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对文章中的精美句子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

A、“啊!明晰,多么清澈的美的源泉,我愿看到每一代人都在这清泉中开怀畅饮”,这句采用了比喻的手法,对莫泊桑及其文学创作给予了崇高的评价。 B、“正如人们终归还是吃那营养他而又永不会使他厌腻的日常必吃的面包”,左拉以“面包”为喻,说明莫泊桑的作品比较平常。 C、“谁敢说获得不朽的不更可能是一篇三百行的小说,是未来世纪的小学生们当作无懈可击的完美的典范、交口相传的寓言或者故事呢?”此句用反问的修辞手法,以强烈的无可置疑的语气与炽烈的情感托起莫泊桑的生命之舟,暗示其作品将不朽于世。 D、“他高产,稳产,显示出炉火纯青的功力,令我惊叹”,这句话既赞扬了莫泊桑作品之多,又赞扬了其艺术水平之高。
举一反三
读短文回答问题

听民歌

    ①听过民歌。

    ②陕北信天游、陇东花儿、江南田歌、闽北山歌。

    ③从小听的是闽北山歌。曲调很简单,旋律似乎只有一句。这一句翻来覆去地唱,翻来覆去地唱。只在每句的结尾略加不同的装饰音,以与下一句相区别。那时,常有一个老翁,走在弯弯的崎岖长路上,他一边赶着牛,一边豁开嗓子扯出一首首山歌。没有应和,没有对答。老人的嗓子孤独、苍老、悲凉。有时他根本发不出音。老人走在牛群的背后,唱得再也唱不下去了,就沉默。老人是终日与牛群为伴的牛倌。那时,我听不懂老人唱的山歌,因为隔得太远,老人又豁了牙,吐字不清。但我至今闭上眼睛,还能清晰地浮现出一条长路上的一群牛,一个老翁,一首首拖音很长的山歌。

    ④后来参加山场劳动,穿蓑衣、挂柴刀、扛长锄去山上,开始近距离地听到男女对唱的山歌。男的女的两拨人,往往分得很开,往往是隔着一条山岙,这边望得见那边的人,那边望得见这边的人。第一个音是这样发出的:有人觉得要唱了,就停下手中的活儿,把箬笠往脑后掀了掀,吸一口气,然后扬脖仰头。“哎——”,这个哎字由低往高,高到一定音阶,然后平滑着延伸,“哎——”,然后波动,上挑,收尾。接下的句子是“妹呀……”什么什么的。这是典型的中青年唱的山歌,底气十足、穿透力强,同时也是粗野的、质朴的。山中的人并不指望什么爱情,但是他们唱的却是纯粹的爱歌。如果认真地听他们彼此间的对唱,还真的唱得情深意长。与老人们的山歌相比,年轻人的山歌欢快、短促,更加明快也充满向往。年轻人是对着异性唱,老人则是对着大山与天空唱。

    ⑤时间继续往后推移,就听到了乐清的著名山歌《对鸟》。《对鸟》的旋律要比闽北山歌复杂、华丽得多,而且歌词也来得更加富有情趣和圆熟。与闽北相比,乐清的山没有那里的深,没有那里的高,也没有那里的大,但人也因此而复杂了许多,山歌也因此而华丽了些,想来并非没有道理。

    ⑥如今听民歌,是听磁带上、音响中的民歌,流畅,华彩,大白菜上扎红绸,早已没有了那种质朴。从歌星那猩红的嘴唇间和花花绿绿的MTV中唱出,“民歌”已不再是民歌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周国平

    ①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话听起来自负,其实适用于每一个人。可惜的是,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了模子的自己,于是又用公共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

    ②真正成为自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世上有许多人,你可以说他是随便什么东西,例如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一个角色,唯独不是他自己。如果一个人总是按照别人的意见生活,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总是为外在的事务忙碌,没有自己的内心生活,那么,说他不是他自己就一点儿也没有冤枉他。因为确确实实,从他的头脑到他的心灵,你在其中已经找不到丝毫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只是别人的一个影子和事务的一架机器罢了。

    ③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在所有朋友中,不能缺了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自己。缺了这个朋友,一个人即使朋友遍天下,也只是表面的热闹而已,实际上他是很空虚的。

    ④能否和自己做朋友,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更高的自我,这个自我以理性的态度关爱着那个在世上奋斗的自我。理性的关爱,这正是友谊的特征。有的人不爱自己,一味自怨,仿佛自己的仇人。有的人爱自己而没有理性,一味自恋,俨然自己的情人。在这两种场合,更高的自我都是缺席的。

    ⑤为别人对你的好感、承认、报偿做的事,如果别人不承认,便等于零。而为自己的良心、才能、生命做的事,即使没有一个人承认,也丝毫无损。我之所以宁愿靠自己的本事吃饭,其原因之一是为了省心省力,不必去经营我所不擅长的人际关系了。

    ⑥我曾和一个五岁男孩谈话,告诉他,我会变魔术,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只苍蝇。他听了十分惊奇,问我能不能把他变成苍蝇,我说能。他陷入了沉思,然后问我,变成苍蝇后还能不能变回来,我说不能,他决定不让我变了。我也一样,想变成任何一种人,体验任何一种生活,包括国王、财阀、圣徒、僧侣、强盗、妓女等,甚至也愿意变成一只苍蝇,但前提是能够变回我自己。所以,归根到底,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选自周国平《愿生命从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水饭

阿成

       说来有趣儿。昔年的伏日,满世界通亮。小崽时的我,随母亲过那个街肆,见了那个中年哥哥的凉粉担子,心里一下子就没了本分,说:“妈,我饿。”

       “什么?”

       母亲厉起了眼睛。我立即改口,说“我热”。母亲说,好宝,妈傍晚给你淘水饭吃。

       母亲对我们一干儿女是很爱的。但爱得很原则,眼睛是容不得没有分寸的孩子的。

       路上,母亲就对我讲:“六子,给妈早些长大,长成大小伙子,拉煤,伐木,放山,挣了钱,请妈妈好好吃顿凉粉儿,让妈也阔一回。行吗?”

       我说,行呀行呀。

       妈脸上幸福得不行,使劲摩挲我的头,笑着说:“儿呀,好大的口气吆!傻小子,到时候,怕你媳妇舍不得给妈花这份闲钱啦。”

       水饭,大约为东北所独有。南方庶民消夏的主食是怎样?吃茶泡饭吗?或是吃凉粉?实在在脑子星揣不出个模样来的。

       东北的水饭,于我,只吃过两种。一种是小米水饭,一种是高粱米水饭。偶然还听说过,有大米水饭。这一宗,我却不敢说,大米在当时的东北,是很珍贵的,每人每月只配给二斤。用它来做水饭,吃了不心疼吗?平日里吃了它,年节又吃什么?

       水饭的做法,均是把米煮好(但不要煮过了。太烂,粉了。那样的水饭,男人要责骂的),然后,摇上一桶乍凉乍凉的井水(那时没人知道自来水),在簸筐里,反反复复地淘,直冰得两手通红,再兑上适量的井水,水饭便成了。

       吃水饭,菜要特殊些。平日里的炖豆腐呀,烀土豆呀,就不能做。也不对路。倘真要摆到饭桌上,男人的脸就看不得了,话骂得很难听。吃水饭,总要有一碟稀酱。这种酱,是黄豆腌成的酱,喷香,是自家腌的,一家一缸,家家的妇女都暗里使巧。等酱成了,王家李家,张嫂刘嫂,比一比!谁家的味道最好,女人的脸上就多几分wǔ mèi,几分怡情。吃水饭,要有葱。需是新葱。水洗了它,顺着齐了刀,码在碟里(有道是:大葱zhàn大酱,越吃越白胖).还有一种东北人称“生菜”的东西,天生水质,隔夜不成。还要有几碟咸菜,成黄瓜呀,芥菜丝呀,蒜茄子呀(蒜茄子最棒了。 儿女们的筷子上要有出息。蒜茄子多是给父辈佐酒的)。

       饭桌,院子里,浓阴下,摆正了。一桌锦绣!

       父亲上座。有烧酒一壶。吃哎吃哎。父亲糙手一挥,一干儿女,勾头便造。乍凉乍凉的水饭,竟然出满额的汗。

       日头优美地落下去了。

       三十年过去。母亲早已辞世了。当年的小崽,成了父一辈了。没有去拉煤,没有去伐木,反倒弄成了可怜的写手。

       母亲的祭日,我备好多种米,做了水饭。恐其凉度不够,又在冰箱里降了温,饭桌上潇潇洒洒摆妥。新潮的女儿便问:“爸,这是什么?”“水饭。”“水饭?!上帝,太原始了﹣﹣”女儿早早地下了桌,只有老婆一旁讪讪地陪着,奇怪地瞅着我。世界一下子局促得不行。

       我慢慢地吃着水饭,直到昔年的那轮金透透的大月,饱饱地升了起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阿庆

丰子恺

    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一个人口不满一万的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出街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接,推一步走一步,真是一个商贾辐辏的市场。我家住在后河,是农民出入的大道之一。多数农民都是乘航船来的,只有卖柴的人,不便乘船,挑着一担柴步行入市。

    卖柴,要称斤两,要找买主。农民自己不带秤,又不熟悉哪家要买柴。于是必须有一个“柴主人”。他肩上扛着一支大秤,给每担柴称好分量,然后介绍他去卖给哪一家。柴主人熟悉情况,知道哪家要硬柴,哪家要软柴,分配各得其所。卖得的钱,农民九五扣到手,其余百分之五是柴主人的佣钱。农民情愿九五扣到手,因为方便得多,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入市去买物或喝酒了。

    我家一带的柴主人,名叫阿庆。此人姓什么,一向不传,人都叫他阿庆。阿庆是一个独身汉,住在大井头的一间小屋里,上午忙着称柴,所得佣钱,足够一人衣食,下午空下来,就拉胡琴。他不喝酒,不吸烟,惟一的嗜好是拉胡琴。他拉胡琴手法纯熟,各种京戏他都会拉,当时留声机还不普遍流行,就有一种人背一架有喇叭的留声机来卖唱,听两出戏,收几个钱。商店里的人下午空闲,出几个钱买些精神享受,都不吝惜。这是不能独享的,许多人旁听,在出钱的人并无损失。阿庆便是旁听者之一。但他的旁听,不仅是享受,竟是学习。他听了几遍之后,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足见他在音乐方面,天赋独厚。

    夏天晚上,许多人坐在河沿上乘凉。皓月当空,万籁无声。阿庆就在此时大显身手。琴声宛转悠扬,引人入胜。浔阳江头的琵琶,恐怕不及阿庆的胡琴。因为琵琶是弹弦乐器,胡琴是摩擦弦乐器。摩擦弦乐器接近于肉声,容易动人。钢琴不及小提琴好听,就是为此。中国的胡琴,构造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但阿庆演奏起来,效果不亚于小提琴,这完全是心灵手巧之故。有一个青年羡慕阿庆的演奏,请他教授。阿庆只能把内外两弦上的字眼——上尺工凡六五乙上——教给他。此人按字眼拉奏乐曲,生硬怪异,不成腔调。他怪怨胡琴不好,拿阿庆的胡琴来拉奏,依旧不成腔调,只得废然而罢。记得西洋音乐史上有一段插话: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小提琴家,在一只皮鞋底上装四根弦线,照样会奏出美妙的音乐。阿庆的胡琴并非特制,他的心手是特制的。

    笔者曰:阿庆孑然一身,无家庭之乐。他的生活乐趣完全寄托在胡琴上。可见音乐感人之深,又可见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感悟佛法而出家为僧者,亦犹是也。

——选自《缘缘堂随笔集》

阅读下面的文章后,完成下列小题

一碗情深

李光彪

    ①在那个肠胃生锈的年代,我和二姐如母亲饲养的两头猪崽儿,肚子像条大麻袋,再装多少吃食进去都感到饥饿。因此,二姐和我常为吃饱肚子而争执打闹。

    ②家里吃饭盛菜用的全是土陶碗,由于没有丰盛的菜上桌,一家人的碗七大八小也没几个,除了装菜的钵头汤碗碴儿、大碗外,每人只有一个碗。有次,我麻利地帮母亲拿碗、端菜、收碗,慌忙中,手里的碗“咣当”一声落地。碗摔烂一个少一个。

    ③不知是母亲有意惩罚我,还是家里无钱买新碗。吃饭时,母亲总让二姐定量先吃,等二姐吃完后,再把碗洗干净,用同一个碗舀饭给我吃。我守望在二姐的旁边,看着“吧嗒、吧嗒”细嚼慢咽吃饭的二姐,总是催促二姐赶快吃,巴不得叫二姐直接倒进肚子。常常是二姐才刚端起碗,没吃几口,我就迫不及待对母亲大声喊:“二姐的饭吃完了,快点儿、快点儿,轮到我吃了。”二姐毫不示弱,反驳说:“饭还有半碗呢,催工不催吃。”母亲转过身来一看,便劝我耐心等待。那时的我多么仇恨二姐啊!

    ④后来,省吃俭用的母亲不知从哪儿买回一个小花洋碗,继续采取二姐和我共同使用的办法,早饭二姐先吃,我后吃,晚饭我先吃,二姐后吃,让我和二姐轮流用那个小花洋碗吃饭。轮到我吃饭时,我总是故意拖延时间,让等在一旁的二姐垂涎欲滴。有时,我明知饭快吃光了,可偏要留下一小撮儿在碗底,慢条斯理地一粒一粒数着吃。直到母亲看不过意朝我发火,催我迅速吃完饭,二姐才可以接过我手里的小花洋碗,自己洗刷,交由母亲分舀饭菜吃饭。肚饱眼不饱的我仍不愿走开,站在二姐身边,既监督母亲,也监督二姐,生怕母亲偏心,让二姐多吃多占。

    ⑤那天,未嫁进家的二嫂的父亲来“踩家”,母亲在灶房里忙前忙后,不仅杀鸡,还做了好几个香喷喷的菜,碗自然就不够用。爱面子的母亲怕我不懂规矩,就舀一碗饭,夹了三块鸡肉,让我先吃,但不准我上桌。我“稀里哗啦”吃完后,就被母亲特意安排在屋外的院子里喂猪食,闷闷不乐的我总觉得母亲对自己不公平,为什么让二姐上桌,不准我上桌,便对那几头猪又打又骂,发无名火。母亲知道我的心思,只好又叫二姐来替我喂猪。像只馋猫的我跑到饭桌旁,缠着母亲磨磨蹭蹭啃鸡脚,母亲说小娃娃不能吃,吃了手摇写不好字;我吃鸡肠子,母亲说小孩子吃了鸡肠子,连横竖都画不直;我啃鸡头,母亲又说那是敬长老的;我吃鸡冠,“老亲爹”却给了二姐,说姑娘吃了长大后才会绣花;我吃鸡脑髓……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她碗里的一块鸡翅分给了我,说我吃了长大以后会远走高飞。拿着那块鸡翅,我一下子就飞奔出家门,满村子边跑边啃……

    ⑥直到我九岁那年,三个哥哥和大姐娶的娶、嫁的嫁。我和母亲与大哥一家,二姐和二哥一家,另立门户分家过日子。分家时,二姐和我都想要那个小花洋碗,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最终在母亲的“裁判”下,小花洋碗归我所有。从此,我和二姐成了两头分槽的猪崽儿,不再共用那个小花洋碗轮流吃饭了。那个不知多少次被我端掉在地上的小花洋碗,搪瓷已经东一块、西一块掉了很多,乌黑的铁皮斑斑点点露了出来,成了我吃饭的专用碗。可小花洋碗再好,吃不饱肚子仍是家常便饭的事。而二姐却比我懂事,二哥家有什么好吃的,总会悄悄留一点儿埋在饭下面,端着离开饭桌,跑到我面前私分一点儿给我尝个味道。

    ⑦就这样,我和二姐如母亲菜园里栽种的番茄、辣椒、南瓜、虹豆,朝夕相处,并肩长大。不知不觉二姐就到了女大当嫁的年龄,我十六岁正读初中时,二姐出嫁了,第二年,二姐生下孩子,当了妈妈。母亲带着我去二姐家“送祝米”,我忍痛割爱,把那个小花洋碗当礼物送给了二姐,让孩子用它吃饭。

    ⑧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孩子满月时,二姐来“送祝米”,又把那个多年未见的小花洋碗,用红油漆涂抹过,有些旧,送给了我“掌上明珠”的姑娘。

    ⑨如今,二姐和我都过上了端着“金饭碗、银饭碗”的富足生活,但我们几乎一年半载都难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了。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