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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山西省太原市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我国,“法治”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乐记》中,“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在我国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将法律视为实现特定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而没有将其视为社会治理的目标。近代以来,尤其是自“五四”运动以来,“民主”和“科学”作为社会理想和目标,已具有广泛的共识。但“五四”时期并没有深刻认识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因为救亡图存、自立自强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民主指向自立,科学指向自强,“民主”和“科学”自然就被作为最重要的价值,而法治更多被看作是国家独立和强大之后,才应该思考和追求的目标。“五四”没有把法治作为口号,主要是因为人们并没有认识到法治的独立价值,而是将其作为实现民主、自由、平等、富强等目标的手段和工具。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无论是成文法的颁布,还是法律的执行以及法律的适用等方方面面,但整个过程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在“文革”时期,法治基础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党工作的重心,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此为中心,深刻检讨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作为当时及后来很长时期内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正式采用“法治”的表述,这也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理念、领导方式上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99 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将依法治国确立为一项宪法的的基本原则,通过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予以保障。这种观念上的改变意味着“法治国家”建设不再是一种方式和手段,其本身就是国家建设的目标。

    从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变化本身表明,我们党对民主法制建设认识正在逐步深化。西汉时期的《淮南子》一书曾对小康社会进行了描述,“百官正而无私,上下调而无尤;法令明而不暗,辅佐公而不阿;田者不侵畔,渔者不争限;道不拾遗,市不豫贾”。可见,小康社会实际上包含了社会稳定、国富民强、百业兴旺、政通人和、秩序井然的内涵。即使仅从经济层面理解小康社会,将其视为一种社会经济维度上的现代化,那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面”二字,则显然已经超越了经济维度。我们说法治是目的,是因为法治内在包含社会文化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等各类有利于增进人民幸福和福祉的目标。也就是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指物质上的丰富、经济上的富裕,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而且还包含了个人生活在自由、平等、安全的法治环境中,社会治理井然有序、社会环境安定和睦、权利自由受到保障、社会正义充分实现等内涵,这些目标也是法治的目标。

(摘编自王利明《法治具有目的性》)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远至儒家、法家思想文化,近至“五四”运动开展,法律普遍都被视为实现某种目标的手段和工具。 B、“五四”运动时人们之所以没有把法治作为明确的主张,是因为当时人们没有认识到法治的独立价值。 C、新中国法制建设虽不是一帆风顺。但在成文法的颁布、法律的执行等方面还是取得了较大成果。 D、从党的十四大到十八大的执政目标表述变化来看,我们党对民主法治建设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化。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因为法治更多的被看作是国家独立强大后才应该思考和追求的目标,所以“五四”时期法治未被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 B、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心转移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而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C、在我党的执政历史中,法制建设是曲折的,在文革时期破坏极为严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在党的十五大时明确提出的。 D、西汉时期《淮南子》想象的小康社会包括百官公正无私,上下协调而无过失;法令明确可行,奉公执法而不需迎合别人等。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我国,对法治的追求历史悠久,从“法治”一词最早出现在儒家经典《礼记·乐记》中,就可以看出儒家对法治是非常重视的。 B、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相比,已经超越了经济层面,其对法治目标的追求与宪法建设法治国家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 C、央视新年问题“你幸福吗”虽然引得一些人的吐槽,但这也能从一个方面体现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内函目标。 D、我党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并非空穴来风,也是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的,应该说,把法治建设放到国家建设的目标中是认识成熟的表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

冯友兰

    人们开始读中国哲学著作时,第一个印象也许是,这些言论和文章都很简短,没有联系。打开《论语》,你会看到每章只有寥寥数语,而且上下章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打开《老子》,你会看到全书只约有五千字,不长于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可是从中却能见到老子哲学的全体。习惯于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的学生,要了解这些中国哲学到底在说什么,简直感到茫然。他会倾向于认为,这些思想本身就是没有内部联系吧。如果当真如此,那还有什么中国哲学。因为没有联系的思想是不值得名为哲学的。

    可以这么说: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没有表面上的联系,是由于这些言论、文章都不是正式的哲学著作。照中国的传统,研究哲学不是一种职业。每个人都要学哲学,正像西方人都要进教堂。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所以过去没有职业哲学家,非职业哲学家也就不必有正式的哲学著作。在中国,没有正式的哲学著作的哲学家,比有正式的哲学著作的哲学家多得多。若想研究这些人的哲学,只有看他们的语录或写给学生、朋友的信。这些信写于他一生的各个时期,语录也不只是一人所记,所以它们不相联系,甚至互相矛盾,这是可以预料的。

    以上所说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哲学家的言论、文章没有联系,还不能解释它们为什么简短。有些哲学著作,像孟子的和荀子的,还是有系统的推理和论证。但是与西方哲学著作相比,它们还是不够明晰。这是由于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老子》全书都是名言隽语,《庄子》各篇大都充满比喻例证。这是很明显的。但是,甚至在上面提到的孟子、荀子著作,与西方哲学著作相比,还是有过多的名言隽语、比喻例证。名言隽语一定很简短,比喻例证一定无联系。

    因而名言隽语、比喻例证就不够明晰。它们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前者从后者得到补偿。当然,明晰与暗示是不可得兼的。一种表达,越是明晰,就越少暗示;正如一种表达,越是散文化,就越少诗意。正因为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

    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拿诗来说,诗人想要传达的往往不是诗中直接说了的,而是诗中没有说的。照中国的传统,好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以聪明的读者能读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中国艺术这样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

    中国艺术的理想,不是没有它的哲学背景的。《庄子》说:“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道家认为,道不可道,只可暗示。言透露道,是靠言的暗示,不是靠言的固定的外延和内涵。言一旦达到了目的,就该忘掉。诗的文字和音韵是如此,画的线条和颜色也是如此。

    《论语》《老子》中简短的言论,都不单纯是一些结论,而推出这些结论的前提都给丢掉了。它们都是富于暗示的名言隽语。暗示才耐人寻味。你可以把你从《老子》中发现的思想全部收集起来,写成一部新书。不管写得多么好,它也不过是一部新书。它可以与《老子》原书对照着读,也可以对人们理解原书大有帮助,但是它永远不能取代原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传统美学所讲的“意象说”主张“美在意象”:美在“象”外之“意”,言外之情。任何一件美的文艺作品,其本身或为声色,或为言词,都是有“象”的(“在场的东西”)。能体悟到“象外之意”“词外之情”,就是一种美感。此种美不是低层次的感性美,而是深层次的意境美、精神美。

    “意象说”突破了美在声色之类的局限性,深刻地揭示了美之为美的本质内涵,不仅值得中国美学继承和弘扬,而且也值得世界美学借鉴。

    但为什么要深入到象外,才能达到此种美的境界呢?“意象说”没有做论证。我根据“万有相通”的哲学本体论认为,原因就在于,任何一件美的作品,都是作者凝聚了作品背后无尽的联系之网的结晶。这背后无尽的联系之网,说得通俗具体一点,就是指形成作品本身的背后的人、事物和社会历史背景等。我们对一件作品的欣赏,不过是把凝聚在作品这一点“在场的东西”中无尽的内涵(“不在场的东西”)展现在想象中,点点滴滴地加以玩味;不过是回归到形成作品的母源,从母源中,我们对作品获得了一种“原来如此”的醒悟,从而产生了一种满足感。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美的愉悦”“美的享受”。这种愉悦和享受不是感官的娱乐或感性的满足,而是精神上的满足,思想上的满足。

    杜甫的诗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为什么能引起美感?“山河在”是一点在场的东西,但形成此“在”之背后的东西,则是什么都“不在”。正是这什么都“不在”构成这“在”的内涵(此即司马光的解读:“山河在,明无余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我们欣赏这诗句时,就回归到这“在”的母源——什么都“不在”,自然倍感凄凉。但这里的凄凉绝非现实生活中的凄凉可以比拟,它是审美意义下的凄凉,它超越了现实生活中凄凉的现实性,给欣赏者引发了一种对“在”的内涵的醒悟,这种醒悟就是审美的愉悦感,给人以“美的享受”。梵·高的画《农鞋》,为什么能引起人的美感?海德格尔做了生动的说明:是农鞋这点“在场的东西”引发观赏者回归到了其背后一系列“不在场的东西.’_一农夫为了面包而日日夜夜地在崎岖的道路上奔波,一年四季风风雨雨对农夫的摧残,以至社会的贫穷、落后、不公,等等,这些都是构成农鞋上几个破洞的母源。观赏者正是从这一回归中获得了某种醒悟,从而也得到一种精神上、思想上的满足。我们经常爱用“玩味无穷”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我们对一件优秀作品的欣赏。“玩味”之所以能达到“无穷”的地步,其根源就在于隐藏在作品背后“不在场的东西”是“无穷的”。

    中国传统文化重含蓄之美,其实就是把作者的情或意隐藏在作品的表面形象或言词背后,让鉴赏者自己去领会、体悟,从而获得一种醒悟的满足感。

(摘编自张世英《美是“玩味无穷”的精神愉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儒释道互补与心态和合

    ①对于和合文化,可以从多角度来解读。有人从中读出一种文化战略,有人从中读出一种社会理想,都讲出了一番道理。我想把和合文化解读为一种健全的心态,在我看来,“和合”一词中的“合”,应该是指人的多种精神诉求的集合,道理很简单,只有在具备两个以上要素的情况下,才能谈得上“合”;倘若只是单一要素,根本就谈不上“合”了。多种要素凑在一起,有可能发生冲突,也未必就一定发生冲突。即便发生冲突,也未尝不可以化解,成功地化解冲突,便进入了“和”的状态;所谓“和”,应该是指多样性的统一,是指冲突的化解。显而易见,这种意义上的“和”,有别于“同”,故而孔子力主“和而不同”。要想把人的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统一起来、协调起来,进入“和”的心态,绝非易事,仅靠一种学说,显然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须综合运用多种学说。在传统文化资源中,对于和合心态的养成,儒释道三家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三教分别满足中国人精神生活中某方面的需要,帮助人们养成和合的心态。

    ②儒家的精神趣旨,可以概括成三个字,那就是“拿得起”;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有为”;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张”。儒家主张立德、立功、立言,主张干事,主张积极有为。道家的精神趣旨是“想得开”;用两个字来说,叫做“无为”;用一个字来说,叫做“弛”。道家的趣旨与儒家似乎相反,实际上互为补充。学会紧张,是一门学问;学会放松,同样也是一门学问:对于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佛教精神趣旨是“放得下”,用一个字来说,那就是“空”;用佛教的术语说,“放得下”就是看破红尘,把精神追求的目标定位在彼岸的极乐世界。

    ③儒道两家是中国固有的学问,主要是讲人生哲学。儒家告诉人如何堂堂正正地度过一生,道家则告诉人如何轻轻松松地度过一生,至于人死后怎样,两家都不怎么在意。佛教是从印度引入的学问,主要是讲人死哲学。佛教为人设计了“终极关怀”之所,标示出超越的精神取向,告诉人如何干干净净地辞别尘世。人死哲学与人生哲学似乎相反,惟其如此,才构成互补关系:倘若悟不透死,焉能悟透生?综合运用儒释道三家学问,连生死大关都能看破,还不算是心态和合吗?儒道互补,讲出“张弛和合学”;儒释道互补,进一步讲出“生死和合学”:三教共同培育和合心态.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所谓“杂文学”是相对于纯文学而言的。我们所说的纯文学,指非功利、重抒情的美文;混美文与非美文为一体的,我们称为杂文学观念。我国早期文学与非文学是不分的。魏晋之后,文学逐渐独立成科,但美文与非美文也还没有分开。南朝宋文帝立“儒学”“玄学”“史学”和“文学”四学,其中的文学依然指文章之学,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不同。齐梁之际,有“文”“笔”问题的讨论,各人看法不同,但一种要把美文与非美文区别开来的意向却清晰可见,这主要反映在萧绎的《金楼子·立言篇》里,他把是否有浓烈的感情和声律、词采之美作为区别分文笔的标准,萧统编《文选》亦将非抒情又乏文采的史传、诸子排除在外。这是一种新的文学观念,就文学自身的演进而言,这一观念更重视文学的物质,意在把“文学”从杂的境地纯化出来。

    到了唐代,这一观念仍有相当影响,如初唐人编写的《梁书》《陈书》《周书》《北齐书》等,在提到“文”“笔”时都分得很清楚。盛唐以后,这种观念逐渐消退,随着文体文风改革呼声的增高,文笔之分又为文笔未分之前的“文章”概念所取代。自陈子昂说“文章道弊五百年”之后,用“文章”包括一切文体的用法便成了古文家的习惯。在李阳冰、贾至、任华、独孤及、梁肃、柳冕等人笔下,“文章”一词频频出现,从而泯灭了魏、晋以来日趋扩大化了的不同文体间的差别。表面看来,以“文章”取代“文笔”,只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化,但在这一现象的底层,却反映了唐人文学观念的重大变革,亦即杂文学观念的复归。这种似旧实新的观念,将南朝人想从“文”中排除出去的大量应用文体重又收罗进来,施以新的写法,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古文的地位。

    韩愈、柳宗元在文坛的崛起及其倡导的文体文风改革,除了现实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外,正与这种杂文学观念的影响紧密相关。他们大量使用“古文”“文章”之类词语,将经、史、子乃至碑、铭、杂说等一切有韵无韵之文统统包罗在内,并在理论上予以倡导,在写作实践中赋予这些应用文体以文学的物质。“二公者,实乃站于纯文学之立场,求取融化后起诗赋纯文学之情趣风神以纳于短篇散文之中,而使短篇散文亦得侵入纯文学之间域而确占一席之地”(钱穆《杂论唐代古文运动》)。杂文学事实上已起了某些变化。

    从杂文学始,到“文”“笔”之分的讨论,最后以“文章”合一终,散文的发展似乎在绕了一个大圆圈后又回到了它的原点。这一现象,就文学自身的演进来说,无疑是一种倒退;但就杂文学观念在特定的时期重建的意义而言,则是一种进步。因为这一观念蕴含着以复古为新变的充实内容,给予当时和此后的散文发展以深远影响。

(选自《唐代散文概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金庸武侠小说是一个独特的文学存在

龙其林

日前,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因病不幸逝世,引发社会各界集体缅怀。金庸作为新武侠小说一代宗师,引发了中国文学研究界的强烈关注与重新评价,拥护者认为金庸的武侠小说超越了时代、民族、地区、性别的限制,成为中国文学一个独特的文学存在;批判者则认为他的小说缺乏现代感,是农耕文明时代审美趣味的体现。

    金庸武侠小说受众广泛、影响力深远,其文学价值与文学史地位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认可。但是对于这位早已被写入文学史的当代作家,质疑与批评的声音始终不曾消失。在批评者看来金庸的武侠小说乃典型的通俗文学,是市场经济大潮兴起的产物。这种观念看似冠冕堂皇,实则经不起推敲。通俗文学作为中国文学的一支,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中国古代的四大经典名著除《红楼梦》外,其他几部小说都是当时的通俗小说,但这并不构成对于一些通俗小说经典性的否定。以是否属于通俗小说来评判金庸武侠小说,无异于缘木求鱼。

    至于批评金庸的小说具有农耕文明时代的审美趣味,因而认为其作品的精神价值、故事缺乏现代性则更是令人莫名惊诧。作为独立的审美个体,作家基于自身审美趣味,思想立场创作出具有特色的文学作品本是应有的创作自由。倘若依据作家审美趣味趋于传统,崇尚农耕文明,以判断作家思想守旧、观念落后、对于现代文明隔膜,显然是一厢情愿的揣测。且不说作家有选择自己独特创作题材与审美偏好的自由,即便是表现传统农耕文明趣味的作品,也丝毫不影响其作品的优秀。若简单地以作品是否具有农耕文明趣味作为臧否标准,则沈从文、汪曾祺、陈忠实、刘亮程、张联等作家都将被剔除出优秀作家之列。

    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对于同时代人往往评价谨慎。盖棺定论的思维习惯,使得中国文学研究界在评价在世的、同时代的作家时不免较为保守,甚至极为苛刻。金庸武侠小说虽然经过数十年的历史检验,“金学”也日趋兴盛,但这并不妨碍同代学者的批评与苛求。而更值得反思的,或许还在于一些学者对中国文学现代性的一味追求。他们以激进的姿态否定传统文化,在文学现代性的憧憬中排斥古典文学,于是具有章回体小说结构、传统趣味、驳杂文化的金庸武侠小说长期摒弃在经典作家之外。

    金庸的去世,让中国社会认识到其武侠小说所产生的广泛影响力,也使中国文学研究界越来越意识到以往对于通俗文学简单评价的缺陷,金庸的武侠小说在全球华人地区甚至英语世界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中国国家形象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符号之一。金庸是传统文化的坚守者,他通过武侠小说为读者们奉献了一批富于文化内涵、充满奇异想象和民族大义的优秀作品,赋予了中国当代文学以新的语言魅力和文化自信。

(来源于2018年11月5日《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戏曲是综合型的表演艺术,通过歌唱、念白、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手段来表现人生内容,它把单纯的时间性艺术如诗歌,音乐,与单纯的空间性艺术如绘画、雕塑,以及初级综合性艺术如歌舞、表演等,通过演员的演出而有机统在一起,形成自己复杂的艺术综合体。这些原本独立的艺术手段在进入戏曲的综合体之后,都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根据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统一于舞台,而不再是其本身。

    戏由对于音乐和诗的倚重是突出的,它把诗的节奏和音乐的旋律化为自身的韵律,使之成为统领戏剧的魂灵,同时通过舞蹈化的舞台动作未呈现它,其中的曲词由诗歌的直抒胸臆改为代言体,抒发内心情感的主体由作者改换成剧中人,于是曲词抒怀就受到剧中人物的身份、修养、心理和环境的限定,不能由作者随心所欲,音乐则随着人物心情和命运的变化而发生旋律改换,不再遵从自在韵律。舞蹈的作用被放大,人物动作都被纳入了非生活化的舞蹈动作,因与生活动作产生距离而体现出美感。至于戏曲的化妆美、服饰美、道县美,也是由戏曲舞台手段的综合性所决定。可以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随意驱遣歌唱、舞蹈、念诵、表演等手段辅助行动,而不受现实生活情景的限制。

    戏曲既然通过综合化的舞台手段来表现生活,它就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它的表现生活就不是写实性而是写意性的,马鞭一摇就是在路上走马,船桨一晃则是在江里行船,快步跑圆场则是人在急速行路——戏曲表演与生活动作就拉开了距离。使用脸谱也是戏曲的特征,它进一步把现实推向幕后,渲染象征的氛围,使戏剧指向写意。人们见到关羽的枣红黑脸,就感觉到他的忠肝义胆:见到曹操的碎纹白脸,就感知了他的奸诈多疑。

    戏曲依靠叙述性手段与带有强烈装饰性的表演动作,得以对对象进行随心所欲的变形处理,因而获得了舞台手法的写意自由,这种美学原则在通过艺术手段表现对象时,就会追求“不似之似”“吉外之旨”“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提倡内在精神的传达而非外貌的逼真。中国人的艺术观念偏重于对艺术形式及其所体现境界的理解,状摹对象追求神似,而不去注意艺术与对象之间的距离。

    戏曲既然是写意化的、不以状摹外物而以表现和抒发人物内心情感为主要特征,它就成为包蕴着浓郁抒情性的艺术样式。戏曲重在随时抒发人物的内心情感,它的表演强调用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手段,把人物行动的内心依据或外界刺激人物内心所激起的反应直接揭示出来,不仅写人物做什么,如何做,而且写人物想什么、如何想,这奠定了戏曲抒情性的基调。尽管戏剧展现人生的本质属性要求它成为叙事艺术,戏曲舞台也确实具备相应的叙事功能,但既叙事又抒情,叙事中有抒情,以抒情来叙事,构成了戏曲表现方法的辩证统一。

(选自《文艺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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