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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高考语文冲刺题(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经学漫谈

    汉代的《诗经》学,有今文派古文派之分。齐人辕固生、鲁人申培公及燕人韩婴三家所传诗是今文派,鲁人毛亨作《诗故训传》,是古文派。西汉时,齐鲁韩三家都是诗学界的权威;毛诗初先只在民间传授,东汉著名学者郑众、贾逵、马融、郑玄等大力提倡毛诗,郑玄写了《毛诗传笺》,毛诗开始流行。陆德明《经典释文》说“自郑笺既行,而齐鲁韩三家遂废”,这是事实。但郑笺与毛传常有出入,亦互有得失。郑玄笺诗除文字训诂外,偶亦借题发挥,感伤时事,和毛传仅仅局限于文字训诂有所不同。

    魏晋以来的学者,对毛传郑笺的优劣意见不一,争辩历数百年无定论。实际上,毛传郑笺所不同者主要还是文字训诂方面的问题,至于宗奉小序、主张美刺则是相同的。唐孔颖达著《毛诗正义》,汇集了魏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绩,很有参考价值;但孔颖达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对毛郑说诗的分歧只作弥缝,不加判断。应该说,《诗经》学从汉到唐,大都没有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到了宋代,方才获得革新。欧阳修、郑樵、王质等对毛郑的说诗开始怀疑,欧阳修作《诗本义》,郑樵作《诗辩妄》,王质作《诗总闻》,攻击诗序,驳难毛郑,有披荆斩棘的功绩;至朱熹《诗集传》出,为宋代《诗经》学的革新开创了局面。

   《诗集传》的特点是废小序。小序不知何人所作,或以为出于孔子,或以为出于孔子弟子子夏,或以为是子夏、毛亨合作,皆不可信。在毛亨以前,小序和诗是分开的,把小序冠于每诗之首,是毛亨所为。小序说诗,好像都有历史事实,其实大都出于臆测,不可凭信,很多学者被这些小序贻误。近人梁启超曾慨叹说:“欲治诗经者,非先得毛序拉杂摧烧之,其蔀障不知所极也。”此虽是过激之谈,但小序对诗的确是害多益少,朱熹废小序,正表现他的识见和魄力,也是对诗学的一大贡献。

    诗序六义有赋、比、兴之说,朱传也采用赋、比、兴说诗而更变本加厉,每章之下都要标明“赋也”“比也”“兴也”之类,把诗说死了,因为赋可兼有比、兴,比、兴可兼有赋的成分,这也说明朱传依然摆脱不了序说的拘囿。朱熹的《诗集传》一出,夺去了毛传千余年独占诗学界的地位,这是中国经学史上的一件大事。然朱熹废除小序在当时也曾引起许多学者的批驳和论议,正如《四库总目》所说“最与当时相辨难”。元明之际,《诗集传》大为流行,很多学者都为朱传做了笺疏。

(1)、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汉代的《诗经》学,有今文派古文派之分。西汉时,今文派流行,到了东汉,古文派取代了今文派的地位。 B、迷信毛传郑笺,谨守小序,因循守旧,不能提出新说,《诗经》学的研究从汉代到唐代几乎没有新的突破。 C、魏晋以来的学者,对毛传郑笺的优劣一直争论不休,其实意义不大,因为二者除文字训诂方面不同外,其余基本一致。 D、唐代孔颖达所著《毛诗正义》融冠群言,包罗古义,内容丰富,对《诗经》学的真伪分辨很有参考价值。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毛诗起初不被人们重视,只能在民间传授,后来得了郑玄的笺注,地位大大提高,独占诗学界千余年。 B、宋代欧阳修、郑樵、王质等纷纷著书,等于掀起了一场反毛郑诗学的运动,为宋代《诗经》学的革新作出了贡献。 C、关于小序的作者众说纷纭,皆不可信;但对小序的害多益少,有废除的必要,宋代学者的看法基本相同。 D、诗前小序大多出于臆测,牵强附会,误导了后来很多研究《诗经》的学者,对《诗经》学的研究和发展极为不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郑玄的《毛诗传笺》,除了注重文字训诂方面外,还能借说诗发表对时事的看法,表露自己的思想感情,因此比毛诗更有文献价值。 B、朱传之所以能取代毛传,对后世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主要是因为废除小序而摒弃了臆测,还三百篇以本来面目。 C、赋、比、兴三者很难截然分开,然而朱传偏要在每章前标明“赋也”“比也”“兴也”之类,可见朱熹对《诗经》学的革新还不够彻底。 D、从汉到宋的《诗经》学研究有所突破和发展,说明了治学仅靠汇集前人的研究成果是不行的,要有自己的见识和魄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能反映中国传统法律精神的,自然属于历朝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这些法典前后具有很强的继承性,法典中的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块由旨在推行道德教化的条款组成,一块由旨在保障国家的秩序、安全与正常的行政管理条款组成。前者大体关乎孝道、婚姻、立嗣与两性关系等,而后者则关乎军事、狱讼以及有效的行政管理等。而有关谋反大逆、杀人、盗窃、侵害的条款兼涉两块内容。但即便主要作为“刑法典”的历代法典,其“刑”也不完全“一刑独大”,《唐律》十二篇中,真正关系到现代意义上的“刑”的实体法,乃《贼盗》《斗讼》《诈伪》《杂律》四篇,而《捕亡》《断狱》两篇类似于现代的程序法。从结构就可以看出立法者制律的中心意图并不在纯粹意义上的“刑”。《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分七篇,分别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这是按照《周礼》所设置的治理模式来排序,与儒家所设想的道德理想一致,万物统一于“道”中,人间的秩序得以与道的规律相对应,法典篇目秩序的排列,也是按照这样的理念来定。

    广义的法律是用来推行教化的,其要达到的价值目标乃在于“正人心”“厚风俗”,诚如《史记•管晏列传》中司马迁借管子之言所称的那样:“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而《唐律疏议》的序言中则把教刑的关系说得更为明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故而唐代立法者将法律视为政教之用,其意在促使人们恪遵德礼,以臻“至善”之化境。虽然儒家大体上强调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端,故有“仁”“义”“礼”“智”的道德自觉,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悖理违礼之事,此时纯靠自觉难以匡正人心、厚风俗,故而必须借助法律的威慑之力。所以古代从来不将法律视为政教之末,而以“用”名之,“刑为盛世所不能废”(《四库全书提要》)即指此意。

    为了贯彻这一意图,传统法律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劝善惩恶。惩恶自不必问,但凡刑律所加,针对的对象必为于伦常纲教有违之人。不仅如此,传统法律往往还变现在看来纯粹是道德的义务为法律义务。譬如《唐律疏议》的《贼盗》一篇中就有这样的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立法者考虑到了人的能力,通常情形下,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因此更应该有道德践履的勇气。唐律对见义不为的行为设置刑事责任,正在于提倡一种公序良俗。

    更有甚者,刑罚为政教之用。传统法律中,很多条款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概率不大,甚至在其设定之初,就没有打算被执行。比如历代法典中有“同姓不婚”条,但是似乎从未被实践过。另外,诸如亲属之间的许多行为,虽被规定为犯罪,但是实践中遵循“民不告,官不举”的做法,实际上立法者和司法者都明白,设置此类规则之真正意图,乃在于提出一种治国理想,希望民众向此努力,更多地带有一种“宣教”色彩。

(摘编自宋玲《“正人心”与“厚风俗”——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取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舌尖上的中秋

    中秋节是农历八月最重要的节日。作为民间大节,中秋节的民俗活动十分丰富,包括拜月、赏月等。圆月与人间的团圆、丰收联系了起来,赋予了节日美满、喜庆的气氛。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秋节的食俗也是多种多样,各地的中秋美食令人无限神往。

    农历八月十五这天,人们一大早就开始为晚上的祭月做准备,洒扫庭院,备办各种供品。民间童谣唱道: “八月十五月儿圆,西瓜月饼供神前。”月饼与瓜果是中秋祭月的主要供品。月饼是不可或缺的,除了一般的月饼,民间还用一种大的团圆饼以祭月。中秋节时正逢大量鲜果上市,人们便以之献月,如石榴、梨、枣、栗子、柿子、胡桃等,鲜藕和红菱是江南一带常见的供品,两广地区则多用芋头、橘柚拜月。

    祭月的瓜果供品还被赋予吉祥寓意,传达着人们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上海人家要供四色鲜果,多为菱、藕、石榴、柿子等,寓意“前留后嗣”,还有煮熟的毛豆荚、芋艿,称为“毛一千,余一万”,以讨吉利。在江苏连云港,讲究的人家必备八大件:取意团圆的西瓜、取其多子的石榴、寓意事事如意的柿子、寓意长寿的花生(因花生又称长生果)、寓意早立子的枣和栗子,以及谓之“螃蟹爬月”的螃蟹,还有一块特大的“团圆饼”(也称光饼)。供品中不能有梨,因谐音“离”而不吉利。北京上供的鲜果有苹果、石榴、晚桃、青柿子、葡萄等,讲究的人家要将柿子和苹果成对供上,取谐音“事事平安”;桃与石榴相对,取“桃献千年寿,榴开百子图”之意;枣和鲜栗子可撒于苹果、柿子之间,寓意“早早平安”“利市”。除瓜果、月饼外,在广西崇善,人们要买猪肉、鸡鸭、米粉以供神;在浙江常州的供品中还有染成红色的鸡蛋。

    月饼是中秋节最具代表性的节日食品,因其形圆似月,故而得名,也称“团圆饼”或“月团”。月饼既是中秋祭月的供品,又是每家必吃的应节食品,还是节日馈赠中不可或缺的礼品。圆圆的月饼象征着天上的满月,寓意着人间的团圆,寄托着人们追求团圆美满的美好心愿。

    除了月饼,吃团圆饭也是中秋节必不可少的。中秋夜,全家团圆,共聚一堂,举行家宴,吃团圆饭、喝团圆酒。

    旧时北京中秋节的主食一般为烙饼,因烙饼是圆的,形如圆月,象征团圆;菜品随时令和家境而定,富足之家尽享佳肴珍馐,贫苦之家至少也要割几斤肉,炒几个菜,买两包月饼,打两瓶酒,把这个大节过得像个样子。在山东微山湖地区,兄弟中有外出未归者,餐桌上也要给他摆置碗筷,以示对游子的思念与祝福。

    中秋节这天,早餐和午餐一般也要加以改善。在山东济南,早餐吃米饭,中午吃水饺;胶东地区中午蒸饽饽、包子。江苏地区的人要自做糖饼或烂面烧饼,当作早晚充饥的食物;广西地区则多吃米粉。 “八月十五桂花香”,桂花正当开放,中秋佳节也便有喝桂花酒的习俗。节日这天,卖桂花酒的店铺生意特别好。太湖之滨的苏州光福镇盛产桂花,当地有一种名为“桂花聚”的小宴会,邀集亲朋欢饮,席上都是用桂花做成的各式点心,如桂花猪油年糕、桂花酒酿汤圆、桂花栗子糖藕、桂花糖芋艿等,芬芳浓郁,沁人心脾。

    此外,各地还有一些特殊的中秋饮食习俗。在广东增城,人们习惯在中秋之夜剥蕉、分柚、掰芋、嚼螺,皆对月剖弃外皮,名为“剥疵癞”,认为可去除疥癞;在广东始兴,妇女对月剖柚,谓食之目明;广州及珠江三角洲一带,为了纪念教人们编织草鞋的张古老,人们每年中秋节以田螺拜祭张古老,拜后大家一同吮食田螺,据说可使眼睛更明亮。四川合川过中秋节,各家多不茹荤,故称之“素节”。在贵州兴仁,小儿女于月光中炊食,谓之“煮月亮饭”。皓月当空,美食在前,举杯祝愿,幸福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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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看,乡愁是一种现代性话语,它是一种我们每个人在今天都普遍体验,但却难以捕捉的情绪。在全球化时代,人类大的历史节奏是在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跃升。现代性的逻辑风靡世界,让我们的生活日益标准化、理性化,文化的个性日益被消弭了。而人作为一种文化的存在,不堪忍受无根的生活,总要试图以各种方式抗拒着现代性实践的流动性、多变性、快速化以及对物理距离的终结,去憧憬多元的、个性化的生活。这样,乡愁便与人类的现代化结伴而行,或确切地说——乡愁是人们对现代化生活的一种反拨。

    诚然,思乡、怀乡之情古已有之。翻开中华文化史我们会看到,乡愁是古人抒发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乡愁作为一种文化记忆,它所表达的或者是忧国忧民的情感,或者是对于漂泊动荡生活的感受。如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崔颢的“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苏轼的“此心安处是吾乡”等等,都无不生动地表达出了古人悠悠不尽的思乡感受。

    但乡愁对于步入现代化、工业化文明的人来说,则具有特别的意义,拥有最真切的感受——这是一种对已经逝去的文化岁月、生活方式的追忆、留恋和缅怀。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而文化在特定的时空中展开,特定的文化形态一旦形成,便渐渐积淀成为一种文化记忆,这种文化记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心理和行为,编织起人的文化成长之路,甚至伴随人的一生挥之不去。人类生活步入现代化,但是人的文化记忆却不能连根拔起。人的心灵不能简单地被物所填充,更不能全心沉湎于物的世界而无法自拔。而乡愁就是我们串联起生命之流、体悟生活真实的最恰当方式。如果说传统意义的乡愁所指向的多是有限的乡村场景、人物和故事的话,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乡愁的所指则是一种具有人文意味、历史情怀的文化象征。

    从这个意义来说,乡愁产生于距离——这既是一种空间距离也是一种心理距离。人们常说“距离产生美”,乡愁就是处在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对于曾经活过的农业乡村生活的一种顾盼。诗人北岛的著名诗句“我们没有失去记忆,我们去寻找生命的湖”,体现的便是对我们生命的安定之所、生命根基的找寻与眷恋。乡愁所传达的还是一种文化认同、文化归属。是一种民族文化的“集体的梦”“集体无意识”,它具有一种凝聚人心的作用。诗人余光中的《乡愁》诗歌所表达的就是台湾同胞期盼结束海峡两岸人为阻隔、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思乡情怀。

    当下的中国,乡愁被重新唤起,并引起大家的心理共鸣。原因何在?笔者以为这折射了我们时代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处于急剧社会转型的中国,该如何守护我们的文化传统并找到归属感?该如何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该如何抚平人们浮躁的心绪进而拉近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告别乡村生活,人们纷纷涌入城市,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拉近了,但是心理距离却变远了,然而生存环境的改变并没有割断我们的文化记忆,乡愁常常能够带给人们最温暖的拥抱与安慰。乡愁不单单是对一个地方的怀旧,真正萦绕心头的还是这个地方所承载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乡愁视为一种向后看的、消极的怀旧。莫如说,乡愁是现代人对传统的眷顾,是对本民族精神的依恋。记起“我从哪里来”,我们才能更真切地知道“我要到哪里去”。“文化身份”的确认是人的一个社会行为的基本要求,通过乡愁,我们找到了自己的“身份”,也就找到了自我。在对乡愁的回味中,感受到了本民族的文化体温,感受到了生生不息的生命涌动,并渐渐涵养出我们走向未来的勇气与信心。

(摘编自邹广文《乡愁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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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人论世”最早见于《孟子·万章下》。孟子这里所谓的“知人论世”,其本义是指“交友之道”。后经文论家的发展,“知人论世”成为一种论文的方法,即“知人论世法”,是一种要理解文本必须先了解作者为人及其所处时代的论文方法。

    “知人”是指鉴赏作品时必须了解作者的身世、经历、思想状况及写作动机等信息;“论世”是指联系作者所处的时代特征去考察作品的内容。“知人论世”是广为人知、影响深远的传统诗歌鉴赏方法,其基本的原则是:分析理解和评价诗歌,必须将诗歌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以及作家的生平遭际等与作品联系起来。清人黄子云认为,在吟咏之时,应先揣知作者当时所处境遇,然后以“我”之心,求无象于窅冥恍惚之间。清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文德》中也提出,不了解古人生活的时代,不可妄论古人的文辞,知其世,而不知古人的身处,也不可以遽论其文。王国维也认为,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人之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由此看来,在教学古代诗歌的过程中,必要的背景简介不可少。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师要有意识地加以引导,通过持续的背景简介,帮助学生建构文学史的框架,这样学生就会在文学常识积累中逐渐拥有高瞻远瞩、触类旁通的文学鉴赏智慧和能力。

    鲁迅在评论陶渊明时曾说,陶渊明固然写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寄兴田园的篇章,却也写过“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等愤世嫉俗的悲壮之歌;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的是同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朱熹也曾评论说,陶渊明的诗,众人皆说是平淡,据我看他自豪放,但豪放得不易察觉,露出其本相者,是《咏荆轲》一篇,平淡的人,又如何写得出这样言语的诗句。由此看来,没有对作者及其时代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而是任意取舍,必定会影响到对其诗作的理解。

    唐代诗人朱庆馀的《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首诗表面上写一位新嫁娘精心打扮自己等待天亮见公婆时的忐忑不安,心理描绘惟妙惟肖,其人呼之欲出。而诗人的本意却是以此为喻,委婉试探自己的诗作合不合主考大人的评判标准。“洞房昨夜停红烛”喜举进士也,“待晓堂前拜舅姑”将见主考大人也,“妆罢低声问夫婿”以所作之诗请教于张籍也,“画眉深浅入时无”能否获主司之赏识也。张籍自是心领神会,于是用同样的手法做了巧妙的回答,《酬朱庆馀》:“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前两句是说朱庆馀德才兼备,文质彬彬,自知文章写得好,但是还不够自信;后两句张籍对其作了肯定的回答,同时流露出对朱庆馀的赞赏之情。不了解诗人这些进献、酬和文字背后的交往,就无法理解作诗的本意。

    “知人论世”对古诗文教学和文学作品鉴赏,对更深刻、更透彻的全面了解作家的创作本意和思想情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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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学术界大致有两种界定:广义上,以题材分,指反映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严格意义上,以作家分,指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反映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不管是哪一种界定,少数民族文学最基本的含义应该是以少数民族为创作对象的文学。当然,少数民族文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以少数民族为写作题材,还在于它能够通过文学的形式传达一个民族的心声、介绍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交流,对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融合起到积极作用。无疑,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对于促进各民族的理解、提振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心、构建中国边疆的文化软实力、对外产生文化影响、提升国家认同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少数民族作家存在着身份认同和自己的民族文化立场问题,其优点在于他们成长于自己的民族文化环境中,对本民族的文化从意识、价值到社会、物质等各个层面都有优先于其他民族的体验,这样使他能够写出深刻反映本民族的文学作品。然而,无论是哪个民族的作家,只要能深入少数民族的生活都能够进行创作,也完全有可能产生好的文艺作品,例如雷振邦创作的云南少数民族题材的电影音乐脍炙人口、经久不衰。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繁荣,并不完全是由作家的身份决定的。少数民族文学首先应该是少数民族题材文学,其次才是作家身份文学。如果少数民族文学成为一种作家的身份文学,那么,少数民族文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以身份和身份认同作为标志,也可能对作家的视野和思维造成不可避免的局限,从而带来创作的局限性。

    创作中所使用的文字仅仅是一种工具,不应被看作是文学的特征,因此,应该鼓励少数民族作家使用汉字甚至未来用英语进行创作,让更多的人能够阅读和理解。

    对于少数民族作家来说,处理好身份认同的平衡点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方面必须要有自我身份认同,这样才能立足于民族文化的立场,深入思考和挖掘文化的精髓,从中吸取创作的养分;另一方面应该淡化少数民族的身份,立足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去思考人类共同的关注和命运,写出一部民族心灵史的同时也表达出人类共同的兴趣、心灵的共鸣和共同的关注;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去认识民族文化、表达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的理解和文化交融。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在于固守自己的民族身份和认同,目的在于用本民族的文化资源与世界对话,如果丧失了这些资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也就没有了和世界对话的资本。只有立足本民族的文化资源,同时又形成不同民族相向而行的共同文化、满足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文化需求,少数民族文学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要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迈向一个新的繁荣阶段,我们,必须走出两个误区:一是关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思维误区。事实上,民族的只有走向世界才是世界的,如果没有走向世界,那么永远都是民族的,而并非世界的。因此并非固守民族的立场就可以成为世界的,这样的结果是会被世人边缘化,走向自我消亡二二是关于主流和非主流问题。少数民族文学常常被看作是非主流,由此产生了长期的关于主流与非主流的争论。产生这种思维误区是因为没有认清主流和非主流的根本考量在于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度,认知度高、认同度大、阅读面广的文学作品必然成为主流,包括少数民族文学也是一样的。而没有认知度和认同度的文学,必然成为非主流,被边缘化,这对于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学都是一样的.,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必须立足于自己的民族文化资源,同时具有世界的视野和人类共同的关注,用少数民族文化这只手去拨动人类共同的心弦.用少数民族的声音去震撼人类共有的心灵,才是根本的繁荣之道。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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