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东郊片区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联考(第二学月)政治试题
我国宪法的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此诞生了与之相关的普通法律,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
①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②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③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
④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
材料一:2019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任职的总局机关司处级干部、税务系统厅局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宣誓现场高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宣誓台正中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8时30分,全体人员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朗诵誓词。
材料二:宪法宣誓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针对以上新闻,八年级(1)班同学计划进行一次我国人权状况的探究活动,邀请你参与:
①小福:宪法对“我”享有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②小延:“我”要认真行使修改宪法的基本权利
③小南:维护宪法尊严是“我”的责任
④小闽:宪法是“我”的根本活动准则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