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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上高县第二中学2017届高三全真模拟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汨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郢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渔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闾大夫坐在了汨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闾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生命肉体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

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用一个诗人的陨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糯米的黏质,糯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到“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黏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挡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闾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殇》和汨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蒿、挂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汨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闾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汨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人民日报》(2016年5月21)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写汨罗江因屈原而被人铭记,来证明名家名作对于名胜的重要意义,正如欧阳修之于醉翁亭、范仲淹之于岳阳楼,表现了山河与文化血肉相连。 B、文中诗一般的语言,意蕴深厚,充满张力,所引用的余光中“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一句,用了借代的手法写出了屈原在中国文化中开创性的作用。 C、文章末段赞颂了屈原伟大的品格无人能企及,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的不足,促使我们反思并不断提升自己,强化了屈原精神在现实中的意义。 D、文章以“端午”为线索组织材料,回顾了对端午节的认知过程,对自己最初只喜欢端午节粽子的浅薄而感到惭愧,对世人将悲情渲染成欢悦而感到不满。
(2)、文章前三个自然段写了什么内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3)、从全文看,“端午的阳光”有几重含义?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张晓风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呜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意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哪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余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又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字,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里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六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这一段段美丽的错误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吒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

       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不是叛逆,是可以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人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一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 , “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身入贺兰山

黄文山

    ①未到宁夏之前,对我来说,贺兰山只是遥远的天边一抹山痕,一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让人慷慨生哀的地方。“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读起来竟是何等气概!因了这首词,800多年来,在人们的心目中,贺兰山便和北方民族强悍不羁的性格联系在一起。尽管岳飞自己从未率大军渡过黄河,更遑论这座高高耸立于塞北的大山了。然而,人们却千遍万遍地将贺兰山在代代不绝的吟诵中踏破。这便是文学的力量,有时,它远胜于蔽天旌旗和千军万马。

    ②早发福州而夕至银川,贺兰山已然在望。贺兰山由遥遥的天边,渐渐地近了。地平线上,先是露出一抹淡淡的蓝色山影,接着,山影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清晰,并且起伏成一条条峻峭的山脊。而后便有山峰驰来,似乎听得到雄壮的蹄声,正从车窗旁昂首而过。跟着是第二匹,第三匹……贺兰山在蒙语中是“骏马”的意思,山峰的形状也确实像一匹匹正向南疾奔的骏马,马首高高扬起,起伏的背脊,描绘出一种风中的姿采,引得我们乘坐的汽车也兴奋起来,长鸣一声,向着山口,奋蹄而去。

    ③不一会儿,我们已经进入贺兰口,真真切切地站在贺兰山的面前。此前,我曾在河西走廊,从疾驰的车窗里远远地看过祁连山,但那只是远距离的一瞥。即便是一瞥,已令我触目惊心,那一座座赤裸着身子任凭漠风撕咬、烈日炙烤的西北大山的形象从此便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④而现在,我伸出手便能触摸到它们。这可是怎样的一座座山啊!南方的山大多娴静而矜持,山体被草木深深地覆盖着,难得见到一两块裸露的石头,于是人们便煞费心机将许多粗俗的比拟附会在它们身上。而这里的山,则全是石头,凛冽的漠风和严酷的烈日无情地将它们仅存的泥土和草皮剥落净尽。便连石头,也是筋骨毕露,遍体伤痕。我想不论是谁,看到这样严酷的石山,都会失去比附的兴趣。

    ⑤再看看山脚下的荒滩上那一块块大大小小的石头,它们都是从山上滚落的,或者因为大风,或者因为暴雨,或者只是因为年深日久的干滑而崩裂……它们也曾是昨天的山,也曾高高地耸立在蓝天白云下,远远地被人瞻仰过。而一旦离开了山的群体,它们便只是一块块多余的石头,被随意地抛弃在荒滩上,所有的尊严和享有便在一夜之间消失。

    ⑥我默默地注视着它们,我想象它们或许也有一个痛苦的过程,但它们终究明白命运是无法逆转的。尽管早晨的太阳再照耀不到它们,但夕阳的余晖仍能让它们感到几分暖意;尽管高飞的大鸟不再歇在它们的肩头,但枯黄的芨芨草仍会爬上它们的胸间。而更重要的是,它们虽然从山顶滑落,却并没有因此消亡,只是以另一种形式继续生命的旅程。更何况还不断有新的伙伴加入到它们的行列,它们便这样静静躺在荒滩上,无怨无艾。

    ⑦于是,年积月累,在整个贺兰山下,便形成了一条绵亘数百里的石头滩,“一川碎石大如斗”,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到塞上风光的严酷。

    ⑧在避暑胜地滚钟口,这一份感受来得格外强烈。我们已经身入贺兰山腹地,举目四望,周围的山,全是瘦骨嶙峋,危岩累累。而且每一块石头都刻满伤痕,几乎看不到一处光滑的石面。但这些山峰却一座比一座高,一座比一座险峻。在山峰的突出部,风霜雨雪已经将山体剥蚀得如同蜂巢。也许它们知道,越往上就越容易受到风暴的袭击,越突出就越可能粉身碎骨,然而,却没有一座山峰退缩。众多石头就这样团团簇拥着撑持着,像一群群互相搀扶着穿过战争硝烟的军人,用它们的身体造型成一座座焦黄色的山峰。

    ⑨就在这嶙峋的石山之间,有一条狭窄的溪谷,蓊蓊郁郁的树木则在这里安营扎寨。破碎的贺兰山的石头便静静地躺在河滩上,用心感受着一条细细的溪流从它们身旁流过所散发出的草木清香。

    ⑩在树荫下的一处卖贺兰石的小摊上,我看中一块山形的石头。石头的颜色蓝灰相间,却因此构成了绝妙的天然图案。图案中一只小毛驴正努力竖起身子,前腿蹬在一块圆石上,模样十分可爱。问摊主,说正是从山下的河滩上捡来的。这一块块色泽明丽、意态安详的贺兰石,让人怎么也无法把它们和眼前嵯岈的山峰和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坠落联系在一起。

    ⑪我将一块山形的蓝色贺兰石带回福州,供在书案上。于是,我便拥有了一座西北的山,拥有了那一份严峻和一份艰难的美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山水及自然景物的欣赏
郁达夫
    ①自从亚里士多德的文学模仿论创定以来,以为诗的起源是根据于模仿本能的学说,到现在还没有绝迹。论客的富有独断性者,甚至于说出“所有的艺术,都是自然的模仿”。虽则说得太独断,太笼统,但反过来说,自然景物以及山水,对于人生,对于艺术,都有绝大的影响,绝大的威力,却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所以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②自然的变化,实在多而且奇,没有准备的欣赏者,对于他的美点也许会捉摸不十分完全的。就单说一个天体罢,早晨的日出,中午的晴空,傍晚的日落,都是最美也没有的景象;若再配上以云和影的交替,海与山的参错,以及一切由人造的建筑园艺,或种植畜牧的产物,如稻麦牛羊飞鸟家畜之类,则在一日之中,就有万千新奇的变化,更不必去说暗夜的群星,月明的普照,与四季寒暖的更迭了。
    ③我们人类都有一种特性,就是喜新厌旧,每想变更。一碗最珍贵最可口的菜,若每日吃着,到了后来,宁愿去换一碗粗肴淡菜来下饭。唯有对于自然,就决不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太阳自东方出来,西方下去,日日如此,年年如此,我们可没有听见说有厌看的。还有月亮,初一出,月半圆,月底全没有,而无论哪一个人,看了月亮,总没有不喜欢的。自然的伟大,自然的与人类有不可须臾离的关系,就此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了。
    ④欣赏自然景物的本能,是大家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忙于衣食,不便沉酣于大自然的美景;有些人习以为常了,虽在欣赏,也没有欣赏的自觉。更有些人,将自然范围限制得很小,以为能如此这般的欣赏,自然景物就尽在他们的囊中了。
    ⑤我从前有位同事,平时只晓得钻门路,积私财,以升官发财为惟一的人生乐趣,现在居然位至极品,财积到了几百万了,但闻他惟一娱乐,还是出外则装学者的假面,回家则翻存在英国银行里的存折,对于自然山水,非但不晓得欣赏,并且还是视若仇敌似的。对于这种利欲熏心的人,我以为对症的良药,就只有一服山水自然的清凉散。因为山水自然,是可以使人性发现,使名利心减淡,使人格净化的陶冶工具。
    ⑥自然景物所包涵的方面,原是极博大、极广阔的。天地岁时、社会人事,静而观之,无一不是自然,无一不可以资欣赏,但这却非要悠闲自得,像朱夫子那样的道学先生才办得到。至于我们这种庸人,要想得到些自然的美感,还是要上山水佳处去较为直截了当。
    ⑦大抵山水佳处,总是自然景物的美点发挥得最完美、最深刻的地方。孔夫子到了川上,就觉悟到了他的栖栖一代,猎官求仕之非;太史公游览了名山大川,然后才死心塌地,去发愤而著书。可知我们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自然的威力,到了山高水长的风景聚处,就会得同电光石火一样,闪耀到我们的性灵上来。
    ⑧我曾经到过濑户内海去旅行,月夜行舟,四面青葱欲滴,当时我就只想在海岸做一个半渔半读的乡下农民。依船楼而四望,真觉得物我两忘,生死全空了。后来也登过东海的崂山,上过安徽的黄山,更在天台雁荡之间,逗留过一段时期,总没有一次不感到人类的渺小,天地的悠久。所以要想欣赏自然的人,还是先上山水优秀的地方去训练耳目,最为适当。
    ⑨从前有一个赞美美术批评家拉斯肯的人说,他在没有读过拉斯肯以前,对于绘画,犹如瞎子,读了之后,眼就开了。这话对于高深的艺术品的欣赏,或者是真的,但对于自然美,尤其是山水美的感受,也未必尽然。乡下愚夫愚妇的千里进香,都市里寄住的小市民的窗槛栽花,都是欣赏自然的心情的一丝表白。我们只教天良不泯,本性尚存,则但凭我们的直觉,也就尽够做一个自然景物与高山大水的初步欣赏者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小题。

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朱自清的一生,如同一根紧绷的弦,从未松懈;又如同上紧的发条,无比精准。他的一生,极其认真。

    朱自清写作时,往往要先细心斟酌后才会动笔,往往写完无须修改。但因为注重质量,他每天最多写500字。所以,他清贫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写得太慢。《荷塘月色》中提到了蝉鸣。有人写信给朱自清,说蝉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便写信向昆虫学家请教。后来又两次亲耳听到月夜的蝉声,他才相信自己没有写错。为此,朱自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

    他不断地学习,以求自我完善,大量阅读各种书籍,虚心向语言学家王力、诗词专家黄节、俞平伯等人请教。平时,他也坚持用中、英、日三种文字书写日记,以此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

    在教学上,朱自清也是极其认真。比如,他开设的选修课“文辞研究”只有王瑶一个学生。尽管这样,朱自清仍然如平常一样地讲授、考试。在工作上,朱自清做事原则性很强。他在辞去图书馆馆长职务准备办理移交时,特地将一个不称职的馆员辞退。朱自清说:“我不能把确实无法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留给继任的图书馆馆长,让我充好人而继任馆长当恶人。”朱自清在清华中文系执教23年,担任系主任16年,开了16门课,是对清华中文系学风影响最深的人。如今,清华园里的“荷塘月色”和“自清”亭,为这个理工大学增添了一抹人文色彩。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刚刚成年的北京大学预科学生朱自华在思索这个问题。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处于关键阶段,战事正隆。当时的中国,因为袁世凯去世,进入了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在父亲的勉力张罗下,朱自华举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妻子武钟谦是名医之女,温柔贤惠,善于持家。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为了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民国知识分子贫困史。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国民党政府为了平息高级知识分子的怨气,向他们派发一种配购证,可用很便宜的价格买到“美国支援的面粉”。清华大学学生吴晗和其他人为了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抗议美国政府的侮辱,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号召大家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购物证。

《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写好了,要征集签名。朱自清第一个在《宣言》上签了字,并愤然地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1948年8月,朱自清的体重仅有38.8公斤。1948年8月12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第二任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了他的遗言。

    朱自清去世时,钱包里仅有6万元,这点儿钱在当时连一个包子都买不到……

    一代散文大师,匆匆而去,背影长留。朱自清去世后,清华园第一次为一位老师去世降半旗志哀。友人是这么评价他的——“纯粹的君子”(沈从文)、“最完整的人格”(李广田)、“完美的人格”(叶圣陶)。

(根据多则材料改编)

【相关链接】《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原文:“为反对美国政府的扶日政策,为抗议上海美国领事卡宝德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民的诬蔑和侮辱,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气节,我们断然拒绝美国具有收买灵魂性质的一切施舍物资,无论是购买的或给予的。下列同仁同意拒绝购买美援平价面粉,一致退还配购证,特此声明。三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对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水,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得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像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相信,所有成人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幸,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回忆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取材于苏儿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鹤顶红

李碧华

    张爱玲《对照记——看老照相簿》,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此批幸存的老照片,不但珍贵,而且颇有味道,是文字以外的“余韵”。人生的“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小小附注也是故事。

    我发觉,集子收入她很多照片,捧在手中一页页地掀,如同乱纹中依稀一个自画像:稚嫩,成长,茂盛,荒凉……

    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

    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张爱玲”三个字,当中粉红骇绿,影响大半世纪,是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大方得很,又放心得很——再怎么淘,都超越不了。但,各个淘古井的人,却又互相看不起,窃笑人家没有自己“真正”领略她的好处,不够了解。

    对很多读者而言,除了古井,张还是紫禁城里出租的龙袍凤冠,狐假虎威中的虎,藕断丝连中的藕,炼石补天中的石,群蚁附膻中的膻,闻鸡起舞中的鸡,鹤立鸡群中的鹤……

    “鹤”,俗称仙鹤。嘴、颈、脚皆特长,身高,翼大,善飞。体白色,眼赤,尾黑。鸣声高朗。鹤之头顶朱红,相传此丹顶有剧毒,食之杀人。

    她的书,留传了五十年,直到今天,仍然具备“再来”的魅力,读者们对她的恋慕并不冤枉,好像爱一个人,没有爱错那么理直气壮。连那些“毒”,亦甘之如饴。

    张的小说是小说,张本身,也是一个小说。

    据说,有个男人,因时局变迁,逃至温州避劫。他的女人,竟千里迢迢特为看他来了。斯时,男人面不改容地又有了个女人。正是红啼绿怨,旧爱新欢。因两女同是他的人,不免好看好待。一天,甲看乙,叹道:“真是生得美。”当下给她画像,男人站在一边看。勾了脸庞眉目,正待画嘴角,忽地停笔。乙去后,甲道:“我画着画着,只觉得她的眉眼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不惊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你还只管问我为何不画下去!”言下不胜委屈,她看着他,只觉眼前这个人一刻亦是可惜的。

    ——以上情节,由胡兰成在《民国女子》中披露。张爱玲是什么人?何以被迫如此大气壮阔?提供机会予胡某这等坏分子角色做传,俾他粉向自己脸上擦?虽然张末了去一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我是经过一年半长的时间考虑,惟彼时以小劫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亦不要来寻我,即使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的。”——回复一点本色。

    但,也够委屈吧。

    古老照片堆中,有她青春妍丽的岁月,也有“在人屋檐下”的叹喟。即使不着一字……

    “1950年或51年,大陆解放后不久,不记得是领什么证件,街边人行道上,穿草黄制服的大汉佝偻着伏在桌子上写字,西北口音,似是老八路提干。轮到我,他一抬头见是个老乡妇女,便道:‘认识字吗?’我笑着咕哝了一声‘认识’,心里惊喜交集,不像个知识分子!” 

    红遍上海的作家,半生作文字工作,在工农兵跟前,不很乐意被看出来是知识分子。趋时,惧祸,无奈……

    记得照片中的人吗?

    每以鹤姿仰视,冷静,自信,独立,而且毒辣。我们永远见不着她顶上的朱红。

    在这世界上,能叫一个扬眉女子低头,挫其锐气的,只有两样:一爱情,二政治。

    后记:张爱玲于1995年中秋前一天,被发现安详地躺在几乎完全没有家具的美国洛杉矶寓所,享年七十五。寂寞老人常以急冻食物加热充饥。她并无向任何人告别。遗作《小团圆》未写毕,一生最灿烂的作品,在二十五岁之前几已完成。直至今天,不见后来者。

    她擅写月亮,却不团圆。

(选自《李碧华随笔集》。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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