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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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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阆中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童塘情怀

孙江月

    ①我家老屋前就是童塘。

    ②童塘的四堤长着不同的树和各色的杂花野草。东堤是一处高高的土丘,土丘上是一抹黛色的柑橘树,秋深之时,硕果累累,如万家灯火。南堤和西堤是密密匝匝的翠竹林和香蕉树,那是鸟雀栖息的天堂。北堤是疏落的桃树、李树、梨树。不用说,童塘的风光就四时分明了。

    ③开春,惹你眼花缭乱的,莫过于童塘的桃树、李树、梨树了。它们总是以浪漫的姿态,尽情地开满堤岸——那开着的是要出嫁的大姑娘,脸上抹着胭脂儿,浓浓的,是要乘了东风的长车去远方吗?未开的,是带着羞涩的童女,在母怀里瑟缩着,脸上还挂着串串儿水晶,汪汪的,是惜别姐姐出嫁前的泪滴吗?东风硬朗的时候,桃花、李花、梨花便纷纷扬扬落满池塘。盈盈春水,荡起千朵万朵花瓣。那花瓣真是千树之精英,万花之芳魂呀!

    ④而到仲春或谷雨,童塘的蛙们就开始热闹起来,大大小小的蛙儿在塘里游荡着,欢乐着。它们是春天的使者,是大自然的交响。它们没有佯装和矫饰,也没有奢望和企图。它们“哇哇”地朝天歌咏,犹如学堂孩子们“琅琅”的书声一样淳朴、自然。

    ⑤夏天,最吸引人的就是塘中的荷,只要散步童塘,就会立马遥想古今——

    ⑥比如:“湘妃雨后来池看,碧玉盘中弄水晶。”

    ⑦又如:“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⑧自然今儿,我们不能看见湘妃来池弄玉盘的芳姿倩影,亦不能闻到那古代娉婷女子于莲塘采莲撷英的金喉艳歌,但我能感觉出故乡的童塘就是他们的传说和故事的摇篮。

    ⑨在这样好的诗境地,你尽可以扮一个渔翁,撑一竹长竿,望着荷香弥漫的童塘,作一个闲钓的姿势,仅此即足以迷醉你的思想性灵。如果你还不满足,那好,“莲动知鱼游”的古典诗歌意象即能从你眼下生出:弥望的田田的叶子,缓缓的从你的眸子里裂开一道缝,那是一尾尾自由的生灵向你漫游过来了,随即,弥望的田田的叶子又柔柔地合拢而去……

    ⑩在满月的夜晚,塘中的荷最是袅娜、惬意。它们顶着月光,隆起朵儿,时而含着笑靥,时而打着盹。南风吹来,晶莹的露珠便从荷的玉盘上滑下去,化入宁静的碧水。这会儿有一只蛙,不,是两只!像受着了“惊”,从另一株肥腴的荷叶上,来了一个蛙泳的姿势——“哐”的一声,跳入了碧清的水里。我明白:这瞬息的动姿绝非是“惊鸿照影”之写意,亦非是“沙鸟带声飞”抑或“池花对影落”——噢,那分明是一对拥入水中的完美的“翡翠恋人”呀!

    ⑾童塘的秋天,更使我热爱,尤其是菊花、蜜蜂、蝴蝶。这菊花儿是一种清瘦耐寒的单瓣型的小黄花,是花中的隐逸之君。只要你嗅了它,你的精神就会来;碰了它,你的情感就会来。那一丛丛,一片片,蓬蓬勃勃密匝匝的野菊花在塘边开着,它的香似一层薄薄的雾缦,又似一缕缕梦幻的轻纱,笼罩着童塘的整个容颜。

    ⑿这季节,蜜蜂和蝴蝶是最平常的客人,它们朝饮木兰,夕餐秋菊,常三三两两,成群结队飞来,像赶集似的,嬉逐于菊丛。

    ⒀童塘的冬天也是令人迷醉的。瞧,那高高的立在塘际的青秆儿,不是别的,是刚刚从深秋中拔节过来的野生芭茅,花冠蓬垂着,一吊一吊的,像只只雪白的苍鹭。低矮的,是丛生在塘畔的蔓草仙藤,它们或隐或露,隐着的是它们冷峻的思想,露着的是它们直面大地的情怀。严霜下,它们愈冷愈苍翠,愈冷愈精神,或紫或蓝或白,静静地开着点点小花,并溢发出阵阵扑鼻的幽远的清香。

    ⒁雪毕竟是要下来的,这是童塘的福气。童塘的雪从不激越,亦不猥琐;它飘飞如青杨之花絮,坠地如慈母之抚摩;它飞在树上,柔而轻,像催春的白梅;撒在地上,薄而白,像铺地的玉帛。

    ⒂呵,童塘!银装素裹的童塘哦,即是四时风光分明的最后诗章。那诗章是圣洁的,无暇的,是天国精灵之所在,是大自然恩赐于人类的一面明洁的镜子!(《人民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语言清新、朴素而又简洁自然。作者通过描写和想象,一幅清新、美丽的童塘景象通过优美的语言映现在读者面前。 B、文章善于运用比喻、拟人、夸张、通感等多种修辞手法,使语言形象生动,创造出引人入胜的意境。 C、文章善于运用叠词,增加了音韵美。还引用了不少诗文名句,充满诗情画意,使文章更有文采。 D、文章描写景物有动景,也有静景,动静相映;有远景,有近景,远近结合。 E、本文以“童塘情怀”为题,以“我家老屋前就是童塘”入笔,以“银装素裹的童塘”收笔,中间抒写了童塘四季不同的景色,很有章法。
(2)、从表现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⑩段画线部分。

(3)、阅读文章第三段,从词语的锤炼与修辞两个方面探究这段文字在艺术表达上的技巧。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的时光

    我们先可以不假思索地构想出一幅图画,它能勾勒出书呆子的形象,并能引人发出一声讥笑: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消瘦的书生,身着长袍大褂,成天冥思苦想,手无缚鸡之力,一招呼女人就面红耳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头潜入故纸堆中。只要一进旧书店,便流连于幽暗的角落,耗去几个时辰。——这无疑是一个习性乖戾、单纯可爱的人物,与我们谈到另一类人绝无相似之处。一个真正的读者,从本质上说是很年轻的。他充满强烈的好奇心,思想活跃,心胸开阔,善于交际。对他来说,读书主要是一种喜欢户外活动的自然秉性,而非执意深居简出、潜心学问的愿望;他沿途跋涉,爬过一山又一山,直到登上清新宜人、令人陶醉的境地。这全然不同于蛰居苦读式的上下求索。

    我们童年时读的那些书,总是悄悄地从不许接触的书架上偷来读的,给人以某种非现实感,令人惊讶,像是全家犹在沉睡之际,偷看了晨曦洒向静谧田野的景象,像是从帘帷空隙窺见了奇怪朦胧的树影。尽管我们还不太明白那些究竟是什么,却从此终生不忘,因为儿童具有一种奇特的预知能力。

    往后的阅读却截然不同了。也许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吧,所有的限制解除了,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读书,图书室任我们自由进出,而且我们的朋友也获得了同样的自由。我们整天整天地百事不问,一个劲儿地读书。这是一段令人异常兴奋和欣喜的时间,我们仿佛天南海北,处处结识英雄。我们心中有一种奇迹感,好像我们所体验的一切全是真实的;同时还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心理,极力表明自己对世上出现过的伟人颇为熟悉。这时的求知欲最强烈,起码对自己信心十足,而且真心实意地感到,伟大作家对于人生理想的估价似乎与自己的向往完全一致。

    我们步入社会萌发了与世人友善之心。我们对当代作家的作品产生了更多的兴趣;由于使我们感到亲切的缘故,我们原谅了他们缺乏给人启示的弱点。甚至可以说,虽然他们也许大为逊色,但比起已经作古的名家来,我们从同代人身上实际获益更多,

    这样一来,站在满是崭新书籍—书页还粘在一起,书背上的金色涂料未干——大书肆里,也会同置身古旧书店时一样,令人感到愉快和兴奋。也许不那么陶醉,但原先那种渴求知道不朽人物的愿望,已经让位于更加耐心地了解同代人在想些什么的好奇心。活着的男女有些什么感受?他们的住宅像什么样子?他们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钱币?吃什么食品?爱什么恨什么?对周围世界有何看法?活着时抱着什么幻想?当代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们。从他们的作品里,我们还可以窥视这个时代的精神面貌和现实状况,正像我们亲身观察时所见到的一样。

    这种好奇心一旦攫住我们,经典著作便会很快积上厚厚的一层灰,除非受某种需要的驱使,我们不会去翻阅它们。说到底,活人的声音最容易听懂。我们可以平等地对待他们。他们在猜我们设的谜语,更重要的是,我们能理解他们讲的笑话。很快,我们会养成另一种情趣,不仅仅满足于大作家,而且对闲书发生兴趣——这也许不是一种高贵的情趣,但却是一份很受用的财产。这给我们提供了难以言喻的享受,我们很感激这些闲书,事实上,我们会逐渐把它们的作者和书中的主人公当做我们静静的一生中起着不小作用的人物。

    没有哪个时代的文学像我们时代的这样不服权威,桀骜不驯,离经叛道,另辟蹊径。即使是细心的观察家,似乎也很难发现我们的诗人和小说家的作品带有任何共同的特征,或在追逐同一的目标。无论从经典著作中学得了什么,我们现在得鉴别当代作家作品,因为他们的作品只要具有生命活力,其影响就会伸向未知的领域,获得新的体现方式;我们也必须随之驰骋想象,倘若我们要接受并理解它们赐予我们的新奇启示。

(《伍尔夫读书随笔》摘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杜晚香

丁玲

    离场部三十多里路的第十三生产队,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新建队。李桂是这个队的一名拖拉机手。妻子杜晚香来了,他很高兴。他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在一间刚盖好的草房里安了家,一切整修过日子的事,都交给晚香,他心里很满意。在他家乡整整辛勤劳累了十一年的媳妇,该安安闲闲过几天舒服日子了,他的工资很够他们用的。

    杜晚香忙了几天,把一个家安下来了。从生活上看是安定的。但人的心境,被沿路的新鲜事物所激起的波浪却平静不下来。她觉得有许多东西涌上心头。李桂很少回家,回家后也只同她谈谈家常,李桂现在也成了一个很高很大的角色。他到朝鲜打过仗,学习了几年,增长了许多知识,现在又是一名拖拉机手,操纵着那么大的,几十匹马力的大车,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的在这无垠的平展展的黑色海洋里驰骋。他同一些司机们,同队上的其他人有说有笑,而回到家里,就只是等着她端饭,吃罢饭就又走了。其实,他过去对她也是这样,她也从没有感到什么不适合,也没有别的要求,可是现在她却想:“他老远叫我来干什么呢?就是替他做饭,收拾房子,陪他过日子吗?”她尽管这样想,可是并没有反感,有时还不自觉地产生出对他的尊敬和爱慕,她只是对自己的无能,悄悄地怀着一种清怨,这怨一天天生长,实在忍不住了,她主动去找队长:“队长,你安排点工作给我做吧。我实在闲得难受。”队长是一个老转业军人,同来自五湖四海的家属们打过交道,他只说:“你要工作么,那很好嘛,你看着办嘛,有什么事,就做什么事……”

    晚香没有说什么。可是这个新凑合起来的还只有三十多户的家属区,却一天天变样了。原来无人管的一个极脏的厕所忽然变得干净了,天天有人打扫,地面撒了一层石灰,大家不再犯愁进厕所了。家家门前也光光亮亮,没有煤核、垃圾、烟头。有些人家孩子多,买粮、买油常常感到不方便,看见晚香没孩子,就托她捎东西,看看孩子。还有向她借点粮票或借几角钱的,却又不记得还。晚香对这些从不计较。

    七月的北大荒,天色清明,微风徐来,袭人衣襟。茂密的草丛上,厚厚地盖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泛出迷人的香气。粉红色的波斯菊,鲜红的野百合花,亭亭玉立的金针花,大朵大朵的野芍药,还有许许多多叫不出名字的花,正如丝绒锦绣,装饰着这无边大地。蜜蜂、蝴蝶、蜻蜓闪着五彩缤纷的翅膀飞翔。野鸡野鸭、鹭鸶、水鸟,在低湿的水沼处欢跳,麂子、獐子在高坡上奔窜。原来北大荒的主人们,那些黑熊、野猪、狼、狐……不甘心退处边远地带,留恋着这巍巍群山,莽莽草原,还时常偷跑到庄稼地里找寻食物,侵袭新主人。表面上看来非常平静的沃野,一切生物都在这里为着自己的生长和生存而战斗。

    杜晚香带领着一群家属,一会儿在吞云吐雾的扬场机旁喂麦粒,一会儿又在小山似的麦堆周围举着大扫帚,轻轻地扫着。这时杜晚香觉得整个宇宙是这样的庄严,这样的美丽。她年轻了,她抬头环望,洋溢在同伴们脸上的是热情豪迈,歌声与劳动糅合在一起,她低头细看,脚下是颗颗珍珠,在她们的赤脚上滚来滚去。那热乎乎,圆滚滚的麦粒,戏耍似的痒酥酥地刺着脚心。

    她踩了过去,又踩着回来,翻了这片,又翻那片。她好像回到了幼年,才七八岁,只想跳跃和呼叫。可这是幸福的幼年,同当年挑着半担水,独自爬上高塬,又独自走回家来,整天提心吊胆的幼年有天渊之别。

    杜晚香在充满愉快的劳动中,没有疲劳的感觉,没有饥饿的感觉。大家休息了,她不休息,大家吃饭,她也不停下手脚。在场院参加劳动的工人的家属的工资,有计时的,有计件的,而她的工资,是既不计时,又不计件的。全场院的人都用惊奇的眼光望着这个个儿不高,身子不壮,沉静,总是微微笑着的小女子,奇怪她为什么有那么多使不完的劲。

(选自《丁玲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又见边关芦花翩翩飞

闭剑东

    ①伴着习习江风,迎着冉冉秋阳,伫立于巍峨的中越红河大桥,静观,桥之下,红河畔,融融芦花正飞舞。飘逸又洒脱,甚是壮阔。

    ②芦花是秋天的精灵,这话不假。历经风雨和酷暑、洪涝或干旱的考验,平日里貌不惊人的芦苇们也迎来了生命中最为期待的时光,一团团的芦絮争相抽出,一枚枚细腻的芦花随风摇曳,誓要将丰收的秋天变成芦苇的盛大节日。芦苇不是农作物,断然不可能带来五谷丰登的丰收美景。但却能给人清爽怡人的美妙感受;芦苇不是人类种植的花草树木,注定不会轻易屈服于人类的招呼使唤,哪怕刀砍火焚乃至挖根,芦苇依旧是以倔强到了极点的姿态来回敬人类。

    ③又是一年深秋时,边关芦花漫天飞。飘飘的芦絮,摇弋着动感的舞姿,放飞憋了一年的心事,在飒飒秋风中,去追逐那注定要让它们亢奋一生的梦想,去寻觅另外的生命芳草地。也许,待到明年开春时,一棵棵柔弱的芦草就顽强地生长开来了,慢慢地,经受大自然的残酷考验;迅速地,汲取大地精华,不出几年,它们也会成长为独霸一方的野草。从宽敞的中越红河大桥沿着红河东流的方向一路远眺,眼帘中,总是会跳跃着红河芦花的英姿,总是荡漾着芦苇的轻浪。

    ④又是一年深秋时,芦花正开得如痴如醉。开得如痴如醉的芦花集结了很多羡慕的目光和亮丽的闪光灯。在蜗居的边关小城,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小小的边城河口也变成了闻名全国的旅游城市,再加上直达昆明的高速公路的通车,每年来河口或经河口前往越南观光旅游的旅客不下八十万人次,这对于一个常住人口不足十万的边关小城来说是个很了不起的成就。尤其是深秋时,正是河口一年当中最凉爽怡人的时候,当北方已经寒风嗖嗖白雪皑皑时,深秋的河口正是养人的时候,太阳暖烘烘地照着,照着游人的心也暖烘烘的。于是,沿着红河及南溪河两岸依次开放的芦花也就成了河口的一大美景,虽然没有那么波澜壮阔,却也是气势逼人的,决不轻易服输。河口的芦苇因为是沿着界河一线生长,所以就成了事实上的边关芦苇,边关自古以来就从不缺乏流血和牺牲,更不会缺乏刚强和傲骨,所以这里的芦苇也就多了军人般的刚强和傲骨,每每看到芦苇骄傲无比地开花了,我总会给予它们最热烈的歌颂。为心中那汩汩而萌的感动。

    ⑤我心中关于芦苇的感动是源远流长的。很小很小的时候,太调皮的我总是难免挨上父亲的芦鞭抽打,那鞭子就是一根光滑的芦苇,打在身上那是揪心的疼啊。稍大,就喜欢折腾芦苇了,有一种报复的意味,喜欢折断它们、腰斩它们乃至是焚烧它们。只是后来听说芦苇对农民来说是有大用处的,我才慢慢停止了对芦苇的“暴行”,慢慢地我也在萌发对芦苇的爱好之情。不用说,芦苇丛中的鸟窝就够自己乐的了,更何况是春天时那鲜嫩的芦笋呢。再后来,读懂了《诗经•蒹葭》篇,于是独自一人的时候,经常会那么吟诵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久而久之,一种盎然的美、一样曼妙的情思便悠然而萌了,穗絮飘曳,景色迷朦,心里则浮起一缕缕情思,柔美而又凄楚,令人无法抗拒。

    ⑥是啊!芦苇真的是一种让人着迷的植物,据十七世纪法国最卓越的数理科学家布莱兹•帕斯卡尔的说法: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间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大自然数十万种植物,为什么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偏偏要把人比喻成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呢,为什么不是其它的一种植物,而偏偏是大自然中极为平凡普通的芦苇,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也许以我之拙见,是难以真正悟透其中的涵义的,但是如果能从这句话中悟出一些独特的人生见解,我想这样的思想之旅应该是值得称道的。

    ⑦是的,芦苇的确是一样令人费解并敬佩的植物。它们自尊、自爱、正直不阿、一尘不染、锲而不舍,它们给人展示的是众志成城、坚忍不拔、所向披靡。面对着这大自然中伟大的生命斗士,我不得不陷入了持久的感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路灯和我们的街

(土耳其)阿古兹·涅辛

    我们街上的邻居对于四年举行一次的参议员选举觉得很不理解,而且怨声载道。您别以为我们有自己的参议员,能替我们做主,哪有这样的好事?……也别以为我们能从自己街坊里选出一个参议员。那是白日做梦!参议员们根本不到我们这条街上来,要是真有一位信步走来了,那么他一定出不去。汽车从来不从我们这条街经过,电车不通,大车也不来,就连骡子也过不去。

    您可别一高兴就路过我们的街——保管连您的怀表也会停住。一个文明人在这个大城市里见到这样的街道,他的大脑准会出现故障。

    可是我们却整天在这条骡子也过不去的街上来来往往。大姑娘们拖着木屐吧嗒吧嗒地走着,光脚丫的孩子们在噼啪噼啪地瞎闹。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住在这条街上,能不走这条路吗?

    可是我们街上的居民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要管起国家大事来了!他们居然不满意四年选举一次!

     “哎,你们都是什么人哪?你们知道什么是选举吗?你们懂得参议员是怎样的人吗?”我这样劝解他们、可是白费劲。他们哪能懂得这些?他们自作聪明,而且根本不想明白一点道理。这也难怪:他们每天来往的这条街道是连骡子也过不去的呢。

     “那好吧,既然不赞成四年选举一次,那么八年选举一次怎么样?”我对他们说。

     “不,选举次数要多些!”他们回答说。

     “两年选举一次吗?”

     “不,老兄!要每天晚上天一黑就来一次选举。”

     “哎——敢情是咱们的街坊都疯了。”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这条街也真怪,每个居民都欠着一身债。这里房东在撵房客,那里的债主把门捶得震天响。门板上横七竖八地刻满了道道儿,因此送牛奶的,卖水的和面包铺掌柜的都没法再用小刀或铅笔在上面做记号了,小商贩在主顾家的门上用刀或铅笔画道,作为欠账未付之记号。我们天还没亮就起身,然后一直到中午都在为生活而奋斗:又是还债啦,又是收账啦,闹得不亦乐乎.从中午到第三次祷告,是母亲揍孩子的时间,过了这段时间直到天黑,就是孩子你打我、我打你的时间了。在一片搬嘴弄舌、说长道短的气氛中,夹杂着煎大葱的气味。在这个时候,妇女们也不忘彼此相骂。而从晚上一直到天亮,她们就一直和自己的男人吵架。

    据说咱们这个地球的战争已经结束了,但是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我们街上的战争并没有停止。

    总之一句话:我们街上的居民被这些所有使人忧伤、悲伤、烦恼的事弄得疯疯癫癫了。

     “我说各位街坊,像选举这样的大事能每夜来一次吗?”我想说服他们。

    不料问题根本不在这里。

    这里面另有文章。我们街角上有一座路灯。不瞒您说,这座路灯是有名无实的:它既没有玻璃,也没有灯罩,也没有灯头,一句话——凡是路灯所应该有的一切玩意儿它一概没有,有的只是一根铁柱,可是我们已习惯叫它路灯了。

    我们街上的居民早就忘记了路灯应该照耀街道这样一条真理,这根铁柱子光秃秃地竖立在街角,就好像一种装饰品、可是它倒能使孩子们解闷开心。他们走在铁柱周围转来转去,一看见乌鸦落在铁柱顶上,就拿弹弓射它们、

    这座路灯是谁装的呢?是一位什么大慈善家?慈善团体吗?国家吗?政府吗?市政府吗?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装的?为了什么?管这些干什么,我们只听年逾古稀、行将就木的老年人说过。

    这座路灯只在当年雷莎德苏丹登位的时候亮过一次,后来公布宪法的时候,它还点过一两夜。至于它在共和国宣布成立的时候有没有点过,至今还是一份疑案。有的人说点过,有的人却说没点过,

    现在言归正传,且听我们的街坊对路灯和选举的关系如何解释。一位老大爷心直口快地说:“您记得不久以前的那次选举吗?在选举的那天,给咱们的路灯安上了灯罩、玻璃、灯头,当天晚上就点上了煤气。咱们这条街顿时热闹起来了!可是一过了那夜,直到如今,路灯都没有亮过。”

    感谢上帝,这下子我总算明白过来了。我懂得了我们这条街上的居民为什么希望每天晚上天一黑就进行选举——因为一选举我们的路灯就亮。说实在的,我是同意他们的意见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路遥

        除夕之夜,欢乐的气氛笼罩着我们的村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八碗”。说是八碗,实际上主要是把各种形状和式样的肥肉块子装在八个碗中。农村人虽然富了,他们的肠胃仍需要油水。好,那就尽情地吃吧。

       父亲吃了一碗老肥肉,然后就心满意足地拿起旱烟锅,自个儿笑眯眯地抽起了烟,安逸地仰靠在铺盖卷上。我突然冒出了一个新鲜的念头:我为什么不用收录机录下父亲的一段声音呢?父亲显然对这事发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跃跃欲试,但又有点不好意思。我忍不住笑了,对他说:“你随便说什么都行。比如说你这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哈呀,这怎说哩……好,叫我想一想,噢,对了,那天,也正像今天一样,过年哩……我这样说你看行不行!行!好,那我就再给咱往下说……”

    “提起那年头,真叫人没法说。冬天的时候,公社把各大队抽来的民工都集中到寺佛村,白天大干,晚上夜战,连轴转到了年底。那天早上我回家时,你们母子几个围坐在炕上哭鼻子哩。哭什么哩?那年头,大家都穷得叮当响,过年要甚没甚。旁人家歪好都还割了几斤肉,咱们家我没回来,连一点肉皮皮都没有。当时,我折转身就往县城跑。我恨我。一个男人,就这么无能啊!我当时想,我今天出去就是抢也要抢回几斤肉来。”

    “进了县城,我赶忙跑到了肉食门市部,一看,门关得死死的。我来到后门上,门也关着,不过听见里面有人咳嗽。我站着,不敢捣门,为甚?怕。怕什么?当时也说不清。过了一会,我突然冒出了个好主意,哼,别看你老子是个笨老百姓,到紧火时,脑瓜子还聪敏着哩。我想,如果我说我是县委书记的亲戚,他们还敢不卖给我肉吗?”

    “就这样,我硬着头皮敲开了肉食门市部的后门。门先是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胖头。还没等胖头开口,我就忙开口说是县上冯书记的亲戚。胖头问什么事?我对他说,冯书记让你们割几斤肉。这胖干部问我割几斤,我慌忙从怀里掏出了全部的钱——共四块。我问他一斤多少价钱?他说一斤八毛钱。我说,那就割五斤吧。不过,我当时心里暗暗叫苦:我原来只想割上二斤肉,够你们母子几个吃一顿就行了,你们母子一年几乎没喝一口肉腥汤哩。我想余下两块多钱,给你妈买一块羊肚子毛巾——她头上那块毛巾已经包了两年,又脏又烂;再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些鞭炮。吃肉放炮,这才算过年呀。可眼下我想,一个县委书记的亲戚走一回后门,怎能只割二斤肉呢?我就只好咬咬牙把四块钱都破费了。但不管怎样,我总算割到了肉,而且是一块多么肥的刀口肉啊!”

    “我正在街上走,一个叫花子拦住了我的路。我一看,这不是叫花子,是和我一块当民工的高五,他老婆有病,他本人已经熬得只剩下一把干骨头。高五挡住我,问我在什么地方割了这么一块好肉?我没敢给他实说,就撒谎说,我的肉是从一个外地人手里买的。高五忙问我,那个外地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人家早走了。高五一脸哭相对我说,直到今早上才向别人央告着借了几个钱,可现在又连一点肉也买不到了。他说大人怎样也可以,可娃娃们不行呀,大哭小叫的……他瞅了一眼我手里提的这块肉,可怜巴巴地说,能不能给他分一点呢?我舍不得这么肥的肉给他分,就对他说是这肉是高价买的。他忙问多少钱一斤?我随口说一块六一斤。不料高五说一块六就一块六,你给我分上二斤!我迟疑了一下,对他说,那好,咱两个一劈两半。就这样,高五拿了二斤半肉,把四块钱塞到我手里,笑呵呵地走了,倒好像是他占了我的便宜。好,我来时拿四块钱,现在还是四块钱,可手里却提了二斤半的一条子肥肉。这肉等于是我在路上白捡的。好运气!”

    “我马上到铺子里给你妈买了一条新毛巾,给你们几个娃娃买几串鞭炮。还剩了七毛钱,又买了几颗洋糖……这辈子没有哪一天比这一天再高兴不过了。高兴什么哩?高兴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过这个年总算能吃一顿肉了。而且你妈也有了新头巾,你们几个娃娃也能放鞭炮,吃洋糖了……”我“啪”一下关住了收录机,什么话也没说,丢下父亲,心情沉重地一个人来到了院子里。此刻,晴朗的夜空星光灿烂,和村中各家窗前摇曳的灯笼相辉映,一片富丽景象。远处传来密集的锣鼓点和丝弦声,夹杂着孩子们欢乐的笑闹声。村庄正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远远近近的爆竹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和平的硝烟。此刻这一切给我的心灵带来无限温馨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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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我在蒙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

(节选自《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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