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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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浙江省丽水市高考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聆听寂静

魏艳枫

我们惧怕沉默,

声音救赎。

但沉默无限,

它没有面相。

﹣﹣(美)爱米利•狄金森

    ①有人说沉默是金,对我来说,沉默的确像黄金一样宝贵了,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可以沉默的所在。我周围到处都是声音,如果我想沉默,没入自己心灵一会儿,立即就会有人来要我发言或要我听他们发言。因为他们不能沉默,所以,他们也要来破坏别人的沉默,沉默就像孤独,是这些躁动的人无法理解的领域,所以,他们要将其化为一种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控制的东西,如果他们不能,在他们看来,这种事物就是与他们敌对的。

    ②都市里到处充满了喧哗﹣﹣长满绿树的花园中,许多人在随着歌曲的节奏跳舞,从早到晚地跳,如果没有这种狂歌劲舞,他们就会觉得乏味。公交车中、出租车中、穿越原野的火车中、高空飞行的飞机中,总是有电视机在播放各种节目或有广播或有歌曲在播放。除了睡觉的时间之外,旅客们的整个行程都被这些节目填满,似乎大家觉得这样才是生活,而如果没有这些声音,旅途就会变得令人无法忍受的无聊。都市里的许多餐厅都会播放乐曲伴随客人进食,而许多超市也会播放乐曲。都市里的生活似乎是永远的躁动,这些人要一刻不停地活动,不活动他们的生命力就会搅得他们烦恼不安,为了把这生命力释放掉,他们就会去破坏,而当他们太累,没有力量活动时,他们就会像画上一个休止符一样猛然地睡去、沉入断灭。而断灭不是宁静,我曾经以为睡眠可以忘忧,可是,我入睡前有什么烦恼,睡醒之后就还有什么烦恼,短暂的丧失意识的状态没有给我带来我想要的愉悦。所以,无论在断灭中,还是在躁动中,都市都不是宁静的,就像无论是在绝食中,还是在暴饮暴食中,人都是被食欲控制的。

    ③宁静不是没有声音,相反,宁静是声音的最好的表达,它给你声音,又让你觉得没有声音,而当你感受不到声音的存在时,你才最好地接近了声音。

    ④我曾在一座山中居住了一个夏季,山中从早到晚都是有声音的,可是,我却觉得没有声音,因为这些声音是与我融为一体的。早晨,太阳刚刚升起,洞开的窗口就会鸟语盈耳;中午,是杨树林和槐树林中的蝉鸣;傍晚日落时,池塘边的蛙鸣响起;深夜中则是蟋蟀喁喁的低唱。时而,有一声野鸡的啼唤给这宁静的奏鸣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一切都那样热闹又那样寂静,如果沉入其中,甚至可以听到草木生长的声音。

    ⑤宁静不是死寂。没有声音的静室中不是没有声音的。死寂是黑色的,宁静却是白色的,黑色是丧失了所有颜色之后剩下的空缺,白色却是所有颜色相加的和、包含所有颜色。静中声音在所有声音之上,因而无声。 在冥想的静室中,心绪的变动创造了每一种声音,所有这些比光线还要快的变化的声音又汇合成一支像水波上的万种色彩相混一样的乐曲,它就是灵魂的乐。在寂静中,这灵魂的乐才会显现,在喧闹中它就会消失,就像在机器的轰鸣和电车的轧轧声中蝉和蟋蟀的低唱、水面上浪花起落的声音、地上草生长的声音就听不到了那样。许多人为了逃避听这灵魂的乐就陷入了人造的乐中,他们实在是因为享受不了宁静才进入喧闹 , 就像因为没有能力孤独才去找伴侣那样。许多人偏爱滋味浓厚的食物,滋味浓厚的食物都是加了很多人工调味料的,这会破坏食物天然的香味,也会破坏人的味觉,而这些人总是喜爱这种食物是因为他们的味觉已经被破坏,不能尝出食物天然的香味了,于是,他们用人工调料刺激自己,而人工调料会让他们的味觉更进一步离开天然的香味。人的心灵因为喧闹的破坏远离了宁静,人又借助进一步的喧闹逃避这远离,于是都市中就变得越来越喧闹。

    ⑥我曾短暂地居住在一个乡村,那里到处充溢着泥土清香般的静意,这静意饱含着蔬菜的新鲜、果实的甜蜜和牛羊的欢悦。当我整个地投入其中,像干渴的人把头埋入清凉的泉水中时,我受损的生命和心灵又得到重生,好似大雨过后干裂的地面上又长出了青草。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崇拜速度与力量的时代,总想把柔软的事物淘汰,因而它充满了躁动,它只能给人止痛药,却不能让人伤口愈合。

    ⑦有一位作家曾问:“你听见这些群山的寂静了吗?”我也要问:“你听见自己原来的寂静了吗?”

(1)、引用爱米利•狄金森的诗有什么作用?

(2)、第五段中“他们实在是因为享受不了宁静才进入喧闹”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分条列举。

(3)、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在冥想的静室中,心绪的变动创造了每一种声音,所有这些比光线还要快的变化的声音又汇合成一支像水波上的万种色彩相混一样的乐曲,它就是灵魂的乐。

(4)、第四段和第六段看似相像,但内容和写法上有细微差别,请作简要分析。

(5)、谈谈对标题“聆听寂静”的理解及读了文章后的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喝茶

杨绛

    ①曾听人讲洋话,说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新近看到一本美国人做的茶考,原来这是事实。茶叶初到英国,英国人不知怎么吃法,的确吃茶叶渣子,还拌些黄油和盐,敷在面包上同吃。什么妙味,简直不敢尝试。以后他们把茶当药,治伤风,清肠胃。不久,喝茶之风大行,一六六O年的茶叶广告上说:“这刺激品,能驱疲倦,除恶梦,使肢体轻健,精神饱满。尤能克制睡眠,好学者可以彻夜攻读不倦。身体肥胖或食肉过多者,饮茶尤宜。”莱登大学的庞德戈博士(DrCornelius Bontekoe)应东印度公司之请,替茶大做广告,说茶“暖胃,清神,健脑,助长学问,尤能征服人类大敌——睡魔”。他们的怕睡,正和现代人的怕失眠差不多。怎么从前的睡魔,爱缠住人不放;现代的睡魔,学会了摆架子,请他也不肯光临。传说,茶原是达摩祖师发愿面壁参禅,九年不睡,天把茶赏赐他帮他偿愿的。胡峤《饮茶诗》“沾牙旧姓余甘氏,破睡当封不夜侯。”汤况《森伯颂》:“方饮而森然严乎齿牙,既久而四肢森然。”可证中外古人对于茶的功效,所见略同。只是茶味的“余甘”,不是喝牛奶红茶者所能领略的。

    ②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冽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卢仝一气喝上七碗的茶,想来是叶少水多,冲淡了的。诗人柯立治的儿子,也是一位诗人,他喝茶论壶不论杯。约翰生博士也是有名的大茶量。不过他们喝的都是甘腴的茶汤。若是苦涩的浓茶,就不宜大口喝,最配细细品。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么,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记不起哪一位英国作家说过,“文艺女神带着酒味”,“茶只能产生散文”。而咱们中国诗,酒味茶香,兼而有之,“诗清只为饮茶多。”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③法国人不爱喝茶。巴尔扎克喝荼,一定要加白兰地。《清异录》载符昭远不喜茶,说“此物面目严冷,了无和美之态,可谓冷面草。”茶中加酒,使有“和美之态”吧?美国人不讲究喝茶,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不是为了茶叶税么?因为要抵制英国人专利的茶叶进口。美国人把几种树叶,炮制成茶叶的代用品。至今他们茶室里,顾客们吃冰淇淋喝咖啡和别的混合饮料,内行人不要茶;要来的茶,也只是英国人所谓“迷昏了头的水”(bewitchedwater)而已。好些美国留学生讲卫生不喝茶,只喝白开水,说是茶有毒素。代用品茶叶中该没有茶毒。不过对于这种茶,很可以毫无留恋的戒绝。

    ④伏尔泰的医生曾劝他戒咖啡,因为“咖啡含有毒素,只是那毒性发作得很慢。”伏尔泰笑说:“对啊,所以我喝了七十年,还没毒死。”唐宣宗时,东都进一僧,年百三十岁,宣宗问服何药,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惟嗜茶”。因赐名茶五十斤。看来茶的毒素,比咖啡的毒素发作得更要慢些。爱喝茶的,不妨多多喝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夜聊

马汉

    夜幕是渐渐地到来的。太阳先是在城西的惠山尖徘徊,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就顺着山坡滑入了谷底,开始还在山后半遮半露着脸,后来就索性不见了踪影。落班的人拖着疲惫的腿脚回家。看到家门时,他们倦意很浓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时候,家庭主妇站在门外扯开嗓门叫自己正在外疯玩的孩子回家吃晚饭。

    夜色如砚台上磨的墨,愈来愈深浓了。热腾腾的饭菜,是不管贫富,家庭主妇必须在劳累了一天的男主人踏进家门就该端上桌的。不论荤素、不论可口与否,男人和一家老小均以风卷残云式的作业态度表现出对饭菜的赞许,同时也是对主妇劳动成果的褒奖。一些赶早的人,就在此刻叩门或根本不敲门就推门闯了进来。来者往往站着,掠过吃饭者的后背打量饭桌上的阵容,对饭菜加以点评。因此,那时候邻居之间是难有隐私可言的,每家的家底彼此都很了解。

    这样,只能算是夜聊的前奏,真正的夜聊要待主妇收拾完桌面和灶台后才开始。女主人端着一锅洗碗水开门要泼在门口的窨井里。门一开,一方光波首先倾倒在屋外的黑暗里。就见有幢幢黑影仿佛作蛾子趋光运动一般地过来,探头探脑的,见屋里有男主人在,且空闲着,就进了门去。这时进屋的,八仙桌旁的长凳和骨排凳是空着的,自然也就在桌旁坐下来了。从新近发生在小城中的稀奇事说起,由此及彼,话题不断扩大。透出门缝的光线和声波,吸引着吃罢晚饭从家中出来寻热闹的人。他们试探着推开门,一屋子正热烈说笑着的人立即静下来,扭头打量是谁来了。借着昏黄的灯光看清来者是谁了,欢呼般发出迎接的声浪。先到的在长凳上挪动一下屁股腾出空间,好让后来者坐下。后来者一边坐下,一边说着:闹猛闹猛 , 老远就听到这边热闹。先到者拾起原来的话题,继续论说。后来者听了一会听出名堂了,才插嘴。也有因为后来者的到来而改变了话题的,话题是与后来者有关的,或是后来者扯到的。这样,不断前来的参与者会不断带来新的话题,使夜聊永远充满新鲜话题。也有因为一个新来者的到来,使原先坐着的某人想起离家时间不短了,该回去了,嘴里说着前客让后客,就起身让座。当然这里面有的是两者或者两者的家庭曾有过节的,见一方来了就急于撤退,自然会寻找一个退场的借口。在场人也都心照不宣。

    被选作聊天场所的人家,必是主人性格开朗、随和,有较好的人缘;房屋敞亮,进出方便。常聚集聊天人群的所在,有福根家里和我家。福根家是开楦头店的。他夫妻俩都生性厚道,因而他家常被选作聊天场所。

    我家的客堂间是和邻家合用的,又常有住在屋后的人把我家当过道去河边清洗,这样我家的客堂间基本没了私密性,很合适串门。加上我母亲总是默默微笑着接纳各家邻居的到来,我家就自然也成了适宜的夜聊场所。每到黄昏,总是邻家在技工学校当教师的小儿子宝泉先揭开夜聊的序幕。他斜跨在木扶梯的台阶上,靠着本色的木板壁和我家讲他的见识。这时邻居陆续地来了。人少时邻居还文文静静地说话,人多了,就会发“人来疯”。有时屋里正热闹着,小老鼠也会探头探脑出来趁闹猛。我几次看到它乌黑发亮的眼眸,水汪汪地好奇地看着人们。我一吼,它赶紧一缩头闪电般地逃走。

    在我家的夜聊,总是被我父亲的归来画上句号。父亲每天起早摸黑地上班,落班也是极晚。母亲端出热饭菜,又给父亲倒上一盅药酒,父亲微笑着坐下享用这些。 邻居嬉笑说,劳动模范回来了。父亲也只是一笑,并不做出任何言语的回应。父亲的回来让他们记起时辰不早了,就纷纷起身告辞。

    母亲送客出去。开了门,才发觉屋外是一地银光闪闪的月色。邻居们抬头看看月亮,相互说着话算是道晚安:今晚又是一轮亮月哇!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注】①落班:无锡方言,下班。②闹猛:方言,热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不少,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次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翻译成英语是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画成画挂在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员,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弃官丢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七律,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鳌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西方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古寺黄昏

朱以撒

    ①我是选择黄昏深浓时分走入这座古寺的。

    ②这座已经显得凋敝的北方古寺,坐落在一处开阔的坡上,和那些皇皇大寺相比,它就像被长风卷走了青春的亮丽,只映现出苍老朴实。除了正午前后还有一些香客结伴而来,使寺院上空紫气缭绕,生机平添,一到黄昏,人迹萧然,能见到的只是寥寥的青鞋布袜的僧人的身影了。

    ③我之所以选择黄昏入古寺徜徉,是有一些想法的。我曾随着熙攘游人,多次在明晰清朗的上午进出那些金碧辉煌的寺院,从雕梁画栋、翘角飞檐的油彩,都可以一下子认出香火旺盛、香客密集的盛况。尤其是那海碗口一般粗大的香炷,总是让寺院终年弥漫在烟火中,佛们承受得了如此的熏炙吗?这种情景总是勾起人的特定想象,想到佛,想到往生,想到西方的极乐世界。可是,来的人多了,也不免使佛门净地留下挥之不去的世俗,毫无清净可言,更无从做离奇的联想。

    ④黄昏对我来说是最轻松的时刻,用不了多久,暮色来临,一切就尽在迷蒙之中了,可以有白日不曾有过的身心舒展。黄昏前的劳作,总是使人精神紧张以至倦怠。只有黄昏到来之际,劳作宣告结束,像落日一样卸去重负,安然地缓缓沉落。我相信很多人在这时,会感到如期而至的安宁,这是安息的前奏。不过,当这个晚秋一日又一日加深浓度时,在远离秀色南方的这块土地上,黄昏时带给我的还有一丝淡淡的惋惜。我看到不少黄叶已经悄然地飘落在地,古寺里枝繁叶茂的几株大树,开始了删减的旅程。

    ⑤这时节,古寺和人一样显出了本真和从容。

    ⑥曾有人对我说,讨厌寺院的格局,不论东南西北,不分大寺小寺,格局大抵是千篇一律的,重视中轴线、对称、比例、规矩。即使是当今空间造型艺术走向跌宕变化、奇诡不测的创造,古寺翻新或重起楼台,宁愿割舍富于联想万端的诗情画意,铩去鲜活想象不可端倪的翅羽,也要保持那种千年一贯制的平衡和中正。宗教殿堂就是宗教殿堂,这么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沉淀,代代传承它的凝重和厚实,越是往后,人们仰之弥高的心理越是难以改变,更不敢别出心裁去随意改动。以不变而应世间万变,能使一代又一代的信徒初衷不改,也真算得上大智慧了。我面前这座古寺,这么小的格局,当然舍弃了诸如地藏殿、大悲殿、普贤殿这些非在中轴线上的建筑,油彩焕然的也只有大雄宝殿,其余的都在剥落古旧中,可是这些古旧处,在夕阳的照射下,罄露着古朴深沉的意味。古寺最让人流连并印上心头的,正是这种洞见岁月风霜的真实写照。剥蚀就剥蚀吧,又何必遮掩粉饰,包裹上隔代的不谐色泽;残损就残损吧,这种沧桑感理应更能传唤出生命代谢的过程。现实中的人们是十分乐意解囊装扮这宗教殿堂的,让佛光彩照人富丽堂皇,一身新饰,没有风霜感,也辨识不出年代远近。在我眼里,一代代的雕饰敷彩,越发走向世俗的技艺和心境,把原先带有灵气的寺院转换成了媚俗。用审美眼光巡弋,宗教教堂也就是艺术殿堂。可往往在洗去风霜的补救中,艺术性日渐消散,佛性怂恿了求索者的奢华,也纵容了艺术败笔的任意涂抹。

    ⑦夕阳已经掠过寺顶的飞檐,院内一片空旷,只有那高耸的塔顶端还沐浴在这如同嫣红的葡萄酒的醉意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陈情与感动

罗伟章

①我读的第一篇古文,是《陈情表》。

②那时候,我还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我二哥念初中,好读书,在乡上买了本《古文观止》。寒假里,大雪盈野,土地被雪盖了,农活也被雪盖了,二哥便拿着书,钻进院坝边新修的空房里,不喊吃饭就不出来,出来时必冻得躬肩缩背,脸色青紫。如此十余天后,书变重了——满本都是红色的批注。腊月三十那天,父亲和兄弟姐妹上邻院看灯去了,我和二哥都不爱热闹,兄弟俩坐在火塘边,他把书取来,挑一篇念给我听。念的是《陈情表》。我听不懂内容,但闻到了旧香。语言的美,是美到嗅觉里的。念了,二哥又背诵,很是自得。当他逐句讲解,自得的心淡了。那是一个没下雪却打着黑霜的冬日。

③“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这句话给予我的宽慰,至今想来,还心生颤栗。我五岁多,母亲就去世了。家里的天,是母亲顶着的,父亲也要听母亲的,母亲去世,天就塌了。在对未来的惊恐中,我常躲到屋后的林子里,窥视村里小孩跟在各自的母亲身后,从田间地头走过,一声一声地叫“妈”。为啥他们都有妈,唯独我没有?我的妈是一个土堆,冰冷而臃肿,摸上去是粗糙的颗粒。再摸,还是。找不到答案,疑惑就凝结为痛楚。我认为自己是世上最悲苦的人。然而,李密,《陈情表》的作者,半岁就死了父亲,到四岁,母亲改嫁。死别和生离,小小年纪,他就尝透了。那是我第一次受到关于痛苦的教育。

④痛苦不是你一个人的。

⑤当痛苦降临,无力除去,便逃脱,不能逃脱,便忍受——岂止忍受,还要担荷。如此,胸襟就撑出别样天地。后读杜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那门,那窗,是打开的,打开后就看到万千气象:众生之苦里,蕴含着无限生机。杜诗让我更深地理解了《陈情表》对我的意义。

⑥在我心里,李密始终是个孩子。到他写《陈情表》时,已44岁,可依然是个孩子。这感觉真没有错。李密以孝闻名,《陈情表》以孝动人,“孝”字在甲骨文里就有,是汉字的母字,“老”之下一“子”,“子”紧贴“老”,代表晚辈对老人的扶持。李密对祖母,侍奉汤药,“未曾废离”,是一辈子的孩子。

⑦李密是哪里人,我并不关心。人情相类,普天同理。但如果突然撞到他的家乡去了呢?那便是故人重逢。认识作家,无须相见,读了他的作品,就算认识了。作品是作家的内在星空,读过,就不仅认识,还是熟识。我和李密认识的年头,该和他写《陈情表》时的岁数差不多吧?这是货真价实的老友了。因此,来到川西彭山,得知他是彭山保胜乡人,欢喜心如风拂柳。也不是激动,只是心里一亮。是烛光的那种亮,外面的世界退去,只照见两人和两人的秘密。

⑧彭山县属眉山市,眉山有苏东坡,这奠定了一种美,也奠定了一种温度和好整以暇的气质。东坡的厉害,在于个性强却又通达人情,活得诗性,且能用细节之绚烂抵抗人生之大灾。比较起来,李密就过得太苦了。身苦,心也苦。不过,一国一族,总有些人是要受苦的,他们在贫苦、辛苦和苦厄中,参悟生命,自觉承担,缔造出源头性的文化因子。自汉武帝始,孝由家庭伦理延伸至社会和政治伦理,到李密写《陈情表》时的晋武帝,更是强力推行这种伦理,以孝命名的村社山水,由此遍布国中。当孝成为准则,就成了孝道。孝道是个延展概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从一家,到两家,到三家,到千万家,如此升华为价值观和对共同体的认同。在这方面,李密是作了很大贡献的。

⑨仲秋时节,雨气蒙蒙,而眼前身后,光影婆娑,整个彭山,如起伏的园林,低处大河奔流,高处竹木葱翠。李密故居在保胜乡龙安村,倾斜的坡地上,村道、房子错落有致,干净整洁,左面崖壁,刻满字画,都与李密有关。我并不十分在意这些,只悉心察看当地百姓的脸,都安宁祥和。从他们脸上,我看到两个字:充实。人只有在对他人的同情、理解和关照中,才能内心丰盈,从而迈过自我隔绝和自我枯萎的“现代化陷阱”。由此扩展,家庭伦理便成为家国伦理、万物伦理,人也因此走出小我,成为大写的人。

⑩彭山是个孕育传说的地方,远近闻名的彭祖,活了将近800岁,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对突破局限的表达。传说还是一种想象力,是深具可能性的预言,比如张献忠沉银地,多年来也是传说,但考古将传说变成了历史——曾经的事实:沉银处就在彭山江口镇河段,而今已发掘出5万多件文物。一个生长传说的地方,定有传奇的精神在,这传奇的精神,既是勇猛精进,也是笃定持守。在我看来,李密是彭山最大的传奇。他用真实书写了传奇。在李密的时代,孝已可归为传统文化,他以对传统的尊重和身体力行,以一篇《陈情表》,既感动了晋武帝,也感动了苏东坡,还感动了后世的我以及亿万国人。从文学角度,陈情与感动,是文学的根,《陈情表》根深而叶茂,因此成为千古名篇。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日子你要一天一天地过 王开岭

北京台有档周播节目叫《七日》,其广告词这么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一个七日。”我也做电视媒体,按同行眼光,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既行云流水勾勒了百姓过日子,又将岁月和节目划了等号,自恋了一把。

可我老觉得哪儿不对,似乎某根神经被偷咬了一口,后恍然大悟:它在光阴上的计量单位——那个“七日”刺疼了我,它等于是在说,人生即一周加一周加一周……

这尺码太大、太粗放了,它把生命密度给大大冲淡、稀释了。若央视“春晚”给自己打广告,会不会说成“生活,就是一个春晚加一个春晚”呢?如此生命换算和记忆的刻度,简直恐怖。

地铁上,忽听一女孩儿感慨:你说哎,日子真快,眨眼又过年了,不就是看了几部剧,听了几首歌嘛,我夏天裙子还忘了穿呢……

是啊,我们对光阴的印象愈发模糊,时间消费上,所用尺码也越来越大,日变成了周,周变成了月,月变成了年……日子不再一天一天地过,而是捆成大包小包,甩手即一周,一月,一年。打个比方,从前是步枪瞄准,现在则像冲锋枪,突突一梭子,点射变扫射,准星成废物。

一把尺子毫米取消了,只剩厘米。

“今天几号啊?”这声音无处不在。

我自己也常想不起日子,甚至误差大得惊人。那天我寄一份文稿,末了署日期,将“2009”落成了“2007”。②我明白,这不是笔误,是心误。

时间的粗化意味着人生的恍惚,知觉的紊乱。

谁还记得时间本来的模样?

最朴素的生命知觉,最正常的光阴感应,如何获得呢?

或许,人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生物。

这个身份和公鸡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凳得,既然生命乃自然赋予,光阴也源于自然进度,那么,一个人要想持有清晰、纯粹的时间印象,就必须回到大自然——到这位天时的缔造者和发布者那儿去领取。

我们要靠冰雪的融化、草根的发芽、枝条的变软来感知早春;要凭荷塘蛙声、林间蝉鸣、旷野萤火来记忆盛夏;我们的眼帘中要有落木萧萧和鸿雁南飞,要有白雪皑皑和滴水成冰……

最伟大的钟表,捂在农人怀里。

大自然的时间宪章,万余年来,一直镌刻在锄把上,犁刃上,镰柄上。立春、谷雨、小满、芒种、寒露、冬至……光阴哲学上,农夫是世人的导师,乃最谙天时、最解物语之人。错过节气,即意味着饥荒,颗粒无收。

看日期,不能只看表盘和数字,要去看户外,看大自然。

大自然从不重复,每天都是新的,每秒都是新的。细细体察,接受它的沐浴,每天的你即会自动更新,身心清澈,像婴儿。

牢记一条:我们是生物,首先是生物。

③若生物时间丢了,即丢了大地和双足。

日子须一天一天地过。

如此,才知时,知岁,知天命。

时间危机,即人生危机。

没什么比握紧光阴更重要。

有一天,突然想起儿时的日历本,即365页的那种撕历,一天一页,平日乃黑字,周末为红绿,除公历日期,还有农历节气。记得每逢岁末,父亲总要去新华书店买本新日历回来,用纸牌固定后挂墙上。早晨,父亲头件事即更新日历,他从不撕,而是用铁夹子将旧页翻上去,所以一年下来,还是厚厚一本。我最喜红绿两页,不仅颜色漂亮,更意味着可罢学了。

许多年了,我未见这种老日历,总是豪华的挂历和台历。本以为它消失了,可去年逛厂甸庙会,我竟然遇上了,兴奋至极。

从此我恢复了用老日历的习惯。

和父亲一样,我也舍不得撕它,只是一页页地翻。

和父亲一样,这也是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道功课。

像精神上的广播操那样。

那感觉很神奇,端详它,就像注视一个婴儿,欣赏一片刚出生的树叶。

一页页地迎接,一叶叶地告别,日子变得清新,丰腴,舒缓。

它每天提醒你,户外——遥远的大自然正发生着什么:雨水、惊蛰、白露、夏至、霜降、秋分、小雪……

我又恢复了“天时”的感觉、光阴“寸寸缕缕”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数着过”的感觉。

生活,不再是条粗糙的麻绳,而是一串不紧不慢、心中有数的念珠。

④老日历是我保卫生活的工具之一。

你不妨也试试。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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