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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中学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爱不言愁

蒋平

       ①自小,父母就溺爱他.由于个头长得比一般孩子高,不到9岁,父亲就让他去体校,那一年.他还不会自己系鞋带。

       ②体校的要求是很严历的,一切都得自己动手,他又是里面年纪最小的,很难适应艰苦而枯躁的训练环境,经常被教练训得哭鼻子。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背着老师偷偷写信给母亲,说实在不想练了,要妈妈早点接他回去。信发出不到一个星期,母亲就在校门口出现了。

       ③那一回:他没有随母亲回去。母亲那一副魂不守舍、心急如焚的模样,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震撼与愧疚。他觉得,是自己的自私和娇气,给母亲和全家人带来了担忧和伤害。也从那一天开始,他改变了想法,心里有了苦闷,只和教练商量。即使是受了委屈,也只暗地里向好友倾诉;除此之外,在所有的亲朋好友眼里,他一直是阳光、帅气的模样。

       ④后来.他成为职业运动员,开始从事各类严酷和激烈的比赛。和别的运动员不一样,他只习惯向父母报喜,告诉自己工作和生活上的好消息。当取得冠军时.就在第一时间给家里打电话.和亲人分享成功的喜悦。

       ⑤他的比赛越打越好,渐渐地,在全国也有了名气,开始进入电视直播的视线。那-次,在一场重要的比赛中,夺标呼声最高的他,首轮即遭淘汰。走下赛场那一刻,他哭了。但他很快稳定了情绪,正愁着这次电话如何打时,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儿子,这几天吃得好吗?睡得好吗?”“很好,妈,你放心吧,我会打好每一场比赛的!”“好的,妈相信你。你是最棒的!”

       ⑥母亲说这话时,他并不知道,十几分钟前,父母一直在看他的比赛直播,当他泪洒赛场的那一刻,荧屏前的父母也是泪雨滂沱。就这样,在聚少离多的日子里,他给父母的电话里,都是说不尽的喜讯和快乐: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也很少提及父母,按他的理解:“他们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受不了刺激。我又是一个公众人物,时刻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里度过,比赛有输有赢,不跟他们诉苦,就是不想让他们跟着我受煎熬,包括受到生活之外的干扰。”因而,在父母眼里,儿子永远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长不大的男孩。

       ⑦带着这样的心境,他来到了2008年8月的北京。这一次,他一路过关斩将,如愿以偿地捧得了冠军奖杯。同样是报喜,此刻,面对母亲的声音,他早已泣不成声,眼里幻化出的,尽是当年母亲来体校接他时,那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还是母亲率先打破僵局:“儿子,想说你就说出来吧,你是最棒的!”

       ⑧他就是林丹,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冠军,一个习惯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男人。而父母,也习惯以一种默默无闻的方式,给儿子传递着爱和无忧的心境,让他顺利登上人生之巅。

(1)、选文第②段中有两个错别字,请找出来并改正。

(2)、诵读选文,结合文意说说“大爱不言愁”在文中的具体含义,

(3)、请说说第⑦段中划线句子的作用。

(4)、选文中第⑧段说“而父母,也习惯以一种默默无闻的方式,给儿子传递着爱和无忧的心境”,你认为在林丹成长的过程中,他的父母真的“无忧”吗?请从文中摘录相关信息谈谈你的认识。

(5)、品读选文,谈淡你得到的人生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枣核》选段和《祖国》,回答小题。
                                                                           (甲)枣核(节选)
                                                                                        萧乾
       她把我安顿在二楼临湖的一个房间后,就领我去踏访她的后花园。地方不大,布置得却精致匀称。我们在靠篱笆的一张白色长凳上坐下,她劈头就问我:“觉不觉得这花园有点家乡味道?”经她指点,我留意到台阶两旁是她手栽的两株垂杨柳,草坪中央有个睡莲池。她感慨良深地对我说:“栽垂杨柳的时候,我那个小子才5岁。如今在一条核潜艇上当总机械长了。姑娘在哈佛教书。家庭和事业都如意,各种新式设备也都有了。可是我心上总像是缺点什么。也许没出息,怎么年纪越大,思乡越切。我现在可充分体会出游子的心境了。我想厂甸,想隆福寺。这里一过圣诞,我就想旧历年。近来,我老是想总布胡同院里那棵枣树。所以才托你带几颗种子,试种一下。”
          接着,她又指着花园一角堆起的一座假山说:“你相信吗?那是我开车到几十里以外,一块块亲手挑选,论公斤买下,然后用汽车拉回来的。那是我们家的北海。”
        说到这里,我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沿着卵石铺成的小径,穿过草坪,走到“北海”跟前。真是个细心人呢,她在上面还嵌了一所泥制的小凉亭,一座红庙,顶上还有尊白塔。朋友解释说,都是从旧金山唐人街买来的。
        她告诉我,时常在月夜,她同老伴儿并肩坐在这长凳上,追忆起当年在北海泛舟的日子。睡莲的清香迎风扑来,眼前仿佛就闪出一片荷塘佳色。
改了国籍,不等于就改了民族感情;而且没有一个民族像我们这么依恋故土的。
                                                                          (乙)祖 国
                                                                                陈惠英
       我在赤道上渡过童年。儿时,常常听长辈惦念“唐山”。
       “妈妈,‘唐山’是什么地方?”有一回,我问母亲。
       母亲郑重其事地找来华语课本——从一片枫叶式的中国地图,我第一次认识了祖国的容颜。母亲说:“在异国,风是热的,心却凄凉!”
为了寻找那叶脉似的故土山川,我和母亲,告别了美丽的南洋。
        我带给祖国的,仅仅是海外孤儿的一瓣心香;祖国给我的,却是作为主人应有的一切,包括尊严。
        回到祖国,我一下子变得富有。我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每一片云霞.每一颗小草.每一朵浪花……还有无价的自由!
        虽然,和许多祖国的同胞一样,我心的原野,也受过刀伤火创。我曾悲哀,但从没绝望;我历尽坎坷,但从未彷徨;我熟悉异邦的繁华,但并不向往……
         因为,生活在中国的土地上,我的脊梁,便有着可靠的依傍;因为,伟大中华的民族之魂,像巨星,永远在我心头闪亮。
         什么是海外赤子最大的依恋?
         那就是“祖国”这个光辉的字眼!
        为了这缕永恒的痴情,春往秋来,月月年年——
         我像一尾春蚕,默默地倾吐柔丝,去描绣祖国五彩缤纷的河山。
         我像一片绿叶,用我的青春,虔诚地布置祖国的春天。
        我像一只杜鹃,为讴歌祖国美好的未来,甘心啼血而亡……
        什么是我心中最大的骄傲?
        那便是“祖国”这个神圣的字眼!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小麦物语

    “二月初二龙抬头”,在刚刚过去的农历二月初二,大部分的中国北方家庭,都会全家共吃意喻“龙耳”的饺子。或许跟饺子里喷香的肉馅相比,饺子皮不太像是主角,但是没了用面粉做的饺子皮,又怎么能够称作饺子呢?它是安安心心地将一切包裹起来的基础。我愿意把“神奇”二字赋予面粉的来源—小麦。

    大约一万年前,在中东黎凡特新月地区、约旦河谷的某个好奇的人类,在土地里有意或无意地播下了一些野麦的种子。后来,在这片土地丰饶肥沃、气候干爽的冲积平原上,这些种子萌发并生长起来,结出了野麦粒,人们惊喜地发现,自己可以通过劳作,掌控播种和收获,定居下来,不必再逐水草而生,原始农业就此应运而生,农业和耕作使人口开始有了稳定增长,土地、私产的概念出现并强化,随后有了社会分工和统治层级;一言以蔽之,人们通过耕种早期作物,向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而小麦,就是早期作物的一种。

    我们食用的,其实是小麦的颖果,淀粉主要来源于给胚芽提供营养的胚乳。和其它主食不一样,我们一般不把小麦的果实用来直接食用,而是将它磨碎成面粉,在面粉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工。其中,未去除表皮麸质、粗糙且颜色较深的,就是我们说的“全麦”,而去除麸质的白面粉则更加细腻。当然,白面最初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起的。小麦的英语单词wheat来自古日耳曼语,意为“发光的、洁白的”,可见早期白面粉在人们餐桌上的崇高地位。18世纪以后,白面才成为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主食,在这之前,多数人吃的面都是带麸质的全麦、黑麦和燕麦的混合物。

    需要深加工的小麦,之所以能够打败可以直接吃的同行,成为当仁不让的主食,也是有其神奇之处的。首先,是小麦中蕴含的能量密度相对较高,能够和它匹敌的就只有水稻和玉米,这也是为什么玉米、水稻、小麦分居全球主食产量前三甲。小麦强大的适应能力,则是它的另外一个优势。只要在日照充足的季节,有稳定的灌溉水源,就能够生长,凭借发达的根系,小麦甚至可以在高纬度高海拔的高原地区顽强生存。

    小麦的另外一个神奇之处是面筋蛋白。在过去,肉可是稀罕东西,人们需要从天然的作物中获取蛋白质,小麦以仅次于大豆的蛋白含量(大约10%-15%)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这个重任。此外经过磨碎处理的小麦面粉,含水量可以很低,不易腐坏,所以可以长时间贮存。

    占据西方人餐桌的主食面包,是小麦最为常见的面目之一。烤面包的时候,面粉和水形成的面筋蛋白像一张充满弹性的网,把酵母释放出的二氧化碳裹在它的怀抱里,这种由古埃及人最先研发出来的烤面包技艺,让面粉变身成蓬松而富有韧性的食物。也难怪“面包”一次又一次地被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提及,“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是人们对生活的期盼。在天主教圣餐礼时使用的“圣餐面包”,则代表着耶稣基督的身体和圣意。在过去,面包甚至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从小麦到面包,需要磨坊磨面,需要大型的炭炉烘烤,需要面包房师傅的手艺。因此,在欧洲许多村镇和城市,面包房往往位于公共区域的中心。吃这件小事,从而也和社会经济融为了一体。

    小麦的另一个分身,则是面条。有了面筋蛋白,面条的“变型”功能更加强大,可以容易地揉搓、拉成长条。不同的地方小麦,品种不同,面筋蛋白的含量也不同,不同的加工技术让面条呈现出不同的口感。除了面包和面条,小麦的其他分身也让人眼花缭乱,新疆的馕、阿拉伯的皮塔饼、墨西哥卷饼;饺子馄饨包子油条披萨饼干曲奇蛋糕等等等等,简直不胜枚举。这些都是我们人类创造力的非凡体现,把各式各样的风味和文化,以恰到好处的方式,融入小麦的蛋白和淀粉赐予我们的生命建筑原料中,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延续。

    诞生于新月地区的小麦,通过人类的迁徙、交换和贸易,走向世界各地,并扎根在除南极洲以外世界大部分的地区,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文明。小麦作为一种食物,改变了人类的历史,也见证着人类走向繁荣的脚步。“我们驯化了小麦,小麦也驯化了我们”。

(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阅读危机是心灵缺氧

    ①培根曾经说,阅读是一种消遣。从大众文化的层面上理解,以前大部分普通中国人也是为了消遣才读书。在被称为“文化热”的20世纪80年代,人们印象最深的就是门庭若市的新华书店和各类书摊,阅读是那个相对匮乏同时也相对悠闲时代的精神消遣。但这种热情并不专属于阅读,而是一种对精神生活丰富性的渴求,随后以《渴望》为代表的电视连续剧就以新的形式抢占了人们晚饭后的时光。

    ②因此,信息时代所谓的阅读危机多少被夸大了,只不过是新的文化形式和消遣方式取代了传统的读书而已。从整体上看,人们的精神生活更丰富了而不是更贫瘠了,获取知识的渠道更方便了而不是更封闭了。100多年前,尼采也曾对报纸的出现忧心忡忡,认为这种快速折损的消耗品将会干扰人们对经典阅读的兴趣,后来证明他多虑了。

    ③这么说并不意味着阅读危机不存在,而是说它需要被更清晰地表达。当我们说自己不读书时,意思常常是没有读书的时间或心情,而不是说无书可读,这背后是一种时间焦虑。中国社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就逐渐进入了一个加速奔跑的时代,时间成了稀缺资源。尤其到了信息和时间都碎片化的网络时代,人们在不停的快速切换中,表现得像某种焦虑症患者。

    ④因此,阅读危机的实质是,人们由于缺乏以专注阅读为主要形式的精神深呼吸,而陷入被大量信息垃圾围困的心灵缺氧状态。刚看了五分钟电子书,就被弹出的新闻链接吸引了注意力;这一分钟还在为某一公共事件激愤不已,下一分钟可能就因为某个段子开怀大笑。照这个趋势,未来人类的心智结构或将改变,变得像金鱼一样只有7秒钟的记忆。同时,由于缺乏深度的内心体验,网络时代人们的精神气质开始变得雷同。

    ⑤慢下来,读读书,不仅仅以阅读的名义进行,更应该站在保护一颗健全心灵的高度,站在人文危机的高度来看待。如果说社会发展是一匹骏马,阅读及其代表的人文精神就应该是驾驭它的缰绳,不应该任由它在我们手上滑落。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儿歌

邓云乡

古人说:“千秋万岁名,不如少年乐。”也还记得袁子才的一句名诗:“不羡神仙羡少年。”这都是至理名言。别的不用多说,在北京的夏日,看着听着娃娃们唱歌,就使人感到有说不清的乐趣。

为什么说夏天呢?因为五月端午之后,天气渐热,万物生发,人们都换上夏衣,男孩子小褂、汗背心、短裤,小姑娘也是花小褂或者花裙子。孩子们都在户外玩,有趣的事情多了,所以夏天的儿歌也特别有情趣。

夏天天热,阴晴不定,片云可以致雨,用不着等什么“油然作云,沛然作雨”,头顶上一片黑云,西北风一卷,“噼里啪啦”就下起来了。小孩们欢喜地在小院中乱跑,大人在屋里、廊子上还喊不应。这时就会有一首动听的儿歌:“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反复地唱,欢蹦乱跳,十分顽皮。

夏天雷阵雨来了,又是风,又是雨,小小的三合院、四合院似乎都是一个避风港,每间屋子似乎是一条小木船,在风浪中震撼着。母亲抱着孩子,从窗眼里望着外面的雨,唱着儿歌道:“风来了,雨来了,老和尚背着鼓来了。”至于为什么是“老和尚背着鼓来了”,却没有人注意,只是这样说。后来看到老先生们写的儿歌的书,说是“背着谷来了”,这可能是南方的说法,而北方仍然是读“鼓”的。难道说北京夏天的儿歌只是这两个吗?不然,北京夏天还有一个最美的儿歌,那是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的。

几场好雨过后,小小的四合院中,都是花花草草,绿油油的、香喷喷的、湿漉漉的。在当院荷花缸、大水缸外面,在各屋的马头墙角上,在大树的根部……都有小小的蜗牛翘着两只小小的肉角在爬行。这个背着半透明躯壳的小动物,永远不会担心没有房子住,或为分不到房子、交不出房租而发愁,它永远是那样善良而悠闲地、像诗人散步般的爬行着。北京话很奇怪,因为没有水牛,所以语言中没有“水牛”的词汇,却把蜗牛叫“水牛儿”,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小不点,写出来两个字完全一样,这不要说外国人翻译起来容易弄错,就是外地人听到恐怕也会弄不清楚。它是孩子们最好的朋友,孩子们把它轻轻地拿在手中,几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盼望着它的触角快点伸出来,抑扬而深情地唱道:“水牛儿——水牛儿,先出犄角后出头儿噢!你爹你妈,给你买烧羊肉吃噢——”

妙就妙在似通非通之间。

我在北京做小学生的时候,已过了玩水牛儿的年龄了,但我听惯了妹妹们和同院小孩玩的时候的歌唱声,我多么爱听这首美妙的儿歌啊!

(选自《燕京乡土记》,邓云乡著,中华书局2015年6月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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