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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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东台市第一教育联盟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向生命鞠躬

张强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⑧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⑨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⑩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⑪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⑫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⑬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6期)

(1)、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2)、第②段中的自然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3)、这篇小说哪一个词最能表现蚂蚱生命力的顽强?文中的哪一个细节可以证明?

(4)、根据这篇小说的内容,依次填写出“我”对蚂蚱情感态度变化的词语。

→难以想象→→鞠躬

(5)、在“我”看来,蚂蚱是害虫,专吃庄稼,因此用草秆穿透它的身体给儿子玩。你对“我”的做法是否赞同?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绿色的童年
         ①长这么大了,回过头再去想想“童年”,哦,连这两个字都令我感到新奇。记得有首歌叫《金色的童年》,童年,是金色的吗?我没想过。但是在我的记忆中,却隐隐地但又抑制不住地泛出层层绿意 , 哦,那绿色呀……
         ②老家的小院里,有一堵不太高的土墙,墙脚下满是绿色的青苔、小草,而墙上则爬满了爬山虎。一阵春风,一场春雨,在西风下早已泛黄了的爬山虎重又透出了新绿,带着勃勃生机又开始向上爬,向上爬,超过去年的“成绩”。“瞧呀,爬山虎绿得多可爱,它会爬上我家,用绿色的小手遮住我吗?”这是谁的声音?我的?
        ③呵,青苔,小草,爬山虎……
        ④老家有青山秀水,都市里的新家却高楼林立。新家虽好,但很快使我感到了厌倦,故乡山水的呼唤使我开始忧愁。在阳台的角落里,种着一棵不知名的草,虽然无人对它多加关注,却照样迎风起舞,悠然自得;看不见外边五彩缤纷的世界,却从不叹息。妈妈告诉我,这是忘忧草。因为它忘忧,所以就常绿:因为它不为环境所变,所以它常青。“哈哈,它是忘忧草,那我就做一枚开心果吧,好吗?”这是谁的声音,无愁无忧?我的?
         ⑤呵,忘忧草,开心果……
         ⑥早晨,推开阳台的门,却发现一只白色的小鸽子正站在窗台上。它咕咕叫唤,它轻挪脚步。我惊喜地用手捂住了张大的嘴巴,唯恐将它吓走。我将它放入笼子,却不忍关上笼门,因为我不愿看到它不自由。可第二天早上,当我再去探望时,小鸽子早已飞走。哦,我心中多么不忍,多么难受。爸爸递给我一张画,画上一只洁白的鸽子正展翅飞翔,嘴中衔着一枝绿色的橄榄枝。“知道吗?这是毕加索的画,他告诉你小鸽子最爱和平和自由。”我不再哭泣,眼光重又望向了天空,天空中似乎有一只鸽子飞过,还摇晃着那绿色的橄榄枝。白色的,绿色的,交汇在一起,在我眼中渐渐变大…
        ⑦呵,小鸽子,橄榄枝……
        ⑧我的童年,有爬山虎,有忘忧草,有鸽子,有橄榄枝;我的童年,无法忘记那满是生机,满是快乐,满是希望的绿色。哦,那一片片绿色,宁静,和平,雅致。“喜欢什么颜色?”“唔,爬山虎的绿色!”那是谁的声音?我的?
        ⑨呵,绿色的童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凶手WiFi

引用自《黑龙江省龙东地区中考语文卷》

    ①近日,一群来自丹麦的女学生用水芹种子进行实验,得出了惊人的发现:WiFi信号可能会损害健康。

    ②由于学校没有监测大脑活动的设备,女孩们选择了水芹种子作为研究对象。她们将12个装有水芹种子的盘子平分为两组,其中一组放在没有任何WiFi信号的房间里;另一组则放在两台运行中的无线路由器旁边。十二天的时间里,覆盖有WiFi的房间内,大多数种子变成了褐色,然后死亡。而另一间房里的种子则正常生长。

    ③虽然有人认为,种子之所以在覆盖有WiFi的房间中死掉,可能是路由器散热所致。但此项实验结果还是加剧了人们对WiFi辐射的恐惧感,有些家长和教师们要求校园内禁止安置无线路由器。

    ④与此同时,实验也得到了荷兰研究者的力挺。三年前,荷兰的科学家选用白蜡树作为研究对象,他们将这些树木分别放在距六个辐射源0.5米处的位置,辐射源的频段介于2412赫兹到2472赫兹,功率为100毫瓦——和无线路由器相似。靠近辐射源种植的树木,树叶上出现了“具有类似铅光泽”的物质,导致叶片的上下表皮死亡,最终掉落。

    ⑤但是,美国的一些研究者对这些研究成果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由于WiFi采用的是低强度的无线电波传输信号,其威力只是微波的十万分之一。在一间覆盖WiFi的屋子里待上一年,受到的辐射量仅相当于用手机进行20分钟通话。

⑥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WiFi使用不正确,也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那么,作为普通用户,在使用无线路由器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⑦首先,人体接受的辐射量跟频率有关,频率越高,伤害越大。因此,家中没有必要使用功率过大的无线路由器。

    ⑧其次,辐射危害大小还跟距离有关,距离越远,危害越小。如果家中有孕妇、小孩、老人或免疫力低下者,最好让无线路由器与他们的活动范围保持较远的距离。

    ⑨第三,最好不要将WiFi设备放置在卧室内,尤其是放在床边。如果不使用WiFi,最好将无线路由器关闭,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⑩还有,别在腿上使用笔记本电脑,最好将电脑放在桌子或托架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柳和折柳赠别

    ①中国古人送别时,常常折一截青青的柳枝送给远行的友人。《三浦黄图·桥》有这样的记载: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折柳赠别。后来,人们经常用“折柳”作为送别之词。在中国古代抒写离情别绪的文艺作品中,“折柳”是使用频率极高的词语,如“”,甚至一些惜别怀远的乐曲,也以“折柳”为曲名,比如“”。

    ②古人为什么要在送别时折一段又轻又软的柳枝呢?一是因为“柳”与“留”谐音,含“留恋”“留别”之意。这种习俗最早起源于《诗经·小雅·采薇》里“”,借柳条随风飘扬,似牵衣人,来表达难分难离,依依不舍的心情。二是因为杨柳是春天的标志,在春天里摇曳的杨柳,总是给人以欣欣向荣之感,“折柳赠别”就蕴含着“春常在”的祝愿。三是因为柳条插土就活,插到哪里,活到哪里,年年插柳,处处成荫。所以古人折柳相送,也寓意友人离别去乡正如离枝的柳条,希望他到新的地方,能很快生根发芽,好像柳枝之随处可活。

    ③其实,古人折柳赠别,赋予柳树种种感情,其文化源头是他们对于柳的崇拜。

    ④在中国古人看来,青青的柳树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界的植物,而且还是一种象征物。中国古代的神话中,太阳西沉的地方叫柳谷。古人认为太阳正是在有柳树的山谷里得到了生气,获得了力量,第二天早上才能那么新鲜、光明、温暖,从东方升起。另外中国古代棺材盖上的装饰,送葬的灵车都可以称作“柳”。这也曲折反映了古人希望死者能像“柳”一样,获得再生。

    ⑤柳树在中国古代还经常被用作消灾祈福的工具:正月里,门前插一枝杨柳,可以挡住百鬼;有些地方认为柳枝可以驱除蛇蝎等毒虫;满族的巫师萨满们用柳枝祛除鬼怪;白族新婚的家庭以柳驱邪。很多地方有清明戴柳的习俗,认为这样可以使全家安康;满族祭祖时还用柳枝蘸水洒在儿童头上,这是向孩子赐福。

    ⑥由于中国古人对柳有这样的认识 , 所以,他们送给远行之人的一段柳枝,虽然谈不上尊贵,却包含着殷切而深远的祝福——祝远去的人在任何环境中都能顽强而蓬勃地生存和发展;祝远去的人一路平安,来日幸福。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小题。

    ①我们芝麻小镇坡脊只有十几户人家,杂货铺、糖果铺、修理铺、供销合作社、小饭店、缝纫店、税务所、牲畜交易场样样齐全,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镇只有一条黄泥大道,干燥时温软细腻黄沙飘逸,下雨时粗糙泥泞浆水横流。黄泥小街西头有一家居民,姓张,排行第六,大家都叫他张六。张六夫妻都是瞎子,心灵手巧,以编织麻绳为生,生养了三个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心思缜密的孩子。

    ②张六是抓螃蟹的高手。傍晚,他常让儿子牵着手,来到小河旁。张六用麻绳束腰,以竹竿探路,下到小河水里,进入自由广阔的个人天地。他缓慢而坚决地行进在或湍急或平缓的水流中,沿着大小不一的石头行走。他知道螃蟹都喜欢栖息在大石头下面,摸到一块石头,就有如抓到了螃蟹的尾巴。摸蟹时,他闭着合不上的眼皮,翻着看不见的眼珠,面孔略微朝向天空,表情淡然,神态悠悠,似乎非常不屑于摸蟹这种小事。他双手顺着石头的边缘像蛇一样缓慢地下探。他有一双粗糙敏感的大掌,对螃蟹手到擒来。擒来就塞进一个宽进口、细长脖子、里面逆编了竹篾以防止螃蟹爬出的专业竹篓里。他偶尔也会失手,被螃蟹张开大螯突然钳住,痛得嘴角抽动,眼珠子乱滚。但他处变不惊,情绪稳定,不慌不忙地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捏住螃蟹的背壳,等螃蟹精神不再紧张,松开大钳之后,再稳稳地塞进竹篓里。他的手这时有了一种鱼饵般的功能,我甚至怀疑,他抓螃蟹就是用这种以指为饵的笨办法。

    ③然后,他举着流血的手,缓慢而又坚决地涉水向前,伸手探向另外一块石头的底部。夕阳下,他脸上的诡异表情,惨烈的抓蟹动作,犹如一幅凝练的油画,在我的脑海里历久弥新。

    ④小时候井中观天,以为普天之大,我们家的小河才有螃蟹。求学出门看世界,才发现到处都是横行的螃蟹。但是我对这些螃蟹们的态度还是一样的,不喜欢看,也不喜欢吃。螃蟹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平时脸色乌青,凶神恶煞;放入锅中,则面红耳赤,骨酥肉烂。螃蟹即使被煮熟了,面红耳赤地摆在面前,我仍然不能正视它们的眼睛。威风惯了的螃蟹,虽然已经身陷杯盘,仍然一副死不改悔的凶悍,只有把它的背壳掀开,这才能显示它们内心的软弱。

    ⑤张六那时候抓的螃蟹,自己不舍得吃,煮熟了全都留给三个狼崽般的孩子,并不知螃蟹的滋味。开饭时,他坐在旁边,喝一碗稀粥,咬一口腌黄瓜,心满意足地微微仰着脸,听着旁边传来的撕咬声。他不舍得下口吃螃蟹,螃蟹倒是常常对他进行咬嚼。第一个被螃蟹吃的人,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还要令人敬佩。

    ⑥张六很多年前就去世了。

    ⑦我家乡那条汹涌多变儿女情长的小河,也早已枯燥乏味偃旗息鼓。

    ⑧在石头下沉思默想的螃蟹,想必也早就逃离了这个混浊的世界。

(作者:叶开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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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常谈·诗第十二(节选)

朱自清

①宫体诗渐渐有人觉得腻味了;陈子昂、李白等说这种诗颓靡浅薄,没有价值。他们不但否定了当时古体诗的题材,也否定了那些诗的形式。他们的五言古体,模拟阮籍的《咏怀》,但是失败了。一般作家却只大量的仿作七言的乐府歌行,带着多少的排偶与谐调。——当时往往就这种歌行里截取谐调的四句入乐奏唱——可是李白更撇开了排偶和谐调,作他的七言乐府。李白,蜀人,明皇时作供奉翰林;触犯了杨贵妃,不能得志。他是个放浪不羁的人,便辞了职,游山水,喝酒,作诗。他的乐府很多,取材很广;他是借着乐府旧题来抒写自己生活的。他的生活态度是出世的;他作诗也全任自然。人家称他为“天上谪仙人”;这说明了他的人和他的诗。他的歌行增进了七言诗的价值;但他的绝句更代表着新制。绝句是五言或七言的四句,大多数是谐调。南北朝民歌中,五言四句的谐调最多,影响了唐人;南朝乐府里也有七言四句的,但不太多。李白和别的诗家纷纷制作,大约因为当时输入的西域乐调宜于这体制,作来可供宫廷及贵人家奏唱。绝句最短小,贵含蓄,忌说尽。李白所作,自然而不觉费力,并且暗示着超远的境界;他给这新体诗立下了一个标准。

②但是真正继往开来的诗人是杜甫。他是河南巩县人。安禄山陷长安,肃宗在灵武即位,他从长安逃到灵武,做了“左拾遗”的官,因为谏救房琯,被放了出去。那时很乱,又是荒年,他辗转流落到成都,依靠故人严武,做到“检校工部员外郎”,所以后来称为杜工部。他在蜀中住了很久。严武死后他避难到湖南,就死在那里。他是儒家的信徒;“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是他的素志。又身经乱离,亲见了民间疾苦。他的诗努力描写当时的情形,发抒自己的感想。唐代以诗取士,诗原是应试的玩意儿;诗又是供给乐工歌妓唱了去伺候宫廷及贵人的玩意儿。李白用来抒写自己的生活,杜甫用来抒写那个大时代,诗的领域扩大了,价值也增高了。而杜甫写“民间的实在痛苦,社会的实在问题,国家的实在状况,人生的实在希望与恐惧”,更给诗开辟了新世界。

③他不大仿作乐府,可是他描写社会生活正是乐府的精神;他的写实的态度也是从乐府来的。他常在诗里发议论,并且引证经史百家;但这些议论和典故都是通过了他的满腔热情奔迸出来的,所以还是诗。他这样将诗历史化和散文化;他这样给诗创造了新语言。古体的七言诗到他手里正式成立;古体的五言诗到他手里变了格调。从此“温柔敦厚”之外,又开了“沉着痛快”一派。五言律诗,王维、孟浩然已经不用来写艳情而用来写山水;杜甫却更用来表现广大的实在的人生。他的七言律诗,也是如此。他作律诗很用心在组织上。他的五言律诗最多,差不多穷尽了这体制的变化。他的绝句直述胸怀,嫌没有余味;但那些描写片段生活印象的,却也不缺少暗示的力量。他也能欣赏自然,晚年所作,颇有清新的刻划的句子。他又是个有谐趣的人,他的诗往往透着滑稽的风味。但这种滑稽的风味和他的严肃的态度调和得那样恰到好处,一点也不至于减损他和他的诗的身份。

④杜甫的影响直贯到两宋时代;没有一个诗人不直接间接学他的,没有一个诗人不发扬光大他的。古文家韩愈,跟着他将诗进一步散文化,而又造奇喻,押险韵,铺张描写,像汉赋似的。他的诗逞才使气,是“沉着痛快”的诗。后来有元稹、白居易二人在政治上都升沉了一番;他们却继承杜甫写实的表现人生的态度。他们开始将这种态度理论化;主张诗要“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导人情”,“嘲风雪,弄花草”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反对雕琢字句,主张诚实自然。他们将自己的诗分为“讽谕的”和“非讽谕”的两类。他们的诗却容易懂,又能道出人人心中的话,所以雅俗共赏,一时风行。当时最流传的是他们新创的谐调的七言叙事诗,所谓“长庆体”的,还有社会问题诗。

【注释】①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这两句的意思是,如果自己得到重用的话,使已经败坏的社会风俗再恢复到上古那样淳朴敦厚。这是杜甫一生执着追求的理想。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父亲的秋天

张金刚

①今年秋天,我回家帮父亲“收秋”。他坐在檐下台阶上,抽一口自己卷的大叶烟,烟雾瞬时模糊了他满是皱纹的脸。

②秋天的父亲,活儿最重、最忙碌,可陶醉于大叶烟中的他,又是笑容最多、最灿烂的。我知道,陶醉他的,不全是那枯黄呛人的烟叶,而是轮回几十年的秋收,即使他的秋收半径越来越短。

③屋里一股浓重的花椒气味,勾起我青少年时代痛并快乐的回忆。父亲曾带我在每个初秋,扛着板凳,拿着铁钩,挎着篮子,将墙角地边、沟谷河畔自家的花椒树摘个精光,晒出好几袋干花椒,换笔不小的收入。虽然双手拇指、食指被圪针扎得满是黑点,可心是欢喜的。想来,那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④白天,我看见父亲踮着脚,伸长手臂,艰难地摘下一簇簇花椒,然后放进塑料袋里。他伤感地指了指袋子:“老了,不敢登高上树,就摘了这两斤。”望着眼前愈发矮小、走路有些颤的父亲,我不禁触目伤怀

⑤花生,父亲种了两分地,仅仅够自家吃。叶子已然泛黄,布满黑点,到了该收的时候。父亲弯腰沿地垄一路拔过去,缀着花生的花生苗堆了几堆。拔完两垄,父亲蹲下来摘。花生个大饱满,父亲乐得合不拢嘴。拿一颗来吃,他的脸色却变得窘迫起来,原来父亲已经咬不动花生了。

⑥当年,父亲开了多块坡地种花生,一担担挑回;趁着清秋新凉,伴着蟋蟀欢鸣,一家人在灯下摘到半夜。那场景,如诗一般。屋顶上,第一批还未晒干,第二批又已续上。十几袋花生,炒食、榨油、出售,格外珍视。如今这两分地,只在屋顶铺了一小片,干花生只收了一大篮。

⑦红薯是家乡的特产,家家都种。现在,父亲只能拣稍近的地块种一点。收红薯,我只干了一会儿,便觉得殊为不易。刨红薯、手掌磨出泡;撩藤蔓,胳膊累到酸;挑红薯,肩膀压得痛。想象不到瘦小的父亲,是如何坚持这么多年的,顿觉坐在老田上、秋阳下沉默的父亲独自撑起了这个家几十年殷实的春秋。将红薯入窖时,父亲下意识地想要下到窖里,可试了几试,依然瑟缩的腿脚告诉他,已不再可能。父亲让我下窖,他来递,很快完成了他已完成不了的劳作。一旁的父亲有些无奈,可又分明流露出满脸满眼的欣慰:“你干得挺利索,这下冬天有的吃了。”

⑧路遇摘酸枣的邻家大嫂,父亲有些失落沮丧:“今年酸枣卖到6块多,可惜爬不了坡,一颗也摘不回来。”大嫂笑道:“往年,哪个秋天都得跟你抢着摘,这下算是你让着我们了。”父亲腰杆一直:“当年,我也是摘酸枣的能手,是吧?”这一点,我们都认同。可此刻,父亲自己认了输。

⑨靠山吃山。从未出过大山的父亲,对这句话有着生动的实践。秋来,山野藏着的秘密被他一一发现。酸枣自不必说,柿子一泛黄,父亲便用开口的长竿夹下来,泡了两水缸,烧火漤甜,让我们吃个够:野生板栗又面又甜,甭管长在沟谷哪里,父亲年年都会收些回家,给我们当零食:漫山的茅草、荆条是上好的柴火,父亲挥镰从山根割到山尖,每天挑两担回家,在屋后垛起高高的柴垛;偶尔,还会给我装回几枚新奇的野鸡蛋。

⑩眼下,父亲只能将低处的柿子摘些,晒在窗台给我留着:柴垛一直在“吃老本”,父亲也习惯了用电用煤,那“噼噼啪啪”燃烧的土灶、满身的柴草烟火味道,倒让我倍感稀罕了;野生板栗、野鸡蛋,应该再也无法吃到了。父亲看出了我的心思:“要不,你试着去收些?” 我一摊手:“我也找不到。”父亲心生怅然:“说来也怪,村里人越来越少,山里的东西也没以前丰盛了。难道大山、土地也老了?”

⑪确实,秋天的屋顶作为父亲劳动成果的秀场,已繁华不再。金黄的玉米,乱滚的核桃、黄豆、绿豆,饱满的花生、高粱、谷子、芝麻……仿佛就在昨天,转眼已成回忆。萧瑟秋风中,黄的、绿的槐叶落满屋顶,又被风吹起,落在院里,落在院里静坐的父亲头上。

⑫我帮父亲摘掉落叶,他一脸苦笑:“脑袋上没几根毛儿了。”我也苦笑:“我都四十多岁了,头发也稀疏了不少。秋风扫落叶,岁月不饶人呀!”我和父亲坐在秋风里,望着清冷消瘦的小院,谁也不再说话。父亲又点了一根大叶烟,抽得猛了些,烟雾呛得他直揉眼,也呛得我直揉眼。

⑬我明白,父亲已坠入生命的深秋,我得常回家帮父亲“收秋”,为余生储藏更多美好与暖意。

(选自《北京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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