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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莆田市第二十五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闯祸精

李娟

    ①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眼下这面耕地共有上万亩,它把上万亩面积内的鞋子全收集到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隔三岔五的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丑丑卧在一边边晒太阳边摇尾巴,俨然这一切不关它事。

    ②它不但喜欢把别人家鞋子往自己家搜罗,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③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那是一个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的哈萨克男孩。

    ④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是你的吗?”

    ⑤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汉语不太灵光。

    ⑥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

    ⑦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扭捏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

    ⑧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他说路过我家,一眼看到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丢掉的一只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⑨他夺回鞋子,又再去寻找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⑩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⑪那是我妈第一次发现丑丑的鞋类收藏中心,真可谓琳琅满目:有男式的有女式的,有单只的有成双的,有新有旧。我妈仿佛看到邻里们统统光着脚的情景……

    ⑫我妈一时头大。委托那男孩把消息传出去。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径直往我家跑。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我妈则把鞋高高挂起来。

    ⑬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丑丑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跳都不会跳了。

    ⑭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即黄羊)。戈壁滩深处的鹅喉羚有段时间天天来啃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人欣慰。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践踏毁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⑮每到那时,我妈束手无策,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⑯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的。

    ⑰今年大旱,眼看着地里的葵花一片一片干掉,我妈急得满嘴上火。好容易水来了,这时候丑丑不见了。妈妈一边浇地,一边东张西望,大声呼喊。直到下午仍不见狗影。我妈不由胡思乱想、心慌意乱。但地没浇透之前,人没法离开。总之她好几次简直想把水先停掉,等找到丑丑后再安心干活——似乎到了那会儿,天大的事情也比不上那只可恶的狗重要。

    ⑱丑丑终于回来了,我们为这狗可真是操碎了心。

    ⑲我妈说:“哎,我的丑丑最好了。”

    ⑳我说:“就会惹祸,有什么好的。”

    我妈说:“它会赶鹅喉羚。”

    我嗤之:“天啦,好大的本领。”

    她想了想,又说:“它陪伴了我。”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1)、通读全文,简要概括大狗丑丑闯了哪些祸。

(2)、本文语言颇具特色,请品析第⑬段中的画线句。

(3)、

文章第⑲段—段独句成段,你觉得好不好,为什么?

(4)、母亲对“闯祸精”丑丑的情感是什么?你如何看待这种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阐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习惯成自然   叶圣陶
       ①“习惯成自然”,这句老话很有意思。
       ②我们走路为什么总是左脚往前,右脚往前,两只胳膊跟着动荡,保持身体的均衡,不会跌倒在地上?我们说话.为什么总是依照心里的意思,先一句,后一句,一直连贯下来,把要说的都说明了?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走路,习惯了说话,而且“成自然”了。什么叫做“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像那样子的意思。
       ③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推广开来,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是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勉勉强强地做一做,那就算不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连勉勉强强做一做都不干,当然更说不上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了。
       ④听人家说对于样样事物要仔细观察,才能懂得明白,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观察的能力。听人家说劳动是人人应做的事,一切的生活资料,一切的文明文化,都从劳动产生出来,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劳动的能力。听人家说读书是充实自己的一个重要法门,书本里包含着古人今人的经验,读书就是向许多古人今人学习,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读书的能力。听人家说必须做个好公民,现在是民主时代,个个公民尽责守分,才能有个好秩序,成个好局面,自己幸福,大家幸福,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做好公民的能力。
       ⑤这样说下去是说不完的,就此打住,不再列举吧。
       ⑥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的去做公民应做的一切事情。在相信人家的话很有道理的时候,只是个“知”罢了,“知”比“不知”似乎好些,但仅仅是“知”,实际上与“不知”并无两样。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才是我们的能力。
       ⑦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譬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譬如说李四发表力不强,就是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写出来的习惯。
       ⑧习惯养成的愈多,那个人的能力愈强。我们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习惯。
       ⑨养成习惯,换个说法,就是教育。教育不限于学校,也不限于读书。学校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读书这门事也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种种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己教育,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倦”,就是看透了这个道理。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各题。

家乡的小枣

肖复兴

    ①枣有多种吃法,枣可以入菜,可以有多种做法,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吃法,这样的做法。

    ②一般用枣做菜,枣只是陪衬,比如红枣煨肉,枣只是肉周围一圈的护兵,将军肯定还是中间昂昂然的肘子肉。在家乡沧县吃的这道菜,却是全部用小枣做成的。一盘端上来,红扑扑的,玛瑙一样层层叠叠全是枣。做法是将枣去核后,中间塞上黏面,使得这道菜红白相间,色彩多了一份明快。再浇上一层拌有桂花的浓汁,又使得这道菜玲珑剔透、晶莹透明,还多了一份浓郁的香味。

    ③关键是这道菜不仅看起来赏心悦目,吃起来更有味道,一颗颗小枣虽然只有手指甲盖大,枣肉却厚实有劲,夹上黏面,就更有嚼头。黏面中不用加糖,小枣本身就足够甜的了。北方人都爱吃黏面,有了这层黏面,绵绵软软之中,多了扯不断理还乱的回味。

    ④我是第一次吃这样新鲜而有味道的菜,只有在家乡才能吃到这样的菜。家乡沧县被称为枣县,到处是枣树,光枣的品种就有两百多种。说起家乡的枣,打我小时候记事时起就知道。虽然,父亲年轻时候就离开了沧县,我们一家人一直住在北京,但最让他骄傲的就是沧县的武术和小枣,不知多少次提起过沧县的小枣,说得他的嘴唇、听得我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家乡人从老家给他带来小枣,是让他最高兴的事了。那种来自家乡的小枣,对于父亲来说一眼就能认出来 , 就像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乡亲一样;对于我来说,虽然一眼认不出来,看不出它和其他地方的枣的区别来,但只要吃上几颗,就会和别的枣判若两人般分得清爽。

    ⑤那时,我家住的大院里有两棵枣树,秋天打枣,曾是我们孩子的节日。但那枣吃起来,确实不如沧县的小枣甜。当然,甜不是沧县小枣比别的枣多出的惟一优势。有一阵子在北京到处卖一种叫做伊拉克蜜枣的,甜是足够的甜,父亲说甜得齁嗓子,哪儿赶得上老家的枣!老家的枣,刚下树甜中带脆;晒干了甜而绵软。

    ⑥家乡的小枣,一直弥漫在父亲的回忆里和对我们的絮叨里。

    ⑦可惜父亲从未吃过用家乡小枣做的这道菜。

    ⑧回到北京,我如法炮制,也做了这样一道菜。枣是从家乡带回来的,用料和步骤完全一样,但做出的味道却和那天在沧县吃的不一样。真是怪了,莫非真是橘易地而成枳吗?

    ⑨毕竟那是在家乡。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按要求完成各题。

忽略

       夕阳斜照在玻璃窗上,再反射在阳台的瓷砖上,幻出一片红红亮亮的光芒,很美,很好看。

       孩子跪坐在椅子里,痴痴地望着阳台上沐浴着夕阳的花盆,无限美好的夕阳_________(豪   毫)不吝啬地把光芒洒向花盆中的紫罗兰,使得本来就很美的紫罗兰更添几分美好。但孩子的心思全不在这里,他只顾痴痴地看着花盆中紫罗兰叶下的几根嫩绿绿的小瓜苗。这是孩子几天前吃西瓜时随意吐进花盆中的,没想到竟会长出瓜苗来。孩子满心欢喜地看着,不禁叫出了声:“要是瓜苗慢慢地长出小西瓜来,那该多好啊!”接着孩子咯咯地笑了,满眼憧憬。

       孩子的母亲见了,走过来:“看什么呢?”

       孩子忙把母亲拉到花盆前,开心地说:“妈妈,看,花盆里长了好多小苗苗!以后它们会长成大苗苗,结小西瓜给我吃的。”

       母亲皱了皱眉头,笑了笑:“傻瓜,那些瓜苗过不了几天就会死的,根本长不出西瓜。”孩子咬了咬嘴唇,接着笑了,睁大眼睛:“会的,小瓜苗会长成西瓜的,我会天天照顾它们的。”

       母亲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就到厨房去了,身后是孩子表现出的_________(艰   坚)定和信心。

       一天下午,孩子从学前班回来后,照例跑到阳台,奔向花盆。顿时,孩子傻了眼,花盆中只有那株紫罗兰在夕阳下耀武扬威地炫耀着。孩子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但事实如此,嫩嫩的小瓜苗不见了。孩子“哇”的一声哭了。

       之后,孩子哽咽着问母亲:“妈妈,小瓜苗怎么没了?”

       “被我拔了,这有什么哭的。那些小瓜苗长在花盆里,影响了紫罗兰的生长,那些小东西别管了,你也是,就知道哭。乖,别哭了。”母亲笑着责备孩子的淘气,拿出手帕擦擦孩子的眼睛。

       此后,孩子的眼睛总爱往花盆里瞟,并且想把那株讨厌的紫罗兰给拔了,孩子也几次用手捏住它,但终究没拔。“这也是个生命呀!”孩子想。

       几天后,孩子画了一张画,画中是一个大大的花盆,花盆中有一株小小的瓜苗,嫩嫩的,绿绿的,旁边写了一句话:我虽小,但我也是一个生命。老师惊讶于他的想法,给了他满分。孩子把画拿给母亲看,母亲看了看分数,笑道:“不错啊,真_________(历   厉)害,得了个满分,妈妈待会儿带你上街,给你买冰淇淋。”

       夕阳斜照在玻璃窗上,再反射在阳台的瓷砖上,幻出一片红红亮亮的光芒,很美,很好看。

       孩子呆呆地望着花,觉得心里空空的。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①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②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③他的指头弯得像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是躺着不动,竭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它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等着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乱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抵紧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给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幽幽七里香

    ①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②三层小楼,粉墙黛瓦,阅览室设在二层。靠楼梯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的,摆的全是书。朝南的窗户外面,植着七里香。人坐在室内看书,总有花香飘进来,深深浅浅,缠绵不绝。

    ③这是我当年念大学时学校的阅览室。对于像我这样痴迷读书而又无钱买书的穷学生来说,这间免费开放的阅览室,无疑是上帝赐予我的一座宝藏。在那里,我如饥如渴,阅读了大量中外文学书籍。

④其实那时,我心卑微。我来自贫困的乡下,无家室可炫耀,又不貌美,穿衣简朴,囊中常羞涩。在一群光华灼灼的城里同学跟前,我觉得自己真是既渺小又丑陋。

    ⑤是读书使我的内心慢慢地变得丰盈。那真是一妙不可言的光阴。每日黄昏,一下课,我匆匆跑回宿舍,胡乱塞点食物当晚饭,就直奔阅览室。看管阅览室的管理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个高,肤黑,表情严肃。他一见我跑去,就把我看的《诗经》取出来,交到我的手上,我把借书卡拿去插到书架上。这一连串的动作,跟上发条似的机械连贯,滴水不漏。我起初还对他说声“谢谢”,但看他反应冷淡,后来,我连“谢谢”两字也免了,只管捧书读去。

    ⑥读着读着,我贪心了,想把它占为已有。无钱购买,我就采取了最笨的也是最原始的办法——抄写。一本《诗经》连同它的解析,我一字不落地抄着,常常抄着抄着,就忘了时间。年轻的管理员站在我身边许久,我也没有发觉,直到他不耐烦地伸出两指,在桌上轻扣,“该走了,要关门了”,语调冷冷的,我才大吃一惊,抬头,阅览室里的其他人已经走光了,夜很深。

    ⑦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归还了书。窗外七里香的花香,蛇样游走,带着露水的清凉。我心情愉悦,摸黑蹦跳着下楼,才走了两级楼梯,身后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慢点走,楼梯口黑。”依旧是冷冷的语调,我却听出了温暖。我站在黑暗里,独自微笑很久。

    ⑧那些日子,我就那样浸透在《诗经》里,忘了忧伤,忘了惆怅,忘了自卑。我蓬勃如水边的荇菜、野地里的卷耳和蔓草。我只是单纯地迷恋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⑨很快,我要毕业了。我突然收到了一份礼物,是一本《诗集传·楚辞章句》,岳麓书社出版的,定价七元六角,厚厚的一本。扉页上写着:赠予丁小姐,一个爱读书的好姑娘。下面没有落款。

    ⑩我不知道是谁寄的,我猜过是阅览室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我再去借书,探究似看他,他却毫无异常,仍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表情严肃。我又怀疑过经常坐在我旁边读书的男生和女生。或许是他?或许是她?他们却首埋在书里面,无波,亦无痕。窗外的七里香,兀自幽幽地吐着芬芳。

    ⑪我最终没有相问。这份特殊的礼物,被我带回了故乡。后来,又随我进城,摆到我的办公桌上。我结婚后,数次搬家,东迁西走,丢了很多东西,它一直被我珍藏着。每当我的目光抚过它时,心中总有一丝细微的温暖。我知道,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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