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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福州十八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母亲的祈求

       这个冬天的雪来得特别晚。当它扬着洁白的羽毛飞过这个寂寥小镇时,窗外街道上早已铺满了华丽的彩灯。

       吉姆斜靠在雾气腾腾的窗上,隐约听到外面嘈杂的声响。他好奇地问:“妈妈,外面一定很多人吧?他们都在玩儿什么呢?”

       每年圣诞节前后,吉姆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吉姆是个盲童,从始至终都不曾看到过这个美丽的世界。母亲从狭窄的厨房里探出头来,故作从容地说:“没玩什么,他们都在街上散步呢!”其实,她多想告诉孩子,外面不但挂起了彩灯,还站满了喜庆的圣诞老人。但她实在不忍心说出口。对于孩子来说,那是多么遥远的梦境。

       吉姆今年已经十三岁了。他不但从未尝试过奔跑,就连摸索着进厨房帮忙都不可能,他感觉自己真是一无是处。母亲抚摩着他的头发:“孩子,你知道吗?你最擅长的根本不是这些。而是唱歌!”

       “唱歌?”吉姆收住哭声,惊疑地问。他对母亲的赞许有些不解,因为学校的许多同学都说过他五音不全。

       “是的,唱歌。在你很小的时候,你就会唱圣诞节的颂歌了。每年圣诞节,只要你亮开嗓子,那些叔叔阿姨就会高兴得朝你口袋里扔硬币!”

       吉姆不说话,他在回想颂歌的歌词。母亲继续说道:“你不知道,这几年一直有人问我,为何不带吉姆出来唱歌了?我说,吉姆长大了,得看他的意愿。当然,今天也一样有人问我。如果你愿意的话,晚饭过后,咱们就可以一同出发。”

       “没问题!”吉姆一下从地上爬起来。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那么精神过。

       晚饭过后,他主动要求母亲帮他换上最漂亮的衣服。而后,手捧录音机兴高采烈地准备出门。临行前,母亲特意从床底取出了一块小黑板,得意洋洋地说:“今天晚上,我可得用它好好记下,咱们吉姆得了多少硬币。”

       敲第一扇门时,吉姆心里充满了恐惧。他一遍又一遍地把歌词默默温习。不一会儿,门内传来了中年男人的声音:“谁啊?”

       吉姆不敢说话。母亲镇定地喊:“吉姆!拥有全城最美音色的小伙儿!他特意前来为您奉上圣诞节的祝福!”

       中年男人开门了。吉姆迫不及待地唱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唱得实在糟糕,根本不在一个调儿上。但中年男人却极为细致地听着,舍得不打断一句。最后,还不忘朝他的口袋里扔上两枚沉甸甸的硬币。

       吉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他从口袋里掏出硬币,惊呼:“先生,您这是给我的吗?”中年男人笑了:“你认为不对吗?不过,对于这种天籁之音来说,它的确是挺少的。”

       吉姆不知该说些什么。大颗大颗的热泪像此时的雪花,洒满了他的衣襟。他继续跟随母亲前行,敲开了一扇又一扇卷着风雪的门。

       那是他人生里最为快乐的一天。没有任何一人打断他的歌声,也没有任何一人嘲笑他五音不全。他唱得很卖力,直到喉咙沙哑。当晚,他终于相信母亲的话,原来                                             

       估计,他这一生都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天夜里,他的母亲始终举着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的,不是他所得硬币的数目,而是一句简短的话:“我以一位母亲的身份恳求您听完这首歌,您的聆听和赞许,将是孩子继续活着的勇气!”(有删节)

(1)、请你用自己的语言简要概括文章的事件。

(2)、根据选文的行文思路,说说吉姆的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有些兴奋感到人生的快乐

(3)、文中叙述吉姆摔破盘子的情节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具体分析。

(4)、在吉姆和听众中,谁最让你感动?请仿照例句写出你的感言。

示例:母亲是伟大的。因为她的慈爱、无私、坚韧,用心托起起了孩子的明天。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百草园与三味书屋》,完成下列小题。

    A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一块像人样的。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比桑椹要好得远。……

    B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

    C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和塑雪罗汉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那一年是1936年。何满子六岁,剃个光葫芦头,天灵盖上留着个木梳背儿;一交立夏就光屁股,晒得两道眉毛只剩下淡淡的痕影,鼻梁子裂了皮,全身上下就像刚从烟囱里爬出来,连眼珠都比立夏之前乌黑。

    奶奶叫东隔壁的望日莲姑姑给何满子做了一条大红兜肚,兜肚上还用五彩细线绣了一大堆花草。人配衣裳马配鞍,何满子穿上这条花红兜肚,一定会在小伙伴们中间出人头地。可是,何满子一天也不穿。

    何满子整天在运河滩上野跑,头顶着毒热的阳光,身上再裹起兜肚,一不风凉,二又窝汗,穿不了一天,就得起大半身痱子。再有,全村跟他一般大的小姑娘,谁的兜肚也没有这么花儿草儿的鲜艳,他穿在身上,男不男,女不女,小姑娘们要用手指刮破脸蛋儿,臊得他得找个田鼠窝钻进去;小小子儿们也要敲起锣鼓似的叫他小丫头儿,管叫他一辈子抬不起头。

    何满子不穿花红兜肚,奶奶气得咬牙切齿地骂他,手握着擀面杖要梆他,还威吓要三天不给他饭吃。原来,这条兜肚大有讲究。何满子是个娇哥儿,奶奶老是怕阎王爷打发白无常把他勾走;听说阎王爷非常重男轻女,何满子穿上花红兜肚,男扮女妆,阎王爷老眼昏花的看不真切,也就起不了勾魂索命的恶念。

    ……

    一丈青大娘有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种地、撑船、打鱼都是行家。她还会扎针、拔罐子、接生、接骨、看红伤。这个小村大人小孩有个头疼脑热,都来找她妙手回春;全村三十岁以下的人,都是她那一双粗大的手给接来了人间。

    不过,别看一丈青大娘能镇八方,她可管不了何满子。何家世代单传,辈辈一棵苗,何满子的爷爷就是老生儿,他父亲也是在一丈青大娘将近四十岁时才落生的;偏是何满子不同凡响,是他母亲头一胎生下来的贵子。一丈青大娘一听见孙子呱呱坠地的啼声,喜泪如雨,又烧香又上供,又拜佛又许愿。洗三那天,亲手杀了一只羊和三只鸡,摆了个小宴;满月那天,更杀了一口猪和六只鸭,大宴乡亲。她又跑遍沿河几个村落,挨门挨尸乞讨零碎布头儿,给何满子缝了一件五光十色的百家衣;百日那天,给何满子穿上,抱出来见客,博得一片彩声。到一周岁生日,还打造了一个分量不小的包铜镀金长命锁,金光闪闪,差一点把何满子勒断了气。

    何满子是一丈青大娘的心尖子,肺叶子,眼珠子,命根子。这一来,一丈青大娘可就跟儿媳妇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相关问题。

冬眠的奥秘

张劲硕

       ①严寒的冬天,我们总是向往着在被窝里长眠一冬——能像狗熊和青蛙那样冬眠就好了。然而我们大都不知道:那些冬眠的动物们,掌握着我们人类尚不知晓的惊天奥秘。

       ②冬眠是动物应对恶劣环境的一种策略,科学上叫“蛰伏”。有人会问,冬天里睡得多、睡得久,不就是冬眠吗?它们还真不是一回事儿,只是二者的区别不太容易看出来。拿鱼来说,有几类鱼是会冬眠的,包括我们熟悉的鲤鱼、乌鳢,还有海里的鳗鲡。每当冬天来临,它们就把自己调到冬眠档:不吃、不喝、不游动。这看似与正常档的睡觉并无二致,但请注意它们的鳃!鱼类靠鳃呼吸,平时就算身体静止不动,鳃也会轻轻开合扇动。而进入冬眠的鱼,鳃也几乎不动,完全处于麻痹状态。除了呼吸,冬眠动物的体温、心跳等生命指征也都降到极低的水平,新陈代谢速率变得非常缓慢,与休克和死亡标准只差那么一点点——这就是冬眠与睡觉的本质区别。

       ③冬眠的意义在于,尽量减少身体内外的生命活动,将能量消耗降到最低,以挨过环境严酷的时间段。动物冬眠时,能把生命的时钟调得极慢。比如生活在北美洲的普通箱龟,冬眠时心脏5~10分钟才跳1次,实在让人惊叹。更夸张的是,它们几乎完全不呼吸,只靠皮肤吸入少许氧气!

       ④科学家还发现,冬眠不是“习惯养成”的问题,而是遗传基因决定的“天赋”。这种“天赋”还与寿命的长短有联系。一般来讲,哺乳动物的寿命与体型相关,体型小的新陈代谢快,寿命短;体型大的新陈代谢慢,寿命长。比如大象就活80年,兔子七八岁就算高寿。而蝙蝠打破了这个规律——冬眠的菊头蝠和同体型的、不冬眠的老鼠相比,前者可以活到30多岁,后者却只有3、4岁。如果在同一物种中比较,如蝙蝠或者棕熊,依然是冬眠的寿命要长很多。

       ⑤冬眠是当下的热门研究领域。如果人类能像动物们一样冬眠,收获的就绝不仅仅是睡大觉的幸福感,也许还能长生不老。虽然对蝙蝠和棕熊等冬眠动物的研究能确定冬眠基因与长寿有关。但这些动物毕竟与我们人类相差太远。不过,在2004年,有个轰动科学界的发现:居然有一种猴子能冬眠!而人类跟猴子同属灵长类动物,基因相似性很高。如果猴子能冬眠,这意味着我们人类也有可能做到。到那时,我们的寿命说不定可以达到800岁!

(选自《博物》总第146期,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养鸭

丰子恺

    ①经常住在家里的只有三个半人:我们老夫妇二人,一个男工和一个五岁的男孩。但畜生倒有八口:一狗,两猫,两鸽和两鸭。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两只鸭。

    ②这一对鸭不是原配,是一个寡妇和一个第二后夫。来由是这样的:一吟买了一对小鸭回来。小得很,两只可以并排站在手掌上。白天在水田游泳,晚上睡在一只小篮里,挂在粱上;为的是怕黄鼠狼拖去。、一天半夜,我听见室内有响动,是鸭子叫。、连忙起身,拿电筒一照,只见地上一只小雄鸭仰卧在血泊中。仔细一看,头颈已被咬断,连忙探望小篮子,小雌鸭幸而还在。全家人都起来,看看残生的小雌鸭,叹了好几口气。

    ③后来一吟又买了一只小雄鸭。这次我们戒备很严,一对续弦的小鸭,安全地长大起来,直到我们迁居新屋,小鸭长成一对中鸭了。新屋旁有篱笆围着,我们在篱笆内掘一个小塘。一对鸭子尽日在此仰观俯察,逡巡游泳,在我的岑寂的闲居生活上增添了一种生趣。不知不觉,它们已长成大鸭,全身雪白,两脚大黄。它们晚上睡在屋檐下一只箩子底下。箩子上压一块石板,也是为防黄鼠狼。谁知有一天破晓,我睡醒来,听见连新(男工)在叫喊。起来探问,才知道雄鸭又被拖去了。一道血迹从箩子边洒到篱笆的一个洞口,洞外也有点滴,迤逦向荒山而去。原来昨夜连新忘记在箩子上压石板,黄鼠狼就来启箩偷鸭了。以后的情景着实可怜。那雌鸭放出箩来,东寻西找,仰天长呜,“嘎嘎”之声,竟日不绝。其声慌张、焦躁,而似乎含有痛楚,使闻者大为不安。以前小雄鸭被害了,她照旧吃食游水,我曾经笑她“毕竟是禽兽”。但如今看来,毕竟是人的同类,也是含识的、有情的众生。

    ④雌鸭一连三四日“嘎嘎”地哀鸣,东张西望地寻觅。后来也就沉静了,但样子很异常,时时俯在地上叩头,同时“咯咯”地叫。邻人周婆婆来,看见了,说它是需要雄鸭。我们托周婆婆做媒,过几天,周婆婆果然提了一只雄鸭来,身材同它一样大小。雄鸭一到地上,立刻跟着雌鸭悠然而去,直到屋后篱角,花荫深处盘桓了。他们好像是旧相识的。

    ⑤这一对鸭就是我所喜欢的畜生。我喜欢他们,不仅为了上述的一段哀史,大半也是为了鸭这种动物的性行。许多人说,鸭步行的态度太难看。我以为不然,摇摇摆摆地走路,样子天真自然,另有一种“滑稽美”。狗走起路来皇皇如也,好像去赶公事;猫走起路来偷偷摸摸,好像去干暗杀,这才是真难看。但我之所以喜欢鸭子,主要是为了它们的廉耻。人去喂食的时候,鸭一定远远地避开。直到人去远了才慢慢地走近来吃。正在吃的时候,倘有人远远地走过来,一定立刻舍食而去,绝不留恋。虽然鸭子终吃了人们的饭,但其态度非常漂亮,绝不摇尾乞怜,绝不贪婪争食,颇有“不食嗟来”之志。比较之下,狗和猫实在可耻:狗之贪食,恐怕动物中无出其右了。喂食的时候,人还没到,狗已摇头摆尾地先到,而且把头向空盆里乱钻。所以倒下去的食物往往都倒在狗头上。猫是上桌子的畜生,其贪吃更可怕。不管是灶头上,柜子里,乘人不备,到处偷吃。甚至于人们吃饭的时候,会跳上人膝,从人的饭碗里抢东西吃。一旦抢到了美味的食物,若有人追打,便发出一种吼声,其声的凶狠,可以使人想象老虎或雷电。凡此种种丑态我们的鸭子全然没有。鸭子,即使人们忘了喂食,仍是摇摇摆摆地自得其乐。这不是最可爱的动物吗?

(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在街头摆摊卖诗的年轻人

花瓣白

①在现代在街头摆摊卖诗,能作为一份职业吗? 

②2020年,福建女孩隔花人辞掉了上海的高薪工作,跑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夜市做“地摊诗人”。只要有人上前跟她聊天,并付上19.9元,她就可以即兴定制一首诗。 

③这在近年火爆的地摊经济中显得很特别——诗歌是世俗生活的奢侈品,因为它缥缈难寻;但它同时又是廉价品,有时候隔花人一晚上都未必能赚到一顿外卖钱。 

④因为写诗,隔花人在各大社交平台拥有一大批粉丝,被打上了“创作博主”等标签。但在现实中,这个女孩又过着普通的生活,绝非一个传统认知里的文艺青年:她的卧室乱糟糟,一张摇摇晃晃的床感觉随时都要坍塌。她最爱背的一只麻布包也是随手缝的,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不要枯萎”。她是一个理科生,学的是法律下面的冷门分支:知识产权。

⑤“隔花人”这个名字也取得随意,是她某天看到一段《红楼梦》的脂批,上面把宝玉隔花观美人的一幕比作“隔花人远天涯近”。她觉得这很符合当时的心境,就截取了前三个字“隔花人”作为笔名。她也不怎么爱给人生做规划,包括到西双版纳摆摊卖诗,也是一瞬间的突发奇想。这是她第一次尝试出摊,出乎意料地吸引了很多路人。 

⑥有一对即将举行婚礼的情侣,前来分享了自己的爱情故事,隔花人听到他们的名字里一个有“雪”,一个有“清”,就写了一首《雪是清澈的》作为贺礼。

⑦因为诗歌,隔花人意外收获到许多陌生的善意。青年旅舍的老板听说她是摆摊卖诗的,就对她说:“你给我们写一首诗,我给你免半个月的房费。厨师也招呼她一起吃饭,不收她的钱,并像家人一样嘱咐她:“我们吃什么你就吃什么,不要点外卖。”

⑧于是在西双版纳的2个月里,隔花人卖出了近50首诗,在那个物欲极低的城市里足以活下去。

⑨一直以来,隔花人都觉得家人对她厚爱有加。像很多小时候有文学梦的人一样,隔花人初中时也有过给杂志社投稿的失败经历。有一次,她的稿件被退回到家里,碰巧被爷爷看见了。爷爷非但没有责怪她不好好学习,反而很开心地鼓励说:“写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母亲则常常是她的第一个读者。“如果说我现在算是有一点点才华,一定是妈妈给我的。”隔花人说。

⑩在现代教育中,重理轻文是常态,诗歌更鲜有立足之地。我们背诵诗、剖析诗,但从没学会运用,考卷上的作文题目下也常常标着“诗歌除外”。如果长大后要做一个诗人,好像更是一件羞于启齿之事。但隔花人觉得,诗歌没那么宏大和遥远,它也可以是接地气、说人话的。从西双版纳回北京后,隔花人一边工作,一边抽空做诗。

⑪隔花人甚至觉得看爸妈争吵也是诗意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相爱的人走到最后都是要吵架的,就得吆喝着对方才能听得见。这很真实,诗意不一定是美好的,诗意有非常多的情绪。”

⑫她也常常在一些旁人觉得很糟糕的时刻萌生灵感,比如她自己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在摔碎了一只心爱的杯子后写的《宿命》。

宿命

摔碎的杯子说:

碰上岛屿

我怀中的海就洒了

⑬隔花人觉得,如果说杯子的水是它的海,那地面就是一个岛。杯子碎了很不幸,但它的一生也许就只能碰见一次岛屿,只能拥有一次翻涌的海浪,所以它要把“海”留在岛屿上。

⑭这是杯子的宿命,也是隔花人的宿命:面对一切坏的事物,总是能找出最美好的那一面。

(选自《读者》2023.08,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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