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乐陵市2017届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练兵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市

       穿越戈壁滩时,你会忽然觉得,世界原来竟是如此单纯。天很蓝,蓝得像海,一无杂质。地很平,一马平川。视线里弥漫着黄褐色的沙地,从车轮下一直通向地球的尽头,眼里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偶尔有远远的山,卧龙似地蜿蜒着,如黑黢黢的树根纠集、缠绕在一起,皱折却整齐而光滑,透着西北的苍劲。A、峰顶的积雪分外鲜明,蓝莹莹地闪烁,像一双双苍茫而忧郁的眼睛。

       旋风突然就出现了。风夹裹着黄沙,像一只只倒扣的金钟,呈U字形,底部紧贴着戈壁滩,任意地旋转舞蹈着。那是一页奇妙的图景,大漠上凝固的黄色成为一块巨大的底版,与游弋的黄色旋风浑然一体。镂空的风柱又似一支急促的喷泉,安慰着沙漠里的行人。再没有更多的颜色了。戈壁只有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金黄。

       黄沙古道,掩埋了多少流放者饥渴的白骨和焦灼的灵魂。

       真的没有绿树也没有河流么?苍天在上,谁能拯救这荒茫死寂的戈壁?

       昏沉沉的困倦中我睁开眼。如闪电掠过黑夜,我的眼睛为之一亮——那是海么?灰蓝色的水波洋溢着,弥漫着,悬浮于沙洲之上,宁静而安谧。水上横一道长长的湖堤,堤上有树,清晰而精致的树影,一棵棵生动地排列着,像故乡西湖十景之一的苏堤春晓。B、更奇妙的是,水面上还映着绿树的倒影,水墨画一般,朦胧得柔美。在沙漠的骄阳和干旱中,那水,想必是清凉又甘甜的

       那一定是个好去处了。我问,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是海市。司机回答。

       海——市?真的就是海市?怎么就和真的景致一模一样啊?

       脑子里忽然涌出许许多多关于海市蜃楼的传说:焦渴的找水人,怀着虔诚和崇敬之情,流尽了最后一滴汗、耗完了最后一滴血,倒毙在沙漠里。也许临死时,还在期待着他那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幻,会如奇迹般出现……

       再看海市,那清清的湖、静静的树,分明露着一种狡诈和虚伪的微笑。可为什么,曾有人会以生命相托,祭祀这本来虚无而渺茫的幻影呢?连同我在内。

       如不是亲见,我也不相信如此美丽诱人的海市,会是一个骗局。然而,海市没有罪过。海市因沙漠的气流和折光而现,海市本无意。而人,辛劳饥渴、疲于奔命的赶路人,孤身于茫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寻求一处绿树环抱的甘泉,就成为苦难的旅程中灵魂最后的庇护地和温柔之乡的梦。人依赖于心造的幻影,苦挨岁月,为自己的精神天国付着高昂的代价。人迷恋海市,人也没有罪过。

       海市是一个陷阱。尽管海市的谎言早已被人戳穿了很久,却仍然还有饥不择食、自欺欺人的后来者,走进那没有坐标的戈壁滩,在无水的沙海中迷失自己。

       车窗外,遥远的海市仍然烟波浩渺、树影憧憧,美得充满诱惑。车迎着那片海市而行,海市始终浮游在沙漠的尽头,在我前行的左侧,固执地不肯离去。有一阵寒战从心头掠过,不敢再看海市一眼。那时候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我只想快快走完这片苍凉的不毛之地。

       临近中午,阳光越发炽烈,金色的戈壁要燃烧起来。抵达安西城时,天空忽然飘来几片黑云,一阵凉气袭过,豆大的雨点落下,干燥的地面扬起一层白粉,雨却顷刻无踪无影。旋即,清朗而广袤的天穹之下,横空划出一道巨大的七色彩虹,勾勒出一片绚丽的辉煌。司机说,你们的运气不错呵。我走那么多次,也不是回回都看到这样的景色啊。

       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我只想快快地往前走,快些到达前面那片真正的绿洲。没有狰狞的旋风、没有虚幻的海市、没有稍纵即逝的彩虹,却有冒着炊烟的房屋、欢乐的人群、油绿的青稞麦和那丰收的田野……

       戈壁是单纯的。在这片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黄色世界里,美丽的海市和斑斓的飞虹就成为沙漠的调色板,成为旅人一个虚幻的希望。可惜它们并不真正存在,当彩虹悄然隐去、海市无声消失的时候,人们仍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走出戈壁,去寻找活水和黑土,寻找蔚蓝色的大海和坚实的船帆。

       我多想筑一条引水的渠河,然后,在路边种上一排排树苗。

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绿色。浸润着绿叶的水,就在树根下流淌。

(选自《张抗抗散文自选集》,有删改)

(1)、作者笔下的戈壁滩有何特点?文章开头对戈壁滩的描写在文中有何作用?

(2)、请任选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景物描写语句

(3)、当七色彩虹出现时,司机说“我”的运气不错,而“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这是为什么?

(4)、结合自己的人生阅历,谈谈你对文中画波浪线句子的理解。

(5)、“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有心人往往能从大自然中获得人生的启示,请联系课内外描写自然美景的诗文名句,仿照示例写一段话(50字左右)。

示例:读王维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我感受到诗人探幽寻胜的悠闲,也领悟到随遇而安的人生哲理。

举一反三
阅读说明文,完成文后各题。
                                                                                                                  淘米水的妙用
       ①淘米水很不起眼,平时常被白白倒掉。可是你知道吗?它在生活中却有许多妙用。
       ②淘米水是天然的去污剂,与一般的工业去污产品相比,淘米水不仅洗净力适中,而且无任何副作用,比如,浅色衣服用淘米水浸泡一下,然后用肥皂洗涤,就会洁净如新;起霉斑的衣服,放入淘米水中浸泡一夜,可退斑洗净。又如,面对一堆有油污的碗、碟、瓶子时,与洗洁精相比,淘米水是更好的选择。淘米水经加热后,其淀粉质变性,而变性淀粉具有良好的亲油性和亲水性,所以油污一旦遇到淘米水,就会被淘米水中的淀粉吸附,从而脱离碗碟。
       ③淘米水是不花钱的化妆品,淘米水里含有淀粉质、维生素、蛋白质,这些营养物质可以对皮肤起到保湿、抗老化、美白的作用。经常用淘米水洗手、洗脸,皮肤会变得光滑白皙,淘米水还具有护发、亮发的功效。据说,傣族姑娘的一头秀发就是淘米水的佳作。傣族姑娘常用糯米的淘米水来护发。不过,她们用的淘米水要存放半个月或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使用。因为淘米水经过沉淀发酵以后,含有非常丰富的B族维生素。B族维生素可以帮助头发的色素细胞生成黑色的色素颗粒。所以经常用淘米水洗头,可以营养头发,使头发变得乌黑亮丽。如果你想保持美好的形象,又不使身体受到任何伤害,还想节省费用,那么淘米水不失为一种首选的化妆品。
        ④淘米水还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淘米水含有一定的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特别是头一两次淘米水含有钾且呈弱酸性加入食盐入药后,具有清火、凉血、解毒的功效。用淘米水加食盐煮开后,外洗或外擦皮肤,对皮肤有比较温和的清洁作用,而且可以保持皮肤表面正常的酸碱度,抑制病原微生物的生长,防止皮肤搔痒,等等。
        ⑤此外,淘米水中含有蛋白质、淀粉质、维生素等丰富的营养物质,可用作上等饲料;淘米水中含有氮、磷、钾等微量元素成分,可用作上好的肥料。
       ⑥淘米水有如此多的妙用,你还会白白倒掉它吗?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歪 儿
                                                                                              冯骥才
      ①那个暑假,天刚擦黑,晚饭吃了一半,我的心就飞出去了。因为我又听到歪儿那尖细的召唤声:“来玩踢罐电报呀——”
      ②“踢罐电报”是那时男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先是在街中央用白粉粗粗画一个圈儿,将一个空洋铁罐儿摆在圈里,然后大家聚拢一起“手心手背”分批淘汰,最后剩下一个人坐庄。坐庄可不易,他必须极快地把伙伴们踢得远远的罐儿拾回来,放到原处,再去捉住一个乘机躲藏的孩子顶替他,才能下庄。他一边要捉人,一边还得防备罐儿再次被踢跑,这真是个苦差事。
      ③然而最苦的还要算是歪儿!他站在街中央,寻着空铁罐左盼右盼,活像一个蒸熟了的小红薯。他细小,软绵绵,歪歪扭扭;眼睛总像睁不开,薄薄的嘴唇有点斜。更奇怪的是他的耳朵,明显的一大一小。由于他身子歪,跑起来就打斜,玩踢罐电报便十分吃亏。可是他太热爱这种游戏了,他宁愿坐庄,宁愿一直累得跌跌撞撞……大家玩的罐儿还是他家的呢!只有他家才有这装芦笋的长长的铁罐,立在地上很得踢,如果没有这宝贝罐儿,说不定大家嫌他累赘,不带他玩了呢!
      ④我家刚搬到这条街上来,我就加入了踢罐电报的行列,很快成了佼佼者。这游戏简直就是为我发明的——我身高腿长,跑起来真像骑摩托送电报的邮差那样风驰电掣。尤其我踢罐儿那一脚,啪的一声过后,只能在远处朦胧的暮色里去听它叮里当啷的声音了,要找到它可费点劲!这时,最让大家兴奋的是瞅着歪儿去追罐儿那样子,他一忽儿斜向左,一忽儿斜向右,像个脱了轨而瞎撞的破车,逗得大家捂着肚子笑。当歪儿正要发现一个藏身的孩子时,我又会闪电般冒出来,一脚把罐儿踢到视线之外,可笑的场面便再次出现……就这样,我成了当然的英雄,得意非凡;歪儿怕我,见到我总是一脸懊丧。天天黄昏,这条小街上充满着我的迅猛威风和歪儿的疲于奔命。终于有一天,歪儿一屁股坐在白粉圈里,怏怏无奈地痛哭不止……他妈妈跑出来,朝他叫着骂着,扯他胳膊回家。这愤怒的声音里似乎含着对我们的谴责。我们都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默默站了一会儿才散。
      ⑤歪儿不来玩踢罐电报了。他不来,罐儿自然也变了,我从家里拿来一种装草莓酱的小铁罐,短粗,又轻,不但踢不远,有时还踢不上,游戏的快乐便减色许多。那么失去快乐的歪儿呢?我望着他家二楼那扇黑黑的玻璃窗,心想他正在窗后边眼巴巴瞧着我们玩吧!这时忽见窗子一点点开启,跟着一个东西扔下来。这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么熟悉,原来正是歪儿那长长的罐儿。我的心头第一次感到被一种内疚深深的刺痛了。我迫不及待地朝他招手,叫他来玩。
      ⑥歪儿回到了我们中间。
      ⑦一切都奇妙又美好地发生了变化。大家并没有商定什么,却不约而同、齐心合力地等待着这位小伙伴了。大家尽力不叫他坐庄;有时他“手心手背”输了,也很快有人情愿被他捉住,好顶替他。大家相互配合,心领神会,做假成真。一次,我看见歪儿躲在一棵大槐树后边正要被发现,便飞身上去,一脚把罐儿踢得好远好远,解救了歪儿,又过去拉着他,急忙藏进一家院内的杂物堆里。我俩蜷缩在一张契约桌案下边,紧紧挤在一起,屏住呼吸,却互相能感到对方的胸脯急促起伏,这紧张充满异常的快乐啊!我忽然见他那双眯缝的小眼睛竟然睁得很大,目光兴奋、亲热、满足,并像晨里一样光亮!原来他有这样一双又美又动人的眼睛。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双眼睛,就看我们能不能把它点亮。
     (选自冯骥才《灵魂的巢》,作家出版社2005年9月版。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雪后“吃春”

蒋子龙

    春从哪儿来?一说是东风吹来,“风含和气满谷春”;一说是由鸭子的羽毛带来,“春江水暖鸭先知”;一说是大雪送来,“飞雪迎春到”„„我欣赏这最后一种说法。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冬天是白色的。雪给大人们带来希望,即“瑞雪兆丰年”,下雪就是“下粮食”、“下好运”,即便围在热炕上扯闲篇,心里也是踏实的、温暖的。大雪还极大地激发了孩子的想象力,给他们带来只有冬天才能玩的各种游戏和无尽的欢乐,甚至可以选一块地方把厚厚的积雪清理掉,撒上粮食,在粮食后面布好机关,因雪封大地而觅不到食的各色的鸟儿们,便会飞扑过来自投罗网。

    雪是大自然的精神,是冬天的福音,滋补和呵护天地万物,洁净和拢住人们的灵魂。这样的冬天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改变了,变得枯燥干冷,灰不溜秋。无雪的冬天让人们烦躁不安,甚至会拖累年节变得模糊、混沌。然而,就在我对下雪已经不抱太大希望的时候,有一天早晨收拾泳具准备去游泳馆,一开门陡然发现门外的世界大变了。

    灰暗而拥挤的城市被层层叠叠的洁白所包裹,白得透彻,白得清亮,连被清洗过的空气都凉沁沁带着一股清香。高高低低的建筑、树木、线路、管道……城市能分出多少层横面,就有多少层洁白,足可称得上“银色三千界,瑶林一万重”。

    马路上积雪没脚面,人很少,车也很少,有些街段雪如处子,我的自行车在上面轧出了第一道辙印,破坏了雪的平整和宁静,既有些不忍,又有一种独享的快乐。自行车已无法再骑,只能推着它碾出嘎嘎的声响,一如心的欢快。

    每天在游泳馆里的一个多小时,常常是我一天当中最轻松愉快的时候,大雪之后更有一种异样的兴奋。泳友们说的全是雪,脸上挂着雪花般的笑容。游泳完了我仍不想回家,要饱览这难得的雪景,便推着自行车拐进堆山公园,山上山下一片皑皑,清绝幽香,纤尘不染。白雪同阳光相辉映,熠熠耀眼,天地间变得明亮而辉煌,原本冰凉的雪,却成了欢乐的温床,奇异而迷人。来山前赏雪的人很多,所有人在雪地上都变成了孩子,大家都想在未被踩踏过的白雪上留下自己的脚印,都想摸一摸雪或将雪攥成雪球……

    我绕到山的背后,人却很少,只有一老者在山坡上弯腰寻觅着什么东西。我以为他掉了钥匙或手机之类的物件,白雪上落黑物,应该很容易找到,便上前帮忙寻找,他却提醒我道:“小心别踩了!”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在一块石头下面,洁白的一层薄雪上面托着两片翠绿的嫩叶,水灵灵、肉嘟嘟,格外喜人,真是“动人春色无须多”。老者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扒开雪层,将这棵神奇的小植物拔出来,十分珍爱地托在掌心上,比一根手指长不了多少,大小一共4片叶。我大为惊奇:“这是草啊还是菜?这么冷的时候还能钻芽长叶?”老者一笑,甚为得意:“对了,它稀贵就稀贵在最冷的时候冒头,喜欢长在石缝里、断崖下,或不被人注意的角角落落,平时紧贴着地皮,一下雪就支棱起来,好像给春天报信。”

    “好一个春嫩不惧寒!”

    “你如果拿它当草,那也是仙草,实际上它是一种野菜,土名叫‘吃春’。”

    “吃春?”我咂摸着老者话里的韵味,吃到它就等于吃到春天了?还是春天想吃它才乘雪来到人间?这正应了古人的名句:“春色先从草际归”。有了这样一场雪,春天就开始发芽,渐渐会变得芬芳。这样的春,才是新春,年也才称得上是新年。

    老者掰了两片“吃春”的嫩叶递给我,我放进嘴里慢慢品尝,微甜、多汁,后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清香。老先生告诉我,明天早晨来可能会多找到几株钻出雪层的“吃春”。于是我们约定,明早继续到这儿来“吃春”,然后分头下山。

    我走到堆山的东侧,从远处东湖的湖面上传来阵阵喧闹声,冬泳者把靠近码头的坚冰砸破,清理出一块十几米见方的水面。一半裸老头站在码头的高台上,做英勇就义状,振臂高呼口号,然后纵身跳入水中,轰然激起一阵大笑。其他人也纷纷仿效,呼喊着各种各样滑稽口号跃入水中。破冰垂钓者则远离嘻嘻哈哈的冬泳者和看热闹的人,在湖的深处星星点点布开阵势,像白棋盘上的黑子一样均匀。

    我推车走出堆山公园。市区主要大道上洒了盐水,被汽车轮子反复轧过之后如同新翻过的土地,雪花洗净了车轮自己却变黑了,雪泥堆出了一道道垄沟。街道上车多人多,碰撞的多,摔跤的多,却很少生气吵架的。挨摔的人乐乐呵呵,看摔跤的人也乐乐呵呵。一场大雪,居然使紧张、烦躁、牢骚满腹、火气旺盛的城里人变得和善了。人们一旦取得了跟大自然的和谐,会感到幸运和快乐。未春先有思,人们的心里已经有了春意。

    也许是为了保存这场难得的大雪,雪后气温一直很低,把松散的雪花变成坚固的整体,抗拒着来自外力的摧残和阳光的溶化。在城里的背阴处和人们较少踩踏的地方,仍然保留着一层光滑结实的残雪,记录着天地间曾经有过的洁白。

    并以此迎接热热闹闹的新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遇见你的纯真岁月

丁立梅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来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讲台上半天没说话,拿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了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学生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 “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的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的。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备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合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昂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呀,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的,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别吵,让父亲睡一会儿

汤小小

    那次回老家,在候车室里,我坐在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对面,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年轻男子说:“爸,别担心,医生说了,没事儿,这病能治。”

    原来是一对父子,看他们身边的包里放着一些药物,大概是父亲生了病,儿子带着他到城里的大医院诊治,这是要往家赶呢!

    我不禁心生同情,多看了那父亲一眼。父亲年龄并不太大,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只是脸色蜡黄,非常清瘦,看上去很虚弱。他穿着一件略显宽大的白衬衫,崭新的,与他黝黑的皮肤不太相称,大概是为了进城而新买的吧!旁边的儿子穿着讲究,看样子,应该在城里生了根发了芽。

    听了儿子的话,父亲摇了摇头,低声说:“我就说不来看,你偏让来,白花冤枉钱。自己身上的病我自己清楚,你们现在都出息了,我也没啥牵挂,就希望走得利索点,别拖累你们。”

    儿子没接腔,转过脸,有泪悄悄地滑落。他赶紧抬手擦掉,不让父亲看见。

    我的心忽然有一点疼,看来,父亲的病并不像儿子说的那样轻松,或许,生离死别的悲伤已经在彼此心里漫延。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过了许久,父亲似乎累了,身体不由自主地靠在了儿子肩上,双目紧闭,看样子,已经进入了梦乡。

    候车室里人来人往、嘈杂不堪,并不是睡觉的地方。儿子一手扶着父亲的腰,一只手轻轻地覆在父亲的耳朵上,试图为他抵挡一些噪音。

    只见儿子像一个放哨的战士,身体保持不动,眼睛却紧张地看向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目光里写满了乞求,似乎在说:嘘,别吵,让父亲睡一会儿。

    同样的情景,我在另一家医院也遇到过。

    那是一位八十岁的父亲,在两个女儿的搀扶下,到医院来体检。父亲真的已经老态龙钟,拄着根拐杖,目光呆滞。女儿扶他走他便走,女儿扶他坐他便坐,像一个听话的孩子。

    看着别人投来的异样目光,女儿解释说:“父亲年龄大了,又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即使父亲不认识我们,只要他健健康康地活着,我们也觉得是种安慰。”

    女儿说话时,父亲一直看着她,显然,他对孩子们极度依赖,就像孩子们小时候依赖他一样。等待无聊而又漫长。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父亲似乎累了,身体一斜,倒在女儿的肩头睡着了。

    医院里并不太安静。女儿搂着父亲,不敢挪动身体,另一个女儿赶紧将一件外套披在父亲身上,刻意往上面拉了拉,盖住父亲的耳朵。

    看着这一幕,所有的人都压低了声音,连医生也放轻了脚步。

    我忽然感觉双眼酸涩。无论在嘈杂的候车室,还是在拥挤的火车上,亦或在排成长龙的医院里,从来都是孩子靠在父亲的肩头休息,什么时候,我们看到过年轻力壮的父亲在公众场合安心小憩?父亲从来都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只有当他们病了、老了,再也无力保护孩子时,才会心无旁骛地小睡一会儿,缓解满身的疲惫。

    当我们看见一位父亲靠在儿女的肩头睡觉,那一定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的时日已经不多。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时候,当你看到一位睡着的父亲,一定不要吵,不要吵,让父亲安安静静地多睡一会儿。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写作与语文

    ①我之爱读爱写,实在是由于爱语文啊!

    ②在算术和语文之间,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学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而我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有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③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文化大革命”斩断了我对语文的偏爱。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在获全国小说奖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直至近年,我才意识到想错了。

     ④读《雪桥诗话》,有“历下人家十万户,秋来都在雁声中”句,我便想当然地望文生义,自以为是凭高远眺,十万人家历历在目之境。但心中委实也常犯嘀咕,总觉得历历在目是不可以缩写为“历下”二字的。所幸同事中有毕业于北师大者,某日有兴,朗朗而诵,其后将心中困惑托出,虔诚就教。答曰,“历下”乃指山东济南。幸而未引入写作中,令读者大跌眼镜……

    ⑤儿子高二语文期中考试前,曾问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出自何代诗人诗中。我肯定地回答,宋代翰林学士宋子京的《鹧鸪天》。儿子半信半疑,爸,你可别搞错了,误导我呀!我受辱似的说:什么话!结果,儿子丢了五分。我不禁嘿嘿然,双手出汗。若是高考,五分之差,有可能改写了儿子的人生啊!众所周知,那当然是唐朝李商隐的诗句。

    ⑥几年前,我还将“莘莘学子”望文生义地读作“辛辛”学子。有次在大学里座谈,有“辛辛”之学子递上条子来纠正我。条子上还这么写着——正确的发音是shēn,请当众读三遍。我当众读了六遍。自觉自愿地多用拼音法读了三遍,从此不复读错。

    ⑦我爱读诗词,除了觉得比自言自语让人看着好些,还有一非常功利之目的——多识生字。没人教我这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作家再学语文了,只有自勉自学了。

    ⑧一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人,能识多少汉字?不过三千多个吧?从前以为,凭了所识三千多个汉字,当作家已绰绰有余了吧。我不是已当了不少年的作家,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了嘛!如今则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三千多个汉字,比经过扫盲的人识的字多不到哪儿去呀。所读书渐多,生词陌字也便时时入眼,简直就不敢不自知浅薄了。

    ⑨一个实际上只有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男人成了作家,就一个男人的人生而言,算是幸事;就作家的职业素质而言,则是不幸吧?起码,是遗憾吧?写作的过程迫使我不能离开书,要求我不断地读、读、读……读的过程使我得以延续初中三年级以后的语文学习。

    ⑩我是一个大龄语文自修生。

(作者梁晓声   选文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