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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浙江省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将军印

刘建超

    两军对峙。

    相距数里,看得见旌旗猎猎,听得见战马嘶鸣、鼓乐号角。

    将军以两万壮士对阵敌方十万大军。

    大帐外,两方叫阵的吼声排山倒海般雄壮;朔风劲吹,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帐内,残烛下,将军屏气凝神,专心致志伏案涂墨,仿佛近在咫尺的恶战与己无关。

    士兵来报——敌军距我五里路遥!

    士兵又报——敌军距我两里路遥!

    将军从容点完最后一笔,落下款,按上自己的玉印:“两军交战,总要有个见面礼。替我送与对方元帅。”

    黑脸卫士绝尘而去,直奔对方大营。

    元帅接过士兵呈上的“战书”,展开观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是一幅画。画面上是两匹鬃毛挺立、四蹄腾空、呼啸而至的骏马。那骏马露出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咄咄逼人的霸气。画面上墨迹已干,唯战马的双眼墨迹如珠、晶莹剔透,在烛光下熠熠发光,寒气逼人。大战之前,能心神不乱画出如此气势的骏马的将军绝非等闲之辈,此将军手下的壮士定是视死如归、以一当十的精卒骁将。元帅收起画,下令撤兵。...

    将军一画退十万敌兵,传为佳话。将军的画身价陡增,成为人们争相收藏的珍品。

    将军作画,总是在战前之时,在刀戟闪亮、战马嘶鸣中完成,画面永远是千姿百态的骏马。南征北战,转战千里,将军的画散留在大江南北。

    一日,搏杀阵中,将军被冷箭射中左眼,跌下马来。将军的黑脸卫士拼死厮杀,从刀口下救出将军,自己失去一条臂膀。将军抚着卫士空空的袖管,说:“你可以提出任何要求。”黑脸卫士说:“跟随将军征战十年,战役上千,只求将军伤愈后,能给我画一幅骏马图。”

    将军说:“我会送你一幅最好的。”

    将军伤愈,战事平息,将军解甲归田,过着乡野隐士的生活。没有了战火硝烟,将军再也画不出骏马了,索性封笔。

    数年后,将军旧疾复发,双目失明。

    将军的画作价格猛涨。而伪作也趁机泛滥,鱼目混珠。将军当年战场作画,大多都没有盖印。有得到将军画作的人,就登门请将军辨别真赝。将军虽然双目失明,却能凭双手摸出画的真伪。尤其是骏马的眼睛,将军只一搭手就能验出真假。真的,补盖上自己的一方玉印;假的,便付入灶膛。得将军印者乃真迹。一时间,能得一枚将军印成了收藏者梦寐以求的事。

    一日,一后生求见,拿出一幅骏马图请将军鉴别。病榻上的将军只搭手一摸,便递于身边仆人,仆人接过画就要往灶膛里放,后生急呼:“且慢,且慢。将军可知请求鉴画者是何方人士?”

    将军说:“何方人士与我鉴画真假有何关系?”

    后生说:“我父亲就是曾伴随将军征战的黑脸卫士。”

    将军身子一颤:“你父亲现在可好?”

    后生哭道:“我父现已重病在身,可他念念不忘将军。他说将军曾答应赠他一幅骏马图。我知道将军早已封笔多年,已不能再作画了。为了了却父亲的心愿,我只得购此赝品,只求将军能网开一面,盖上将军印,我也好回去告慰父亲。”

    将军长叹一声:“也罢,你三天后来取此画。”

    将军喝退家人,三日不食不寐,闭紧屋门。

    三日过后,后生上门,将军将一画轴递于后生,说:“一定要带给你父亲。”

    后生接过画轴,叩首拜谢,告别将军。走在集市上,后生好生纳闷,难道将军真的为父亲画了一幅骏马图不成?难道将军双目失明也能作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后生忍不住打开了画轴,他吃了一惊:还是自己拿去的那张画,画的上方被写了个大大的“赝”字,旁边还盖有一枚铜钱大的红印。书生顿觉眼前一黑,忍不住放声痛哭。

    一富商经过,见后生,问起缘故,看了后生手中之画,愿出50两白银购之。后生欣喜,接过白银忍不住问:“一幅赝品,先生何以出50两白银?”

    富商说道:“此画是赝品,但上面所题的‘赝’字确是将军真迹啊。看旁边这枚将军印,定是将军新刻无疑,而印上还有人体纹络,据我判断,这枚印是将军在自己的左手大拇指甲盖上镌刻而成,所用印油是将军指上之血。真赝相对,浑然一体,此画价值连城啊!”

    后生方才醒悟,急匆匆赶往将军家中。

    将军已气绝身亡。

(选自《课外阅读》,有删改)

(1)、说说第四段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文章情节波澜起伏,请用简洁的语言梳理故事情节。

(3)、文中“将军身子一颤”和“将军长叹一声”两个语句有何含意?请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写道:“将军已气绝身亡。”将军为何突然死亡?请联系全文,概括将军的性格。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幸会,妈妈

张春

    ①我妈年轻的时候是一名会计,在食品站工作。那个年代的屠夫看不起坐办公室的,男人看不起女人,双重歧视。我妈妈不服,就学会了杀猪。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穿着黑色的皮围裙,按倒一头猪,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后来我妈走到哪儿,那帮屠夫叔叔们就跟到哪儿。她的本职业务顶呱呱,现在已经60多岁,对数字依然非常敏感,心算精确到个位数。

    ②我们小时候爱吃手指,把手指甲都啃坏了。她就给我和哥哥在胸前吊了一粒甘草片。因为甘草片比手指头好吃,我们就不吃手指头了。我4岁的时候,看到其他小孩子在高楼外的屋檐上追跑嬉闹,也想跟上去。妈妈没有打我骂我,而是去买了一个大西瓜,带我们站到那个楼顶上,瞅着下面没人,把西瓜扔了下去,然后说:“你们看,摔下去就是这个样子!”

    ③还有一次,在家里看电视剧《哪吒闹海》,看到哪吒自杀的时候,我一边伤心地大哭,一边去上学。走出好远,后边远远传来妈妈的声音,她边喊边跑:“哪吒没有死——被他师父救活了——不要哭了!”她起码追了200米。

    ④我初中的时候第一次收到情书,非常忧心,试探地拿给妈妈看。妈妈仔细地看完,然后笑眯眯地叠起来还给我,说:“青春真好,还有人给你写这样的信。”我后来听说很多女孩子不再对妈妈说心事,就是从第一封类似的书信开始的,而我却松了一口气,好像今后没有什么事不能和妈妈说的了。

    ⑤但我们之间也不都是美好时光。青春叛逆期,我也跟她吵过,说:“等我长大了,还了你们的钱,我就再也不欠你们的了!”妈妈沉默良久,叹了口气,说:“我们大人有时也心情不好,你看看《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总是逗阿玛高兴,你就不能也哄哄我吗?”

    ⑥小时候上学,爸妈很少接送我,下雨也一样。家里的伞都是长柄的大黑伞,我个子矮,不喜欢带大黑伞,所以经常淋雨。过了十几年,我随便抱怨了一下这件事,妈妈后来几次说:“那时候我怎么就那么蠢,不知道给你买一把小伞呢?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你要原谅我们啊。”又一次回家,她给我买了一把最轻便的小花伞。那时我已经30岁了。

    ⑦后来爸爸病倒了,她去陪护,不眠不休的40天,她竟然还胖了些。她说虽然没有怎么睡觉,但爸爸吃剩的东西,她都搅一搅全部吃掉了。情绪上受不了的时候,自己跑到厕所里哭一场。爸爸还是走了。她规定自己每天只准痛哭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就要振作起来。她说:“要疯掉还不容易?可我疯了,我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⑧命运是猜不透的。爸爸去世仅一年,我刚上大学,却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等她走进我的宿舍,我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是她背着我,一家一家的医院去看。当时在北京看病太难了,每次排队要排四五个小时。我想,妈妈的心该被烧焦了吧?稍有闲暇,她就摸着我因为打了好多针而布满淤青的手,说:“不知道有没有哪个神仙,能把你的病摘下来放在我的身上?”在北京治疗了三个月,医生都说住院没有意义了。但妈妈心不死,她照样背着我,到处寻访偏方和疗法。稍有希望,就专程撵了去。最后,她竟然自己研究医书,自己开药试针。她甚至琢磨出一套按摩手法,能准确地摸索出我任何地方的疼痛,最后对症下药。半年后,我站起来了,居然回到北京继续上学。

    ⑨又是几年过去了,我们家一切都好起来了。今年3月,妈妈到厦门来看我,我们去海边散步。妈妈笑着说,她以前不是很会走路,现在腿脚不如以前了,反而领悟到一些道理,变得很会走路了。她说:“走路先要知道目的地,迈开步就要专心致志。途中不要突然变快,也不要突然变慢,要一脚一脚地走。这样,走多远,也不会累着。”

    ⑩我看到她平静地望着远方,脚步均匀地走着,全身显出协调而动人的姿态。我突然涌出一股热泪,一句一直想对她说却老是不知怎么说的话喷薄而出:“幸会,妈妈!”

(原载《青年文摘》,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如意楼和得意楼

汪曾祺

    ①竺家巷是一条不很长,也不宽的巷子,巷口就有两家茶馆。一家叫如意楼,一家叫得意楼。

    ②如意楼的生意很好。一大清早,小徒弟就把铺板卸了,把两口炉灶升起来,——一口烧开水,一口蒸包子,巷口就弥漫了带硫磺味道的煤烟。一个师傅剁馅。茶馆里剁馅都是在一个高齐人胸的粗大的木墩上剁。师傅站在一个方木块上,两手各执一把厚背的大刀,抡起胳膊,乒乒乓乓地剁。一个师傅就一张方桌边切干丝。另外三个师傅揉面。包子皮有没有咬劲,全在揉。他们都很紧张,很专注,很卖力气。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③如意楼的胡二老板有三十五六了。他是个矮胖子,生得五短,但是很精神。双眼皮,大眼睛,满面红光,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他是个很勤勉的人。每天早起,店门才开,他即到店。各处巡视,尝尝肉馅咸淡,切开揉好的面,看看蜂窝眼的大小。我们那里包包子的面不能发得太大,不像北方的包子,过于喧腾,得发得只起小孔,谓之“小酵面”。这样才筋道,而且不会把汤汁渗进包子皮。然后,切下一小块面,在烧红的火叉上烙一烙,闻闻面香,看兑碱兑得合适不合适。其实师傅们调馅兑碱都已很有经验,准保咸淡适中,酸碱合度,不会有差。但是胡老二还是每天要视验一下,方才放心。然后,就坐下来和师傅们一同擀皮子、刮馅儿、包包子、烧麦、蒸饺……茶馆的案子都是比较矮的,他一坐下,就好像短了半截。如意楼做点心的有三个人,连胡老二自己,四个。胡二老板坐在靠外的一张矮板凳上,为的是有熟客来时,好欠起屁股来打个招呼:“您来啦!您请楼上坐!”客人点点头,就一步一步登上了楼梯。

    ④胡老二在东街不算是财主,他自己总是很谦虚地说他的买卖本小利微,经不起风雨。他和开布店的、开药店的、开酱园的、开南货店的、开棉席店的……自然不能相比。他既是财东,又是要手艺的。他穿短衣时多,很少有穿了长衫,摇着扇子从街上走的时候。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手里很足实,这些年正走旺字。屋里有金银,外面有戥秤。他一天卖了多少笼包子,下多少本,看多少利,本街的人是算得出来的。“如意楼”这块招牌不大,但是很亮堂。招牌下面缀着一个红布条,迎风飘摆

    ⑤相形之下,对面的得意楼就显得颇为暗淡。如意楼高朋满座,得意楼茶客不多。上得意楼的多是上城完粮的小乡绅、住在五湖居客栈的外地人,本街的茶客少。有些是上了如意楼楼上一看,没有空座,才改主意上对面的。其实两家卖的东西差不多,但是大家都爱上如意楼,不爱上得意楼。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⑥得意楼的老板吴老二有四十多了,是个细高条儿,疏眉细眼。他自己不会做点心的手艺,整天只是坐在帐桌边写账,——其实茶馆是没有多少账好写的。见有人来,必起身为礼:“楼上请!”然后扬声吆喝:“上来×位!”这是招呼楼上的跑堂的。他倒是穿长衫的。账桌上放着一包哈德门香烟,不时点火抽一根,蹙着眉头想心事。

    ⑦得意楼年年亏本,混不下去了。吴老二只好改弦更张,另辟蹊径。他把原来做包点的师傅辞了,请了一个厨子,茶馆改酒馆。旧店新开,不换招牌,还叫做得意楼。开张三天,半卖半送。鸡鸭鱼肉,煎炒烹炸,面饭两便,气象一新。同街店铺送了大红对子,道喜兼来尝新的络绎不绝,颇为热闹。过了不到二十天,就又冷落下来了。门前的桌案上摆了几盘煎熟了的鱼,看样子都不怎么新鲜。灶上的铁钩上挂了两只鸡,颜色灰白。纱厨里的猪肝、腰子,全都瘪塌塌地摊在盘子里。吴老二脱去了长衫,穿了短袄,系了一条白布围裙,从老板降格成了跑堂的了。他肩上搭了一条抹布,围裙的腰里别了一把筷子。——这不知是一种什么规矩,酒馆的跑堂的要把筷子别在腰里。这种规矩,别处似少见。他脚上有脚垫,又是“跺趾”——脚趾头摞着,走路不利索。他就这样一拐一拧地招呼座客。面色黄白,两眼无神,好像害了一种什么不易治疗的慢性病。

    ⑧得意楼酒馆看来又要开不下去。一街的人都预言,用不了多久,就会关张的。

    ⑨吴老二蹙着眉头想:我怎么就这么不走运呢?

    ⑩他不知道,他的买卖开不好,原因就是他的精神萎靡。他老是这么拖拖沓沓,没精打采,吃茶吃饭的顾客,一看见他的呆滞的目光,就倒了胃口了。

    ⑪一个人要兴旺发达,得有那么一点精气神。

(选自《汪曾褀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血色苍茫的黄昏

凌鼎年

    残阳如血,田野苍茫。

    闷热复闷热,晚风不知道藏匿在何处,树梢儿蔫蔫的,连聒噪不已的鸣蝉也无力吟唱,偶尔只能听见城外一两声凄凄厉厉的鸦叫。

    是年,清顺治二年闰六月,清兵围城已逾三日,围而不攻,蓄势以待。假如到太阳落山,娄城还不开城门迎降,那么攻城不可避免,一场血战就在眼前。

    清兵最后通牒的最后一行字“若攻城而入,无论老幼,格杀勿论”像一把剑悬挂在了娄城百姓头上。

    此时,衙门内外已乱成一锅粥,两派意见相持,互不相让。

    抗清派慷慨激昂:身为大明人,死为大明鬼。堂堂大明子民岂能屈膝事蛮夷,士可杀而不可辱,大丈夫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拼!拼也要拼他个玉石俱焚,鱼死网破。死也不做亡国奴!

    ——呼应者个个视死如归,将生命置之度外。

    降清派则苦口婆心晓以利害:史可法乃一代将帅之才,率精兵精甲尚抗不住锋芒正盛的清兵,娄城一弹丸小城,请问凭何拒敌于城门之外?扬州十日,尸横街头,血流成河,其状之惨,无以复加,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务请三思而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何苦呢!尔等以一死博个慷慨多奇节,清史留名,娄城百姓呢?千万不能犹豫了……

    ——那声音带着哭腔。

    天平的一头是名节,一头是万余人的性命,孰重孰轻,决策者反复掂量,仍难以决断。

    时间已越来越紧迫,此时人们的眼光一齐集中在了尤竹庄身上,竹庄是有名的大诗人,又曾为朝廷命官。在娄城自然是德高望重的前辈,他的话不说一言九鼎,至少举足轻重。

    竹庄已经这样默坐不睡三天三夜。这会,他微闭着眼,沉吟不语,但心细的人可观察到他面部肌肉在微微颤抖。

    终于,他睁开眼,缓缓说道:“弘光帝巳被清兵所执,明王朝雪上加霜。我辈曾深受皇恩,本当为皇上歌哭,为皇上尽忠,然尽忠易,保民难。清廷已下剃发令,违者杀无赦。环顾江南各州,或降或抗。降者历史罪人,将万劫不复。然百姓可免杀戮;抗者令人肃然起敬,完节完名,不枉一死,然百姓因此生灵涂炭。唉,难呵,看来鱼和熊掌无法得兼。为求名节,置满城百姓生命于不顾,我于心何忍……

    “还有一柱香时辰,清兵要攻城了!”

    ——有兵士急急来报。

    “娄城不能重蹈扬州之覆辙,开城门!—— 一切罪孽,一干全由我来承担!”竹庄言罢,泪如雨下。

    当盛夏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即将隐去之际,竹庄痛苦万分地开城门以降。他细碎的脚步触摸着小径的石子,背向斜阳,看着自己被拖得漫长而扭曲的影子,一步步的离开,离开血红色的夕阳,向着阴影更深处涉去,毫不迟疑,绝不回头。

    翌日,清将来找竹庄商议安民之计,不料竹庄已自缢于其宅第。他留下遗嘱云:“吾晚节不保,唯以死谢天下,无颜见列祖列宗,毋忘以白布覆吾脸,吾不配以明服陪葬,也不愿以清服下敛,可就于僧服,葬吾于娄江之侧,墓前一圆石,题诗人尤竹庄之墓即可,勿作祠堂,切切此记!”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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