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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长安一中2017年高考语文原创押题预测卷 03(新课标Ⅱ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是中华文明最早成书的经典之一,里面有大量劳动场面的描写,浓缩了广大民众辛勤工作的身影。《国风》中最长的诗是农事诗《七月》,起首“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段描述,说的是周历九月时,妇女们就在为严冬准备粗布衣服,而农夫正月里就在修理农具,二月下地春耕,妻子小孩把饭菜送到田边地头,一片繁忙的景象。以下七段又用平铺直叙的手法,顺着农事活动的季节性,叙述豳地农民一年四季的劳动过程和生活状况。农活一桩接一桩,根本没有歇息之时。虽然辛苦,但农夫懂得“人勤地生宝”的道理,对劳动从没有丝毫的抱怨。偶尔也能“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享用汗水换来的佳肴。辛勤工作在他们看来不仅是谋生手段,也是他们的存在方式。《芣苢》是一群妇女采集车前子时随口唱的短歌:“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劳动中一唱三叹,苦中有乐,后人平心静气地咏诵这些诗句,仍能感受到她们劳动中辛勤而欢悦的情感。当然,民众出于勤劳的本性,对不劳而获的贵族老爷总是看不惯的,《伐檀》中就有这样的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尚书》是上古官府重要文献的汇编,反映底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记载不多。提到辛勤工作之事,不少是指君王和官员勤于政务,如《皋陶谟》中称赞帝尧德行时说“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不过,统治者对于民众的勤劳是高度认同的,甚至认为官员们做事要像农民种地那样勤劳才是正道。如《盘庚》中希望部属“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反之,“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大诰》中则感慨“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农民努力耕种才有好收成,勤政的道理与之相通。

    《仪礼》《礼记》是礼乐文明方面的经典,依然有反映民众勤奋劳作的记载。《礼记》中的《月令》就是逐月观察天文物候,敬授民时,以农事为中心排列十二个月事务的政令。其中对天子及百官的职事规定得非常具体,既不能春行冬令,也不能冬行春令,否则会遭受天灾人祸。

    到《易传》问世,勤劳的价值更为哲学家所升华。在世人的眼中,大概没有比天体“运转混没,未曾

    休息”那样不舍昼夜、不知劳累的了,《周易·乾》因之借天象以发论,表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希望人们像上天不知劳累那样,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状态。自强不息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精神之一,而勤劳是基本点,没有勤劳,其他所有美德和人类理想无从谈起。勤劳由此成为中国人性格的底色,它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犹如空气、阳光之于生命一样不可或缺,似乎再也无须多加提及和论证了。

(摘自2017年4月22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里面有大量劳动场面的描写,浓缩了广大民众辛勤工作的身影。其中《国风》中的《七月》是最早的一首农事诗。 B、《七月》中叙述了豳地农民一年四季的劳动过程和生活状况,农活一桩接一桩,根本没有歇息之时,农夫虽然辛苦,但对劳动没有丝毫的抱怨。 C、我们能从“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等诗句中感受到农民在劳动中辛勤而欢悦的情感。 D、《伐檀》中的“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反映了民众看不惯不劳而获的贵族老爷,这是出于他们勤劳的本性。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七月》中的“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说的是周历九月时,妇女们就在为严冬准备粗布衣服、修理农具、下地春耕的繁忙景象。 B、《尚书》中提到辛勤工作之事,不少是指君王和官员勤于政务,因为它是官府的文献汇编。 C、《尚书》中虽然反映底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记载不多,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统治者对于民众的勤劳还是高度认同的。 D、统治者认为官员们做事要像农民种地那样勤劳才是正道,因为他们懂得农民努力耕种才有好收成,勤政的道理与之相通。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礼记》虽是礼乐文明方面的经典,依然有反映民众勤奋劳作的记载,如其中对天子及百官的职事规定得非常具体。 B、《月令》是以农事为中心排列十二个月事务的政令,认为春行冬令或冬行春令,会遭受天灾人祸。 C、在世人的眼中,天体“运转混没,未曾休息”那样不舍昼夜、不知劳累,是哲学家对勤劳的价值的升华。 D、勤劳是中国人性格的底色,它对于社会非常重要,所以勤劳是基本点,没有勤劳,其他所有美德和人类理想无从谈起。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范正伟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而这种信仰能否生成,则取决于法律是否真正被认真对待。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坚守司法的人民性,“本着良知和正义运用法律,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利益诉求多样、价值取向多元的今天,这样的观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正如王胜俊院长所言,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人们之所以愿意在法院门口等几天、几十天,愿意到法院跑几趟、十几趟,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对法院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仰。

    对法律信仰的呵护,不仅关乎个案公平,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生态。可以想象,如果当事人满怀希望寻求救济,却被“法律”冰冷的面孔拒之门外;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就此失守,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无所附着,那会带来怎样的危害。本可在法律框架下化解的矛盾纠纷,会因渠道不畅,救济不力,被耽搁、被累积、被激化,最终成为社会不和谐的根源。

    在这个意义上,依法治国不仅是我们倡导的价值理念,更是一种重在躬行的社会实践。它不仅要求司法部门,同时也要求权力金字塔的各个层面,认真对待法律,引导人们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不要把企图通过法律反映诉求的百姓,当成“法闹”“刁民”,把维护法律渠道的律师当成对手、敌人。对依法寻求帮助、“为权利而斗争”的人,给予合法救济;对输送法律、寻求公平正义的人,给予宽阔通道——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相信通过法律能够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使人们愿意在法律的框架下理性有序地解决问题;才能如人民法官宋鱼水所言,“让当事人感受到一种法律的觉悟,让社会流传一种法律的文化,最终形成一种法律的生活方式”。

    在社会大变革和矛盾凸显期,这种信仰尤为重要。一个相信法律能输送正义的人,一定会本分地维护社会稳定。反之,当法律的大门由于种种原因被关闭,人们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时,非法的手段就会被选择。

    现实中,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些非理性方式的表达,往往与当事人没有合法的救济途径有关。当举报、控告、申诉、起诉、上诉等法律渠道屡屡失灵时,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信网”,“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滥用私刑成为一些人解决问题的最后选择,这值得深思。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绝望了;倘若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而法律的这种力量来自司法的善良和公正,来自权力的谦抑和自律,来自由此生成的社会理性和法律信仰。只有当法律成为人们寻求救济的不二选择,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时,社会的稳定和谐才能指日可待,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坚实基础。(选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为美是一种基本的生活观念,也是一种基本的美学观念。朴实无华,清新自然,成为美的最高形态。这一美学观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在强调“文以载道”的前提下,提倡文学艺术表现手段的质朴与简洁,更能体现文学的实用价值。

    从上古时代到春秋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一般观念上都强调满足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反对追求华丽的奢侈,不但老百姓不可能有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身的社会地位的享受,就是贵为天子的君主,也不应该一味地贪图享乐。《尚书·五子之歌》:“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彫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把华丽的美与奢侈的生活欲望简单地等同起来,甚至认为追求华丽的美就是一个国家衰败和灭亡的根本原因。《国语·楚语上》:“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这是倡导朴实之美的最基本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原因,与此同时,传统美学观也就把对美的鉴赏和崇尚纳入了政治风格和道德评价领域,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超美学的标准。

    朴素,作为一种美的形态,就是在这样一种前提下提出来的。老子在时代的变革面前,希望回到“小国寡民”的上古社会去,因此提出了把“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老子极端反对文学艺术的精巧与美丽,他认为,那种美丽的色彩不但对人的心理是一种摧残,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很可怕的腐蚀剂。在美与真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既然如此,艺术创作就只能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作简单的描摩与再现,而无须作艺术的修饰,这正是老子的“无为”的政治理想、“大巧若拙”的社会理想在艺术创作领域的推广与贯彻,也正是朴素为美的美学观念的源头。庄子的美学理想从整体上看是追求宏大之美,其中的《逍遥游》、《秋水》等篇都表现出壮美的气势,但在对美的形态作论述的时候,他却更多地强调朴素、自然、平淡的美,这使他与老子的美学思想有着明显的一致性。

    崇尚自然、平淡、朴素、简约,本来是老庄美学思想的精髓,但在先秦时期,其他派别的许多思想家也加入了对华丽之美的尖锐批判,这就很容易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美学思想传统。墨家从下层人民的立场出发,提出“非乐”的主张,曰:“为乐非也。”法家对华丽之美的批判态度更加尖锐,认为文饰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丑的本质:“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不但把绚烂华丽作为“丑”的外表装饰,而且还同老子、庄子、墨子一样,把追求华丽之美同国运、民心联系起来,而且,儒家美学思想中本来就包含着“节用”的观念和“辞达而已矣”的主张。这样,不但是儒与道,而且又加上了墨与法,这四家的美学思想在朴素、自然、平淡、简约、实用这诸多方面形成了合流,更强化了朴素为美在中国美学传统中的地位,华丽之美也就成为众矢之的了。

(节选自《华夏文明》,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近年来,“通俗历史热”不断出现于媒体的报道之中。作为一种关涉史学的文化现象,我们有必要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通俗历史热”是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定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实际上通俗历史并非“新生事物”,它以讲说形式流传的历史已经相当久远了。它广泛流行于民间,是民众了解过去、熟悉历史、满足自身历史求知欲的主要途径。一般情况下,这种历史的口头讲说是以十分平静的方式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很少“走热”。但是,当商品经济趋于发达、文化教育发展迅速的时候,人们在从事赖以谋生的职业活动之外,带有文化色彩的业余需求会随之增长,对作为文化存在常见形态之一的历史知识,其“求解”欲望也会趋于强烈。这种社会需求的增长促使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的史学不得不进行必要的适时性调整,从而在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之外,衍生出一种以满足公众意愿为基本出发点的通俗化的历史叙述——口头的或文字的,并作为用以“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而日益“走热”。

    两宋讲史及宋元平话的一度活跃便是其中典型的事例。在当今市场经济逐步成熟、文化教育普及程度大为提高、高等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的时代,人们的业余文化需求显著增长,久远的尘封旧事引起了人们日益浓厚的兴趣。这使通俗历史在当下有了“升温”的沃土,其“历史的惯性”开始充分显现出来。客观地说,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在古奥难懂的传统史著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皆难“卒读”的情况下,通俗化的历史几乎成为他们“探寻过去”的唯一选择。

    这种现象的出现,对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史学的职任是记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规律,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终极追求”。这种目的追求决定了史学传播范围与学科效应的正比例关系,即传播范围愈广,对社会走向文明与进步、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愈大。而在社会道德的层面上,长久以来,史学都带有浓厚的“天职文化”色彩,视道德教化为天然职任。它通过“贬恶扬善”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从而使俗静民和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惠及大众和社会。

    同时,历史知识的广泛传播,对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也是不无裨益的。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达与阐释,才能使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在今天最大限度地得到活化,成为社会道德与精神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通俗历史热”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有效传承,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实现,对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是极为有利的。正因为如此,通俗历史的讲说与著述之“趋热”,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当然,历史的通俗化不等于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的退化,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通俗历史热”的深入发展,要求通俗历史在外在形式变化的基础上,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讲说与记述的重点,由“庙堂”转向民间,由官场转向社会。更多地关注下层、关注民众,以体现史家应有的现代眼光,这才是更高层次的、成熟形态的通俗历史。

(摘编自李小树《关于“通俗历史热”的历史学考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古代钱币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最初的分工。当产品有了剩余,就出现了交易。《诗经》所记载的“抱布贸丝”“握粟出卜”,就反映了早期的交易情况。有了交易,就会产生货币。从商代中晚期出现铜贝开始,历经春秋战国时期的刀布币、秦半两、汉五铢、唐开元,直至延续到清末的制钱。钱币贯穿于中国古代的悠久历史长河,并体现出在文化发展中所具有的连续性、阶段性及承继性,全方位地承载和涵盖了中华文明历史进程中的文化信息。。

    形制上,承继了礼器玉琮的观念,表现为圆形方孔。其中蕴含了中国古代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哲学思想,是古代阴阳八卦学说的具体体现。这种“外圆内方”“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元素,对中国古人的处事原则、行为规范,乃至中国古代的建筑结构、风水习俗等都有深远的影响。

    图饰上,不用人物或动物图案而专为文字。钱币上的文字,秦以前是所谓大篆,秦以后是小篆。六朝以后多用隶楷,蜀汉直百五铢的直百两字是隶书,这是中国钱币上最早出现的隶书。唐代开元通宝钱使用的也是隶书,即所谓八分书,相传是大书法家欧阳询所书。宋代文学艺术空前繁荣,表现在钱文书法上,更是丰富多彩,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各种书体全有;每种钱币至少有两种书体,甚至有三种,称为对钱;钱文书法中有苏东坡的“东坡体”、宋徽宗的御书“瘦金体”。一部钱币史所呈现的几乎就是一部中国古代书法史。

    技术上,先秦使用范铸,早期为泥范,基本是一钱一范。从汉代五铢钱开始,加铸外郭,此项技术的采用,便于保护钱文,减少磨损,明显较同时期欧洲的铸钱技术先进。纸币的使用则促进了造纸技术和雕版印刷术的改进和发展。无论是铸造铜钱还是印刷纸币,因为要满足社会流通的需要,使用的一定是当时最成熟的技术;而从防私铸及防伪造考虑,所采用的又必定是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因此,可以说一部钱币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青铜铸造史、造纸史和印刷史的发展历程。

    无论是从形制、图饰、还是铸造或印刷技术上,乃至对外文化交流上,钱币都集中和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和特点,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历史进程的实物见证。钱币不同于一般物品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社会产生重大变革或发生重要事件的产物和象征。任何一枚钱币的铸造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同时也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产生重要的影响。每一种钱币总是在继承原有钱币的基础上而有所发展,既有历史的延续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从某种角度也可以说,一部钱币史所串联的就是一部中国古代史。

(选自王永生《中国古代钱币的文化内涵》,有删减)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面小题。

    汉字自从成了汉语的书面符号,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从甲骨文所记录的商周编年史,毛公鼎的篆文所镌刻的嬴秦的历史,先秦诸子的论辩和散文,汉代的《史记》《说文》,直到康乾盛世所刻的九百卷、近五万首的《全唐诗》和近八万卷的包括经史子集的《四库全书》,浩瀚的典籍集聚了一代又一代文化精英的思维逻辑和艺术创造。中国作为古典文献的大国,其文献数量和质量都无愧为上乘。

    汉字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它的生命力来自它的内部结构。汉字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结构体,在形音义之中,表意是它的主体功能。隶变之后字形稳定少变,占汉字大多数的形声字,表意的形旁相对明确,表音能力较差。稳定的形、义使它超越了表音能力的缺陷,尽管古今汉语和南北方言语音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还能“由文知义”。于是,隔代的人可以共享书面阅读,异地的人可以借助文字沟通。不同的民族虽有各自的语言,但用汉字书写的书面语,则被大家尊为共同的文化载体。唐代之后的一千年间,《切韵》系韵书作为标准音,通过科举取士普及全国,形成了“文读”的字音类别,使古今南北的字音差异保持着多多少少的对应,使操着不同口音的人都认同统一的汉语。满族入关统治中国近三百年,正是处在古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转变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华文化达到鼎盛的时期,《四库全书》和《红楼梦》所分别标志的文言和白话也登上了顶峰。这就是各民族共同使用汉字、多民族共同创造统一文化的最好见证。统一的文字不但维系着统一的书面语和统一的民族文化,也使我们这个拥有数亿人口的大国能够经常保持着统一的局面。

    汉字在它的青春时期,不但勤勤恳恳地为中华民族服务,还作为中华文明古国的友好大使,传播到东亚的许多邻国,形成了太平洋西岸的汉字文化圈。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向中国学习了一千年,先是直接学汉字,读四书五经,公元712年成书的《古事记》就是用文言文写的。约公元9世纪创造了汉字笔画式的表音文字——假名,用汉字和假名拼音来书写日语。二战期间,曾有人提出要废除汉字,因为汉字已经用“音读”和“训读”的形式进入日语的血脉,废除不成,后来采取限用汉字的办法,规定了1850个汉字作为“当用汉字”。朝鲜从公元3世纪左右使用汉字,15世纪也创制了汉字笔画式的谚文字母,直到1910年被日本吞并。韩国1987年规定,小学只学谚文,中学学1600个汉字。越南纳入中国版图一千多年,一直以汉字为正式文字,直到1945年才改用拼音。正是因为汉字以表意为主、不精确表音,所以才能够被不同语系的语言借用为文字符号,这种情况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几千年间,汉字的形体发生过甲、金、篆、隶、楷、草等字体的变化,在笔画的选择、结构的调整、繁简的变异上经过了不断的探索实践,在时代的演变中,创造了书法艺术。汉字不但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还成为类似西方绘画、雕塑的艺术陈列品,这在世界文字之林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摘编自《光明日报》李如龙《汉字的历史发展和现实观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历史地名即史上实有、史籍中常见的地名。这类地名,属于古诗中最基础的写实层面,其作用是交代诗歌的写作场地,说明诗歌创作和地域的关系。进入文学作品以后,部分原样照搬,部分则经作者改造,被文学化。

    其文学化往往遵循三条基本路径:

    一是不全用实名而稍加改造,但仍以地名为中心词,如称某驿为孤驿,某馆为孤馆。这么做舍弃个别,突出一般,可以获得更好的审美效果。

    二是改用代称,不用实名。如称越州为会稽,称镇江为京口之类。这种情况,稍具史地常识的都知道,没有的看看注释立即明白,无需特别说明。

    三是地名前加形容词,这个也容易理解。这里只谈第一种情况。不妨以唐诗中的驿馆为例。在这些诗词中,历史地名的文学化表现突出。一般做法是诗题中使用历史地名,而到诗中则改为文学化表达,进行局部改造。如戴叔伦《除夜宿石头驿》:“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标题载明此诗作于石头驿,诗句却说它是座旅馆,表面上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因为标题是交代地名的,必须如实道来,读者才能明白地理方位。正文以抒写羁思为主,讲求抒情含蓄,忌讳言事直露,故做这种处理,以与所写之情合拍。

    又如孟浩然《唐城馆中早发寄杨使君》:“犯霜驱晓驾,数里见唐城。旅馆归心逼,荒村客思盈。”也是诗题中标出驿名,而诗中则径称旅馆。我们知道,古代驿站都是官营的,旅馆则是私营的。

    为何称官驿为旅馆?这里就有个语体色彩和使用规范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说,称驿馆而举其正名,只有在史地文献中才会如此,这是因为史地文献以真实性为首要要求,所记必须合实,否则就失去了应有价值,不能取信于人。而诗题也是交代写作背景的,担负着说明作品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及人地关系的任务,也不能用代称、简称或泛称,而应如实记载驿馆真名。而作品中则不必如此,因为诗题既已如实道来,诗句中就须换一套写法。这么做,一则可以避免用词重复,二则文学作品中如果事事处处如实照搬,那也就混淆了历史地名和文学地名的界限。而且,具有实感的词语过多,也妨碍读者的审美接受。

    诗者抒情之物,写景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审美出发,诗词地名往往化实为虚,转直为曲,意内言外。前面所举唐人馆驿诗便有这样的特点,普通的地名也经过了有意的渲染,被文学化,以较虚、较曲的特质进入文学作品。历史地名入诗以后,由于有意略去了具体地点的特质,只保留表明事物性质类别的关键词,这样,作者的写作背景就被淡化,而情感则被强化。所以,多数偏于抒情的篇章,地理因素都被淡化。这样,它就由一个表示地理方位的实名变成作品中具有通性的审美意象,不同的读者都可越过具体的生活背景和地理障碍,找到生活和情感上的契合点。

    比如李白《送友人》,诗中的青山、北郭、白水、东城,原来都是生活中的实名,各有地理要素,但其中具体的地名信息都被诗人有意略去,只保留具有形象性的部分。这么做,更有利于表达作者和友人的情谊,并且,意象化的地名在诗中还和下面的浮云、游子互为映衬,形象性和感人度更强。

(选自《古典文学知识》2016年3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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