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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实验中学中考语文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然后回答下列各题

获诺奖之前的马尔克斯

鲁先圣

      ①2014年的4月18日,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87岁的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去世。马尔克斯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西班牙语的作家之一,因其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而享誉世界文坛,《百年孤独》曾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翻译成中文的《百年孤独》对中国作家产生很大影响,包括莫言、贾平凹和韩少功等都从中获益,并助推寻根文学和故乡书写热。

      ②马尔克斯年轻时供职于一家报社,他因为撰写了一篇揭露海军走私的新闻引火烧身,不得不狼狈逃窜,亡命巴黎。

      ③他穷困落魄,举目无亲,在巴黎拉丁区的贫民窟里游荡。他没有工作,一人不识,一文不名,更糟糕的是他不懂法语。他白天到街道上和巷子里拣一些空酒瓶或旧报纸,以换取少量的食物充饥。夜晚就住宿在一家名字为弗兰德的旅馆里。他没有钱支付旅馆的押金,旅馆的老板拉克鲁瓦夫妇,就勉强给他找了一个楼梯下面刚刚放下一张床的储藏室,让他暂时居住。拉克鲁瓦夫妇是一对很善良的人,他们知道马尔克斯根本交不上房钱,任由他徒托空言、赖着不走。而且,这对夫妇,每当看到马尔克斯出去转了半天却空手而归的时候,总是会拿一个面包给他。

      ④但是,拉克鲁瓦夫妇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落魄至极,穷困得连吃饭睡觉都解决不了的流浪汉,在他们免费提供的楼梯间里,正思索着伟大的巨著《百年孤独》。1967年,马尔克斯在巴黎的流浪岁月里,在极度困境的生活境遇中,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完成了他的《百年孤独》。他因此而一夜成名。

      ⑤在当时,极其潦倒窘迫的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之后,就连把书稿邮寄到出版社的钱都没有。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凑起来只有53比索,可是邮寄整部书稿的邮费需要82比索。他为此只给出版社邮寄了一半书稿,因为忙乱,还是先邮寄的后半部。出版社收到半部书稿之后,知道了情况,赶快先预支了一些稿酬,前半部书稿才得以邮寄。

      ⑥1982年以后的一天,已经获得了诺奖,身处巴黎五星级宾馆的马尔克斯突然想起了拉克鲁瓦夫妇。他决定去偿还欠人家多年的房钱。当马尔克斯突然出现在拉丁区的弗兰德旅馆的时候,拉克鲁瓦夫妇一脸茫然,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位西装革履、彬彬有礼的绅士,同曾经居住在楼梯间的流浪汉联系起来。马尔克斯煞费苦心了一番工夫,才让这对善良的夫妇相信了自己,并收下了他的欠款。

      ⑦生活总是给我们开着这样的玩笑:你不要轻易地蔑视一个潦倒的人,因为他眼前的落魄,可能就是他人生黎明前的黑暗,说不定哪一天他就会光芒万丈。

(选自《大众日报》,有改动)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叙述的马尔克斯获诺奖前的主要事件。

(2)、本文的标题为“获诺奖之前的马尔克斯”,而作者为什么要从马尔克斯的去世写起呢?

(3)、根据文章相关内容,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描摹“马尔克斯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让这对善良的夫妇相信了自己,并收下他的欠款”中“费工夫”的情景。

(4)、作者试图通过对马尔克斯获诺奖前遭际的回忆,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5)、积累链接:请写出《陈涉世家》中表明陈涉少时就具有远大抱负的语句。

举一反三
谈天才

朱光潜

     ①生来死去的人何止恒河沙数?真正的大诗人和大艺术家是在一口气里就可以数得完的。何以同是人,有的能创造,有的不能创造呢?在一般人看来,这全是由于天才的厚薄。他们以为艺术全是天才的表现,于是天才成为懒人的借口。聪明人说,我有天才,有天才何事不可为?用不着去下功夫。迟钝人说,我没有艺术的天才,就是下功夫也无益。于是艺术方面就无学问可谈了。

     ②“天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③它自然有一部分得诸遗传。有许多学者常欢喜替大创造家和大发明家理家谱,说莫扎特有几代祖宗会音乐,达尔文的祖父也是生物学家,曹操一家出了几个诗人。这种证据固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它决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同父母的兄弟贤愚往往相差很远。曹操的祖宗有什么大成就呢?曹操的后裔又有什么大成就呢?

     ④天才自然也有一部分成于环境。假令莫扎特生在音阶简单、乐器拙陋的蒙昧民族中,也决不能作出许多著名的交响曲。“社会的遗产”是不可蔑视的。文艺批评家常喜欢说,伟大的人物都是他们的时代的骄子,艺术是时代和环境的产品。这话也不尽然。同是一个时代而成就却往往不同。英国在产生莎士比亚的时代和西班牙是一般隆盛,而当时西班牙并没有产生伟大的作者。伟大的时代不一定能产生伟大的艺术。美国的独立,法国的大革命在近代都是极重大的事件,而当时艺术却卑卑不足高论。伟大的艺术也不必有伟大的时代做背景。席勒和歌德的时代,德国还是一个没有统一的纷乱的国家。

     ​⑤我承认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非常重大,但是我相信它们都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在固定的遗传和环境之下,个人还有努力的余地。遗传和环境对于人只是一个机会,一种本钱,至于能否利用这个机会,能否拿这笔本钱去做出生意来,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些人天资颇高而成就则平凡,他们好比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也有些人天资并不特异而成就则斐然可观,他们好比拿小本钱而做出大生意。这中间的差别就在努力与不努力了。牛顿可以说是科学家中一个天才了,他常常说:“天才只是长久的耐苦。”这话虽似稍嫌过火,却含有很深的真理。只有死功夫固然不尽能发明或创造,但是能发明创造者却大半是下过死功夫来的。哲学中的康德、科学中的牛顿、雕刻图画中的米开朗琪罗、音乐中的贝多芬、书法中的王羲之、诗中的杜工部,这些实例已经够证明人力的重要,又何必多举呢?

美文赏读 ,回答相关问题
父爱昼夜无眠
父亲最近总是萎靡不振,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新买的房子如音箱一般把他的声音“扩”得气壮山河,很是影响我的睡眠——我是一名昼伏夜“出”的自由撰稿人,并且患有神经衰弱的职业病。我提出要带父亲去医院看看,他这个年龄嗜睡,没准就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父亲不肯,说他没病。再三动员失败后,我有点恼火地说,那你能不能不打鼾,我多少天没睡过安稳觉了!一言既出,顿觉野蛮和“忤逆”,我怎么能用这种口气跟父亲说话?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但他终于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4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突然想起父亲的鼾声,推开他的房门,原来他不在。不定到哪儿玩麻将去了,我一直鼓励他出去多交朋友。看来,虽然我的话冲撞了父亲,但他还是理解我的,这就对了。父亲在农村穷了一辈子,我把他接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没让他为柴米油盐操过一点心。为买房子,我欠了一屁股债。这不都得靠我拼死拼活写文章挣稿费慢慢还吗?我还不到30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我容易吗?作为儿子,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给我一个安静的白天,养精蓄锐。我觉得这并不过分。
父亲每天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吃完后让我好好睡,就出去了。有一天,我随口问父亲,最近在干啥呢?父亲一愣,支吾着说,没,没干啥。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皮肤比原先白了,人却瘦了许多。我夹些肉放进父亲碗里,让他注意加强营养。父亲说,他是“贴骨膘”,身体棒着呢。
转眼到了年底,我应邀为一个朋友所领导的厂子写专访,对方请我吃晚饭。由于该厂离我的住处较远,他们用车来接我。饭毕,他们又送我一套“三枪”内衣,并让我随他们到附近的浴室洗澡。雾气缭绕的浴池边,一个擦背工正在一肥硕的躯体上刚柔并济地运作。与雪域高原般的浴客相比,擦背工更像一只瘦弱的虾米。就在他结束了所有程序,转过身来随那名浴客去更衣室领取报酬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爸爸!”我失声叫了出来,惊得所有浴客把目光投向我们父子,包括我的朋友。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朋友惊讶地问,这真是你的父亲吗?
我说是。我回答得那样响亮,因为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理解父亲,感激父亲,敬重父亲并抱愧于父亲。我明白了父亲为何在白天睡觉了,他与我一样昼伏夜出。可我深夜沉迷写作,竟从未留意父亲的房间没有鼾声!
我随父亲来到更衣室。父亲从那个浴客手里接过三块钱,喜滋滋地告诉我,这里是闹市区,浴室整夜开放,生意很好,他已攒了1000多元了,“我想帮你早点儿把房债还上。”
在一旁递毛巾的老大爷对我说,你就是小尤啊?你爸为让你写好文章睡好觉,白天就在这客座上躺一躺,唉,都是为儿为女哟……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浴池。父亲撇下老李头,不放心地追了进来。父亲问:“孩子,想啥呢?”我说:“我想,让我为您擦一次背……”话未说完,就已鼻酸眼热,湿湿的液体借着水蒸气的掩护蒙上眼睛。
“ 好吧,咱爷俩互相擦擦。你小时候经常帮我擦背呢。”
父亲以享受的表情躺了下来。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冈。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绝不肯死。正因为生命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中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顺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所留下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嚎。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被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旧时的离别

张悦然

    ①从北京南站到济南西站,每半个小时就会有一列火车出发,全程只需要1小时37分钟,但我已经一年没有回过家了,每次都是妈妈来看我,也不要我去车站接,下了火车换地铁,半个小时以后就站在我家门口了。她总是很高兴地说:“好近。”是啊,好近,我点点头,是不是太近的缘故,近到破坏了回家这件事应有的仪式感?火车一再提速,我却离家越来越远。

    ②我关于火车的最初记忆,与济南那座老火车站有关,那座德国人留下的日耳曼风格的建筑。若不是再看到照片,我已经想不起它是什么样子,只记得有一个绿色圈顶、四面都有钟表的塔楼。小时候在去往火车站的路上,远远地看到它,就开始兴奋了,它耸立在灰蒙蒙的楼群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异国情调。而那种异国情调,好像与正要前往的那个地方有关,头脑中衍生出各种想象。拎着箱子走进圆拱形大门,有一种出远门的郑重感。它的繁复、典雅、美轮美奂,令旅行充满仪式感。

    ③那时候去北京,要坐一整夜的火车,清晨我被妈妈摇醒,拉起胳膊塞进外套的袖管里跌跌撞撞地跟在大人身后下了车,抬头就望见“北京”两个大字,我吸着陌生的空气,思忖着各种奇怪的问题:这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他们去哪里买菜,看什么报纸,有没有像趵突泉那样一个元宵节可以看花灯的地方?说到底,就是无法想象在别处,故乡以外的地方,人们的生活是怎样的吧。身后忽然传来长鸣的汽笛声,撼动心肝。火车缓缓地朝远处驶去,送行的人木然地挥着手、站在大风里,好萧索。月台上总是刮着好大的风,无论什么时节,非要吹得人头发蓬乱、衣角翻飞不可,那种狂烈带有某种戏剧性。大风好像是一件道具,为了在离别和重逢时,给旅人添上一点儿风尘仆仆的气息。

    ④长大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月台上的风不再像从前那么大了,那些风都去了哪里呢?真是个谜。没了风,旅人也没了风尘仆仆的气息,剩下的只是倦意。月台越建越大,却越发让人感到局促,再也没有从前那种空旷的感觉了,要是看到哪个送行的人在火车还未驶远之前掉头走掉,我就会莫名地恼火,觉得他对这场离别不够郑重,的确不需要多么郑重,就算有些离愁别绪,也完全不必一个人傻傻地站在原地悲伤,而是可以一边朝车站里面走,一边给刚离开的人发微信,将自己的感受告诉对方。

    ⑤旧时的离别具有一种美感,想来是与悲伤的质感有关。离开之后,两个人各自待在自己的悲伤里,那是一种隔绝的悲伤,它完全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关在身体里冲来荡去 , 无法让对方知道。

    ⑥总之,火车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是一种沉重的,让人感到难过的事物,这个词的属性已经改变了,变得平淡而日常,这样想一想,在“火车”这个词失去了它所负载的情感重量的时候,那座老火车站适时地死去,变成记忆中的文物,或许也是一种合理的命数。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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