历写在书房二排靠右的一个笔记本里。对于这个要求,我相信先生您不会拒绝的,因为我是个作家,我需要素材。

    您也许就是我下一部小说的主角,先谢谢您,也祝贺您!

    写写我的经历,这个没问题的,我把钥匙揣进衣兜里,有一种房主人的感觉,这感觉差点让我流下眼泪。

    我大摇大摆地开门出去,又大摇大摆地开门回来。

    我好像真的是这个屋里的主人。

    我又重新把这个房子巡视了一遍,两室一厅外带一个书房,卧室里很简洁也很干净,书房的墙壁是一圈书柜,除了书还是书。中间有一张陈旧的桌子,旁边一把过时的椅子,桌子上还放着一本书。我拿起来随手翻了下,一张纸条从里面飘了下来。

    尊敬的先生:

    您好,很高兴您能打开这本书,说明先生还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不过这本书的内容先生一定很感兴趣,我敢打赌,先生您一定能耐心地读下去的。

    让我读书,哈,我差点笑出声。我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倒对这种纸条感兴趣,还有这个叫东子的家伙。

    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诱惑,拿起了这本书,真如东子所说,这书真的让我很有兴趣,在二十三页的中间有用铅笔写下来的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能看到这里,我真的很高兴,本书的第一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到二十三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您有兴趣的话可以把它找出来。

    门后面鞋柜的第一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有惊喜在等你。

    哈,竟然是一张面值五十元的人民币,这个叫东子的家伙太有意思了。当我把所有的鞋盒都打开,口朝下使劲摇的时候,竟然一毛钱都没有,有的是一张令我额头冒汗的纸条:“尊敬的先生,您好,请把鞋盒摆放整齐。”

    我竟然在这个地方待了三个月,这个叫东子的家伙也没有回来。

    我现在已经不是小偷了,自从住进了这里,我就无法再做小偷了。白天根本没有心思再去踩点,满脑子都是东子安排的意想不到的惊喜,你刻意去找,没有。不经意间就有了。这不,我刚从一本书里找到一个招工启事,没想到一去竟然应聘上了。

    明天就要走了,还有最后一本书《老人与海》没有看完,没想到我还能喜欢上看书。当我合上书时,在最后一页上,我又看到了几句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如果您要走的话,请把钥匙放回原处,把冰箱里放满食物,还有水电费一齐交了吧!尽量恢复您刚到来时的样子!

    微风轻拂,我走在清晨无人的大街上,心情就像风一样轻快,我在想东子的下一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不是我。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个目标

周国华

    电话响起,霍克医生拿起话筒接听,目光钉子般钉在桌上的笔记本上。

    挂了电话后,医生左手握了握拳,右手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用力写下了“293”三个数字,眯起眼看了很久,才点了点头:好,全了,刚好,感谢上帝。

    手术室内,护士们忙碌地准备着。医生消了毒,把大家叫到一起,鞠了个躬:今天的手术对我很重要,拜托各位了。众人愣了愣后,齐声道:一定。

    十多分钟后,遇车祸的年轻人被送了进来。大家看了看,都低下了头。——瞳孔放大,呼吸停止……很明显,病人已经死亡!

    有人想为年轻人盖上白布,霍克医生摆摆手,手持两块电极板,为他做电击除颤,几次下来,毫无起色。助手劝道:没用了。霍克医生一瞪眼:谁说的?!

    助手一惊。印象中,医生话不多,尽管刻板了点,但从不冲人发火。

    医生放下工具,用双手为病人胸外按压。十几分钟过去,医生额头的汗水被擦拭了好几次,可年轻人依然没有血压。

    看着老人手术帽外露出的白发,所有人的眼睛都湿润了。医生在小镇的这家医院工作几十年了,从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曾经有大医院想高薪聘他,他没去,说等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后再说。至于是什么心愿,他从未对人提起过。

    助手抢过医生手里的活,大家轮流为年轻人除颤按压。半个多小时后,医生无奈地摆摆手:都尽力了,谢谢。

    医生解下口罩,眼眸中满是无奈和哀伤。

    上帝啊,医生明天就要退休,为什么要对他如此残酷?众人默默叹息。

    医生走出手术室,步履沉重而迟缓。回到办公室,他取出笔记本,沉思良久,找来红笔将刚才写的那三个数字圈住,随后缓缓写下几个字。

    窗外,一只苍鹰无精打采地飞向不远处的丛林,头也不回。

    那片丛林,医生再熟悉不过。那儿,埋葬着小镇的英雄弗兰克上校。

    战争刚开始时,弗兰克的未婚妻死于入侵者的炮弹下。弗兰克医生放下手术刀,扛起了钢枪。历经数百场大小战役后,他成了令敌军胆寒的将领。侵略者一宣布投降,上校就捧着鲜花去告慰心上人,却被敌军卑鄙的狙击手夺走了生命。

    弗兰克情侣安葬在小溪边,溪水清澈,长流不息。医生很喜欢去那边散散步,拔拔坟头的杂草,或静静地坐上一会儿。

    退休后的第三年,医生躺在养老院里,再也无法下地。得知消息后,小镇几乎所有的人都赶来探望他,并劝他用药。医生淡淡地说:我的病,自己清楚,没必要浪费,这是上帝的安排。

    医生的固执惊动了镇长。镇长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在战后缺医少药的年代,医生主动来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几十年来,医治病人就好像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可当小镇想回报他时,他却拒绝了。人们突然间想起,甚至于他来自何方,也没一个人知道。医生对镇长说了很多,语调平静。走时,镇长心事重重。

    没过几天,医生去世了。

    医生的墓地选在一片树林里,和弗兰克情侣相距三百余米。在他标记的地方,人们挖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狙击枪。镇长派人把枪送到弗兰克上校纪念馆里。

    医生的胸前放着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还有一本笔记本。旧报纸上,详细记述了弗兰克上校的牺牲经过。笔记本上,则记录着一长串数字和名字,那些都是医生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重病患者,总共有292个。而第293个,竟赫然写着一个人的名字。

    哈斯勒!当年打冷枪的,正是敌军王牌狙击手、号称“丛林之鹰”的哈斯勒!战争中,有293人死在他枪下,其中大多数是指挥官、反坦克手和机枪手。

    这“幽灵”谁也没见过,也没有他的照片,战后不知所踪。

    墓碑上,刻着“霍克医生之墓”几个大字,这是全镇人的意见。唯有这一点,他们没有遵从医生的遗愿。

(选自《2018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  雄

立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枚“咝咝”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时的心情,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他举起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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