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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实验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目送

龙应台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题记

    ①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②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③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A]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④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⑤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⑥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⑦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⑧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⑨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⑩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⑪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⑫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⑬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⑭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⑮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B]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1)、作者以“目送”为线索叙写了自己生命历程中哪两份难以割舍的目送?分别表达了自己怎样的情感?

(2)、“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是本文的题记,请你结合文章第⑨段和第⑯段的内容说说作者意在告诉我们什么?

(3)、按要求对文中A,B两处画线句进行鉴赏。

①从A句中任选一个你认为最有表现力的词语,进行简要品析。

②从表达效果的角度简要赏析B句。

(4)、《目送》一文红遍东南亚,在美国影响也很大。读完此文,你能说出它流行的原因吗?请结合你的阅读体验谈谈自己的看法。

举一反三
                                                                                                                送花
          生活的真谛并不神秘,幸福的源泉大家也知道,只是常常忘了,于是这才有点奥妙。
          故事是由一个守墓人亲身经历和看到的。一连好几年,这位温和的小个子守墓人每星期都收到一个不相识的妇人的来信,信里附着钞票,要他每周给儿子的墓地放一束鲜花。后来有一天他们照面了。那天,一辆小车停在公墓大门口,司机匆匆来到守墓人的小屋,说:“夫人在门口车上,她病得走不动了,请你去一下。”
          一位上了年纪的孱弱的妇人坐在车上,表情有几分高贵,但眼神已哀伤得毫无光彩。她怀抱着一大束鲜花。
          “我就是亚当夫人,”她说,“这几年我每礼拜给你寄钱……”
          “买花。”守墓人应道。
          “对,给我儿子。”
         “我一次也没忘了放花,夫人。”
         “今天我亲自来,”亚当夫人温存地说,“因为医生说我活不了几个礼拜了。死了倒好,活着也没意思了。我只想再看一眼我儿子,亲手来放这些花。”
小个子守墓人眨巴着眼睛,没了主意,他苦笑了一下,决定再讲几句。
           “我说,夫人,这几年您总寄钱来,我总觉得可惜。”
           “可惜?”
           “鲜花搁在那儿,几天就干了。没人闻,没人看,太可惜了!”
            “你真的这么想?”
           “是的,夫人,您别见怪。我是想起来自己常跑医院、孤儿院,那儿的人可爱花了。他们爱看花,爱闻花。那儿都是活人。可这儿墓里哪个活着?”
            老妇人没有作答。她只是又小坐一会儿,默默祷告了一阵,没留话便走了。守墓人后悔自己一番话太直率,太欠考虑,这会使她受不了。
            可是几个月后,这些老妇人又忽然来访,把守墓人惊得目瞪口呆:她这回自己开车来。
           “我把花都送给那儿的人们了,”她友好地向守墓人微笑着,“你说得对,他们看到花可高兴了,这真叫我快活!我的病好转了,医生不明白怎么回事,可我自己明白,我觉得活着还有些用处!”
           不错,我发现了我们大家都懂得却又常常忘记的道理:活着就要对人有些用处。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两片秋叶
      ① 我悲秋,我亦恋秋。
      ②秋意渐浓,一阵风过,光秃秃的树干上颤颤地缀着几片不肯离去的枯叶,瑟缩地打着旋儿。倏地,一片落叶飘进了我摊开的书页。(A)颜色黑黄,边儿早已碎败,身子蜷曲着,不知被什么虫子咬得满是疮洞。我突然想到愁,不正是心上搁了个秋吗?
      ③每当第一片落叶从浓密的绿中飘飞下来,每当凉凉的秋雨无声地润湿了我的窗帘。那种夹杂着甜味的秋就袭上来,牵出一线忧思。唇边也会滑出一声长长的“唉”,落进心底,化作一缕莫名的悲哀。
     ④ 有一阵风过,叶儿在书页上颤了颤,想要飞去,我捂住了它,想把它嵌入书中,又觉得摊开的这本书词语太热,容不得这冰冷的形体,须得另寻一本。
      ⑤从枕旁的书堆上取到一封未拆的信,想是同寝室的给带回来搁在那儿的,一看那刚劲的字,立刻就像看到了那双闪亮的眼睛,一股热热的生命的力量关不住般地从那里面溢了出来。于是,我的搁上了秋的心顿然感到一阵麻酥酥的暖意。他是我最要好的大学同学,深深挚爱着大山——大学毕业时,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工作职位,毅然选择了大山。
      ⑥拆开封口,抽出信来,一片红红的什么被带了出来掉在地上.定睛一看,腾地涌起一股热,热,从心窝里往外冒的热——(B)那是一片火一般红的枫叶
      ⑦我木然地站着,下意识地将两片秋叶搁在一处。顿时,那片枯叶在红枫的映照下愈发显露出它的可憎可怜!我迷惘起来,自己先前为何竟会产生了要将这片已枯死的冷了人心的叶儿珍藏起来的雅兴!
      ⑧“你爱这大山的红枫吗?”那双洋溢着炽热生命力的眼睛好像在信中盯住我说,“是的,它也坠落于肃杀的秋风之中,然而,它却是拼尽了热,将自身烧得通红,用自己最后的生命,给寒冷的世界装点上一片红于二月花的色彩……”
       ⑨我慢慢觉得,心上搁个秋,并不尽是愁。因为,即使到了秋,不是也还有这烧红的枫叶吗?
       ⑩ 我于是将那片枯叶弹出窗外,将那片来自大山的红枫嵌进了书页。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品味瑕疵
①我国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谚语,英谚也有“世上没有不长杂草的花园”之说。由此看来,任何事物都有缺点,都有瑕疵。如何对待这些瑕疵,却因人而异:有些人斤斤计较,换得的是不满和不快乐,而有些人却学会品味瑕疵,从而收获了很多。
②瑕疵铸就了别样的美。最美女神维纳斯,成就其美的,不是无瑕绝伦的美貌,不是艺术家高超的技艺,而是一双无法修复的手臂。两只残缺的手臂,却激发了人们无穷的想象力,从而成就了一种撼人心魄的艺术美。月缺是瑕疵,但是“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中那一弯如钩的月,却把李煜的国破家亡之恨、孤独寂寞之情渲染得如此传神,从而写出了深深触动我们内心的凄清之美。正是瑕疵,酝酿出这些别样的风景。
③瑕疵也能超过完美,创造奇迹。在美国有个叫拉里恩的玩具商人开办了一家玩具娃娃公司,设计了一个可爱的娃娃名为Bratz,却总是无法超越完美的经典——诞生于1959年的芭比。当他为此苦恼时,他那只有7岁的孩子不小心把几滴墨水溅到娃娃脸上,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对这个脸上有瑕疵 的娃娃,孩子反而更喜欢了。“你不觉得他跟我很像吗?看他那一脸的雀斑,很可爱!”他的孩子指着娃娃脸上的污渍说。拉里恩得到启发,大胆地设计了有五位成员的娃娃组合,最主要的是她们脸上都有一些雀斑,这就是如今的Bratz。经过十年的发展,拉里恩用持续市场销量说明了Bratz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玩具娃娃。美国《时代》杂志这样评价说:“拉里恩创造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用瑕疵超越了完美的经典!”
④品味瑕疵,能战胜挫折,获得更大成功。司马迁身受大刑之辱,成为了他人生中抹不去的瑕疵,可他并没有因此消沉,却将此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奋笔疾书,夜以继日,终于完成了《史记》而声誉斐然。卓别林因为相貌丑陋而被很多工作拒绝,但在喜剧方面逐渐显露出了他的优秀之处,从此,一位著名喜剧大师诞生了。正是他的瑕疵成就了他的事业。然而也有一些人却不是这样,比如一些运动员在自己事业上升时期,为了有个完美的结局,想方设法回避该有的挑战,早早结束运动生涯,失去了获得更大成功的机会。因此,有时瑕疵虽然使我们的人生不完美,却激发出更大的能量,绽放出更美丽的花朵。
⑤尼采说:“追求完美是正常而有缺憾的人性。”允许瑕疵的存在,是人生淡然的大智慧。学会品味瑕疵,才能感受到不完美的完美,才能创造奇迹,才会收获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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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白鸽

陈忠实

       老舅到家里来,话题总是离不开退休后的生活内容,说他养着一群鸽子。我禁不住问:“有白色的没有?纯白的?“老舅当即明白了我的话意,不无遗憾地说:“有倒是有……只有一对。不过,白鸽马上就要下蛋了,差不多得两个月吧,到时候我把小白鸽给你捉来,就不怕它飞跑了。至于那一对老白鸽你养不住,咱们两家相隔几里路,它一放开就飞回老窝里去了。”

       出乎我意料的是,一周没过,舅舅又来了,而且捉来了一对白鸽。面对我的欣喜和惊讶之情,老舅说:“你一年到头闷在屋里看书呀写字呀,容易烦。我想到这一层就赶紧给你捉来了。“我看着老舅的那双洞达豁朗的眼睛,心不由怦然颤动起来。

       我把那对白鸽接到手里时,发现老舅早已扎住了白鸽的几根羽毛,使它只能在房屋附近飞上飞下,而不会飞高飞远。老舅特别叮嘱说,一旦发现雌鸽产下蛋来,就立即解开它翅膀上被捆扎的羽毛,此时无须担心鸽子飞回老窝去,它离不开它的蛋。

       我在祖居的已经完全破败的老屋的后墙上的土坯缝隙里,砸进了两根木棍子,架上一只硬质包装纸箱,纸箱的右下角剪开一个四方小洞,就把这对白鸽放进去了。我总是没遍没数儿地跑到后院里,轻轻地撒上一把玉米粒儿。起始,两只白鸽大约听到玉米粒落地时特异的声响,挤在纸箱四方洞口探头探脑,像是在辨别我投撒食物的举动是真诚的爱意抑或是诱饵?我于是走开,以便它们可以放心进食。

       终于出现奇迹。那天早晨,一个美丽的乡村的早晨,我刚刚走出后门扬起右手的一瞬间,扑啦啦一声响,一只白鸽落在我的手臂上,迫不及待地抢夺手心里的玉米粒儿。接着又是扑啦啦一声响,另一只白鸽飞落到我的肩头,旋即又跳弹到手臂上,挤着抢着啄食我手心里的玉米粒儿。四只爪子掐进我的皮肉,有一种痒痒的刺痛。然而听着玉米粒从鸽子喉咙滚落下去的撞击的声响,竟然不忍心抖掉鸽子,似乎是一种早就期盼着的信赖终于到来。

       又是一个堪称美丽的早晨,我发现一只白鸽静静地卧在纸箱里产卵了。新生命即将诞生的欣喜和某种神秘感,立时就在我的心头潮溢开来。遵照老舅的经验之说,我当即剪除了捆扎鸽子羽毛的绳索,白鸽自由了。

       终于听到了破壳出卵的幼鸽的细嫩的叫声。我站在后院里,先是发现了两只破碎的蛋壳,随之就听到从纸箱里传下来的细嫩的新生命的啼叫声。那声音细弱而又嫩气,如同初生婴儿无意识的本能的啼叫,又是那样令人动心动情。两只白鸽轮番飞进飞出,每一只鸽子的每一次归巢,都使纸箱里欢闹起来,可以推想,父亲或母亲为它们捕捉回来了美味佳肴。

       这一天,我再也按捺不住神秘的纸箱里小生命的诱惑,端来了木梯,自然是趁着两只白鸽外出采食的间隙。哦!那是两只多么丑陋的小鸽,硕大的脑袋光溜溜的,又长又粗的喙尤其难看,眼睛刚刚睁开……我第一次看到了初生形态的鸽子,那丑陋的形态反而使我更急切地期盼蜕变和成长。

       说来挺怪的,我按自己每天三餐的时间给鸽子撒上三次玉米粒,然后坐在书桌前与我正在交葛着的作品里的人物对话,心里竟有一种尤为沉静的感觉,白鸽哺育幼鸽的动人的情景,有形无形地渗透到我对作品人物的气性的把握和描述着的文字之中。

       又是一个美丽的早晨,我在往地上撒下一把玉米粒的时候,两只白鸽先后飞下来,它们显然都瘦了,毛色也有点灰脏有点邋遢。我无意间往墙上的纸箱一瞅,看见两只幼鸽挤在四方洞口。那是怎样漂亮的两只幼鸽哟,它们从脑袋到尾巴,一色纯白,没有一根杂毛,牛乳似的柔嫩的白色,像是天宫降临的仙女。是的,那种对世界对自然对人类的陌生和新奇而表现出的胆怯和羞涩,使人顿时生出诸多的联想:刚刚绽开的荷花,含珠带露的梨花,养在深山人未识的俏妹子……最美好最纯净最圣洁的比喻仍然不过是比喻,仍然不及幼鸽自身的本真之美。这种美如此生动,直教我心灵震颤,甚至畏怯。是的,人可以直面威胁,可以蔑视阴谋,可以踩过肮脏的泥泞,可以对叽叽咕咕保持沉默,可以对丑恶闭上眼睛,然而在面对美的精灵时却是一种怯弱。

       傍晚,小白鸽和老白鸽在那幢破烂失修的房脊上亭亭玉立。夕阳绚烂的光线投射过来,老白鸽和幼白鸽的羽毛红光闪耀。

       我扬起双手,拍出很响的掌声,激发它们飞翔。小自鸽飞起来又落下去,似乎对自己能否翱翔蓝天缺乏自信,也许是第一次飞翔的胆怯。两只老白鸽就绕着房子飞过来旋过去,无疑是在鼓励它们的儿女勇敢地起飞。果然,两只小白鸽起飞了,翅膀扇打出啪啪啪的声响,跟着它们的父母彻底离开了屋脊,转眼就看不见了。

       我走出屋院站在街道上,树木笼罩的村巷依然遮挡视线,我就走向村庄背靠的原坡,树木和房舍都在我眼底了。我的白鸽正从东边飞翔过来,沐浴着晚霞的橘红。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翼下是蜿蜒着的河流,如烟如带的杨柳,正在吐絮扬花的麦田。这是我的家园一年四季中最迷人最令我陶醉的季节,而今又有我养的四只白鸽在山原河川上空飞翔,这一刻,世界对我来说就是白鸽。

       这一夜我失眠了,脑海里总是有两只白色的精灵在飞翔,早晨也就起来晚了。我猛然发现,屋脊上只有一双幼鸽。老白鸽呢?直到乡村的早饭已过,仍然不见白鸽回归,我的心里竟然是惶惶不安。这当儿,舅父走进门来了。

       “白鸽回老家了,天刚明时。”

       我大为惊讶。昨天傍晚,老白鸽领着儿女初试翅膀飞上蓝天,今日一早就飞回舅舅家去了。这就是说,在它们来到我家产卵孵蛋哺育幼鸽的整整两个多月里,始终也没有忘记老家故巢,或者说整个两个多月孵化哺育幼鸽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了回归。我被这生灵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行走在历史烟云之中的一个又一个早晨和黄昏,当我陷入某种无端的无聊无端的孤独的时候,眼前忽然会掠过我的白鸽的倩影,淤积着历史尘埃的胸脯里便透进一股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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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是当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又被称“马年第一问”。乍一问,很多人都会语塞:“哎妈呀,我也不知道呀!”

       时间去哪儿了,也是科学家永远追崇的课题,很多科研团队发现了时间的奥秘。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心理学家用实验告诉大家:支配所有人的时间,从未有人触碰过的时间,就在那儿。

       “您的时间都去哪儿了?”纽约城市大学理论物理学教授加来道雄做过一个实验。他请街上不同年龄段的志愿者们,随机做了一个测试:用自己的方式,预测1分钟时间,再跟实验人员的码表核对。结果是年轻人算的时间比较快,通常还没有到1分钟,他们就认为已经到1分钟的时间了;而年长的人,他们通常过了1分钟后,才觉得这是1分钟的容量。对年长的人来讲,时间就这么“漏”掉了。

       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感受:上了年纪之后,不知道时间去哪儿了。科学家证明,人体内有一只计时器,即便你脱离时钟,仍然能感觉到时间在走。

       心理学家大卫•伊格尔曼博士,进行了一项冒险实验。一个叫杰西的成为实验志愿者。科学家们制作了一个感知计时器,电子屏幕上,数字在有规律地、非常快地“闪”,在正常情况下,人的大脑没法确定这上面的数字。杰西站在平地上的时候看,“它快得无法辨认”。然后,杰西从33米高处自由落体,他的胸前绑着大卫的计时器,屏幕上的数字一直在跳动。杰西坠落到弹力网上后,告诉大卫,他看到了计时器上的数字,是56,事实上数字是50,已经非常接近正确答案。

       大卫的推测是:只有杰西的时间变慢了,杰西才能准确辨别出计时器上快速闪动的数字。

       为了证实杰西的时间真的变慢了,大卫建议杰西再来一跳。这一次读到的是96,事实上计时器上的数字是98,这说明,杰西的时间,已经慢到可以几乎正确地看到数字。

       大卫的这个实验,首次证实了有些人的大脑能够加速,并且在经历某些刺激(例如兴奋、恐惧、紧张等)时,会大量分泌肾上腺素,就能比较慢速地看这个世界。也就是说,对这些人而言,他们的时间的确会“慢”下来。

(选自《科海故事博览》2014年第4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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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一把艾蒿回家

丁立梅

    出城,去采艾蒿,带了儿子。城郊有一片小河,水已见底,里面长满艾蒿。此情此景让我忍不住要作种种臆想。

    “彼采艾兮,如三岁兮。”这是《诗经》里的艾蒿,是情深意长的牵念。其中的男人女人短别离,不过一日不见,竟如同隔了三年。爱,从来都是魂牵梦萦的一桩事。而我更感兴趣的是,那双采艾的手,如何落在艾蒿上?他(她)采了做什么的?这遥远的风俗,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街上也有艾蒿卖,和芦苇叶一道。稻草胡乱扎着,一束束,插在塑料桶里。这种植物,叶与茎的颜色雷同,淡绿中,泛白,泛灰。这样的色彩,不耀眼,很低调。是乡村女儿,淡淡妆,浅浅笑。闻起来微苦,一股中药味。村人们又把它叫作苦艾。也只在远远的乡村,也只在荒僻的沟渠里生长。平时大抵少有人想到它,只在这个叫端午的日子里,它突然被记起。大人们会吩咐孩子,去,采几把苦艾回来。

    那个时候,乡村的乐事里,采艾蒿,也算得上一乐吧。孩子们得了大人指令,如撒欢的小马驹,一路奔向那沟渠去。吵吵嚷嚷着,节日的喧闹,被我们吵嚷得四处流溢。很快,每人怀里,都有一大捧艾蒿。路上走着,一个个小人儿,身上都散发出一股中药的香味。

    艾蒿生于山野之中,枝叶上难免会沾上一些泥土或浮尘。怀抱中的艾蒿离开土地一会儿,便渐渐无精打采昏昏欲睡了。于是我们在回家之前,先奔到村头的小河边。河水清澈欢快地流淌。涌到河边的孩子,有的蹲在河边,有的干脆站到河水里,反复地抖动,努力唤醒这些入睡的婴儿。之后才又一窝蜂似地涌进村庄

    门前的木盆里,煮好的芦苇叶,早已泡在清水中。眼睛瞟到,心里的欢乐,就要蹦出胸口来,知道要包粽子吃了。大人们这时若指使我们去做什么,我们都会脆脆地应一声,跑得比兔子还快。至于插艾蒿,那完全不用大人们动手的,门上,柜子上,蚊帐里,到处都被我们插满了。一屋的艾蒿味,微苦。大人们说,避邪。我们虽对这风俗习惯一知半解,但知道,插上艾蒿,就代表过端午了。于是很欢喜。

    眼下,站在城郊的小河边,望着满眼的艾蒿,我油然联想到远方的友人。

    朋友是湖北人,也是写作的,曾与我在一次笔会上相遇。后来,她去了美国。她的家乡,过端午也有插艾蒿的习俗,她也曾于小小年纪里,去采过艾蒿。昨天,我收到她发来的邮件,她说,国内这个时候,又该粽子飘香了吧。并不想粽子,美国一些华人超市里有卖。却想艾蒿,想坐在艾蒿味道里吃粽子的童年,温和的中药味,把人包裹得很结实很温暖。

    就是这样,故乡隔得再远,有些味道,注定是忘不掉的。

    我的儿子,他第一次认识了艾蒿,觉得奇怪,捧着一把艾蒿问我,为什么过端午要插艾蒿呢?我这样回答他,这是祖上流传下来的风俗。避邪呢,我又补充。口气酷似当年我的母亲。继而想,若干年后,我的儿子的记忆里,一定也有艾蒿,而且,端午节一到,他定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去采艾蒿,艾蒿的味道将永远弥漫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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