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上海市长宁区2020届高三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毀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②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一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③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④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⑤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⑥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⑦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⑧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⑨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选自《一个人的村庄》)

(1)、有人认为第④段画线部分可以删去,你认同吗?请说说你的看法。
(2)、赏析第⑨段加点词“踏踏实实”的表达效果。
(3)、分析第⑥段在文中的作用。
(4)、评析本文所表达的思想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水灾,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橘子

李培俊

    他上衣破了,裤子也撕开了一道不小的口子。脸上还有几条浅色的灰道子,其中一条越过眉梢,在腮帮上拐了个S形的小弯,一直延伸到嘴角那里。他显得异常狼狈。天快黑时,他出现在卖橘子的小摊前。橘子又香又甜的滋味,对于又渴又饿的他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他恨不得立即拿起一个,剥去外皮,塞进嘴里!但他没有。他用力咽下一口口水,手下意识地伸进上衣空无一物的口袋,他最后又犹豫着把手伸向鼓鼓的裤袋……

    这时,摊主拿起一只又圆又大的橘子递到他手上,那只橘子是摊子上最为鲜亮的一只。摊主笑笑说:忘记带钱了吧?以后记住,男人出门,口袋可不能空。吃吧,吃吧,自家树上结的。

    他说了声谢谢,拿着橘子离开了。

    两天后,他又一次出现在那个卖橘子的小摊前。没等他开口,摊主就拿起橘子塞给他,不是一只,而是四只。他张张嘴,想对摊主说些什么的,可他欲言又止,终于什么也没说,把一份折叠起来的报纸放到大堆的橘子旁,走了。晚上摊主收摊,发现了那份报纸,打开一看,摊主惊呆了,上面有一则公安部门的悬赏通缉令,照片上那个通缉犯,竟是他!自己竟两次送橘子给他吃!几经犹豫之后,摊主还是拨通了报警电话。

    公安部门调集警力,在小摊周围设伏,静等着逃犯的再次出现。三天后的中午,逃犯果然出现了。他没有马上进入警方的埋伏圈,而是远远站着,朝四周张望一阵之后,做出了一连串令人费解的动作:他先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尖刀,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晃动几下,然后五指一松,尖刀在阳光下划出一缕寒光,哐当一声落到地上。随即,他举起双手,走进警察的埋伏圈。警察一拥而上,给他戴上手铐,推向远处的警车。他说,请等一下,能让我和卖橘子的老板说句话吗?带队的警长犹豫片刻答应了,两个警察架着他,来到卖橘子的摊主面前。他对摊主说:那张报纸是我故意放在你这里的。说完,逃犯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摊主连忙找出那份报纸,发现背面有几行用铅笔写下的小字:长期以来,我像一只被猎人追赶的兔子,东躲西藏,白天钻进不见天日的密林,晚上睡在阴暗潮湿的山洞,吃没吃的,喝没喝的,我都快疯了……当我为选择怎样结束自己的生命犹豫不决时,你送给我橘子吃,还对我微笑。老实说,是你的善良感动了我。对你,我无以为报,举报不是有2万元的赏金吗?权作是我对你善良的报答吧。

    公安部门按照通缉令的承诺,第三天便把2万元赏金送给摊主。摊主接过钱,颤抖着打了一张收条,把钱掖进内衣口袋。

    八年之后,劳改农场的储油仓库发生火灾,危急关头,他冲进火海,搬出了8桶汽油,避免了一次灾难性的事故发生,又因一辆失控的卡车冲向一个狱友的时候,他及时推开狱友,却永远失去了左腿。

    他获准减刑4年。出狱那天,他没有回家去见妻子儿子,而是拄着双拐去了那个小镇,去找送他橘子的摊主。摊主的妻子红着双眼告诉他,丈夫已经在两年前去世了。说着,她递给他一个沉甸甸的纸包,对他说,临死前让我把这包东西交给你,说你用得着。他让你也摆个水果摊,挣钱虽然不多,可那是自己挣的,花着踏实。他打开纸包,里面是那2万元钱的赏金,分文未动。包钱的报纸,也是他当年留给摊主的那张。

    几年时间,纸张已经发黄,通缉令上的照片也已有点模糊不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堂号

袁炳发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投奔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

    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张爷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

    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

    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

    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

    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

    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阳关雪

余秋雨

    ①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②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③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④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⑤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那全是远年的坟堆,那么多,排列得又那么密,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⑥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⑦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⑧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面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就是刚才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

    ⑨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⑩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王维诗画皆称一绝。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⑪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⑫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⑬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日,在大山里听溪水吟唱

张秀超

    早上起得晚了,简单收拾一下,出城回老家。

    老家在康熙、乾隆皇帝当年打猎的塞外皇家狩猎场的大山下,那山太高,当地人叫它坝,老家在紧贴着坝的地方,人们称坝根子,村名叫桦木沟。

    这个地方林茂草丰,四季都有好风光。尤其是深秋时节,浓霜染过的林海,好看得不得了——松树是绿的,老蔡树是紫的,杏树是红的,山梨树是金黄的……层林尽染,任你什么样的丹青妙手也难以描绘那样唯美曼妙的壮美,海内外的摄影家这个时节总是蜂拥而来,到这里捕捉美的画面。

    每年这个季节,我总要回老家待上几天。

    到家,放下行囊,带上相机,赶忙上山。

    10月的塞外深山里,播种过莜麦、荞麦、土豆的土地,大多都已收获了,只有一些棒子地还没有收割。那小树一样的棒子棵,有的挂着白了皮的黄棒子,有的棒子掰了,只有秧子长在地里。过了一条叫白水的小河,我贴着一块棒子地边的茅草小路往山上走。

    “你站一下。”

    顺着声音,我看见一个身影,拨拉着棒子秧,从地里走了出来。

    这是个瘦高的身影,黑裤、黑袄,驼背,面色黑红,皱纹如犁过的土地一样细密松软。是村里的二爷,80多岁了,是村里最老的人了。

    他在我们村里,是少有的看到过解放前光景的老人。他小时候给大户人家放过猪,后来赶大车,还做过多年的队长,当车把式那年月,是他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他赶着四套马车,去海边拉咸盐,好多年,一村子人吃的盐都是他拉回来的。他是村里走过远路、见过大世面的人。

    这时,他出了地,坐在地边的一块青石头上,指着对面的一块白石头,让我也坐下。他掏出个白布烟口袋,装了一袋烟,他的烟口袋和烟袋杆子是拴在一起的。当他把烟袋叼在嘴上的时候,那烟口袋就如一个耍单杠的远动员,在烟袋杆子上跳荡。一口蓝烟,飘在他苍白的头顶了,他说话了:

    “咱国家有个写字的,得了那个啥奖了,是偌背耳?”

    “是诺贝尔奖。”

    “那人是山东的?”

    “对,是山东高密的。”

    “是咱老家那儿的。你知道不,咱们这一村人,都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那时候这儿开围垦荒,这地都是那时候一镐头一镐头刨出来的。”

    “那人,你熟不?”

    “不熟,只是读过他的书。”

    “他写高粱,咱这里可没有高粱,尽种莜麦、荞麦,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从老辈子就种荞麦。”

    顿了一会,他又说道:“他写高粱酒,还写那些老人们的事儿,都是听人说的吧?”

    我有些吃惊:“这你也知道?”我晓得他是不识字的。

    “从电视上看的。”他说。

    “他写的,那不就是老人讲的故事吗?”二爷吐了一口烟问我。

    “不是故事,那是小说。”我告诉他。

    “那这些年,你也写这个?”二爷的眼睛看着我问。

    “对,写小说。有时候也写别的。”

    “他写高粱,你知道咱这里过去是啥吗?那比高粱还有气势!”

    “你知道不 , 300多年前,这里是原始大森林,一棵松树,好几个人都抱不过来。身边的这条河,现在细得像一眼泉水了,那个时候,坐皮筏子打细鳞鱼。后来树就砍光了,四面八方的人,就在这开荒种地。那也有好景致,你知道吗 , 这里漫山遍岭是荞麦,荞麦你看过吗 , 那白花一开,一二十里,就像大海上翻卷的波浪……”他的手朝眼前的山梁,画了个很大的弧形。

    “这里打过仗,也来过土匪,这黑土里,埋着一代代的人,哪个人都有故事。埋了就带进土里了。等知道他们事儿的人也死了,那些个事儿可就都死了。”

    “那个人,他现在还在山东?”

    “不,他在北京。”

    “那我看电视说,他老家还有房院,他指定是常在老家待着。我看你回来,把你家那老房院收拾收拾,回来住住,比在城里强。”

    “你不是想听过去的故事吗?我给你说说,多了去了!晚上,到你家去吧。”说罢,老人拿起镰刀,又进棒子地了。

    我的心,似风吹动着一树的叶子,哗哗地舞动着。

    二爷一直看不起写字的。

    而在今年的这个深秋,在中国,有个叫莫言的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没想到,这个消息竟然在遥远的塞外,在一个叫桦木沟的深山里,让一个80岁的收棒子的老头,我的二爷,对文学这个行当产生了兴趣。对从事这个行当的我,也有了一份迟到的看重。

    这个事情,在我的心头掀起了一层层的涟漪,一位作家,荣获了一个国际的文学奖,从而让一个老人看到了文字与土地、生灵的关系。我想,这就是这个奖对作家、对文学的意义吧。

    这个秋日,在天高云淡中,观如画的山景,闻鸟鸣幽谷,听溪水潺潺,我的心从来没有这样的欢畅,我也从来没有听到,山涧溪水的歌吟是这样的清脆悦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