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走一步,再走一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拿什么奉献给你

周珂银

       女儿实在是个随意的孩子,有时候真不知拿她如何是好,因为过分随意就显得不够上进,在班上三条杠、二条杠的职位自然与她无缘,一条杠的小队长标志勉强还可以挂挂。单就这一条杠杠于她也是极其不稳定的,儿女的学习成绩向来是“脚高脚低”,常常弄得我心惊肉跳,伤透脑筋。这小队长的标志也像她的成绩一般忽上忽下,跌宕起伏,忽而听她高调:做小队长啦,忽而又看见其标志悄然褪下,有一次我忍不住问道:这“上上下下”有何标准?她回答是:现在实行干部轮流制,“脚高”的时候就上,“脚低”的时候就下。一副久经沙场见多不怪的模样。

       我很为女儿这种随随便便的处事态度感到忧虑,苦口婆心试图唤起她做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有一次我讲得口干舌燥,小姑娘却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妈,你有时不也说过做人不必强求,自己要顺其自然吗?我一时语塞,胸闷不已,不知又该如何再纠正她的“曲解”。

       与朋友小A聊起孩子,我总是讪讪的,面有愧色,谁都知道小A有一个出色的女儿,那绝对是宝塔尖尖上的人才,拥有这样的孩子实在是做父母的骄傲。岂料有一次小A与我谈起她的女儿,其忧虑程度似乎与我不相上下。她说:这孩子太顶真,什么事都要争第一,考试成绩偶尔落后一丁点,神经便会紧张得不得了,惟恐别人超过她,她累我们也跟着累。我真担心“弦”上得太紧,孩子的心力难以承受,还不如像你这孩子那样轻松随意些好。此言一出,我疑心小A是否故意在我面前做作,但从她忧虑的眼神中,我能感应到一个母亲对孩子那种既心疼又无奈的心情。

       朋友小B带着女儿从加拿大回沪探亲,那是一个皮肤黝黑,野味十足的女孩,与我那白皙纤弱的女儿形成强烈的反差。或许是我女儿的欠缺正是她女儿的优点,因此,我尤其欣赏那女孩健康明朗的形象,但小B却总在我面前抱怨女儿没有女孩味,太男儿气,她一直希望女儿能再“淑女”一点。凑巧两个女孩年龄一般大,兴趣爱好又颇投缘,这边厢我们还有家长里短,那边厢她们已相约一起逛街。于是小B就横竖关照女儿:上海马路太乱,不要冲头冲脑云云,近乎于唠叨。我也在喋喋不休地叮咛着女儿,两个女孩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尔后相视一笑,挂着一副不屑的神情,“抛”下她们的母亲,自顾走了。据说:“十三岁是一个最敏感最具叛逆的年龄段。确实,从她们嘲笑的眼神和敷衍我们的态度都足以说明。

       孩提的时候是啥滋味,成人已经朦胧。为什么满腔热情总会被他(她)们化为一缕清烟?伤心之余,不得不平心而思,毕竟孩子不是大人手中的橡皮泥,或方或圆任由你来拿捏,如果是一株树苗,那么在培育过程中浇水施肥、修枝剪叶,也是极有讲究的。过了,会烂芽儿,疏忽了,又会枯萎,更不消说是一个孩子,如何恰如其分,没有育儿宝典。于是父母的只是一味地给予,无私地奉献。偏偏孩儿们还不领情,哪来那么多的东东,消受不了,爷娘也糊涂了,想想苏芮在《奉献》一曲中唱道:“蓝天奉献给大地,白云奉献给操场。”唱得明明白白,但末了一句,女歌手也得摊开双手,仰天发问“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小孩。”亦是茫然。

       啊哟哟,还真是一个伤脑筋的问题。

(摘自《文汇报》)

(1)、引号的作用有:(A)表示引用的部分;(B)表示特殊含义;(C)表示突出强调或需要着重指出的部分;(D)表示讽刺或否定的意思(反语)。请根据这些作用,写出引号在下列这些句子中的作用。

①不知又该如何再纠正她的“曲解”

作用:

②“抛”下她们的母亲,自顾走了

作用:

③“蓝天奉献给大地,白云奉献给操场。”

作用:

④“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小孩。”

作用:

(2)、对于孩子,“我”忧虑的是;小A忧虑的是;“我”的朋友小B忧虑的是。从这三位母亲的忧虑中,你读懂了

(3)、文中画线句“我能感应到一个母亲对孩子那种既心疼又无奈的心情”中“心疼”的是;“无奈”的是

(4)、文末,“还真是一个伤脑筋的问题”,这个“伤脑筋的问题”指的是什么呢?

(5)、文中画线句“十三岁是一个最敏感最具叛逆的年龄段”,你同意这样的说法吗?请根据你的切身体会、亲身经历,谈谈你的看法。(100字左右)

举一反三
阅读《没有一棵小草自惭形秽》,回答下列各题。

没有一棵小草自惭形秽

毕淑敏

    ①被人邀请去看一棵树,一棵古老的树。大约有五千年的历史,已被唐朝的地震弯折了腰,半匍匐着,依然不倒,享受着人们尊敬的注视。

    ②我混在人群中直着脖子虔诚地仰望着古树顶端稀疏的绿叶,一边想,人和树相比是多么的渺小啊。人生出来,肯定是比一粒树种要大很多倍,但人没法长得如树般伟岸。在树小的时候,人是很容易就把树枝、树干折断,甚至把树连根拔起,树就结束了生命。就算是小树长成了大树,归宿也是被人伐了去,修成各种各样实用的物件。长的好好的树,花纹美丽木质出众,也像美女一样,红颜薄命,被人劫掠的可能性更大,于是很多珍贵的树种濒临灭绝。在这一点上,树是不如人的。美女可以人造,树却是不可以人造的。

    ③树比人活的长久,只要假以天年,人是绝对活不过一棵树的。树并不以此傲人,爷爷种下的树,照样以硕硕果实报答那人的孙子或是其他人的后代。

    ④通常情况下,树是绝对不伤人的。即使如前几天报上所载一些村民在树下避雨,遭了雷击致死,那元凶也不是树,而是闪电,树也是受害者。人却是绝对伤树的,地球上森林数量的锐减就是明证,人成了树的天敌。

    ⑤树比人坚忍。在人不能居住的地方,树却裸身生长着,不需要炉火或是空调的保护。树会帮助人的,在饥馑的时候,人可以扒树的皮来充饥。

    ⑥很多书籍记载过这棵古树,若是在树群里评选名人的话,这棵古树是一定名列前茅了。很多诗人词人咏颂过这棵古树,如果树把那些词句当作叶子一般披挂起来,一定不堪重负。唐朝的地震不曾把它压倒,这些赞美会让它扑在地上。

    ⑦树的寿命是如此长久,在我们死后很多年,这棵古树还会枝叶繁茂地生长着。一想到这一点,无边的嫉妒就转成深深的自卑。作为一个人活不了那么久远,伤感让我低下头来,于是我就看到了一棵小草,一棵长在古树之旁的小草。只有细长的两三片叶子,纤细得如同婴儿的睫毛。树叶缝隙的阳光打在草叶的几丝脉络上,再落到地上,阳光变得如绿纱一样漂浮了。

    ⑧这样一株柔弱的小草,在这样一棵神圣的树底下,一定该俯首称臣必恭必敬了吧?我竭力想从小草身上找出低眉顺眼的谦卑,最后以失望告终。这棵不知名的小草,毫无疑问是非常渺小的。就寿命计算,假设一岁一枯荣,老树很可能见过小草五千辈以前的祖先。就体量计算,老树抵得过千百万小草集合而成的大军。就价值来说,人们千里万里路地赶了来,只为瞻仰老树,我敢肯定没有一个人是为了探望小草。

    ⑨既然我作为一个人,都在古树面前自惭形秽了,小草你怎能不顶礼膜拜?我这样想着,就蹲下来看着小草。在这样一棵历史久远声名卓著的古树旁边为邻,你岂不要羞愧死了?小草昂然立着,我向它吐了一口气,它就被吹得蜷曲了身子,但我气息一尽,它就像弹簧般伸展了叶脉,快乐地抖动着,我向它吐了一口气,它还是在弯曲之后怡然挺立。我悲哀地发现,不停地吹下去,我有气绝倒地的一刻,小草却安然。

    ⑩草是卑微的,但卑微并非指向羞惭。在庄严大树身旁,一棵微不足道的小草都可以毫不自惭形秽地生活着,何况我们万物灵长的人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还没拉到便道上,祥子和光头的矮子连车带人都被十来个兵捉了去!

       虽然已到妙峰山开庙进香的时节,夜里的寒气可还不是一件单衫所能挡得住的。祥子的身上没有任何累赘,除了一件灰色单军服上身,和一条蓝布军裤,都被汗沤得奇臭——自从还没到他身上的时候已经如此。由这身破军衣,他想起自己原来穿着的白布小褂与那套阴丹 士林蓝的夹裤褂;那是多么干净体面!是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阴丹士林蓝更体面的东西,可是祥子知道自己混到那么干净利落已经是怎样的不容易。闻着现在身上的臭汗味,他把以前的挣扎与成功看得分外光荣,比原来的光荣放大了十倍。他越想着过去便越恨那些兵们。他的衣服鞋帽,洋车,甚至于系腰的布带,都被他们抢了去;只留给他青一块紫一块的一身伤,和满脚的疱!不过,衣服,算不了什么;身上的伤,不久就会好的。他的车,几年的血 汗挣出来的那辆车,没了!自从一拉到营盘里就不见了!以前的一切辛苦困难都可一眨眼忘 掉,可是他忘不了这辆车!

       吃苦,他不怕;可是再弄上一辆车不是随便一说就行的事;至少还得几年的工夫!过去的成功全算白饶,他得重打鼓另开张打头儿来!祥子落了泪!他不但恨那些兵,而且恨世上的一切了。凭什么把人欺侮到这个地步呢?凭什么?“凭什么?”他喊了出来。

阅读《招聘小偷》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麦克今年35岁,却在监狱里度过了整整8年,想起这事,他就恨父亲老麦克。

       老麦克很有钱,但是个守财奴,对自己唯一的儿子更加吝啬。麦克忍受不了那种艰苦的生活,便去做了小偷,几年下来竟成了远近闻名的“神偷”。一次,老麦克在儿子的抽屉里发现了几条钻石项链,便毫不犹豫地报告了警察局,于是麦克就成了罪犯,锒铛入狱了。好容易熬到刑满释放,回家一看,老麦克死了,他那数亿美元的财产却已不翼而飞。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却意外地从晚报上发现一则招聘启事:

       本人欲招聘小偷一名,要求:男性,35岁左右,偷盗技术高超,曾因偷盗罪被判刑入狱。有意应聘者请与约翰逊先生联系……

       麦克看了这则启事,不觉眼睛一亮,心里想:四条要求,自己条条符合。他也知道约翰逊是全城有名的大富翁,可他为啥要招聘小偷呢?

       麦克再三考虑之后,觉得机会难得,还是决定去见见约翰逊。

       约翰逊亲自接见麦克:“你知道我为什么招聘小偷?”

       “依我看,您大概是为推销安全报警器材做广告,也许是为了拍电影,或者是为了从保险公司弄到一大笔财产保险赔偿款,再不就……”

       约翰逊打断了麦克的话:“不不,你想到哪里去啦?其实非常简单,我已年过半百,这辈子还没被人偷过,很想尝尝被偷的滋味。要知道,在你之前已经来过80多人,都因为偷盗技术太一般,没被我聘用。”

麦克听了哈哈大笑:“先生,不妨摸摸口袋。”

       约翰逊一摸口袋,发现钱包没了,于是高兴地说:“好,我要你了!”接着便由律师起草了一份合同,合同上说,如果麦克能在两个月内偷走约翰逊的一颗价值1000万美元的祖母绿宝石,那颗宝石就归麦克所有,同时还规定,约翰逊不得向警方报案。一句话,这是一次有趣的游戏

       当然,麦克也知道,要偷到那颗宝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宝石藏在约翰逊家地下室的保险柜里,那儿装有世界上最先进的防盗报警器,还有荷枪实弹的保镖日夜守卫着。别说偷到宝石,就是进入地下室也难。但那颗宝石的价值确实诱人,再说,就是失败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于是麦克立马在合同上签了字。

       签下合同后,约翰逊加强了防范,麦克则开始了盗宝的准备工作。

       派去监视麦克的人回来报告说:“麦克整天东游西荡,他像压根儿就没这回事一样。”转眼到了两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约翰逊一直等到深夜11时半,电话铃响了,果然是麦克的声音:“约翰逊先生,非常抱歉,您那颗名贵的宝石,已经在我手里了。但奇怪的是,我总觉得这次行动的难度并不高。”

       约翰逊忙说:“谢谢您,终于让我尝到被偷的滋味了。”麦克还说:“有了您这颗宝石,我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后半生了。我马上就要乘国际航班出国了。”

       一场游戏就这样过去,双方都玩得很开心。

       一年后,麦克回来了,他自然忘不了约朝逊,特地登门拜访。“约翰逊先生,上次那件事,尽管是一场有趣的游戏,但毕竟让您损失了1000万,对这,我深感抱歉。”

       谁知约翰逊听罢哈哈大笑:“你还记得你父亲老麦克先生吗?在他临死时,财产已经超过10亿美元。你是他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但当时你还在狱中,所以他将财产托我保管,并留下遗嘱:如你出狱后仍未改掉偷盗恶习的话,这些财产也就全部归我所有!麦克先生,我为你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而深感遗憾!”

       约翰逊取出了老麦克遗嘱的复印件:“这可是你父亲亲笔所写,你仔细看看。”

       麦克接过遗嘱,一下子瘫倒在沙发上……

阅读下文,完成以下小题。

麦与镰的季节

屈绍龙

    ①时光,以镰刀的脚步,一步一步走近。阳光的移动,河水的流逝,月亮的圆缺,燕去雁归,土地在河水中移动,这就是时间的脚步。在收割着地面的一切,不知不觉间,夏季来了。麦子在逐日褪去身上的绿色外衣,披上淡黄色的衣衫

    ②立夏过后,扬花的麦子,总是羞涩地将两点花瓣儿挂在穗头,麦地里就多了一层淡雅的粉白。粉白不起眼,只是很温情,像乡村的少女,匆匆赶路,总是散着一绺头发,低着眉,红着脸,青春的气息,舒畅而又细腻。

    ③麦子是土地的女儿,也是养育乡村的母亲。就像乡村的女孩儿有一天也会感到受孕的幸福,以生命创造生命,在痛苦的幸福中祈福。

    ④初夏,楝子花开,是麦子逐渐成熟的标志。羽状的复叶是苦的,粗糙的树皮是苦的,椭圆的果实是苦的,深埋的根须也是苦的,苦心的苦楝树,淡紫色的小花朵浓郁的开满整个灌浆时节,一种独特的苦香四处弥漫。麦子的成熟,是和石榴花开相应和的,饱满的麦粒,堆满我们的院落,火红的花朵,摇曳在我们的每一段岁月。岁月,让人的感情发生着变化,就像葡萄在时间的催化下变成美酒一样,浓郁芳香醉人。

    ⑤我曾在柔和的春夜漫步田间,微朦的月光下,小麦,在风中摇曳,显示出努力生长的模样,土地是软绵绵的,踏上去有一种舒服的感觉,新翻的泥土散发着一种特有的气息,与小麦散发的清香味糅合在一起,有一种给人向上的力量的感觉。月光如水,静静地泻在田野作物的叶面之上,像洁白的乳汁。作物在春的时节,努力地拔节生长,似乎能听到生长的声音,一种向上的音响。

    ⑥麦子是温柔的女子,在召唤阳刚的镰刀。初夏时节,麦子成了待阁的少女。

    ⑦我手握镰刀,弯腰低头,向麦子致敬。或许是她们太矮小,不,是她们太牵挂母亲。我只好蹲下,与她们近距离接触。我再一次对她们感念,我单膝跪下,进一步向她们致敬

    ⑧一分神,手指被锋利的镰刀轻轻划破,殷红的血液,在光洁的镰刀上留下斑斑痕迹。不知是麦子柔弱,还是土壤疏松,镰刀时而割断麦子,时而又将麦子连根拔起,麦芒刺伤我的手指和手背,隐隐作痛。

    ⑨远方的养牛院子里,牛的尾巴在不停地摇摆,驱赶着身边的蚊蝇,姿态很甜美,旋律也很优雅。或许,牛儿们知道麦子成熟,收割后,被轧扁的麦秸是它们最好的食粮,麦田就是它们天然的谷场和食料厂。

    ⑩有些植物追求肥沃,有些植物则追求空间,而麦子,是既追求肥沃,又追求空间的农作物。当冬日万物沉睡时,麦子则在广袤的土地之上苏醒,绿色在田野间镶上了边框,她们是那么纤细,是那么弱小,是那么新绿。此刻面对金色麦田,她们过往的绿色身影,在我们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绿色,是最感人,最有情的。她们不像红色那样热,不像蓝色那样冷,她们柔和美好,给人安慰,使人安静,叫人思索。

    ⑪手指的鲜血,给她们配上热烈的色彩,使她们显得更加美好柔和,给人安慰,给人安静,让人增添无限的思索……

(选自2017年第5期《散文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母亲之躯(节选)

王族

    ①正雪灾结束后,荒漠上的积雪在融化,春天终于来临。

    ②沙漠不比雪山寒冷,在春天里温度上升一分,积雪就会融开一尺,荒野上慢慢地便露出绿的生机。春天也是接羔的季节,让牧人们每天又惊又怕。因为母驼到了临产期,肚子会一阵一阵地疼痛,它们便不会在一个地方老实待着,而是要在旷野上颠簸奔跑,想让肚子里的胎儿遭受颠簸而快些出生。所以,塔把往往都是在较人找不到的地方独自产下幼驼。是客配的习性,主人除了寻找它们外到无选择。

    ③这时候麻烦就来了。托拜阔拉沙漠草场上有很多长眉驼的天敌,其中最可怕的是狼。狼生性粗野,是食肉欲望最强烈的动物。到了母驼产春羔的季节,那些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终日在草场上游荡,嗅到母驼生殖的气息后,便远远地窥视,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④牧民叶赛尔曾好几次经历过这样的事。2003年春末,长眉驼群里有一峰毛色灰白,瘦骨嶙峋的母驼要分娩。阿吉坎老人认为它产下的会是两峰毛色如雪的白色幼驼,但大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它的皮色像一团乱七八糟的、沾着灰尘的抹布。哈萨克族有一句谚语“猎人的儿子会造子弹”,说的是种族遗传的事。那峰老母驼的毛色如此不好,怎能生出两峰毛色如雪的幼驼呢?

    ⑤分娩的两天前,那峰母驼出走,在离家十几公里的一块大草滩抽搐着卧倒了。整整两天两夜,它在那里抽搐着嘶吼,身子下的那块草皮都被磨秃了。但任凭它如何嘶吼,草场上寂静无声,只有巨大的黑暗从四下里潜来将它遮蔽。最后,它扬起挂满污浊汗水的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两块湿乎乎的血块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两个新生命诞生了。

    ⑥这时候,两关来转轉维精官的式慎根鑷近了。当深身胤的用胞置着身手,从地上的由一道相大的特脑树理人大明时,联集中了官科有凶我的野性敏转地小过来一切晚住了它的臀邦,这时,官已没有力气扬起后歸。很平特撕喷它的躯体,它流着泪把两峰刚周:降生的幼胞护在了身学底下。

    ⑦待阿吉坎和儿子赶到时,那峰刚刚做了母亲的长眉驼,身子已被狼啃吃了一小半,而且已死去多时了。阿吉坎把母驼的身子翻转过来,奇迹发生了,两峰幼驼迎着晨曦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毛色洁白如雪。再看那峰母驼,它死去的时候脸上很平静,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⑧我感慨万分,母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位母亲的形象。

    ⑨我跟着叶赛尔来到屋子后面的驼群里,寻找那两只毛色纯白的长眉驼。在这样庞大的白色长眉驼群中,我认不出哪两头是它们的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长眉驼。叶赛尔走到一峰面向夕阳,看上去有些傲慢的长眉驼跟前,喉咙间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唤声,用手抚摸着它的腿,似乎要让它听从他的话。这峰长眉驼太高大了,已经习惯了享受这个地方被抚摸的慰悦感。所以,当叶赛尔抚摸着它的腿时,它微微闭上了眼睛。叶赛尔说:“它就是那两只幼驼中的一只。它也快要做母亲了,你看看它的肚子,鼓鼓的。 ”

    ⑩这这时,太阳就要西沉了,空气中透着些许凉气,有一道夕光射到了它的腰身上,一层纯白的、微微透明的光晕映照着它俊美的体型。它猛一甩头,就在这道夕光中弯下了修长的脖颈,用一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颇为含情的、琥珀似的大眼睛望着我,然后缓缓扭转脖颈,把柔软的嘴唇触到了叶赛尔的肩头,使自己变成了一座雕像。

    ⑪我心中泛起一阵颤抖,眼前的这一幕让我相信,在这家人和长眉驼之间,并不仅仅是如此亲密的关系,在这颇为动人的一幕背后,还有着更为感人的人与长眉驼互相依存的生命故事。也许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依存,人与长眉驼才能够很好地在这里生存下去。

    ⑫后来,再次见到阿吉坎时,我问:“你怎么知道那峰长眉驼产下的就一定会是毛色纯白的幼驼呢?”他微微一笑说:“这很简单,我的记忆不会骗我,那峰母驼刚生下来的时候,毛色也是这种高贵的白色。”

(选自《意林》2018年第1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烬煨”的滋味

①四十多年前,我被寄养在浙东四明山麓的祖父祖母家。那是个小山村,家家户户做饭都用柴灶,燃料则大多是从山上斫来的细枝柴梗,很是耐烧,而且灶膛里燃烧殆尽后的柴灰,即便是过上几个小时,表面看似不再有红火闪烁,但只要用火钳往下掏,还是能在一片暗红色的灰烬堆中看到依然跳动不已、热量充沛的点点星火。乡下人舍不得浪费这大自然慷慨的馈赠,于是就有了“烬煨”这门手艺。

②祖父的“烬煨”猪蹄让我难忘,无论选“料”,备“烬”,还是护“煨”,他都匠心独具。祖父选食材讲究,偏爱用骨多肉少、乏人问津的猪后蹄,还常说:“用柴灰煨猪蹄,就是要骨头多一点咯,才有嚼劲有味道;而且价格也蛮实惠咯。”一早,祖父就去集市购得猪后蹄。随后将之拨毛洗净,斩成两截,放入专用的甏子,再注入适量的清水,于是真正的“烬煨”就要开始了。

③等午餐灶膛熄火,但见祖父端起甏子,走进灶间,将盖紧的甏子小心翼翼埋入星火闪动的柴灰堆里,这一埋就是足足一下午。等到傍晚,祖父又小心翼翼在灶膛里换上晚餐的新鲜柴灰,并开甏盖放入些许盐和酱油,继续“烬煨”。按祖父的原话,这叫“最后的‘一把火’”,旨在确保被“烬煨”的猪蹄骨酥入味。

④半小时后,全身黝黑并沾满柴灰的甏子,就在一双双期盼的眼前,被祖父从火红的柴灰堆里起出。祖父铆劲用力吹去柴灰,打开盖子,猪蹄特有的浓香如洪水决堤般泄溢,一下就弥漫了整个厨房。我迫不及待夹起一块连皮带筋的肉往嘴里放,烫嘴也顾不上了。一嚼,那真是满嘴爽滑有劲、油而不腻的香浓啊!吃尽了肉,再咬去猪骨两边顶端的骨头盖,把嘴对着咬开的口子轻轻一吸,骨髓就“扑溜”一声滑进了嘴里,那滋味,岂一个“美”字了得!

⑤祖父曾说:“用柴灰煨食物,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不能在我手里失传咯。”他一直活到了98岁的高龄,去世前几天,他对家人的唯一要求就是再煨一次粥给他吃。

⑥回到城里生活以后,再也没有“烬”的条件和机会。每当煮猪蹄、猪骨,我总是格外怀念祖父的手艺。家里买高压锅了,第一回煮的就是猪蹄。高压锅上阀后,半小时左右就煮好了,猪蹄确实也煮得烂熟,用竹筷戳皮,一划即开。但是说真的,这与当年我在祖父祖母家里吃到的“烬煨”猪蹄相比,无论香味、嚼劲还是鲜度,总还是差了那么一些。

⑦而今,想吃到正宗“烬煨”的食物已经很难,即便是我老家的小山村,也已大多改用煤气或天然气,不再劳神费事,也没有柴灰再去“烬煨”了。科技的力量总是颠覆人的想象,时下五花八门的炖锅,其功能大可与“烬煨”匹敌。有些炖锅用的还是陶瓷,甚至还有些用的是名贵的紫砂,而且既可“大火猛煮”,也可“小火慢炖”,功能齐全。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其中好像少了一些我再也追不回来的东西……

⑧有一天读书,突然看到已故谢晋导演曾说过的话;“用煨粥煨出来的东西,是家乡的滋味,也是乡愁的滋味。”是啊,脱离了家乡的柴灰、食材、髪子,就会失却家乡的滋味、乡愁的滋味。而失却了家乡的滋味、乡愁的滋味,不论食材再好,烹制工具再先进,恐怕都会与真正“烬煨”的滋味咫尺天涯,不是吗?

(原文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