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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费县第二中学2021届高三下学期2月阶段性检测历史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 世纪,欧洲大陆共发生了三次较大规模的牛瘟。相应地,英国也暴发了三次牛瘟,1745-1758 年的牛瘟影响的范围最广,英国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病例。关于这场牛瘟是如何以及何 时传到英国,具体的时间已不得而知。最广为接受的说法是,在 1745 年初,瘟疫从当地国家,即荷兰或比利时通过进口的牛皮或牛犊进入英国。在 18 世纪,英国本土的牛瘟全部都来自欧洲大陆。

材料二  1745年2月,首个牛瘟病例在埃塞克斯郡被发现。英国政府于1745年11月25日颁布首个针对埃塞克斯郡这一郡枢密令,提出了应对措施。后来,在议会的授权下,枢密院不断发布新的枢密令。1746年12月,英国政府应对牛瘟的政策框架基本成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应对牛瘟的人员框架,郡一级的治安法官,教区一级为警役等人,后者需要服从前者的领导;限制生牛的交易和转移,并建立许可证制度;对病牛进行及时宰杀和掩埋制度;为遵守政府规定处理病牛而遭受损失的农户建立补偿制度。此后,英国政府又陆续颁布多个枢密令,或对旧有规定做出改动,或制定新的措施,不断完善以上这个框架。尽管英国政府出台了众多措施来遏制牛瘟的传播,但效果并不理想。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任有权《英国牛瘟与政府干预(1745-1758)》

(1)、说明牛瘟在18世纪的欧洲不断流行的经济背景。
(2)、概括指出英国应对1745~1758年牛瘟的特点,并结合英国的制度特色分析其应对“效果并不理想”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地方自治开始向近代转变,治安法官取代郡长,逐渐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1688年),经历两次内战和共和国的实验,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世纪,治安法官按照地方习俗进行管理,完全不受议会法令的影响,地方自治发展到鼎盛时期。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l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国家立法机关主动控制地方自治主体的现象。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1894年制定颁布了《区、教区、乡议会法》,规定民选议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地方逐步仰仗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体制研究》

材料二:西方地方自治观念传入中国,始于道光年间,在内忧外患之下,1907年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序幕在江苏的“上江”(上元和江宁)两县拉开,自治局、调查局、调查官署局等自治机构先后成立)同年,清廷令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开始,清政府先后颁布《洛议局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等,从而形成了由城镇乡自治到府厅州县自治的等级地方自治架构。但地方自治未脱离“官治”,自治章程严格规定业务范围、活动规则;在相关政策的宣讲过程中,出现了民众误会、反对等现象。1909年,各省议员赴京请愿速开国会,遭到清廷坚决拒绝,矛盾很快激化,地方自治运动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

——编自丁旭光《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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