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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与陌生人交流

铁凝

       ①从前的我家,离我就读的中学不远,上学的路程大约10分钟。每天清晨我都要在途中的一家小吃店买早点。

       ②那年我13岁,念初中一年级。

       ③每个清晨,我就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馃子喝豆浆,馃子就是人们所说的油条。这个时候的小吃店,永远是热闹的,(A)一口五印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卫生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当年,能吃到这油炸馃子已经是欢天喜地的事了。我排在等待馃子的队伍里,看炸馃子的师傅麻利、娴熟的动作。

       ④站在锅前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的铜丝笸箩。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自己的事,但她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时,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新鲜的肤色,从白帽沿下掉出来的粟色头发,纯净、专注的眼光,她的一切……

       ⑤在我当时的生活中,她几乎就是美丽的代名词﹣﹣一种活生生的可以感觉和捕捉的美丽。她使我空荡的大脑骤然满当起来,使我决意要向着她那样子美好地成长。以后的早晨,我站在队伍里开始了我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擦汗的手势,脚上的凉鞋,头上的白布帽。当我学着她的样子,将两条辫子紧紧并到脑后时,便觉得这已大大缩短了我与她之间的距离。

       ⑥后来我搬了家,不能再光顾哪家小吃店了。又是一些年过去,我又一次光顾那家小吃店。记得是秋后的一个下午,我乘坐的一辆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B)此时,门前只有一口安静的油锅。我走进店内,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柜台里是打着蔫儿的凉拌黄瓜。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40来岁。

       ⑦下午的太阳使店内充满金黄的光亮,使那几张铺着干硬塑料布的餐桌也显得温暖、柔和。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愿望,非常想告诉这个坐在柜台里打着呵欠的女人,在许多年前我对她的崇拜。

       ⑧“小时候我常在这买馃子。”我说。

       ⑨“现在没有。”她漠然地告诉我。

       ⑩“那时候您天天站在锅前。”我说。

       ⑪“你要买什么?现在只有豆包。”她打断我。

       ⑫“您梳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穿着白凉鞋……”

       ⑬“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几乎怪我打断了她的呆坐,索性别过脸不再看我。

       ⑭“我只是想告诉您,那时候我觉得您是最好看的人,我曾经学着您的样子打扮我自己。”

       ⑮“嗯?”她意外地转过脸来。面包车的喇叭响了,车子已经修好,司机在催我。我匆匆走出小吃店,为我这唐突的表白寻找动机。但我忘不了她那终于转向我的脸。我多么愿意相信,她相信了一个陌生人对她的赞美。

       ⑯不久,当又一个新鲜而嘈杂的早晨来临时,我又乘车经过这家小吃店。(C)门前的油锅又沸腾起来 , 还是她手持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她以她那本来发胖的身形,正竭力再现着从前的灵巧,那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灵巧。车子从店前一晃而过,我忽然找到了那个下午我对她唐突表白的动机。正因为你不再幼稚,你才敢向曾经启发了你少年美感的女性表示感激;为着用这一份陌生的感激,唤起了她那爱美的心意。那小吃店的门前该不会有“欢迎卫生检查团”的标语了吧?我庆幸我的车子终究是一晃而过,我坚信原意坚信的:她的焕然一新是因为听见了我的感激。

       ⑰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

(选自《铁凝散文》,有删改)

(1)、本文主要记叙了“我”对“炸油条姑娘”的三次不同印象。请分别概括写出。

(2)、结合语境,品析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她使我空荡的大脑骤然满当起来,使我决意要向着她那样子美好地成长。

②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

(3)、对话,不仅是言语的应答,更应是思想和心灵的互动。仔细阅读⑧﹣⑭段,“我”和“她”之间是否实现了真正的对话?为什么?

(4)、文中A,B,C三处都对“油锅”进行了细节描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5)、文章结尾写到,“平淡的生活处处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联系全文,谈谈“陌生的魅力”有哪些丰富的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 ,回答相关问题。
                                                                                                                            赞歌唱给马儿听
        巴图要给一匹马过生日的消息像一枚炸弹,很快在马力克牧场传得沸沸扬扬。不少人猜测巴图老人可能疯了,纷纷让他的儿子把老人送到乌鲁木齐的大医院去查一查。
        马力克牧场的牧民大多是蒙古族的土尔扈特人,过生日对他们来说是件奢侈的大事,因为他们一生只会在80岁的时候过一次生日,大多数人甚至一辈子一次生日都过不上,而巴图居然要给一匹马过生日!
        巴图是个固执又古怪的老头,爱马爱到走火入魔的地步。谁胆敢在他面前对马不敬,必定会被他狠狠抽鞭子。因为马的事情,整个牧场的年轻人几乎都被巴图“教训”过。巴图是牧场里最年长的老者,被他教训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何况,他年轻时,套马、驯马、骑马的好身手在草原上远近闻名。
要过生日的马叫“追风”,是巴图养的一匹老马,它长年累月享受着无微不至的关怀。巴图随身带着马刷,一得空就给“追风”刷身子、刮马汗,还用彩带把它额头上的鬃毛扎成一只朝天辫。牧场上,只有参加赛马的马匹才会这副打扮。
        “追风”名不副实。别说追风了,它甚至很少奔跑,总是睫吞吞地吃草,慢吞吞地喝水,步伐缓慢且拖拖拉拉,和它的主人一样古怪和骄傲,除了巴图,谁也休想骑到它的背上。
        这就给我们年轻人留下了话柄。巴图对我们的质疑向来不屑,总是说:  “你们懂什么,它年轻的时候曾是一千匹马的首领!在它跟前,你们都是小辈哩……”
        “一千匹马的首领?”我们装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大笑。草原上所有的马加起来还不到五百匹呢!时光一年年过去,草原上的新鲜事物日益增多:牧民定居,用上太阳能和移动电话,骑摩托车放羊……马的数量越来越少,且大多数时间被拴在圈里。过去,判断一户牧民贫富的标尺是看他家养了多少匹马,现在,则是看他家有几辆摩托车。马成了可有可无的家畜,可巴图竟然要为一匹马过生日!
         我确定巴图没有疯,因为他郑重其事地给我家送了生日会的请柬,还体贴地把请柬上的蒙古语翻译成汉语给我爸听:“首领马‘追风’30岁生日会,敬请光临!”
        巴图脸上绽放着喜悦:“牧场上的老住户我都邀请了,到时请一定来呀!”
        给一匹马送什么礼物呢?一捆春天里的香嫩的青草,还是蒙古人热爱的烈性白酒?我觉得父亲才是疯了,他竟然决定给“追风”送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还一本正经地向蛋糕店索要了30根生日蜡烛。
        生日会那天一大早,我和父亲便来到巴图的家。巴图身着崭新的蒙古袍,指挥儿女布置生日会场、准备食物。快到中午了,很多人依旧没来。巴图开始焦急起来,他一次次走出蒙古包朝远方眺望,却连摩托车的影子也看不到。
         父亲偷偷给相识的牧民打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正在路上”。这让父亲十分生气,算算距离,即使住得最远的牧民,骑两个小时摩托车也能到了,都快中午了,怎么可能还在路上?
         不一会,突然传来一阵马匹的嘶鸣声和人的吆喝声。远处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一群人骑在马上朝我们奔来——原来客人们都是骑马赶来的,所以才耽搁了时间。
        巴图老人脸上的皱纹一下子舒展开来,站起来迎接客人。我们则赶紧准备拴马长绳,以使六十多匹马能整齐列队。
        生日会场设在蒙古包外,人们坐在马群对面。 “追风”被牵到中间,巳图把一条洁白的哈达系在它脖子上,又轻轻抚摸了它凡下,反复说着“谢谢你给予的恩德”,然后用马头琴演奏一首关于马的赞歌。“追风”注视着巴图,一动也不动,仿佛在认真聆听
        巴图向人们讲述“追风”的功德:连续多年获得赛马会冠军;载着巴图放了几十年羊;无数次把醉酒的巴图驮回家;曾是一千匹马的领头马……因为功劳又多又大,二十年前,巴图向它许诺,作为报答,要为它隆重地唱首赞歌,为它养老送终。
        “可是,每一户牧民家里的马,不都为主人家立过功劳吗?”我仍觉得因此而给马过生日难以理解。
        “是呀,所以我们约好,今天都骑马来,让我们的马也参加一场生日会,……”一位老者接过我的话。
        人们围着“追风”与那些马,又唱又跳,各式各样的赞歌响彻草原上空,直到天黑了,他们才跨马离去。
        一个月后,“追风”死了,是老死的。巴图亲手把它埋葬在与自家蒙古包遥遥相对的山坡上,完成了自己对一匹马的承诺。   

                                                                                                                                                                                                              (选文有删改)

阅读《谦卑的人有福》一文,完成各题。

谦卑的人有福

鲍尔吉•原野

      ①先民造出庙宇叩拜的理由之一,在于表达自己对造物主的谦卑。无论造物主是上帝,抑或就是大自然本身。他们谦卑,并非真的见过上帝,而是生活中的种种奇迹——譬如土地上生长庄稼,清澈的河水可供饮用,孩子们健康成长——在表明,人的存在并不仅由人的力量完成。

      ②于是他们谦卑,伏在地上求得神的喜欢,使庄稼明年继续生长,让孩子们的孩子依然健康。

      ③如果不讨论被膜拜的一方,即神,是否真的存在,我们所感动的,是先民对待周遭的姿态:虔诚、恭顺以及明智的位置选择。

      ④谦卑正是一种姿态。

      ⑤如果认识到人在自然环境中是一员而非一霸 , 认识到自己在知识的疆域中的距离,认识到气象自然是别人最喜欢的一张名片,那就会选择谦卑。

      ⑥谦卑是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在时代、事业与家庭中都有一个最合适的位置。聪明的人最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哪里,坐下来,像观赏电影一样展开自己的人生。而另一些人,终生都在找位置,而无暇坐下来做应做的事情。无论在什么样的际遇里,你只要谦卑,生活的位置就会向你显示出来。

      ⑦谦卑是一种睿智。许多人对牛顿晚年的一段话不解。他说,在科学面前,我只是一个在岸边拣石子的小孩。这并非伪逊,实为感叹。牛顿穷毕生之力,终于看到了宇宙的浩瀚无际,也看到了自己的局限性。爱因斯坦正是发现了牛顿古典力学在特定情形下的谬误后,才开创了相对论。这一点,牛顿即使活着也不会惊讶,因为他从不为创立了足称不朽的定律而狂妄。所有称得上大师的人,他们的创造力使他们谦卑。如果在乞丐面前不够谦卑,证明他是一个有钱人;如果在世界的壮美面前仍不谦卑,则证明他是愚人。

      ⑧谦卑是美。谄媚、奴颜、趋炎附势种种恶行与谦卑无关。谦卑是虚怀若谷所显示的平静,是洞悉人心之后的安然,是进退裕如的随和。谦卑不是让你向势高一头的人畏缩。它是心智的清明,在天地大美面前豁然醒悟之后的喜悦。谦卑使人焕发出美,不光彬彬有礼,也不光以笑颜悦人,①它是一个人在历经沧海之后才有的一种亲切,②大善盈胸之际的一份宽厚,③物欲淘净之余呈现的一颗赤子之心。这种姿态超凡脱俗,使人心仪不已。

      ⑨这就是谦卑的力量。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写给母亲

贾平凹

       ①算一算,再有20天,我妈去世就三周年了。

       ②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而且还觉得我妈自己也不以为她就死了。我妈跟我在西安生活了14年,大病后医生认定她的各个器官已在衰竭,我才送她回棣花老家维持治疗。每日在老家挂上液体.她也清楚每一瓶液体完了,儿女们会换上另一瓶液体的,所以便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没有意识到从此再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

       ③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性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嘛。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房间里什么也没有,我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④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哆哆唆唆地叮咛这叮咛那,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⑤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跟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被湿热闹醒,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自己,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⑥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 , 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丢坟上,现实告诉我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

                                                                                                                                                       (选自《青年文摘》2010年第21期,略有改动)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玫瑰树根

    地下同地上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爱和憎的生物。

    那里有黢(qū,黑)黑的蠕虫,黑色绳索似的植物根,颤动的亚麻纤维似的地下水的细流。

    据说还有别的:身体比晚香玉高不了多少的土地神,满脸胡子,弯腰曲背。

    有一天,细流遇到玫瑰树根,说了下面的一番话:

    “树根邻居,像你这么丑的,我从来没见过呢。谁见了你都会说,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长尾巴插在地里,扔下不管,径自走了。看来你想模仿蚯蚓,但是没有学会它优美圆润的动作,只学会了喝我的蓝色汁液。我一碰上你,就被你喝掉一半。丑八怪,你说,你这是干什么?”

    卑贱的树根说:

    “不错,细流兄弟,在你眼里我当然没有模样。长期和泥土接触,使我浑身灰褐;过度劳累,使我变了形,正如变形的工人胳臂一样。我也是工人,我替我身体见到阳光的延伸部分干活。我从你那里吸取了汁液,就是输送给她的,让她新鲜娇艳;你离开以后,我就到远处去寻觅维持生命的汁液。细流兄弟,总有一天,你会到太阳照耀的地方。那时候,你去看看我在阳光下的部分是多么美丽。”

    细流并不相信,但是出于谨慎,没有作声,暗忖道,等着瞧吧。

    当他颤动的身躯逐渐长大,到了亮光下时,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树根说的延伸部分。

    天啊!他看到了什么呀。

    到处是一派明媚的春光,树根扎下去的地方,一株玫瑰把土地装点得分外美丽。

    沉甸甸的花朵挂在枝条上,在空气中散发着甜香和一种幽秘的魅力。

    成渠的流水沉思地流过鲜花盛开的草地:

    “天啊,想不到丑陋的树根竟然延伸出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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