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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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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实验中学八年级下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鸡汤营养在哪里?》,完成下列各题。

      ①其实,这句话的正确与否,要看用在什么人身上,什么情况下。的确,无论鸡汤、肉汤还是鱼汤,汤的蛋白质含量远不及肉块本身。肉类是肌肉纤维构成的,其中有可溶性的肌浆蛋白和氨基酸、肽类等,它们容易进入汤中,但大部分肌纤维成分很难溶出来。一般来说,肉汤、鸡汤中的蛋白质含量仅有1%﹣2%,和15%﹣20%的肉块相比,显然蛋白质含量是低多了。而骨头中的钙、铁元素,属于不溶性的成分,所以煲汤是不可能把很多钙和铁溶出来的,只有钾元素这样易溶的成分才能进入汤中。

      ②对于绝大多数消化吸收能力正常的健康人来说,每天只喝点鸡汤肉汤,而不吃成块的鱼和肉,所得到的蛋白质总量就太少了,也起不到补钙补铁的作用。

      ③不过,仅用蛋白质含量来比较汤与肉的价值,对某些情况来说也不够准确。鸡汤肉汤中还是有很多好东西,比如溶出来的游离氨基酸、小肽、谷氨酸、谷氨酰胺、肌酸、B族维生素等物质,病后虚弱消化不良者可快速利用,起到改善食欲、提高消化能力的作用。对病弱者来说,虽然完整肉块的蛋白质含量更高,但因为消化吸收能力和肝肾处理功能低下,他们无法充分消化吸收其中的蛋白质,甚至可能造成消化系统和肝肾的负担。从这个角度说,喝鸡汤、肉汤,让体弱者快速吸收一些含氮物,短时间内觉得精神好一些,古人认为是“滋补”作用,也不能说完全错误。再说鸡汤的美味确实会让人情绪愉快,只要没有高尿酸血症,不放过多的盐,人们乐于享用鲜汤也完全无可厚非。

      ④只是,在喝汤的同时,还要注意撇去上面的油,并尽量少放盐,越淡越好。否则,养生效果没看出来,肥肉倒是贴了不少,咸汤喝多了血压也升上去,那就与“养生”的目标南辕北辙了。至于补钙,直接喝牛奶酸奶,吃豆制品,吃绿叶菜,或者服用钙片都可以,就不要指望骨头汤肉汤了。补铁的话,也要直接吃红肉、动物血或动物内脏,喝汤是没多大用的。

      ⑤只是,煮过汤的肉块鱼块怎么办呢?当然也不能浪费,再做成另一个菜就好了。比如鸡胸肉,虽然鲜味大打折扣了,完全可以把它撕成细丝,然后加点笋丝、黄瓜丝之类,用麻酱汁、海鲜汁、椒麻汁等调味料拌一下,味道非常不错。

                                                                                                                                                                           (选自《百科知识》)

(1)、从全文看,喝鸡汤的好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2)、请指出第①节划线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3)、喝骨头汤能补钙其实是一种误区,根据本文内容说明其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碧蓝的天空,铺过来一层蚕丝般的云幕,不一会儿,太阳周围现出一道彩色光环。它宛若彩虹,但没有彩虹鲜亮;虹的色彩排列是内紫外红,而光环刚好相反,是外紫内红。这就是“晕”,俗称“风圈”。
         ②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对“晕”进行了观察和记载。远在殷墟甲骨文中,已有“晕”字出现。到了西周,“晕”便正式作为天象被记录下来。而欧洲人直到 1630年,才有关于“晕”的详细记载,比我国晚了一千多年。
         ③人们虽然很早就注意到了这种美丽的光象,但对它的成因作出科学的解释,则是近一二百年的事。1666年,牛顿做了一个很简单但对后来科学发展影响很大的实验。他让一束阳光透过三棱镜,结果出现红。橙、黄、绿、蓝、靛、紫的七色彩条。这使人类第一次认识到,阳光原来是由七种不同颜色的光组成的,当它们通过三棱镜时,由于波长、折射角不同,才显示了各自的本色。这一发现给 “晕”的科学解释打下了基础。
        ④探空资料表明,那白如蚕丝的云幕,其高度都在距地面5000米以上,是由六方柱体状的小冰晶组成的。如果把六方柱体不相邻的过延长,实际上就是三棱柱体。所以,六方柱体状的冰晶就像三棱镜一样,能把阳光分成七色彩条。当无数兆亿小冰晶被阳光照射后,各色光按一定角度折射出来,便形成了绚丽多彩的爱环。
        ⑤人们对“晕”的兴趣,不单因为它有斑澜的色彩,而且由于它是天气变化的一种前兆。据我国新疆阿勒泰地区统计,在 1980年中就曾出现过 1052次“晕”,“晕”后两天内出现风。雨等显著天气变化的占 80%。
        ⑥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晕”都是风雨之兆。气象工作者经过长期观察发现:当“晕”的持续时间在1小时以内(俗称“短晕”)时,未来的12小时一36小时内会出现风或雨;当“晕”的持续时间在5小时以上(俗称“长晕”)时则不会有风雨天气出现。
        ⑦美丽的爱环是大自然的天气预告图,我们了解并利用它来观测风云,可以更好地安排工作和生活。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我的语文老师
    ①从小喜欢语文课,每个语文老师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独独要写刘老师,缘于他的与众不同。
    ②他是初二时开始教我的语文课的,那时候我的文章已经常常在学生作文选刊之类的杂志上发表了。学校的校刊报栏里,总有点儿版面是留给我的。我原以为刘老师一进教室就会微笑向我致意,如同其他老师一样。笑容中带着“久闻大名”的意味。出乎意料的是,他在点我名字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抬眼看我一下。
    ③我开始被他收在“雪柜”中“封藏”。他很少提问我,也从不把我的文章当成范文朗读。任我花费心思构思排比抒情感慨,得到的永远是他一个淡淡的红钩,加上难以辨认的“已阅”二字。骄子的心态受到严重打击,越是渴望得到他的鼓励,越是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于他,连同学们都认为我被封杀了,说“刘老师不欣赏六六的文章”。
    ④刘老师是班里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其实,当他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确立了我心目中的帅哥形象:宽肩长腿,蓬乱而略带卷曲的头发,白衬衫,牛仔裤,纤长的手指随意地拈起一根粉笔。他的语调一直低沉着,浑厚的男低音。扬起的嘴角微笑着,透露着一种洒脱的气质。
    ⑤他从不多说话,只胡乱地翻着教科书。,烂烂的教科书像是刚从浴缸里捞出来的,似乎还带着没洗干净的洗衣粉,估计是多年沉积下来的粉笔灰。他随意翻两页,瞟几眼,突然抬头说:“上次讲到哪里了?”然后便有同学细致提醒他。他于是说:“好,下面继续。”
    ⑥他的课堂轻松随意,娓娓道来中却让你感受到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他如果是演员,一定是容易入戏的那种,只两三分钟的酝酿,便与书中人物融于一体。当他讲《陋室铭》的时候,我觉得他就是甘于清贫的雅士,酌一壶小酒与朋捋袖而;当他讲《社戏》的时候,我觉他就是成年的迅哥,在课堂上与学生一起回忆少年时快乐的时光。当他讲《           》的时候,我觉得,                     
    ⑦因得不到他的注意,我开始抑郁,看见同学们作文中的长长批语,心生嫉妒。那时我是学校的宣传号角,只要学校接个宣传的任务,任何一项枯燥乏味的政治宣传,在我笔下都会变得栩栩如生,如泣如诉。恢弘的排比句式,可歌可泣的用词足令人叹为观止。
    ⑧改变我绚烂的“八股文风”的是刘老师一次忍无可忍的评语。只记得他写道:“文章是什么?是你自己的喜怒哀乐。高的作文分数只代表你有高超的组织文字的能力,不代表你有卓越的,哪怕是真实的思想。如果有一天,你读自己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自己;如果有一天,别人读你的文章会流泪,你就是在用笔写现实。写你懂的,写别人懂的,为自己真说话。”
    ⑨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评语,当时我才13岁,却深深领悟,自此开始做到笔随心走。
    ⑩他只教了我一年半的语文课,我却感到我们之间有了越来越深的默契。我写的苦与乐,他都懂。他给一个青春期迷惘而多思的女孩一个自由说话的空间,让我在他百川纳海的宽容里自由徜徉。
    ⑪一直记得他最爱的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仿佛看见他站在泰山之巅,穿着古代飘逸的长衫,头上盘着髻子,一根长飘带在夕阳下随风飘摇……
(文/六六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拴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车,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扣爸爸月工資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笨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笨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立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自,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阶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黎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两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侠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此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置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杷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栓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请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逢合搞钢琴专业!”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喜欢”这个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化躲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我进复赛啦。”“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休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20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光头胡哥

陆宗成

    光头胡哥走进教室时,我们的眼睛亮了——确切地说,是被他颈上那颗亮晃晃的硕大的灯泡照亮的;我们的嘴张着——仿佛里面塞进了一个小灯泡。我叫胡建伟,华东师大毕业,教语文,任咱班班主任,上课同学们叫我老师,下课可叫我胡哥。胡老师一张口声如洪钟,论调更是惊世骇俗。上课叫老师,下课叫胡哥?我们的眼睛更亮了,我们的嘴更圆了。有的女生尖叫起来,有的男生鼓起掌来。

    我们这个班,声名显赫,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是因为纪律差,盛产活跃分子。这当然不是我们的错,要怪也只能怪学校,搞什么实验班,搞什么三六九等归类,这不是明摆着的排挤差生,伤差生的自尊吗?三个差生一台戏,难道你还指望我们头悬梁锥刺股为母校争光吗?没门。

    现在上课,胡哥说。我们吃了一惊:怎么不约法三章?怎么不演讲自己的苦难史或辉煌史?转身,挽袖,板书:“《诗经》三首”几个遒劲有力、龙飞凤舞的粉笔字雄赳赳地霸在黑板上,牢牢地拴住了我们的目光。我鬼使神差般放下了高高翘着的二郎腿——这个胡哥看来有两下子。

    “诗经,穿越中国西周到春秋时期长达500年的岁月风尘,在历史的长河中缓缓流淌,三百故事,三百心情,在风起处高唱与低吟,大雅与小雅前呼后应,三颂声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淘过时光的细沙,涤尽尘埃,穿过蒹葭,袅袅娜娜地走来。诗经中的女子,或明眸善睐,或娴静柔美,或大胆执著,或活泼顽皮……”

    古老的诗经,美丽的诗经,在胡哥抑扬顿挫的语言中复活了。什么叫如沐春风,什么叫五体投地,什么叫心向往之,我想,我们听课的感觉就是吧。这个胡哥,真牛。他的课我们认了。

    班上体育特长生很多,有时候教室免不了成为练兵的场所,墙壁上免不了落些球印。一次,上语文课,胡哥指着一个球印说,有些同学是不是想通过它来证明自己的球技或者精力呢?这节课我们到操场练练,打球的人,回来写篇《打球记》;看球的人,回来写篇《观球记》。大家异口同声:好,好。体育委员站起来说,那你给我们当裁判吧。胡哥说,不,我上。

    胡哥夹在众多高大的队员间,一点也不起眼,但是他前盘后带,左冲右突,既像灵活的猴子,又像勇猛的豹子,很快成为观众注目的焦点。他恰到好处的传球以及精准的投球,不时激起阵阵掌声。毫无疑问,他成了场上叱咤风云力挽狂澜的人物。从此,班上再没有出现过玩球的现象,墙上的球印也销声匿迹了。那些体育生一有空就跑到操场去练球,他们羞愧得很——堂堂体育生的风头竟被一个文弱书生抢走了,这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有一同学在学校阅览室的一本杂志上偶然看到一篇署名胡建伟的文章,马上将杂志借出,兴冲冲跑去问胡哥,这篇文章是你写的吗?胡哥云淡风清,是的,豆腐块文章,没有任何分量的。那同学把那篇文章复印下来,贴在班里的学习园地上。大家见了,啧啧称奇。此后,大家就多了份心眼,一旦在报刊上发现胡哥的文章,就照例复印,一一贴在学习园地上。一学期下来竟满了。

    胡哥上作文课,从不讲什么怎样开头,怎样结尾,怎样呼应,怎样遣词造句,他只讲感受——阅读美文的感受,自己创作的感受。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讲,他只是抱来自己多年珍藏的报刊,叫同学挑着看,然后要求大家天马行空地写一篇读后感。怪了,平时我们这些听讲评就打瞌睡写作文就头疼的,一到他的作文课居然觉得有话可写了——有时甚至还有不吐不快的感觉。两个学期下来,我们居然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写作,学习园地上也不再是胡哥一统天下,我们也攻占了一些阵脚。胡哥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有时突然摇头晃脑地来一句:孺子可教乎?孺子可教也!

    说真的,我们好像找回了点自信和班级荣誉感。谁再说我们破罐子破摔,谁再说我们班是差班、烂班,我们肯定会跟他急,胡哥也会跟他急。胡哥的口头禅是,挺起胸膛做人,俯下身子做事。他的宣言是,我的班上没有一个差生。

    确实,我们没有给胡哥丢脸。我们班连续四个学期被评为“先进班级”。高考时,我们班58人中有42考上了大学,其中语文平均分全州第一。这对一个县级中学的慢班来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奇迹不是用干瘪的说教而是用独特的魅力缔造的。

阅读下列名著选段,完成后面小题

    (甲)这天上午,我和莎莉文老师为“杯”和“水”这两个字发生了争执。她想让我懂得“杯”是“杯”,“水”是“水”,而我却把两者混为一谈,“杯”也是“水”,“水”也是“杯”。她没有办法,只好暂时丢开这个问题,重新练习布娃娃“DOLL”这个词。我实在有些不耐烦了,抓起新洋娃娃就往地上摔,把它摔碎了,心中觉得特别痛快。发这种脾气,我既不惭愧,也不悔恨,我对洋娃娃并没有爱。在我的那个寂静而又黑暗的世界里,根本就不会有温柔和同情。

    (乙)从这天起,保尔把全部精力投入了这本书的创作。他缓慢地写了一行又一行,写了一页又一页。他忘记了一切,完全被人物的形象迷住了,他第一次尝到了创作的痛苦,那些鮮明难忘的情景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他却找不到恰当的词句表达,写出的东西苍白无力,缺少火一般的激情。

    已经写好的东西, 他必须逐字逐句地记住, 否则,线索一断, 工作就会停顿。母亲惴惴不安地注视着儿子的工作。

    写作过程中,保尔往往要凭记忆整页整页地,甚至整章整章地背诵,母亲有时:觉得他好像疯了。儿子写作的时候,她不敢走近他,只有乘着替他把落在地上的手稿拣起来的机会,才胆怯地说:“你干点别的不好吗,保夫鲁沙?哪有你这样的,写起来就没完没了……

    对母亲的担心,他总是会心地笑一笑,并且告诉老人家,他还没有到完全“发疯”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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