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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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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实验学校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云襟胸怀

【美】贾莱斯·凯瑟·莱斯特

    “我从来就不恨北方佬,最可恨也最让人诅咒的就是那场战争……”我的姨妈贝蒂一讲起她的故事,总是用这句话开头。那时,尽管贝蒂姨妈快80岁了,但我可以想象到故事里她的容貌——刚刚20岁,长着一双亮晶晶的蓝眼睛,非常漂亮。

    贝蒂姨妈完全有理由憎恨内战——南北战争。她的兄弟中有一位在葛底斯堡战场上战死,另一位当了俘虏。随后,她年轻的丈夫詹姆斯——南部邦联的一名军官——也被俘虏,关到了某地的一所不为人知的战俘营里。

    9月下旬的一个热天,贝蒂家从前的奴隶郎纳来到贝蒂家,告诉她一件奇怪的事。他在查看离范·米特家半英里处的一家农舍的空房子时,听到屋里有人的低声呻吟声。他随着呻吟声来到阁楼上,发现那里有一名受伤的联邦政府士兵,在他的身边还放着一支步枪。

    贝蒂姨妈跟我讲起她第一次看到那个身穿污泥斑斑的蓝军服、长着胡子的人时,她总是说:“我简直就像是步入了一场噩梦之中;令人作呕的可怕的绷带,吓人的血腥气味。孩子,那就是战争的真实写照:没有军号,没有战旗,只有痛苦和污秽,无可救药与死亡。”

    贝蒂在阁楼上发现伤兵的证件,她从这些证件中得知,他是弗蒙特州的中尉亨利·比德尔,她很清楚应该把这位联邦政府军官的情况向南方邦联的军队报告。但是,她也明白自己不会那么做。她是这样向我解释的:“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有一位妻子等着他。”由于贝蒂的精心护理和照料,重新点燃了亨利·比德尔身上奄奄一息的生命火花。

    当比德尔的体力有所恢复时,他给贝蒂讲起他在弗蒙特州韦斯·菲尔德的妻子和儿女。当贝蒂讲起她的两个兄弟和丈夫詹姆斯的情况时,比德尔也仔细地倾听着。

    在山谷地带,10月的夜晚变得越来越冷。骤降的气温加剧了比德尔伤口的感染。在一个黑夜里,贝蒂果断地将比德尔搬到她自家暖烘烘的厨房上面的一个秘密阁楼上。

    但在第二天,比德尔发起高烧来。贝蒂明白她必须求人帮助,否则他就会死去,所以她就去找她的私人医生、多年朋友——格雷厄姆·奥斯本。奥斯本医生仔细地为比德尔做了检查,然后摇摇头说:“几乎没什么希望了,除非能弄得到合适的药品。”“那好,”贝蒂说,“我到哈珀斯渡口的北方军队那儿去弄。”

    医生惊讶地看着她说:“你简直是疯了!联邦政府军的司令部在二十英里之外。即使你去了,他们也决不会相信你的话。”“我要带上证据,”贝蒂说着,从阁楼上取下一份血迹斑斑的、上面盖有战时统帅部官方大印的证件,“这是他最后一次晋升的记录,我让他们看看这个,他们就一定会相信的。”

    当她终于赶到哈珀斯渡口并找到联邦军司令官时,太阳都快落山了。 史蒂文生将军听了她的叙述,仍不相信她的话。他说:“我们已经接到比德尔阵亡的消息。”

    “他还活着,”贝蒂坚持说,“但是如果他得不到清单上的这些药品,他就活不了多久了。”

    “好吧,”将军最后说,“我不想为了搞清这件事,而拿一个巡逻队的生命去冒险。”他转向一个下级军官说,“你负责让范·米特太太得到这些药品。”他并不怎么理会贝蒂的感谢,却说道,“不管你讲的是真是假,你都是一位勇敢的女性。”

    有了贝蒂带回的药品,奥斯本医生将比德尔从垂危中拯救出来。“我不能再这样连累你了,”比德尔对贝蒂说,“我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够棒了,可以走了。”于是他们安排由贝蒂的朋友萨姆先生用他的运货马车送比德尔回驻守在哈珀斯渡口的联邦政府军司令部。

    比德尔被送往华盛顿。在那里,他把自己的经历向战时陆军部长斯坦顿作了汇报。斯坦顿给贝蒂写了一封感谢信,并签署了一项命令,要求把詹姆斯·范·米特从战俘营中释放出来。

    有关文件记载,有个叫做詹姆斯·范·米特的曾经被送到俄亥俄州的一个战俘营。可是,当那些衣衫褴褛的俘虏们被带到贝蒂面前时,詹姆斯却不在其中。接着又查了几个战俘营,结果也是一无所获。后来,在特拉华堡,在靠近一排战俘的末尾处,一个高个子的士兵从队伍中走出来,蹒跚着扑向贝蒂的怀里。贝蒂拥抱着他,泪流满面。

    亨利·比德尔拄着拐杖站在一旁,此时,只见他正悄然垂泪……

(选自《最好的小小说》,有删改 )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的题目“云襟胸怀”意为可遮云揽月的胸怀,比喻胸襟开阔。这一题目既有艺术性,也很好地表现了战争不能让人性丧失的主旨。 B、作者笔下战争生活的选取有独特的视角,这里没有硝烟战火和苦痛,只有不同战争立场中的人们的相互救助,这是浪漫主义的手法。 C、“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有一位妻子等着他。”从贝蒂姨妈的这一句话可以看出当时的普通百姓普遍存在着反战情绪。 D、从发现比德尔的郎纳,到医治他的贝蒂、奥斯本,再到送比德尔回联邦政府军的萨姆,作者安排多人救助,突显事件复杂艰险。 E、小说开头以“我”的视角来叙事,使事件显得真实可信,描写贝蒂姨妈救比德尔的经过,虽然简单,但情节波澜起伏,张弛曲折。
(2)、小说中贝蒂姨妈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作者采用什么手法刻画这个人物?

(3)、从全文看,小说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丑  兵

莫 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晶亮的眸子中全是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出去,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朦胧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显得那么亲切。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什么话。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敬佩。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里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他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泪眼坐在台下仰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原来如此

【英】萨奇

    潘轲苔太太决意去打虎,倒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也并非想为民除害,使印度更安全。不可抑制的动机乃是路娜•平伯顿在这飞机刚刚发明的年代竞飞了十一英里,以后这便成为当地的美谈。看来,只有一张亲手弄到的虎皮和一大叠新闻照片才能与之分庭抗礼。潘轲苔太太已经在考虑在伦敦科宋街住宅为路娜•平伯顿作生日午宴。有人认为在这个世界里饥饿和爱情左右一切,潘轲苔太太可是例外,她的行为动机多半处于对路娜•平伯顿的厌恶。

    天时地利,有助于打虎。潘轲苔太太为提供方便者悬赏一千卢比。碰巧,有只老虎常常晚间出没于附近的村子,那虎已年迈力衰,不再四处游猎,只能吃家畜。一千卢比的好梦刺激了村民,孩子们日夜在丛林中站岗,观察老虎的动向,还四处扔着廉价搞来的山羊,让老虎安于现状,不致迁于他乡。最急人的是等不急潘轲苔太太动手,老虎便会先行老死,所以母亲们在田里干了一天活,背着婴孩走过林子时,都默不作声,免得打扰老虎安睡。

    那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夜晚!一颗大树上筑起舒适的高台,上面坐着潘轲苔太太和她雇来的女伴梅冰小姐。不远不近的地方捆着一头山羊,咩咩大叫,在这寂静的夜晚,老虎就是有点耳聋也能听见。

    “恐怕我们不安全吧?”梅冰小姐说道。

    其实倒不是她害怕那野兽,而是一分工钱一分活,她丝毫不愿多干。

    “胡说,”潘轲苔太太道,“那虎很老了,就是它想跳也跳不上来。”

    “假如那虎真的很老了,我觉得你该出得便宜点,一千卢比可不少喽。”

    每当潘轲苔太太给别人付钱,露伊莎•梅冰总是采取大姐姐式的保护姿态;当然付钱给她又当别论。

    老虎出现了。她们的谈话于是中断。

    那虎一见到山羊便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想休息片刻再向山羊进攻。

    “快!快!”梅冰小姐兴奋地催促道:“要是老虎不碰山羊,我们就不必付山羊钱了。”

    来福枪一闪光,响声震耳。那黄色的大虫蹦到一边,滚了几下,就无声无息地死了。不一会儿,村民兴冲冲来到现场,欢呼声把这好消息传遍了全村。他们的狂欢即刻在潘轲苔太太的心中激起了共鸣,科宋街的午餐会也仿佛近在眼前了。

    露伊莎•梅冰注意到:是山羊中了弹,快死了;而老虎身上却不见伤痕。显然打错了目标。老虎为枪声所惊,加上年老,死于心力衰竭。这一发现使潘轲苔太太很懊恼,可无论怎样,她是拥有这头死虎的。村民们急着想要那一千卢比,乐得为枪打大虫的故事添油加醋。而梅冰小姐呢,是花钱雇来的。于是乎,潘轲苔太太面对照相机,心情轻松,她的照片出现英美所有的报纸上。至于路娜•平伯顿,足足几个星期拒绝看报。她为虎爪胸针给潘轲苔太太所写的感谢信,堪称激情压抑的范文。午餐会自然谢绝参加,压抑是有限度的,超越限度便会导致危险。

    虎皮由科宋街展览到庄园,供邻居们观赏。潘轲苔太太扮成牧神参加化妆舞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舞会后没几天。

    “要是大家知道真实情况,那该多么有趣!”露伊莎•梅冰道。

    “这是什么意思?”潘轲苔太太立即质问道。

    “你是怎么打中山羊,吓死老虎的?”梅冰小姐说着,尴尬地笑了笑。

    “没人会相信的。”潘轲苔太太脸色有点变了。

    “路娜•平伯顿会相信的。”梅冰小姐说。潘轲苔太太脸色更加难看了,白里泛青。

    “你自然不会出卖我吧?”她问。

    “多金附近有座供度周末的别墅,我很想买下来,”梅冰小姐说道,“六百八,便宜得很,只是我没这笔钱。”

    露伊莎•梅冰的别墅小巧玲珑,沿花园种满虎皮百合,在夏日里明媚可爱,着实叫朋友们赞叹一番。

    “真了不起,露伊莎怎么弄到手的?”他们都这样说。

    潘轲苔太太不再打大猎物了。

    “杂费太贵。”她对她的朋友们说。

选自《中外微型小说精品鉴赏辞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一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这些年,电视台和他有很多合作,他和总导演都合作成朋友了。

    他一看是总导演,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又要我赞助?我都成了你们电视台的钱袋子了。

    总导演接过他递过来的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你说说,你除了钱,还能有什么?开过玩笑,总导演才言归正传,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这一次,不要你出钱,但你得给我们帮帮别的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你要我做什么?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几乎成了空村。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

    他说,这我知道。

    总导演说,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你想想,一个有人声有狗叫又有炊烟的村子出现在电视里该是多么美的画面呀!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这事还真是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他答应所有人,回村拍电视那几天生意上的所有损失都由他来承担。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真有点儿舍不得离开呢。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昨天晚上他已想好,和大伙儿商量一下,这个春节就在村子里过吧。

    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他们是在准备回城了。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

    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传  承

卢生强

    草长莺飞的时节,细雨润物无声。

    路上,儿子越想越来气,这多大的事儿啊,害我又要牺牲个节假日。就这两天,电话里,父亲的语气似十万火急样,弄得儿子心烦意乱。父亲说:“你无论如何都得回趟家,就是天王老子找你也没用,我在家好好等着你呢。”

    儿子还在死磕:“爸啊,我真没时间啊,抽不开身呀。”

    “你小子就别找借口了。不是规定的节假日吗?你能有什么事?你必须回来一趟!”父亲说得斩钉截铁。

    “爸,这多大的事儿啊,你就雇个人搭把手不就得了,何必非让我路途迢迢地赶一趟?”

    父亲生气了,声音高分贝地传过来:“你说什么?这么大的事你还说多大的事?我看你真的忘了本了。你小子轻飘飘了不是?你现在真就忘乎所以啊。臭小子,你得给我回趟家,否则我真的找你去了。”最近父亲与他通话,总是呛了火药似的,噼里啪啦一阵急风暴雨。儿子在想:我春风得意的事,怎么在父亲这儿就一股子嫉妒的味儿?哪儿不对劲儿呢?

    早年前,儿子对父亲还是言听计从,渐渐地,儿子羽毛渐丰,就不把父亲的话当回事了。特别是最近,儿子路途坦荡了,就有些飘飘然。儿子想,再这么永远长不大,会被同事耻笑的。

    车子驶进老家的集市。儿子打电话问:“爸,家里都准备了没有?要不要我买现成的东西?”

    父亲回话:“早准备好啦,你们人回来就行了。”

    “爸,就我们俩去吗?”

    “怎么?你不带你媳妇回来?你儿子呢?”父亲颇感意外,满是失落。

    “嗨,我老婆回她爸那儿了,你孙子准备中考呢,在争分夺秒咧。”

    父亲想了想,只好说:“好吧,那就我们俩吧。”

    儿子说:“爸,我除了带我司机,还想雇个人帮忙,我怕就我们俩忙不过来。”

    “什么啊,这事你好意思雇别人干?说出去你不怕别人笑掉大牙啊?不妥不妥绝对不妥。”父亲坚决反对,头摇得似拨浪鼓。

    儿子觉得父亲太过迂腐守旧了,呵呵地笑道:“哎呀老爸,这有什么呀,这在我们城里早就时兴让人代劳了。现在时代不同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哦。”

    “钱钱钱,你小子早晚掉进钱眼儿里去。”一提到钱,父亲特别激动,过于敏感了。

    儿子觉得好笑,心想:父亲许是一生清贫惯了,以至当儿子的每次送钱,父亲总是接得犹犹豫豫,总要盘问几许,好像儿子的钱沾了什么毒似的。父亲总说:“有口粗茶淡饭,有件布衣遮体就行了,人过日子,就得像山泉般清清爽爽地淌。”想着父亲的话,儿子摇摇头。

    儿子让司机把车停下,雇了个人,一起往家赶。

    他们来到一座“豪华”的坟茔前,周围杂草丛生。去年他们送的花圈、纸品虽然遗落了,但是那些骨架还傲然地竖在那儿呢。

    四个人齐动手,满头大汗。之后,父亲让儿子把祭品摆上,父亲说:“清明节不是有国家规定的假日吗?人人都忙着回家祭拜祖先,你倒好,满嘴借口。我问问你,你能有什么事比这事还急?”

    儿子呵呵一笑。其实儿子就想跟城里人学,掏钱请人代劳。路途迢迢又难走,实在是懒得回来。

    父亲问:“臭小子,你不会忘了你爷爷生前是干什么的了吧?”

    儿子说:“怎么可能忘?不过呀,你这话都听得我耳朵生出茧子来了。我爷爷当年是公社书记呢。这不,每个清明节都有别人送的花圈。”

    父亲说:“是啊,你爷爷生前也是赫赫有名的,你看乡亲们为你爷爷造的坟就是不一样。告诉你,生前再怎样奢侈,终归是一撮黄土为伴,倒是名气源远流长,你看看,你爷爷的墓前,哪年少了别人的花圈?”

    儿子默默无语。

    “好名气是我们为官的根本啊,我们就求赤裸裸地来,赤裸裸地去。在我们家,只有坦荡做事的人,百年后才能归位祖宗墓地。当年我刚升县长时,你爷爷就是这样告诫我的。”

    才升为区长的儿子,虔诚地给爷爷祭拜着……

(有删改)

阅读下面节选自《金岳霖先生》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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