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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创新外国语学校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课外文章《缺陷的种子》,回答问题。

       15岁那年深秋,父亲让我乘车到县城去购麦种。下了车后,按照父亲指点的位置,我很快就找到了种子交易市场。

       在市场街口,我进了几家种子门市店,门市店里的地上和货柜上摆满了塑料盆盛着的麦种样品,我边和店主说话,边蹲下身子一一观察。那些麦种看起来真 的很好,一粒粒饱满、肥大,捧到手里沉甸甸亮闪闪的,就像一粒一粒的珍珠,几次在店主巧舌如簧的游说下,我差不多就要掏钱购种了,但想起父亲的叮嘱,我还 是最终把捧在手里的麦种依依不舍地又放进了样品盆中。

       父亲说种子公司的国营门市店里有上好的麦种,有省城来的农业教授亲自在那里出售麦种,他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到种子公司的门市店去,一定要买那个农业教授培育出来的小麦一代杂交新品种。我一路打听着终于找到种子公司的门市店,见到了那个戴着深度近视镜的教授和他培育出来的一代杂交新麦种,不过我失望极了。我的失望不是对教授,而是对教授培育出来的新麦种。那些麦种,个头大小不一,显得十分参差,并且那些麦种也不饱满,一粒一粒瘪瘪的瘦瘦的,还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几乎没什么光泽,远不如前面那些个体种子店出售的麦种,甚至同我家里收回来的麦粒也不能同日而语。我抓了一把捧在手掌里细细看了足足有三分钟,才怀疑地问站在一旁的教授:“这真的是您培育出来的一代杂交新品种?”教授笑着点点头说:“是的是的。”

       我怀疑地问他:“怎么成色这么差呢?”

       教授解释说:“一代杂交的新品种都这样,种几茬成色就会越来越好了。”我一点也不相信他的解释,母种都这样,还能结出什么样的好麦子来?我断定教授一定是骗人的,只不过是打着教授的幌子想靠出售麦种捞上一笔钱而已,这样的麦粒只配喂鸡,哪里配得上做麦种呢?

       于是,我果断地离开了种子公司的门市店,到街上的个体种子店里买了几十斤颗粒饱满、个个通体金亮的麦种。

       麦种带回家后,我向父亲讲了我的推测,父亲也没说什么,很快就把种子播进地里去了。直到第二年收麦时我和父亲才惊讶地发现,我们家那些颗粒饱满的麦种长出的麦子并不好,麦粒又细又烂不说,产量也很低,而村里几家买教授麦种的人,他们的麦子穗长、粒实,颗粒饱满、金亮,产量高出我家好几倍。

       后来我请教一位搞农业育种的专家,专家一听就笑了,他说,那些一代杂交的种子确实看上去不起眼儿,瘪小,亮色也差,可它们毕竟是一代杂交的呀,它们种一年就变得饱满些,再种一年,就更加饱满了,它们在一年年克服着缺陷,在拼命趋向饱满和完美。而那些看上去饱满、金亮、完美无缺的种子,它已经完美到尽头了,没路再向上走了,所以只有一年年退化,只有一年年向缺陷发展,最后被彻底淘汰掉,永远退出土地和田园。

       原来,在有些时候,完美也是一种缺陷啊,一幅画得太满的没有留白的画,不能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一片蓝得没有一丝白云的天空,不能给人以云舒云卷的心灵悠然;一张洁白得没有一点墨迹的纸,不能给人以诗情画意的美蕴;一尊完美无缺的菩萨,不能给人以生活五味的率真……

       完美是一种无法弥补的缺陷,过于完美的人生,恰恰是有缺陷的人生。

(1)、阅读全文内容,补全以下情节。

②我没有听父亲的叮嘱而是买来外表好看的麦种。

③我在第二年收获时得到令人失望的结果。

(2)、“我”为什么会怀疑地问教授“这真的是您培育出来的一代杂交新品种”?

(3)、结合语境,说说三段中划线词语“灰头土脸”的表达效果。

(4)、试对文章第九自然段的划线句进行赏析。

(5)、最后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6)、文中的“我”在十五岁的年龄犯下了一个错误,你觉得错误的原因与价值何在?这引发了你对生活怎样的思考?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题目。
        才进校门,高年级同学就带着我们参观北大图书馆。当时,好像还看了一个介绍图书馆的纪录片。入学之初那句颇为雄壮的誓言——“我不仅为北大感到骄傲,也要让北大为我感到自豪”——在图书馆大楼的映衬下骤然显得苍白无力。我紧闭着嘴,心头涌起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400多万册图书!实在难以想像。而其中我所读过的,大概连这个数学的最小的零头都不到吧!不知怎么,我回忆起了1983年在青岛过夏令营时发生的一件事情:记得那时灯已熄了,我们在黑暗里躺在床上,随意聊着天儿。我和领队的那个女老师正说得津津有味,我上铺的女孩子却忽然哭了起来。我们惊讶地问她怎么了,她呜咽着答道:你们知道那么多,可我什么也不懂……”如今,我和女老师的谈话早忘得一干二净了,可那个女孩子的呜咽反倒长久而清晰地留存在心中。当我随着面孔尚未记熟的新同学一起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我似乎刚刚理解了那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抽泣的女孩……
         自从小心翼翼地佩戴上那枚白色校徽起,北大就不再是照片上的影像,不再是车窗外一掠而过的建筑,不再是小女孩子心中珍藏的梦想,而是需要用全部清醒的意识来对付的;不折不扣的现实了。假如一生可以划分成许多阶段,那么与北大的际遇,便是又一个新的开始。
        可不,是开始——开始做美得有点迷离的梦,开始对从未涉足过的世界进行探寻。当我在图书馆里一排一排落上了些许灰尘的书架间徜徉,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启开了闪闪发光的仙宫大门。有时,并不急着翻检借阅,只在书垛给我留出的窄窄小径上慢慢地走来走去,以目光抚爱每册图书。中文的、英文的,都在以互不相同的沉默的语言,向我发出低低的絮语和呼唤。渐渐地,我的心情也变得和它们一样:沉静,愉悦,安详。
        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地,北大为一个渴望以有限的生命拥抱永恒的小女孩打开了一扇神奇的窗子,从这里微风吹拂的窗口,透进纯洁的真理之光。宇宙与人开始以全新的面目呈现在我眼前,我开始思索,开始怀疑,开始摒弃,开始相信。北大为我展示了一个动人的新世界,在这令我惊喜的天地里,我渴望生活,渴望创造,渴望有一副轻灵的翅膀,摆脱这沉重的肉体的束缚,在无际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甲】既然他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战斗的能力,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在今天,在凄凉的明天,他用什么来证明自己不是在虚度光阴呢?用什么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呢?光是吃、喝和呼吸吗?仅仅作为一名无能为力的旁观者,看着同志们战斗前进吗?就这样成为这个队伍的累赘?该不该毁掉这个已经背叛了他的肉体?只是朝心口打一枪,一切难题都解决了!过去能够生活得不错,现在就应当能够及时结束这个生命。一个垂死的战士不愿再痛苦挣扎,有谁能指责他呢?
        他的手在口袋里摸着勃朗宁手枪扁平的枪身,手指习惯地握住了枪柄。他慢慢地掏出了手枪。
        “谁能想到,你会有这么一天?”
         枪口轻蔑地望着他的眼睛。他把手枪放在膝上,狠狠地骂了起来:
         “老弟,这是冒牌的英雄主义!干掉自己,任何一个笨蛋,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到。这是摆脱困境的最怯懦最容易的一种办法。生活不下去,就一死了之。你有没有试试去战胜这种生活呢?为了挣脱这个铁环,你已经竭尽全力了吗?你是不是已经忘了,在沃伦斯基新城附近,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不是终于排除万难攻克了那座城市吗?把手枪收起来吧,这件事永远也不要告诉任何人。即使生活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善于生活,并使生活有益而充实。”
        【乙】我感到自己前景暗淡。因为,我被凶猛的风暴刮到这荒岛上,远离原定的航线,远离人类正常的贸易航线有数百海里之遥。我想,这完全是出于天意,让我孤苦伶仃,在凄凉中了却余生了。想到这些,我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有时我不禁犯疑,苍天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所创造的生灵,害得他如此不幸,如此孤立无援,又如此沮丧寂寞呢!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什么理由要我们认为生活于我们是一种恩赐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本报记者田利平报道 记者在阜外北大街一幢居民楼的地下室内见到了王小草。除了11岁过春节时穿过一次新衣外,至今17岁的她穿的还是别人送的旧衣服。小草现在在某出租汽车站打工,每天干些擦桌子的杂活儿,一个用能挣400元钱。

    ②这是她自13岁来京打工以来拿到的最高工资,两个前她每月只挣300元。再往前,她在餐馆里刷碗,端盘子,挣钱就更少了。

    ③但是一个月前她刚给家里寄了600元。她上初一的大弟弟刚刚辍学务农,此外母亲身体也不好,家里的重担一直由她弱小的肩膀承担着。

    ④在她记忆中,父亲一直很陌生,十天半月见不着一次面。据妈妈说他们结婚时父亲已开始赌博成瘾,为此夫妻俩不是打就是吵。小草的父亲也曾去陕西的小煤窑里打过工,但每次都是借钱买车票去,借钱买车票回。

    ⑤小草13岁时,得食道癌的爷爷住到她家。那年夏天爷爷一个多月吃不下去饭,劝父亲戒赌也不起作用。有一天下雨,家里屋顶哗哗地往下流水,爷爷拉着小草的手说:“出去打工吧,这个家只能靠你了,弟弟上学得靠你,你妈身体不好也得靠你,将来挣了钱,盖间好房。”

    ⑥13岁的小草找到北京一家小餐馆干些刷碗之类的零活儿。半年过后,居然攒了1000元。

    ⑦带着这1000元她回到家乡,她跟母亲说,她要用自己挣的钱交学费读书。于是她又接着上了5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居然考上了初中。

    ⑧初中上了一个学期之后,她交给妈妈的1000元用完了,不得已再次被迫离乡进京打工。在这一个学期中,她在河南岳城中学初一年级200多名学生中,考试成绩一直是第二或第三,还拿过4个奖状。

    ⑨1997年春节她第二次来京时继续在餐馆里做勤杂工,后来当了服务员。餐馆一年之后拆迁,老板娘看她可怜,就把她介绍到丈夫所在的单位某出租汽车站工作。

    ⑩打工期间她继续地给家里寄点儿钱。今年4月份她回家收割麦子时,从邻居口中得知,钱被父亲从邮局取走后赌了个精光。

    ⑪家徒四壁,上初一的弟弟不得不辍学,这让小草很伤心。她看“实话实说”征集节目话题,就写信建议做一个关于赌博的节目,前天她成为这个节目的现场观众。

    ⑫在节目嘉宾中两位戒赌者致了富,小草说:“我不羡慕他们致富,我只想有个安宁祥和的家庭,穷点儿没关系,父亲能戒了赌,回家过正常生活就行。”

    ⑬她说自己特想用自己挣的钱继续上学。不久前她刚从一个电脑培训班结业,现在她还想学英语。白天干完活儿后,小草便回到宿舍读书看报。令记者惊讶的是,她写了很多记录自己经历的文章和上千首歌谣。在一首《爸爸你别赌了》中,她写道:“爸爸,是你赌博害了这个家,让它一直在风雨里挣扎。我多么希望你不再赌了,让可怜的妈妈享一天福吧。答应我好吗,爸爸,回到这个社会回到这个家,在我心中你将仍然是一个好爸爸。”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丑娘

李兆权

    在村里,没有人不说我娘长得丑的,或许就是这个缘故,在她嫁到李家之后,人们先是叫她丑媳妇,在生下我以后,不管长辈小辈的又都改称她做“丑娘”。

    娘说我是日本同中国打仗的第6个年头来到这个世上的,在娘身边我一直长到了8岁,后来才由爹送我到城里的一所小学去念书。当时我不明白丑是什么意思,因为娘待我特别好,临走的时候,她给我做了一双毛边布鞋,一个小书包,书包里除装了一支铅笔外,还塞下了满满一袋鸡蛋。我依稀记得就在她把我送到村口时,我第一次看见她流下了眼泪,泪水大滴大滴地顺着她的脸颊直落到我的小手背上。

    一件事使我开始认识了我的母亲。

    学校上体育课,因为舍不得穿娘做的鞋,当我把它脱下挂在凳子上时,恰巧让老师给看见了,他提过鞋左看右看,随即又把鞋举得高高的,兴奋地说,好漂亮的鞋呀!说着,又把鞋底端详了半天,数着一层一层连起来的底,足有8层之多,且针脚细密结实,靠脚掌和脚跟的部分都挑上了花。之后,他问我:你娘一定最最漂亮吧!殊不知就在我要回答老师的问话时,同村来的一个同学抢上话头:老师,他娘不漂亮,村里人都叫她丑娘。

    之后,我仿佛才知道丑是什么意思。

    或许老师说的全错了,而那个同学的话是对的。我的娘确实不漂亮,黑黑的肤色,原本挽成髻的头发在解放的那年她自个改成了齐耳短发,额头上一块大大的胎记,在黝黑的脸上是这样的显眼。为此,我心里像满含着委曲,在公开场合很少提及她,更不愿把同学领到家里,只是在每次放假时呆呆的看着生我养我的她,而这时娘总是像欠账似的默默地把我揽在她胸前。临别,又拿出一双同样的毛边布鞋给我,那双分外黑亮的眼睛像是两潭水,即使漆黑的夜也能让人感到它的明亮。

    许多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往往需要以后才能得到公正的解释。

    到60年代末,我已经是一个大小伙子了,娘已苍老了许多,原来虽黑但还丰满的脸颊已经凹陷了下去,头发变得稀疏而花白,手背上的骨节兀突出来。看着娘养我这么大,一辈子在农村吃苦,且作为一个丑女子面对别人的嘲笑从不与人红脸,对于种种伤心话语所表现出的难能的平静,我的心在发酸。一天,当我把在外边买的几件湖蓝色起暗花的衬衣和两瓶珍贵的雪花膏给她时,她先是一惊,继而情不自禁的又像儿时一样把我拢到她的胸前,嘴里喃喃地说:要那干什么呢?娘是不配了,待以后你相上媳妇了就送给她吧。娘还说到时一定要把姑娘领回家让她看看。

    我是70年代初结婚的,按照她的嘱咐。婚前几天我和爱人终于赶到家里。事前我就同爱人讲好,娘一辈子在农村,农村人显丑显老,见了面一定要多说些宽老人心的话。爱人说,谁还没有老的一天,但娘一定不丑。

    到家了,不知怎么,我发现屋里空荡荡的,看着爹和弟弟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一问才知道娘已在一个星期前病逝了。爹说是娘病重时交待他叫不让我们知道的,要不会冲了我们的喜。望着突然空寂和失去了生气的屋子,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当到了娘的床前收拾她的遗物时,我发现一切都是经过精心整理过的,唯见一块红绸布包放在她平时靠头的那一面,我急忙打开一看,原来是两双精致的毛边布鞋,一大一小,显然一双是给我的,一双是给她的儿媳妇的,看着看着,我觉得膝头一阵酸涩。扑通一声跌跪在地上,我和爱人的眼泪如泉涌般直落下来。

    我想起了儿时老师说过的话:你的娘一定是最最漂亮的吧!

(选自《云南日报》,1991年07月27日)

【悟真情哲理】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向上的红薯心

蔺丽燕

①朋友送我一包红薯,吃到最后,还剩了几颗,被冷落在纸箱里。一天收拾厨房时,发现这几颗红薯表皮疙疙瘩瘩的,拿起来一看,红薯竟然发芽了!

②看到发芽的红薯,儿子说:“把这些红薯扔了吧,妈妈。”我看了看红薯,端详着那些努出来的豆粒大小的芽芭,和儿子说:“这些红薯咱不扔,留着水培吧,就当一盆花来养。”

③一听说“水培”,儿子翻箱倒柜地找水培容器,接水,帮忙选择放红薯的位置。就在一切就绪时,儿子又带着将信将疑的口气问:“妈妈,红薯能长叶子吗?你看它的芽多小。”“试试看吧。”我说。

④一个曾经被用作插花的玻璃瓶子,现在是这颗红薯的安身之所,扎根之地。儿子把红薯放在了午后阳光最充足的窗台上,必是想把最多的温暖送给它吧。

⑤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儿子天天忙着上学、放学,回家后多数时间都在写作业。偶尔闲下来,他就迫不及待地找小伙伴玩去了,至于那颗红薯,大概早被他忘在了脑后。而我,上班下班,披星戴月,周末培训,手里的时间紧巴巴的,仿佛插根针都难,哪里有时间和心思去关注一颗红薯的芽芭是否更加饱涨。

⑥在步履匆匆中,我们都忘记了曾经还水培了一颗红薯。

⑦又是周末,难得双休,天气晴好。午后收拾房间,擦窗台时,与红薯相遇。之前的芽苞已经长成了一片片指甲盖大小的叶片,翠绿的颜色,一片挨着一片,一叶叠着一叶,你推我挤,像淘气的顽童凑在一起,欢笑着,吵嚷着,争先恐后地举起自己小小的手臂说:“看我,看我!”

⑧瓶子里浸在水中的部分,最底下已经生出了好多根须,又细又长。这颗红薯,终于凭借自己执着的努力,根须生长得又细又长,又多又密。

⑨为了让这颗红薯生活得不拘束、不憋屈、不压抑,我和儿子找来一个空饮料瓶,稍加裁剪,摇身变成一个最环保最廉价最简约的水培容器。红薯搬进了“新居”。

⑩每次经过窗台,目光抚过那颗红薯,像抚过春天里头戴柳条小帽的孩子,眼里心里,皆是欢喜。这颗小小的红薯,搭乘春日的温暖,在融融春光里赋予自己新生。虽然,也曾被质疑,被冷落,被粗糙地对待,可是,它从来都不曾停止生根发芽长叶的脚步,从来都不曾有过丝毫的颓废堕落、自暴自弃。

⑪它在有限的条件里安放自我,以对生命的渴望和敬畏,超越局限,重塑自我。当它的世界撑起一片绿荫,它的生命摇曳着永不凋谢的青翠的瞬间,其实,这颗红薯,它已经完成了对现实的超度,实现了生命的超越。

⑫人,若能像一颗红薯一样,不失生长的心,不信现实的邪,坚定信念,向上生长,能够静默,愿意等待,竭尽全力用实力说话,那么,就算是深陷泥淖,也不会一蹶不振;就算匍匐在地,依然可以微笑着抬头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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