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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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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片八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两颗金银花

    ①朋友两前送给我的那棵栽在院子一角的金银花,四月份就迫不及待地开放了,千万朵金银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在微风细雨中轻轻地摇曳着。有的含苞欲放,羞答答的细小的白色花蕾散发出若有若无的淡淡香味;有的正在盛开,一簇簇的小花在它们洁白的椭圆形细碎花瓣中伸出小小的心蕊,悠悠的清香,白黄两种颜色既不失单调,又高雅清洁,小雨滴沾在上面,为金银花增添几分姿色,就像邻家的小女孩活泼可爱;有一些花朵开的时间长了,白色的花朵已经变成金黄色,就像姑娘头上戴着的黄色发髻,一枝数朵,给人一种惊喜,一缕清爽,实在是标致极了。这些开放着的花朵在雨中默默地散发着它们特有的香气,把芳香送给从这里经过的每一个人,微风吹来,花枝花朵摇摆起伏,袭人香气简直可迷醉万人。想不到两的时间,这棵金银花就由纤弱的一棵小苗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主干已经有两米来高了,足有大拇指那么粗,在主干上还发出了一些枝桠,这些枝桠柔柔的、嫩嫩的,伸着毛绒绒的头,吐出一丝绿意,左摆右摆地在风中摇着摇着就攀附在了桃树上,一个劲地噌噌直往上长,密密麻麻的卵形的绿叶非常茂盛,以白色的围墙做背景,配合着粉红色的桃花,桃树下一盆盆茉莉、竹子、山茶、文竹、玫瑰、水仙,姹紫嫣红,绿叶红花,色彩鲜丽,显得格外的娇艳动人,特别逗人喜爱,是入画的一景。

    ②看着金银花长得那么盛,花开得那么多,我心里有些后悔。其实朋友把金银花送给我之后,我就把只它栽在院子的一角,想起的话,就给它浇点水,有时连水都忘了浇,更不用说施肥了。超强的生命也让金银花显得不起眼,平凡的花,平凡的花香,甚至常被人忽略,就好象人们总是想得到天山雪莲的高洁,却忘记了山脚下狗尾巴草的万般风情。

    ③钟情于金银花的叶子绿,花儿的美,那淡淡的香味儿,去我在花盆又扦插了一棵金银花,准备长大后放在客厅里。我希望这棵金银花能够带给我一片葱茏的绿色,淡淡的花香。曾经,我为我的这个设计充满了赏心悦目的憧憬和希冀。为此,我选用了树林里的基土,埋入了最好的基肥,随时不忘给它浇水,精心呵护,一如母亲精心照料刚出生的婴儿。甚至冬天还把他从院子里搬到房子里,白天又从房子里搬到院子里,让它充分享受阳光,乐此不疲。但很遗憾,一来,它只是窝在花盆里,不长高,也不长粗,它所报答于我的便只是若干枝条和绿叶,看来连花都不会开。

    ④然而,我对它却没有丝毫的抱怨,因为我就知道:它已经尽力了。就是说,它所能够报答于我的,也就是这些了。是的,它有着充足得过分的肥料供应,充足得过分的水的供应,充足得过分的主人的关怀……但没有足够的风,没有足够的地气,更是没有足够的成长的自由,没有足够让根自由伸张的空间!而那些自由,作为主人的我,竟然在很长的时间里茫然无知——居然不知道它还要自由!

    ⑤两棵金银花,一棵在院子里无拘无束自由生长,越长越高,绿树成荫,盘虬卧龙,花香四溢;一棵长在花盆里,虽然受到精心呵护,却似一棵长不高长不大的小草。我们应该知道:有自由的空间,有些小草其实是可以长成一棵树的!

(选自《新华副刊》,略有改动)

(1)、“我的那棵栽在院子一角的金银花”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2)、散文作品描写景物时,常通过精当的用词或恰当的修辞,对静态的事物作动态化的描写,请你从修辞的角度对下句进行赏析。

朋友两前送给我的那棵栽在院子一角的金银花,四月份就迫不及待地开放了,千万朵金银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在微风细雨中轻轻地摇曳着。

(3)、作者还写了“去我在花盆又扦插了一棵金银花”的用意是什么?

(4)、联系实际谈一谈你对“有自由的空间,有些小草其实是可以长成一棵树的”这句话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洞茶》,完成小题。
                                                                                               洞茶
                                                                                             毕淑敏
      ①16岁时,我在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上当兵。司务长分发营养品,从一大块黑糊糊的粗糙物件上百掰下一块给我,说,这是砖茶。
      ②拿东西时砖茶一不小心掉到雪地上,我没有捡,弯腰太费体力。一旁的老医生心疼地说:关键时刻砖茶能救你命呢。我不以为意。老医生告诉我,它叫青砖茶,用茶树的老叶子压制而成,发酵后颜色黢黑,茶碱含量很高,茶碱可以兴奋呼吸系统,如果出现强烈的高原反应,喝一杯砖茶,可缓解症状。它是高原之宝。
      ③没到过藏北高原的人,难以想象砖茶对于边防军的意义。高原上的水,不到70℃就开锅了,无法泡出茶中的有效成分。我们只有把茶饼掰碎,放在搪瓷缸里,灌上用雪化成的水,煨在炉火边久久地熬煮。渐渐地,一抹米白色的蒸汽袅袅升起,缸子中的水慢慢红了,又慢慢黑了……平原青翠植物的精魂,在这冰冷的高原,以另外一种形式复活了。
      ④慢慢喝茶上瘾,便很计较每月发放砖茶的数量。有一次领完营养品,我端详着分到手的砖茶,委屈地说:“司务长,有人抠走了我的茶,你看,还留下两道深痕。”司务长说:“哈!应该是三道痕。那不是被人抠走的,是厂子用机器压下的商标,这茶叫 ‘川’字牌。”我追问:“这茶是哪儿出的啊?”司务长说:“‘川’字牌,当然是四川的。”
      ⑤从此,我与这砖茶朝夕相伴,它温暖了我的胃,安慰了我的心,清醒了我的脑,成为我无声的知己。
      ⑥11年后,我离开高原回到北京,寻遍北京的茶庄,却再也找不到我那有三道痕标记的朋友。失望之余,觉得它好像变成了我在高原缺氧时的一个幻影,与我悄然永诀。
      ⑦此后三十余年,我品过各种各样的天下名茶,用过林林总总的精美茶具,见过繁复古雅的饮茶仪礼,却总充满迷惘困惑。茶不能大口喝吗?茶不能放在铁皮缸子里煮吗?茶不能放盐巴吗?茶不能仰天长啸后一饮而尽吗?
      ⑧一次出差到了四川,我满怀希望地买了一块砖茶,以为将要和老友重逢,喝下却全无当年的韵味。我绝望了——舌头老了,甘凛的砖茶味道和那段难忘的岁月搅缠在一起,永远留在了藏北高原重重的冰雪之下。
      ⑨今年,我在湖北赤壁终于见到了老朋友。赤壁有个老镇遍植茶树,因地名叫羊楼洞,所产砖茶被称为“洞茶”。那里有三条清澈的天然泉水,三水合一,即为一个“川”字,成了砖茶的商标。
      ⑩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敢贸然相认。洞茶沏好,我轻浅地抿了一口。
      ⑪晴天霹雳,地动山摇!所有的味蕾,像听到了军号,怦然怒放!
      ⑫天啊,离散了几十年啊,我母于再次和你相逢!你甘暖依然啊,你温润如旧!
      ⑬一时间,熟悉的感觉如烟霞般升腾,那青春年华的神采风貌,如老式照片在水盆中逐渐显影,越发清晰。
      ⑭那些冰雪漫天的日子,呷一口洞茶徐徐咽下,强大而涩香的热流注满口颊,旋即携带奔涌的力量滑入将士的肺腑,让戍边的人忆起遥远的平原、缤纷的花草,还有挚爱的亲人。他们疲惫的腰杆重新挺直,成为国境线上笔直的界桩;他们疲乏的双脚重新矫健,巡逻在千万里庄严的国土之上。
      ⑮青山绿水中的赤壁茶林啊,你可知道你曾传递给边防战士多少温暖。你曾给予边防战士多少力量!你可知道你对我有着怎样的意义!
      ⑯我用当年方法熬煮洞茶水,把它洒向大地,对天而祭。司务长和老医生都因高原病早逝,他们在天堂一定闻得到这质朴的香气,沉吟片刻后会说,是这个味道,好茶!
     (有删改)

阅读议论文《输不丢人,怕才丢人》,完成后面题目。
                                                                                        输不丢人,怕才丢人
        ①电影《梅兰芳》中有个十三燕,是个曾名重一时的“伶界大王”。后来,梅兰芳迅速崛起,大有取而代之之势,他与梅兰芳唱对台戏时落于下风。眼见败势已成,他却没有选择逃避。即使面对空旷的戏台,他仍然一丝不苟地坚持唱完了最后一场,并且在临死前留下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输不丢人,怕才丢人。”所以,尽管十三燕是个失败的人物,但却是令人敬佩的,因为他道出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真理,而且自己就是实践这一道理的榜样。
        ②大千世界,我们不论干什么,只要与人对阵,参与竞争,都会有输赢,见高低,而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百战百胜只是神话。因为,天外有天,你厉害还有比你更厉害的,你有降龙十八掌,人家可能有葵花宝典;你有屠龙刀,人家可能有打狗棒。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几年你得势占优,再过几年,你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所以,输不丢人。如果害怕丢人,就永远不要参与竞争,或干脆远离红尘。
         ③楚汉之争,项羽的最后悲剧,就在于他的怕丢面子,怕面对江东父老的指责。还是杜牧的《题乌江亭》写得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如果项羽能够包羞忍耻东渡乌江,那么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如果项羽能够忍受打击卷土重来,或许历史将被重新改写。
        ④“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结局并不美妙,不会因为不怕就能克敌制胜,创造奇迹,但不怕虎的精神却是历来被人赞颂的。看《动物世界》,常见这样的镜头,一大群野牛被一只狮子追着跑,我就想,这么多野牛要是团结起来,就是踩也把狮子踩死了,可就是因为怕,总是被狮子欺负,甚至成为狮子的牺牲品。与野牛相比,人是有理智的,“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可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反而怕得更多,野牛不过怕丢掉性命而已,人还要怕丢面子,怕名声不好,怕被人议论,怕遭人嫉妒,怕不好出门见人,总之是前怕狼后怕虎,结果是害怕丢人却偏偏丢人,不想丢人却处处丢人。
        ⑤人,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既然出来打天下,既然要与人争高低,输赢都是正常的。奥运会上的百米赛场上,无论谁输给博尔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那小子是百年一出的短跑奇才,不管你被拉下多大差距,谁也不会笑话你。而你如果因为害怕而退赛,因害怕而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战自败,那就丢人丢大了。在北京奥运会的乒乓球馆里,我们还看到许多非洲国家的乒乓球运动员,水平连我们的业余选手都不如,仍然面无惧色与世界一流高手过招,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中就是对他们不怕精神的鼓励。输球之后,他们照样大大方方地和对手握手拥抱,向观众致谢,他们是虽败犹荣。体育竞赛如此,行行业业也都应该如此。只要不怕强手,敢于“亮剑”,屡败屡战,自强不息,我们就可能杀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即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⑥“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诚哉斯言!                        (作者齐夫,原文有改动)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各题。

土壤为何五颜六色?

佚名

      一般人都说“黑”土地,殊不知土壤也有多种多样的颜色,比较有名的有东北的黑土,中南地区的红、黄壤,四川地区的紫色土。究竟是什么魔法把土壤变出这么多颜色呢?

      原来土壤里腐殖质含量的多少和矿物质组成的差异,会让土壤呈现不同的颜色。土壤腐殖质由动植物残体演变而成,一般黏附在土粒的表面,它的多少主要是调节土壤颜色的深浅。黑色的土壤一般是腐殖质含量较高的,因为腐殖质呈黑色和棕色;腐殖质含量少时,土壤则呈现灰色或灰白色,如新疆灰漠土。从灰到黑,颜色随腐殖质含量的升高呈梯度变化。

      矿物质有更神奇的效果,是它让土壤有了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比如,氧化铁就是土壤矿物质中的调色高手,当它在土壤中的含量高时,土色发红,或者呈棕红色。氧化铁又是一种善变的物质,在土壤里经常发生变化。当它与水作用时,能转变为黄色的水化氧化铁,低洼潮湿的环境是这一变化的适宜条件。因而在这种地方,土壤常显黄色。通风不良、氧气缺乏时,土壤中的氧化铁又变成了氧化亚铁。当土壤中的氧化亚铁较多时,土壤就呈现出灰蓝色。白色则常常与土壤里的盐分变化紧密相连。如碳酸钙、碳酸钠、氯化钠等盐类,以及高岭土、氢氧化铝等物质在土壤中呈粉末状存在时,都可能让土壤呈现偏白的颜色。

      紫色土则是由紫色砂岩和页岩风化物发育形成,在四川地区分布较多,富含钙、磷、钾等营养元素,其土色的决定因子主要为其中含有的结晶性氧化铁和锰化合物。

      土壤颜色也是可以改变的。例如呈灰色、灰白色、暗棕色、红棕色等的土壤,原来大多是白土、红壤、黄壤,在人们长期耕作、施用有机肥的作用下,土壤中腐殖质有所增加,土壤逐步向黑色过渡。

      土壤的颜色可以反映土壤内在性质的变化,它是划分土壤层次、研究土壤性质的重要依据。根据土壤的颜色,不但可以判断出土壤大致的肥瘦情况,“因地制宜,种植相应合适的作物,还便于“对症下药,对土壤进行改良。土壤颜色的不同也会影响土壤温度。土色深的,吸收阳光能力强,土温升高快;土色浅的,吸收阳光的能力弱,土温升高慢些。土壤的温度与种子发芽、根系生长、微生物活动有着密切关系。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短文,完成问题。

做一颗彩色的露珠

杜旌

       ①晶莹透明的露珠,落在枫叶上就会闪烁出红色;落到荷花上便会表现出生命的苍白。这是它在适应不同的环境时所表现出的状态。而正是这种因环境而改变的特点,才让我们看到了露珠多样的美。人,也和露珠一样,要学会适应。

       ②仙人掌为了适应沙漠,将叶片变成刺,减少了水分的蒸发;蝴蝶为了适应环境,改变了体色,躲避了天敌,学会适应是一种策略和智谋,能让生活变得更加丰盈。

       ③适应一种环境,可以在心灵深处打上鲜明的烙印。年幼的叶嘉莹生活在书香世家。在四合院里,她每天都能看到父亲和伯父在院子里大声吟唱诗词,听到母亲和伯母在房间里小声吟唱诗词。聪明伶俐的她,从小受到良好家庭氛围熏陶。这种环境,给了她创作的源泉,她也在适应的过程中,让心不断地飞翔,成为最漂亮的露珠一一蜚声中外的学者。

       ④适应一种环境,便会在接受环境的同时改变自己的心情,从而升华思想的境界。到过巴黎的人,一定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每一个人头攒动的场所,如埃菲尔铁塔、卢浮宫,都听不到大声的喧哗。人们静静地欣赏生活的美,品味艺术的神圣。平时习惯了大声说话的我们,在这种环境里更要学会适应。适应安静的环境,我们的心也会变得安静,我们的思维也会得到延伸,我们的境界也会得到提升,变成一颗高贵而有素养的露珠。

       ⑤适应,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热情地面对每一种环境,不胆怯,不多疑,如果每走一步都要前思后想,拿不定主意,最终只会在灰色的阴霾中伤害自己。

       ⑥林黛玉是无法适应环境的典型,她进入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唯恐被别人耻笑了去”。其实整个贾府的人都很关照她,可就因她无法适应,爱她的人也只能敬而远之。不想适应,不代表可以不适应,如在适应的过程中表现得被动消极,最终将无法真正融入新的环境。我们要不断提醒自己:既然不能改变环境,我们就改变自己。

       ⑦做一颗彩色的露珠,不断适应环境,学会生存之道,从而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精彩。

(选自《作文素材》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荒漠中的苇(王剑冰)

       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镜,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的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

       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静夜功课

张承志

    子夜清时,匀如池水的夜静谧地等待着,悄悄拍了拍,知道小女儿这回真地睡熟了。

    蹑脚摸索,漆黑不见门壁。摸索着突然踢了椅子一下,轰隆砰然的炸响惊得自己晕眩了刹那。屏息听听,暗幕中流响着母亲、女儿的细微鼾息——心中松了一下。

    摸至椅子坐下,先静静停了一停。

    读书么?没有一个读的方向。

    写么?不。

    清冷四合。肌肤上滑着一丝触觉,清晰而神秘。我突然觉察到今夜的心境,浮凸微明的窗棂上星光如霜粉。

    我悄悄坐下了,点燃一支莫合烟。

    黑暗中晃闪着的一星红点,仿佛是一个意外的谁。或者那才是我。窗外阴云,室内沉夜;黑暗充斥般流溢着,不知是乌云正在浸入 ,还是浓夜正在漾出。其中那一点红灼是我的魂吗,我觉得双目之下的自己的肉躯,已经半溶在这暗寂中了。

    我觉得那红亮静止了,仿佛不愿扰乱此界的消溶。于是我坐得牢些,不再去想书籍或纸笔。

    这样,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了真正的夜。我惊奇一半、感叹一半地看着,黑色在不透明的视野中撕絮般无声裂开,浪头泛潮般淹没。黑的粒子像溶了但未溶匀的染料,趁夜深下着暗力染晕着。溶散有致,潮伏规矩,我看见这死寂中的一种沉默的躁力,如一场无声无影的角斗。

    手痉挛了一下,触着的硬硬边缘是昨夜读着的书,高渐离的故事。

    远处窗外,遥遥有汽笛凄厉地撕裂黑布般的夜,绝叫着又隐入窗外沉夜。高渐离的盲眼里,不知那永恒黑暗比这一个怎样;而那杀人呼救似的汽笛嘶叫,为什么竟像是高渐离的筑声呢。

    我视界中的黑暗慢慢涌来,在我注视中闭合着这一抹余空——若是王侯根本不懂音乐呢——黑潮涨满了,思路断了。

    我在暗影里再辨不出来,满眼丰富变幻的黑色里,没有一支古雅的筑。

    那筑是凶器……

    我决心这样任意遐想一回。应该有这样的夜:独自一人闭锁黑暗中思索的夜。如墨终于染透了、晕匀了六合的纸,我觉得神清目明,四体休憩了。我静静地顺从地等着,任墨般的黑夜一寸寸浸透我这一具肉躯。

    墨书者,我冥冥中信任的只有鲁迅。

    但这夜阵中不见他,不见他的笔。渐离毁筑,先生失笔,黑夜把一切利器都吞掉了。是的,我睁大双眼辨了许久,黑色的形形色色中并不见那支笔,只有墨,读不破的混沌溶墨。春秋王公显然是会欣赏音乐的,而到了民国官僚们便读不懂鲁迅的墨书。古之士子奏雅乐而行刺,选的是一种美丽的武道;近之士子咯热血而著书,上的是一种壮烈的文途——但毕竟是丈夫气弱了。

    因为乌云般的黑暗在浸漫淹没,路被黑夜掩蔽得毕竟窄了。

    我心中残存着一丝惊异,仍然默默坐在黑暗的闭室之中。黑暗温暖,柔曼轻抚,如墨的清黑涤过心肺,渐渐淹上来,悄然地没了我的顶。

    近日爱读两部书,一是《史记·刺客列传》,一是《野草》。可能是因为已经轻薄为文,又盼添一分正气弥补吧,读得很细。今夜暗里冥坐,好像在复习功课。黑暗正中,只感到黑分十色,暗有三重,心中十分丰富。秦王毁人眼目,尚要夺人音乐,这不知怎么使我想着觉得战栗。高渐离举起灌铅的筑扑向秦王时,他两眼中的黑暗是怎样的呢?鲁迅一部《野草》,仿佛全是在黑影下写成,他沉吟抒发时直面的黑暗,又是怎样的呢?

    这静夜中的功课,总是有始无终。

    慢慢地我习惯了这样黑夜悄坐。

    我觉得,我深深地喜爱这样。

    我爱这启示的黑暗。

    我宁静地坐着不动,心里不知为什么在久久地感动。

    黑暗依然温柔,涨满后的深夜再也没有远处闯来的汽笛声。我身心溶尽,神随浪摇,这黑暗和我已经出现了一种深深的默许和友谊。

    它不再是以前那种封闭的围困了。此刻,这凌晨的黑暗正像一个忠实的朋友,把我和我的明日默默地联系在一起

(选自《语言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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