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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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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巴中市2021届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树会记住许多事

刘亮程

如果我们忘了在这地方生活了多少年,只要锯开院墙角或房后面一棵树,数数上面的圈就大致清楚了。

树会记住许多事。

树从不胡乱走动。几十年、上百年前的那棵榆树,还在老地方站着。我们走了又回来。担心墙会倒塌、房顶被风掀翻卷走、人和牲畜四散迷失,我们把家安在大树底下,房前屋后栽许多树让它快快长大。

树是一场朝天刮的风。刮得慢极了。能看见那些枝叶挨挨挤挤向天上涌,都踏出了路,走出了各种声音。在人的一辈子里,人能看见一场风刮到头,停住。像一辆奔跑的马车,甩掉轮子,车体散架,货物坠落一地,最后马扑倒在尘土里,伸脖子喘几口粗气,然后死去。谁也看不见马车夫在哪里。

树在天地间丢了东西。

哥,你到地下去找,我向天上找。

树的根和干朝相反方向走了,它们分手的地方坐着我们一家人。父亲背靠树干,母亲坐在小板凳上,儿女们蹲在地上或木头上。刚吃过饭。还要喝一碗水。水喝完还要再坐一阵。也不知树根在地下找到什么。我们天天往树上看,似乎看见那些忙碌的枝枝叶叶没找见什么。

找到了它或许会喊,把走远的树根喊回来。

爹,你到土里去找,我们在地上找。

我们家要是一棵树,先父下葬时我就可以说这句话了。我们也会像一棵树一样,伸出所有的枝枝叶叶去找,伸到空中一把一把抓那些多得没人要的阳光和雨,捉那些闲得打盹的云,还有鸟叫和虫鸣,抓回来再一把一把扔掉。不是我要找的,不是的。

我们找到天空就喊你,父亲。找到一滴水一束阳光就叫你,父亲。我们要找什么。

多少年之后我才知道,我们真正要找的,再也找不回来的,是此时此刻的全部生活。它消失了,又正在被遗忘。

那根躺在墙根的干木头是否已将它昔年的繁枝茂叶全部遗忘。我走了,我会记起一生中更加细微的生活情景,我会找到早年落到地上没看见的一根针,记起早年贪玩没留意的半句话、一个眼神。当我回过头去,我对生存便有了更加细微的热爱与耐心。

如果我忘了些什么,匆忙中疏忽了曾经落在头顶的一滴雨、掠过耳畔的一缕风,院子里那棵老榆树就会提醒我。有一棵大榆树靠在背上(就像父亲那时靠着它一样),天地间还有哪些事情想不清楚呢。

我八岁那年,母亲随手挂在树枝上的一个筐,已经随树长得够不着。我十一岁那年秋天,父亲从地里捡回一捆麦子,放在地上怕鸡叼吃,就顺手夹在树杈上,这个树杈也已将那捆麦子举过房顶,举到了半空中。这期间我们似乎远离了生活,再没顾上拿下那个筐,取下那捆麦子。它一年一年缓缓升向天空的时候我们似乎从没看见。

现在那捆原本金黄的麦子已经发灰,麦穗早被鸟啄空。那个筐里或许盛着半筐干红辣皮、几个苞谷棒子,筐沿满是斑白鸟粪,估计里面早已空空的了。

我们竟然有过这样富裕漫长的年月,让一棵树举着沉甸甸的一捆麦子和半筐干红辣皮,一直举过房顶,举到半空喂鸟吃。

“我们早就富裕得把好东西往天上扔了。”许多年后的一个早春。午后,树还没长出叶子。我们一家人坐在树下喝苞谷糊糊。白面在一个月前就吃完了。苞谷面也余下不多,下午饭只能喝点糊糊。喝完了碗还端着,要愣愣地坐好一会儿,似乎饭没吃完,还应该再吃点什么,却什么都没有了。一家人像在想着什么,又像啥都不想,脑子空空地呆坐着。

大哥仰着头,说了一句话。

我们全仰起头,这才看见夹在树杈上的一捆麦子和挂在树枝上的那个筐。

如果树也忘了那些事,它便早早地变成了一根干木头。

“回来吧,别找了,啥都没有。”树根在地下喊那些枝和叶子。它们听见了,就往回走。先是叶子,一年一年地往回赶,叶子全走光了,枝杈便枯站在那里。枝杈也站不了多久。人不会让一棵死树长时间站在那里。它早站累了,把它放倒。我们怕它滚动,一头垫半截土块,中间也用土块堰住。等过段时间,消闲了再把树根挖出来,和躯干放在一起。一根木头随便往哪一扔就是几十年光景。这期间我们会看见木头张开许多口子,离近了能听见木头开口的声音。木头开一次口,说一句话。等到全身开满口子,木头就基本没话可说了。我们过去踢一脚,敲两下,声音空空的。根也好,干也罢,里面都没啥东西了。即便无话可说,也得面对面呆着。一个榆木疙瘩,一截歪扭树干,除非修整院子时会动一动。也许还会绕过去。谁会管它呢。在它身下是厚厚的这个秋天、很多个秋天的叶子。在它旁边是我们一家人、牲畜。或许已经是另一户人。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有删节)

(1)、这篇散文的语言极具特色,下列语言特色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朴素明快。自然娴熟地运用地方口语和俗语,灵活使用长短句,文风朴素,节奏明快。 B、清新明丽。遣词造句新颖独特,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寻常事物和抽象情感鲜活可感。 C、含蓄蕴藉。凝炼简洁的话语蕴含着对现实生活、对自然生命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理解,富有哲理。 D、幽默诙谐。“树从不胡乱走动”等语句,妙趣横生,充满幽默感。用轻松的笔调、风趣的语言表现日常生活,读来饶有兴味。
(2)、从全文看,为什么作者说“树会记住许多事”?
(3)、结合全文和时代变化,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面小题。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啊,我的父啊

徐可

父亲是他76岁生日的前一天走的。那天上午,接到家中电话后,我争分夺秒地往回赶,傍晚到家时,父亲已处于弥留状态。他双目紧闭,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了一般,家人喊他,告诉他我回来了,没有反应;又让我喊,我握着他的手,一迭连声地喊:“父啊!父啊!”父亲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却哽咽得喊不出来了,一会儿,父亲终于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眼晴也睁开了,仿佛刚刚睡醒一样。转瞬间,他又闭上了眼睛,我终是克制不住,跑到屋外捂着嘴啜泣,生怕被别人听到。过不多时,侄子过来告诉我,爷爷走了。我进去一看,父亲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一般。这一刻,距我到家仅十几分钟。

从小到大,我和父亲并不很亲。我们家乡有很多很奇怪的习惯,其中之一便是:家境较好的、父母对孩子较娇惯的,叫“爸爸”“妈妈”或“娘”;家境较差的、父母对孩子没那么宠爱的,都单叫一个“父”“妈”,“父”后加语助词“啊”,叫“父啊”。我家穷,孩子多,父母对我们自然宠爱不过来,理所当然地是后者,父亲读过初小,算是一个文化人,当过村(那时叫生产队)里的会计。但是他太轻信别人,村民从队里借点钱、粮什么的,他从来不记账。到年底一查账,亏空了,谁也不认账,只好由他赔偿,于是,会计的职位丢了,家也被抄了,稍值钱一点的八仙桌之类被抬走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地一个有名的小偷又光顾了我家,把能拿走的全拿走了。抄家、遭窃,都被年幼的我看见了,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我们与别人家的孩子有了冲突,他不仅不护着我们,反而责备我们。我自小很乖,不爱惹事,挨打算是少的了,但也有刻骨铭心的几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不知为什么打我,一巴掌把我打得摔倒在地上,我捂着脸含着泪却不敢哭,心里恐惧极了。那时父亲在我心目中就是一副暴君的嘴脸。直到长大懂事后,听到村人夸老徐家的孩子懂事有教养,我才对父亲的严厉有了一丝感激。

    在我19岁那年,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那时交通不便,我要到十几里外的县城坐长途汽车到省城,再坐火车到北京。前往学校报到的那天下着大雨,大哥用自行车驮着我的行李,天不亮就出发了,父亲坚持要送我,我们在沉沉的夜色中默默地走了一程又一程,只听到刷刷的雨声和脚踩泥泞的路面发出的咯吱咯吱声.我一次次地催他回去,他总不肯。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或是一个小时,天色微微亮了,父亲总算停下了脚步,叮嘱我到了就给家里写信。我走了几步回头看看,他还在原地站着,我鼻子有点酸酸的。后来才知道,父亲回到家后扑在床上大哭了一场。

    随着我在事业上取得了一点成绩,父亲对我的态度变得尊敬、谦恭,甚至有点拘谨、小心翼翼。他跟我说话总是小声地,陪着笑脸。小时候觉得父亲很高大、威严,现在才发现他原来是那么瘦小、卑微。我知道父亲是为我高兴,为我自豪,在他的眼里,这个最小的儿子还是有点出息的,是让人尊敬的,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这种尊敬。我没有制止他这样做,但这却让我很是不安。

    我对父亲一向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顶撞他,但有一件事令我一直心怀愧疚。有一年我回老家,家乡领导要请我吃饭,并请我父亲和村支书参加,领导的意思是,我不在家,请村里多多照顾我年迈多病的父母。不巧村支书不在家,我想那父亲也别去了,免得有蹭饭之嫌.当时父亲已经换好了新衣服,等着走呢。我跟他说了,他没说什么,事后母亲告诉我,父亲已经跟左邻右舍说了,市领导要请他和儿子一起吃饭。我一听后悔莫及!父亲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就这么被他的儿子轻轻地戳破了。

父亲去世前半个月左右,已经报过一次病危,我匆匆赶回家去,尽管已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父亲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只剩下骨头了,眼窝深陷,颧骨突出,看着非常吓人。那时他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我帮他擦洗身子,他像个孩子似的不好意思,轻轻地说:“脏。”我心里很不好受,一个曾经那么要强的人,现在只能任人摆布,在家待了几天,大概母亲跟他说了什么,有一天他跟我说:“你工作忙,先回去吧,有了特殊情况再回来。”我嗯了一声,一出门眼泪就下来了。

    过去,我曾经很不喜欢“父啊”这个称谓,觉得它土,乡里乡气的,当着别人的面都叫不出口。现在,我却特别怀念可以叫“父啊”的时光。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多么希望一直这么叫下去:

    父啊!我的父啊!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獾鼻

(俄罗斯)巴乌斯托夫斯基

    时值秋天,阳光明媚,也常起雾。穿过光秃秃的林木,可以望见远处的浮云和浓浓的蓝天。到了夜间,我们四周的树丛中,星星低垂,摇曳不定。

    我们在歇脚的地方生了一堆篝火。这篝火成天烧着,而且通宵不灭,为的是赶狼——远处湖岸上,有狼在轻轻哀嚎。篝火的烟味和人的欢叫,使它们不得安宁。

    我们相信,火光能吓走野兽,但是有一天晚上,篝火旁边的草地里,竟有一只什么野兽怒冲冲地发出嗤鼻声。它不露身子,焦躁地在我们周围跑来跑去,碰得高草簌簌地响,鼻子里还嗤嗤作声,气哼哼的,只是连耳朵也不肯露出草丛。

    平锅上正煎着土豆,一股浓香弥漫开来,那野兽显然是冲着这香味来的。

    有一个小孩子同我们做伴。他只有九岁,但是对于夜宿林中,秋天劲烈的晓寒,倒满不在乎。他的眼睛比我们大人尖得多,一发现什么就告诉我们。

    他是个善于虚构的人,但我们大人都极喜爱他的种种虚构。我们绝不能,而且也不愿意戳穿,说他是一派胡言。他每天都能想出些新花样:一会儿说他听见了鱼儿喁喁私语,一会儿又说看见了蚂蚁拿松树皮和蜘蛛网做成摆渡船,用来过小溪。

    我们都假装相信他的话。

    我们四周的一切都显得很不平常:无论是那一轮姗姗来迟、悬挂在黑油油湖面上的清辉朗朗的月亮,还是那一团团高浮空中、宛若粉红色雪山的云彩,甚至那已经习以为常、像海涛声似的参天松树的喧嚣。

    孩子最先听见了野兽的嗤鼻声,就“嘘、嘘”地警告我们不要作声。我们都静了下来,连大气也不敢出,尽管一只手已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拿双筒猎枪——谁能知道那是一只什么野兽啊!

    半个钟头以后,野兽从草丛中伸出湿漉漉、黑黢黢的鼻子,模样像猪嘴。那鼻子把空气闻了老半天,馋得不住颤动。接着尖形的嘴脸从草丛中露了出来,那脸上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好不锐利。最后斑纹的毛皮也现了出来。

    那是一只小獾。它蜷起一只爪子,凝神把我们望了望。然后厌恶地嗤一下鼻子,朝土豆跨前一步。

    土豆正在煎,咝咝作响,滚油四溅。我正要大喝一声,然而晚了,那獾子已纵身一跳,到了平锅跟前,把鼻子伸了进去……

    一股毛皮烧焦的气味传了过来。獾子尖叫一声,嚎天动地逃回草丛去。它边跑边叫,声音响彻整片树林,一路上碰折好多灌木,因为又气又痛,嘴里还不时吐着唾沫。

    湖里和树林里一片慌乱。青蛙吓得不合时宜地叫起来,鸟儿也骚动起来,还有一条足有一普特重的狗鱼在紧靠湖岸的水里大吼一声,有如开炮。

    次日早晨,孩子叫醒我,说他刚刚看见獾子在医治烫伤了的鼻子。我不相信。

    我坐在篝火边,似醒未醒地听着百鸟清晨的鸣声。远处白尾柔鹬一阵阵啁啾,野鸭嘎嘎呼叫,仙鹤在长满苔藓的干沼泽上长唳,鱼儿泼剌泼剌地击水,斑鸠咕咕个没完。我不想走动。

    孩子拉起我的一只手。他感到委屈。他要向我证实他没有撒谎。他叫我去看看獾子如何疗伤。

    我勉强同意了。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密林中穿行,只见帚石南丛之间,有一个腐朽的松树桩。树桩散发出蘑菇和碘的气味。

    在树桩跟前,那獾子背朝我们站着。它在树桩中心抠出个窟窿,把烫伤的鼻子埋进那潮湿冰凉的烂木屑中。

    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好让倒霉的鼻子凉快一些。另有一只更小的獾子在周围跑来跑去,嗤鼻作声。它焦急起来,拿鼻子拱拱我们那獾子的肚皮。我们的獾子向它吼了两声,还拿毛茸茸的后爪踢它。

    后来,我们的獾子坐下,哭了起来。它抬起圆圆的泪眼看我们,一边呻吟,一边用粗糙的舌头舔受伤的鼻子。它仿佛恳求我们救它,然而我们一筹莫展,爱莫能助。

    一年以后,我又在这个湖的岸上,遇到鼻子留有伤疤的獾子。它坐在湖边,举起一只爪子,尽力想捉住振翅飞翔、发出薄铁皮一样声音的蜻蜓。我朝它挥挥手,但它气狠狠地对我嗤了一下鼻子,藏到越橘丛中去了。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它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呼 兰 河 传

萧  红

    冯歪嘴子把小孩搬到磨房南头那草棚子里去了。

    那小孩哭的声音很大,好像他并不是刚刚出生,好像他已经长大了的样子。

    那草房里吵得不得了,我想去看看。

    这回那女人坐起来了,身上披着被子,很长的大辫子垂在背后,面朝里,坐在一堆草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听门响,一回头。我看出来了,她就是我们同院住着的老王家的大姑娘,我们都叫她王大姐。

    这可奇怪,怎么就是她呢?她一回头几乎是把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就想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好赶快地告诉祖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大姐看是我,就先向我一笑,她有很大的脸孔,很尖的鼻子,每笑时,她的鼻梁上就皱了一堆的褶。今天她的笑法还是和从前的一样,鼻梁处堆满了皱褶。

    她是很能说能笑的人,她是很响亮的人,她和别人相见之下,她问别人:

    “你吃饭了吗?”

    那声音才大呢,好像房顶上落了喜鹊似的。

    她的父亲是赶车的,她牵着马到井上去饮水,她打起水来,比她父亲打得更快,三绕两绕就是一桶。别人看了都说:

    “这姑娘将来是个兴家立业好手!”

    她在我家后园里摘菜,摘完临走的时候,常常就折一朵马蛇菜花戴在头上。

    她那辫子梳得才光呢,红辫根,绿辫梢,干干净净,又加上一朵马蛇菜花戴在鬓角上,非常好看。她提着筐子前边走了,后边的人就都指指划划地说她的好处。

    老厨子说她大头子大眼睛长得怪好。

    有二伯说她膀大腰圆的带点福相。

    母亲说她:

    “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有儿子就娶她,这姑娘真响亮。”

    同院住的老周家三奶奶则说:

    “哟哟,这姑娘真是一棵大葵花,又高又大,你今年十几啦?”

    每逢一问,王大姐也总是说:

    “二十了。”

    “二十了,可得给说一个媒了。”再不然就是,“看谁家有这么大的福气,看吧。”

    隔院的杨家的老太太,扒着墙头一看见王大姐就说;

    “这姑娘的脸红得像一盆火似的。”

    现在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 , 不过她的脸有一点清瘦,颜色发白了许多。

    她怀里抱着小孩。我看一看她,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也不好意思了。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会,我看她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坑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糟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得房梁上去了,小炕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就睡着了。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好像小孩睡在喜鹊窝里了似的。

    等到了晚上在煤油灯的下边,我家全体的人都聚集了的时候,那才热闹呢!

    有二伯说:

    “好好的一个姑娘,自己看上一个磨房的磨倌,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老厨子说:

    “男子要长个粗壮,女子要长个秀气。没见过一个姑娘长得和一个抗大个的抗工似的。”

    有二伯也就接着说;

    “对呀!老爷像老爷,娘娘像娘娘,你没四月十八去逛过庙吗?那老爷庙上的老爷,威风八面,娘娘庙上的娘娘,温柔典雅。”

    这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给王大姑娘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她做日记的。

    做传的说,她从小就在外祖母家里养着,一天尽和男孩子在一块,没男没女。有一天她竞拿着烧火的又子把她的表弟给打伤了。又是一天她在河沟子里边采菱角,她自己采的少,她就把别人的菱角倒在她的筐里了,就说是她采的,说她强横得不得了……

    自从团圆媳妇死了,院子里似乎寂寞了很长的一个时期,现在虽然不能说十分热闹,但大家都总要尽力地鼓吹一番。于是吹风的,把眼的,跑线的,绝对的不辞辛苦,在飘着白白的大雪的夜里,也就戴着皮帽子,穿着大毡靴,站在冯歪嘴子的窗户外边,在那里守候着,为的是偷听一点什么消息。

    ……

    七月的晚霞,红得像火似的,奇奇怪怪的,老虎、大狮子、马头、狗群。一到了八月,那满天红洞洞的,那满天金黄的,满天绛紫的,满天朱砂色的云彩,一齐都没有了。八月的天空是静悄悄的,一丝不挂。白天就是黄金的太阳,夜里就是雪白的月亮。

    晚饭之后,乘凉的人没有了。院子里显得冷清寂寞了许多。

    鸡鸭都上架去了,猪也进了猪栏,狗也进了狗窝。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冯歪嘴子的女人死了。

(有删改)

【注释】《呼兰河传》写作于20世纪40年代。呼兰河是一个北方小城。小说中的“我”是个孩子。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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