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长民者”指管理百姓的人)皆居民上,以尽其才。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
材料二:(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15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等,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使用武人。
——摘编自朱绍候《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元史》记载:元朝的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在元代以前中国主要以“山川形便”来划分行政区,政区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从元代开始,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
——摘编自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