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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第一初级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大雪封不住希望的心

       ①有一年冬天,我和表弟徒步去离村几十里外的荒野中抓兔子。在白茫茫的雪野中走了许久,也不见那一行令我们欣喜的印迹。中午的时候,起了暴风雪,漫天的狂风,无边的大雪,甸子上的积雪被风吹得像波涛一样滚动,我和表弟躲在树下,满心的恐慌。

       ②过了近两个小时,风停了,雪也小了,我和表弟忙着往回赶。可走了好一会儿,发现周围仍是无边的雪原,雪虽然没有刚才下得大,可我们的足迹还是很快被湮灭。我们心里一惊,知道是迷了路。本来在冬天很少能在野外迷路,至少有来时的脚印能引领我们回家。可是现在,周围除了雪还是雪,没有路。那些站着的身影,是荒原上稀稀疏疏的树。

       ③每走到一棵树下,表弟便爬上树去向远处张望,可是这么大的暴风雪过后,很难见到村庄的影子,仿佛大地上的印迹都被大雪所埋没。就这样一路走着,心里焦急万分,如果不能找到村庄,到天黑下来,等着我们的就是黑暗与寒冷,无疑是死路一条。我们一边走一边纳闷,平时没觉得甸子这么大,怎么周围的村庄一个都看不见呢?我们本想朝着一个方向走,可是满天风雪,根本无从辨别方向,只好凭着感觉朝某个方向不停地走。

       ④当表弟再一次爬上一棵树时,他大声喊道:“哥,前边的雪地上有个黑点!”我们精神一振,奋力迈着疲惫的双腿向前方走去。有的地方雪极深,一脚踩下去能没掉整条腿,这让我们提心吊胆,怕掉进一些被雪填平的深坑里,这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速度。表弟一次次地上树,我们离着那个黑点也越来越近,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⑤终于走到了那个黑点所处的位置,却原来是一口极深的水井。表弟失望至极,我心里忽然一动,说:“既然这里有井,附近一定有村子!”表弟闻言又来了精神,飞快地爬上一棵最高的树,观望良久,忽然大喊:“哥,我看见那边有一缕缕的烟,可能是个村子!”我们立刻向那边出发。当时已是傍晚,表弟看到的烟定是村庄的炊烟。又走了近一个小时,一个村子真的出现在视野里。天已擦黑,那一刻,我们都躺到在雪地上,大口地喘着气,放下了心中的巨石。

       ⑥到了那个村子,我们在老乡家休息了一会儿,便抄近路回到了家,才几里路的距离。想起来真是后怕,如果没有那眼水井,我们也许真的会把命丢在无边的雪野之上。当然内心也很震惊,那么猛烈的暴风雪,竟然封不住一个小小的井口!

       ⑦许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想往事,心中忽然就多了一份感悟。如果把人心当成一眼水井,那么就算生命中的风雪再大,也无法锁住心里的热情。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能给迷路的人指引方向、带来希望!

                                                                                                                                                                                (选自《联谊报》,有改动)

(1)、结合全文,说说以“大雪封不住希望的心”为题的妙处。

(2)、根据提示填空。

情节:突遇暴雪→→发现黑点→→发现村庄

心理:→焦急万分→→失望之极→放下心来

(3)、结合语境,按要求品析语言。

表弟一次次地上树,我们离着那个黑点也越来越近,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分别说说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4)、第五段划线句子中的“真的”一词包含着丰富的心理活动,请以第一人称写出来。(40字以内)

(5)、文中的“水井”一词表意丰富,请说明。

(6)、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只要心中有希望,脚下不停步,就可能实现人生的目标。你有类似的感悟吗?请结合自身经历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13元“遗产”
       ①那一晚,女儿仅吃了小半碗饭,就放下筷子说:“妈,我有点不舒服,想躺一会,你吃完先走吧。碗筷等会我来收拾。”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等我收完夜市回来,看到碗筷和剩菜还在桌上摆着,才想到女儿可能出事了。
       ②我推开她的房门,看见她在床上躺着,满脸通红,我上去摸了摸她的额头,吓了一大跳,她的额头烫得像一团炭火。我说:“孩子,你发烧了,我们得去看医生。”但她却从我的怀中挣脱下来,说:“不用了,可能是感冒了,睡上一觉明天就会好的。妈,你去把碗洗了吧。”她的声音虚弱,但还是强睁着眼,冲我笑了笑。
       ③我知道她是在敷衍我,因为一去医院就意味着花钱,她怕。“不行,得赶紧去医院!”我果断地说,然后来到屋里开始找钱,尽可能地找。当我把所有能找到的钱连同刚从夜市上挣来的散币堆在床上清点时,危机感油然而生,我胡乱地将钱塞进口袋里,搀着女儿的手上了三轮车。
       ④三年前,丈夫身患绝症离我而去,我没有工作,只得在夜市里摆小摊。那一年女儿还不到13岁。也正是从那时开始,我发现她忽然长大了,开始真正懂得了什么是生活。
       ⑤我回头望了她一眼,看见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羊羔那样无助地趴在车斗里,眼睁睁地望着我。在女儿微弱的呻吟声中,我发疯似地蹬车,怕耽误了她。
       ⑥女儿终于躺在病床上,挂上了吊瓶,我松了一口气。医生说,眼下正流行病毒性脑炎,女儿的症状有些像,要待明天上班后做脊液检查才能确诊,今晚先做退烧观察处理。
       ⑦我的心又提了起来。夜深了,病房里就剩下我和女儿,女儿突然示意我靠近她,说:“妈,我感觉很难受,浑身都痛,和以往不一样。医生的话我听见了,我很有可能是脑炎,我怕是不行了……”
       ⑧“别瞎想,要等明天做了检查才能确诊。”
       ⑨“妈,你听我说,”女儿突然严肃起来,很认真地说,“你记住了,家里床头柜的下层,最里面靠右角那儿藏有一个布袋,里面装有一些钱,那是我攒下的,留给你的。”
       ⑩猛地一阵酸楚直冲我的鼻腔,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抓住了女儿的手,“孩子,你不会有事,有妈妈在,你肯定不会有事的!”。女儿怔了一会儿,慢慢地,她攥紧了我的手,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
       ⑪第二天上午,经过检查,确诊女儿得的是一般性肺炎。当我把这个结果告诉她时,女儿一下就搂紧了我的脖子,搂得很紧。我们都哭了。
       ⑫回家后,我打开了女儿的床头柜,那里果然有一个小布袋,里面是13元钱,全是角票。捧着那个小布包,我的眼泪又来了。
       ⑬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了,现在,女儿已经成了一名军医大学的学生。高考时,她的分数可以进北大清华,但她的第一志愿就是这所大学。用她的话说是不用交钱还管吃管穿,能免去母亲的负担。
       ⑭这些年来,我始终保存着女儿的那个布包,那是她郑重留给我的“遗产”,13元,我只想永久地将它珍藏。                   

                                                                                                                               (载《读者》,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比诺贝尔奖更重要的

白剑峰

    ①每年诺贝尔奖揭晓的时候,中国人总有几分落寞。很多人不由自主地追问:为什么获奖的都是西方科学家?中国人离诺贝尔奖有多远?中国人为什么拿不了诺贝尔奖?在中国人的心底,似乎隐藏着一种挥之不去的“诺贝尔情结”。

    ②客观地说,诺贝尔奖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的科学研究水平,但是,诺贝尔奖又是一个独特的标志,代表了一个国家科学家的素质。当我们回望历届诺贝尔奖获得者时,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他们的身上,除了有一种执着求真的科学精神外,更有一种关注人类命运的博大情怀。而这恰恰是比诺贝尔奖本身更重要的东西,也是容易被世人忽略的。

    ③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奖评选的唯一标准是成就的大小,也就是对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贡献。例如,200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了三位科学家,他们分别发现了导致艾滋病和宫颈癌的病毒。这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现,无疑为人类战胜重大疾病带来了曙光。2007年,美国科学家马里奥等三位科学家在基因治疗研究领域成果卓著,造福了无数肿瘤患者,因而也当之无愧地获此殊荣。

    ④历史似乎总是充满戏剧性,面对荣誉的桂冠,求者不得,得者不求。在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大多数人根本无意于得奖。这些人长期淡泊名利,甘于寂寞。在科学的禁区,他们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这种探索也可能意味着一生的徒劳和失败。而支撑着他们永不放弃的,就是造福人类的伟大梦想。这正如爱因斯坦在悼念居里夫人时曾说的:“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

    ⑤由此可见,诺贝尔奖与其说是一个光环,不如说是一种精神。对于中国科学界来说,最缺少的不是光环,而是“诺贝尔精神”。眼下,中国不乏才智过人的学者,但鲜有兼具科学精神与人文情怀的巨匠。一些人过分关注科研的“果实”,忽略了生长的过程;过分关注个人的小得失,忽略了社会的大利益。因而,他们常常是在利欲的驱使下从事科研活动,作风浮躁,急功近利。此种短期行为,注定只会催生“学术泡沫”,而无益于人类的长远进步。事实上,获得诺贝尔奖,绝非一朝一夕的“突围”,而是经年累月的苦守。真正的科学家,必须怀着造福人类的“大功利心”,只问是非,不计利害,耐得寂寞,不慕纷华。惟其如此,才能孕育出非凡的科学之果,最终被历史铭记。

    ⑥也许,科学家的重要性并不在于是否获奖,而在于是否为造福人类而献身。懂得了这一点,中国人就离诺贝尔奖近了一步。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落红

曾绍炉

    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上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的灼热,把它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它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得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地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的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既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 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 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地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细读的妙处

肖复兴

    ①读书从来有粗细快慢之分。

    ②读书细的功夫,是阅读的基本功之一。读书要细,这个“细”,说着容易,做起来很难。什么叫细?头发丝这样叫细?还是跟风一样看不见叫细?多读几遍就叫细吗?这么说,还是说不清读书要细的基本东西。不如举例说明。

    ③已故的老作家汪曾祺先生的短篇小说《鉴赏家》,或许能够从阅读的细这方面给予我们一些启发。

    ④小说讲述乡间一个名叫叶三的卖水果的水果贩子,跟城里一个叫季陶民的大画家交往的故事。这个大画家家里一年四季的时令水果,都是叶三给送,所以他和画家彼此非常熟悉。有一次叶三给画家送水果,看见画家正画着一幅画,画的是紫藤,开满一纸紫色的花。画家对叶三说:“我刚画完紫藤,你过来看看怎么样。”叶三看了这幅画,说:“画得好。”画家问:“怎么个好法呢?”

    ⑤这就要说明什么叫细了。我们特别爱说的词是:紫藤开得真是漂亮,开得真是好看,开得真是栩栩如生,开得真是五彩缤纷,开得真是如此灿烂,但是,这不叫好,更不叫细,这叫形容词,或者叫做陈词滥调。我们在最初阅读的时候,恰恰容易注意这些漂亮词语的堆砌,认为用的词儿越多,形容得才能够越生动。恰恰错了。我们还不如这叶三呢。叶三说:“您画的这幅紫藤里有风。”画家一愣,说:“你怎么看得出来我这紫藤里有风呢?”叶三跟画家说:“您画的紫藤花是乱的。”

    ⑥这就叫细。紫藤一树花是乱的,风在穿花而过。读书的时候,要格外注意这样的细微之处,这是作者日常生活的积累。作者在平常的日子里注意观察、捕捉到这样的细微之处,才有可能写得这样细。细,不是只靠灵感或者才华就可以写作出来的,而是日常生活在写作中自然的转换。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在文本阅读中读得仔细,会帮助我们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同样,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也会帮助我们在阅读中读得仔细。

    ⑦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幅画,是传统的题材,耗子上灯台。画完了以后,赶上叶三又送水果来,画家说:“你看看我这幅耗子上灯台怎么样。”叶三看完以后,说:“您画的这只耗子是小耗子。”画家说:“奇怪了,你何以分出来?说说原因。”叶三就说:“您看您这耗子上灯台,它的尾巴绕在灯台上好几圈,说明它顽皮,老耗子哪儿有这个劲头,能够爬到灯台上就不错了,早没有劲头绕了。”

    ⑧什么叫细?这就叫细。你看见耗子,我也看见耗子,你看见灯台,我也看见灯台了,但是,人家看见了耗子的尾巴在灯台上绕了好几圈,我没有看见,这就有了粗细之分。

    ⑨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整幅泼墨的墨荷,这是画家最拿手的。他在墨荷旁又画了几个莲蓬。叶三又送水果过来,画家问他画得怎么样。画家也跟小孩一样,等着表扬呢,因为叶三是他的知音呀,但是这次叶三没表扬,他对画家说:“您呀,这次画错了。”画家说:“我画了一辈子墨荷都是这么画的,还没有人说我错。你说我错,我错在哪儿?”叶三说:“我们农村有一句谚语:红花莲子白花藕,您画的这个是白荷,白莲花,还结着莲子,这就不对了,应该是开红花才对呀。”画家心下佩服,他想,叶三一年四季在田间地头与农作物打交道,人家的农业生活知识比自己来得真切!画家当即在画上抹了一笔胭脂红,白莲花变成红莲花。

    ⑩细,还在于生活的积累。没有生活知识的积累,只凭漂亮的词语是写不好文章的。叶三告诉了画家,缺乏生活知识,即使画得再细致入微,却可能是错误的,是南辕北辙的。知识是文章写作时的底气和依托。“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文字表面的细的背后,是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靠书本的学习,也靠生活的实践。

    ⑪细读,锻炼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文字背后的细微之处;也锻炼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在日常生活之中能够细腻而温柔。

(选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10月28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般人常常以为,对任何问题不求甚解都是不好的。其实也不尽然。我们虽然不必提倡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是,盲目地反对不求甚解的态度同样没有充分的理由。

    不求甚解这句话最早是陶渊明说的。他在《五柳先生传》这篇短文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人们往往只抓住他说的前一句话,而丢了他说的后一句话,因此,就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很不满意,这是何苦来呢?他说的前后两句话紧紧相连,交互阐明,意思非常清楚。这是古人读书的正确态度,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完全不应该对他滥加粗暴的不讲道理的非议。

    应该承认,好读书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很重要的。如果根本不读书或者不喜欢读书,那么,无论说什么求甚解或不求甚解就都毫无意义了。因为不读书就不了解什么知识,不喜欢读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一定要好读书,这才有起码的发言权。真正把书读进去了,越读越有兴趣,自然就会慢慢了解书中的道理。一下子想完全读懂所有的书,特别是完全读懂重要的经典著作,那除了狂妄自大的人以外,谁也不敢这样自信。而读书的要诀,全在于会意。对于这一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所以,他每每遇到真正会意的时候,就高兴得连饭都忘记吃了。

    这样说来,陶渊明主张读书要会意,而真正的会意又很不容易,所以只好说不求甚解了。可见这不求甚解四字的含义,有两层:一是表示虚心,目的在于劝诫学者不要骄傲自负,以为什么书一读就懂,实际上不一定真正体会得了书中的真意,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只是不求甚解为好;二是说明读书的方法,不要固执一点,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这两层意思都很重要,值得我们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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