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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5年吉林省长春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阿忆

孔庆东

    近日江湖上纷纷传闻:“阿忆博士要到北大去读硕士了!”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江湖上名头也算响亮的人,怎么却要往低了“复读”呢!我给阿忆发了个E﹣mail,阿忆一本正经地回信道:老孔,主要是博士太有名,近些年问我导师是何人的人太多,已经无法再遮掩回避下去,所以只得赶紧去真读……

    周忆军一米八几,生得高而不耸,文而不弱,白而不嫩,英而不俊。经常穿一身草绿色军装,朴素又干净。家居北京,他却只在周末才回去,他对集体生活有浓厚的兴趣。我们班虽然才子成群,各省的状元榜眼探花不计其数,但一是个性太强,所谓“英雄不受羁勒”,二是南方与北方、城市与农村、北京与外地同学之间还缺少磨合,因此集体活动不太容易开展。周忆军以他极为合群的好脾气,成为我们班各个“组群”之间的纽带。他可以沟通城乡,沟通朝野,沟通南北,沟通男女。

    他不讲究物质享受,从不以不吃某种食物来显示自己的高贵和娇嫩。吃起饭来一副馋相,吃到高潮时,还摇头晃脑吧唧嘴。看到别人吃饭时,他经常像小孩似的说:“给我一口!”一口吃下去,馋虫上来了,“再来一口!”连吃几口,欲罢不能了,“干脆,我都吃了,你再去买吧。”周忆军最爱吃鱼头。有一阵,食堂经常卖红烧鱼,六毛钱能买一条小的,八毛钱能买一条大的。周忆军当然是买大的,但发现别人买的小鱼身子虽小,头却比他的大,便说:“拿过来!咱俩换。谁让你的鱼头这么大!”不仅如此,别人吃鱼时,他还软硬兼施地请人家把鱼头剩下留给他。后来大家成了习惯,吃完鱼就把饭盆儿递给他。再后来,只要听说食堂卖鱼,周忆军就不去买饭了,他积极鼓动别人去买鱼。他自己坐在蚊帐里敲着饭盆儿,弟兄们买鱼归来,用勺子切下鱼头,往他的饭盆儿里一堆,周忆军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我们住在一间大宿舍,同室十个人,只要有一半人买鱼,就足够周忆军大快朵颐了。但他还贪心不足,经常巡视别人的饭盆儿,谴责道:“你为什么不买鱼!”因此我称周忆军是“鱼肉乡里”。

    周忆军不仅吃饭不讲究,他家里给他买有“冠冕”的衣服,也不穿。他好像很早便懂得“简单就是美”的道理,常常穿得跟崔健似的。夏天穿单军装,冬天穿军棉袄,不爱系扣,要不是生得白净,就跟《智取威虎山》里的栾平差不多。

    周忆军的为人处世,很像我们东北人。后来知道,他小时在沈阳的姥姥家长大,怪不得!他常从家里拿来东西给大家吃,给大家用。他无偿地给同学照相,带同学去看病。他带领外地同学参观了北京的许多旅游景点,还特意弄到去中南海参观的票。他一点“干部”的样子也没有,完全像个“仆人”。他是以真心助人为乐趣的,绝不因此而流露什么优越感,相反倒是常受别人挑剔挤对。我就是利用他的善良欺负他的人之一。比如打牌,周忆军也是爱好者,但他的乐趣只在参与,胜负心不强,既不刻苦钻研技术,也不琢磨别人心理,所以别人不愿与他合伙,只有我常常拉他做“对家”。无论我怎样呵斥他,周忆军都不恼火,总是努力改正失误,总是一脸愧疚,但又是笑盈盈的,顶多疑问一句:“刚才你不是让我这样出吗?”

    我还到周忆军家去混过饭吃。他们家人都很随和,待人既尊重又实在,跟我们工人家庭差不多。跟他妈妈打麻将时,他妈妈总批评他这不好那不对,但我看出他妈妈实际是非常深地爱着这个儿子。周忆军也很孝顺。我们系有个女生与周忆军妈妈同名,周忆军每听到别人叫该女生名字的时候,都有几分不安,可见妈妈在他心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有一次周忆军在处理一个问题上方式欠妥,他妈妈跑到北大来,焦急地问我人家会不会报复周忆军。还有一次周忆军跟同学打架受了点轻伤,他妈妈急得说话都是半句半句的。我觉得他们家不像什么干部之家,一个副科长的家也比他们家要端架子,一个稍有几本书的家也比他们家要酸腐虚伪。我原来以为周忆军是“出淤泥而不染”,其实,他是“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周忆军总觉得自己很聪明。而在我看来,他的聪明,在我们班绝不是第一流的。如果没有正直和善良,他那点聪明,也就够他成为一个市井人物。阿忆的幽默是开朗的,不是做作的,是自己先受感染,再去感染别人。所以他气色丰沛,神态安详,做起事来,自然显得很聪明。

    周忆军先后喜欢过我们班两个女生。喜欢的方法是与我们热烈讨论这个可爱女生的一切。在他喜欢这个女生的时间段里,谁也不许说该女生的坏话,该女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天使。但几个月后,他就矢口否认喜欢过该女生。最有意思的是这二人谁都不承认自己曾喜欢过对方,最后居然共同找了个台阶下来了事。

    最后说说“阿忆”名字的来历。有一天我们谈论着鲁迅《药》中的“红眼睛阿义”,感叹鲁迅的用语之妙,正好周忆军从蚊帐里钻出来,睡得眼睛通红,也跟着凑趣道:“包好,包好。”大家一阵乱笑,便说以后就叫周忆军“阿义”算了,于是就强扣在周忆军头上了。周忆军开始还不同意,连说我们宿舍的口头语:“那还得了!那还得了!”三人成虎,周忆军想推也推不掉了。毕业以后,他干脆把笔名取作“阿忆”,又别署“阿忆博士”。这并非意在假冒伪劣,而是在我们那一代人看过的影视作品里,“博士”多数是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蹩脚角色。自诩“阿忆博士”也不过是一个调侃和自嘲的笔名而已,结果却逼得阿忆不得不回到北大去从硕士读起。

    人啊,有时更多的是名目的奴隶,被名声所累。

(选自《孔曰:未名湖畔花生树》有删改)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大快朵

(2)、阿忆曾在央视主持过“实话实说”节目,且以艺名“阿忆博士”开坛布讲,所以被误以为是真博士。文章开篇从他“复读”硕士之事写起,有何用意?

(3)、阿忆是北京当地人,且生活条件比较优越,但他对吃穿等物质享受并不讲究。文章记述了与此相关的几个情节,令人笑声顿出。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其中两处。

(4)、孔庆东的文字以谐寓意,不泥常规。刻画人物立体丰满,形神兼备,请从人物描写角度品析下面语句。

无论我怎样呵斥他,周忆军都不恼火,总是努力改正失误,总是一脸愧疚,但又是笑盈盈的,顶多疑问一句:“刚才你不是让我这样出吗?”

(5)、助人者有之,但真正达到央视公益广告“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这种纯净境界的并不多见。文中第五段说阿忆“是以真心助人为乐趣的,绝不因此而流露什么优越感”,他的这一特点在此段中是如何体现的?

(6)、“周忆军总觉得自己很聪明。而在我看来,他的聪明,在我们班绝不是第一流的。如果没有正直和善良,他那点聪明,也就够他成为一个市井人物。”这是对阿忆的褒赞还是贬低?谈谈你的理解。

(7)、作者笔下的阿忆“高而不耸,文而不弱,白而不嫩,英而不俊”,在无奇的生活中,他有许多令人欣赏的可贵之处,让我们心生温暖。结合文章谈谈,阿忆给你留下了哪些深刻的印象?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小的决定大的
        ①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一个是经国大计,却为任何一个当当政者所不能忽视。一场疯牛,几乎颠覆了英伦三岛。
        ②中国古典文学巨著以大开大合的情节见长,但感人肺腑,让人记下的却是“石卵化猴”、“桃园结义”,以及“玉在匣中”,“钗在奁内”这些生动的细节。
        ③几乎所有动植物繁衍的种子,都是核儿,很小很小的。风可以刮着走,鸟儿可以用嘴衔,被人不经心就可以忽略甚至丢弃的,却负载着生物自然的最伟大传承。
       ④任何庞然大物,都不能忽略小,只有小,才是最具繁衍力的。
       ⑤近代尽人皆知的重大发明、发现,从苹果落地发现地心引力,到开水冒气引发的蒸汽机的利用,无不是由偶发思端的小事影响整个世界的。
       ⑥一位生活在硅谷世界的人告诉我,微电子技术的诞生和发展,是从最初集成电路只包含几个几十个元器件,发展到一个小小硅片上可以制作出几十万个上百万个元件,形成微型电子电路的。正是这个微型电子电路,带来当今世界飓风般的各种生产方式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变化。
       ⑦可见,未来最终改变我们这个世界、影响人们生活的,不在宇宙,乃在毫微。
       ⑧张艺谋初入社会,在生活的最底层当弹棉花的辅助工。那时候仅仅为了调节生活,他买了台照相机,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台小小的照相机,后来竟在他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时派上用场。从此,陕西少了一个苦力,中国多了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电影导演。
        ⑨美国的麦当劳,就是从吸引小孩,改变幼年的饮食入手,从小让你喜欢我这种快餐方式,然后到你上学长大,多少年,仍然光顾我。这是真正做不起眼的大买卖!
       ⑩由此观之,小事还能致走向。
       ⑪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中国至圣老子说的话,值得我铭记一生。
       ⑫想行千里吗?想成大树吗?那么,从脚下开始,从毫末做起。
                                                                                          (选自《经典阅读集萃》,有删改 )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①我是在贫穷和耻辱中长大的。父亲是一位蹬三轮车的,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这令我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学。同学的话提醒了我,如果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父亲,他们又该如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耻辱感击垮了。从此,我再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在离校门口很远的地方就偷偷下了车。    
        ②我的母亲四处打工,为我攒钱。她坚信,我能考上大学。从我上学开始,每次学校公布成绩的日子就成了我们约定的节日。那天我们会吃上一顿红烧肉,以示庆祝。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是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记忆。    
        ③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被巨大的学费数额吓呆了,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助学申请。     
       ④上学没几天,全班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被安排住在便宜而破旧的老楼里。与众不同的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他们用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上学一年多,前后左右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我经常找一个角落,狼吞虎咽地噎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我用读书来消解难熬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们。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不肯放弃,就是每月一次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生活以极大的安慰。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极了。再有就是我在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时,我奢侈地买了一份红烧肉……  
        ⑤后来就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那是一次社团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吃红烧肉……我无地自容。我这才发现了贫穷不在于它本身,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无法忍受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  
        ⑥当帮助变成了一种施舍,我宁愿不要。我在忍受现实还是退学之间犹豫了很久。我想起了父亲的后背,我想起了母亲在我接到的录取通知书时四处奔走相告的情景,我想起了当时自己的决心……我忽然感到,我无权选择放弃。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⑦第二天是写作课,老师的作业是感受你生活中的爱。许多同学充满激情地念起了自己的作文,他们感激父母为他们带来的幸福,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老师不做一声,直到最后,才失望地问:“还有没有同学要说?”我举起了手,讲了父亲的后背,冬天落在上面的雪和夏天流着的汗;我讲了母亲为我攒钱的情景。我讲了小时候吃苹果,父母把苹果细细地削掉了皮,一口一口地喂我吃,而削下的苹果皮,他们却谦让着,谁也不肯吃,最后,母亲又用它给我煮了苹果水。我说我很庆幸,贫穷只让我生活更艰难些,但它却不能剥夺我爱的权利,我感谢父母的爱。我为小时候对父亲的伤害而忏悔…… 
        ⑧教室里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 
        ⑨下课时老师对我说,我非常感谢你,你比我更清楚地告诉了大家,什么是爱的真谛和尊严的意义。
       ⑩从这时起,我走出了耻辱,我用一种正常而不是自卑的心态与同学们相处了。我不再为只有一个馒头的午饭而难为情了,我能坦然地穿着陈旧的衣服走在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在那一个假期到来的时候,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谨防数字化痴呆症

刘戟锋

       ①当初,许多人练习电脑打字,是因为自己的字写得不好。那时我们未曾想到,仅仅几年后,就像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描述的那样,巨大的数字化浪潮,将包括儿童在内的庞大社会群体一网打尽,人类社会踏上了数字化的“不归路”。

       ②凡事有利也有弊,有得必有失。韩国首尔脑部平衡中心专家不无忧虑地告诫:长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将导致数字化痴呆症。《朝鲜日报》专门撰文列举若干相关症状,如“你只记得住自己的单位电话和家庭电话”,“你觉得新认识了某人,但其实曾见过他”,“你在车里安装导航设备后就看不懂纸质地图了”,等等。

       ③数字化痴呆症?信还是不信?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不管这类说法是危言耸听,还是警世洪钟,有一点可以肯定,从人类思维方式来看,过度痴迷和依赖数字化产品,势必导致大脑发育和使用的不平衡。在数字化与信息化时代,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络上获得应有尽有的资料,知识的获取即时化了,人类的创造力却下降了。茶余饭后的谈资海量化了,人类的注意力却被分散了。科技与经济的联系全球化了,人类社会群体间的亲情却淡漠了。碎片化信息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之大,可以一言以蔽之:以目废心

       ④当数字化时代造成信息泛滥,负面效应就会浮出水面。对一些热点事件的全方位报道为何让人产生信息厌倦之感?连篇累牍的电视剧为何让人感到视觉疲劳?人类数千年大浪淘沙仅存的少数名著为何风光不再?当我们长期沉溺在信息的汪洋大海里,为之欣喜,为之癫狂,为之焦虑时,是否也该冷静地检讨一下,我们的思维习惯、日常行为、生活体验是否发生了某种扭曲与异化?

       ⑤前不久,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了美国西弗吉尼亚州一个名叫“绿岸”的小镇。由于该小镇位于美国国家无线电静默区内,手机、路由器、电视、广播等电子产品在这里统统失灵。如果有人需要和外界传递消息,镇上有唯一一台付费电话可以与外部联系。据了解,从六七年前开始,越来越多想要戒掉“电子瘾”的人们搬到这里,感受缓慢、宁静与本真的生活。

       ⑥对于那些对现代生活感到疲惫的人们来说,美国“绿岸”小镇的桃花源式生活可遇而不可求。在数字化时代,将过度使用数字产品引发的种种问题归咎于器物本身,也不是一种客观和理性的态度。克服数字化痴呆症,需要增强对自身行为的把控能力,养成更加积极平衡、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被数字化产品“绑架”了思维、“绑架”了生活。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4月)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问题

    从○△ 这四幅图中,找出一个性质与其他三个不同的来。

    ①对于上面这个问题,你是怎么回答的呢?要是你选择的是B,那就恭喜你答对了。因为图形B是惟一一个仅由直线构成的图形。

    ②不过,也许有人会选择图形C。因为非对称性图形只有C一个,所以会被认为其他图形不同。确实如此,这也是正确答案。答A也是可以的。因为A是惟一没有角的图形,所以A也是正确答案。那么,D又怎么样呢?这是惟一个由直线与曲线构成的图形,因此D也是正确答案。换句话说,由于看图形的角度不同,四种答案全部正确的。

    ③“正确答案只有一个”这种思维模式,在我们头脑中已不知不觉地根深蒂固。事实上,若是某种数学问题的话,说正确答案只有一个是对的。麻烦的是,生活中部分事物并不像某种数学问题那样。生活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非只有一个,而是多种多样。白于情况的变化,原来行之有效的方法,到了现在往往不灵了。正因为如此,如果你认为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话,当你找到某个答案以后,就会止步不前。因此,不满足于一个答案,不放弃探求,这一点非常重要。

    ④然而,寻求第二种答案,或是解决问题的其他路径的方法,有赖于创造性的思维。那么,创造性的思维又有哪些必需的要素呢?

    ⑤有人是这样回答的:“富有创造性的人总是孜孜不倦地汲取知识,使自己学识渊博。从古代史到现代技术,从数学到插花,不精通各种知识就一事无成。因为这些知识随时都可能进行组合,形成新的创意。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六分钟之后,也可能在六个月后,六年之后。但当事人坚信它一定会出现。”

    ⑥我对此完全赞同。知识是形成新创意的素材。但这并不是说,光凭知识就能拥有创造性。发挥创造力的真正关键,在于如何运用知识。创造性的思维,必须有探求新事物,并为此而活用知识的态度和意识,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地进行各种尝试。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小题。

闪光的戒指

    我的额头长了块灰色的印记,听人说用金子擦擦就能去掉。在我们顾庄,只有在县城当工人的天增家有金戒指,母亲就拉着我的手去求天增的媳妇李婶。

    李婶将戒指从手指上捋下来,母亲小心翼翼地接过,用戒指在我的印记上不停地擦着,嘴里还唱着:金子金子擦擦,印记印记搬家。直到印记处被擦得火烧火燎般地痛,母亲才将戒指放在沙发扶手上,和李婶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着。

    母亲回到家里还没做好午饭,李婶就风风火火地跑过来说,大嫂,戒指还用不用?不用就还给我。母亲惊愕得瞪圆了双眼,端着面瓢的手也在不停地哆嗦着,颤着声说,我把戒指放在沙发扶手上了,你没有看到?李婶涨红着脸说,沙发上没有戒指。母亲将面瓢放在案板上,向外面跑去,李婶急忙跟了上去。

    母亲和李婶将沙发抬到院子里,将屋子角角落落找遍了,也没有见戒指的影子。母亲一屁股坐在地上,絮絮叨叨地说,我明明将戒指放在了沙发扶手上,它没长翅膀,不会飞走啊。是鸡叼了?是狗衔了?李婶冷冷地说,这戒指是天增在大桥商店买的,60块,我干一年农活也分不到60块。

    母亲是一步三挪回到家里的,母亲回到家里就将疲惫不堪的身子放到床上,破天荒地没做晚饭,夜里和父亲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夜。

    天刚蒙蒙亮,母亲和父亲起了床。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大队支书同意父母在窑厂帮着干活。

    放学后,我常常跑到窑厂看父母干活。母亲背着七八块砖或砖坯子,身子弯成一张弓。大冷天,砭骨的北风呼呼地刮着,母亲脸上却狼藉着细密的汗珠。在1976年的冬天,我最不忍看的就是母亲洗手了。母亲粗糙的手背上疤痕累累,皴裂的大口子里凝结着暗红的血痂,母亲洗手时常痛得脸上冒汗。

    父母在窑厂忙活了一个冬天,终于凑够了60块钱。当母亲将血汗钱捧给李婶时,李婶双眼湿润了,嫂子,我知道你家困难,这钱留着过年吧。母亲笑着说,大妹子,我不跑到县城给你买戒指了,就麻烦天增兄弟买吧。

    还了李婶60块钱后,深受感动的李婶求着母亲和她拜了干姐妹。李婶搬家到县城时,她还将笨重破旧的沙发送给了我们。

    弹指间20年就过去了,我家也像全国一样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家里新置了真皮沙发,李婶送的旧沙发只能当劈柴烧锅做饭了。揭开沙发坐垫,撕掉破破烂烂的绒布,我看到一枚戒指羞涩地畏缩在沙发角落里。

    听到我的惊叫声,母亲蹒跚着走了过来,双手捧着戒指,禁不住老泪纵横了——她又想起了隔着一段长长岁月的1976年的冬天。

    妻子夺过戒指,利索地戴在手上,一脸的兴奋,好大一枚戒指,值一两千块钱,我也戴上戒指了。母亲用双手捧着妻的手说,这戒指样式过时了,我给你买个新的。母亲说着就从妻子手上捋下戒指。家里才盖罢楼房,哪还有钱买戒指?妻的脸阴得能挤出水来。

    夜里,我早已经睡下了,母亲将我从床上唤起来,吞吞吐吐地说,李铮,我想和你商量件事。我不满地嘟哝道,什么事不能等到明天商量?母亲小心翼翼地说,是这样的,现在都实行火葬了,一个巴掌大的骨灰盒就能盛骨灰了,再用棺木盛骨灰盒不是浪费吗?我想把棺木卖掉。

    在母亲的坚持下,上好的棺木被人买走了。

    后来,我的70多岁的老母亲进了趟县城,她将尘封了20年的戒指还给了李婶,并坚持着只要60块钱。

    母亲还兑现诺言,给她的儿媳买了枚闪光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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