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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四川省巴中市中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端午的鸭蛋(节选)

汪曾祺

       ①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记叙文阅读答案汪曾祺《端午的鸭蛋》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②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③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④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壳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1)、通读选文,用简洁的语音概括主要内容。

(2)、选文第①段中说“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为什么还摘录《食单》中“腌蛋”的内容

(3)、选文中第②段中写“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有何作用?

(4)、阅读选文,按要求回答问题。

①筷子头一扎下去,﹣﹣红油就冒出来了。(揣摩句中划线字“吱”,分析其表达效果。)

②从下列词语中任选一句进行品析,体会汪曾祺散文的语言特色。

Ⅰ.我走的地方不少,则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

Ⅱ.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

(5)、选文中第③段描写孩子们端午节把鸭蛋制成“鸭蛋烙子”这一细节,从中流露出作者怎样的感情?我们也有过类似的体验,请运用细节描写,把你如何精心挑选某心爱之物的过程分享给大家(60字以内,含标点)。

举一反三
                                                                                                                送花
          生活的真谛并不神秘,幸福的源泉大家也知道,只是常常忘了,于是这才有点奥妙。
          故事是由一个守墓人亲身经历和看到的。一连好几年,这位温和的小个子守墓人每星期都收到一个不相识的妇人的来信,信里附着钞票,要他每周给儿子的墓地放一束鲜花。后来有一天他们照面了。那天,一辆小车停在公墓大门口,司机匆匆来到守墓人的小屋,说:“夫人在门口车上,她病得走不动了,请你去一下。”
          一位上了年纪的孱弱的妇人坐在车上,表情有几分高贵,但眼神已哀伤得毫无光彩。她怀抱着一大束鲜花。
          “我就是亚当夫人,”她说,“这几年我每礼拜给你寄钱……”
          “买花。”守墓人应道。
          “对,给我儿子。”
         “我一次也没忘了放花,夫人。”
         “今天我亲自来,”亚当夫人温存地说,“因为医生说我活不了几个礼拜了。死了倒好,活着也没意思了。我只想再看一眼我儿子,亲手来放这些花。”
小个子守墓人眨巴着眼睛,没了主意,他苦笑了一下,决定再讲几句。
           “我说,夫人,这几年您总寄钱来,我总觉得可惜。”
           “可惜?”
           “鲜花搁在那儿,几天就干了。没人闻,没人看,太可惜了!”
            “你真的这么想?”
           “是的,夫人,您别见怪。我是想起来自己常跑医院、孤儿院,那儿的人可爱花了。他们爱看花,爱闻花。那儿都是活人。可这儿墓里哪个活着?”
            老妇人没有作答。她只是又小坐一会儿,默默祷告了一阵,没留话便走了。守墓人后悔自己一番话太直率,太欠考虑,这会使她受不了。
            可是几个月后,这些老妇人又忽然来访,把守墓人惊得目瞪口呆:她这回自己开车来。
           “我把花都送给那儿的人们了,”她友好地向守墓人微笑着,“你说得对,他们看到花可高兴了,这真叫我快活!我的病好转了,医生不明白怎么回事,可我自己明白,我觉得活着还有些用处!”
           不错,我发现了我们大家都懂得却又常常忘记的道理:活着就要对人有些用处。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直到16岁,他仍是懵懵懂懂地在学校混日子,打架斗殴抽烟逃学,十足的坏学生,连教师都有些怕他,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16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那年他喜欢上了班上一个女同学,他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她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竟然把他的情书贴到了学校的宣传栏里。虽然他的检讨书在宣传栏贴过不下20次,但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他感到一种刺心的痛。第二年,他就转学了,在后来的那两年的时间里,他像变了个人似的,拼命地学习,竟然考上了湖南大学。
②22岁,他大学毕业,顺顺利利地进了政府机关。每天一杯茶一张报地在机关混日子,他觉得这日子过得也不错。有一回,他到乡下去访亲。亲友竟然把一头狼像狗一样地养在家里看家护院,他惊问其故,亲友告之,这狼自幼就与狗一同驯养,久而久之,这狼连长相都有些像狗,更别提狼性了。他当时看着那狼,想想自己,顿时有些心惊。没多久,他就在别人的惋惜声中辞职了,去了深圳。
③他专找那些有名的外资公司去求职,而且他总能想方设法直接地向外方经理面送自荐信。搞得那些外方经理一个个莫名其妙的:“我们现在没有招聘需要啊!”他微笑着告诉对方:“总有一天你们会需要招聘的,真到那时,那么我就是第一个应聘的人。”还别说,他真的被其中一家公司录用了。那一年,他24岁。
④27岁,他因为成绩突出,被调到地处丹佛的美国总部。上班的第一天,他按国人的习惯请美国的新同事共进午餐,然而,就在他准备买单的时候,同事们却一个个不合情理地坚持自己买自己的单,他当时觉得很是尴尬,但同时也明白到了些什么,于是更加努力地工作。
⑤这是一个人的真实经历,他叫王其善,现在是位于美国丹佛市的全球第四大电脑公司的技术总监。
⑥他告诉我们:16岁时的经历让我明白,一个人要想被他人接受,并且被他人尊重,首先得自己尊重自己;22岁我开始明白,狼之所以失去狼性,是因为它没有学会自立;24岁我知道,要想求职成功,首先自己要自信;而27岁在美国上班的第一天,我知道了美国人为什么要实行AA制:因为每个人都不能指望别人会为自己的人生买单,要想获得成功,你就得自己努力,根本就不能指望别人,这就叫自强。自尊加自立加自信加自强就等于成功,这是成功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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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有次我把一堆水鸭蛋拿给一只麝香鸭代孵,小凫的羽毛一干,也是马上就逃走了,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们抓了回来。又一次我让农场里的一只胖大白鸭代孵,那些小家伙却高高兴兴地跟在她后面,好像她是它们真正的母亲似的。我猜想关键一定在母鸭的叫声上,因为从外表看来,不管是那只家养的白鸭还是麝香鸭,都和真正的水鸭长得大相径庭;不过白鸭的叫声却和水鸭一样——这是因为农场的家鸭原是由野鸭驯养而来的,在这段驯养的过程之中,野鸭羽毛的颜色和身体的形状都已大变,但是叫法却还保持原样。

       我因此得出一个颇为清晰的结论:如果我要小凫跟着我走,我得学母凫一样叫才行。“他在脖子上挂个铃铛,嘴里发出哞哞的叫声,小牛就以为他是母牛。”布什的诗句正是这种情况的最佳写照。

       于是我立刻着手去做这个实验。就在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天,我把一窝待孵的水鸭蛋放在人工孵卵器里。小凫一出壳,羽毛刚干,我就学着母水鸭的叫声,不停地唤着它们。果然,这一次这些小鸭子一点也不怕我,它们信任地望着我,挤成一堆,听任我用叫声把它们带走。我的猜想因此完全得到证实:新出世的雏凫只对母凫的叫声有本能的反应,却不知道母亲该像什么;只要会像母鸭一样叫唤,不管是只肥胖的北京鸭还是一个更胖的人,都成了它们的母亲。

       不过,这个代替物却不能太高。在实验开始时,我原和小鸭子一样匍匐在草中,后来我逐渐换成坐的姿势。可是,等我一旦站起来试着带它们走,它们就不动了;它们的小眼睛焦急地向四周探索,却不会朝上方看,没有多久,就像被弃的小鸭子一般,发出细细的尖叫,哭起来了。因此,为了要它们跟着我,我不得不蹲着走,这自然颇不舒服。尤其糟的是,做母亲的水鸭子得时刻不停地叫唤,只要有半分钟的时间忘了“呱格格格、呱格格格”地唱着,小凫的颈子就拉长了,和小孩子拉长了脸一样。要是这时我不继续叫喚,它们就要尖声地哭了。好像只要我不出声,它们就以为我死了,或者以为我不再爱它们了。这真是值得大哭特哭的理由呢!

——选自《动物笑谈》(劳伦兹)

      【链接一】我很少笑话动物,有时笑过,后来总是发现其实笑的是自己,或者也是因为动物的某一种滑稽样很像人才笑的。我们总是站在关猴子的笼子前面笑,但是当我们看见一只毛虫或蜗牛的时候,就不觉得那么可笑了。如果我们觉得公雁鹅追求雌鹅时的举动滑稽得不得了,那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恋爱时,也一样做过许多荒唐事啊。

       凡是有经验的观察者都不会随便取笑动物的奇形异相。我每次看到那些去逛动物园或水族馆的人,站在一只因为演化的关系而变得奇形怪状的动物面前大声嘲笑的时候,就觉得生气;我认为他们其实是在嘲弄一些神圣的东西——生命的来源,创造和造物者之谜。我一点也不觉得变色蜥蜴或是河豚、或是食蚁兽的样子有什么可笑的,每次看到它们,我心里就会升起一股惊奇的敬意。

——选自《所罗门王的指环》(劳伦兹)

      【链接二】人吃蝗虫需要有非常健壮的胃,而这样的胃并不是人人都有的。我只能说,蝗虫是老天爷赠给许许多多鸟类的食物。

其他许多动物,尤其是爬行动物都喜欢吃蝗虫。我曾多次看到小壁虎的小嘴叼着一只蝗虫的残骸。甚至鱼如果幸运能吃到蝗虫也会很高兴。蝗虫的跳跃是没有明确目的的。它盲目地跳就随便落在什么地方,如果落到水里,鱼就立刻把淹死者吃掉。

用不着进一步列举吃蝗虫的动物,我已经清楚地看到它的用途了,它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把植物变成佳肴给人享用。只有一点我还说不准,那就是直接吃虫。人是不是讨厌直接吃蝗虫呢?我曾经抓了一些肥大的蝗虫,裹上牛油和盐,简单地煎一煎,晚餐时大人小孩分着吃,它比亚里士多德吹嘘的蝉好吃多了,有点虾的味道,有点烤螃蟹的香味,我甚至可以说滋味鲜美,不过我根本不想再吃了。

——选自《昆虫记》(法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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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杮树

陈敏

    ①外爷家的院落前,长着一棵三人合抱粗的老柿树,高十丈余,树身硕大,傲立挺拔,遮住了一片天。没人知道它的年龄,据我外爷说,他记事起,它就那么高,那么大。

    ②我的童年在外婆家度过,老柿树是我儿时的伙伴,柿树叶子圆润油亮,层层叠叠,像一把巨大的油纸伞,遮住了半个院子。我们坐在树荫下编织草帽、剥土豆,躲在树后吓唬暮归的大人小孩。古树给我们带来无限快乐的同时,也带来过不少的麻烦,于是,我外爷总说它像一个淘气的孩子,让人既爱怜又烦恼。

    ③单说这爱吧,从夏到秋,柿树便舔欢着每一个行走在树下的人。仅那些从树上落下来的红艳艳的灰包蛋柿子就解了不少人的饥渴。

    ④老柿树从不歇枝,年年枝繁叶茂。秋季柿子成熟时,外爷就慷慨地唤来左邻右舍,让他们随便摘,随便拿。生活在大树周围的邻家都得了树的恩惠,门前房后挂着一串串红红的柿饼、柿皮、柿轱辘,而我外爷则在最后才收拾残局,将那些碰烂了的没人要的柿子统统压进一口大瓮,开始预备酿制春节的“年酒”。柿子酿出的酒浓郁、醇香,是逢年过节招待贵客的“家宴陈酿”。

    ⑤但它同时又是一棵烦恼树。老树除了招来各种鸟儿在上面筑巢外,也招来了猫头鹰。猫头鹰向来被视为“凶鸟”,只要它一叫,村里定有人驾鹤西归。这几乎很灵验,为此,我外爷经常在冬夜里,披衣下床,扛着竹竿出门,驱赶停留在树枝间叫声沉闷恐怖的猫头鹰。老柿树因此也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说谁在夜间从树下过,朝树根浇了一泡尿,结果闹了一夜肚子;谁将坠落在树下的鸟窝捡回家煨了炕,没过几天房子便着了火。更为不幸的是有一回,一个男孩上树摘柿子,惹怒了隐藏在枝叶间的一个马蜂窝,被蜂蜇得坠下了树,摔得不轻。他刁蛮的爹带着人马、锯子、刀斧恶狠狠赶来伐树。一村人都来看热闹,我外爷搂着树身说:要砍就把我也砍了吧!记忆中,那些大人因树吵吵嚷嚷了一个下午,我外爷外婆给那个小孩送了半年的饭。

    ⑥不过,也有不少美好的传说:情窦初开的男女碰巧在树下相遇,他们的爱情便能生根发芽,修成正果;花开时节,从树下经过的准妈妈被柿花击中了头,定会生出个漂亮的女娃娃,被落下的柿子击中,一定能生个男娃娃……

    ⑦这些传说让人们对老树更多了几分敬畏。

    ⑧树木不老,人易老,人亦变。家乡在外爷外婆去世后一夜巨变。村里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外出或打工或安家,只有为数不多的老人留了下来和古树一起见证着世间的沧桑。老树上的柿子也不再为人稀罕,一到秋天,成熟的柿子随着落叶铺满泥泞的小路,树下一片狼藉。

    ⑨外爷的家也换了主人。新主人是我的一个远房舅舅,他对老树还一无所知,一搬进去就扬言要砍掉遮住了院子阳光的老树。他给树列出了五大罪状,消息传到我耳朵,我的心犹如针锥。我在哀伤的同时又默默地在心里为树祈祷了一番。

    ⑩半年后,出差路过家门,忐忑地将头伸出车外,将目光落在老树的地方,心突突地跳,想偷偷看一眼那棵长在我心中的古树是否还尚在人间。

    ⑪大树依然昂首挺立在那里。我顿时乐坏了。哪路神仙保佑啊,我儿时的伙伴没有被砍。它还在。我像拥抱久别的亲人一样,冲出车门,奔向树,紧紧搂抱,隐约瞥见舅舅一步步向我走来。

    ⑫我用诺诺的声音询问老树没有被伐的原因,听到的却是舅舅做的一个梦。

    ⑬老树被砍伐的前一天晚上,舅舅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看见黑色的天空闪出一道光,顿时狂风大作,树干和树枝摇摇欲坠,仿佛在与风暴对话,他听不懂它们的对话。

    ⑭突然,一声巨响,古树倒向一边,强风吹来,异常剧烈,整幢房子摇摇欲坠。

    ⑮他在里面吓坏了。天哪,如果大树倒向他的房子,家毁人亡就在眼前。

    ⑯他赤身裸体奔出门,向大树喊:别倒下去,挺住,你会挺住的,你不会倒的。他伸出双臂将其抱住,设法将它立稳……树枝在风中摇摆,呜呜咽咽的,像在哭泣。突然,树干剧烈摇晃,脚下的大地在抖动。此时,梦醒了。

    ⑰以为是地震,舅舅从床上爬起,直奔窗户,推窗望去,外面风平浪静,老树依然安静地站立在晨光中,他的心才缓缓放了下来。

    ⑱舅舅说,他砍树的念头在梦醒之后就断了。

    ⑲说话间,一个小小的东西落下来,轻轻地掉在我肩头,凉凉的 , 带着一丝甜意。侧眼细看,是一朵柿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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